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2022-04-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互联网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随之蔓延,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群体已然成为主要受害者之一。本文通过研究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主要特征及常见手段,以及从大学生自身层面、高校安全教育和社会层面分析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加强高校安全教育以及结合社会层面的犯罪治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环境。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电信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信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篇1:

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设计研究

摘 要: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加快了电信通信行业建设的速度。为了在电信网络运营中强化用户安全性的信息数据,有必要构建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方式是实施信息安全处理工作中新形势的发展。在近几年的发展中,电信运营商的用户不断增多,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措施是网络环境下对信息安全能力的提升。因此,文章基于目前实施的电信运营商工作,分析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与网络,研究实际集中设计理念能力方面的提升,强化大数据和信息与网络发展下的联系,更好地提升监管电信运营商业务的工作力度,为更安全地保障信息与网络的创造提供助力。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电信;网络运营;信息安全;集中设计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网络信息量和规模非常快速地增加,政府、电信运营商和企业越来越重视网络信息的安全。网络信息诈骗、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数不胜数,严重地影响到我们日常生活、工作和生命安全。目前,在国家信息迅速发展的战略形势下,需要健全安全预警分析机制,应对新形势下的信息安全带来的威胁。网络信息安全性在大数据时代发展下受到了严重影响,极大地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和谐构建,个人信息泄露、多种信息病毒在通信设备使用时入侵,并且接收到一些诈骗信息等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反复发生,对正常的生活生产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站在网络安全的角度上来看,作为最主要通信企业之一的电信运营商,在服务用户的时候,不仅只是更好地提供业务服务项目,而且要全方位地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想要更好地促进能力的提升,就要加以促进对能力的应用,保障平台网络的安全性,构建既安全又有能力的平台,安全地监管并加强网络的信息环境、实现全方位、安全地保护用户的信息,深入排除有可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

1 管控平台的总体设计

近几年,部分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网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发展,有关部门升级改造管控平台,限制了网络有害的信息,杜绝了违法虚假的信息传播,为网络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很重要的保障。电信运营商的信息和数据的采集,通过片区化的方式来实现,随时监督流量,实行监控全网流量,并且设计各种日志访问的功能[1]。访问日志的设计是数据采集的最为重要的基础。对于管控平台的采集层方面的设计,是通过功能模块的设计来对网络中各种信息进行采集的,采集的数据要进行上传,让它作为系统的有效数据源,是组成管控平台上层系统最重要的部分,它具备非常强大的数据汇聚功能[2]。

2 数据共享层的主要设计

电信运营商安全信息的范围比较广大,管控的内容也比较复杂,平台的系统必须要具有非常强大的数据解析功能。对于采集层,需要对数据统一解析、整理,并且上传到共享层中去。共享层有着非常强大的信息查询和储存信息的功能,对于共享层数据库的处理,可以发挥集合和调度的功能。共享层还具备数据分析、压缩和处理的功能,是平台的分布式模块,在每个系统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衔接作用,是保障系统每个功能板块相互协调的重要基础。这个系统层里面的特征库有最基础的数据分析和管理的功能,可以对一些有偏差的信息进行矫正,因为它具备完善的知识库模块[3]。对于大数据技术和云技术在平台的应用中,平台就具有云系统的安全态势感知功能,它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数据分析。共享层连接于采集层,它有着非实时数据结构和实时数据接口,能够和其他的系统相互连接,来实现管控数据安全的输进、输出。

3 业务管理方面的设计

業务层里的函数模型,有着非常强大的逻辑分析功能与业务处理的功能,电信运营商力求个性化的服务,主要帮使用者提供各种各样的业务服务,形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对每个业务差别分析,业务管理层有信息分类和划分的功能,业务管理层可分为安全、管控、网络管理、资源、数据分析等模块。对于数据还原和解析,有着非常强大的协议处理功能,通过网络上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对数据的保存和提取,并对语音、图片、文字等信息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控制,识别有害和比较敏感的信息,让其具备精细的控制能力。对于监测网络的流量功能模块,需要判断其是否存在着异常流量的情况[4]。除此之外,这个模块还需要具备监测恶意程序的功能,来分析解决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的恶意代码,对监测出的样本木马进行分析并管控。

4 平台展示方面的设计

在设计并分析安全信息的模块过程里,展示层有着非常强大的态势感知功能,其中,业务层和共享层的功能模块对每项问题进行反馈,实现片区性的信息感知。完善地设计展示层,可以科学地管理并监测管理部门的日常状态[5]。信息安全管控平台能够实现对信息的管控和安全的防护作用,此平台设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监测系统来实现的,并且需要紧密地连接管理局的系统,才能为它提供原始的数据信息。

