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拉票贿选案发言

2023-07-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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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南充拉票贿选案发言

南充拉票贿选案反思发言初稿

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在党中央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中,将南充拉票贿选案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反思教育,我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一、案件原因分析

从南充拉票贿选案暴露出的问题看,既有违法犯罪的问题、也有违反党纪政纪和失职渎职的问题,既有思想作风的问题、也有制度机制的问题,既有领导班子集体的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全方位总结反思、汲取教训。通过认真分析该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理想信念缺失。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个人利益至上,对错误行为立场暧昧,态度摇摆,忘记了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做人底线和党性原则。二是践踏法纪红线。纪律和法律始终要利剑高悬,但本案中他们心存侥幸,忘记党纪国法,公开公款贿选,害人害己,最终受到严惩。三是主体责任缺位。出现一个地方大面积的贿选事件,主要领导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是某一个人或几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如果不问责主要领导,党的声誉就被毁了。四是干部选任制度不完善。由于缺乏正确的用人导向,片面理解必须“票数过半数”,导致“以票取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大量存在,南充案件的集中爆发,也需要我们在干部选任制度上要反思和完善。

二、案件反思教训

我们应该从南充拉票贿选案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深刻认识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严重危害,通过剖析反思,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违反党纪国法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违纪违法危害更甚、影响更恶劣,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以“三严三实”标准激励自己、要求自己。

三、案件经验总结

我们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党性修养、恪守从政道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一是树立人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要始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要信念坚定,光明磊落。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务实清廉的引领者。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牢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要挑战公权力,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努力在行动上争先锋、当模范、带好头。三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正风肃纪的担当者。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部门落实相应责任,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政治清明的践行者。完善人事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把善于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善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落实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坚持党要管党原则,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我自身作为党员,应该紧跟党的脚步,应该通过学习研讨、查摆剖析,汲取教训、举一反

三、检身正己,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要拧紧思想“总开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锤炼,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把“不逾矩”的红线刻在内心深处。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模糊认识及时引导,对错误观点予以驳斥,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第2篇:“南充拉票贿选案”专题剖析反思材料

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我认真学习了中央《通报》原文,深刻领会中央《通报》精神和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拉票贿选的严重危害性。对该案暴露出的有关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以及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丧失、无视党纪国法等严重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和深入反思。

一、对南充拉票贿选案的认识

南充拉票贿选案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严重危害当地政治生态。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对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我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

(一)中央、省委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对南充拉票贿选案,习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强调要坚决查处。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依纪依法对涉案的477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案钱款全部予以收缴。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查严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展示了党的自信和自我纠正能力,体现了省委抓主体责任落实的责任担当。事实证明,党中央、省委关于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对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极为重要的警示和借鉴作用。

(二)彻底消除南充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具有重要意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477人,涉案金额大至1671.9万元,其中公款1444.8万元。其所带来和助长的其他腐败现象,严重危害当地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公信力。党中央、省委坚决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备受社会关注,彻底消除南充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坚决查处该案,彻底消除了有关地方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所埋下的隐患,传递了正能量,维持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治蜀兴川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对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彻查。该案处理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负责人之多、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实属罕见。彻查严处该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坚 。

数百名涉案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教训十分深刻。这充分说明,敬畏党纪、敬畏国法,知边界、守底线,是党员干部最起码的素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党规党纪意识,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带头守纪律、率先讲规矩,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法律,当好模范、做好表率。

4、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方面。党的组织制度,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南充拉票贿选案没有落实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制,没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换届期间,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反映,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按制度规定及时处置。在组织核查有关信访举报时,对发现的重大疑点问题,无视组织规矩隐瞒不报,使拉票贿选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这充分说明,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变成“稻草人”“纸老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要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警醒与坚定,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增进执行力,不折不扣将制度执行到位、执行到底。

