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为满足现代企业对人力资源与时俱进的需求,高校应对人才培养标准建立新的认识和理念,从责任视域、宏观视野出发,探索和解决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诸多现实问题。在一些企业和高校联合进行创业、创新人才的积极探索中,已经积累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比如,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教育模式、人才培养体系和措施进行创新与优化等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校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校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篇1:

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现状及培养途径

摘 要:通过分析我国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设计学研究生教育模式,对我国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方式提出新的思考,从政府提高支持力度、高校调整教学方案,改革教育体制,加强学术训练等方面探讨我国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

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础,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近年来,设计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具有设计学硕士学科授权点的高校不断增多,招生人数不断增加。然而很多高校在设计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尤其是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很薄弱,仍有待加强。如何提高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保证设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首先,全面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重中之重。我国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是为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设计学是一门科技与艺术相融合的创新性交叉学科,设计专业教学注重创意设计和美感训练。设计的重点在于新,因此设计学研究生教育培养中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其次,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加强设计学研究生设计思维灵活性。通过进行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锻炼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不断追求设计的创新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探索不同设计不同方法的组合应用,鼓励学生对设计进行思考,树立自己独特的学术观点。

第三,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提高我国设计学专业整体水平,提高设计学研究生整体素质。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迅速,各学科知识交叉应用,很多创新型科研成果产生在交叉应用上。[1]通过科研实践活动的锻炼,研究生不仅能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而且还能打破常规开阔思路,使多个学科交叉相融,形成更完善的知识结构,激发更多灵感与创造力,促进思维多向性发展。

第四,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研究生“学以致用”得到更多的实践经验。设计学研究生不能仅仅具有想象力,还要有把想象变为现实的实践能力。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可以训练设计学研究生的创意思维、专业设计能力和各种软件工具的实际操作能力,对设计中遇到困难及时解决的能力以及对设计项目整体的驾驭能力等。

二、国内外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现状

美国学者罗索夫斯基在研究分析了诸多知名高校的研究生培养情况后曾说:世界各国知名高校之所以能够成功培养出创新型的优秀研究生,其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广泛招收各类优秀研究生和学者,结合本地特色优势开展独具特色的科研创新活动,以及完善研究生科学技术知识结构。二是要加强各个国家之间研究生的交流合作,不同国家相同专业知识之间的讨论学习,加强教学国际化,广泛接纳各国优秀留学生前来交流学习。第三,研究生学院相关设备要齐全,为研究生创新设计科研实践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基础设备,锻炼研究生实操能力,为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国设计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然而,我国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极其薄弱,与发达国家高校相比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不强,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学校不注重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方面的教育培养,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相关课题项目开展较少,设计学研究生对创新设计活动与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参与度低。其二,科研创新学术论文原创性成果较少,参考程度较大,缺少独特科研见解。其三,设计学研究生创新性作品较少,科研创新的学术成果质量不高。

设计学专业创新不仅要求研究生对设计学专业领域的相关科学知识全面了解掌握,而且还需要具有对新鲜事物不断探索的精神,加强对设计学产能多方位思考的能力,开拓眼界发挥研究生创造力想象力,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杜绝抄袭他人科研創新成果。[2]通过以往研究分析可以总结出导致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低的原因主要包括:我国各高校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不够重视,培养方案不够具体,可实行性低。我国研究生整体自学自律能力比较低,不善于自主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另外,导师的指导方式、学术造诣、学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科研创新项目成果奖励机制等都是影响研创新能力的因素。

三、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研究生教学中实践内容缺乏

设计源于生活,为我们生活解决问题增加便利,为生活添加乐趣,提高生活质量,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设计学包括很多方面,范围很广,不仅仅需要设计专业知识,还要懂得应用,因为设计与生活联系在一起,为人类生活提供便利,服务于人类。当前我国设计学研究生教学与实践脱离,教学模式落后,教学方式中缺少创新意识,创新培养训练较少,而且局限于自己本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综合应用能力较低。[3]虽然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是需要学生了解掌握的,但更重要的是设计创新实践,应鼓励学生多参加相关设计活动、设计项目、设计比赛,提高研究生的参与度,通过锻炼使得把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比赛中。