5 部署管控平台的建设方案

管控平台里的管控专用设备,在每个省的各个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宽带IP城内网的机房里面,它主要是串接在分光设备和核心路由器之间,管控平台其他设备就部署在通信管理局的机房内。管控平台能够对整个省互联网的使用者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不良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实现有效果的预警,并且及时封堵。管控平台可以从中国移动互联网的进口和出口采集所需数据,然后通过分光设备把互联网的数据传送到这个省的管控中心来进行识别、分析并处置[6]。此系统能够及时地发现监管区域里来访问的境外网站,然后对网站进行内容分析,如果发现有负面信息和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网站在出口的时候就可以把它屏蔽,与此同时,对翻墙的访问要进行阻止并隔断,由此,可以非常有效地杜绝网络信息安全潜在威胁的发生。管控平台在最基础的电信运营商的一些建设部署中,可以以这个省的中国移动管控系统的建设方案作为有效的例子,对现在存在的管控平台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升级改造。

6 結语

网络信息安全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随之而来的信息诈骗、信息病毒入侵、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因素影响,电信运营商应该针对网络构建安全的平台,以平台为例,对其进行监测并管控,来排除隐患和实现安全防护的功能,所以电信运营商务必要加强技术上的研究,对网络信息环境进行改造并完善。和谐的信息环境和网络环境不仅只是靠运营商的努力,还需要相关的部门参与进来加强管理,加强技术上的研究,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助作用下,构建出非常好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模式。电信运营商必须要升级改造安全管控平台,不断对网络环境和信息环境进行完善,在设计环节对它进行综合部署。本文分析了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在目前网络信息安全环境下的不足之处,通过对电信运营商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为电信运营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的建设和规划提供了参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将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世熠,董宇翔,张麾军,等.电信运营商智能安全的行为分析实践[J].中国新通信,2019(8):7-8.

[2]董宇翔,李世熠,张麾军,等.电信运营商网络与信息安全能力大集中设计[J].中国新通信,2019(8):78-79.

[3]曾颖.基于等级保护的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构建[J].中国新通信,2019(8):137.

[4]苏翼.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设计与研究[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23):197-198.

[5]闫婷婷.基于大数据环境下的电信运营商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思考[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17):189-191.

[6]张加胜.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研究设计[J].现代电信科技,2017(5):73-78.

Design and research of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control platform for telecom operators

Xia Wei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71, China)

Key words:big data information;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operations; information security; centralized design

作者:夏威

电信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篇2:

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和互联网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随之蔓延,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群体已然成为主要受害者之一。本文通过研究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主要特征及常见手段,以及从大学生自身层面、高校安全教育和社会层面分析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加强高校安全教育以及结合社会层面的犯罪治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 大学校园 大学生 电信网络诈骗 防范对策

引言:

近年来,大数据时代、电子支付和共享经济的兴起,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沟通的主要途径,导致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受外界因素影响,居家上课、网络购物等生活工作的变化,诈骗分子更是不断更新升级诈骗手段,使受骗者不仅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猝死等严重后果。对此,2021年4月,习总书记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会议上做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更是严重损害高校治理、危害学生利益、妨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现状及特征分析

1.1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现状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向受害者传递虚假信息,干扰受害者行为判断能力,而将个人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过程。

根据2020年12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从诈骗中的地区用户举报量占比情况来看,诈骗电话主要集中在云南、 广东等重点治理地区,其中呼出诈骗电话数量位居全国前五的地区分别为:云南、广东、湖南、河南、江苏;其中90后在受骗群体中比重最大接近三分之二,可以看出,诈骗分子的目标逐渐转向长期活跃在互联网上且防范风险意识较为薄弱的年轻大学生群体;从报告看出,2020年就有四百多名大学师生被骗,其中不仅有学生也有高校教师,而广东、江苏等沿海地带又是受骗高风险区域,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频发,主要是目前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个人防范意识不足,隐私保护意识淡薄和缺乏法律知识所致。(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1.2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主要特征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网络诈骗方式多达20余种,与传统的诈骗方式相比,具有更强的隐蔽性、成本低廉性、手段多样性、覆盖范围广不可控等特性,而大学校园互联网诈骗受校园环境和大学生群体因素的影响也形成了相应的特征,总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诈骗形式手段多样。校园诈骗主要有通过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其主要借口欠学费、重修学分费用、各种考试费用等,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实施诈骗。利用家长的爱子心切以及学生单纯的弱点进行诈骗,成功率极高。

