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粉饰财务论文

2022-04-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本文通过总结与分析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和成因,提出有效防范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与措施,使得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根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会计政策粉饰财务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计政策粉饰财务论文 篇1:

通过会计政策粉饰财务报表手法揭示

一、选择会计政策粉饰报表的动机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和国外企业的动机大同小异,并体现出自己的特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粉饰业绩,逃避监管的动机

我国公司存在着严重的“微利现象”与“10%现象”。这是因为,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受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政府对企业的上市、配股、交易及退出等市场行为都通过一系列会计指标进行管制。如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10%,其中每年最低不得低于6%才有配股资格(受政策保护行业可适当放宽);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的股票就要被特别处理;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要被暂停交易等。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内部控制人”的利益如圈钱配股、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等目的,往往会通过操纵利润等手段与市场管制部门进行博弈,选择或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自然也就成了他们在博弈中出奇制胜的一大法宝。因此,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的目标,以满足政府对配股或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零,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增加当期利润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应对市场管制规则,实现“内部控制人”利益最大化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最主要的动机。

(二)隐性的分红动机

隐性的分红动机。一般来说,经营者的工资和奖金总额受会计利润水平的影响,为了提高个人收入水平,经营者有选择能增加会计利润的会计政策的动机。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经理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很大程度上还是政府官员或准政府官员,他们要享受职务消费、要有政治前途,就必须完成委托者托付的经营管理目标如保配股、扭亏摘帽等,这些目标对经营者来说无异于政治目标,且这些考核指标、追求目标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行为的短期化,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不理想、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政绩远不如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操纵利润来得“立竿见影”,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经营者可能就会选择增加或虚增利润的会计政策。

(三)外部融资和商业信用的需要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然而,资金又是市场竞争取胜的四要素(产品质量、资金实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之一。在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缺局面。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四)为推卸责任而进行报表的粉饰

表现为:(1)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头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2)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3)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五)大股东抽血,掏空上市公司资产

因为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期,管理层、上市公司、投资者都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大股东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等管理层,以此做出有利于大股东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表现为:(1)大股东通过资金拆借,关联方占款等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血液——现金流,形成大量的应收项目,而后通过计提坏账准备来一笔勾销;(2)大股东通过资产重组等手段,以不良资产置换出上市公司优质资产,之后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大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掩盖该交易;(3)通过担保、资产抵押、资本市场操作,来转移资金,报表上则体现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二、滥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手法

(一)貌似合理,暗藏玄机的会计政策变更

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会计政策的滥用比会计估计的滥用更难识别,确定会计政策变更是否被“滥用”的标准也更困难。例如,处于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存货的计价可能由原来的先进先出变更为后进先出法来规避通货膨胀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但事实上一些企业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肆意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非公允计提,调节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年报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个基本报表外,还必须附加有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具体指明八项计提的数额。会计准则之所以一再修改,由原来四项计提扩展到八项计提,本意在于体现谨慎性原则,纠正以往普遍存在的或有损失估计不足导致利润水分过大的倾向性问题,这对于夯实上市公司业绩,显然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依据是主观的判断,而这种主观判断不仅存在是否失误,还存在是否公允的问题,而八项计提也因此成为了“上市公司内部调账的最好手段。”

(三)滥用估计,放弃债权

放弃债权的情况主要可能出现在上市公司管理层非正常性新旧交替(并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管理层交替)或管理层为大股东控制的时期。

(四)该提未提,计提不足,虚增利润

因为会计估计本身的主观性,上市公司是否足额计提各项准备本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而会计准则从要求四项计提到八项计提,本身就是希望挤干上市公司利润水分。然而该提未提,计提不足,虚增利润,递延风险的例子,仍然是屡见不鲜,笔者就不再一一赘述。

三、报表粉饰的识别

既然企业有充分的空间来操纵利润,因此,对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来说,如何进行识别呢?我们认为,投资者研究上市公司研究价值不能仅限于单一的财务指标;对于利润,不仅要看利润表的数据,而且要看利润的计算过程;不仅要看利润的数量,而且要看利润的质量。

(一)分析收入与利润之间的关系

从损益表中的一些数据,检验企业获利能力与经营成果。如以主业利润除以主业收入,可得出企业的主业利润率,凡较高的,说明企业的主业有较高创利能力,能抵御经济波动与市场风险,企业的成本费用低,盈利水平高,经营有方。

