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只有处理好谋划与规划、主导与主体、试点与推广、目标与模式、经济与社会、输血与造血、长远与当前等七个关系,才能使这项制度符合国情,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论文 篇1:

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几点建议

摘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意义,然后提出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增值;制度衔接

国务院2009年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就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参保范围等15个方面提出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意义

1、新农保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是对农民社会贡献的肯定。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根据我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实行了有区别的经济和社会体制。国家通过制订相对低廉的农副产品价格,对农副产品销售实行统购统销,实现了经济的原始积累,为工业发展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城乡二元结构由此形成。

长期以来,在农业反哺工业的进程中,农村、农业、农民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却远远比不上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仍然沿袭着千百年来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保障的传统。

国务院发布了指导意见之后,社会反响非常热烈。实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社会保险开始都是从城市做起来的。现在在城镇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方面的保险制度都比较健全了。但是在农村,除了2D03年以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有过去延续下来的农村的五保制度之外,社会保障的基础总的来讲还是比较薄弱的。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是对这种历史贡献的一种肯定,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2、新农保的建立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制度建设滞后,最直接就是导致了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意见出台以后,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与农村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以及义务教育制度一起,成为农村地区福利制度的三大支柱,分另U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少有所教。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器”。指导意见出台,是中央又一项惠农政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更需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指导意见出台以后,将会大大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社会保障是稳定器,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将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4、新农保制度的建设,表明中国农村养老方式发生了转变,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但是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养老的需要。新农保的建立就是要转变这种养老模式,实现以家庭养老为主到以社会养老为主的转化。养老福利制度,不是未雨绸缪,而是亡羊补牢。在社会转型、人口流动以及独生子女时代到来等多种复杂因素的交织作用下,养老问题已成为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并同时与贫困问题(包括农村贫困和城市贫困)、社会公平问题等交织在一起。老年一代可以同时在三个角度上折射出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状况。一是年轻一代与年老一代之间的代际关系是否和谐与相互支撑,一是农村老人与城市老人是否平等,再就是老年人群体内部的社会差异,即因为财富、权力、地位差异而带来的晚年生活差异。由此可见,养老制度,特别是为农村与贫困地区建立养老制度,是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保障措施。

二、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大财政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项目之一,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和每年财政超收收入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民参保给予财政补贴。

2、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一要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标准。在起步阶段,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金的确定可本着低水平进入的原则,并随着人均财力和农民人均年收入的增长水涨船高。一般参保农民缴费标准应以到达领取年龄时,领取养老金标准不低于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缴费标准,按年缴费。同时,应鼓励较宽裕家庭农民提高投保金额,以增强整个农保基金的互济功能。二: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农保部门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基金安全,在此基础上寻找基金的增值。为此,要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审计部门应对农保基金和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三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积极探寻农保基金保值增值新渠道。如研究制定面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发行特种国债的政策和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发行的国债、特种债券及地方债券,优先安排农保基金购买等。积极采取多种办法,有效提高新农保制度的保障水平。

3、加强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队伍建设。首先,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保服务网络。县级要充实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增加工作经费。扩大办公场所,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增设农保代办员,负责农保经办任务;各村也应设农保代办员,负责收取保费、发放养老金等:工作,方便群众参保。其次,要加大对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农保专干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财务、业务培训班,学习业务,交流经验,提高农保专干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真正做到有能力、懂业务、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农保专职干部素质,以适应新型农保工作的要求。

4、搞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和衔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不可或缺。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十分重要。因此,在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的同时,一定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发,搞好协调,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做到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失。

建立这样一项制度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打破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我们的农村居民逐步实现老有所养;是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国家的影响,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特别是促进农民这样一个广大群体的消费需求,来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所以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但是归结起来。最重要的还是它给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者:张彦青 司选明

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论文 篇2: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应处理好七个关系

摘 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只有处理好谋划与规划、主导与主体、试点与推广、目标与模式、经济与社会、输血与造血、长远与当前等七个关系,才能使这项制度符合国情,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关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已成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举措。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存在、财政支持力度不足等原因,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暴露出覆盖面小、发展缓慢、筹集资金困难、保障水平低等弊端,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尽快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连云港市在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长期的深入调研和思考,我们认为,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围绕“建设什么样新农保”的问题,正确处理好谋划与规划的关系

