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04-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监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精编,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监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09年1-6月,××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预防为主,严格条件标准,狠抓当前整改,落实制度责任”的准则,树立安全生产“诚信、服务、监督、管理”新理念,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意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运行。

一、1-6月我县安全生产运行状况

2009年1-6月,××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1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9万元。分行业为: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1人;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分乡镇为:中城镇发生事故3起(全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板栗乡发生事故4起(火灾事故3起、煤矿1起),伤亡1人;新滩镇发生事故4起(煤矿3起,火灾1起),死亡3人;会仪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2009年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县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是前提、专项整治是重点、事故查处是保障”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落实整改措施。3月24日,××县安委办以绥安发﹝2009﹞3号文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3月23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从4月1日到7月10日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主题责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到目前为止,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4条,已整改445条。其中:道路交通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4条;煤矿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325条,已整改320条;非煤矿山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40条,已整改38条;消防安全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6条;特种设备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52条,已整改52条;烟花爆竹排查出安全隐患3条,已整改3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整改2条。对已排查出,但一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均已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监控和应急预案。

(二)促进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严把验收关。今年,我县把促进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紧、抓实。主要通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反复督查等形式,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今年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我县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存在生产经营证照不齐、不符合技术规范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距离现有公路50米内开采,严重影响公路正常通行、在海拔381米以上,影响绥水路复建、未缴清相关税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之一的就坚决不予验收。

(三)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2009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交通局、交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县交通局分别出台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运前”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县交警大队分别出台下发了《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运管所密切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重点对客运市场安全运行进行了大检查、大整顿,共处罚带病运行和超员载客短途面的12辆、乡村公路客货混装车辆5辆;督促整改长途客车安全隐患2条、客运站安全隐患1条。为认真汲取永善“3.18”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县政府办以绥政办电﹝2009﹞1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3月24日,××县安委办又以绥安发﹝2009﹞3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点对××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按照政府和县安委办的通知要求,县交警、运政、路政等相关部门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违章违规车辆和带病运行车辆,严查事故隐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努力消除潜在隐患。同时,严格“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客运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客运车辆迅速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禁止运营客车晚22时至凌晨6时在辖区公路上通行。同时,加强对事故黑点的监控,对一时难以完成改建、改造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要求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设施,加强巡逻管理,实行重点防控。对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设施维修涉及行车安全的,责令施工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坚决消除道路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码头和轮渡船只的巡查力度,严禁船舶带病运行;强化签单发航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船。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矿山企业春节复产复工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强化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安全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同时,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等先进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县煤炭工业局深入汲取“2.16”、“3.23”顶板事故教训,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围绕“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瓦斯监测监控,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严防瓦斯事故和顶板事故的发生。县国土局强化了对探矿点的安全监管,严禁探矿点在探矿中建矿、在探矿中采矿。三是开展县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县“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县于2月18日—24日组织消防、安监、文体、工商等部门对县城内商场、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重点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同时对老城区消防栓进行了检修,修复消防栓12个。三是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通过对4家加油站的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四是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春节期间,我县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1个二级批发公司和140个零售销售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无证销售点1个,没收非法销售火炮30余挂。

三、严格复产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营造和谐、安定的节日气氛,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煤矿、探矿点和非煤矿山等企业下发了停工停产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在春节期间停止生产,节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组织生产。节后,县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分别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复工条件对提出复工生产的企业进行逐一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到目前为止,各企业都已通过验收并已经开始组织生产。

四、认真部署春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春节、“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密监控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坚决杜绝失控漏管;分管安全的领导亲自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立即组织开展了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春节和“五一”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今年,我县“六月安全月”活动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县委常委、副县长康泗洮在××电视台发表了安全生产电视讲话;二是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了“六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用电常识》、《消防知识》等进行宣传,并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沿公路主干线和重点企业书写大幅标语32条,办专栏1期。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从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不强。一是政府层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少数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抓安全生产往往停留在会议室、文件中、口号上,强调得多,落实得少;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的也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能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三是企业层面,不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因地位、条件、机制、经费等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从业人员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五是民众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全社会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大多数民众不懂安全常识,自我防范能力较差。

(二)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够,管理水平落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安全保障能力偏低。虽然排查治理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事故隐患常查常有现象,一些重大隐患的治理还不到位。

