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采购控制论文

2022-04-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采购是企业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控制采购成本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采购成本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本文主要通过调查分析采购管理的现状,研究如何在实践中应用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理论来分析目前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并寻求加以改进的方法。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成本采购控制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本采购控制论文 篇1:

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关键点分析及缺陷防范

[摘要]采购成本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和源头,本文从企业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角度,通过对采购成本管理的事前、事中内部控制关键点的分析,找出可能出现的影响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缺陷,并针对缺陷提出防范措施,为企业采购成本的事后控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关键点;缺陷防范

1.关于采购成本

企业的采购活动是指将企业所需要的存货从供给者的仓库(或货场)运回企业仓库的物流活动。其成本主要由购买价格、相关税费和采购费用三大块构成,其中购买价格是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格,但不包括按照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相关税费是购买存货的消费税和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采购费用是指将企业所需要的存货从供给者的仓库(或货场)运回企业仓库的物流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费、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清理费等物流费用。由于企业的采购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始,而采购阶段的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整体的效益,所以企业采购成本控制就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所在。

2.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方法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管理活动,而采购成本控制则是保证企业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源头。所谓的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采购成本管理目标,由采购成本控制责任中心在其职权范围内,于采购成本的发生之前和采购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各种影响采购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采购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由于采购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实现,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采购成本内控体系,并对采购成本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的控制管理。

采购成本的事前控制,是一种预防性控制,作为采购成本的控制者事先应深入实际,对市场的采购价格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预测出发生差错的问题与概率,并设想出预防措施、关键控制点与保护性措施。日常的采购成本管理中常用的事前控制方法有:制定采购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等。

采购成本的事中控制是指在采购成本的实际形成过程中,通过采取一系列行动来执行有关控制目标或标准的过程中。通过现场控制和监督,及时获得实际状况的信息反馈,以供控制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措施,预防纠偏。日常的采购成本管理中常用的事中控制方法有:存货采购的甄选、存货验收管理等。

采购成本的事后控制是指在采购实际行动发生以后,通过分析、比较实际成本与控制目标或标准之间的差异,找出差异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错纠偏的管理活动。日常的采购成本管理中常用的事后控制方法主要有:制定缺陷防范措施。

3.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关键点及缺陷

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的形成过程通常与企业的内部控制相关。采购成本中的购买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供应商的报价及企业的采购计划,而采购费用的高低除了运输费外(运输通常由第三方物流提供,属于委托物流成本,本文暂不分析),主要与存货的验收管理相关。其中供应商的报价及企业的采购计划,属于采购成本管理的事前控制活动;而存货的验收管理则属于采购成本管理的事中控制活动。为了确保采购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文主要从采购成本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存货验收管理三个环节,来分析采购成本管理中的事前、事中的一些关键控制点及可能产生的控制缺陷,为采购成本的事后控制提供参考。

3.1关键控制点一:采购成本计划管理

企业的采购成本计划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所在,是指导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的参照标准和规范。由于采购成本计划是在实际的采购活动之前制定的,属于内部控制的事前控制,带有很大的不可确定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因为采购市场的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常常也会导致一些采购成本计划管理缺陷的存在,常见的缺陷包括:

(1)采购计划未经审批就被执行,导致采购决策失误;

(2)采购成本计划灵活性不够,因计划的反复审批而延误其有效执行;

(3)市场价格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价格偏高;

(4)计划安排与生产配合不当,造成到货积压或到货不及时。

3.2关键控制点二: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是一般内部控制容易忽视的环节,事实上供应商的选择与日常管理是采购成本管理的重要一环,属于采购活动发生之前事前控制。因为供应商直接影响着采购存货的买价,而买价是采购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如果忽视采购之前与供应商沟通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造成企业的采购成本过高,进而削弱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供应商管理常见缺陷包括:

(1)供应商之间进行串标、围标,故意让其中一家中标,抬高存货的购买价格;

(2)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出现独家供应,致使采购存货价高、质次;

(3)供应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导致不合格供应商没有及时被清理。

3.3关键控制点三:验收管理

验收管理是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事中控制,也是决定采购成本中的采购费用高低的重要环节,属于企业的第三利润源。为了充分确保验收环节不增加额外的采购费用,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机制,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存货验收管理制度,或者验收管理存在缺陷,都会增加企业存货的采购费用。存货验收管理常见缺陷包括:

(1)验收程序执行不严格,导致采购存货的价格与质量不匹配;

(2)未能发现供应商的欺诈行为,造成价高、质次;

(3)与供应商勾结,出现以次充好,损害企业利益;

(4)未完成验收程序而收货甚至付款,导致企业钱货两空。

4.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缺陷防范的具体措施

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在日常采购活动中,采购成本管理的事前、事中监督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缺点或不足,这种缺点或不足如果得到不有效遏制,将会使得采购成本内部控制无法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因此,如何发现和完善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缺陷,建立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缺陷的修复机制,就成为所有企业面临的事后控制问题。

4.1采购成本计划管理缺陷的防范

针对采购成本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规避因计划管理缺陷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现制定如下防范控制措施:

(1)在审批程序中,必须由生产部门、计划部门及成本核算部门主管共同审核,只有通过严格审核合格的计划才能执行。同时为了减少计划的审批次数,计划在制订过程中就要充分考慮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变化,并针对可能的突发事件制定合理的对应措施,保证计划执行的可行性。

(2)一般来说计划价格都是按市场的平均价格及供应商的报价来制定的,为了避免临时采购的高成本,企业应尽可能减少非计划性采购发生。

(3)采购计划必须服从生产安排,并配合生产进度来确定合理的采购数量和订货点,这样既可以保证生产的连续供应不缺货,又能控制存货的积压,减少资金的占用,降低储存成本。

4.2供应商管理缺陷防范

针对供应商价格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规避因供应商价格管理缺陷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现制定如下防范控制措施:

(1)完善供应商的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只有经过认定的供应商才能纳入日常供应商备选范围。为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与准入制度。

(2)供应商信息应当定期更新,即使是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对其供应价格也应当进行定期的调查比较,确保采购成本的合理性。

(3)为了有效遏制供应商价高质次现象的发生,对同一款货物,企业应当引进多个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以便进行比较,形成供应商的价格竞争机制。

(4)选择供应商时要综合进行比较,既要考虑产品本身的价格和质量、也要考虑产品供应的物流成本。

4.3验收管理缺陷防范

针对验收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规避因验收管理缺陷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现制定如下防范控制措施:

(1)将验收作为付款的前置条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存货要么退货,要么降级降价处理,确保所采购存货的质量。

(2)建立严格的存货验收制度,针对本企业的存货特性来确定合理规范的验收标准和检验方式,并严格执行到位。对有争议的存货,则应该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复验,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存货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对特殊商品,要有专业验收标准和规范。

(3)重要验收活动要纳入监控范围进行必要的监督,防止供应商和企业验收管理人员勾结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

(4)验收人员有必要的存货验收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企业要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减少存货验收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总之,采购成本内部监督控制是防范日常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采购成本的日常控制活动纷繁复杂,管理的难度大,所以应该抓住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关键点,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缺陷进行重点防范,并提出有效地改进措施,保障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同审计署、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2010年4月15日《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

[2]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文版2013)

[3]鲍新中.电子工业出版社.物流成本管理与控制,2006

[4]何海军.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物流成本管理,2011

[5]周俊霞.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基础会计,2012

作者简介

邓传红,女,1968年生,湖北京山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物流成本管理。

作者:邓传红

成本采购控制论文 篇2:

SY商贸公司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研究

摘 要:采购是企业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控制采购成本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采购成本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本文主要通过调查分析采购管理的现状,研究如何在实践中应用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理论来分析目前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并寻求加以改进的方法。

关键词:采购成本;内部控制;供应链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采购在我国企业的经济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以靠赚取差价而获得利润的商业企业而言。但同时采购业务也出现了许多的新的内部控制问题,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成本的管理水平。

一、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

(一)影响企业采购成本的相关因素。采购是指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的起点,是企业“实物流”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与“资金流”密切相关。成本因素直接影响着企业最终回收利润的高低。对企业采购成本造成影响的主要因素首先是物资采购的价格。第二是采购数量,第三是物流信息,第四是采购的策略,最后便是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因此,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态度也深刻地影响着企业采购的成本控制。

(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采购业务的总体要求采购业务的总体要求主要有两点:一是要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即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业务,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管理流程科学合理,能够较好的保证物资和劳务供应顺畅;二是严格执行和监控。企业各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理采购业务,落实责任制,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和劳务采购能够经济、高效地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