(二)、多数高校研究生实践基地尚未建立

由于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专业课程以大班集体授课为主,缺乏课题实践实训空间,很少有院校投入大量资金为设计学研究生建立设计实训实验室,对口设计公司或实验基地提供较少,无法提供给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教师在科研创新实践教学中依靠自身实践经验教学,缺乏系统全面的实训整合方案,导致设计学研究生很少进行科研创新课题实践,科研创新能力较低,原创设计成果较少。

(三)、课程设置缺乏创新,教师创新意识薄弱,学生自律能力低

目前我国设计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主要以理论课讲授为主,同学之间缺少讨论学术观点的热情,难以形成良好的创新设计氛围。学生局限在传授的专业知识结构框架里,难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思维能力也会受到束缚,无法自觉深入研究设计的关键与重点,学习积极性难以调动。尤其是一些设计学导师本身科研创新意识较薄弱,导致学生在学习设计过程中难以具备科研创新意识,也不懂得如何增强自身科研创新能力。造成学生本身科研创新能力较低,思维方式单一,无法创作出优秀的创新性作品和富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导致我国艺术设计研究生在国际专业领域竞争力低,难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四、艺术设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途径

(一)、政府应加强对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支持力度。

教育是培养国家高素质人才的根本途径,研究生教育为国家输送高层次人才。能够全面提高人民素质,为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2010年,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大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力度,指出要通过改革教育机制与办学理念加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科研创新实践教育。对高校教育主要任务也做出了要求,要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教育创新活动的开展,高等教育科研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提倡学校加强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开设相关实践锻炼课程,给研究生提供多种实践平台。要落实政策需要国家相关监督机制与教育部门和研究生相关培养部门发挥积极作用,更好的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二)、各高校应改革研究生教育模式,全方位加强艺术设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在设计学研究生教育培养上,更新教育观念,运用新的教育模式,对设计学研究生进行多方位、多种知识综合应用实践的方式教育培养。高校应该利用新的教育理念注入创新性方式,整合教育方案。在研究生教学模式方面,各高校要完善研究生授课方式,增加以演示、练习、讨论、学生自主研究为主的教学方式。一方面从设计学研究生教学内容方面来说,课程教学不能囿于传统,应增加创新课程的开设,不能重理论轻实践,应该给学生提供大量自主创新实践的机会。另一方面从设计学研究生学习方式的方面来说,这就要求学生改变固有的学习方式,提高主动研究的自觉性;积极拓展设计学研究生选修课的辐射面,鼓励学生适当跨专业学习各种知识,拓宽知识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课题研究、科研创新活动、参与国内外设计大赛等。

(三)、组织建立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团队,提高整体科研水平

组织建立一批由知名学者带领的教学科研团队,给设计学研究生教育注入新的活力。高校应鼓励设计专业教师多进行科研项目的开发设计,并在职称和教师奖励等政策方面做出倾斜,鼓励设计教师多参加国内乃至国外高水平的设计交流与设计展,开拓视野,在教师科研创新水平提高的同时带领学生积极参与,使教研团队与学生合作一起进行科研项目实践,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项目课题。[5]同时设计学研究生专业课程设置也要多方位发展,课程要具有创新性,能够让学生接触到多种知识,采用创新性开放式的教育方式,以学生为课堂主体,针对学生思维模式进行开发,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育。另外学校应该积极开展设计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做到“引进来”“走出去”,支持设计学研究生去国外交流学习,同时也积极吸引外来留学生来校前来交流学习。