5、在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方面。南充拉票贿选案反映出南充有关领导班子在干部监督管理上严重失职,对浮在面上的歪风邪气视而不见,对眼皮底下的拉票贿选不管不问,导致歪风抬头、腐败蔓延。南充拉票贿选案再次给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在其位,就必须谋其政、担其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硬任务,不得有丝毫含糊和懈怠。作为县政府副县长,除协助县长做好有关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外,还要担负起分管领域的干部教育管理责任,管早、管小、管经常,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抓在平时、抓在日常、抓在细节,强管理、严监督、正风气,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6、在政治生态建设方面。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综合反映,一旦受损,影响极坏。南充拉票贿选案之所有影响恶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从政环境恶化,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使歪风邪气相互滋长、违法违纪司空见惯,最终导致了正气不彰、积习成陋,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要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除弊革新、激浊扬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县政府党组成员,应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带头表率,管住口嘴、管住手脚、管住生活、爱好和交往,管好身边人,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新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存在的差距。

1、坚持党性原则不够、党性修养有所弱化。一是党性锻炼的主动性有所放松。缺乏从严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开展党性锻炼的主动性有放松,开展党性锻炼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理想信念教育内容还不够全面,反映了我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自我完善上,在践行共产党员宗旨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差距,党性锻炼还需不断深入,提升个人党性修养;二是坚持党性原则有所弱化。表现在有时在行动上放松了能力锻炼,在决策办事上从维护党的整体利益出发方面考虑的还不全面,始终坚持讲党性原则做的不够好,需要继续强化。

2、履行管党治党,抓班子带队伍责任落实不力。一是主动抓党建做得不好。主要表现在全面协助县长抓管党治党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大都是县长安排了才去落实,淡化了主动履行党建责任的意识。在协助县长抓党建工作上统筹协调不够,没有去协调各部门建立“业务上协调、资源上共用、力量上整合、成果上共享”的党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不够;二是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对分管的部门,研究业务工作、经济指标、发展任务多,研究反腐倡廉、开展监督防范、交心谈心少,主要表现在对廉洁从政的细节要求、监督防范措施单一,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警示提醒少,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对分管领域干部日常监督抓的不严。对改进作风的监督意识还不强,没有态度鲜明的抓好分管领域干部监督工作,日常警示、提醒不够。

3、抵制歪风邪气不力,敢于坚持原则不够。一是抓换届选举督查指导不够。在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前,对拉票贿选问题的认识及其严重危害性思考不深,警醒不强。在过去乡镇和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中,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做得不够。对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往往只是口头打打招呼而已,以致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达到警示、预防的效果;二是工作上敢于坚持原则不够。表现在对下督查、年终考核有时坚持原则不够,存在只要对上交了差、对下就算过关的现象。在问责处理上决心不够、尺度不紧,坚持原则不坚决。比如在信访约谈问责上,怕挫伤乡镇、部门的积极性,对一些本该约谈的单位没有进行及时约谈、该问责的单位没有进行及时问责,坚持原则不够严。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性和表率作用不够。一是带头主动学纪学法坚持得不好。主要表现在学纪学法方式主要是通过听讲座、看文件、学条款,大都是按照县长安排进行学习,个人主动深入学习研究党纪国法的时间不多,内容不深,主动为分管部门讲党课、讲法制的次数不多,坚持得不好;二是自觉运用党纪国法做得不好。主要表现在对运用法治思维与执政,运用纪律规矩与用权关系的深入理解还不足,在研究处理具体问题时,事前学纪学法还不够,往往等到事中用纪用法才去详细了解,以纪律手段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

(三)原因分析。

1、理论学习不深,自我教育不够。自认为长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理想信念比较坚定,党性修养也比较高,在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上有所放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觉学习、深入学习不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还拧得不紧,对党性锻炼缺乏主动性、经常性,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高度还不够,政治敏锐性有所下降、党性修养有所弱化。对照反思,深感自己在理想信念、党性意识、精神境界上还存在一定甚至较大差距,究其实,还是日常教育不够、理论学习不深,这是产生问题最深层次的原因。

