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自行成交指南

2023-05-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二手房自行成交指南

天津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为:

房屋总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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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日至

日止。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银行)。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清还银行抵押贷款相关事宜的约定

1、 卖方负责该房屋的清还抵押贷款尾款事宜。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该笔定金计入首付款资金中。

2、该房屋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正式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买方将购房资金首付款即人民币

元分成两部分支付,一部分人民币

元存入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内,一部分人民币

元存入卖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内(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剩余购房资金买方采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贷款将以受托支付形式发放至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内。

3、关于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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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向【

银行】申办按揭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整(大写)。买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买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给买方,同时双倍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并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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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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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买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等。

2、卖方需付税费: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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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三、交易中止责任

1、因卖方原因造成交易中止,包括卖方涉及诉讼,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被司法部门查封等原因,造成房屋交易无法按照协议继续进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并按照协议规定向买方进行赔偿。

2、因买方原因造成交易中止,卖方有权扣留买方所支付定金,并按照协议规定向买方提出赔偿。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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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买、卖双方约定,就此房屋的买卖事宜应签并仅签署两份协议,除去本协议外还应在房屋有权登记转移部门签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如本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在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存在差异,则以本协议为准。

卖方(有权签署人):

买方(有权签署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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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二手房自行成交攻略(国管公积金)

步骤一:购房资格审核

地点:住建委

买方: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备注:5个工作日

步骤二:网签

地点:住建委

买方: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卖方: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网签之后取得网签合同、买卖合同信息表、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结算 资金托管凭证或自行划转声明等材料

步骤三:国管公积金贷款初审

地点:蓝岛大厦或者建行金融街支行

买方:贷款申请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

卖方: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首付款证明(收条、转 账流水单)

备注:可在国管公积金网站查询进度,一般15个工作日

贷款基数 = 网签价和评估价中较低的价格

步骤四:国管公积金贷款面签

地点:蓝岛大厦或者建行金融街支行

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等待电话通知才可以去办理

步骤五:缴税

地点:地税局

买方: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网签合同原件、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原件

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及复印 件

备注:缴税基数 = 网签价和地区指导价中较高的价格

契税 = 缴税基数 * 1/1.5/3% (看房产证面积)

个税 = 缴税基数 * 1% (满5年且卖方唯一住房可免)

营业税、教育附加费 = 缴税基数 * 5.5%(满5年可免)

步骤六:过户

地点:住建委

买方: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网签合同原件、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结算资金

托管凭证或自行划转声明、契税完税证明

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下午三点之前当天可取,三点之后次日可取

拿到新房产证之后,拿原件去做抵押才能放款

添加两个步骤,仅供参考

1.单身证明

结婚的TX直接拿结婚证,离婚的TX直接拿离婚证;那我们广大未婚青年怎么办?答案是去开一张单身证明,标准的单身证明是由集体户口所在区的民政局办理的我去的是海淀区的民政局大厅,地址在人大东门对面的小街道里,在双安商场的后面需要带的材料是: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集体户口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回来之后多复印几张备用

2.评估报告

中介的评估报告一般都是走的康正,要1500元

其实自己找要便宜的多,建委网站上有认证的很多评估公司,上面有联系方式挨个打电话咨询,我知道最便宜的有500元的

约好时间去房子那里拍照,需要带什么材料听评估公司的要求

一般3天左右就会快递给你。拍照的师傅会问一下附近的房价多少,你如实说即可,再 把你需要带多少钱告诉他,他一般会帮你多填一些的,切记态度要好一点

第3篇:买卖合同自行成交办 见证成交版(模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

坐落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一。

(二)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出卖人应提供《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其他房屋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金额人民币¥元, 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出卖人应于时或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该房屋未出租

□该房屋已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二)买受人购房方式为:□全款购买□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公积金贷款购买□混合贷款购买

(三)买受人于年月日支付购房定金(含居间方转交的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格的20%。买受人支付首付款时,定金转为购房款。

(四)双方协商一致于时或年月日前买受人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五)双方协商一致,剩余购房款:

□时支付

□由贷款银行直接转付甲方。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六)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或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解决方式: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于时或年月日, 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因贷款审批时间延误而超过约定过户日期的,则过户日期相应顺延)。

(二)该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三)如该房屋地址中登记有甲方或其他人员的户籍,则甲方应当于时或年月日前将该房屋地址中登记的户籍迁出。

第六条 税、费相关规定

(一) 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涉及的税费的承担方式为:

□双方各自承担□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应出具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的票据,因无法出具票据而增加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缴纳□买受人缴纳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屋给买受人。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八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出卖人同意将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九条 见证方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住宅为交易价格的%即¥元,非住宅房屋为交易价格的%即¥元。

(二)住宅类房屋复杂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格的0.2%。

(三)代办交易房屋过户手续的服务费:住宅¥元,非住宅房屋¥元。

(四)办理按揭贷款服务费:住宅¥元,非住宅房屋¥元。

(五)协助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服务费:200元。

(六)位保证双方权益和交易手续的顺利进行,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承诺以上收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其中,由出卖人支付的项目为:合计人民币¥元;由买受人支付的项目为:合计人民币¥元。

以上收费均为居间方收取的服务费,不包含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

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粗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三)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四)买受人违反约定不购买该房屋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五)出卖人未按约定将该房屋中的户籍迁出的,每日支付买受人元作为违约金直至将户籍迁出之日止。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居间方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出卖人、买

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

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出卖人、买受人住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及居间方。如未

通知,以本合同签订时留存的住址、联系电话为准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签约日期:

第4篇: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海淀区 号楼 单元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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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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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

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月 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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