(四)、加强学术训练,培养学术意识,提高学术素养

加强学术训练,培养学术意识,提高学术素养,是提高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必然途径。加强学术训练,对设计学研究生提高学术水平有重要的作用。学术训练包括学术论文写作训练,以及學术素养、学术意识的培养训练。学生素养包括主动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研究的水平。学术素养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养成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进行学术训练才能实现,除了课堂课程的学术训练外,还要通过多形式的学术活动拓展训练,逐渐形成学术意识。另外高校还要加强学术观点原创性的监督管理,给研究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强调学术道德建设,倡导学生踏踏实实进行学术研究潜心钻研,严禁学术造假,鼓励学生积极科研,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加强学术训练,培养学术意识,提高学术素养,从而培养出具有创新学术精神的创新性人才,全面提高我国设计学研究生综合素质。

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关乎到高校科研创新人才的质量,关系到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更关系到民族的发展与未来。高校改善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现状,需要进一步强化高校设计学的科研主体性,加大研究生科研创新投入,营造研究生科研创新环境,注重探究式教学及引导,发挥导师组联合培养优势等。设计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深入推进更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有力配合。

参考文献:

[1] 张继明.为“学术型研究生”辩——兼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J].高校教育管理,2012,(6)

[2]罗尧成,曾忠.我国高校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的现状分析及思考[J ]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9 )

[3]王玮.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研究[J ] . 创意设计源,2015(11)

[4]尹振东,吴芝路,赵雅琴.科研创新能力三要素及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途径[J ] .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4(10)

作者简介:张玲潇(1982-),女,华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传播。

作者:张玲潇

高校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篇2:

企业和高校如何联手培养创业创新人才

为满足现代企业对人力资源与时俱进的需求,高校应对人才培养标准建立新的认识和理念,从责任视域、宏观视野出发,探索和解决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诸多现实问题。

在一些企业和高校联合进行创业、创新人才的积极探索中,已经积累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比如,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教育模式、人才培养体系和措施进行创新与优化等等。这些企业和高校联手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相关案例说明,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既是解决目前社会严峻就业形势的重要手段,更为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模式。教育应当深度对接到现实背景中,把校企协同育人的根本目标落到实处。

同时,高校在实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扎扎实实做好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配置,联合企业共同开展创业人才培养活动。高校所培养出的人才,需要具备当下社会要求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从企业发展维度来说,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注重培育创业型人才,在集成创新、管理模式变革等方面建立新的构想。企业创业人才的培养,也应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对接,使双方能够在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价值共识,并基于战略合作框架全方位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确立联合培养

创业创新人才的价值取向

一、以助力社会创新发展为目标。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需以助力社会创新发展为目标。相关管理主体应具备大局观与责任意识,并制定战略合作目标与战略规划。无论是高校培养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生,还是企业培养的创业人才,都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让学生在学习知识、文化、技术同时,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创新能力与创业动机对社会创新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从而培育出具有创新能力与大格局的人才,真正体现教育的价值,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二、多层次开展人才培养计划。无论是进入企业工作的员工,还是在校学习的大学生,他们在思想意识、利益诉求、自我价值实现目标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企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必须充分认识到学员的诸多个性化需求,通过多元化开展人才培养计划,最大程度满足个体需求与诉求,使他们自主、深入地参与到人才培养计划当中,最终成长为具备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人才。

三、育人行为逐渐趋向实践化。企业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要在功能集聚和发挥的进程中展现出一定的弹性。既要注重夯实教育对象的理论基础,还要切实提高他们的实践应用和创新创业能力,从最初专注于理論教育逐渐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转化,真正形成具备耦合功能的育人体系。无论是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还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都应在实践与探索中获得新思路与新模式,确保所培育的人才真正符合现实需求,充分展现创新的力量,助力企业、教育、社会经济的创新与可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现实就业环境