2、党性原则不强,自我管理不够。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到位,思想上认为管党治党工作有县长总揽全局,各副县长分工具体落实,只要管好自己分管联系领域就可以了,担心“越位”和“越权”之嫌,而没有站在全县全局的角度去思考、去落实,履职尽责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开会多、落实少,督查多、问责少,事后追问多、事前防范少,导致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自身管理不够,思想上缺乏政治清醒、行动上放松了能力锻炼、决策办事没有从维护党的整体利益出发,是不讲党性原则的体现,思想根源就在于党性原则不够强、党性有所下降。

3、拒腐防变不强,自我约束不够。作为县政府副县长,对作风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还不足,艰苦奋斗的意识有减弱、清正廉洁和拒腐防变的定力有所下降,抓防微杜渐不够,淡忘了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勇气和担当不够。对照反思,深感自己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上和坚持党的原则不够,自我约束标准有所降低,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省,反思自己的能力还不足,开展自我批评方面还做得不够,自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4、法纪意识不强,自我警醒不够。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下,纪律意识、法治观念还树的不牢固。对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依法治县的认识还不够深刻,高度还不够。学纪学法内容不够系统,在深入剖析反面典型,强化自我警示教育方面还不到位,对进一步依纪依法从严开展工作思考不深,方式不新,措施不多。

第3篇:关于南充拉票贿选案剖析反思会开展情况汇报DOC

XXX县XXX乡

“关于南充拉票贿选案“剖析反思会开

展情况汇报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近期,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认真开展南充拉票贿选案专题剖析反思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要以南充拉票贿选案为反面教材,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研讨,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努力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20XX年XX月XX日,我乡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王东明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办公厅通报(第47期)>的通知(X委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省委精神上来,从南充拉票贿选案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深刻认识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严重危害,通过剖析反思,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违反

1 党纪国法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违纪违法危害更甚、影响更恶劣,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始终以“三严三实”标准激励自己、要求自己。

其次,我乡党委书记深入剖析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产生根源。要求我乡党员干部要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剖析反思,从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上剖析反思,从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上剖析反思,从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上剖析反思,从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上剖析反思,从政治生态建设上剖析反思。要对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以反面典型为镜,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成长经历进行深刻反思,重点查摆在党性原则、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差距,在履行管党治党、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在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坚持原则方面存在的差距,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方面存在的差距,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在遵规守矩上见行动,在整改落实上见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研讨、查摆剖析,汲取教训、举一反

三、检身正己,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要拧紧思想“总开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锤炼,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治意识、

2 制度意识,把“不逾矩”的红线刻在内心深处。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模糊认识及时引导,对错误观点予以驳斥,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最后,组织部副部长XXX要求我们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党性修养、恪守从政道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一是树立人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要始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要信念坚定,光明磊落。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务实清廉的引领者。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牢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要挑战公权力,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努力在行动上争先锋、当模范、带好头。三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正风肃纪的担当者。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部门落实相应责任,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政治清明的践行者。完善人事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把善于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善于推进“四个全面”

3 战略布局落地落实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坚持党要管党原则,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党员,应该紧跟党的脚步,应该通过学习研讨、查摆剖析,汲取教训、举一反

三、检身正己,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要拧紧思想“总开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锤炼,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把“不逾矩”的红线刻在内心深处。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模糊认识及时引导,对错误观点予以驳斥,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XX县XXX乡 二O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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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南充贿选案专题剖析反思材料

关于南充拉票贿选案剖析反思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正风肃纪,严肃惩贪治腐,连续查处了一批大案件,其中,南充市2011年党代会拉票贿选案,我们党剑指问题,不讲情面让老百姓看到了共产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决心和能力,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按照省、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认真开展南充拉票贿选案专题剖析反思的相关安排,下面我就南充拉票贿选案反思如下:

一、深刻认识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严重危害

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丧失,自我膨胀,纪律意识、法治观念淡漠,导致迷失自我、行为失范,在诱惑面前没能经得住考验;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重缺位,对干部队伍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格,致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该案共涉及人员47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26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机

1 关处理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涉及的党员干部之多、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显而易见,严重危害了整个政治生态。

二、剖析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产生根源

(一)管党、治党责任严重缺失。此案反映出南充市一些党组织履责不力,落实党要管党治党不严,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碰硬,致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这充分说明,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政治责任上,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懈怠,必须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理直气壮抓班子带队伍。

