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统计局

2022-12-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现代服务业统计局

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建设探究

【摘 要】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在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动力等方面的转变,统计工作不仅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准确的反映,而且要将统计与法治相结合,提升统计的依法行政能力,所以积极建设现代服务型统计,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途径和必然性展开研究。

【关键词】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一、前言

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咨询、监督三大统计职能,统计部门积极结合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建立面向统计用户、面向调查对象、面向统计基层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使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人民群众统计信息需求的能力提升。

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必然性

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的特殊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发展动力分别实现了由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性集约增长的转变和传统向创新增长点的转变,而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可以结合具体的客观的数据等对各方面进行真实的反映,为社会各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提供依据和方向;其次,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重要战略,使现代化统计具有明显的法治特征,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践提供了依据;再次,现阶段党中央已经认识到改革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性,而统计工作作为大众事业,是使企业和个人了解国家改革开放成果的有效途径,所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对提升政府形象、稳定党和人民群众关系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可见,我国的经济背景、发展战略、群众路线等均要求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三、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途径

1.提升统计制度的科学性

统计制度制定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统计调查实际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的水平,能否真正发挥为政府和相关用户制定决策提供依据的作用;能否具有组织调查的可操作性,所以在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过程中,应首先对统计制度进行科学的制定,例如,在制定前组织相关的专家或经验丰富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调研、座谈,初步制定制度后,结合制定的制度进行试点应用,然后,结合试点情况对制度进行针对性的优化,结合被调查对象的意见进行不断的完善等,保证统计制度的科学性是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前提。

2.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统计部门积极建设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的调查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统一的联网直报系统,极大的提升了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使数据的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均得到明显的提升,强化了统计的现代化和服务性,特别是利用信息手段进行统计数据的发布,使统计工作的时效性、服务性得到优化。但受统计信息化程度的影响,现阶段我国统计数据发布仍以宏观内容为主,具体的个性化数据发布仍未依靠信息手段实现。在现代化服务性统计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构建信息化平台,不断加大网上服务力度,创新数据发布的形式,结合统计用户的实际需要定期进行针对性的数据发布,提升整体的统计信息化水平。

3.强化统计执法力度

虽然我国现行《统计法》对统计调查相关主体的权责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但在实践调查过程中,受统计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独立开展统计报告权、监督权等存在较大的难度,使统计的实际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针对此问题我国在法律惩处方面加大了对统计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相关主体认识到统计质量保证的重要性,但受地方政府部门对统计执法相关方面的认识存在欠缺的影响,在实际统计的过程中将真实数据更改、隐瞒的行为仍然存在。所以在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的过程中应有意识的将其与法治相结合,通过强化统计的执法力度提升统计工作的实际质量,这也是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性的重要途径。

4.优化统计服务方式

结合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现状可以发现,近年来统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使统计人员的统计工作强度减轻而且统计的准确性更有保证,但相比经济新常态对统计工作的实际要求,现有统计相关的设备仍明显不足,这不仅影响统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对统计的质量也产生消极影响,这要求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过程中,对统计服务方式进行不断优化,例如针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相关统计设施不足的问题,应加大经费投入、进行设备、人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针对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强的问题,应为统计人员制定定期的培训机制和奖惩机制,使统计人员在综合素质提升的同时,物质需求与统计工作挂钩,挖掘统计人员潜力等。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已经成为统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强化其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结合现代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建设的过程中,统计部门应从统计制度、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主动适应新常态、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张世平. 全面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J]. 中国国情国力,2013,04:58-59.

[2]刘静. 调查是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基础[J]. 统计与管理,2016,04:13.

作者:秦小玲

第2篇:BOP服务贸易统计与GATS服务贸易统计的比较研究

此论文是2010年黑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刘黎明

[摘 要]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有传统的BOP统计和新的GATS统计,两种体系存在不同之处,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没有一套被各国所公认并遵守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本文在介绍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基础上,重点对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 BOP统计 GATS统计 FATS统计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服务贸易的统计问题。但由于服务贸易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点以及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和统计状况的不同,长期缺乏统一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和统计标准,服务贸易统计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1994年,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终成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1.国际收支统计(BOP)的定义。按照国民经济核算(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劳务、非金融财产收入和投资收入都一并放在服务贸易项下,第五版则明确区分了国际服务交易和收入交易,从而使得基于国际收支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统一起来,统称为BOP定义。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1994年4月15日达成的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有别于GATT对货物贸易的定义。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自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直接投资企业);(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由此可看出,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针对服务的不同提供方式给出的操作化定义。

二、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的比较

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相对应,就产生了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一种是传统的BOP统计体系,另一种是GATS统计体系。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不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诸多差别。