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要求。2006年我市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按低标准、广覆盖、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三方机制,在全市有条件的32个乡镇进行试点,出现了“百花齐放、各有特色”的局面。但我们也感到,在县区这个层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仅有思路和暂行办法是不行的,必须把思路和办法变为规划和制度,且层面越高越好,最终实现国家立法,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当然,在新农保的建立过程中也应避免“马太效应”,要允许体现政策的“差异性”。当前,不一定要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齐步走”和“一刀切”的办法,市政府目前应建立统一的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允许不同县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筹资方式和待遇水平,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雏形。

二、围绕“谁来建设新农保”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视野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市出台的《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可以这样认为:各级政府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导部门,而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审计、统计、监察、农经等部门应积极参与,是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部门。作为制度的提供者和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在政治力量和资源配置权力上处于优势的地位,其制度供给能力和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方向、深度、广度和形式的主导因素,因此,政府应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发挥其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营中的主导作用。[1]劳动保障部门要始终把建设新型農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财政部门的“手”始终是把握新农保的“命门”,有没有财政投入,投入多少,直接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三、围绕“如何推进新农保建设”的问题,正确处理好试点与推广的关系

在2006年,我们重点抓了“一县二十乡五十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试点工程,重点培育不同类型的新农保建设典型。2008年,我们又全面启动了“千村示范、千村补助”行动,从点的发展到面的发展,加大了连片建设力度。我们说,目前农民的养老问题还存在制度缺陷,相当多的人没有制度覆盖。要使各类人群都有制度上的安排,实现“广覆盖、基本保障、多个层次”。通过政府投入、城乡互济、地区互济和代际互济的大保障模式,创造性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就要把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加以完善和推广,最终达到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四、围绕“如何做到因地制宜”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目标与模式的关系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脱离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无法顺利进行。[2]针对连云港市地处苏北欠发达地区的市情,我们提出了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目标是:2008年市政府出台《连云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依此全面推动在全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县区政府根据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在当年内因地制宜,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照顾各种人群需求,缴费档次可选择,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县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争取全市农村在三年内展现出“储蓄积累式”、“土地保障式”、“家庭养老式”、“社会互济式”、“商业保险式”等多种形式的保障举措,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有效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幸福的目标。

五、围绕“如何协调推进”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与社会的关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标志是:个人账户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坚持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个人账户为主符合现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农民的心态;个人账户积累筹资模式是应对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对策;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参保人,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当前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的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达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有必要建立基础养老金制度,把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纳入其中。这方面的主要目的:一是对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人口实行养老补助;二是组织60岁以下人口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建立长效机制。达到社会与经济、发展与成果、公平与享受、和谐与共生的协调推进。

六、围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正确处理好输血和造血的关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始终解决有弹性和包容性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在缴费方面,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标准,既可选择输出地或输入地缴费,也可以选择年、季、月缴费。这样的制度设计,适应了农民就业的流动性、收入的不稳定性和地区经济的差异性。二是允许其在发生危及生命的疾病难以支付医疗费时,可以借支个人账户内部分或全部保险费积累余额。允许参保人以保险证质押借款的方式,解决其生产、生活面临的资金困难。三是保基本、可转移、可衔接、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里就涉及一个概念问题,社保对象无非是雇员、自雇人、居民三类,要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要明确定义,实现小三位一体和大三位一体。小三位一体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大三位一体就是雇员、自雇人、居民,自雇人包括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居民包括城乡居民。这样的概念要渗透到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中,如果现在概念还有裂痕的话,制度的缝隙会非常大,转移、接续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四是提高包容性,对于政策限制或门槛过高参加不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农民工,自由职业者都可以选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凡是因缴费而不够领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都可以转到农村养老保险。还譬如,对于已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可采取原个人账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的灵活方式等。[3]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鼓励计划生育对象、村干部、乡村医生等其他各类人员参保,并提高其待遇。

七、围绕“让群众切实受益”的问题,正确处理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

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从农民最基本的保障问题入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也真正体现了对农民的人文关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4]因此,我们在确定长远目标的同时,要注重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入手,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过去二元经济结构分割的时候,把农保当成了负担,大家都认为要把城市发展好了再发展农村,现在这种观念有所更新,从理论上看,农保不是一个支出问题,而是促进社会平衡发展的投入问题。它的投入不仅会减少贫困群体,提升整体劳动力的健康水平,而且还会提高人民的消费能力。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位,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明确各级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要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基金性质。要规定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居民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征地补偿安置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支出,以各种办法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可持续性,确保农民受益的可持久性。□

参考文献:

[1]何建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求主体与政府作用研究[J].学术交流,2007(12).

