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超载调查报告

2022-07-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具有汇报性、陈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的格式,正确编写报告,报告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那么在写报告的时候,应该如何写才能突出的重要性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超限超载调查报告》,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车辆超限超载调查报告

车辆超限、超载与公路运输安全性研究

[摘 要] 对于车辆超限、超载现象进行研究,对重点的环节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对运输安全是有较大影响的。目前,车辆违规行驶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在长途运输方面,大型运载车辆并没有按照交通安全规定行驶,其后果是较为严重的。

[关键词] 车辆行驶; 超载超限; 运输安全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6. 062

[

根据国家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在进行运输行驶过程中,对于超载、超限现象的打击力度正在逐步强化,然而,我国的交通运输现象中的违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对我国的交通运输安全有较大的影响,如果不进行更加有效的改革,就会有更多的交通运输危险事件出现。

1 车辆超限、超载现状研究

1.1 大型车辆的运输现状

在对于一些大型的正在进行的运输的运输车辆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其整体宽度、高度超限,尤其是在高速路段中的车辆检查中,发现有运输煤炭、木材、建筑材料的大型车辆都有超限的情况;在进行高度、承载数量的检验过程中,发现其重量是超载较严重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大型的工厂为了达到最大的经济利益,尽量多进行运输,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在进行运输过程中,忽略了对国家有关规定的重视。

1.2 中小型车辆的运输现状

对于一些中小型车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多的超载、超限的现象存在,尤其对客车、小型货车的检查中,发现有车辆超员较为严重的现象,甚至有超过150%的承载数量,使车内的空间不断减小、车体整体重量提升,对车辆安全行驶有较大的危害。

2 车辆超限、超载对运输安全的影响

2.1 安全事故出现的几率提升

近几年来,因车辆超限、超载现象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在进行行驶过程中,由于超限、超载的原因,导致车辆不能进行正常的行驶,经过特殊路段或者遇上特殊天气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更严重的是如果车辆有严重违规的现象存在,就会使道路整体发生堵塞的现象,使其他多数的车辆由于来不及反应,而出现连环相撞的现象,这就会使道路整体的安全现象引不起重视。而如果超限、超载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使更多的事故发生,在进行今后的运输发展过程中,就不会有更大的进步。

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还表现在民众的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平时的学习实践过程中,各级人员素质得不到提升,只重视经济利益的提升,却忘了对自身安全意识的提升。

2.2 对于国家规定顺利实施的影响

如果超限、超载的现象继续增多,那么国家的有关规定就会随着情况的发展而进行不断的变化,而全国性的交通安全事故又是比较复杂的,在进行整体的控制过程中,就会对各种不同的状况有着不同的预防及解决方案,这就会使有關条例出现错综复杂的现象,不利于国家规定的健康建设与发展,不利于在进行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时对人们有更好的影响;如果对国家规定中的各项条例有错误的认识,在进行学习与研究的过程中,就不会有安全意识的形成,尤其是条例中对车辆的宽度、高度、承载量没有很好地进行研究,就会使其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不利于国家整体性的交通安全的健康发展。

2.3 对于特殊情况的安全系数提升的影响

不论是特殊天气还是特殊路段,在进行安全防护的路牌设置过程中,如果没有限速的指示,也会使车辆的超载、超限现象出现,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普及的时候,如果对这个事项引不起重视,就会使得其中的建设事项得不到有效提升。

这样,就会在下雨、下雪的特殊情况,由于路滑、超载、超限等原因,再加上对前方的交通路况不熟悉,就会出现车辆出轨或者因刹车不及时发生翻倒的现象,这就使得国家的一些条例并不能进行对现实的渗透,就不能真正将国家的意志进行体现。

3 车辆安全行驶提升研究

3.1 增强安全意识

① 必须对车辆的司机及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意识的宣传教导,在进行企业公司内部的安全意识培训过程中,一定要将车辆超限、超载带来的危害现象进行有效降低,真正将内部各级员工的思想意识进行有效提升,使他们在进行运输的过程中,真正将超限、超载现象避免掉,真正将安全意识的提升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 ② 在进行有效的规定实施过程中,国家政府应该及时进行安全意识的宣传,使更多的交通安全条例能够进行不断提升,真正将内部与外部的安全意识建设进行创新提升结合,使更多的人都能够加入到安全建设的队伍中来。