1.产生的背景和所发挥的功能不同。SNA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反映一国生产的服务产品有多少被国外居民使用即服务出口,本国居民使用的服务有多少是国外居民生产的即服务进口,以及服务净出口在GDP中的份额。国际收支平衡表作为SNA的一张基本表,它所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也是跨境贸易。GATS体系是在“乌拉圭回合” 多边贸易谈判的基础上达成的,代表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意愿。GATS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全面反映一国围绕服务交易,通过包括贸易与投资在内的各种途径,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观察国际服务贸易的立足点和范围不同。BOP统计立足于交易者的常住性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界定常住性的依据是经济领土和经济利益中心。GATS统计则立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角度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经济体拥有所有权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而不论交易单位归属于哪一个经济体的常住单位。立足点的差异导致了对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界定的不同,集中体现在对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比较

1.BOP与GATS统计范围的比较。BOP统计重视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完成后的资金流即国际收支,而GATS统计则比较重视各国服务业的开放和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总的说来,《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中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体现的是属地原则,而GATS中服务贸易的内涵则体现的是属人原则,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再现了GATS中的属人原则。

BPM5把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某一经济体中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居民、非居民是以其“经济中心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的,服务贸易发生的“经济中心地”在同一个经济领地,通常指主权国家内。GATS中的“自然人移动”和“商业存在”模式下向东道国提供服务就不能被BPMS体系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即使母国总公司获取了国外附属机构的经营利润。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

GATS从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出发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摆脱了“居民”这个概念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纪录的束缚,与之相对应的是“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的经济中心地可在东道国,也可在母国。因此,服务贸易的内涵相对于BPM5的统计范围就有了较大的不同。这种方式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不再有属地原则的特点,而具有属人原则的特点:同一成员国的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界定为成员国国内服务交易,不同成员国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则界定为国际服务贸易。

2.BOP与GATS统计分类的差异。BOP服务贸易统计和GATS服务贸易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都是参照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法”制定的,但二者在具体分类和统计内容上存在差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10大类。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分类,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12大类。MSITS在进一步扩大经合组织和欧统联合分类的基础上规定了《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按EBOPS搜集的数据基本能满足GATS中FATS服务贸易谈判所需的细目以及对全球化研究的需要。因此,除政府服务外,BPM5/EBOPS组成部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覆盖范围基本吻合。

3.BOP与GATS统计体系的过渡。目前IMF与WTO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都来源于各国的BOP统计,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BPM5要求建立的BOP统计中的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就产生了对属地原则向GATS中属人原则进行拓展的需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和各国间人员流动急剧增加均对属地原则的BOP统计提出了挑战。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是生产和消费的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给服务业的影响会远远大于其对商品制造业的影响。由于服务具有的特点使得经济全球化程度与服务贸易量成正比,目前对服务贸易增量贡献最大的就是通过商业存在模式绕过国界提供的服务。经济全球化带来境外旅游、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外国人非永久性在本地就业等等的人员急剧流动,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通过自然人移动方式提供的服务占整个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而BOP遗漏了采用这种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的大部分,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再者,当今国际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形式占据主导地位,而商业存在形式中交易双方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一国居民,因此BOP统计对其提供的服务贸易没有进行反映是不合理的,面临着重大挑战。

因此,虽然目前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公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BOP统计,鉴于GATS是指导和衡量WTO各成员国服务领域开放程度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统计都将逐步过渡到GATS统计体系。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日益突出,WTO与各国政府正全力推进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进程,国际上正密切关注一套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建立。完全按照GATS统计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就意味着对BPM5为基石的现行统计框架的挑战。若舍弃BOP统计另搞一套,对谁都是一个相当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在GATS需求和现行统计体系之间找到一个可通融的解决之道,而MSITS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MSI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广义解释是在涉及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原来意义上的服务贸易之外,延伸到国外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前者为BOP口径的服务贸易,后者正式表述为国外附属机构服务贸易(FATS)。MSITS本身的说法是:“本《手册》以构建描述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两个基本模块为主体框架。”MSITS不是建议建立一个全新的统计体系,而是基于现有的统计体系之上进行“EBOPS十FATS”。对这种“1+l”服务贸易统计的“二元架构”在SNA大框架下分别操作,配合使用,共同实现描述一国服务贸易总体状况的思路,适应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科学统计发展的新趋势。

总之,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建立符合GATS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而且能够充分满足贸易谈判和协议履行等方面需要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不仅要解决国际社会在观念和方法论方面的共识问题,而且还取决于各个国家贯彻实施的具体条件。

参考文献:

[1]贾怀勤.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发展背景[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3,(3)

[2]程心章.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商业存在的统计规范问题探讨[J].统计与决策,2006,(3)

[3]袁凯,项国清,任伟宁.论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的属地与属人原则[J].国际贸易问题,2005,(4)

作者:刘黎明 尚天舒 李宏雷

第3篇: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摘 要: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统计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逐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统计,为宏观经济决策、行业管理、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现状不容乐观,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高,统计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不扎实,存在不少薄弱之处。应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切实规范统计管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关键词:房地产;统计;问题;对策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租赁及维修等活动的经济部门,房地产开发业是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进行商品房屋建设和土地开发及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房地产开发统计对象是全社会开发、销售商品房屋和土地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数量表现,具体体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进行的商品房屋建设和土地开发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统计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提供基础资料,为国家宏观决策、行业管理和企业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为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及个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1 房地产开发统计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逐步发展

