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农民健康教育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卫生局农民健康教育方案范文2,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卫生局农民健康教育方案1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23号),农业部、财政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2号)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3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按需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村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个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要求,专业农户的产量和产值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分别增加10%以上,纯收入增加5%以上。同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推进培训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整村产业特色更加突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村经合组织得以进一步壮大。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21个市州的30个县的1500个村实施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250万元;在全省8个市的8个县的180个村实施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70万元。

项目实施县确定原则:一是产业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二是农民积极性较高,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三是当地领导重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项目示范村确定原则:一是本村领导得力,农民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二是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原则上一个示范村确定一个主导产业进行培训;三是有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的场地和必要设施。

四、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按照综合培训、按需培训的思路,在培训内容上,各村根据本村的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村里的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生态环境、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培训产业上,重点开展以突出农民增收为重点的专业培训,主要培训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猪、山羊、家禽、獭兔、水产养殖等产业及加工业技术知识。在单项产业上,培训内容要落实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公共知识上,普遍开展农业政策、法律常识、农户经营和市场信息等知识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充分依靠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部门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培训合同,明确法人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采用正规教材,优化培训方法。通过内选外聘,确定培训教师,落实指导教师,做到培训教师分片包干,指导教师进村入户。此外,充分依托市州农科所的科技推广力量,每个农科所在本市州内确定不少于5个村作为培训示范村。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在培训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相结合开展。集中培训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记录卡、一本公共知识手册、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在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生产技术光盘”。在培训时间上,对40名骨干专业农民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小时,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15次。对周边辐射农民主要采取明白纸和远程培训等手段灵活开展。

(四)实行培训卡管理。为加强培训工作考核,各地要对每个参训骨干农民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工作开展真实情况。记录卡要记载受训人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生产规模等)和培训记录。培训机构要在每次给农民集中培训或入户分散指导后,在记录卡上记载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机构和农民双方签字认可。培训记录是农业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参训骨干农民要妥善保管(培训记录卡参照格式见附件2-1)。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年1月底到20*年3月。确定项目实施县和示范村,制定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分村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和举行启动仪式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年4月初到20*年11月底。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等。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自下而上进行项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六、资金使用

每个培训示范村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培训耗材、教师补贴、交通费、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开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的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示范村的培训需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培训条件,向县级项目办公室申请承担培训任务。项目县农业部门须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培训项目实行管培分离。县项目办公室要对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发放培训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2-2),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监督举报电话:。

(四)规范资金管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和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培训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项目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五)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县农业部门要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民等方式,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省、市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抽查。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培训单位,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卫生局农民健康教育方案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

地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

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

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

监护情况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

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对农民

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

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

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

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医德高尚、技术精

湛、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农民工因公受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按照标准对农民工劳动能

力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鉴定。

(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对农民

工劳动能力鉴定和按治疗规范、常规、指南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四)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

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劳动社会

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规范建筑工

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

,要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察。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

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

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要加强与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

全管理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以农民工的主要居住地和流向为基础,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

问题,以满足农民工基本健康需求为重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一)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流出地的健康教育。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列入省市“亿万农民健康促

进行动”工作规划与计划;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的优势,组织开展流出地农民工转移健康教育培训。

(二)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

、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自我救护技能培训;针对女工生理特点

,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要强化乡镇企业经营者实施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的工作职责与督

导。要以点带面,开展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的试点工作。

(三)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播材料、组织学习班会、大型文体活动等

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以散居在城市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

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五)开展城市(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

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

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现将我部“*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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