3.2 加大打击力度

按照国家规定,对于车辆超限、超载的现象进行有效打击,在进行罚款、拘留等事项时要有效地控制,把握违法乱纪现象的具体细节,真正将国家内部的建设进行强化提升,使更多的安全细节能够突出出来;在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也要对违法乱纪现象的人员进行有效地训导,真正将他们的安全法律法规思想意识建设渗透提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关规定的灵活调节,真正将国家的意志进行渗透,把握对重点事项的研究,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道路安全条例进行提升,真正将内部与外部的安全建设进行良好的提升,使更多的人员能够在运输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强化,使违法的人员能够在思想上进行提升。

4 总 结

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影响进行研究,使车辆司机及管理人员都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够真正将解决措施进行有效提升,把握重点事项,真正将内部的安全意识进行有效渗透,使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交通安全建设中来,在今后的交通安全建设中,发挥自己的创新思想,使自己能够为国家的交通安全建设作出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建聪,毛保华. 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与治理对策研究[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9).

[2] 查品才. 多级别超限车辆作用下梁桥的承载力评定与加固技术探讨[D]. 广州:广东工业大学,2008.

[3] 何兆益,许茂增,唐伯明. 基于公路增量投资的重庆市干线公路超限车辆补偿费分析[J].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8(9).

作者:赵恩霞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保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速公路运输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 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一种畸形的运输形式—超限超载运输也应运 而生,且有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种运输形式不仅威胁驾驶员及交通从业人员 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且导致运输市场秩序混乱,运价恶性竞争,企业和经营户举 步维艰。同时形成道路安全隐患,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毁损。那么什么是违 法超限运输?它的危害有多大?违反了国家哪些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进行治理?带着这 几个问题,笔者来到大保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了解,共有 2900 多辆货车和 3 个车属单位参与了随机抽样调查和典型访问。

一、 车辆超限超载的情况及特点

超限超载运输是指违反国家交通部《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运输 行为。具体有:(1)车辆在承运可以解体的物品时,轴载超过限定标准的;(2)车辆 载货时长、宽、高超过规定标准但未办理审批手续时;(3)车辆在承运不可解体的大 件物品时,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从大保路政大队提供的资料中我们了解到:自大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车辆超 限超载现象就普遍存在。近 2 年来超限超载问题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05 年 1-月检 查车辆 34245 辆,超限超载车辆有 21177 辆;2006 年 8-9 月,笔者随保山路政中队路巡 人员到大保高速公路上,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随机抽查。共检查车辆 9678 辆,其中超 限超载车辆 8456 辆,卸载车辆 7666 辆,卸载重量 35124.69 吨,路政部门平均每月投入 执法检查人员 1100 人次。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车辆超限超载呈现以下特点:

(一)按超限划分标准来看,超长 2%、超宽 7%,超高 19%、超载 72%、超载车 辆占 2/3。

(二)按车辆轴数来划分,二轴车 18%、三轴车 20%、五轴车 55%,五轴车占总数 的一半以上。

(三)按超载吨位来看,超 2-4 吨的 30%、超 5-10 吨约 30%、超 10 吨约 35%,大 约各占 1/3。

(四)从季节上来看,4-5 月、8-11 月属超限高峰时期,占全年总数的 90%,旱季 更为突出。

(五)从所承运货物分析,农副产品、鲜活水产占 20%;木材、白糖 20%;矿产资 源占 55%;其他货物 5%。承运矿产资源的车辆超载尤为严重。

二、违法超限造成的严重后果

(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威胁公路桥梁涵洞的安全。

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诱发了大量交通事故。 据保山路政中队的资料统计: 2004 仅 年—2005 年大保高速公路保山辖

区就发生 175 起货车交通事故,且 70%的的交通安全 事故是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50%的死伤事故是和违法超限超载有关的。车辆违法 超限超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例:2005 年 10 月,仅一个月的时间,正值烤 烟运输高峰期,在大保高速公路发生了 6 起交通事故,全是因拉烤烟严重超高车辆转弯 侧翻而引发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 50 多万元。我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超过公 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 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 施,而该案例中的超限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 施,也未请主管部门帮助采取防护措施,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

超限超载车辆的实际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 一辆双轴车超载 10 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次,相当与一辆标准双轴车行驶了 3—4 次。致使高速公 路损坏,缩短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不提前进入大中修,增加了维护费用。

