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的职能

2023-07-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监局的职能

为切实加强安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

为切实加强安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德阳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市安监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群众参与,强化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推进全市“两个加快”,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评议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议内容

评议要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任务目标来开展,重点是大力破解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和障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民心问题,以及有效维护关系社会和谐的安全稳定问题。根据安监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以“严格依法许可,优质高效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为评议主题,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依法履职方面,有无失职缺位、以罚代管,违规执法等;2.公正执法方面,有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裁量不公等;3.文明执法方面,有无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等;4.信息公开方面,有无政策不公开、过程不透明、告知不到位等;5.清正廉洁方面,有无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

五、方法步骤

这次机关行风政风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方式进行。向上征求市安监局对口业务科室的意见,向下听取各乡镇安办的意见,对外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企业代表、群众的意见,对内召集机关全体人员对每个科室及每名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评议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成立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评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召集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和乡镇安办主任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学习市委、市政府和市监察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精神,制定行评活动方案,部署行风评议各项工作,让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深刻理解行评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的自觉性和被评议的压力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行评,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2、根据行评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我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便民措施以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工作。

3、从基层、从群众、从工作和服务对象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切实发挥监督督促作用。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要实事求是地对政风行风建设进行自我评估,在依法监管方面,查找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情况,查找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查找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查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写出整改报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4、根据行评内容及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严格依法许可,优质高效服务,促进科学发展”的评议主题,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力争年内取得显著成效。

(二)民主评议阶段(7月1日—9月30日)

针对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的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评议,确保评议效果。

1.召开座谈会。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请他们对安监局各科室和监察执法大队就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信息公开、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评议,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

2.问卷调查。(1)问卷调查表由局行评办公室统一设计发放。(2)问卷调查主体范围:企业代表、个体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乡镇安办的工作人员等。侧重以服务和工作对象为主进行问卷调查。(3)问卷调查工作由局行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信件函寄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表计划印制100份,分配给市安监局24份,各乡镇安办18份,部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4份,企业代表39份,市安委会成员单位15份。

3.明查暗访。局行评活动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对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的服务质量情况、执法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记录明查暗访情况,并记入综合评价报告。

4.工作考核。局行评领导小组深入到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考核行评工作开展情况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和评议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已经解决的政风行风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和得到完善。行评活动领导小组要将暗访情况及社会各界反映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一并向各科室和监察执法大队反馈,促其抓紧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

1.局行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地点、梳理社会各界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监察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的评议结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召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评议情况通报会,主要通报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等。

3.制定整改方案。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要针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于11月10日前报局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20日前报市行评办公室。

4.立即进行整改。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真正做到把问题处理到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群众真正满意。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局行评领导小组说明情况,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期限。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评议的做法、成效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科室和监察执法大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将作为评先树优的候选对象。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应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局行评领导小组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行评工作规律,创新评议体制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及时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科室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借助民主评议这一形式,着重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在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上下功夫,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干扰,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评议纪律,确保以优良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评议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汇总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凡违反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有责任,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2篇:城管局的主要职能

城管局的主要职能.txt32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主要工作职能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

4、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区停车场(库)、菜市场的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定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负责三轮车日常管理。

6、负责城镇户外广告定点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城区路灯饰城市管理监督

7、负责城区路灯和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及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9、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监督各乡镇城镇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区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品店摊点等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第3篇:城管局的主要职能

城管局的主要职能.txt32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主要工作职能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

4、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区停车场(库)、菜市场的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定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负责三轮车日常管理。

6、负责城镇户外广告定点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城区路灯饰城市管理监督

7、负责城区路灯和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及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9、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监督各乡镇城镇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区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品店摊点等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第4篇:安监局职能

1、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文件,规章和政策,拟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危险化学品的行业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

3、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建设、公安、交通、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4、负责发布全市安全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死亡2人以下(含2人)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调查上报批复结案。

5、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申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6、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干部、厂长、经理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安全管理工作,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发监督监察工作。监察劳动防护用品市场销售工作。

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及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9、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5篇:安监局职责职能

安监局职责职权及监管行业

(一)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决定。

3、制发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材料;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综合、协调、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安全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6、组织迎接上级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

7、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监局职责职能

1、监管职能

烟花行业:(1)生产单位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

生产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生产期间安全检查。

停产后对库区、库房等储存场所的安全检查。 防护用品监管。

重大隐患、危险源的确定与整改工作的监督。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工作。 安全资金保障监督。 (2)经营单位 临时销售许可。

对临时销售业户存储场所的监督检查。 长期销售单位资质的初审与申报工作。

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是加油站、液化气站)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管。 防护用品监管。 作业场所安全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督察。

重大隐患、危险源的确定与整改工作的监督; 安全资金保障工作监督。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 安全资金保障工作监督。 矿区内安全设施、设备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

重大隐患、危险源的确定与整改工作的监督。

生产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督察。 防护用品监管。 重大隐患、危险源的确定与整改工作的监督。

建筑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监督。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 况。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工作的监督。 防护用品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 2组织培训

各类单位法人(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安全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的安全培训与考核 3协同管理职能

交通安全:重大交通事故(亡人3人以上)代表县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处理。(交警部门具体处理)

防火工作:重大火灾事故代表县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处理。 (消防部门具体处理) 其它临时应急救援工作。

安监局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性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监督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工业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

7、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8、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实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股室职责分工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督办和值班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具体工作。

联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办)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重(特)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法规股 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3、矿山股

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4、危化股

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与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5、综合股

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建材、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气象、地震、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第6篇:夷陵区安监局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性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监督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工业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

7、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8、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实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股室职责分工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督办和值班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具体工作。

联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办)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重(特)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法规股

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3、矿山股

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4、危化股

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与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5、综合股

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建材、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气象、地震、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结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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