对大学生的影响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了大学创新创业的热情。教育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对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的人才引进与特定人才的培育,也会受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的影响。针对企业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研究,必须明确了解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动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倡议的提出,使大学生创业动机更加理性和务实,并逐渐形成明确的自我价值实现目标。只有大学生自身具备积极的创业与就业动机,才能保证企业招聘到优质人才,并为后续的创业人才培育奠定扎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开放多元的营商环境,为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各个领域在寻求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都获得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大学生基于开放多元的营商环境,也有了更多展现才华与能力的平台与机会。大学生具有更多动力进行自我完善与提升,并逐渐建立强烈的创业动机与就业愿望。大学生进入企业身份会发生转变,由学习者变成社会成员。在此环境下,企业员工的思想会受到外界环境与竞争压力的影响,若想真正开创良好的就业前景,就必须具备核心竞争力。从这个角度来看,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对大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动机产生积极影响。

三、企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战略,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动机。高校大学生是企业未来的员工,企业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上的战略设想,也会激发大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动机。高校在实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引导大学生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全面了解,使他们将学习与未来创业、就业建立更密切的联系。这样,不仅利于大学生精准定位学习目标,还能对创新创业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促使他们未来进入企业工作时能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

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关键措施

企业和高校都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其本身的竞争能力、核心价值、资源整合与配置等方面的实力,也会对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竞争格局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融合,应从以下关键点展开:

一是培育更多创新型人才。企业需要培育更多创新型人才,才能保持强有力的集成创新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说,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最终目的是为了培育出符合社会要求的新时代人才,两者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一致的。不应局限在专业教育、学历教育层面,要根据经济新常态,对人才培养策略进行调整与优化,也要充分考虑企业员工与大学生个体要素,以及他们的创新创业动机,做到人才培训与管理的人本化,积极推动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合。

二是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对接,需依托适合双方协同开展工作的平台。缺乏有效沟通机制的合作,将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企业人才培育目标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目标错位。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深度开展的平台可保证企业与高校及时了解双方的诉求与需求,只有双方在此基础上保持信任、具备明确的价值共识,才能保证企业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质量与效果。

三是建立目标一致的培养体系。目标的一致性是合作的前提,在具体开展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工作的过程中,双方必须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协力共进。倘若企业人才培养目标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产生严重冲突,将无法做到有机融合,更不利于双方展开深度合作。因此,企业与高校管理人员应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诉求、管理模式等需求,科学制定战略合作目标,确保双方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共同开展优质人才培养计划。

创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平台与机制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企业集成创新,还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都必须对高科技的应用价值建立正确认识。同时,基于科学务实的创业与创新人才培养理念搭建专业而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构建校企协同育人信息化平台。针对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双方应引进最新的大数据,并基于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技术等优势,积极构建校企协同育人信息化平台。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大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可能性以及成功的概率。企业与高校应通过科学的大数据分析,明确市场人才结构和创业型人才的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创业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进行创新,精准定位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确保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保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达到预期效果。

双方可紧密围绕人才供需、联合育人反馈、课程设置与安排、课时设定与调整等几个关键模块,具体建设和运作校企协同育人信息化平台。根据模块设置的合作内容,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同时,高校应以企业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对课程内容进行持续创新与优化,并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创业实践的机会与平台。企业要利用校企协同育人信息化平台,追踪、分析、落实创业人才培养的规定与策略,保障双方目标有效实现,并切实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是扩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规模。实训课程对人员思维意识引导、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融合的过程中,应构建具有前瞻性、完整性的实训课程,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规模,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度对接,确保培训人员在现代化的实训基地中獲得能力的锻炼与提升。

企业与高校要在基地建设与扩张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与资源,构建适合现代化教育与人才培养要求的平台与场地。不仅在实训课程内容上进行与时俱进的更新与优化,还要在实践训练上加大力度。企业与高校要建设满足不同学习诉求的实训基地、实训中心和实验室,使学员根据自身的诉求与能力,选择适合的平台强化创新能力,形成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培育优质的创新型人才,还可帮助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资源紧缺问题。在实训基地培养优质人才的过程中,企业可从合作的学校当中优先选聘符合要求的创新型人才,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最终开创出多赢的局面。