(三)导致运输市场恶性循环,竞相压价、承揽货源。

车主们以违法超限超载来获取最大利润,超的越多赚的也越多,形成了“压价→超 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的恶性循环。标准载货车五次拉的货物,超载车依次就可以 拉完,导致运价大跌。

(四)造成“大吨小标”车辆泛滥。

为迎合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要求,一些汽车生产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将可承 载 30 吨的车辆标为载质量为 5 吨的的车辆;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纷纷非法改装 车辆,将明明是四轴车通过安装一排假车轮而改为五轴车,过超限检测点时由原来可拉 40 吨的车变为 50 吨,钻了法律的空子,又严重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正 常的社会秩序。

三、 超载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油价上涨。据到保山城区附近的几个加油站了解,近年来,我国原油价格受 国际油价的影响一路攀升。 2005 年至 2006 年 8 月 0#油从 2.57 元—4.97 元; 90#汽油从 2.58 元/升到 4.95 元/升, 涨幅达 74%。 运输中油的费用就翻一翻, 运输成本也随之增加, 令广大驾驶员不堪重负。

(二)运价下跌。由于运输市场管理混乱,运价普遍偏低。据保山货运配载信息服 务中心人员了解,由保山至昆明普通货物运价 100 远/吨左右;木材、铁矿稍微高一点, 也仅 150 元/吨。

(三)过路费高。因贷款修路,收

收费还贷,所以过路费普遍偏高。

(四)贷款买车。大保公路沿线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从对保山货运站辛街货运 站的调查询问中了解,有近 85%的挂靠车都是贷款抵押买车,每月利息都要几千元,养 路费都交不出来。

(五)牟取暴利。有相当大部分车主受到利益驱使,通过违法运输来获取暴利,运 输业中曾流传一句话:“想要富,超限运输”。

总的来说,超限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主观原因,大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 认为治理是短期行为且法不责众,没有充分认识其危害性;二是宏观原因,油价高、运 价低、过路费高,这两高一低必然导致驾驶员违法运输。

四、超限治理的主要对策

(一)法律方面。

一是按照交通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幽囚 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 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 为;二是全面推进对超载车辆驾驶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积分制度;三是严厉打击暴 力抗法行为, 确保执法人员安全; 四是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 坚持依法治超,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方面。

据保山路政有关人员介绍:治理工作将由“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 推进”逐步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能力,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落到实处,在巩固和 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部门知道协调,明确职责,强化督导检查。把治超工作列如年度工作重点,实行 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治超工作深入。

2、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交通、公安、运政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执法治超,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 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按照有关治超的规定严厉 进行重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 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

3、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对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地段,增派人手,加强巡逻,采取应急处 置措施;对阻碍执法检查人中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设施的,依法追究其责任。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创造良好治超执法 环境。

4、

从实际出发,开展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禁示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可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设 备,通过经济杠杆、技术手段,消除违法超限所得,铲除其生存的土壤,让违法者无利 可图。目前,我省已在祥临公路上开展计重收费试点工作。

5、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保障物资运输。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多轴大型贷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运输成本,鼓励多轴大 型运输车辆发展,优化道路运输结构,提高道路运输效能。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绿 色通路”保障整车且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高速畅通。

第3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保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速公路运输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一种畸形的运输形式—超限超载运输也应运而生,且有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种运输形式不仅威胁驾驶员及交通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且导致运输市场秩序混乱,运价恶性竞争,企业和经营户举步维艰。同时形成道路安全隐患,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毁损。那么什么是违法超限运输?它的危害有多大?违反了国家哪些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进行治理?带着这几个问题,笔者来到大保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了解,共有2900多辆货车和3个车属单位参与了随机抽样调查和典型访问。

一、 车辆超限超载的情况及特点

超限超载运输是指违反国家交通部《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运输行为。具体有:(1)车辆在承运可以解体的物品时,轴载超过限定标准的;(2)车辆载货时长、宽、高超过规定标准但未办理审批手续时;(3)车辆在承运不可解体的大件物品时,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从大保路政大队提供的资料中我们了解到:自大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就普遍存在。近2年来超限超载问题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05年1-月检查车辆34245辆,超限超载车辆有21177辆;2006年8-9月,笔者随保山路政中队路巡人员到大保高速公路上,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随机抽查。共检查车辆9678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456辆,卸载车辆7666辆,卸载重量35124.69吨,路政部门平均每月投入执法检查人员1100人次。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车辆超限超载呈现以下特点:

(一)按超限划分标准来看,超长2%、超宽7%,超高19%、超载72%、超载车辆占2/3。

(二)按车辆轴数来划分,二轴车18%、三轴车20%、五轴车55%,五轴车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三)按超载吨位来看,超2-4吨的30%、超5-10吨约30%、超10吨约35%,大约各占1/3。

(四)从季节上来看,4-5月、8-11月属超限高峰时期,占全年总数的90%,旱季更为突出。

(五)从所承运货物分析,农副产品、鲜活水产占20%;木材、白糖20%;矿产资源占55%;其他货物5%。承运矿产资源的车辆超载尤为严重。

二、违法超限造成的严重后果

(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威胁公路桥梁涵洞的安全。

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诱发了大量交通事故。据保山路政中队的资料统计:仅2004年—2005年大保高速公路保山辖区就发生175起货车交通事故,且70%的的交通安全事故是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50%的死伤事故是和违法超限超载有关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例:2005年10月,仅一个月的时间,正值烤烟运输高峰期,在大保高速公路发生了6起交通事故,全是因拉烤烟严重超高车辆转弯侧翻而引发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我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该案例中的超限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也未请主管部门帮助采取防护措施,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

超限超载车辆的实际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一辆双轴车超载10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次,相当与一辆标准双轴车行驶了3—4次。致使高速公路损坏,缩短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不提前进入大中修,增加了维护费用。

(三)导致运输市场恶性循环,竞相压价、承揽货源。

车主们以违法超限超载来获取最大利润,超的越多赚的也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的恶性循环。标准载货车五次拉的货物,超载车依次就可以拉完,导致运价大跌。

(四)造成“大吨小标”车辆泛滥。

为迎合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要求,一些汽车生产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将可承载30吨的车辆标为载质量为5吨的的车辆;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纷纷非法改装车辆,将明明是四轴车通过安装一排假车轮而改为五轴车,过超限检测点时由原来可拉40吨的车变为50吨,钻了法律的空子,又严重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 超载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油价上涨。据到保山城区附近的几个加油站了解,近年来,我国原油价格受国际油价的影响一路攀升。2005年至2006年8月0#油从2.57元—4.97元;90#汽油从2.58元/升到4.95元/升,涨幅达74%。运输中油的费用就翻一翻,运输成本也随之增加,令广大驾驶员不堪重负。

(二)运价下跌。由于运输市场管理混乱,运价普遍偏低。据保山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中心人员了解,由保山至昆明普通货物运价100远/吨左右;木材、铁矿稍微高一点,也仅150元/吨。

(三)过路费高。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所以过路费普遍偏高。

(四)贷款买车。大保公路沿线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从对保山货运站辛街货运站的调查询问中了解,有近85%的挂靠车都是贷款抵押买车,每月利息都要几千元,养路费都交不出来。

(五)牟取暴利。有相当大部分车主受到利益驱使,通过违法运输来获取暴利,运输业中曾流传一句话:“想要富,超限运输”。

总的来说,超限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主观原因,大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治理是短期行为且法不责众,没有充分认识其危害性;二是宏观原因,油价高、运价低、过路费高,这两高一低必然导致驾驶员违法运输。

四、超限治理的主要对策

(一)法律方面。

一是按照交通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幽囚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对超载车辆驾驶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积分制度;三是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安全;四是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坚持依法治超,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方面。

据保山路政有关人员介绍:治理工作将由“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逐步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能力,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部门知道协调,明确职责,强化督导检查。把治超工作列如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治超工作深入。

2、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交通、公安、运政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执法治超,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按照有关治超的规定严厉进行重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

3、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对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地段,增派人手,加强巡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阻碍执法检查人中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设施的,依法追究其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创造良好治超执法环境。

4、从实际出发,开展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禁示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可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设备,通过经济杠杆、技术手段,消除违法超限所得,铲除其生存的土壤,让违法者无利可图。目前,我省已在祥临公路上开展计重收费试点工作。

5、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保障物资运输。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多轴大型贷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运输成本,鼓励多轴大型运输车辆发展,优化道路运输结构,提高道路运输效能。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路”保障整车且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高速畅通。

第4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益阳市赫山公路管理局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3年5月8日)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面临的形式

益阳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矿石、砂石等行业方兴未艾,且毗邻省会长沙,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一度成为“重灾区”。2004年6月全国统一治超后,我们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硬,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2012年长常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和2009年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分流到我国、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治超工作形势逼人,刻不容缓。