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了关联方交易,资产的处置或置换、债务重组损益、资产盘盈或盘亏、资产的减值准备和补贴收入等,对于非经常性损益严重影响利润的上市公司报表,报表使用者可以通过报表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组成部分明细表”结合“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递延税款等项目加计数”测算出上市公司报表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从而看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的影响数。

(二)分析财务指标

如取流动资产数除流动负债数得出流动比率,从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后除以流动负债得出速动比率,可以分析企业短期的偿债能力与变现能力。

(三)强化对企业会计信息时间序列的应用研究

利润操纵是利用了会计应计制的特点,但在较长时间内,有些利润操纵手段将失去效用,如推迟确认费用必然引起下期费用升高;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就会引起下期收入和利润降低。因此扩大信息观察的时间范围就能缩小利润操纵的应用空间。上市公司若是利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进行报表粉饰,其表现在时间序列的痕迹更是明显。

(四)计算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不良资产年度末普通股总数其中不良资产为: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待处理财产损失。这种计算意味着截止报告期末,对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全部视为损失,从股东权益中扣除以求得基本反映公司实际状况的净资产额,以判断公司经营业绩的虚实和差异。

(五)结合运用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动态情况,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貌。通过现金流量表能够说明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能够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能够分析企业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也能够分析企业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一个健康的正在成长的公司来说,比较合理的现金流量结构应该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为正负相间的。因为非付现成本(折旧、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的存在,每个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应大于净利润。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报表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奇怪现象,某些公司利润逐年大幅度波动。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却年年为负,我们相信,其中大部分公司利润的变动是由于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等引起的,而非真正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而带来公司业绩的成长。

(六)注意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通过阅读审计报告,可以了解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我国现在带解释说明段的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一般来说,报表使用者对否定意见,保留意见和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比较重视,但往往忽略了带说明段的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实说明段种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往往就是管理当局进行报表粉饰的体现。

综上所述,报表粉饰的手法可能各不相同,但是,完整会计信息本身作为记录经济活动的一种历史数据,我们相信对其内部的逻辑关系进行合理的推测,利用年报信息的内部勾稽关系是可能揭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公允的。

作者:陈上立

会计政策粉饰财务论文 篇2:

企业单位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研究

摘 要:本文通过总结与分析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和成因,提出有效防范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与措施,使得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根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财务报表粉饰;动机;防范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企业的规模大还是小,是上市公司还是普通小企业,企业违规造假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可谓屡见不鲜,尤其在上市公司中为甚。据最近财政部公布2010年对114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56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公告,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销售收入不实、多计成本费用、少缴或迟缴税款等问题。此外,部分国企有意粉饰财务报表,少数企业还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偷漏税款等问题。这些财务报表粉饰行为严重扭曲财务信息,导致预期使用者评估决策容易产生偏差甚至完全出错现象,使财务信息的公信力受到严重质疑。

一、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防范

财务报表粉饰行为防范可以从个人、企业、社会及国家法律等不同角度和层面来考虑,通过预见性来事前控制粉饰行为,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其行为发生的可能。要从根本上杜绝报表的粉饰行为,要求能准确地识别和预见它的发生与存在,从产生的动因与目的着手来进行防范性研究,并结合国家监管、社会监督、企业内部治理、个人自律四个方面来有效防范。

(一)国家监管

1、完善相关正式法律。尽管我国已建立一套较完整的规范财务信息的法律法规,但依然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应当尽量避免会计处理中“无法可依”现象出现,明确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报表粉饰的处罚力度,才能对公司的管理人员起到约束的作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证劵法》、《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与威慑性。

2、完善会计制度法规。针对企业管理当局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会计政策选择性粉饰报表问题,为消除粉饰报表途径,增加粉饰报表的难度,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法规。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应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尽量减少可供企业会计选择的余地,降低因会计程序和方法的多种选择性造成的财务报表粉饰问题。

3、完善政府监督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好监督体制。由审计部门、税务部门、证劵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构成的综合监督体系,应该充分发挥经济系统的监督作用,并且坚决杜绝监督和检查工作中的官僚主义,防止一些监督人员公权私用。监督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地扩大会计监督工作的成效。

(二)社会监督角度

通过社会舆论引导建立诚信文化,充分利用媒体监督社会舆论,加强社会中介审计监督等措施,也是防范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外部有效途径。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企业中,会计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身的执业道德素质必须要高,而且必须要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通过加强个体素质来净化整个环境。作为企业管理者,应既懂得财经法律、会计法规,又要遵守法规,合法经营。个人的道德修养要靠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来强化,以此来减少作假动机。通过教育使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从思想上便斩断财务报表粉饰动机的根源。