二、SY公司的基本情况

SY公司是一家以批发零售为主的商贸公司,该公司主营代理的食品主要是伊利奶粉、阿尔卑斯休闲糖果、洽洽食品、黄金酒、巴马丽琅天然活性水。同时,SY公司还是骑达休闲脚踏车的濮阳地区的代理商,另有公司还拥有妈咪宝贝和爱婴坊两家连锁机构。目前公司的营销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终端渠道:百姓量贩、绿城超市、银座、联华、普客隆等。 另一种是孕婴渠道:自营爱婴坊(清丰2家)、乖乖岛(老城1家)、好孩子(2家)、天下奶粉、宝贝计划、贝贝语、宝贝2+1、娃娃乐。SY公司始终坚持综合厂方指导方针、客户需求、消费者满意,员工成长各方面因素,制定公司的运营策略,现已成为濮阳地区较大的商贸公司。

三、SY公司采购成本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缺乏采购审批制度。公司没有设立采购审批制度,采购部门采购前仅需向本部门经理汇报供应商和供货的信息,部门经理依据采购计划进行询价,从而确定采购计划和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提交给财务部门申请付款,但实际上财务部门缺乏对采购前供应商的市场调研,因此不能判定相关销售人员是否与供应商相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而且当采购物资有质量问题时,权责难以划分。从骑达车的销售与采购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它的毛利率为50%,但实际销售仅为采购量的1/10,原因就在于此类车属于山地车,每辆车的单价较高, 消费人群较窄,正是由于采购前缺乏深入市场调研,没有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公司流动资金被占用,影响了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

(二)供应商和采购方式选择不当。供应商的选择对企业从设计、制造、质量、服务等都是至关重要的,选择一个适合本企业的供应商不仅可以减轻我们采购员的各种负担,更有助于企业发展。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让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达到降低成本、降低合作风险,同时也可以成为企业在危机中的得力助手。SY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缺乏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及供应商关系系统和淘汰制度,供应商评估不严,采购物资质次价高,采购舞弊等行为,例如对王老吉系列饮品的采购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采购前缺乏对供应商评估,凉茶不太符合北方人的口味,且供货商距离濮阳较远,远距离运输增加了运输成本。公司应该就近选择供应商,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北方人口味的饮品来采购,例如,青岛啤酒。

(三)验收程序不规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在公司的存货中,绝大部分是食品,食品的验收更应该引起公司的关注,尤其是奶粉,其食用人群主要是婴幼儿,一旦出现以奶粉作为对象的恶性破坏事件,会迅速造成消费者恐惧心理,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甚至是致命性的打击。三鹿奶粉案件影响应该警钟长鸣。SY公司在存货的验收方面也存在漏洞,对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一致关注不够。当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比如奶粉时,也没有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采购部门来验收物品的质量,对于验收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不能做到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四)付款制度不完善,缺乏对预付款的管理。从流程可以看出,首先是公司的采购部经理接到供应商的催款指令,然后通知财务部进行资金的筹集,但实际是SY公司的采购部经理与财务主管存在着亲属关系,公司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对应收账款的支付进行管理,如果二人串通合谋,在供应商并没有催款的情况下支付了资金,将大大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还缺乏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对于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没有定期进行追踪核查、综合分析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情况,大大增加了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四、改善SY公司采购成本内部控制的措施

在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采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同时采购更是企业产品成本控制的重中之重,控制企业的采购成本对于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来说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要想在这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做好企业采购的成本控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控制采购成本来规避潜在的经济风险,从而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以上公司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的力度。

(一)建立采购审批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公司应该建立采购审批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同时公司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请购部门,对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进行审核,并进行归类汇总,统筹安排企业的采购计划。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的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并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的请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的采购项目,应当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

(二)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完善采购定价机制。物资采购是生产企业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每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经营活动之一,而供应商的管理又是整个采购体系的核心,只有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才能确保物资采购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及低成本运行。要想使企业具有最佳的物资供应状态,必须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后,将其纳入供应商网络。同时择优确定供应商,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和淘汰制度,在采购过程中,企业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响。

(三)建立采购验收制度,明确验收程序和标准。物资验收是核对验收凭证、对物资实体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的技术活动的总称,是确保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SY公司应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确定验收方式,由专门人员对采购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有权管理的相关机构报告,相关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同时若有不合格物资,采购部门应依据检验结果办理让步接收、索赔、退货等事宜。