二、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频繁引发交通事故。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深远。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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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二)损毁道路、桥梁,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对治超与经济增长这一关系存在不同认识,不少人特别是抓经济的同志认为,治超势必延缓经济增长影响经济发展。从现实情况看,近几年全国各地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导致公路桥梁坍塌人员伤亡事故频发,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及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超限超载运输给运输企业、汽车生产厂家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低于国家或公路管理部门额外用于公路路面维修及桥梁加固的经费。超限超载运输车主每多挣1元钱,国家就有可能损失10元钱甚至更多。当车辆轴载由10吨增加到13吨时,运输效益增加30%,而公路维修费则提高数倍。目前,我局管养的G319和S308新线损坏最为严重,其中G319线从上世纪80年代就是全国文明样板路,路况质量一直非常好,现在G319线面临全线崩溃的危险,其日均交通流量达到25000多台次,仅益阳至长沙、宁乡大型砂石超载车队每天就有近300台次,短短

3、4个月时间,G319破碎板面积已达到4万多平方,并且损害已严重深入路基内里。

(三)桥梁不堪重负。桥梁设计都有严格的设计规范,如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即使设计标准较高的水泥混凝土桥— 2 —

梁也不能避免挠度增大,水泥混凝土过早开裂,钢筋锈蚀,寿命缩短。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近两年,仅我辖区内因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期碾压损坏、改建修复的就有泉交河桥、泥江口桥和安山桥,目前还有在限制通行待改建2座:国道319线龙光桥,县道侍南线的宁湖桥。

(四)导致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超限超载运输加剧了运力和运量的不平衡,经营者靠压价竞争,最终陷入运价越低越要超的恶性循环。靠超限超载运输过度地打价格战,使市场的运输价格远远低于国家的指导价,形成了畸形发展的运输市场,造成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可以产生暴利,刺激了一些新的经营者加盟,使原来饱和的运输市场产生更多的运力过剩,过剩的运力在寻求生路时必然会更加降低运价,低迷的运价又加剧超载运输,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衡龙桥治超站现有执法人员21名,配备2台执法车辆,实行24小时轮班执法。随着公路路网不断发展,目前我们的执法覆盖面严重不足,车辆绕道逃避执法的现象突出。并且路政部门的执法权限较小,司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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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和车主经常不配合工作,有时干脆将车门一锁而去,我们也无权拖车处理。

(二)车辆成群冲关。许多超限超载车经常结队行驶,面对执法人员的停车示意完全不予理会,强行冲关,行为尤为恶劣,且该情况多发生在夜间,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执法难度,并危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一般外地车辆都由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带车过境,在遇到执法人员查处时,往往是带车人组织当地不明情况的群众阻碍执法,暴力抗法。

四、具体几点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坚持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铁腕治超”,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路交通快速健康发展。

(一)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展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的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大行动,并根据整治效果决定整治时间,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行动由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联合进行,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分成4个小组轮流执勤,每组由公安交警4人、路政6人、运政4人组成,政府领导跟班执法,财政部门派— 4 —

人负责票据管理,路政负责档案归档。同时,纪委、优办抽调工作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问责。重点治理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超载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处罚一批屡次逃逸车辆,治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路段,曝光一批集体闯卡和暴力抗法典型事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对国道

319、省道308等重点路段开展路面集中治理,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集中治理活动依托G319原槐奇岭收费站,由交警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接受检查;由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登记;由公安民警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威胁、殴打、伤害治超工作人员及恶意堵车、“车托”或以暴力形式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区纪委、优办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

(三)加强货物运输装载源头监管。部署以源头治超、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强化路面治理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以掀起宣传治超风暴强大声势为主题的聚焦行动,分别明确期限要求、责任要求和效果要求,并将超限超载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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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以下的总目标。一是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厂及大型工程建材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深入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通过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使广大货物运输参与者明确其职责和义务。三是公安、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维修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违法改装问题,对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年检,运政部门不予核发营运证。四是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企业和驾驶人的责任。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起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托治超检测站点的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态势。根据九部委的交公路发„2007‟596号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应— 6 —

把治超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里应对治超整治行动进行考核,并对治超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通报。各责任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五)查处方式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档案信息登记,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货车车主处以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费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

