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宣教整治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消防安全宣教整治方案推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宣教整治方案1

各县教育局,州直属学校:

为深刻汲取近期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县教育系统、州直属学校要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隐患自查活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县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通过学生带动学生家长的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掀起让全社会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高潮。

(五)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县、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县、校的活动方案上报,在8月30日、9月30日前将《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小结的形式上报;在10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消防安全宣教整治方案2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4月1日至5月30日在局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为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局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郭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局属各医疗机构及直管的系统医院、民营医院、社会医疗机构。

三、整治标准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

(四)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

(五)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六)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警;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疏散逃生的方法,会逃生自救。

(七)病区、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各医疗机构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学习贯彻整治标准,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进程和要求,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各单位将整治工作方案务必于4月6日前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6日至4月18日)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进行初步排摸,对于可整改达标的,按整治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要登记造册,逐一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建档保存。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19日至5月1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整治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章的,要及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该停的停、该拆的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交流工作经验方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并组织所有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对员工实施教育,着力提高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理念。

(四)验收巩固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各医疗机构要制定验收规程和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逐家检查、逐地区落实,确保整治验收工作有章可循。年底,市政府将结合全年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对各地各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工领导负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切实落实责任。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整治工作。在综合整治期间,要建立检查、督查制度,指导、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长效管理。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从源头和管理上切实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管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在综合整治期间,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专人及时向市卫生局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的各类材料均需主要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综合整治方案及整治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务必于4月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时每一阶段结束当日上报本阶段工作小结,并于5月25日前将附件表格上报卫生局办公室

上一篇:实施农民健康工作方案下一篇: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建设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