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工会主席讲话

2022-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选举工会主席讲话

工会主席选举通知

义 乌 环 球 制 带 有 限 公 司

文件密级:无 编号:Q/HQZW 02.86-2016

关于召开环球公司工会主席选举的通知

全体员工:

根据控股集团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环球公司需要选举工会主席一名,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投票选举。选举形式、候选人名单、职责、任职资格如下:

1. 选举时间:2016年12月2日(周五)13:00-14:00 2. 选举地点:培训室内

3. 选举形式:履行民主程序,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会主席,具体选票分配如下:

1)、行政办12票, 2)、生产办11票, 3)、技术5票, 4)、财务3票 5)、 设备科 5票, 6)、包装

12票

7)染色12票,

4. 选票要求:

1)每张选票可选举人数为1人,不可多选否则无效 。

2)选举人可投赞成的候选人、可投不赞成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

可投弃票。

3)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视为当选。 5.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陈伟平

黄菊美

韩刚 6.大会设监票两名,唱票一名,计票一名

监票:刘小凤、王庆江,唱票:孙海坤,计票:邓真汪 7. 主席职责:领导企业工会的全面性工作 8. 主席任职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义乌环球制带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签发: 主题: 工会主席 选举 会议 通知 报送: 控股工委会 总裁办 管理中心 发送:各车间、科室 拟文单位:人事行政办 打印:邹鹏 校对:刘小凤

第2篇: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一、学校书记宣布选举办法。

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共华蓥市教育局委员会及华蓥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主席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

2、根据华蓥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工会主席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学校行政领导职位,必须德才兼备,能够带领全校教职工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学校发展、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候选人由书记提名参加直选。

3、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4、选举大会设监票员1人,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另设唱票员1人,计票员1人。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7、报上级工会组织。

二、选举。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书记提名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4、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唱票员、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6、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7、填写选票;

8、回收选票;

9、唱票、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华蓥市庆华初级中学

2009-5-4

附件:《华蓥市庆华初级中学工会主席选举选票》

华蓥市庆华初级中学工会主席选举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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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庆华初级中学工会主席选举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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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庆华初级中学工会主席选举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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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 工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广大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扩大工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企业中的积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举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应遵守两个原则:

1、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第三条 工会会员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会领导下进行。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会应当派员对工会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第五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分类实施。由筹备有关组织负责。

第六条 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

1

工会小组或车间为单位提名,由筹备组根据多数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支部和交通运输局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人选。在当选的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2、本单位会员,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要求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身体健康。

第八条 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工会每年应组织会员(代表)对任期内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为不称职的主席、副主席,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工会筹备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5月20日

第4篇: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以下简称直选)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进程,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选工会主席应遵守两个原则:

1、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第三条 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上一级工会应当对基层工会直选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 工会的成立以及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由筹备成立工会的有关组织负责。

第五条 基层工会直选,可采取以下方式:

1、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2、向上级工会提出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成员。

3、宣传动员,公示任职人情况条件。

4、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给予公示。

5、进行选举,并公示选举结果。

6、将选举结果及材料报上级工会。

第六条 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开拓创 1 新精神,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2、在本单位任职3年以上,是本单位会员并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具备本岗位知识,身体健康。

5、在任职期限内,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申请调动工会工作。

6、符合本单位工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七条 基层工会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八条 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直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且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直选。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可以由选举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持流动票箱到场发放和收回选票。使用流动票箱选举,应提前向全体会员公布,征求会员意见,并于当天公布计票结果。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工会主席,必须获得参加投票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始得当选。

2 过半数通过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的,按得票多少,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由领导小组成员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候选人均未获得参加选举人过半数票时,可组织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一步讨论酝酿,重新选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选举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2、使用暴力、威胁、贿赂、弄虚作假等手段影响选举过程及结果的。

3、其他严重违反选举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 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应享受本单位党政副职同等待遇。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是党员的,按照程序进入党支部(总支)支委,参与决策。

第十三条 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基层工会每年应组织会员(代表)对任期内经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为不称职的工会主席,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第5篇: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制度的规定,制定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矿工会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负责。

二、车间工会主席的直选工作,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首先由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对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名单,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得票高低取前3名确立候选人。候选人确立后,通过再次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车间工会主席。选票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工会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符号;如果不赞成,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如弃权划“○”。选举车间工会主席候选人时,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多于3人的作废。正式选举车间工会主席时,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只能为1人,多于1人的选票为废票。如果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进行选举。

五、正式选举时,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半数以上且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如果出现候选人得赞成票一样且达半数情况,取得反对票数少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使得票最高,结果仍视为无效选举。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票最高者前2名,组织进行再次选举。选举结果如仍出现得票率不超过半数情况,车间工会主席可暂时空缺,由支部书记临时兼任,并在半年内组织选举车间工会主席。

六、选票填写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水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工会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正式投票时,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其次是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工会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八、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督选举工作中的一切事宜。

九、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选举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大会支持人宣布。

十、本办法经直选单位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第6篇: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

(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办法》

样式:连云港市××局(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名;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3)、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最后一名当选的候选人出现得票数相同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比较,以其反对票少者当选。如反对票仍然相同时,则需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重新发票进行选举,

1 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且已达到应选名额三分之二时,对不足的名额,本次大会不作补选。

(4)、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5)、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的当天执行主席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由各代表团(组)提名,大会主席团审核,经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6)、本次大会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全厂(公司)工会会员有被选举权。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对各类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7)、选举符号。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0";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需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0"。 选票划写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凡选票划写模糊,无法辩认的,模糊部分作废;如划在两个候选人之间,难以确定得票者时,该两候选人均不得票。 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8)、本次大会二项选举,采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办法进行。 发票前,由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住票箱。选举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和发出选票的张数。投票结束,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票箱,清点投票张数,并由大会计票人报告投票张数。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如投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须重新发票进行选举。

(9)计票时,非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计票场所。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执行主席宣布当选人名单。

(10)本办法经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4、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

(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

(6)检查票箱、贴封;

2 (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9)划写选票;

(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

(11)投票;

(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3)计票;

(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5、选举的组织实施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可以在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 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6、经费审查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7、女职工委员会基层工会有女会员二十五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二十五名女会员以下的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

8、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谁负责 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由该级工会委员会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和组织。代表大会正式召开时,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和领导。在代表大会进行期间,直到新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工会的日常工作,

3 仍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新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批准之前,可以履行领导职权。

9、基层工会换届选举请示的内容 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同级工会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必须写出书面请示,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后,方可进行。请示的内容应包括:大会指导思想、任务、议程、时间,代表的名额、条件、产生办法,下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和比例要求、差额率,以及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副主任设置名额,同时附上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0、工会委员会的职责

(1)工会基层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大会决议,接受大会监督,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2)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党委、上级工会决定、指示的措施; 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决定、指示的措施; 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临时性的重大财务开支;工会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向党委请示报告的方案;工会会员的会籍处理;必须由工会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3)工会委员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总结;贯彻上级工会重大决定的意见;重大活动的安排;可能产生突发性事件的问题;工会与行政需要协调的问题;其它事关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

(5)工会委员会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6)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

11、工会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

4 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县(市)区和市属产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12、工会主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群众的意见要求,部署工会的日常工作。

(2)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经常倾听、研究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不同时期体现群众要求的工作重点,为群众说话办事。

(3)检查工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按时向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上级工会报告工作。

(4)代表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同行政保持经常的联系,协调工会各方面的关系,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5)抓好工会委员会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群众对工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进行工作。工会主席不在时,由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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