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23-05-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标语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共建和谐金融

普及金融法规知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构建辖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服务民生,公益工行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携手服务民生,共筑美好家园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推动金融市场有序竞争,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维护企业利益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共建和谐金融。

打造金融品牌

提升行业文明

服务百姓民生

推进依法行政

提高服务质量

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打造金融服务业品牌

金融品牌服务团

维护您金融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

金融系统在行动

金融品牌服务

舞动精彩生活

做满意金融

为文明加分

维护消费权益

优化金融生态

知晓现金业务知识,维护金融消费权益

关注金融消费权益,共创金融和谐消费

牵手金融 放心消费

构建金融和谐走廊

强化信息保护、维护信用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改善金融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合规经营,诚信为本

第2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企业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10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2010年

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可参加中国质量报315宣传专刊

企业可免费参加此次王府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并获得现场展位1个,尺寸为3*2米,展期半天

企业可免费获得图片展区展板一块,主题由中国质量报拟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企业可成为“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会员单位

第3篇: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庆祝会领导

讲话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庆祝会领导讲话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春暖花开,万木复苏。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受县人民政府李副县长之托,借此机会,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年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广大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荣荻省、市级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荣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委员会紧紧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注重了工作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在教育宣传、年主题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指导消费、扶优限劣及推动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9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帮助消费者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新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弘扬诚信经营、倡导依法维权、加强“诚信“建设的需要;是确保消费安全、

维护交易公平、推进“平安“建设的需要;也是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应对消费维权国际化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围绕中消协“消费与责任“的年主题活动,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来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满腔的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稳定民心的工作。当前,要重点关注消费者所关心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农资安全,关注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带头贯彻执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支持、帮

助消费者委员会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界、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

消费者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各级消委组织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办好消费者的诉求事,为消费者分忧解难。一要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二要充分发挥好联系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纽带作用,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三要充分发挥好窗口作用,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四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作出的

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实践证明:开好局,起好步是关键,明确任务,履行好职责,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神圣的事业,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希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顺意。 谢谢大家!

第4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单

青年法学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1、了解基本的消费性能,对食品应了解食品的成、重量、容量、热量、 有害物质含量是否有禁用物质。

2、价格, 购买条件,以及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3、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4、商品有效期,质量标准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

5、制造商,经办人,销售商的地址,维修厂家 的地址。

6、对必须附有商品证明书的商品应了解证明书的内容。

7、如果发现所买商品是冒牌货,可以向商店索赔,要求退款。如果商店 未能作出满意的答复,可以进一步投诉,要求退货和赔偿您在这段时间的物质损失。

8、别忘了索要发票,证明您购买行为的真实性。

促销活动有哪些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什么?

1、虚构原价: 促销前销售 600 元的商品, 在把原价抬高到 850 元后再打七折, 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2、语义模糊: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 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台电视机赠送一瓶洗发水而已。

3、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 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

4、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 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5、免费圈套:免费品尝、试用、拍照等等,也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 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 如说是免费照相, 但底片要花钱买, 化妆、 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 要收费。

6、最终解释: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 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话,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以上不规范行为,特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 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自觉抵制;

2、对赠品则要当面检查清楚,看 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

3、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

4、在接受 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

5、注意保留好相关 购物凭证, 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积极主张权利, 及时投诉或举报。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2013-3-15

第5篇: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总结

为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充分营造和谐、诚心的金融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13年3月15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我行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副行长亲自带队,率领员工向每位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价值观。具体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一、宣讲进社区

针对我行新华南路网点周边老年消费者多、民族消费者多的特点,根据我行员工宿舍地处社区中心的特点,由我行员工深入社区向社区群众重点宣讲了电信诈骗防范、保险代售风险、维护金融消费权益等内容,并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二、宣传形式多种多样

我行虽然在乌鲁木齐只有一个网点,但这次宣传活动却不打丝毫折扣。我行专门印制了2000页A4幅面的宣传彩页,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并用LED显示屏、展板、问卷调查、宣讲台等形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下一步,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的大力的加强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不但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乌鲁木齐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第6篇: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总结.doc

邮储银行XXX支行“3 .15”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充分营造和谐、诚心的消费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13年3月15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我行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副行长亲自带队,率领员工向每位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价值观。具体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一、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

针对我行网点社区群众和学生消费者多的特点,3月14日,我行在人多密集的街道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仔细的一一解答。此外我行员工还深入社区和三河职业技术学院向群众、学生宣讲金融消费维权、人民币反假等知识,并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二、参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我行参加了由XXX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新消法、新维权、新责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专门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接受1000余人的咨询。

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

3月初,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我行专门印制了5000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单,在各个营业网点发放。同时用各营业网点的LED显示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醒客户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的大力的加强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不段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XXX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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