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是在新的时间周期还是新的任务周期,工作计划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该如何写好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

“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工作启动会在昆举行

本刊讯 “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工作启动会于9月15日在昆明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几年,云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云南的投入,有力支撑了“国培计划”云南省项目的实施。2010–2014年,累计争取“国培计划”资金3.17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1.5万人次。2015年,我省争取“国培计划”资金达到1.11亿元。二是在“国培计划”项目的带动下,逐步形成“国家项目引领示范、省级项目整合拓展、州市项目跟进扩散、县级项目补充覆盖、校本研修积极配合”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格局。三是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有效推动与引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建构专业知识,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主体发展意识和创新精神。四是推进了教师教育职前、职中、职后培养培训一体化进程。

王建颖对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要构建体系。在省国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州市要加强统筹力度,以县为主推进项目实施,行政管理部门、高校、县级进修学校以及中小学幼儿园要形成合力,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二要精准施训。培训单位对项目需求要进行准确把握,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性。加强高校培训团队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两支队伍的培养;三要统筹资源。在培训过程中,重视资源的整合利用,使用好现有、本土化的生成性资源,服务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四要科学评价。由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配合,在制度层面上给培训单位指导和保障,激发培训者和受训教师的动力和积极性。五要达成目标。通过今年“国培计划”项目的实施,要建立一套机制、生成一批资源、选出一些典型、培训一支队伍。通过“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对改善基础教育薄弱环节起到推动作用。

全省16个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27个项目县教育局局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以及18家承担云南省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培训任务的省内外院校(机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成教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特教特办” 我省将加快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在近日召开的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7号重点提案《关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提案》面商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表示,我省将以推进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办学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普及程度为工作重点,特教特办,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

截至2014年,我省特殊教育在校生为21 009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为6 172人,仅有特教专任教师1 315人,师生比为1∶4.69,有60%左右的专任教师是普通中小学转岗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专业毕业的教师仅占专任教师的19%,师资严重缺乏,无法满足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还存在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等问题。

省政协委员胡昭云就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提案》中指出,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在政策环境、人力资源及经费投入均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实属不易,同时也还存在师资缺乏、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教师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教育实习基地、特殊津贴不落实5个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王建颖在面商会上表示,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去年年底印发的《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以推进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办学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普及程度为工作重点,特教特办,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通过支持特教学校、儿童康复机构和福利机构设立附属幼儿园和学前班等措施,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对实名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逐一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健全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组织体系;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二是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人口在30万以上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三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五是关心爱护残疾儿童少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2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目 录

导 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工作权利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三)社会保障权利

(四)健康权利

(五)受教育权利

(六)文化权利

(七)环境权利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一)人身权利

(二)被羁押人的权利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权

(六)参与权

(七)表达权

(八)监督权

三、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

(一)少数民族权利

(二)妇女权利

(三)儿童权利

(四)老年人权利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

五、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

(二)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实施和监督

导 言

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化,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制定、实施和如期完成,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积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权事业,人权状况持续改善。坚持将保障人权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大力促进就业,加快发展多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覆盖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不断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有效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坚持将保障人权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贯穿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人权保障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应该看到,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受自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实现充分享有人权的崇高目标任重道远。

2012—2015年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强人权建设、实现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此,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简称《行动计划》),明确2012—2015年促进和保障人权的目标和任务。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依法推进原则。根据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原则。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

——务实推进原则。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切实推进人权事业发展。

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

——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采取积极措施,更有效地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依法有效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益;努力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继续开展对公务人员的人权培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人权知识,不断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各国开展人权对话、合作和交流。

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现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予以公布。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一)工作权利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修改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实施安全生产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均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以及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均明显下降。公开安全生产信息。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继续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指标。

——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各地建立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公民基本生活权利的保障水平。

——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2011—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程,对2.4万个村整村推进。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扶贫对象实行异地扶贫搬迁。继续在边境地区、地方病严重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地区以及其他特困区域开展扶贫开发试点。继续开展科技扶贫,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大力发展贫困山区林业,2015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1.5个百分点,力争实现贫困农户一户一项增收项目。

——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加快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改造林业棚户区(危旧房)81.53万户。

——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继续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2012—2015年,累计帮助500万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

——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法规政策体系,切实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三)社会保障权利

完善各类社会保险制度,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均等覆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制定和修改社会保险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修改失业保险条例,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制定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等方面的规章。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15年,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较2010年新增6000万人以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数达到13.2亿人。提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修改失业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定。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到2015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亿人。

——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到2015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亿人。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到2015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亿人。

——提高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的科学制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幅达到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推行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救助水平。到2015年,全国城乡低保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6%左右,实现应保尽保。逐步降低或者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推广医疗救助诊疗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模式。修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四)健康权利