三是企业与高校在人才培养与就业分配上达成战略合作。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应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长远性、前瞻性。将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纳入到战略规划当中,并制定长期、短期、中期联合育人计划。高校与合作企业应在人才培养与就业分配上达成战略合作,既要制定优质的培训计划,实现创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还要在人才资源整合与配置上建立新的合作框架。一方面,高校应为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提供更多展现才能的平台,根据企业的发展趋势、在集成创新方面对人才培养标准进行动态关注与研究。从学生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对创新创业教育内容、模式、后续服务等进行优化与完善。既要在前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还要保障后端人才就业、创业上的合理安排。另一方面,企业与高校要基于岗位设置、发展诉求、人员能力短板与优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以具体问题为切入点发挥高校育人优势。企业可借助高校强大的师资力量,对自身培训队伍进行扩充,如安排高级培训教师进入企业与员工中进行交流与对话,帮助他们形成积极的创业意识,并在企业工作实践中自主提升创业能力。高校与企业要针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进行学术研究并共享研究结果,确保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始终具备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模式,扎实推进企业与高校在人才培育方面的战略合作。

四是创建层次分明的创业人才培育逻辑框架。人才培育与管理,具有一定时代性、动态性、复杂性,其最终结果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为了企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双方管理人员要创建层次分明的人才培育逻辑框架,基于明确的育人目标和工作模式,及时调整和优化人才培育模式与计划,根据现实信息反馈,不断加强对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育的认识深度。同时,要在育人理论、人才培育实践、教育与人才管理决策、教育属性、管理属性等方面,分别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落实合作流程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等。

只有这样,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有能够提前作出判断与评估,并对人才培育与管理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倘若不能构建清晰、科学、具有指导性的人才培育逻辑框架,将无法直观、及时地发现问题,不利于企业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企业与高校必须以外界环境为参照,科学设计决策、构建组织架构,基于明确的目标,制定联合育人模式与计划,要严格按照创业人才培育逻辑框架,确保企业与高校的战略合作保持科学性与渗透性,最终培育出符合要求的人才,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

作者:任涛

高校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篇3:

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检讨

摘要:通过抽样考察,可窥见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总体现状欠佳,其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培养模式未彰显特色,培养目标指向趋于同质,定位模糊;二是培养机制缺乏制度化支撑,长久动力不足,人才培养缺乏竞争优势。理工高校应以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特定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建构,特色法律专业课程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化保障等四个方面为进路,尽快改变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欠佳状况。

关键词: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从现有的分布格局来看,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呈现出“村村点火,家家冒烟”之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600余所普通高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其中理工类高校占总数的1/3。对于理工高校法学专业而言,前有传统综合性大学、政法类高校法学专业的“先起之雄”,后有财经、农林等高校法学院系的“后起之秀”,二者前后夹击,致使理工高校的法学专业实已处于“夹缝中求生存”地步。与此同时,理工高校法学专业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一度遭到“既得利益大学”的质疑,其存废之议也因此而生。加之非理工类高校生源及招生逐年衰减,公众对于理工高校法学院系是否能生存发展下去亦存疑惑,甚至提出了“红旗到底能扛多久”的疑问1。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法学学科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事关我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基本方略的顺利实施。理工高校法学学科教育出现的种种显性或隐性的生存危机,究其根源,就在于其人才培养模式问题。

一、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抽样考察

何谓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至今尚存争议。为避免讨论引发歧义,有必要对其先行定义。本文拟将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作如下理解:即基于一定的办学理念,以人才培养活动为本体,为实现一定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教学组织结构状态及运行机制,其主要涵括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目的要素),培养机制(组织要素)及特定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实施要素)等一系列构成要素。

由于“通过类型比较法是有可能从个别逐步接近整体的”2,兹以地域(兼顾所处地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和学校类型为准,选取若干不同层次,具有代表性的高校进行比较分析,以考察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基本现状。

