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和城管局的区别

2022-12-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执法局和城管局的区别

第2篇:城管局的主要职能

城管局的主要职能.txt32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主要工作职能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

4、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区停车场(库)、菜市场的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定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负责三轮车日常管理。

6、负责城镇户外广告定点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城区路灯饰城市管理监督

7、负责城区路灯和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及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9、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监督各乡镇城镇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区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品店摊点等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第3篇:城管局的主要职能

城管局的主要职能.txt32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主要工作职能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

4、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区停车场(库)、菜市场的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定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负责三轮车日常管理。

6、负责城镇户外广告定点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编辑本段负责城区路灯饰城市管理监督

7、负责城区路灯和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及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9、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监督各乡镇城镇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区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品店摊点等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第4篇:工业园区与工信局的区别和关系

同样是为工业企业服务,工信局是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与调度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指导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

工业园区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园企业的产业定位,

对入园项目审查认证并提出意见。负责征地拆迁、信息咨询等工作,为入园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统计、会计信息系统和园区发展所需的支撑服务体系,做好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

朱榜文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第5篇:综合执法局的作用

1、行使制止、拆除规划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物及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区内建筑楼房工程验收参与权。

3、行使对城市民建中少批多建、公建中临建等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室外装修、窗改门等制止、拆除违反城市市容标准及规定设施的行政处罚。

5、行使对城区内建成区内各类违章临时建筑制止、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包括物业小区);负责对拆迁区域内临街的临时建筑、棚厦、摊亭的拆除。

6、行使对畜力车进入市区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7、行使对城区主要部位卫生环境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履带车、铁轮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9、行使对机动车和畜力车在铺装人行道路上行驶、停放或者碾压路边牙石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对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对占道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清理现场和恢复道路原状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对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对城区内损害绿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对损害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对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及影响其使用功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占道经营的临街门点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各种丧事扰民、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对城区噪声扰民的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19、行使对城区饮食行业油烟污染市容环境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0、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排放污水、污物等污染城市环境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1、行使对城区内三轮车无证运营、违章行驶、违章停车的行政处罚权。

22、行使对营动机动车、人力车、畜力车在停车场点、乘降点外停放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3、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两侧的流动商贩、无证摊贩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4、行使对城区内主次干路各种违规车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内各种车辆停车站点设置和管理。

25、行使对城区内设置临时占道市场的审批、管理参与权,对市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26、行使城区内设置废品收购点审批、管理参与权。

27、行使对零工劳务市场内治安和城区内零工劳务市场外劳务人员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8、行使对主次干路两侧建立劳务市场的审批参与权和对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介绍活动有碍市容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29、行使对违规露天卡拉OK和未经批准的街头演艺的行政处罚权。

30、行使对打卦算命、巫医神汉、街头卦摊的行政处罚权。

31、行使对拒不承担除、运雪任务或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标准及时清除、清运积雪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权力。

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提出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保护责任,随意造脏,排放有毒

有害垃圾,在建筑物或市政设施上乱涂乱画,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

为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进行建设的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和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破坏绿化设施,损坏、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花草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批发、集贸等市场以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在施划停车泊位以外的人行道上停放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或未设停放地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和焚烧

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6篇: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的探析

董存良

【内容提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关键一环。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方面的改革也在不断地向纵深发展。近几年主要是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推进工作,相继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综合执法局等综合执法机构。但是这些机构仅仅是几个部门执法权限的整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存在的重复执法、执法软弱等弊病。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按照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的原则建立起独立的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以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的乱象和软弱涣散的局面。落实到基层就是要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快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并且开始啃硬骨头,向最难改的地方开刀。行政执法多年来一直受到社会的诟病,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软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历史形成的政府机构职能重叠交叉、部门职责分工错乱有关,还与行政机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规范有关。行政执法的软弱涣散导致了公众对法律的漠视,造成了对法律的消解。这种状况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背道而驰,造成对法制建设的极大破坏。因此,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出发必须加强行政执法,维护

1 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靠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来重塑公民对法律的敬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良好的公民基础。而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不管从执法队伍、执法装备、执法的严格规范等方面都不能胜任这一神圣而繁重的任务。必须对现有行政执法体制进行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拳头,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软弱涣散的问题,使违法者必受处罚,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强化公众遵法守法意识。具体措施就是要在基层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

一、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提出明确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在我国,80%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实施,但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对此,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按照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要求,整合执法主体,凝