2.诈骗手法隐蔽欺骗性强。由于互联网本身具备一定的虚拟性,诈骗分子再通过海内外互联网服务器的层层包装和转化,使得电信网络诈骗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3.诈骗成功率高。大学生由于阅历浅薄、思想单纯、且又是使用网络社会主体,能熟練使用各种网络社交软件,很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因此针对大学生的网络诈骗成功率高。

4.诈骗成本低危害性极高。校园电信诈骗案件成本低廉,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设备可以随时、随地可循环的多次进行诈骗,通常诈骗金额几千至几万元不等,受骗者众多且危害性极大。

1.3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手段

通过对当前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其中针对大学生的最常见的是如下六种:

1.兼职刷单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各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兼职信息,以高佣金、低工作量为噱头,骗取学生交付的保证金或垫付购物刷单费,在学生完成刷单任务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甚至将学生拉黑。

2.盗取账号冒充熟人诈骗。诈骗分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盗取学生的通信账号向受骗者联系好友发送消息,谎称遇到紧急情况获取财物。

3.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工作人员,通过精准拨打受骗者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骗者涉嫌经济犯罪,要求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从而一步步诱骗受害者将钱转入到诈骗分子所提供到账户。

4.冒充网购客服类诈骗。诈骗分子通过以各种渠道获取学生购物的详细信息,冒充购物平台客服人员,以网购订单丢失,商品缺货等原因,告诉受骗者以微信、QQ等方式发送退款链接,诱导受骗者转账或虚假支付。

5.购买复习资料和培训课程。诈骗分子以各种渠道在校园里发放、张贴广告,声称是学长有各种复习资料或者低价报培训班,受骗者交完钱就被拉黑等。

6.网络交友诈骗。诈骗分子在网上伪造虚假身份信息,并与受骗者建立一定的信任基础后确定双方的交友关系,再寻找各种理由和方式实施诈骗。

1.4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危害

从已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可以看出,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这对毫无收入来源的大学生而言无疑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相对贫困的家庭来说更是沉重的打击。其次,大学生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还会造成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甚至有大学生因为接受不了受骗造成的损失,产生心理认知障碍并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影响大学生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还会间接影响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和信任危机。一方面对身边朋友的陌生电话不接或者挂断,甚至对来电显示是同学、朋友、老师的电话都担心是诈骗分子通过改号软件拨打过来电话,从而导致人际交往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诈骗分子冒充司法机关和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实施诈骗,导致大学生对政府公信力信任度降低。

二、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原因分析

2.1大学生自身层面

1.阅历浅薄,社会经验不足。大学生被称为“温室的花朵”,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园里度过的,缺乏社会经验和阅历,容易轻信他人,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2.法律意识薄弱。在进入大学校园之前,大学生主要精力都在学习上,以至于学生对网络诈骗缺乏警惕意识。另外,学校对网络安全教育的方式单一,未能引起学生的重视,这些都为大学校园网络诈骗提供了可能性。

3.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在互联网信息时代,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在网络上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或在公共场合活动中随意透露自己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2.2高校安全教育方面

1.安全教育问题。高校大部分安全教育内容都是宿舍用电、人身安全等,很少有将电信网络诈骗囊括进去;安全教育的老师对新形势下的电信网络诈骗了解知识较少;且大多数高校基本是为了迎合上级部门检查而进行安全教育,形式局限于贴海报、班会等形式,没有结合网络时事热点。

2.技术监管缺失。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是根据预先获取的受害者信息,伪造身份和信息骗取受害者信任。高校在自身网络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导致黑客入侵学校学生信息服务器。

3.校园管理不到位。高校保卫等相关部门承担着保护学校安全和管理学生的责任。在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现状下,校园和宿舍出入政策存在疏忽,诈骗分子容易混入校园实施诈骗。

2.3社会层面

1.个人信息随意贩卖。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新闻报道过网上“黑市” 个人信息被贩卖牟取私利等现象,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大量的犯罪资源。

2.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网络时代,新的诈骗手段带来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已经还不能完全规范和制止这些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给了不少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3.宣传教育不足。社会层面针对电信网络安全教育,目前没有规范的宣传,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和学习。

三、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对策研究

3.1学生自身方面

1.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大学生应时刻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在公共场所上网后要主动下机删除密码,只有在根源上杜绝了诈骗分子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才能大大减少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几率。

2.加强金融和法律知识学习。大学生要正确认识电信网络诈骗,能识破简单的诈骗行为;不要投机贪便宜,自觉抵制诱惑;提高个人法律意识,一旦被骗,学生应正确处理和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选择息事宁人或是自认倒霉。