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健康权利。

——制定精神卫生法。研究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

——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到2015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培养15万名全科医生。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落实现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5元标准,到2015年提高至40元以上。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多项服务。提倡无偿献血,保障血液安全。提高居民急救服务的可及性。

——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加强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的新发感染和病死率。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加强乘坐铁路等大众交通工具的旅客传染病防治工作。构建口岸重大疫情疫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口岸医学媒介监测和携病原体检测。

——加大慢性病防治力度。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到50%以上。加强主要慢性病及高风险人群的早期发现和干预管理,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5%和50%,高血压管理率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均不低于40%。在全国30%的癌症高发地区开展对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

——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到2015年,国家饮用水监测网络覆盖设区市和90%以上的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提高到80%左右,每年解决6000万左右农村人口饮水问题。

——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生产许可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召回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等基本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快速查处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四省(自治区)90%以上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95%以上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95%以上的家庭落实以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完成已查明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水工程建设。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消除大骨节病的病区村达到90%以上。消除克山病的病区县达到90%以上。

——研究制定中医药法和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监测预警,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设区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设区市、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五)受教育权利

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高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公民总体受教育水平。

——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行教师在区域内流动,重点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资源配置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满足农村学龄儿童的寄宿需要。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完善城乡学前教育网络。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到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扶持建设紧贴产业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的专业,建设既有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又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师资队伍。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六)文化权利

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保障公民文化权利。

——加强文化立法。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制定完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全国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总量达到530百万兆字节,入户率达到50%。农村流动银幕达到5万块,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活动。

——推动文化覆盖和科技普及。到2015年,实现人均年拥有图书5.8册,期刊3.1册,千人拥有日报达到100份,万人拥有出版物发行网点1.3个,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80%。加快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工程建设。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推进科普场馆建设,启动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加快互联网建设。到2015年,互联网普及率超过45%。互联网固定宽带接入端口超过3.7亿个,城市家庭带宽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兆位/秒以上,农村家庭带宽接入能力基本达到4兆位/秒以上,实现2亿家庭光纤到户覆盖。建设宽带无线城市。逐步提高农村网络覆盖和应用普及水平。

(七)环境权利

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权利。

——修改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跨省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减轻重点湖泊富营养化,进一步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逐步恢复部分水域水生态。加大生态良好湖泊保护力度。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改善大气质量。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238.0万吨、2046.2万吨。重点区域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逐年降低。到2015年将细颗粒物(PM2.5)项目监测覆盖地级以上城市。

——推进生态建设。到2015年,陆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保持在15%左右,使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1000万公顷以上。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万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村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强化对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等的环境监管。

——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推进早期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污染治理。开展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加快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能力建设,基本消除历史遗留的中低放废液的安全风险。加快铀矿、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治理,关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铀矿冶设施,建立铀矿冶退役治理工程长期监护机制。

——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严格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

——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建立跨行政区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全面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一)人身权利

在刑事诉讼和执法工作中,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实施刑事诉讼法。调整和细化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管理规定,增加可操作性。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积极为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创造条件。

——强化对刑讯逼供的预防和救济措施。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应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检察人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也应当讯问。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完善听取律师意见的相关机制。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的,检察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必要时,可以当面听取律师的意见。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及证据材料,应当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逐步实施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将办案区域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按照办案流程设置办案区各功能室,并安装全程录音录像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全过程,防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依法扩大缓刑制度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适当减少监禁刑的适用,明确适用非监禁刑案件的范围。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丰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措施。

——加大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的力度。

(二)被羁押人的权利

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和人道待遇。完善看守所管理的法律规定。逐步实行被羁押人床位制,推动看守所医疗工作社会化,使被羁押人患病得到及时治疗。

——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办案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对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办案机关严格执行换押制度;落实羁押期限即将到期预警和提示告知制度、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清理久押不决的案件,及时督促办案机关尽快办结羁押严重超过期限的案件。

——健全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被羁押人入所体检、定期体表检查、收押权利义务告知、紧急报警等制度。严格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提讯和还押制度。完善对被羁押人的安全风险评估、心理干预、投诉调查处理以及特邀监督员巡查看守所等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被羁押人员约见派驻检察官、派驻检察官与被羁押人谈话以及检察官信箱等制度,预防并查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体罚、虐待、侮辱等侵犯被羁押人权利的行为。

——完善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制度、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调查处理制度。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完善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保障诉讼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保障刑事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法律援助、申请回避等诉讼权利。

——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辩护权和辩论权。

——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和证人保护制度。

——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判断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建立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规范量刑裁量权,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规范量刑程序的规定,保障量刑公开、公正。

——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的程序,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死刑适用标准。

——修改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中的起诉、受理和开庭前准备程序,建立小额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保全制度、证据制度、送达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和审判监督程序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修改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程序和证据规则,保障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个人和组织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保护公民不被强制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因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

