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范文2,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1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办《通知》、县委、县政府两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为主题,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统筹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各镇民政办、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应急性救助服务。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和民政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规范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深刻吸取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适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

(三)强化殡葬服务,推进行风建设。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全县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要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殡葬《遂心工程》细则,结合“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四)主动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民政部、省厅统一部署,县民政局决定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同时,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确保组织到位。结合我县清明节祭扫实际,全县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县民政局成立2015年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各镇、殡仪馆、万福公墓清明节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各地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镇、县殡仪馆、万福公墓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二)设立清明节观察点,掌握祭扫动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经研究,确定县万福公墓为县级清明节观察点。做好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统计和总结并报县民政局。

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2

各乡镇:

为认真贯彻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民电〔2017〕x号)及《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x民电〔2017〕x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作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以清明节祭扫工作为契机,积极参与牧农村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理念,进一步优化环境,丰富祭扫内涵,营造良好的祭扫环境氛围,确保文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祭扫安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拧紧安全阀门,筑牢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细化职责分工,做好祭扫接待、人流交通疏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做好祭扫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及时告知其在禁火区域切勿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针对祭扫高峰场所、关键区域、关键部位,要加大防范控制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有力。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消防、公安交管、林业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应急救助、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要紧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作为,主动参与,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积极工作。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全国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视频会和市民政局《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等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接受。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购置并设立祭祀炉,方便群众祭扫,保持街面环境整洁;要在牧农村重要集镇、交通要道通多采取多形式,切实抓好殡葬宣传,引导村民文明祭扫。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市、县民政局将派出工作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

(三)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大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x发〔2009〕x号)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6〕x号)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以本次清明节和东山湾公墓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契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前往公墓安葬逝者,并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已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四)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各乡镇要积极利用单位网站,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宣传节地生态殡葬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一3月24日)

1、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安排部署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民电〔2017〕x号)和《xx市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x民电〔2017〕x号),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xx县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2、在县民政局网站,开辟清明节工作专栏,适时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介绍清明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和殡葬宣传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建立值班员和观察点制度。设立市级观察点1个(党城湾镇)。县、乡两级设立值班员。在3月16日18时前,党城湾镇要将设立观察点情况和民政办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市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一4月4日)

1、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服务接待、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发生。

2、从3月25曰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情况。4月2日至4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各观察点数据信息,于每曰14 时前经县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市清明节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曰报表》(电子版)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1曰至4曰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公众文明祭扫、安全出行。

(三)总结阶段(4月5日一4月10日)

4月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

附件: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县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

xx县民政局

2017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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