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方案

2022-04-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服务业统计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业统计方案篇一:

为了促进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时效和质量,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状况,更好地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根据《县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级部门:旅委、民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住建局、文广新局、水利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体育局、城管执法局、信息中心、人行、邮政局以及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单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考核内容具体由四个方面组成,实行项目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建设(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统计工作落实情况)20分;统计报表(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及准确性,规范性)40分;统计服务及其他工作(发展信息及统计分析,其他工作)10分;名录库维护及更新(时效性及准确性,全面性)30分。各项扣分以扣完本项目标准分为止(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及结果

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开展一次,由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当年年底会同县统计局、发经委、财政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及相关责任部门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由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县政府审定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把服务业统计考核结果纳入县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年度服务业统计工作总结,客观地开展自我评价。

四、奖励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根据考核结果评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先进集体6个;服务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15名,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在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本办法自年月日开始施行,《年县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安政办发〔〕40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服务业统计方案篇二:

自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后,国家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省统计局明确要求自2012年5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服务业全行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为做好我区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国家、省市全面开展服务业重点单位调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完善统计核算。从全省统计核算情况来看,服务业重点调查单位的经济总量已占相关服务业行业经济总量的85%。作为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资料,服务业重点单位调查数据将为准确核算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提供重要依据。

2、有利于完善基本现代化相关指标监测。准确把握服务业分行业经济发展现状,可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指标(服务业占GDP比重,文化产业占GDP比重等)提供可靠数据。

3、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通过服务业重点单位调查,深入了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及时跟踪服务业发展动态,科学评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成效,促进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二、实施范围

根据《省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精神,服务业重点单位联网直报工作的统计调查范围为: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年营业收入3000万以上的企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12个行业门类中的32个行业大类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投资收益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管理机构、投资与资产管理法人单位,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服务业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表分年报和定期报表,涉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问卷调查等方面内容。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指标包括调查单位详细地址、登记注册类型、企业主要经营情况和控股情况等。

2、财务状况:调查指标包括存货、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税金、从业人员数及构成、工资总额及构成等。

3、经营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获取企业资金来源、外部政策、经营收入、经营成本以及单位预期等经营发展指标资料。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4月底前)

根据统计制度和国家、省、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方案,指导全区有序开展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方案中明确实施程序、工作要求和人员分工,切实保障工作的到位。

2、组织实施(5-7月)

(1)开展名录核查。各镇、开发区、街道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核点单位基本信息,组织各单位填写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各地将确定的单位名单报区服务业办公室审核,初步核查结果在5月10日前反馈到区统计局。6月底前进行二次核查,进一步与部门名录、财税名录进行比对,查缺补漏,确保将符合标准的单位全部纳入统计。

(2)组织业务培训。6月上旬开展各镇、开发区、街道服务业统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数据采集平台综合单位的操作以及维护、企业数据查询与审核,为各镇、开发区、街道做好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工作奠定基础。6月中旬,开展分行业业务培训,根据不同单位类型明确相关报表调查内容和填报要求,以及网上数据填报、审核、提交方法、网报设备和环境要求等内容。

(3)开展网上直报。服务业重点单位网上直报采用省数据采集平台,实行年报和1-2月、1-5月、1-8月、1-11月四次季报报送制度。今年6月22日前要开展首次报送,上报过程中区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统计人员应做好直报业务指导工作,全面把握网上直报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3、整理分析(6月下旬-7月上旬)

完成首次服务业重点单位网上直报后,要及时分析整理我区服务业重点单位相关数据,进行行业结构、区域分布等内部构成比较,深入了解我区服务业发展特点,切实摸清我区服务业发展状况。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到位。由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推进工作;区统计局、商务局成立推进工作组,对全区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调查工作。

2、工作保障到位。区及各镇、开发区、街道明确服务业重点单位统计工作业务人员,确保有充足的人力完成季度和年度服务业重点单位调查任务。同时,要落实好工作所需硬件设备和专项工作经费,为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做好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3、数据质量到位。数据录入采取企业直接报送省数据采集平台的方式,区、镇(街道)统计机构可以通过数据采集平台查询企业上报情况以及数据。在数据上报过程中,各单位要指导企业认真填报数据;在企业报送完数据后,要及时审核,并通知企业做好数据审核修正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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