——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完善朝覲事务管理办法。改进朝觐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穆斯林群众顺利完成朝觐功课提供便利和保障。

——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帮助宗教界解决部分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支持中国佛学院新校舍的建设、改扩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支持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宗教活动场所设施的改建扩建项目。支持青海玉树地震灾后宗教活动场所恢复重建。加大对新疆等穆斯林聚居地区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清真寺的帮扶力度。

——制定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

——促进宗教文化交流。支持中国宗教界与国外相关宗教组织开展友好交流。

(五)知情权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拓展知情权的范围,不断提高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政府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积极稳妥推进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坚持和完善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适时发布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者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推行厂务公开。到2015年,实现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达到80%以上,切实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

——完善村务公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建立村务信息公开平台。

(六)参与权

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实施选举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保障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

——继续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认真听取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制定慈善事业法,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支持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逐步实现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达到80%以上。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七)表达权

畅通各种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

——尊重和保障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等权利。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交流,了解公众意愿,征求公众意见。

——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做法。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受理群众诉求的综合平台。

——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表达权。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保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

——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依法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监督权

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

——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加大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建议和批评方式,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力度。

——健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个人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违法增加个人和组织的义务。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强化全过程监控。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修改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对举报事项、举报情况以及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及时纠正阻拦、压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

——扩大社会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监督员、检查员工作。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

——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

三、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

国家继续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少数民族权利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相应数量的少数民族成员。对少数民族公民报考公务员依法给予照顾。

——重视培养和使用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加大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农村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免费为民族地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职业医师,培养民族医药专业人才。

——保障少数民族均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不断增强民族自治地方公共服务能力,使民族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上学、看病、饮水、通讯、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显缓解,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保障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权利。落实促进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支持其他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继续制定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在主要草原分布地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民收入增幅不低于本省(区)农民收入增幅。大力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重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育对口支援。

——保障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支持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

(二)妇女权利

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继续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省、市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和县级政府领导成员中各配备1名以上的女性。逐步提高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成员。

——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适时修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标准。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确保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逐步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为农村计划怀孕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教育等免费技术服务。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和妇女的防范意识,为被解救妇女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帮助被解救妇女回归社会。

——加强性别统计工作。完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分性别数据的收集和发布。

(三)儿童权利

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保障儿童健康权。不断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中西部农村地区达到9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或者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在城乡社区建设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儿童服务场所。街道和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保护儿童参与权利。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程度,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消除对女童的歧视。落实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试行贫困地区女孩家庭的扶助制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逐步扩大儿童福利惠及面。完善孤儿保障制度,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逐步将无人抚养儿童、患有重病、罕见病儿童和重残儿童纳入保障体系。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受教育、医疗等权利。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严厉打击拐卖、虐待、遗弃、利用儿童进行乞讨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依法严肃惩处使用童工和对儿童进行经济剥削的违法行为。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未成年人依法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老年人权利

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逐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推进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政府为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提供基础养老金,每年为农村60岁以上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初步实现全国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

——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到2015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2万张。支持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建设。

——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老年大学建设的财政投入,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为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到2015年,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达到80%以上。

——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

——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重点为高龄、独居、失能和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

(五)残疾人权利

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健全相关的配套法规。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研究修改残疾人教育条例。

——将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3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160万人次的补助。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残疾儿童以随班就读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为残疾人提供与其需求和受教育能力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到2015年,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80万人。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8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为8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免费或者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公共图书馆为依托,建立盲人电子阅览室。免费或者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加快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在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加强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扩大盲文出版物出版规模。加强盲文出版基地建设,实现年生产盲文书刊1600种、70万册的规模。开发盲文乐谱、工具书、期刊、数字有声读物,出版盲人百科全书等图书。

——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四、人权教育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

——将人权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强化对公务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支持人权研究机构编写人权培训教材,参与人权培训工作。

——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将人权知识融入相关课程,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人权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营造尊重人权的教育环境。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人权公选课程和专业课程。支持人权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开展人权理论研究。

——鼓励并推动企事业单位普及人权知识,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企业文化。

——鼓励新闻媒体传播人权知识。提高全民人权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人权的舆论氛围。

——发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作用。到2015年,至少新增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五、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中国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积极开展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

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及时向相关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与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并充分考虑条约机构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结合中国国情对合理可行的建议加以采纳和落实。

——撰写《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六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

——撰写《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四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

——更新中国提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并参加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对报告的审议会议。

——参加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对中国提交的《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次合并履约报告的审议会议。

——参加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对中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首次提交的履约报告的审议会议。

——参加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提交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次合并履约报告的审议会议。

——参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提交的《残疾人权利公约》首次履约报告的审议会议。

——继续稳妥推进行政和司法改革,为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准备。

(二)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首次国别审查的有关合理建议,筹备并积极参加第二次国别审查工作。