回顾过去,我国的房地产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历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房地产业焕发蓬勃生机,迎来了加速发展建设的好时机。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发展住房金融,促使房地产开发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3年以后经历快速增长,2008年遭遇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冲击,近几年在中央和地方的全方位調控下,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统计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定投资领域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业迅速崛起,房地产开发统计也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逐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统计,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 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

2.1.1 对统计为国民经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国民经济统计是以一国国民经济整体为对象的宏观统计,通过一套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表,系统反映一时期国民经济的总体状况和内部关系,进行分析评价,以此为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分析提供数量依据。房地产开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单个经济单位,提供的统计报表数据是国民经济统计的源头性基础数据,最直接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甚至随意填报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将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错误性导向。

2.1.2 对统计为企业管理与发展服务的重视程度不高

从单个经济单位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需求同样不容忽视,企业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基础,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企业统计应更多地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反映和评价的角度去考虑设置统计指标。在走访中发现,有些房地产企业错误地认为统计就是为上级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把统计工作简单化,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报表就算完成任务,未能从服务企业管理与发展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开展企业统计。

2.2 统计力量薄弱,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合理

2.2.1 机构设置不规范,综合统计制度不健全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种类较多,指标设置分为开发投资、施工情况、销售情况、资金供应情况和经营状况等多个方面,计算方法复杂,且涉及企业多个职能部门,工作量大,搜集数据难,比如,开发项目的规划、计划指标数据一般在开发部,开发投资、施工情况数据一般在工程部,房屋销售、待售情况数据一般在销售部,资金及经营状况数据一般在财务部,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势必要求企业建立部门间畅通工作机制,设置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并赋予一定的职权以便全面开展统计工作。但为数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管理并未规范运作。

2.2.2 人员配备不到位,统计业务水平低

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力量薄弱,专职统计人员较少,通常为财务、行政或工程部门人员兼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再完成统计工作,工作量自然有所加大;兼职人员一般有责无权,搜集数据难度较大;无专业统计职位,统计人员的变动也相对较快,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高,对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无连续性,更不能深入,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2.3 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2.3.1 原始资料不健全,不能做到“数出有据”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是保障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工具,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保证,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可缺少的管理方式。“数出有据”是统计的基本要求,即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可核查,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复杂性要求企业各职能部门与统计机构(人员)间建立资料供应和反馈关系。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对报表的数据来源要么口头取得,要么用后丢弃,无原始资料可核查,填报的数据事后找不到出处,随意填报的可能性较大。

2.3.2 资料整理不规范,历史衔接成难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项目开发是关键,随着开发项目建设、销售工作的完成以及人员的变动,对历史资料的查找就会增加难度,因此定期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尤为重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报表应有严格的工作程序,整理归档与本企业、本开发项目有关的规划、设计、立项、许可、证照等相关材料也是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应有之义。有些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基础工作不扎实,报表数据波动性很大,核查时一问三不知,数据质量令人堪忧,资料整理不规范对企业自身的资质升级、外商投资企业年审等工作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4 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不到位

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统计实行的是在地统计的管理体制,房地产开发统计专业的培训工作也是逐级开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一般由县(区)统计机构或乡镇(街道)进行培训,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对统计制度方法、指标的理解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培训水平和企业数据填报质量。另一方面,近年来投资数据成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给投资统计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在指导企业统计工作时,往往过于强调投资完成指标而忽视施工、销售等其他统计指标及其分组指标,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的整体数据质量。

3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综合水平

3.1.1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统计宣传

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制宣传月、普查、巡查、执法检查、会议、调研、寄送致调查对象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企业领导层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重要性的认知,营造关心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3.1.2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统计的基础在基层,数据质量的关键也在基层,要多层次开展对县、乡两级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业务能力;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结合年报工作布置会以会代训,对新上岗统计人员一对一辅导,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随时加以指导;结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和平台,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水平。

3.1.3 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

健全法律知识体系更新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培训时,结合案例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对真实、独立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数据的权利与义务的认知,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2 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3.2.1 设置综合统计机构,规范工作程序

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岗位职权,明确

相关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职能部门与统计

机构(人员)间的资料供应和反馈关系,确保企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2.2 建立全面、系统的企业统计体系

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特点和统计报表的需要,建立既能满足国民经济统计需要又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体系,加强统计指标数据的分析对比,在提供宏观统计服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发挥微观统计对企业管理和决策服务的重要作用。

3.2.3 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统计数据的填报把关在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对统计知识的学习掌握需要一个过程,频繁变动统计人员不利于统计工作和企业管理,企业应尽量保持统计人员队伍的稳定,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工作地位,为统计人员培训、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等提供支持。

