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工作要点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稽查局工作要点篇一:

根据总局稽查局20*年工作安排,围绕省局税收管理提高年的工作部署和20*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全省国税稽查系统,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精神,规范和完善稽查机构与职能,提高稽查队伍的业务素质,积极做好以预防为主的稽查工作,防止和遏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总结查处涉税案件经验教训,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年,全省国税系统的稽查工作要点是:

一、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一)做好以预防为主的稽查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要针对辖区内征管薄弱环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税负偏低的企业进行选案检查,以及对征管部门(涉外、退税)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中,达到立案标准并移送的涉税案件进行检查,突出稽点,合理调度力量,有效遏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有针对性的选择1-2个重点地区或行业,由省局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专项整治,确保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

(三)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好总局部署的税收专项检查计划,继续对房地产、烟草、铁矿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强对各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继续保持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利用“四小票”进行偷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假账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移送案件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涉税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形成税务、公安联合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打击合力。

三、加强协查和群众举报的核查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协查系统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协查系统的监控、统计、分析功能,加大对重大案件协查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力度,抓好“协查系统3.1版”和“增值税征管数据查询工具”的推行和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协查质量。

(七)抓好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和督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基层的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加强对举报案件查处的检查和督导。

四、提高稽查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八)做好对已查稽查案件的复查。各市稽查局对所辖每个县区稽查局上年已查结案件的复查不少于2件,复查面不低于3%,通过复查,提高案件组卷质量。

五、规范稽查机构与职能

(九)积极配合省局人事部门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划分各级稽查局内设机构职责,确保稽查职能的有效发挥。

(十)调整充实市、县(市)区局稽查局力量。规范机构设置,充实稽查力量,有条件的实施一级稽查,通过调整规范机构,建设过硬的稽查局领导班子,促进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专业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稽查工作管理

(十一)将稽查工作全部纳入CTAIS系统管理。涉税案件(包括举报案件、发票协查案件等)都要按照程序录入CTAIS系统,利用CTAIS系统实现对涉税案件查处环节和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杜绝系统外操作现象的发生,全面规范稽查工作管理。

(十二)搭建税务稽查信息化工作平台。设置CTAIS系统稽查报表统计和稽查查询功能。在省局设置稽查管理服务器,实现稽查报表由省局直接在CTAIS系统提取,各市和县(区)局的稽查报表数据全部由系统生成和上传;建立稽查案件的一案(卷)式和稽查状态查询系统,使省、市、县三级稽查机构都能从系统中直接查询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十三)有效防范和化解稽查执法风险。通过CTAIS系统管理,严格办案规程、文书使用、取证质量和稽查时效等重点工作要求,推行稽查办案规范化管理,落实稽查案件首查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和大要案集体审理制等制度规定,健全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稽查执法风险发生。

七、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十四)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环节向稽查移送案源信息的渠道,规范稽查局对涉税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加强对涉税案件新特点、新动向的分析,及时反馈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情况。

(十五)发挥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稽查建议,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十六)发挥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认真总结对各行业检查的经验,研究和创新稽查方式方法,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稽查人员办案水平。

八、加强稽查队伍素质建设

(十七)加大稽查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拟举办稽查局局长、省局稽查人才库成员及全省稽查业务骨干专业技能培训班,促进全省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稽查能力的整体提高。

(十八)完善省局稽查人才库管理工作。通过统一考试和考核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选拔300名省局稽查人才库成员,为省局直接查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证。

(十九)组织编写稽查业务和案例分析手册。针对稽查业务需求,组织编写《税务稽查业务手册》,以此作为稽查工作中的政策查询、业务指导手册;组织编写《稽查案例分析手册》,把典型案例和稽查方法汇编成册,把稽查经验传授到稽查队伍中去,不断提高稽查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九、规范稽查办案经费的使用管理

(二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组织人员对各级稽查办案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稽查办案经费的专款专用。

稽查局工作要点篇二:

2015年3月,县工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职能分工,为更好地适应改革后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县经济检查执法局和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实行一套人,两块牌子,确保食品药品执法、经济执法、传销联动、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各项工作继续开展。我执法局(稽查大队)认真贯彻县局机构改革工作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加大融合力度,充分履行市场监管执法基本职责,现将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扫黄打非”等工作。

1、整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服务、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加大对超市等大型零售商、供应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行为,规范零售业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傍名牌”违法行为,提高打击的精确度和威慑力,加大对制假售劣商品和“傍名牌”行为打击力度。

2、严厉打击传销、规范市场直销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14”行动。强化行政处罚力度,突出重点地区整治。继续巩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按《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启动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3、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开展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工作,深入开展扫除淫秽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清查工作。

二、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打假治劣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酒类流通和餐饮服务专项稽查,组织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药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以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为重点,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基层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生产制售假劣药的行为。

3、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以植入、贴敷、热磁光理疗类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虚假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查非法制售医疗器械“黑窝点”。

4、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抽验工作要求,配合市药检所对本县基本药物品种和招标中标的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全面监测本县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质量状况。

三、开展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全县特种设备、标准计量使用单位检查,重点检查电梯、客运索道、锅炉、气瓶、建材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以及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根据以上工作安排,执法局和稽查大队在开展各项专项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三个配合:一是加强与县局各科室的协调配合;二是加大与公安、卫生、教育、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三是做好与上级部门和基层所的协调配合,履职尽责,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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