我们对理工高校的样本进行了考察和实证分析,囿于样本数量和考察指标的限制,虽不能完全呈现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之整体面貌,然此种“解剖麻雀”的方法仍能达到窥一斑而知全豹的目的。考察发现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存在如下情形。

其一,多数理工高校以通识教育为基础,兼及职业技能教育,并标榜各自的“特色”培养目标,大致有精英型人才、通识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培养目标。有的立足国际,确立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目标,如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有的立足本校工科背景,着重培养复合型的特色人才,如南京工业大学。但与传统综合性大学、政法类高校的培养目标相比,它们之间并无明显差别。

其二,多数理工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以国家4年学制为基础,兼采其他形式。其中包括双学位制、主辅修制等多种形式。学年制具体有“3+4”、“3+2+2”、“2+2”、“3+2”、“4+1”、“3+3”等不同模式。部分理工高校结合本校的现实状况,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有的正在尝试一些创新举措,力求建立特别的培养机制,如上海交通大学力推“三三制”。虽然许多理工高校都在积极探索自认为适合本校的法律人才培养途径,各种培养机制在实践中皆有所运用,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尚不具有示范性。

其三,多数高校都以某些专业方向课程作为其培养模式之特色,将法学与所在学校的理工优势学科加以不同程度地结合与交叉,课程设置及特色课程亦有所不同。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法学学科作为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养国际法(航空航天法)人才。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理工高校都以知识产权法、科技法作为其法学特色优势之依托,这对于理工高校具有普适性,几乎大部分理工高校都有涉及,故反而显得无特色可言。

其四,培养模式的设置及其效果受制于所处平台。学校的层级,学科点建设的层次,是否成立独立的法学院等多种因素往往决定着培养模式的设置及其效果。各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明显,各校的法律人才培养层次与水平也极不平衡。层次较高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多样化,培养目标的定位更为切实可行,一些院校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及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故其发展往往较为迅速,有的甚至快于非理工院校。见表1。

表1部分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现况1

代表高校学校类型是否独立法学院法学学科学位点培养目标及定位培养机制(学制)特色课程

清华大学**部属,研究1型是一级学科博士点国家急需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3+4”、“3+2+2”制

上海交通大学**部属,研究1型是一级学科博士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精英型法律人才4年学制;“三三制”等专利法、知识产权法

华中科技大学**部属,研究2型是一级学科硕士点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职业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4年学制;主辅修制科技法、知识产权法、教育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部属,研究2型是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特色鲜明、兼具理工科背景、掌握一定航空航天科技与信息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4年学制;“2+2”双学位制国际法(航空航天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属,研究2型是二级学科硕士点适应全球化要求的国际化、外向型的人才4年学制;“2+2”双学位制;主辅修制欧洲法、空间法

华南理工大学**部属,研究2型是一级学科博士点高素质的法律通识人才“3+2”、“4+1”双学位制知识产权法

武汉理工大学*部属,研究教学2型否一级学科硕士点具备法学素养,熟悉我国法律体系,能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专门法律人才4年学制;主辅修制知识产权法

长安大学*部属,研究教学2型否二级学科硕士点学术与应用相结合的新型人才“3+2“双学位制公路交通法、环境资源法、建筑与房地产法

西南交通大学*部属,教学研究型否本科有一定工程基础的复合型法学人才4年学制;“2+2“双学位制;主辅修制 交通运输法、建筑与房地产法

南京工业大学省属,研究教学1型否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工科背景的复合型法学特色人才4年学制;“2+2”双学位制;主辅修制能源法、建筑法

广东工业大学省属,教学型否本科具有工科背景的法律专门人才“3+2”、“4+1”双学位制科技法

武汉纺织大学省属,教学型否本科掌握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4年学制无

郑州轻工业学院省属,教学型否本专科具有工科背景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专门人才4年学制烟草法、食品法