3.3 完善档案盒管理,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3.3.1 健全原始资料和台账,做到“数出有据”

原始记录是利用一定的表式或文字形式,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做的直接登记和最初的记载,如各种房地产开发的生产统计表、施工进度表、销售月报、经营收入表、前期其他费用表等。统计人员依据这些原始记录或相关部门加工后提供的数據填报统计报表,严格做到“数出有据”,在完成报表后及时保存原始资料以备核查。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基层单位统计台账,系统地积累资料,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3.2 完善档案盒管理,夯实统计基础

为改变房地产开发统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现状,多地探索出了“档案盒”管理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将房地产开发统计的所有资料放置于统一的档案盒中,按内容不同分门别类地整理存放,如报表、台账按上报的时间顺序存放,立项、规划、许可等相关材料按项目归档,原始记录按时间及类别收集等,做到“四个一”要求,即每一个项目均有专门档案盒,一套完整的统计报表,一本及时登记的统计台账和一套数据支撑材料,让房地产统计数据有“盒”可看,有“盒”可查,增加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增强统计人员法律意识,促进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建设的规范化,从源头和基础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3.4 积极开展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统计分析是统计调查的继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统计分析是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重要阶段,只有通过对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的规律性,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为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及参与决策咨询发挥积极作用。

3.5 优化统计指标,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会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建议进一步精简优化统计指标,增加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指标,删除与经济发展不相符的陈旧指标及分组;增强各统计专业间横向联动机制,避免相同指标数据在不同专业报表中的重复报送;简化企业上报流程,增强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分工与协作,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多个政府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时由于统计口径不统一而需要加工多套数据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201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逐渐回归自身调节机制,在深化房地产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体制新常态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更好地实现转型升级,把握机遇加速发展,是摆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房地产开发统计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房地产开发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果,在数量和质量的辩证统一中研究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数量关系,并通过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数量界限的研究,探讨房地产开发活动的发展规律,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力量,加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为宏观经济发展、为企业管理与决策的服务功能,具有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的房地产开发业必将在历史新机遇下谱写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改革热点面对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7-31.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统计工作实务[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3-12,101-103.

[3]叶长林.统计法概论[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55-76.

作者:王珠

第4篇: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近日,湖北省统计局在借鉴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研究,提出改进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为服务业统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把手要亲自抓,要认真了解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情况,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倾斜力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市州统计部门要尽快设置服务业统计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县级统计部门应配备专职服务业统计人员,要挑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来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在目前机构编制难以独立的情况下,可以先内部调整解决。

二、进一步理顺服务业统计工作体制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基层和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汇总、评估、公布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及时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信息。各地要按照“整体设计、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统一核算”的原则,根据服务业统计制度规定和各部门职能定位,提高政府统计部门内部及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对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规范工作流程,理顺资料报送渠道。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加强业务统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经常性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统计制度,并负责对本行业内所有服务业单位实施基层统计调查和汇总上报。统计系统内部相关专业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

三、创新机制,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1、改进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应以经济普查为基础,以市州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经常性报表或行政记录为主体,根据服务业不同行业特点及统计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非全面调查方法,形成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在普查年份,对服务业基本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统计,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抽样框和资料库,提供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基准数据;在非普查年份,以普查数据为基础,调整、补充服务业基本单位变动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中经常性报表制度和重点行业的抽样调查,反映服务业结构和发展速度等内容。

2、完善服务业统计内容。除重点统计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财务指标外,要适当增加反映新兴服务业领域的统计内容。

3、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很多服务业企业特别是现代高科技服务业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大高于一般工业和建筑业企业。传统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我们建立规模或限额以上重点企业统计,而服务业领域重点企业的资料,统计部门掌握的很少,这是服务业统计工作薄弱一个重要表现。应考虑对交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居民服务、卫生、文化、娱乐等行业一定规模以上的重点单位实行全数统计,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4、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这是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对统计部门的要求。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使能源统计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条件得到改善,统计部门地位得到提高。开展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我们现在应着手进行研究,加快建立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的具体要求,实行分类考核。

四、多措并举,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强化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重视县乡两级统计基础工作,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县乡统计工作环境,保证有足够的力量从事并完成服务业统计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督促各服务业行政、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统计岗位,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帐,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各项统计资料。

2、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广泛开展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制度,联合工商、税务、监察等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等调查对象的稽查,提高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真实性,确保服务业源头数据质量。

3、抓好部门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要有计划地对部门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服务业统计标准、调节方法、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分析等业务知识培训,使其准确掌握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报表填报方法,保证调查工作有效开展。

4、加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一是加强服务业单位名录库的审核,对各单位相应标志和指标认真核对,保证名录库的完整性;二是加强基层报表指标的审核,重点检查各种报表指标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三是加强对部门和县市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把握准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趋势。