(二)理想信念、党性原则丧失。从南充拉票会悬案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丧失,自我膨胀,导致迷失自我、行为失范,在诱惑面前没能经得住考验;一些党员干部在面对拉票贿选歪风态度暧昧,没有站出来坚决抵制,甚至协助拉票贿选,丧失了共产党人的基本政治立场。党员干部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必然导致方向迷失、立场不稳、行为失范,必须补好精神之“钙”,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三)纪律意识、法治观念淡漠。不少涉案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法纪观念淡薄,缺乏遵章守纪的意识与道德,缺乏规则纪律的约束,心中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胆大妄为,随意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

(四)干部队伍疏于监督和管理。此次案件反映出南充

2 有关领导班子在干部监督管理上严重失职,没有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发现“病灶”,但对存在问题遮遮掩掩、回避矛盾,未能及时防止“小病”恶化,没能为干部队伍时刻敲响思想警钟,导致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这充分说明,从严治吏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任、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个人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性修养不够高。(结合自身情况补充) 二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作为(某某职位),在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不够深入细致,与班子成员以及科级干部交心谈心不够,对干部思想状况了解甚少,干部当中的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意识都有所削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得不够有力,建章立制不够,监督缺乏。

四、汲取教训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通过深刻反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整改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二是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严守党纪国法,敬畏手中的权力,善待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要加强自身修

3 养,增强法纪观念,在思想上构筑起拒腐蚀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恪守廉洁奉公,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四是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努力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进一步凝聚坚持“五个结合”和推进“四个全面”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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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拉票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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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拉票贿选

通过宁夏公务员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公务员考试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宁夏中公教育整理了宁夏公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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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2016年9月,为期一天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部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依法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

2016年两会上,总书记在湖南团参加审议时指出,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综合分析】 [影响与原因分析]

基层给力,事业有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贿选行为是对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戕害,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侵犯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拉票贿选案这反映出当地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村干部可以滥用权力,将公私财物中饱私囊。在生产事故中,人们常常会谈起“海因里希法则”,说的是每次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总有数百次微小的事故隐患被忽略。其实,官场“事故”何尝不是如此,如果权力监督的漏洞未能堵塞,贿选就绝不会销声匿迹。

[重要意义]

选举法明确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其当选无效。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决定成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筹备组,于法有据,程序严密。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多少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只有彻底

中公教育·汇总>>>宁夏公务员历年真题

>>>中公名师解析申论范文大全

查清选举领域的违法腐败行为,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才能赢得民心,才能维护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有力维护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搞拉票贿选,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战。选举制度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制度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代表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党中央多次强调,严肃选举纪律,严禁权钱交易,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警示]

反思拉票贿选案,我们得出深刻的警示: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们应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全党同志和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考对策] 中公教育总结:

首先,在选举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举制度,补齐制度的短板。加大选举法的宣传力度,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是前提。

其次,坚持德才兼备、注意实干的导向,树立“以德为先、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用人风向标,让群众满意是否成为检验干部的唯一标准是关键。

再次,加大公开的力度,加大候选干部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等综合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监管的平台、拓展监管的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体系,才能建起监管的天罗地网。

最后,高扬处罚的利刃,以零容忍的态度、零死角的力度、零界限的深度,对跑官卖官者,对拉票贿选者,从严从重从速处理,才是营造风清气正选举氛围的“锦囊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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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村委换届选举拉票贿选专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加,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不断完善、操作不断规范、民主不断推进。但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拉票贿选问题,严重妨碍村民行使自由选举权利,破坏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任其蔓延扩大,势必危及农村基层基础,必须引起各级党

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拉票贿选行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是我们必须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就村委会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研究分析拉票贿选的成因,深入探讨有效遏制拉票贿选的对策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