2、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现代社会正在打造一张无处不在的信源网络,企业单位的负面或正面形象都很容易通过网络快速大范围扩散,新闻媒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作用,比如2001年造成社会广泛关注的“银广夏”案件就因《财经》杂志一篇文章揭发出其惊人粉饰报表舞弊行为而付出高昂代价。通过新闻舆论的作用,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反腐。

3、加强民间审计监督。在社会监督体系中,注册会计师民间审计对财务报表粉饰行为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审计非常清楚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甚至是商业机密。如果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合谋,那么报表使用者将很难准确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因此应加强民间审计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要监督注册会计师,不定期对注册會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三)企业内部体系角度

1、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公司中一般都设有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监事会与监事的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根源在于没有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对此,企业可以通过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与会计委派制来阻止公司管理当局造假行为,可以使会计人员的权限不完全受制于管理层,走出依附于单位管理层而不得不造假、粉饰财务报表的境地。

2、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的内部需要而存在,是企业内部经营机构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审的有效实施是企业财务控制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因此上市公司根据法律必须有内部审计部门,并且内部审计部门必须独立于财会部门,形成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的内审队伍,充分发挥内审作用,起到企业“保健医生”的作用。

(四)信息提供者自身建设角度

系统提升相关财务信息提供者素质成为当今社会防范财务信息粉饰行为重要途径之一。财务信息提供过程涉及企业各层次人员,是相关各方人员综合作用的结果。企业粉饰报表动机很大程度上出于人的利益驱动,重大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往往涉及多层级人员,如管理当局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工作者甚至是治理层人员或部分投资者。在当前拜金主义观流行的时代,重拾诚实、正直、自律的道德观念,作为重要道德伦理和职业操守重建非常必要和重要。企业可通过企业文化的系统建设重构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一个具有良好组织文化的企业能够充分发掘出每个员工的潜能,并且能够增强各层级财务信息相关提供者自身道德伦理素质,使信息提供者群体具备较高的素质和道德水平。

二、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报表粉饰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问题涉及法律、证劵、审计、会计制度、道德等多领域,极具复杂性、隐蔽性、多变性和长期性。我们应该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使得报表粉饰行为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并且得到有效的防范和解决。企业在自身经营过程中重要的是考虑长足发展的,而不要一味的以报表等一系列指标作为唯一指向,而应该强调“质”的发展,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1]张仪.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粉饰及其识别[J].管理观察,2009-3

[2]张玉萍.会计报表粉饰及其防范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

作者:杨洋

会计政策粉饰财务论文 篇3:

雷曼破产事件中安永审计责任的分析

【摘 要】 雷曼兄弟的破产在全球金融市场引起轩然大波,金融危机再度升级。文章对雷曼事件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进行分析,认为安永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疏忽,应承担过失责任。此外,雷曼事件进一步提升了资产负债表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审计人员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负债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舞弊。

【关键词】 雷曼;安永;回购;审计责任

拥有百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于2008年9月申请破产保护,这成为美国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破产案件。2010年3月雷曼破产调查报告问世,揭开了破产的神秘面纱,报告指出雷曼公司运用大量会计造假手段,粉饰财务报表,并质疑其外部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Young)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疏忽过失。雷曼公司究竟如何造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雷曼事件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一、雷曼破产原因

雷曼兄弟公司成立于1850年,是全球最具实力的股票、债券承销和交易商之一。在过去的160年里,雷曼经历了19世纪铁路公司倒闭风暴、19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1994年信贷危机、1998年货币危机和2001年互联网泡沫等一系列危机的反复考验,顺利渡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20世纪90年代后,雷曼逐渐涉足到房地产和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领域。激进的经营理念使得雷曼承担了过多的不良贷款,在2007年的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其持有大量的次级债金融产品市值快速下跌。公司股价一度跌至2008年9月的0.1美元,由于没有收购方提供资金,雷曼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向美国破产法庭申请破产保护。

为何一直以来雷曼公司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并没有反映出大幅资产减值和巨额负债?