第5篇:统计局发展家庭服务业

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总结

一、我市家庭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据调查,目前我市共有家庭服务机构272户,从业人员747人。其中:农民工68人,下岗职工451人,灵活就业人员113人,专业院校毕业生75人,其他人员40人。按照服务机构类型分:共有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22户,从业人员85人;公益性中介机构6户,从业人员24人;居民社区服务站点8户,从业人员40人;社会中介组织77户,从业人员175人;个体工商户152户,从业人员390人;其他7户,从业人员33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市场供需存在着矛盾。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我市的市辖区人口已达95.1万余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家庭保洁、照料老人、管教孩子等家政服务,但还有一些家庭需要一些特殊的家政服务,比如中高级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病老陪护等,目前我市的的家政从业人员远不能满足需求。同时,由于家政市场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居民面对家政服务供需现状往往无从选择,不是找不到满意的服务,就是不敢接受服务,而家政公司又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市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行业观念陈旧。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而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目前家政服务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其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员。不少人受“侍侯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怕丢面子,怕受歧视,宁愿无事干或到工地打小工,也不愿意干家政。

3、人员培训不足,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和农村外来务工等弱势群体,计有632人,占从业总数747人的84.6%,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许多家政公司为了单纯追求利润,缺乏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4、市场管理不够规范。家政服务业由于市场广阔,供不应求,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经营,从而造成市场结构混乱。另外,我市的家政服务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利益无法保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5、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家政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一种“零距离服务”,当家政服务人员走进了客户的家庭“私人空间”时,就要求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的责权利必须明确。而目前家政服务协议有的不规范,有的甚至根本不签订服务协议,这样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很难得到妥善处理。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

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目前也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造成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三、对策及建议

1、要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内涵在实践中已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它不只是为下岗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各种各样的人才施展能力打造了一个平台。为此,社会各界应该广泛宣传,改变以往人们对家政服务的传统观念,认识家政服务在深化机构改革和城市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通过丰富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层次积极拉动家政服务消费。家政服务业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基础性家庭劳务服务,第二层次的家庭衣食住行指导性服务和第三层次的家庭投资理财及生产经营、教育顾问等服务。家政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的潜在性与伸缩性,要靠有效的供给去拉动。当前要不断丰富第一层次的服务,大力开发第

二、三层次的服务,不断开发家政服务市场,拉动居民消费,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

3、尽快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个地方行业协会组织的健全程度反映了一个地方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据了解,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于1994年成立,至今已发展会员单位900多家。我市应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XX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履行好其作为全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服务主体的职能,规范市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行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协调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组织家政服务管理经验交流,开展法律和经营准入等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树立行业品牌,使家政服务这一小行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实现大作为。

4、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行业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业还属于弱势产业,家政服务人员是弱势群体,政府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把这项事业的发展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家政服务公司的运作,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有序、有效、充分的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使家政市场参与者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发挥好在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和宣传中的主导和主力作用,引导雇佣双方更新观念,改变彼此互不信任的尴尬局面。雇主应在人格上尊重“保姆”,善待“保姆”,只有“保姆”的归属感和职业感增强了,家政服务业的价值才能被社会普遍认同,这个行业的职业化进程才会加快。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将其建设成为城乡公认的高尚职业、阳光工程。

第6篇:畅通服务业统计渠道 强化部门统计职能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服务业的发展必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业统计工作愈来愈受到各级党政部门重视。然而服务业统计作为一个全新的统计领域,起步较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部门统计不容乐观,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是我市统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根据前段工作情况看,我市服务业统计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业单位杂、变化快、资料收集难度大 1、统计调查对象杂而广。服务业统计涉及国民经济行业中的15个行业门类和1个行业大类,共48个大类、184个中类、336个小类。据调查落实,目前我市服务业行业涉及到的部门49个,形成了以城市为主,辐射面涵盖乡镇和村组的广大区域。调查单位分布面广,在调查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上都有相当大的难度。

2、采集数据资料难度大。统计调查对象基础工作差,经营管理不规范,给准确填报数据带来困难。服务业调查单位大部分是小、散、杂的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更没有设置统计机构和配备统计人员,统计报表绝大部分由财务人员附带上报,加之财务人员变动频繁,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配合程度低,迟报、拒报现象比较普遍,即使按时上报,其报表数据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

3、统计调查对象变化快。多数服务业企业经营情况复杂,有些企业经营内容变化不定,经营内容和场地发生变化后,往往不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同时,由于企业差异性大,生存周期短,开业歇业频繁。上述原因导致服务业

统计信息变动大,统计部门对企业的发展规模很难有准确的了解,法人单位漏统、错统的现象难以控制。

4、名录库更新难度大。众所周知,统计部门对全市单位情况了解程度是不如职能部门的,并且统计调查对象变化快,名录库更新难度较大。因此,全市掌握的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1603家,与实际数据仍有较大差距,数量众多的小型服务业单位未纳入统计范围。此外,还有部分服务业单位与工业、商贸等行业交叉而未列入服务业统计范围。