一、贿选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贿选是近代以来随着民主活动的普及,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政治腐败现象。贿选,即贿赂选举,通常被理解为用金钱或其他利益进行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以为自己或为自己的伙伴获得选票,从而赢得选举的行为。就村委会选举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释义》的解释,贿选是指“以获取选票为目的,用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选民、选举人或选举工作人员,使其违反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中进行舞弊,并对正常的选举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一些学者指出,从法理上讲,贿选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在选举过程中同时具有贿赂的故意和贿赂的行为,即可构成贿选;只要贿选的行为一经作出,不管是否真的使选民违背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或者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实际作出舞弊行为并对选举工作产生影响,均不影响贿选的构成。另外,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相关法律对贿选未遂犯也有处罚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在选举过程中,当事人或指使他人以给予或承诺给予钱、物、职位、地位等方式来收买选举人、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以达到使自己或者他人当选的行为均应界定为贿选。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本人或指使他人向村民赠送现金、实物,购物券、电话充值卡等各种有价证券进行拉票的;(2)本人或指使他人以交保证金形式,承诺当选后分发村民进行拉票的;(3)本人或指使他人为外出村民支付往返机票等交通费用进行拉票的;(4)承诺免除村民债务等进行拉票的;(5)本人或指使他人以吃请方式进行拉票的;(6)本人或指使他人为村民提供旅游、娱乐等消费进行拉票的;(7)以承诺捐助公益事业,但根本无意或无法兑现而作虚假承诺进行拉票的;(8)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的;(9)他人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某竞选人进行拉票的;(10)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拉票的。

二、贿选的危害性

1、影响选举公平性。贿选的最大危害是破坏选举公平,通过运用利益手段左右选民的选举意愿,提升个人的支持率,借机赢得选举。从实践来看,贿选行为在一些村愈演愈烈,竞选的成本不断抬高,使农村选举完全依靠财力比拼,逐渐沦为“有钱人的舞台”,实际上等于变相剥夺普通群众的被选举权。如东山街道某村在上一届选举过程中,由于参选双方互相“竞价”,最后赢得选举一方投入贿选资金高达数百万元。

2、容易导致选后腐败。贿选以利益为手段,许多候选人在选举时投入大量财力物力,甚至一些地方出现候选人为了选举倾尽家财,甚至举债参选。当选之后,为了偿还债务或收回成本,必然会通过非法途径敛财,客观上提升了腐败的机率。从调研情况分析,当前一些经济发达村村干部存在三种明显的敛财途径:一是资产。通过违章建设、暗箱操作,侵吞集体资产。二是项目。通过暗地承包集体建设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等形式,获取非法利益。三是资金。通过决定集体资金存储点,获得金融机构的高额回扣或红利等。

3、影响优秀人才参选积极性。出现贿选现象之后,一些真正想为村民做事的优秀人才会对农村选举“望而却步”,导致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下滑。一是由于一些低素质人员参选积极性增高,农村优秀人才觉得与他们“同台竞技”有失身份,特别是如果输给他们更会影响在村内的威望。二是因为一些农村优秀人才本身没有侵吞集体资产的意愿,也因此不愿投入大量财力物力用于贿选,但是不贿选便可能选不上,所以干脆退出选举。三是贿选行为通常会通过农村黑恶

势力帮助操作,一些正直的候选人认为即使赢得选举,也会大量树敌,影响自身安全和正常履行村干部的岗位职责。

4、败坏社会风气。贿选行为具有一定的蔓延辐射作用,对整个社会的风气具有极强的破坏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容易加重本村选民的逐利心理,许多村民原本反对贿选,但是多次尝到贿选的好处之后,容易受到直接利益的影响,而逐渐产生支持

贿选的不良思想,失去对候选人的正确判断能力。另一方面,会对周边其他村的选举工作造成辐射影响,特别是一些目前还没有贿选现象的村,一些选民会受逐利思想驱使,鼓动候选人贿选,或提出不贿选就不投票等口号,给候选人造成压力,使贿选逐渐成为覆盖整个地区的“潜规则”。同时,由于贿选容易产生“竞价”、“比拼”等现象,候选人之间因直接利益损失而导致互相仇视,会不断加深村内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风气。