——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方式处理人权问题。

——继续与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开展合作,认真答复特别机制来函;根据接待能力并兼顾各类人权平衡的原则,视情况考虑邀请特别报告员访华。

——继续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与发展中国家加强人权领域磋商与合作。

——继续参与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等亚太地区、次区域框架下的人权活动。

六、实施和监督

《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实施、监督和评估。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各地区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阶段性调研、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

——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权保障中的建设性作用。

——将《行动计划》作为人权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实施《行动计划》的自觉性。

——鼓励新闻媒体在《行动计划》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讯)【本栏责任编辑 王金伟】

第3篇: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及《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联合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计划包含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支撑、商业模式、安全保障、政府扶持、法律法规、人才培养10个专项行动计划。在应用推广方面,计划提出要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积极开展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

一、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

到2015年,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完善物联网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实现部门、行业、区域、军地之间的物联网发展相互协调,以及物联网应用推广、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链构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频谱资源分配等相互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各环节协调发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效应。

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继续推进公安、环保、交通、农业和林业等5个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新成立5个物联网应用标准工作组,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国标、行标规划,研制40项急需的应用标准。后续重点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完善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各重要应用领域。

三、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

按照“需求牵引、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瞄准物联网技术前沿,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围绕应用和产业急需,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形成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培育和打造技术创新链与产业生态链,支撑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

(一)推动工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智能化应用。面向两化融合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流程工业和装备工业为重点,在煤炭、石化、冶金、汽车、大型装备工业中各选择4—5个重点企业开展面向生产过程、供应链管理和节能减排的物联网应用示范,推动传统产业的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提升生产和经营效率。

(二)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应用。面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需求,选择2—3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或相关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国家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开展大田作物、养殖业和设施农业以及农资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推动农业现代化,带动农资及农技服务模式创新,并区域扩展;加快实施国家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扩大应用试点规模,适时开展推广应用,提高我国粮食与经济作物储运管理水平。

(三)推动物流管理智能化和标准化应用。面向商贸流通、物流配送智能化、标准化管理需求,加快实施国家航空运输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集装箱电子标签国际航线应用示范工程,并深化拓展试点应用领域,组织实施国家远洋运输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国家快递物流可信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和进出境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物联网应用示范,提升我国物流领域的智能化管理水平;选择若干大型制造企业,开展企业物流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企业物流作业水平;选择若干人口规模大、密度高、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地区,在城市共同配送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推动技术应用和产品标准的统一,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物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统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挖掘,提升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推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应用。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需求,在四川、山东等地实施国家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选择若干排放危险废物、放射源废物的企业和医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示范,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选择2—3个河、湖分布数量较多且水质安全隐患较大的省份,支持地方开展水质量监测应用示范,为实现水质改善提供技术手段;选择若干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支持地方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应用示范,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防控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选择若干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开展污染源治污设施工况监控系统应用示范,提高污染治理监管水平。开展进境废物原料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进境废物原料监管水平;在吉林、江西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旅游景区,实施国家林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3—4个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林业资源和生态旅游安全监管和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我国生态保护和服务水平。

(五)推广安全生产网络化监测和动态监管应用。面向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需求,突出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开展煤矿安全设备监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实施国家矿井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覆盖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等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信息的网络化采集,实现对矿井透水、瓦斯、粉尘等事故灾害的预防预警和自动处置,探索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物联网技术标准、装备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矿山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加快实施国家特种设备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的信息追溯、动态监管、实时追踪与应急救援,并由电梯、气瓶两类特种设备逐步扩展到其他特种设备;在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推广生产环境实时监控和智能处置应用,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平台,深化行业生产经营信息自动采集和视频监控,提供应急联动服务,提升企业和全行业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动交通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应用。面向交通领域智能化管理和调度需求,选择2—3个大中城市和2—3个内河流域,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车辆识别、航运服务、交通管理应用示范,提升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和信息服务能力,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交通统计信息的采集;推广客运交通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提升公共交通的协同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4—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联网新技术应用示范,包括导航定位、紧急救援、防碰撞、非法车辆查缉、打击涉车犯罪等,促进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发展,提升交通安全和社会服务水平;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及推广。

(七)推动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应用。面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需求,加快实施国家智能电网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并拓展应用领域,在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实施10个智能电网试点,提高我国电力运行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在加快实施国家油气供应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基础上,继续向其他油田拓展,实现油气生产、炼化、储运、销售全业务链集中管控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油气供应成本,增强能源综合保障能力;推广公共建筑节能物联网应用,提高建筑内水、电、气、热等资源的智能监测和控制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八)推动水利信息采集和信息处理应用。面向防洪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饮水安全保障、水土流失治理、水库安全管理突发性事件处理等需求,组织实施国家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区域专业化水库设施安全维护,推广水利信息采集和信息处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共享的水利信息综合采集和信息处理业务体系,满足水利业务应用需要,提高用水安全。