注:*为“211”工程建设高校,标注**的为“985”工程建设高校。

二、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总体检视

我国理工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在不长的时间内有了明显的发展和进步,体现为学科规模的扩大和人才数量的增加。但作为理工高校的法科教育者,我们不能满足于之前的一点点成绩,而应冷静思考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之道。

(一)培养模式老套,缺乏特色和优势

我国理工高校当前设立的法学院不外两类:一类是从非理工院校中延揽师资,将原法学系升格为法学院;另一类则是从原有的思政类院系中剥离出法学学科而成立法学院。因主办法学专业的时间短,必要的理论探讨和论证不充分,加之经验匮乏,理工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上往往直接模仿综合性、政法类高校的既有定式,体现在培养方案和教学方法上,各校因循成例,一仍旧制,未因校制宜地结合所在高校的特色专业及优势资源,发挥独特的理工优势,因而至今未能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及比较优势。

(二)培养目标定位模糊,指向趋于同质化

不同类型的高校,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不同的教育,符合当今多样化教育的发展趋势3。长期以来,我国理工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够明晰确当,基本搬用综合性、政法类高校的现成做法,因袭前苏联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以培养具体和单一的技术型、学术型人才为指向,存在明显的学科重复和同构,缺乏专业细化的各具特色的培养目标,造成目标与实践之间存在较大反差。有的理工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看似清晰,实则模糊,如“创新型国际化高素质法律人才”,与非理工院校的目标并无二致。

(三)人才产出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从事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工高校队伍日益庞大,但由于其培养模式缺乏创新,与非理工院校的法科人才培养模式几无差别,这深深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理工高校法律人才产出的质量和水准参差不齐,多数缺乏竞争力,从而阻碍了我国法科教育整体质量的优化和提升,更谈不上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效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面临严重的信誉危机也由此而来,这一点反映在各理工高校的法科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上:一方面是大量的法律人才闲置,造成人才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社会和市场真正急需的法律人才又常呈现匮乏状态。

(四)学科发展缺乏制度化支撑,长久动力不足

实践证明,凡是决策者(尤其是主要决策者)鼓励、支持和引导法科教育发展的院校,其法学院系往往发展较为迅速,反之则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所谓制度化支撑,关键在于理性的制度保障,而不是受制于少数决策者的个人偏好。所谓长久动力,关键在于教育投资。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办不了法学院,更办不了好的法学院4。多数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机构的建设常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发展投入大多严重不足且规模效益不明显,阻碍了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及水平的提升,导致法科教育整体效益较差。

三、我国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定位

理工院校究竟应当选择和构建何种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与调整。根据当前我国法学办学规模和市场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理工高校应着眼于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并基于各自的学科背景及优势建构相应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一)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目标的确立

法律人才培养问题是系统的社会性问题,其培养模式应紧紧围绕培养目标合理设计。人才培养目标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顶层要素5。理工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顶层设计,其关键在于确立如下两个面向的目标取向和定位。

1.直面校际差异,结合本校优势与特色培养人才。理工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构建,须依凭所在学校重点优势学科、专业及师资,仰赖既有资源,立足各自特色,于学科间结合点和交汇点上,将一个或数个优势学科作为主攻方向,培养特色法律人才,突出各自的独特品格与不可替代性,形成合理的学科结构和布局。经验证明,一些理工高校的法学院能够在众多的法学院中脱颖而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能够充分结合本校的优势资源,不断探索法学发展的新兴领域和研究方向,有侧重地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人才。故此,理工高校根据各自不同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将法学与之结合,构建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这是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关键。

2.实现科际整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律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却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它必须不断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知识,来充实法律学科的发展6,而不能脱离其它学科“把自己孤立起来,它需要了解、认识社会的现实”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优化学科专业、类型、结构层次,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理工高校具有非理工高校所不具备的优势学科和专业资源,因而,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成为理工高校最基本的目标定位,以有别于非理工高校的培养目标和特色。