美国破产法庭委托Jenner & Block律师事务所律师、检察官安东·沃卢卡斯(Anton R. Valukas)对雷曼兄弟破产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雷曼涉嫌通过使用“回购105”的融资手段进行会计造假,隐瞒资产负债表上多达500亿美元的债务。

(一)运用“回购105”粉饰资产负债表

“回购105”交易是指在每个财务报表期末之前,雷曼将价值100元的资产以105元的价格抵押出去,并且将这笔交易记录为销售业务,一方面把减少的100元资产作为销售成本;另一方面把收到的短期资金用于偿还负债,从而达到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与负债双降。待报告期过后,再迅速将之前“卖出”的资产回购,并支付高额利息,把债务移回了资产负债表。这种方式虽然表面记录为销售交易,但其实质是一种融资手段。这种特殊的回购方式使得雷曼达到隐藏债务、降低公司净杠杆率、维持信用评级的目的。

随着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不断加深,雷曼加大了回购交易的金额,沃卢卡斯在调查过程中对雷曼实际的杠杆比率进行了计算,并且与根据资产负债表数据计算出的净杠杆率作比较,列示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2007年第四季度隐瞒负债386亿美元,2008年第一季度达到491亿美元,2008年第二季度高达 504亿美元。通过“回购105”交易使得雷曼公开的财务报表中净杠杆比率大幅下降,造成了资产负债表“健康”的假象,掩饰其巨额亏损和资产减值,欺瞒财务报告的使用者。

(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存在缺陷

沃卢卡斯的调查报告中发现雷曼从2001年就开始使用“回购105”,之所以没有被人们察觉,是因为定期报告中从未对“回购105”交易进行披露。2008年以前,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中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SFAS)SFAS140规定,作为融资交易的资产转移,部分情况下可以视作销售,但是没有有关回购业务披露的具体规定。而雷曼正是利用这个空隙,将并不具有经济实质的回购业务划分为出售资产,实现操纵报表数据的目的。

回购操作是众多投行用来调整财务杠杆以保持信用评级的方法之一,摩根大通、高盛、摩根士丹利等著名投行都曾经被质疑使用类似“回购105”的交易方式粉饰财务报告。2007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FASB)逐渐注意到这个问题,就修改回购融资协议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公众咨询,于2008年2月发布SFAS 140-3对转让金融资产和回购金融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规定,此准则自2008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而雷曼之前疯狂的回购操作却没有受到任何约束。可见SFAS的不完善为雷曼运用“回购105”大开方便之门。

雷曼的破产原因可以归结为内部和外部两个部分,外部原因是次贷危机的日益加重和扩散以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缺陷;内部原因是管理层使用“回购105”,隐瞒公司过度负债的事实,将雷曼公司推向深渊。笔者认为内部原因是雷曼倒台最根本的原因,任何会计造假最终的受害人将是造假公司自身。

二、雷曼事件中安永过失的分析

雷曼多年频繁使用“回购105”进行会计造假,作为其外部审计师的安永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发现并且向公众披露,安永将在这个事件中承担怎样的责任?

笔者认为安永在审计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过失:第一,其没有完全按照美国审计准则的规定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财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舞弊;第二,对于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的举报处理不当;第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未发挥作用。

(一)没有保持职业怀疑能力

安然事件的发生推动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对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程序的规范和完善。2002年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第99号——考虑财务报告中的舞弊》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必须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识别和评估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考虑以前对该客户的审计经验及对管理层诚实性的观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不存在因错误和舞弊等导致的重大错报。

“回购105”在形式上虽然符合SFAS的规定,但是作为审计师,应当深入探究此项大额交易的目的和实质。实际上,比对各报告期前后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债务金额就不难发现,“回购105”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只是在每次公告前操作进行资产负债表的“瘦身”,以呈现虚假健康的财务状况。

2007年第四季度雷曼利用回购隐瞒了386亿美元的负债,但是安永对当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未提及任何关于“回购105”的事项,显然安永没有遵守审计准则保持职业谨慎,未尽到专业义务。

此外,安永合伙人声称由于雷曼与之有多年的审计客户关系,他们充分相信雷曼的信誉和诚信。对于审计师而言,计划审计工作、发表意见的唯一依据就是审计证据,而不应当是对于客户的信赖。从这一点也可看出安永在审计过程中没有保持审计人员应有的质疑思维。

(二)对“回购105”造假的举报处理不当

雷曼前高级副总裁马修·李曾对总额高达500亿美元的回购“105”操作产生怀疑,并在2008年5月向安永合伙人William·Schlich和Hillary·Hansen进行了报告,但是安永在随后与雷曼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人的多次会议中,也从未提及这一问题。