(二)部门统计职能不断弱化

1、部分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全面。随着行政机构的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改制,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基本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因而容易造成统计渠道不畅,数据搜集难度加大。大多数部门只能提供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统计报表,对属于其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资料却没有布置、收集、上报,无法提供全社会口径统计资料。

2、实行报帐制单位无法提供统计资料。目前,不少上管单位实行报帐制,由于单位自己没有财务帐,导致无法填报报表,可以提供报表的单位,有些指标(如营业利润等)却又无法填写。如市人民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

3、部门统计网络断层。部门统计是服务业统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市在服务业部门统计上重视程度不一,有的部门十分重视其服务业统计工作,有专人有网络,而绝大多数部门在服务业统计上网络处于断裂状态,基层单位不上报报表,部门只是根据其掌握的汇总财务报表进行估算填报。

4、部门统计力量薄弱。近年来,统计工作的任务、难度逐年加大,但统计力量却呈相对减弱趋势。部门服

务业统计工作,一部分由部门财务科人员兼任,一部分由有关的业务科室兼任,一部分由其他统计人员兼任,真正专职的服务业统计人员极少,出现了工作中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后,市场细分程度将会越来越高,服务个性化以及知识性、专业性高的现代服务业单位将会逐步增加,传统服务业单位也会随着技术的进步得到提升,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的服务业统计工作责任将会更大,困难也将会更多。

二、加强服务业部门管理工作的建议

目前服务业统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大多没有具体主管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主要领导,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相当困难,服务业统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服务业统计必须强化牵头部门的领导责任,明确主抓领导,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充分利用部门统计的成果,高效的开展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一)要理顺关系,明确部门单位划分

1、对隶属关系明确的单位本部及其下级机构,由职能主管部门的统一负责管理。如学校由教育局、医院由卫生局、银行由人民银行负责管理等。

2、对隶属关系不够明确的单位,按照行业划分加强部门的归口管理。如网吧和休闲会所由文化局、会计事务所由财政局、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旅行社由旅游局、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由金融证券办负责管理等。

(二)要加强管理,明确部门职责

要加强管理,明确部门职责,确保部门统计畅通。一是部门要定期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录,从源头上确保一个真实全面的服务业名录库。二是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所属行业范围内服务业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评估、报送工作,确保通畅的报送工作渠道。三是部门要向统计主管部门抄报其上报其上级

有关主管部门的属于服务业的统计报表资料,避免数出多门,确保数据质量。四是部门要负责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落实编制,加强队伍建设

理顺统计业务、适应对口管理、加强宏观掌握,稳定的队伍是关键。各部门要落实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一支稳定的统计队伍,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单位统计人员应积极贯彻执行政府统计部门有关服务业统计的精神和方案要求,经常主动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会议沟通制度,畅通统计渠道

政府统计部门在认真执行《统计法》的同时,要加强部门统计人员培训、检查、指导,每季或者每半年定期组织召开服务业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分析行业发展形势。通过建立会议沟通制度,畅通服务业统计渠道,促进服务业发展。

第7篇: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现代服务业的概念

根据2012年2月22日,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第70号文件,现代服务业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

它有别于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现代服务业”的提法最早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既要改造和提高传统服务业,又要发展旅游、信息、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内涵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现代服务业的分类

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适应现代人和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时代特征

一新:新服务领域——适应现代城市和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突破了消费性服务业领域,形成了新的生产性服务业、智力(知识)型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新领域。

二新:新服务模式——现代服务业是通过服务功能换代和服务模式创新而产生新的服务业态。

三高: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感情体验、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

四是集群性。现代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呈现集群性特点,主要表现在行业集群和空间上的集群。

现代服务业初步发展于工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确立于20世纪80年代。

关于现代服务业,使用较多的一种定义是:“现代服务业是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世贸组织的服务业分类标准界定了现代服务业的九大分类,即: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提法最早出现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上。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起到了政策支持和促进作用。当前,国内许多城市的现代服务业正蓄势待发,沈阳市的现代服务业也正在迅速崛起,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持续提高,到2006年达到47.3%。

第三产业与服务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

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是指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行业,即国际通行的产业划分标准的第三产业,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服务业按服务对象一般可分类为:一是生产性服务业,指交通运输、批发、信息传输、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研等,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技术知识含量;二是生活(消费)性服务业,指零售、住餐、房地产、文体娱乐、居民服务等,属劳动密集型与居民生活相关;三是公益性服务业,主要是卫生、教育、水利和公共管理组织等。

服务业发展的一般规律

根据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和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研究成果,产业结构的演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生产活动以单一的农业为主的阶段,农业劳动力在就业总数中占绝对优势;第二阶段是工业化阶段,其标志是第二产业大规模发展,工业实现的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劳动力逐步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第三阶段是后工业化阶段,其标志是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由快速上升逐步转为下降,第三产业则经历上升、徘徊、再上升的发展过程,最终将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产业。