(九)推动公共安全防范和动态监管应用。面向公共安全需求,加快实施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深化婴幼儿乳粉及酒类应用,建立健全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逐步扩大监管食品品种和应用范围;选择部分直辖市和重点城市,实施国家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重要活动及场所保卫、机动车整体管控、流动人口管理和城市核心区立体防控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重点应用示范,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消防设施的实时监控和火灾隐患的排查预警;选择重点企业和危化品集中地区,组织实施国家危化品管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危化品存储和道路运输监管应用示范;开展灾害性气象信息采集和实时处理应用示范,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中西部灾害多发地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应用示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十)推动医院管理和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面向医院智慧化管理、社区远程医疗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选择10个左右信息化基础好的三级医院,重点开展面向医务人员、患者和医疗物品的医院管理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提升医院管理水平;选择部分养老机构,组织实施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对集中养老人员提供智能化服务,依托养老机构对周边社会老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并逐步向其他养老机构推广;在4—5个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社区中心及时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并开展相应医疗和健康服务。

(十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精细化应用。面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的精确诊断和一体化管控需求,选择5个城市,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对地下管网、立交桥、井盖设施、无线基站、城市内涝、供排水设施、地下空间安全等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在线监控、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

(十二)推动智能家居应用。面向公众对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功能多样性需求,在大中城市选择20个左右重点社区,开展1万户以上家庭安防、老人及儿童看护、远程家电控制以及水、电、气智能计量等智能家居示范应用,解决制约规模化推广存在的产业链协作不足、成本过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突破,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十三)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开展应用示范。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按照《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明确的重点任务,积极组织实施《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医疗、智能家居、应急救援、智能教育、智能水利、智能旅游等十三个应用示范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优先在无锡示范区部署相关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物联网发展积累经验。

(十四)推动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促进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对物联网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

五、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

协调推进物联网核心产业发展。强化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能源、水利、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国防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为引领,结合地方基础和优势,充分考虑技术、人才、产业、区位、经济发展、国际合作等因素,鼓励和支持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服务集成等企业以及相关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物联网产业与应用示范的紧密结合。

六、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

建立商业模式创新体系。营造商业模式交流环境。推广成熟商业模式。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通过多种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升物联网专业服务水平。加速物联网在传统产业中的融合应用,推动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新的物联网专业服务。拓展物联网增值服务。

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

推进物联网关键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加强物联网安全标准实施工作。建设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检测评估平台。建立健全物联网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体系。开展物联网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建设试点。从物联网信息安全监管、可信身份认证和安全控制、网络安全防护、隐私保护等方面,开展支撑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八、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投入。加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中提高对物联网基础理论和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比例。国家973 计划重点加大对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信息安全等物联网基础性理论和技术的支持。国家863 计划重点加强对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小型化传感器技术、多传感器融合技术和仪器仪表技术研发的支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加强面向农业、制造业、公共安全、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的支持。

九、法律法规保障专项行动计划

梳理分析物联网相关立法,研究修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影响物联网发展的条款。研究制定物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办法,组织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资源共享立法研究。提出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建议,为物联网发展提供路权和资源保障。积极开展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专利布局。

十、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

到2015年,围绕物联网产业培育、技术研发和前沿发展等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方式,改善人才培养条件和手段,在产业所需的专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等不同层次上,培养、吸引并造就大批人才队伍,着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创业人才的水平和比例。

第4篇: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

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一:2015年农村党建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为重点,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进一步巩固,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先进性充分体现,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顺利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机制。县、乡分别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确立发展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采取“六抓”,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抓学习,贯彻一条主线。把党的xx大精神贯穿到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工作环节。抓调研,推广一批成果。如大力推广村级班子“动态管理”等先进经验。抓示范,树立一批典型。如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培养“双示范”典型。抓机制,健全一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抓试点,总结一批经验。如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进行“双培养”试点,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试行“票决制”等。抓落实,形成一种模式。努力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在活力。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并积极进行总结和完善,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开展以“领导联点、支部联建、党员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新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围绕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创新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实践“三个代表”的带头人。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建立以“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探索实行以农村工作片设立党总支、“支部+协会”、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围绕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创建责任机制,明确县、乡、村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四是创新工作途径,着力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建设好村级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配套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室多能”的作用,切实完善村级管理体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为村级配套组织解决好活动阵地、活动经费及配套组织干部的工资报酬等实际问题。

五是创新工作作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落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起层次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抓落实机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打造一支适应形式发展要求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一是多措并举,配强班子,提高基层组织的凝集力和战斗力。