(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执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阳光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此次专项行动由纪检、优办部门全程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自整治行动开始,每天将前一天车辆查处情况及工作开展中的典型事例进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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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并于9:00前上报市、区治超办。在治超站点和主要路段位臵增设公告牌、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广电局、报纸、网站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几点建议的实施,将极大遏制全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大幅减少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助于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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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源头治超重“源头”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连日来,小庙交管站在抓好路面巡查的同时,选派业务精干人员,深入辖区经营业户站点,着力在“宣教、服务”上做文章。

首先,该站将辖区所有经营业户登记造册,执法人员在登门过程中,主要将上级有关车辆超限超载的文件精神、车辆超限超载对公路设施的严重损坏以及对车辆自身的损害等耐心作了讲解,并例举一些因车辆超限超载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使经营者深切领会车辆超限超载的重大危害,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其次,该站执法人员在登门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重点督察进出站点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上岗证等是否有效、完备。对个别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因超过时间暂时疏于年审和换发,该站人员及时督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小庙站郭本田)

第6篇: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措施

一、切实抓好路面治理

(一)交通部门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公安治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经常性地开展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专项治超活动,重点抓好国、省、县干线公路和超限超载严重路段的治理。

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各治超站要严格执法。坚决实施卸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严格依法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抄送给公安、工商部门,交通部门每月10日将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情况。及时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

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公路收费站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实行计重收费。

(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要与公安部门联合办公。配备强有力的警力,维护超限车辆检测站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正确处理治超与物流业发展的关系。治超工作中。做到安全、便捷到达,杜绝乱设卡、乱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使物流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也使业主有利可图,实现治理超限超载促进物资运输和经济发展的目的注重堵疏结合,综合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又能让运输业主获得合理回报,不能因为治理工作影响正常的物资运输和经济发展。

二、扎实抓好源头监管

(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水利、交通、国土资源部门对各类货物分装场进行清理整顿。对不按规定装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货源场(站)和运输业主,责令停业整顿,并按超限车次同等处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采砂场(站)监管,督促业主严格执行限时采砂规定,严禁在非规定时间段内采砂、取砂。

(二)交通、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货源场(站)检查。加强全过程监管。

(三)交通、公安部门要联合对运输黄砂、铁砂、矿石、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坚决杜绝超设计标准的运行。

(四)运管、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从事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非法超限超载3次以上(含3次)车辆、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运输营运证照。对超限超载运输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记分制度,对货车载物超载部分未超过核定载质量30%一次记两分,超过30%以上的一次记六分,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五)物价部门要依法打击各种价格垄断、价格暴利等不正当行为。

(六)交通、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并予以严厉经济处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规加高的墙板进行强制拆除。

三、落实责任追究

(一)责任主体。治超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主体部门为交通、公安部门,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据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二)一岗双责。各县(市、区)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和上述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履行日常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治超工作职责。

(三)责任倒查。对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查。从发现地追查到途经地和源头地,按照谁放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项目限批与治超挂钩。对治超工作不力。公路损坏严重,事故频发,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扣减交通投资比例,暂缓拨付交通建设资金,停止审批新的交通投资项目。

(五)诫勉谈话。对治超不力。限期整改。

(六)对在治超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强化督办检查

(一)成立督办组。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督查全市治超工作,每月通报。

(二)成立巡查组。由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治超工作中重大失职和不作为行为,依照《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成立舆论监督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对治超行动跟踪报道,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曝光。

五、加大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开展千日宣传活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议案的决议》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治超舆论氛围。

(二)召开万人动员大会。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千人动员大会。分别召开货主、车主、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政策,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发放十万封信函。向各运输业主和驾驶人发放法规宣传单及《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一封信》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经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市运管处主任、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市国土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治超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治超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市治超办组织有关部门考核。

(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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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车辆超载超限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进一步防止公司进出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充分认识加强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来车以及产品出厂等环节。进出厂车辆应严格遵循超载限载范围,严格控制超载超限。

2.管理:

保安要对往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做好监控记录;

司磅员在每辆运货车辆进出厂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否则不予过磅; 过磅房、物流发货做好进出厂车辆车货总重核对,门卫室凭出厂证予以车辆放行。

3.要求:

(1)要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超限超载标准;

(2)要对来车核对提货单数量,发现提货单数量超出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重量时,开装车单时,一定要按车辆的装载质量或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来开;

(3)装车完毕,过磅时发现车货总重超出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时,要坚决退回卸货,直到车货总重在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以下。

4、对于不严格执行《超限超载治理管理工作制度》的,造成出厂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5、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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