对照工业化阶段规律,服务业结构演变同样具有规律性。一般来讲,在初级产品生产阶段,以发展住宿、餐饮等个人和家庭服务等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在工业化社会,与商品生产有关的生产性服务迅速发展,其中在工业化初期,以发展商业、交通运输、通信业为主,在工业化中期,金融、保险和流通服务业得到发展,在工业化后期,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新型业态开始出现,广告、咨询等中介服务业、房地产、旅游、娱乐等服务业发展较快,生产和生活服务业互动发展。在后工业化社会,金融、保险、商务服务业等进一步发展,科研、信息、教育等现代知识型服务业崛起为主流业态,而且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的三种形态

结合型融合

结合型融合,是指在制造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中间投入品中服务投入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在产品中市场调研、产品研发、员工培训、管理咨询和销售服务的投入日益增加;同时,在服务业最终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中间投入品中制造业产品投入所占比重也是越来越大,如在移动通信、互联网、金融等服务提供过程中无不依赖于大量的制造业“硬件”投入。这些作为中间投入的制造业或制造业产品,往往不出现在最终的服务或产品中,而是在服务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与之结合为一体。近年来发展迅猛的生产性服务业,正是服务业与制造业“结合型“融合的产物,服务作为一种软性生产资料正越来越多进入生产领域,导致制造业生产过程的”软化“,并对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

绑定型融合

绑定型融合,是指越来越多的制造业实体产品必须与相应的服务业产品绑定在一起使用,才能使消费者获得完整的功能体验。消费者对制造业的需求一不仅仅是有形产品,而是从产品购买、使用、维修到报废、回收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保证,产品的内涵已经从单一的实体,扩展到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很多制造业的产品就是为了提供某种服务而生产,如通信产品与家电等;部分制造业企业还将技术服务等与产品一同出售,如电脑与操作系统软件等。在绑定型融合过程中,服务正在引导制造业部门的技术变革和产品创新,服务的需求与供给指引着制造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方向,如对拍照、发电

邮、听音乐等服务的需求,推动了由功能单一的普通手机向功能更强的的多媒体手机的升级。

延伸型融合

延伸型融合,是指以体育文化产业、娱乐产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引致周边衍生产品的生产需求,从而带动相关制造产业的共同发展。电影、动漫、体育赛事等能够带来大量的衍生品消费,包括服装、食品、玩具、装饰品、音像制品、工艺纪念品等实体产品,这些产品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产业周围构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这个产业链在为服务业供应上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给相关制造产业带来了巨大商机,从而把服务业同制造业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着整个连带产业共同向前发展。有资料显示,美国等电影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票房一般只占到电影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余则来自相关的电影衍生产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整个动漫游戏的庞大产业链中,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利润是靠周边产品来实现的。

第8篇: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概述

一、现代服务业的概念、内涵、分类和特点

1.现代服务业的概念

现代服务业初步发展于工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确立于20世纪80年代。现代服务业的提出在我国最早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既要改造和提高传统服务业,又要发展旅游、信息、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较发达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而发展起来的服务部门。它有别于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

2.现代服务业的内涵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3.现代服务业的分类

对现代服务业的分类目前尚且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下是目前比较常用的几种分类:

(1)服务的作用领域分类法

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2)世贸组织的列举分类法

世贸组织的服务业分类标准界定了现代服务业的九大分类,即: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现代服务业是指那些不生产商品和货物的产业,主要有信息、物流、金融、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行业。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

1(3)第三次产业分类法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4.现代服务业的特点

(1)新服务领域——适应现代城市和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突破了消费性服务业领域,形成了新的生产性服务业、智力(知识)型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新领域。

(2)新服务模式——现代服务业是通过服务功能换代和服务模式创新而产生新的服务业态。

(3)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感情体验、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

(4)集群性。现代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呈现集群性特点,主要表现在行业集群和空间上的集群。

二、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经济学界研究的热点和世界各国的共识。党中心、国务院历来重视服务业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务院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开放程度不断深入,规模持续扩大,结构和质量逐步改善。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一是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全国服务业增加值达10万亿元,占GDP的40.1%。一些大中城市第三产业比重已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二是服务业就业迅速增加。2007年,全国服务业从业人员2.49亿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32.4%;过去七年净增5100万人。三是服务业领域不断拓宽,面向生活的服务业门类增加,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快速拓展,传统服务业改造加快,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四是服务业水平逐步提高,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长期以来由商务部门为主治理的商贸服务业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先导作用日益显现,对于吸纳城乡新增就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服务业每三个业态中,至少就有一个是商贸服务

业。至2004年年底,作为商贸服务业主体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四大门类营业总规模也占全国所有第三产业营业总额的30%。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开放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2509亿美元,25年间增幅超过56倍。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7位,进口的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5位。