(二)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建构

由上述表1可见,大多数理工高校主要采用双学位或主辅修的培养机制,作为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路径。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与其目标的实现尚存较大差距。但若将二者的优点整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不失为理工高校培养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路径。其方案可这样设计:仍采用“3+2”模式,即三年法学专业,两年辅修专业,按双学位来培养,全部成绩合格之后授予双学位。具体做法是,以法学专业为主导,前三年重点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后两年基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设置辅修专业,根据所选专业人数分班教学。法学专业与辅修专业安排及课程设置必须基于整体化、系统化的考虑,即务必充分考虑到两个专业的衔接性和交叉性,使学生既了解特色专业知识,又通晓与特色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相关技能。课程设置必须有针对性,应围绕特色优势专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来设置。

(三)特色课程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未来理工高校构设应用复合型法卓越法律人才模式的着眼点,应该是在培养目标既定的前提下,注意各课程的配合与整合,设计科学、柔性的特色课程体系,并将之付诸教学实践。

1.特色课程的模块化设计。理工高校应积极整合学科资源,将既定的培养目标融入体现该校理工学科优势的课程体系之中,在保证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可选择性和课程间逻辑性的前提下,构建以模块化为基础的跨学科、跨专业乃至跨院校选修的多层级课程体系结构。如可将课程分为基础模块、特色模块和实践模块等多个模块,其中基础模块是根本,特色模块和实践模块为枝叶,每一模块都是实现复合型法律人才目标定位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特色模块。其主要涵括法律类边缘、交叉、跨学科课程及理工类核心课程,重点是结合理工类课程,同时体现出层次性和方向性,主要在第三、第四学年设置,部分设为选修课程,学生依兴趣自主选择。如浙江大学开设法医学等特色课程,即在专业必修课中直接开发跨学科课程。

(2)实践模块或技能模块。其旨在加强实践教学和技能规训,主要涵括法学方法论、法律写作、辩论与讲演、谈判、纠纷调解、企业(律师)实务等,着力培养专业化的写作表达能力,沟通协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辩论技能和沟通协商技能,此皆为应用型人才所应具之基本技能。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的方式与内容。为达成既定培养目标,理工高校应建立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开放办学,为学生提供到相关行业的公司、企业实习的机会。

2.教学方法的创新化策略。

在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设中,教学及学习方法的创新既是其目标实现的具体路径和保障,亦是提升法律人才质量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理工高校法律人才以应用型为基本目标定位,故尤需加强实践环节之规训,其部分特色模块和实践模块课程应尽量采用课堂讲授之外的实践型现代教学方法,如研讨会、学习/研究小组、案例研究、论辩教学、项目式教学、模拟场景教育等。此种作法与灌输给学生以零碎、弥散信息的传统作法形成鲜明对照,一改“说文解字”式教学为启发式、交互式教学,系一种“自我引导式”学习和主动式学习8。

(四)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化保障

理工高校须透过政策机制的导航效应和强制保障,为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创新发展提供制度化支撑。理工高校对该校法律人才培养建立制度化保障体系,提供长久的动力支撑。

1.充足的经费支持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一般而言,理工高校的教育经费相较于非理工高校通常更为充足,所以各理工高校若能给法学等社会科学学科稍以经费倾斜,则其法律人才培养较之于非理工院校将更具基础优势。如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大学,在获得各自学校的上亿元巨额资金支持后,其法学院在短时间内得以建立并获得迅猛发展。

2.选任具有复合型学科学术背景的教师,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理工高校法学院系在引进人才时,应注重其复合型学科学术背景,实行“结合性引进”,不同学科研究方向全面展开,以实现优势互补,以利于本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和建构。

注释:

1有关资料主要取自各校(院)官方网站,数据截至2011年9月。关于“理工类”及“研究型”等学校类型的认定标准,笔者参照了武书连主持的“2011中国大学评价”课题中的“学校类型”及“学校参考类型”。参见武书连主编:《挑大学选专业:2011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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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霍宪丹.当代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上[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364365.

(责任编辑文格)

作者:李牧 楚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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