1、大胆改革村“两委”一把手选任方法。大胆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完善实行“双推直选”,让群众推选出政治素质好,发展经济能力强、示范作用佳,有一定管理水平,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的人,作为自己的带头人。

2、选派退居二线的县、乡(镇)机关老干部到村担任“村事顾问”,选派发展意识强,有一定业务专长的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经济薄弱村对口扶持,对症下药,帮助建设领导班子,理清发展思路,搞好技术服务。同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其一,实行联合办学,提高村干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姻,与跨区域培训基地联合,以及上派和互派挂职学习锻炼等方法,重点进行驾驭复杂局面方面的能力培训,提高村干部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水平。

其二,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村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聘请专家教授现场传道授业解惑,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邀请各行各业拔尖人才进行现场说教等方法,提高村干部专业化、技能化水平。

其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组织、发动村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学习,让他们带回致富信息和技能,提高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水平。

3、健全制度,全程公开,提高村级组织管理的民主化程度。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作。

4、科学管理,提高待遇,建立竞争激励的目标体系。立足彻底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建立完善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保护和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二:农村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1152字)

(一)建立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机制。

县、乡分别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确立发展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采取“六抓”,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抓学习,贯彻一条主线。把党的xx大精神贯穿到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工作环节。抓调研,推广一批成果。如大力推广村级班子“动态管理”等先进经验。抓示范,树立一批典型。如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培养“双示范”典型。抓机制,健全一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抓试点,总结一批经验。如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进行“双培养”试点,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试行“票决制”等。抓落实,形成一种模式。努力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在活力。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并积极进行总结和完善,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开展以“领导联点、支部联建、党员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新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围绕保持和发扬员的先进性创新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实践“xxxx”的带头人。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建立以“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探索实行以农村工作片设立党总支、“支部+协会”、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围绕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创建责任机制,明确县、乡、村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四是创新工作途径,着力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建设好村级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配套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室多能”的作用,切实完善村级管理体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为村级配套组织解决好活动阵地、活动经费及配套组织干部的工资报酬等实际问题。五是创新工作作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落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起层次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抓落实机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三:2015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1759字)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村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基层群众为核心,以引导村民增收致富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XX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扎实推进我村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从而全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新村。

二、工作目标与计划

(一)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村干部队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此,一要明确干部职责分工,村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既要相互协调、彼此信任,又须紧密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本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健全村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制。把村级干部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通过采取集中培训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推介本地先进典型等途径,把政治思想教育与实际工作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三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机制。着眼于村级组织建设的长远需要,注重培养和选拔村级后备干部。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会经营、懂管理的职校毕业生、专业大户、退伍军人以及外出打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加强村级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协作意识强、充满奉献精神的村级干部队伍。

(二)构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平台

一是要拓宽党建宣传园地,夯实工作基础。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尝试加大我村党建工作宣传栏的建设力度,一方面与党支部活动内容密切结合,及时公布党员评议、民主监督等工作的情况;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增加适合我村发展需求的科普信息、时政新闻等板块,将其建设成集公开工作信息、宣传新风新貌、丰富文化生活为一体的活动平台。二是要完善教育阵地。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以及香芹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建设,通过增添设备、学习交流等方式,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为党员更新知识结构、实践理论知识和创新活动形式提供有力的场地支撑。三是要落实活动载体。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先争优”载体、“责任目标”载体和“党员奉献”载体,以载体活动推动阵地建设,用阵地建设服务活动开展,为本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积极探索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今年计划培养8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吸收2名以上新党员。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积极在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事业上帮助,确保优秀青年农民、优秀致富能手和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优先入党,有效推动农村党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二是坚持定期评议制度。充分利用我区“三级联创”活动的载体平台,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常规性党的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开展农村党员评议工作。考评党员时,既注重考评党纪遵守情况,又注重党员的工作态度和群众的满意情况,对党纪不严、工作态度不端正、群众不满意的党员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改正。

(四)坚持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

农村党员队伍伍是新农村建设的先锋队,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党性弱化是导致我村党建工作滞后的瓶颈因素,因此党性教育势在必行。一方面,党支部要着手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党群关系的热点难题,把党员形象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把日常工作置于服务群众之中。另一方面,开展“荣辱观”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道德意识。通过每月举办党小组学习讨论会等方式帮助我村党员明确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教育他们时时处处事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农民群众知荣明耻,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道德观念。

总之,党建工作千头万绪,牵动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必须科学计划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认真研究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村级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

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四:2015年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942字)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贯彻和践行xx大精神,努力营造和谐村庄工作氛围,促进我村其他工作的全面开展,我村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加强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廉洁自律的建设,努力把我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勤政为民的模范基层党组织,带领全体党员为我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1、抓党的思想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抓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全面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3、抓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4、抓党的作风建设,树党员形象,群众满意度达98。8%。