虽然安永接到举报是在200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完成以后,但作为审计人员,尤其是安永与雷曼存在连续年度审计业务关系的情形下,不仅要考虑当年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同时也应当评估其可能对于2007年度报表的影响,考虑已经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是否要进一步调查并出具补充说明。尤其是当举报人是审计客户的关键人员和高层管理者,且该人员在举报后即被雷曼辞退,安永更加应当将此事项列为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沃卢卡斯调查过程中,雷曼审计的安永合伙人Schlich承认他们多年以来对雷曼“回购105”的操作和经济实质心知肚明,但是他们对此项会计政策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按照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可能存在舞弊的举报,安永应具有专业义务和高级管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并建议客户进行更正,或发表保留审核报告指出其报表存在重大不当披露,或拒绝发表审核报告意见。但是安永对该举报视而不见,没有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存在重大的疏忽过失。

三、安永应承担的审计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保证公司的经营效率效果、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且按照准则编制财务报告。而作为注册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严格遵守美国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一)过失责任

在雷曼会计造假曝光后,安永坚持雷曼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是公允合法的,并且认为雷曼破产的原因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的确,雷曼面对次贷危机没有控制好债务和资本的比例,利用“回购”长期隐藏巨大的财务风险而导致最终破产。同时英国律师事务所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在法律上保证了“回购105”按销售记录的合法性。因此,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而言,在审计过程中安永是没有过错的。

然而,安永明知雷曼拥有大量次级贷款以及当时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其应当对雷曼的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工作尤其谨慎和仔细。而且在连续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安永应当能够注意到各年度报表数据的关联和异常。因此安永审计师将承担一定程度的过失责任。

此外,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不仅要对审计客户单位负责,更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审计师有责任和义务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现象充分披露给投资人。因此,安永在面临社会问责时,不应当将自己的过失全部推卸给管理层的经营失败。

(二)与“安达信”责任比较

在这件轰动全球的公司倒闭事件中,会计师事务所又一次成为丑闻主角。这不禁让人担心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悲剧是否会重演。在安然事件中,安达信涉嫌串通审计客户进行会计造假,严重损害了审计师的独立性,并且在法庭调查期间销毁工作底稿,公然对抗法律,最终被撤销营业资格退出审计市场。相比安达信行为,安永在审计过程基本保持了独立性和客观公正,只是对于表外的回购交易没有深入调查未及时披露出来,存在疏忽过错,但不致于犯罪。

目前,雷曼公司前股东们已经在对雷曼高层管理者的诉讼中追加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此案美国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但是笔者认为安永承担法律责任的几率较小,主要责任还是集中在疏忽过失。

四、雷曼事件带来的启示

雷曼的破产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调查报告揭示出的大量会计造假让人不寒而栗,“回购105”被雷曼演绎得如此自如,这揭示出了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方面,尤其是对于金融市场衍生工具相关的会计操作的规范有待完善。

(一)资产负债表审计的重要性

在金融市场日趋繁荣,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应当受到审计人员充分的关注。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个时点的财务状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某个期间的经营业绩。以往的审计都是重点关注企业的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税收方面,往往忽视了资产负债表的重要性。实际上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信息要比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更多。例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反映在所有者权益中,但是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公司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资产盈利能力必须结合资产负债表才能得到。对于审计人员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必须对资产负债表深入分析。关注各期间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防止企业利用类似“回购105”的表外交易对报表进行伪装。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应当加强

从此次安永审计过失来看,如果内部的项目质量复核以及同业复核制度能有效运行,那么审计过程中疏忽的问题很容易被发现,从而避免审计失败的发生。

目前,美国法院对雷曼破产诉讼案的判决正在进行中,从笔者分析的角度来看,安永并不是主要的责任方,不太可能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但是该案件对所有的审计人员再次敲响了警钟,严格遵照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审计质量。此外,会计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企业会计核算有法可依,减少舞弊可能;监管部门也要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设力度,确保审计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审计工作的价值和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Report of Anton R, Valukas, Examiner,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

[2] 李志勇.雷曼破产原因分析报告[R].中金公司研究部,2008-10-6.

[3] 薛旭娜.浅析雷曼兄弟破产原因及启示[J].中国商界,2009(1).

[4] 张瑶瑶.雷曼倒下猛拉垫背,安永深陷雷曼财务造假[N].中国会计报,2010-3-19.

作者:徐 南 叶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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