3.2高校方面

为了帮助大学生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高校應该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完善安全教育模式。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反诈骗培训,并引导学生学习了解相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利用现代互联网特点,开展多样化的安全教育模式。

2.加强学校保卫和学生信息管理。一方面高校保卫部门要完善学校和宿舍出入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从源头上防范诈骗分子进入大学校园进行诈骗;另一方面要加强学校网络安全防护,杜绝学生个人信息泄露。

3.加强公安机关合作关系。学校应该加强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定期邀请公安人员到校讲解相关诈骗案例和作案手段,对已经发生的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查到底,帮助学生将损失降到最低。

3.3社会方面

1.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盗取、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规范个人信息在整个社会的合法使用流程。

2.完善现有法律制度。针对互联网时代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国家应该完善网络刑事立法,在司法上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惩治。

3.加强社会宣传 。政府部门应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力度,线上和线下同步展开宣传工作,面向学生不定期讲解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对策,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四、结束语

大学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对大学生的伤害极其巨大,既影响财产安全,也危害身心健康。只有全社会对电信诈骗形成打击共识,建设立体牢固的防控网络。才能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远离校园电信网络诈骗。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2020年)》[R].中国信通院.2020(12):17-20.

[2]李君智. 辅导员视角下的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探析[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20,41(06):81-84.

[3]顾正鑫,于威,王鑫,胡浪,左晨晔.基于大数据下的大学生网络诈骗探究[J].法制博览,2018(21):42-43.

[4]樊家军.“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研究[J]. 教育教学论坛,2020,(46):117-118.

作者:郑筱甜

电信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篇3: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再添法律利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0月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向全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加大惩戒力度等。可以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标志着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

草案产生的背景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仅去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3.7亿元。

从实践情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够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责任制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

目前,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均有相关规定。在刑法中,相关罪名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但是,现有法律规定总体上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各方面对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需求较为迫切。

由此,制定专门法律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

草案主要看点

建立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

银行账户和手机卡“实名不实人”问题多年未根本解决;形形色色“黑灰产”斩而不绝;诈骗类型与各种新技术新应用相伴而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急需有效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1月至9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41.1%和116.4%;6月至8月,发案数连续3个月实现同比下降……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综合施策,强化行业治理,切实形成整体合力,打击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但同时也要看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量、群众损失仍保持高位运行,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草案提出,国务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规定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明确有关主体包括民事责任在内的专项法律责任,有助于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推动“两卡”实现“实名”且“实人”

一段时间以来,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实名不实人”问题突出,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中,缴获“两卡”动辄数十万张,这些手机卡、银行卡几乎全为“假实名”,均非开卡者本人使用。

2020年10月“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累计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2.7万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5万名;工信部集中清理电话卡6441万张;人民银行组织清理异常银行账户14.8亿个。

推动实现“实名”又“实人”,草案规定了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惩戒。

支持研发反制技术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架设“猫池”和GOIP设备、提供虚假平台和技术支撑、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等一系列黑灰产业,黑灰产业又反过来“滋养”了电诈犯罪,形成相伴相生的“利益共同体”。

一些犯罪团伙在国内购买大量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企业对公账户,转运到境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对此,草案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治理改号电话、虚假主叫和涉诈非法设备;加强涉诈APP、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产业。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说:“草案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将有效挤压犯罪空间,铲除犯罪土壤。”

将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预警十分重要。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铺开预警劝阻工作,将打击治理关口前移,及时点醒潜在受害人,守住“最后关口”。

今年以来,公安部日均下发预警指令9.6万条,成功避免1260万名群众受骗;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2.2亿次、诈骗短信14.1亿条,共紧急止付涉案资金2770億元。

为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当前的实践证明了监测和预警的有效性。”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表示,在当前支付手段不断创新背景下,进一步构建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支付环节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并上升为法律规定十分必要。

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境内大批诈骗窝点开始加速向境外转移。

草案提出,国家外交、公安等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快速联络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

为有力斩断非法出境从事电诈活动“人员流”,公安部部署发起“断流专案行动”,截至10月中旬,共打掉“3人以上结伙”非法出境团伙9230个,破获刑事案件4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854名。

“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国际警务的一个重要课题,要继续推动和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制定可行、完善的司法协作程序,有效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追捕难的问题。”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说。

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系统性法治工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实际需要,既为机制化、常态化开展反诈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创新实践。