5、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支部利用学习日组织党员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6、加强党的监督保证作用,实行党务公开。

7、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探索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政治思想工作适应新的形势,营造人人做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8、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抓好流动党员中的典型,形成党建新特色。

9、一如既往抓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全村无计划外生育。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思想建设,要求重新学习党纲及党章、权利和义务,使全体党员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一是按照党的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本着谈心、交心、沟通思想、交换观念、换位思考、达成共识、加强团结、促进工作,分别做好生活会记录备查。二是在“七一”党的生日之际,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鼓励先进,弘扬正气。三是党政齐抓共管,组织庆“五一”、“七一”、“十一”爱党、爱国、爱家园的各种文艺活动,展开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增加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3、继续开展每周五政治学习日活动,时刻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真正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流动户口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学习《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二是杜绝外来租赁人员生育第二胎。

党支部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巩固保先成果,深入开展“关怀和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与时俱进,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五:2015年村党建工作计划(1157字)

XX年村党支部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党员队伍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的执政建设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富民强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党建工作

1、村支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指示,内部团结,分工明确、配合,集默契、敢说敢做、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班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提高办事透明度。

3、党支部重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让党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起到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4、计划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村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开好发动会,观看电教片,听党课,面对面的一起学习,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

5、党支部要重视党员的发展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且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计划转正二名预备党员,培养了二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补充了新鲜血液。

6、党支部关心老干部及年老体弱生病党员

结合“党员关怀”活动的开展,在“

七、一”和过年期间,村党支部组织人员看望年老体弱的党员们,表示组织对他们非常关心。

二、党支部重视换届选举工作

1、根据上级的统一步骤,计划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村党支部围绕镇党委提出的顾全大局,维护稳定的方针开展工作。使现任村班子年龄结构合理,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能够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的困难,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三、围绕工作思路做好中心工作

1、计划上半年道路拓宽改建户2户,发放补偿金3XX元。

2、计划前结尾街道路面硬化投入资金15万元,改变村民居住出行环境。

3、计划对村民放映强烈的前结尾涵道淤积、村民饮用水紧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4、计划引入槟榔芋种植订单项目,优化和村民种植结构,种植品种由单一转入多样化。

5、计划整治弃倒垃圾行为,有效制止村居街道脏、乱、差现象,保证居民环境卫生清洁。

6、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7、充分发挥村综治领导小组和村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和了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村的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第5篇:2015年村卫生所工作计划

根据米村镇卫生院部署结合我村卫生所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我所针对本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了本村卫生所年度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继续开展生命知识,农村基本卫生知识的传播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最基本的卫生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继续宣传协助《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使广大农民加强疾病预防能力,科学的、有计划的接种疫苗。

3、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我村广大农民对疾病的预防知识。

4、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主动地进行预防接种。

5、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妇幼保健工作,使广大妇女了解四期保健,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减少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

6、继续宣传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工作,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改陋习、讲卫生。

7、宣传学习结核病、艾滋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

8、利用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从不同方面了解生命知识,懂得预防疾病的知识。

9、积极配合米村镇卫生院各项工共卫生项目工作。

二、本年度合作医疗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我村卫生所应充分利用米村镇卫生院会议、标语、宣传栏、典型事例等方式使合疗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尽量做到人人皆知。

2、我村卫生所按照规定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举报电话和固定公示栏。

3、我村卫生所每月应及时上报合作医疗报销金额,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合疗服务政策,并且能够积极配合米村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各项工作。

三、本年度临床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4、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5、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朱家庵村卫生所

第6篇:2015年村两委半年工作述职报告

平康村2015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2015年上半年,我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开展“三亮、四考、五星”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农产品种植品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根据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现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第7篇:2012年村党建工作计划

2012年村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党员队伍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的执政建设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富民强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党建工作

1、村支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指示,内部团结,分工明确、配合,集默契、敢说敢做、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班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提高办事透明度。

3、党支部重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让党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起到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4、计划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村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开好发动会,观看电教片,听党课,面对面的一起学习,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

5、党支部要重视党员的发展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且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计划转正二名预备党员,培养了二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补充了新鲜血液。

6、党支部关心老干部及年老体弱生病党员

结合“党员关怀”活动的开展,在“

七、一”和过年期间,村党支部组织人员看望年老体弱的党员们,表示组织对他们非常关心。

二、党支部重视换届选举工作

1、根据上级的统一步骤,计划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村党支部围绕镇党委提出的顾全大局,维护稳定的方针开展工作。使现任村班子年龄结构合理,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能够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的困难,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三、围绕工作思路做好中心工作

2、计划前结尾街道路面硬化投入资金15万元,改变村民居住出行环境。

3、计划对村民放映强烈的前结尾涵道淤积、村民饮用水紧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4、计划引入槟榔芋种植订单项目,优化和村民种植结构,种植品种由单一转入多样化。