(四)完善付款流程,加强预付款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往来账的数额明显增大,对往来账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工作内容。SY公司应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的责任和权力,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现虚假发票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重视采购付款的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拒绝付款,避免出现资金损失和信用受损。合理选择付款方式,并严格遵循合同规定,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超过转账起点金额的采购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同时,公司还应加强预付款和定金的管理。对涉及大额和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综合分析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回收风险等情况。

公司采购成本的内部控制涉及多个部门和众多环节,出现舞弊和差错的风险较大,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的规定,明确采购内部控制的风险点,提出相对应的控制措施。公司在构建采购管理体系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采购成本管理的全员化,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中心,实施合理有效的内部奖惩制度,并不断进行采购成本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以适应变化中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杨丽敏.对加强国有企业采购内部控制的对策思考[J].财经界,2013(3):98-98.

[2] 刘玉琴.健全材料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探析[J].管理观察,2012(23):87-88.

[3] 孙丽艳.浅议加强企业存货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J].财经界,2011(6) :78-80.

[4] 刘伟.采购成本控制方法实施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17):24-26.

作者:张艳平

成本采购控制论文 篇3:

我国政府采购成本及其控制分析

摘 要:政府采购是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不仅与政府自身运作休戚相关,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也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所指的政府采购是狭义的政府采购,采购成本包括直接的费用支出及交易成本两个方面。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在直接的费用支出上,规模偏小,结构不尽合理;在交易费用上,由于执行机构、中介机构及供应商行为存在不规范之处,致使其存在偏高隐患。为此,需要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完善其机构设置,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合理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及范围。

关 键 词:政府采购;支出费用;交易费用

收稿日期:2011-06-21

作者简介:徐琴(1986—),女,湖北黄冈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管理理论与实务。

一、合理界定我国的政府采购

对于政府采购的定义,理论界有两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等同于政府的购买性支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政府采购等同于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之后的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定义为: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文所要研究的是《政府采购法》界定的“政府采购”,是一个狭义的概念。

界定该层面的政府采购需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政府采购不等于一般的政府购买行为。政府采购在管理主体、采购程序、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监督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一般的政府购买则大多指采购人直接进入市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个人经验为主的事务型采购,在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上没有严格规定。

第二,政府采购不等于集中采购。我国的政府采购包括联合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三种模式,集中采购只是其中的一种,不可将其等同于政府采购。

第三,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不等于广义的各预算单位的自行采购。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是有限额标准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才归于政府采购范围。对于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采购单位在组织分散采购活动时,比照招标、竞争性谈判及询价采购的程序执行。而低于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适用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在财政部未作统一规定前,按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当前《政府采购法》调整范围。

二、我国政府采购的成本分析

(一)政府采购的直接成本——支出费用分析

所谓政府采购的直接成本,即政府购买所需商品和劳务所支付的总价格——政府采购行为的显性支出,在统计上表现为采购金额总额,按资金来源可分为预算内、预算外及自筹资金三个部分,按采购内容可分为货物、工程、服务支出三个部分。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的支出费用现状。

⒈从支出规模来看。

数据来源:2001-2007年《中国政府采购年鉴》;2007年《中国财政年鉴》;比重系计算所得。

表1显示,从绝对规模角度来说,2000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28亿元,到2006年规模已达到3681.6亿元,6年间扩大了11倍,可以说是取得了巨大成就;从相对规模来看,6年间政府采购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0%增长到2006年的1.75%,增速值得肯定,但从比重本身来说,反映出了较大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政府采购占GDP的比重已达10%的平均水平,而我国却平均只占到GDP的1%左右,与国际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从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6年间平均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到2006年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9.11%。而根据国际经验,政府采购支出一般要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发展中国家则更高,占到财政支出的40%-50%,我国的比重严重偏低。其中的原因在于:我国的政府采购资金只包括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没有包括需要财政偿还的政府贷款,没有包括采购主体使用的借贷资金、自有资金和国债资金,没有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预算资金进行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国外一般将所有的公共资金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⒉从货物支出、服务支出及工程支出三项支出构成来看。