(三)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还需创新。安全监管中抓一般性检查多,综合治理少;偏重事故查处,全方位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够,特别是如何用事故教训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传统监管方法多,运用安全管理新知识、利用科技手段监管不够,安全科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将安全科技转化为安全保障能力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安全监管队伍不适应监管工作需要。一是我县安监机构在人员、装备上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随着移民迁建工程的启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加大,现有监管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现有队伍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不高。三是监管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推进。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继续强化落实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稳步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三是巩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探索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奖重惩制度。

四是督促高危行业和领域企业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项经济政策”,不断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五是加大事故调查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安监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2

*县安监局20*年上半年的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以“五加强一监控”为重点(即加强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农机、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区、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责任,落实措施,长抓不懈,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20*年1—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58起,死亡19人,受伤6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8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75%、533%、下降22.08%和21.8%。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州下达我县年度控制指标41人的46.34%。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3起,死亡18人,受伤60人,直接经济损失17.66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2.77%、500%、下降22.08%和2.05%,其中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州下达我县年度控制指标38人的47.37%。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车、违章超车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发生火灾事故4起,直接经济损失6.1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0%和50.5%。未发生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农村用火、用电不慎是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上年同期未发生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州下达我县年度控制指标2人的50%。管理不善,职工违章操作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的主要特点是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上升,发生1起特大交通事故。从全县上半年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来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1、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县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实施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县长与副县长、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与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了各乡镇、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定了《*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县政府、乡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与职责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制定了《*县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协调县委、政府组成10个检查组,做到领导固定,成员固定,督查、检查范围固定,对全县《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4次检查、督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了跟踪整改、治理。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跟踪整改。

4、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继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

5、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监、公安、运管、交通、农机、国土资源、城建、技术监督、工商、环保、劳动人事等部门,以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形式,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运输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停产,并给予经济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等。通过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逐步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6、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通过设立咨询台、板报展览、散发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和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安全生产宣教班、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安全生产;在重要节日期间,不失时机的宣传安全生产;在各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宣传安全生产;借助党校、培训中心在培训各类各级人员时宣传讲解安全生产;借助各种会议,“见缝插针”宣传安全生产;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工进行强制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并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干部获得了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工人获得了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伤害自我防范能力。

7、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了《*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在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政府应急救援能力。

8、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通过“2.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看,应急救援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9、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对20*年“10.13”、20*年“2.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30”机械伤害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10、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制定了《*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已发生事故处理情况、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使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职能划分,安监局直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三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施方案》、《*县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管理工作方案》。

2、召开了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了20*年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与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对我县北山矿区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8次检查、验收、评估。对北山矿区存在安全隐患的6家企业及时责令停产整顿、监督整改。对砖、砂厂进行了4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验收、评估,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4、对加油站、农药店、煤化工企业进行了5次安全生产检查。责令喇嘛湖梁工业园区3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煤化工企业和1家珍珠岩矿停产整顿,限期办证。

5、组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9人、安全员52人、特种工60人。

6、制定了《*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三)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肩负着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任。为不辱使命,我局从加强党的建设入手,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共产党员责任与义务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凝聚力和战斗力。安监局共有在岗干部职工6名,其中共产党员5名,占职工总数的83.3%。只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一定能够做好各项工作。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责任与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

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是如此。安监局是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涉及面广,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切身利益。我局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本局党员干部精神文明教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争做精神文明的模范;二是公开办事程序,落实安监局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制;三是对来我局办事、来访群众笑脸相迎,笑脸相送,确实转变服务态度;四是加强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对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强化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协助企业办理各种安全生产证照;五是教育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引导企业以安全保生产,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增效益。

3、清正廉洁,文明执法

安监局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半年来,我局结合“纠风”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从不滥用职权,不刁难企业,不吃、卡、拿、要,不乱收费、乱罚款。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时,以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就行政处罚也是以限期整改为主,停产停业为辅,主要目的是使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发展生产,提高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深感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克服人员少,经费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不足等种种困难,夜以继日,不辞辛劳,局长亲自下井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指导、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尚欠科学、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尚不到位。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个别乡镇、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

(四)部分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存在重效益、轻安全思想。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还不够,尤其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

四、下半年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二)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各级干部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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