三、贿选的原因分析

1、集体资产升值带来的“权力诱惑”。从调研来看,我市贿选现象主要出现于2005年的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当时正是我市房地产价格快速升高,土地价值大幅提高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市大开发、大建设的时期,重点工程项目数量多,涉及的返回地指标多,一些城郊及平原经济发达地区村的返回地、旧村改造等项目投资超过亿元的不在少数,而且现有的制度对村干部权力存在监管的空白区,使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随意性比较大,因此岗位的吸引力大大增强,不少人产生“有投入才有产出”的思想,进而导致贿选行为的出现。比如东山街道,近几年正处于开发的高峰阶段,几乎村村都存在贿选现象,飞云镇近几年随着火车站建设等重点项目的上马,贿选现象也在许多村露出苗头。

2、贿选实施过程产生的“直观效应”。一方面,候选人缺乏有效的宣传平台,特别是村干部岗位诱惑增大之后,参选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不少人如果不通过贿选,当选的机率很低。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有143名村主要干部有违法犯罪前科,如果通过正常途径参选,几乎没有当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实际观察或操作过程中,候选人逐渐发现贿选对选举结果的有效作用,逐渐把它认定为赢得选举的“杀手锏”之一。比如某村上一届选举时,第一轮选举甲的贿选投入多,得票数领先,但是因为两人都没有过半而进入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前乙加大贿选力度,而后赢得选举。

3、社会公信力下降导致的“利益优先”。一些村在过去的日常运转中没有及时进行村务公开,使群众对村集体资产去向产生质疑;一些村原任村干部因为违法乱纪受到国家机关查处, 使群众丧失了对村级组织的信任感; 一些村的候选人素质普遍不高, 使群众对他们的当选履职不抱多少期望。在以上各类因素的作用下, 有些贿选村群众产生只顾眼前利益的消极情绪, 认为谁当选都会千方百计侵吞集体资产, 既然结果一样, 还不如先趁其未当选时“ 拿多少算多少” , “ 谁给得多让谁当”,这种思想进一步助长了贿选行为的愈演愈烈,使其逐渐成为一种公开行为。同时,农村的风俗人情习惯也使选民无法直接拒绝候选人贿选,拒绝谁便等于不投谁的票,容易产生矛盾。

4、法律法规滞后催生的“有恃无恐”。现有的法律对贿选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在执行上只能“定性”、无法“定量”,为主管部门的不执行、执行不到位提供了推拖依据;相关的单位太多,主体不明确,容易造成互相推诿扯皮,出现“踢皮球”现象;处罚的力度太小,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人最多仅能处以治安拘留,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因此许多候选人认为最多白选一次,不会带来其它损失,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而且在实际选举过程当中,各级党委政府更关注选举的进度,打击贿选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顺利产生和总体进度的推进,因此容易被忽视。

四、新时期贿选的变化趋势

从全市层面来看,当前我市贿选现象出现比较明显的蔓延趋势,除了近乎公开的城郊各乡镇之外,一些半山区乡镇上一届也已经出现个别村的贿选现象。从贿选行为本身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特点:

1、更善于使用间接手段。从前几届选举情况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来看,贿选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手段越来越间接,取证越来越困难。许多候选人从本人分发财物,转为通过他人分发财物;从本人宴请选民,转为通过亲朋好友宴请;从以选举之名宴请,转为借各种民间风俗名义宴请。同时,还产生了选举保证金等多种不同形式。候选人越来越多的转入幕后操作、遥控指挥,千方百计逃避法律责任。如我市东山街道下埠村,前届换届贿选被成功查处,下一届选举东山街道各村的候选人必然会采取更加隐蔽的贿选方法。

2、更讲究选举策略。从选举情况来看,一些候选人越来越注重贿选的策略,通常在宣布参选之后,都会和自己的“智囊团”一起共同研究过去选举经验、本届选举办法,并根据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制订个人的贿选策略,确定贿选的重点对象、数额等,企图用最低的成本赢得选举。比如上一届塘下镇个别村出现过候选人第一轮不贿选,但是游说其他村民投白票,使对手第一轮贿选落空,然后集中财力在第二轮选举中贿选拉票,最终战胜对手赢得选举。