数据来源:2001-2007年《中国政府采购年鉴》。

从表2可以看出,2000-2006年间,货物支出一直占政府采购支出的绝大部分,但比重却直线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在控制行政管理费用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因为货物支出一般是用于购买预算单位行政所需的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服务类支出所占比重较小,有所波动。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服务采购总体数额应不在少数,各地方、各部门每年的会议经费十分庞大,对于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而言,将此类支出纳入政府采购既可节支,也可使用招标形式使用户收到超值效果。工程类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较大,且6年间呈直线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政府对工程类采购越来越重视。但从国际经验看,公共工程的采购在西方各国都是政府采购的最主要内容,其规模超过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通常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40%~60%,[1](p102)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工程类采购比重偏低,这与我国目前尚未将政府工程采购大规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相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诸如公共工程、电讯、能源、水利、交通等公共事业部门的采购等本应属于采购法管辖的内容,事实上却被排除在政府采购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在政府采购三项支出结构方面,我国的政府采购局限于一些财政专项拨款的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少数市政工程、房屋维修和采购限额以上的标准化产品方面,而对非标准化产品、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及劳务,仍未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特别是工程(主要指土建项目)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并没有涵盖所有购买性支出预算项目。

⒊从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比重来看。从2001-2004年的政府采购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政府采购采取的是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但以集中采购为主,规模平均占到总支出的74.66%,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分散采购占较少比重,平均只占到24.89%,且大体呈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的政府采购越来越强调集中采购,这是有合理之处的。第一,集中采购可以减少交易次数,避免重复采购,降低交易费用;第二,集中采购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其政策功能得到较好体现;第三,集中采购能有效避免采购过程中的随意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适当的分散采购也是必要的,分散采购有灵活高效、操作简便等优点,对于一些“小、轻、特”的商品和服务来说,分散采购对于需求单位来说比较适用。

(二)政府采购的间接成本——交易费用分析

交易费用就是建立交易关系所需的成本,是基于交易关系的建立及维护所花费的成本,可称为外生交易费用,包括实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即潜在损失。政府采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主管机构、执行机构、需求单位、中介机构、供应商、监督及仲裁机构等,而与交易费用关系最为密切的主要是执行机构、中介机构及供应商,以下将以这三个机构为切入点,分析我国政府采购交易费用存在的问题。

⒈执行机构——缺乏统一的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模式。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也就是为了满足政府需要专门从事政府采购的机构,具体设置如政府采购中心,其主要责任是组织管理各级政府交办的大中型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事务;统一组织管理集中采购;承担由政府采购委员会委托的取消独立采购资格的采购机关的其他各项采购;对被授权进行分散采购的部门或单位采购活动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在我国,除河北省和湖南省以外(采购中心设立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绝大多数省份的政府采购中心都设立在财政部门。吉林省是在财政部门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立一个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都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有全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种形式。各地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一般都在10人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人员编制均为50人。

政府采购中心的设立实现了管采分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财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政府采购中心依然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上。我国各省市采购中心的组织架构形式及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据不完全统计就有10多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采购中心归属不一,缺乏一个上下联系的机制,大家各自为政,彼此之间关系松散。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设置状况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能够取得的规模效益及应发挥的政策功能,而且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⒉中介机构——缺乏严格的行业规范。政府采购的中介机构是指受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部分政府采购招标等中介业务的社会招标机构。2003年,我国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中介机构采购额达478.65亿元,分散采购项目委托采购额达86亿元,合计占采购总额比重的34.03%;2004年,我国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中介机构采购额达593.48亿元,分散采购项目委托采购额达148.76亿元,合计占采购总额比重的34.75%。①说明中介机构在我国政府采购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国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没有隶属关系,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性,所以能更好地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框架下为采购人、供应商服务。同时,由于中介机构数量众多,在有效竞争的基础上能极大地分散政府采购压力,提高采购效率,而且由于中介机构的专业性,采购效率、效果都有了较大保证,这对于整个采购过程来说,无疑是节约交易费用的重要途径。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的中介机构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因素,因为中介机构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为了取得采购授权,中介机构往往会出现一些不正当行为。相比具有非营利性质的集采中心,财政部门将会利用自身拥有的分配采购项目的权力将项目分配给中介机构,以获取超额利益,易出现吃回扣、商业贿赂等现象。同时,中介机构作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组织,为了迁就采购人,亦会出现不公开披露采购信息,违背采购程序等有悖诚信的行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采购的隐性费用。