2 聚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落实到基层,就是要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

二、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是解决目前行政执法存在的诸多弊端,实现严格执法、刚性执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指责和攻击,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机构设置存在着职能重叠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表现在行政执法上就是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行政执法还存在许多缺位的现象。目前县级行政执法力量分布在建设、交通、环保、工商、食品药品、林业、农业等二十多个部门,致使力量分散。各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参差不齐,相对强势部门的执法队伍还能勉强应付,但是大部分部门的执法队伍软弱涣散,甚至有的部门连执法人员都没有,执法装备更是落后破败,这就造成行政管理的许多领域有法不能执、不敢执,致使管理不能真正到位。行政执法的软弱涣散直接导致了人们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法律的严肃性和刚性不能通过严格执法表现出来,使人们觉得除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都是软法,遵不遵守都无所谓。使人们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消解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应起的作用,造成人们法制意识的淡薄。这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是背道而驰的。要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实现全民知法、守法、尊法的目标,只靠单纯的教育是不够的。要实现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严格到位的执法是必不可少

3 的。新加坡的经验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从目前行政执法的现状来看,其执法队伍、执法方式、执法效果等方面都不能担当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甚至会起到负面作用。同时我国要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离不开严格规范的行政执法。因为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八成以上都是靠行政机关来监督执行的,行政执法的现状不足以形成社会治理的规范有序,甚至成为了社会治理的软肋。因此,必须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建立起强大有力的行政执法机构,将行政管理的职责落实到位。这就要求在县级建立行政综合执法局,使其担负起这一重要职责。

三、建立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的机构设置构想。目前由于各部门组建独立执法队伍、分散进行执法,致使出现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不足、执法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只有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资源整合起来,把“五根指头”捏成“拳头”,集中保证编制经费,优化机构设置和装备条件,加强培训上岗和日常管理,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正规化。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综合统一执法确实比以前分散执法在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以及执法水平和执法方式上都有了明显提升。其队伍整齐、纪律严明、程序规范是有目共睹的,为维护城市的秩序,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虽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就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指责,其负面消息频出。对此我们应有正确认识,

4 因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对的是城市基层市民维持生计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是他们的习惯,要使他们服从管理是很难的,因为这直接危及到他们的生计。在执法中一旦发生冲突,舆论往往会偏向于弱势一方,不管执法者有没有过错都成为被指责的一方。致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中也是缩手缩脚,小心翼翼,恐怕引起冲突,甚至有的地方采取了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等许多不伦不类的执法方式。这更使部分不法商贩目无法律,嚣张跋扈,成了没人敢管的人,造成社会上违法对守法的驱逐。因此我们不能怂恿舆论对执法局不明真相的一味诋毁,特别是各种媒体要负责任地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不能受舆论情绪化的误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良法不足以自行,所以执法环境的改善、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最终还是要靠严肃执法、严格执法来完成。

具体到县级行政综合执法局的组建有两个思路两个方案。一是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资源统一整合为一个新的行政综合执法局,其职责为除公安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外的所有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二是在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充分利用原有资源组建新的行政综合执法局,将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执法权都划归给它。这样在一个县域内就只有公安和行政综合执法局两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这就能使政府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彻底划分清楚,实现政策制定与服务职能同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将县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定位为审批服务和政策落实。新组建的综合执法局应定性为行政机关,要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方面

5 的行政编制收回,统一分配到新的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由财政统一核拨,所有收费、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得作为经费来源,以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性和连续性,保证执法人员的公正与廉洁。要配备高素质年轻的执法人员、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将行政综合执法局打造成为现代化的精简、高效的行政机构,使行政执法人员挺直腰杆,勇于执法、敢于执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要赋予综合执法局更多的强制执行权,以保证行政执法的及时有效。虽然《行政强制法》赋予了行政机关部分强制执行权,但还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没有强制执行权,必要时还需申请法院执行,这就使行政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不能及时有效地震慑违法行为以教育群众。应该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在所有执法领域内除限制人身自由的所有强制执行权,使行政综合执法局能够独立完成执法全过程,减少对行政执法的掣肘,实现行政执法的高效、便捷,及时有力地震慑违法行为,从而营造全民守法尊法的局面,促进法治社会的早日建成。

【关键词】 行政执法 综合执法 体制改革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邑市委党校行政学教研室主任 高级讲师

邮编:261300 电话:13869618303 邮箱:13869618303@163.com 6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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