5、计划整治弃倒垃圾行为,有效制止村居街道脏、乱、差现象,保证居民环境卫生清洁。

6、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7、充分发挥村综治领导小组和村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和了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村的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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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划生育工作以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力争工作走在全镇前列。

五、重视集体公益事业建设

1、为了群众的出行方便,组织人员对村级道路进行护养,对河道进行清理。

3、为了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全村共配备垃圾收集员4名,建立垃圾填埋点1个。

六、关爱弱势群体使他们感到组织的温暖

1、党支部重视扶贫帮困工作,对我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户进行定期走访关服,对确实困难的予以资金补助。

村党建工作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是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党支部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不断改进,争取我村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1 2

第8篇:2015年村卫生所校验申请书

校验申请书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 XXXX年 XX 月XX 身份证编码:XXXXXXXXXXXXXXXXXX医疗机构名称:XX县XX镇XX村第X卫生所 医疗机构地址:XX县XX镇XX村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XXXXXXXXXXXXXXD6001法人代表:XXX XXXX年XX月XX《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XXXX年XX月XX日到期,特提出申请校验,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签字:XXX 申请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

第9篇:2014年村两委工作计划

工作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引领,以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好经济振兴实验区等特殊政策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以发展创造幸福,以幸福引导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区引领四化”战略,为建设经济繁荣、乡村秀美、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的幸福马安而努力奋斗。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上级规定范围之内。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幸福马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坚持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大步伐

1、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粮食生产重大工程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服务,大力推进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主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继续推进稻田养鱼、生猪生产、大棚蔬菜,做大脐橙产业,以溪背脐橙种植场为龙头,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资金等各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高产油茶、花卉苗木、光皮树等特色林业产业。

2、提速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新型农民培育力度,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新建生猪生产、脐橙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

(二)坚持项目带动,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大跨越

1、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带动投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围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交通、水利、学校、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做好一批全乡性、财源性、公益性的大项目提报工作,同时建立项目储备库。

2、策应县委、县政府“三区引领四化”发展战略,加快马安圩镇扩张。一是加快圩镇建设速度,新增圩镇面积2平方公里,新增圩镇居民2000人,改变马安圩一条街的瓶颈状况。圩镇与马安村、头金村联动,一体建设。二是分阶段实施县乡公路圩镇段改道工程。第一阶段完成马安小学至自来水厂、自来水、自来水厂至卫生院、卫生院至马安初中县乡公路建设。三是开展圩镇“两违”整治工作。

3、按照“扩面、连线 、抓点、兴业”的原则,同步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各项工作。给予用地指标扶持,用好土地“增减挂”,低丘缓坡试点等土地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土坯房改造农户由偏远地区向中心村、集中示范点转移。新农村建设精品点力争每个村完成一个。

4、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

(三)坚持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有大发展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卫生、生产生活保障,就业和创业等民生政策。

1、加快实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教学环境硬件建设,逐步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完善学生寄宿条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健全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实现全覆盖,在全县争前三名。加大利益导向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尤其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建立已扎二女户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平。

2、扎实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大病救助制度,力争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帮扶力度。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体质。

3、加大民生工程自选动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实事:

1、全面完成村千人百吨饮水工程、农民健身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电网改造、农业机械化维修中心、荒山造林、标准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穿衣戴帽项目建设工程等28各项目申报工作。

2、统筹城乡示范点,继续完善老圩改造,优化圩镇功能。

3、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力争秋季开学时投入使用。

4、完善自来水厂后续运营工作。

5、扩大花卉苗木基地,新增生猪养殖、蔬菜种植和油茶种植大户,发展光皮树2000亩。

6、新建石下桥,维修迳子水库渠道。

(四)坚持创新社会管理,和谐平安社会环境有大提升

1、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狠抓依法治乡,开展“六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狠抓整治和预防控制,严厉打击犯罪,夯实综治基础,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力争达到99%。全面落实属地、属事、属人、属责“四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大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引导,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创建“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非正常访”乡。

2、建立道路交通、食药品安全、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和网格化建设。一如既往抓好消防、森林防火、防汛、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

3推进乡广播站建设,运用“村村响”广播、乡综合文化站等载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大历史文化名村上宝村的保护、规划、建设力度,积极申请上宝村为国家级文化名村。

(五)坚持转变作风,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有大提高

1、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双向全覆盖”,提升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和“抓三治兴三风、干部作风万人评”等活动,建立健全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民情民意常态收集和联动解决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各级干部大局意识和谋划操作能力。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振兴发展的实绩考核,健全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实效。加强村

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活动场所和服务功能;加强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3、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改进工作作风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化工程招投标、“三公”消费、涉农负担等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农村“三务”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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