[2]李乐平.对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6(20).

[3]徐淑霞、李保青.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J].山东劳动保障,2007(11).

[4]徐大伟.浅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7(4).

责任编辑:浩 宇

作者:王茂俊 明 磊

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论文 篇3: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促和谐社会建设

摘要:本文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特征和现存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完善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一、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特征分析

第一,相较于城市养老保险了制度来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和运行都相对较晚,在管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上都处于摸索阶段,距离形成独立、完备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还有一段差距。因此,档案管理也米有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流程、管理内容上呈现出比较杂乱的状态。

第二,党和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中的目标是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覆盖,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养老保险档案资料将会呈现出大幅度增长趋势,参保人数的增长和平均人口寿命的延长都会提升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第三,农村养老保险档案服务对象为农民,具有针对性和特殊性,他们一般没有稳定和固定的收入来源,新农保对他们来说是一份重要的养老保障。对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相对校对的农民来说,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档案对于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第四,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鉴于服务对象为农民,而现阶段农民群体的流动性较强,工作单位不固定,工作变动较大,这使得养老金的缴纳后额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具有一定难度。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弊端分析

第一,基础设施不完善。大多数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受到农村经济实际情况的影响,都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室。部分农村配备了档案室,档案管理条件和管理环境也相对较差。档案管理软件更是与现代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最新需求相去甚远。

第二,缺乏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新农保对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来说属于一项新事物,一些县区管理机关还没有形成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导致在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之中漏洞频出。乡镇村在填写参保记录的时候经常出现漏写、乱写和错写的情况,导致养老保险在查、领、转的时候出现断层和缺失。档案记载缴费金额与实际缴费金额有出入;参保人员姓名与登记姓名之间有差异;档案之中没有及时地登记参保人员缴费金额;缴费登记卡片建立滞后,不能及时、动态地显示累计缴费金额等等,上述问题常常在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之中遇到,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缺乏统一、标准的档案管理标准导致的,更是农村地区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直接体现。

第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性较差、综合素养较低。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都不是档案管理专业毕业,他们大多是文秘人员或者其他岗位人员兼任的,并且本职岗位依然挂靠在其他部门。此外,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在工作交接、档案管理材料整理上往往会出现错误和失误,导致参保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受到挫伤,影响了新农保制度在农村的推广进程。

第四,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没有建立自身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与规定,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散漫、无序,最终出现诸多问题。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措施阐述

(一)提升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地方政府和管理机关应当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经费投入,客观、正确地认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因为足够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投入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各个县区的档案管理部门、养老保险部门、社会保障部门要相互合作、互相交流,秉承对农民群众负责、为农民群众服务、对新农保事业负责的态度推行杨咯阿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对其进行统筹规划,以高度重视的态度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个部门需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齐抓共管,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搜集、整理、保管、建议、利用工作妥善安排下来,使得每一个参保人员都能够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的利益,将社会主义建设的公平与正义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总的来说,各个县级财政部门要对养老保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详尽的经费预算,保证经费投入,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指派专人对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做好档案室的建设,为档案管理营造积极、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立法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立能让档案管理工作在有序的环境下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作为坚实的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也是如此,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很有必要的。应当在结合我国国情和各个省市新农保档案管理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定,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根据我国档案法相关规定,县级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农村经济特点、經济法阿湛状况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使得档案管理体系能够不断健全、细化,做到权责清晰、上下有序。唯有如此,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才能走上正轨。

(三)提升档案管理意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养

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各个地区应当根据档案管理人员实际工作水平定期、有计划地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使得档案工作人员能够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对本职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循序渐进之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准。市级档案管理部门还可以指派业务骨干到农村地区进行档案管理犯法的传授,为村县镇的基层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使其拓展自己的视野,取长补短、优势相长。此外,还要为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稳定的收入和职业晋升空间,让其在岗位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提升档案利用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服务,只有档案利用程度加深才能真正地为民所用。因此,各个地区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民群众对档案利用的意识,并建立档案查阅中心,使得农民能够亲身地体会到档案的作用,时刻关注自身的参保情况和状态,让档案的利用价值得到发挥。

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是推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保障农村养老失业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有益于广大农民群众福祉和社会公平的事情,是推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国家进一步稳定和谐的根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国华余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5(2):4.

[2]刘腾飞.浅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困境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史志,2015(6):72-73.

[3]张静.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困境及对策分析[J].兰台世界,2010(8):43-44.

作者: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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