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服务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支撑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现代服务业对工业的支持是综合的、配套的、快速的,是为有效满足制造业的需求而服务的。但是,目前我国服务支撑系统还不完善,效率不高,从根本上制约了工业部门的发展。我国产前、产后的服务业发展不充分,没有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的竞争。我国的服务业数量总体上较少,而且内部结构也很不合理。行业和产品不合理:当前我国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商贸、餐饮、仓储等传统服务业上,而真正代表现代服务业的金融、电信、房地产、研发、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却发育不足,导致我国服务业仍处于低层次结构水平。2.技术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我国的现代服务业中内部结构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所占比重较大。中国服务业一直未能得到较好发展,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国的高新技术应用不足,科技含量低,信息化程度不足,缺乏现代科技平台的有效支撑,网络化相对不完善,从而成为限制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3.劳动力要素在服务产业中重视度不足。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该比重在1999年已经达到40%以上,而中国目前还不到30%。现阶段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服务业的需求较小,中国服务业总量规模不大,这也是由长期以来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城市化水平低的中国特殊国情决定的。4.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还不高,服务业外资占我国每年吸收外资的比重不到1/3,远低于制造业。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是我国在新时期面临的重要战略选择。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减少经济增长中资源能源消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我国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方面。要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相结合,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主要发展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和满足人们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和多元化服务需求的消费性服务业。

1.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物流体系,形成供应链体系,通过存量资源的有效整合,降低流通总成本,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加快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抓紧推广现代物流知识和技术,以信息化为先导,改造传统的物流方式和流程设计。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形成社会化物流平台。二是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培育金融市场服务主体,健全金融体系。推进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主的中小银行,发展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发展保险服务,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安全认证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便捷的在线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邮政服务和电信基础服务,扩大竞争性增值服务,建立普遍服务保障体系,发展互联网产业,开发新兴业务和服务品种。四是大力发展围绕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提供服务的商务服务业。如咨询服务、科技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广告服务、会展服务、会计审计税收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的工业设计服务等行业。在丰富消费性服务业中,一是继续发展商贸服务业。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市商业网点,鼓励城市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整合提升农村存量资源,建立商贸流通网络。继续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努力实现经营业态多样化和营销手段现代化。

2. 发展消费型服务业

加快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提高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比重,促进住房梯次消费。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市场需求增长最快、需求潜力最大的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等,形成一批旅游文化精品和体育健身服务能力。注重发展社区服务。重点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社区保安服务、托幼服务、养老服务、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服务等行业。积极发展提供公共品服务的公用服务业。提高医疗、教育、卫生、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电、通信、邮政等公用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 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具体措施

一是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区分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分离非自然垄断业务中的服务环节,对金融、保险、证券、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等行业,分离后勤服务、维护维修、广告等运营中可以市场化服务的业务,引进各类企业实行平等竞争,实现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快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把社会事业中适于社会化服务的部分和环节,交给市场化经营的机构或企业经营。加快改革经营和管理体制,重点做好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

体育等行业的体制改革,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三是抓紧服务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加快制定物流、金融、电信、商贸、餐饮、运输、旅游、维修等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积极引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四是抓紧培养各类服务人才。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服务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人才。支持金融、物流、法律、贸易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大力发展服务业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培训实体,特别是对农民工、下岗工人和在岗人员的服务业技能培训。五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服务业。加快清理、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服务行业和领域,鼓励参与国有等服务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和重组。六是加快建立健全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体系。支持各类创业就业辅导、信息技术咨询、科技创新等服务机构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官兵等创办服务企业。扩大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中小服务企业的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行公平合理的税赋政策。七是努力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支持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基础教育、汉语培训、旅游、交通运输、对外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传统医疗服务、民族文化等行业扩大服务出口。支持有能力的服务企业到境外投资创业,通过在国外设立采购、分销、物流、金融、旅游等服务机构,为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八是扩大市场对服务品的需求。制定鼓励服务消费的政策,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引导城乡居民扩大对信息、保险、旅游、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服务品的消费需求。完善信用消费制度,扩大信用消费范围,提高服务消费能力。九是鼓励发展服务外包。鼓励工业企业将产品设计、营销、员工培训、后勤等内部服务实行外包。鼓励我国企业积极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鼓励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对外进行设计咨询、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等。十是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自然垄断服务产品价格听证、审议、征求意见等形成机制。加强对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产品价格的监管。(

第9篇:现代服务业[精选]

现代服务业

20 世纪 60 年代初,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产业结构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总趋势。目前,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60%以上,主要发达国家达到 70%以上,即使是中低收入国家也达到了 43%的平均水平;在服务业吸收劳动力就业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比重普遍达到 70%左右,少数发达国家达到 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业有了长足的发展,1978~2005 年的 27 年间,服务业平均增速超过 10%,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速度。 “十五”期间,中国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近 60%。长期以来,中国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 第二产业和服务业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2005 年中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仅为 40.2%,服务业劳动就业占全部就业的比重仅为 31.4%,而且 大部分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知识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更是发展滞后。

上一篇:虚拟现实技术及应用下一篇: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