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非常及时、必要

10月26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就反诈立法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已成为社会公害。反诈专门立法非常及时、必要,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公安机关对此非常期待。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主要聚焦防范治理,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流、資金流、技术流、人员流等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建设。目前,草案条文虽然不多,但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强。

此次反诈专门立法,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制度构建,以及法律制度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武器。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利用行业管理漏洞,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和网络黑灰产交易等实施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区实施犯罪,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上升最快、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

三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从实践情况看,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治理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大量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号被用于诈骗活动,亟待规范管理;这次通过专门立法,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挤压犯罪空间,铲除犯罪土壤,为更有力、有效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对草案提出建议

10月19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分组审议中,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组成人员对此提出了建议。

加大打击关联犯罪力度

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形成产业链,在上游涉及违法获取个人信息,在下游涉及违法支取资金、洗钱等。因此,分组审议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组成人员建议加强对上下游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和资金违法支取、流转的打击力度。

建议进一步增加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定。“草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大多是援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但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基本法,规定的都是一般性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本法作为专门法,应进一步规定更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并突出针对性,如可针对非法搜集、倒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规定相应打击治理措施等”。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介绍,有关部门数据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成为洗钱团伙重要通道,涉诈资金经第三方机构洗钱占比达30%至40%,有的专案中某第三方机构每天就为诈骗集团洗钱1亿元;在某地的一起案件中,3400万元被骗资金在不到两个小时内被迅速拆分至200多张银行卡中。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现金支取的管理。“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个人通过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到账等,建议进一步梳理吸收到草案中来,并进一步研究规定通过非银行柜台渠道(网银、POS机、电话转账)由个人账户向个人账户、可疑公司账户大额转账的延迟到账等措施。”

建议提高打击关联犯罪力度。“电信诈骗犯罪中,负责与被害人聊天、让被害人转钱,只是当中的一个环节。在实施犯罪前,实施诈骗人员需要购买手机卡、微信号或QQ号、第三方取款人、收款银行账号或收款二维码、公民个人信息,虚拟定位等,需要很多配套条件。”

对专业技术人员从业禁止

建议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现在草案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罚款金额一般是1万元起步,个别条款规定为 5000元,感觉太低了,不利于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不利于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局面的形成。”

建议在草案的法律责任部分增加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负有严重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要按照刑事法律规定接受处罚。“要让相关人员意识到,不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办,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不单是要被罚款,还有可能坐牢”。

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法越来越先进,重要因素之一是“部分特定的精通专业电信网络技术具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参与其中推波助澜”。

有委员认为,技术人员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罪的,可参照证券市场对违法人员设定禁入制度,除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外,还可增加禁业惩戒条款,取消和限制其专业资格。

草案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义务,造成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扩大的,根据过错程度等情况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认为,该条法律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建议增加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救助受害者,也有利于压实企业反诈骗主体责任。

还有委员则认为,不仅应立法明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应规定有过错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重点关注老年、青少年群体

据公安部统计,2020年,全国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占全部刑事警情的比例超过40%,造成群众损失353.7亿元。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不少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往往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在老年群体中,买保健药上当受骗的比较多,很多老年人被骗的是他们的养老钱、看病钱。对此,有委员建議,草案要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尤其是要做好独居老人的反诈骗工作。有委员建议,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使其审慎投资,谨慎网络交友,保护好个人信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犯罪4822人。其中,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罪2066人,占42.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205人,占25%。

犯罪分子将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工具的问题很突出,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甚至利用公司化运作裹挟未成年人参与跨境的诈骗集团,有委员指出,“应从重处罚这种行为,既要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也要保护好未成年人。”

专门立法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必然选择

有学者认为,专门立法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必然选择。

从打击治理实际效果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近年来,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但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跨境跨区域特点突出,特别是规模庞大的互联网黑灰产与电信网络诈骗相伴相生,对案件高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打击难度大。公安机关等部门普遍面临破案难、抓人难、追赃难等问题。因此,单纯通过打击并不能真正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展态势,必须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打击治理效能。

从打击治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看,因电信网络诈骗环节多、黑灰产群体庞大,无论是打击防范,还是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都需要多个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单位的共同参与。目前,由于各方之间信息共享不到位、沟通交流不及时等问题,打击治理此类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极大影响了打击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只有通过有针对性的立法,才能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让各方治理措施协调起来,有效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从打击治理工作的开展方式看,依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提升打击治理质效的有效工作方式。针对各部门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中的急、难问题,以立法形式把有益的对策措施、工作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固定下来,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犯罪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不仅是对某一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从宏观上来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提升,有利于设立一个全社会的预防机制,体现了综合防治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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