⒊供应商——容易出现不正当竞争。供应商就是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人或者单位,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开竞争选定的供应商,一类是指定供应商。供应商选定后即与采购实体签订并履行采购合同。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供应方,其参加采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终获取利润。为获取最大利润,供应商极易出现以下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者成交,例如故意隐瞒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利用其他公司的资质等谋取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投标商相互串通、联手操纵标价,恶意抬高价格套标、轮流坐庄;少数供应商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以不合理的低价抢标,而后以“偷梁换柱”的手法谋取利益或抢标后通过协商以高于中标的价格执行;还有些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的合同缔结过程中退出采购活动,给采购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等。此外,在实践中,供应商还可能与采购人串通,少数采购人采取一些规避手段,甚至出现评委与供应商相互勾结作弊的现象,这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公正性。所以,对于供应商来说,特别是对于公开竞争情形下的供应商,让自己脱颖而出,承接采购任务,不仅在直接费用方面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同时隐性成本的发生机率高且数额巨大。

三、控制我国政府采购成本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政府采购成本在支出费用上资金来源渠道窄,支出规模偏小,结构不尽合理,而在交易费用上又存在偏高隐患等问题,要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使其成本更加合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首先,从采购的基本法——《政府采购法》来看,完善基本法,细化各项规定及操作规程,出台一些配套规定及司法解释是必要而紧迫的。2010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意见稿)》发布,预示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将进入更加规范的阶段。但同时也要注重对法律规范相互矛盾、冲突的地方进行清理,清理的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同时,在《政府采购法》中完善质疑及投诉制度,针对我国政府采购纠纷数量与日俱增,而救济途径偏重于发挥现行行政和司法职能的现状,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经验,设置合同申诉委员会,专门处理采购活动中的申诉。其次,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应包括三个层次:[2](p233)第一层次是以《政府采购法》为中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第二层次是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中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管办法,主要是对政府采购法的具体解释和补充;第三层次是以地方性政府采购法规为中心。包括省、市、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条例或办法和政府采购目录、审计监督、合同监督、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通知等。只有实现三个层次的互相配合,才能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二)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设置

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的经验,结合我国十几年来的政府采购实践,建议设立国家政府采购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国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负责全国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和供应商投诉仲裁处理等工作。委员会下设政府采购局和政府采购仲裁委员会。各级政府也相应设立政府采购委员会,委员会可不专设,只是由有关部门(包括人大、政协、财政部门、审计、纪检监察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法院等)参与的协调性机构。[3](p53)目前,我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隶属关系比较混乱,政府应加强对集中采购建设的管理,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隶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对此,深圳模式、上海模式值得借鉴。此外,应加强各采购中心的业务来往,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全国的采购网络,这样,不仅有利于全国政府采购统一市场的形成,也有助于各中心加强交流学习,共同进步。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我国若要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制度,需要财政部、国家计委、外经贸部等多个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互协作、积极配合。

(三)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

采购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提高:首先是人才的选拔及流动方面,既要管好入口,制定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又要疏通出口,使人才合理流动,保持队伍的高效;其次是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实行分类培训,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采购单位的领导、财务人员、代理机构等的政府采购基本知识的培训,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及职业化;最后,应尽快制定适合政府采购培训的制度和办法,实行持证上岗,推行资格认证制度。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意见稿)》第87条已规定:“国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执业资格的标准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认定、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如何有效贯彻这一制度,将关系到我国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及有效性。

(四)合理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及范围

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就是要把资金来源渠道扩宽,不仅要把财政性资金纳入进来,更要以发挥公共职能为前提,将凡是公共职能机构的购买性支出全都纳入进来。同时,采购主体范围也要扩宽。在采购范围上,采购的商品不应仅仅局限于空调、计算机、汽车等,而应逐步将跨部门通用商品、大型商品以及投资较大的工程及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特别是公共工程项目,我国的公共工程采购一直没有完全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公共工程作为财政支出的大项,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明显偏低。此外,我们要不断更新及适当扩大采购目录以外的公共支出项目,合理降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更多的项目支出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行为规模效益及规范操作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从采购规模看我国采购现状[J].经济,2008,(02).

[2]杨灿明,李景友.政府采购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孟春.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高 静)

作者: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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