3、更注重贿选效力。从贿选的时间来看,越来越多的候选人懂得越接近选举日越有效的道理,通常都在选举日前连夜分发财物或通过等对方先贿选,再依据竞争对手的贿选数额确定自己的贿选数额,以确保取得最佳的选举效果。与此同时,由于贿选与选举日时间相差越来越短,一旦出现贿选行为举报,启动贿选查处程序,往往取证完成时,贿选人已经当选,只能宣布其当选无效予以处理,不利于社会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处置决心。

五、防止和治理贿选的对策措施

1、创新宣传手段,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由于贿选一旦成风,难以打击查处,因此,要大力加强宣传,除了常规的悬挂条幅等宣传手段之外,还要重点加强三方面宣传。一要公开通告。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在新闻媒体发布专项打击贿选工作的通报,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明确“露头就打”、“举报必查”等要求,营造打击贿选的高压态势。二要媒体宣传。要通过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在广播电视上开设专栏,介绍前几届部分村因贿选导致建设落后、发展停滞、集体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将因贿选被宣布当选无效的个案、以及贿选行为当选的村官因其他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各村、村民代表、候选人手中,加大反面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正确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三要会议宣传。要召开现任村主要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贿选的决心与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丰富承诺形式,打造公平的竞选平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引导候选人通过正当的途径宣传自己,全面开展竞选承诺。一方面,要作好口头承诺。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候选人集中开展竞职演讲,并把不搞贿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另一方面,要写下书面承诺,要组织候选人签订承诺书,保证在选举过程中不贿选,当选后不以权谋私、违章建设、侵吞集体资产等,否则将承诺引咎辞职。正式选举之前,各选举委员会要将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在村内公开公示或印发到每位村民,接受村民监督。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公示候选人的工作实绩、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等,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同时,将贿选行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即使当选也无效的规定,写入《村选举办法》。

3、健全工作机制,组织有效的处置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查处协调工作机制,市、乡镇(街道)均要成立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查处工作组,普通贿选案件,由乡镇负责查处,重点难点贿选案件由市级负责查处。市级查处组由市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组织部、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于重点贿选案件,对于充当村委员会竞选人“中间人”角色进行贿选的企业老板、个体经营户、“有钱有势”人员,必要时可协调市工商、税务、质监、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从严查处,除追究其贿选行为的责任外,还要从其生产经营、质量环保、税收规范等环节予以检查,如有违法依法从重处罚。对黑社会势力介入村选举的,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贿选的重点村、关键人物,及时掌握动态,及时研究对策,及时查处打击。

4、选准选好试点,增强试点的指导作用。要突破过去换届试点只选好村、稳定村的做法,在今年的换届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市乡两级试点同时启动的模式。在市级试点的选择上,重点在上届贿选问题严重的街道、乡镇各筛选确定1至2个村作为换届试点村,由市纪委、组织部、人大法工委、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建指导工作组,下派到试点所在的乡镇(街道),指导乡镇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从预防贿选、查处贿选、事后处理等方面加强实践探索,努力形成预防有效、查处有力、处理得当的工作机制。对试点村出现贿选行为要“零容忍”,做到违规必纠,违法必究,从严查处,并将案例进行剖析,通报全市,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达到震慑之目的。

5、坚持打防并举,形成长效巩固的治本方法。一要完善法律法规。要及时向上级立法机构提议,完善贿选打击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负责机构,加大处罚的力度。特别要抓住关键环节,比如贿选“中间人”的处置问题,明确其同样属于“破坏依法选举秩序”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二要健全村级各项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级议事决策制度;加强监管,通过加强村干部经济审计与日常监管,特别村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使一些对村集体资产有不良企图的人知难而退。三要优化选举环境。要鼓励德才兼备的农村人才参与村干部选举,树立比能力、比知识、比贡献的正确导向。要保证选举秘密投票落到实处,实行进出口分离,严格委托投票,对于书面委托的,实行电话联系确认,以防范书面委托造假,推行委托书公证制度;要加大对村民代表贿选、人大代表贿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社会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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