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2022-04-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关于二者的关系,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一定的误解。本文对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廓清,提出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实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1:

稳步推进城镇化 扎实建设新农村(下)

(接上期)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中央既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也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加快改变农村面貌。

从上述要求,既可以看出新农村建设目标和措施的多元性,也可以看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所以,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加强“水、电、路、气、房”建设和进一步重视就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村容村貌、基层民主等统筹兼顾。新农村建设是系统工程,好比一个多元高次方程,要统筹考虑多层次、多部门、多学科的条件和可能,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在保障措施上,尤其要落实好中央要求,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

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基础,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下面谈谈这几方面的重要措施。

(一)农田水利化

长期以来,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中水利投资一直占大头,这是由我国的特点(人均水土资源少、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频发)所决定的。毛主席在上世纪30年代就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新中国建国60年来,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了1万多亿元,加上其他多渠道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灌溉面积发展很快,从1949年的2.4亿亩,发展到2008年的8.8亿亩,初步形成了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对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靠天吃饭的问题,比如从2009年春夏季一些省的旱灾情况看,有无灌溉条件大不一样,有灌溉条件的,旱灾影响不大,没有灌溉条件的,大幅度减产甚至绝产。今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更加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更多的农田旱能浇、涝能排。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到重要位置;要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为了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农民群众,都应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力度。同时,要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尤其要总结和推广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投入与改革并重、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经验。

(二)农业机械化

建国初期毛主席就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并批准成立了“农业机械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今天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做到“挖土不用铁锹,割麦不用弯腰,搬运不用肩挑”,农民逐渐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农业机械化为传统的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创造了条件。

2004年以来,国家实行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逐年大幅度加大补贴力度。中央安排的资金,从2004年7000万元起步,至2008年增加到40亿元,2009年又大幅增长到130亿元,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农机总动力持续增长,粮食作物机耕机收面积持续增长,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2004年的35.7%,到2008年提高到45.8%(预计2009年提高到48.8%,全国农机总动力8.75亿千瓦,同比增长6.4%),其中机耕水平达到63%,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超过81%。

农业机械的应用,促进了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既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提高了农产品产量、质量和效益。比如推广小麦精量播种,每亩可以节约种子3-4公斤;机械化深施化肥,可提高化肥使用率10-15%;高性能植保机械喷药,可节省30-40%的农药;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可使玉米亩增产100公斤左右;使用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与人工收获相比,可以减少损失3%左右,仅此一项全国就减少小麦遗洒损失25亿公斤以上。使用节水高效的灌溉机械,既节水、节地、节肥,又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农村沼气的进料出料,使用机械,既安全方便,又提高效率。

据《人民日报》2009年9月1日报道,黑龙江垦区引进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马力拖拉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和配套的具有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农机具(称为“大宝贝”),集卫星定位、自动导航、精量播种、变量施肥于一体,一次完成深松、浅翻、整地、播种、和墒、镇压等6项作业,使过去20天的活儿,现在只用三五天就可干完,而且作业质量高。黑龙江垦区的农业机械化正在向农机现代化迈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如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大体相当于日本、韩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区域间、不同作物间机械化水平发展不平衡,差距大,中西部地区发展滞后,除小麦外,水稻、玉米、棉花等的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低端产品过剩与先进产品短缺并存,高新技术和产品对外依存度高,在大马力拖拉机等机械上表现比较突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要走符合国情、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因地制宜拓宽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水平和质量,在政策导向上: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

二是建设农机化示范试验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等农机化技术。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对深松需要的大马力拖拉机等机械的生产技术,通过多种形式的创新特别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提高技术性能。

四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机械、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联合,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

五是根据国务院刚公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63号令,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一体、城乡一体的信息化,用信息技术装备农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多个方面、多个环节,改造传统农业,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落实好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加快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要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

据有关媒体报道,2009年7月,农业部与中国移动联合签署“共同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未来3年中国移动将投入700亿元,用于农村基础通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农业部与中国移动将在农业产业信息化改造、农业生产经营信息服务、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信息技术应用、农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合作;合作期间,农业部与中国移动将联合推进具有我国核心知识产权的TD-SCDMA技术在农业部门的应用,建设办公自动化、视频会议、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全国应急指挥调度等系统。

(四)农业技术集成化

农业科学技术要统筹考虑多个方面的作用和集成。早在1958年,毛主席就提出了“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八字宪法,即:土壤、肥料、水利、良种、合理密植、植物保护、防止病虫害、田间管理、工具改革等。新中国成立60年来,农业科技贡献巨大;实现新时期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还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高度概况了科技进步的重要性。

60年来,我国实现了5-6次大规模的品种更新换代,与其它因素共同作用,使粮食亩产从1949年的69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330公斤,提高了3.8倍;总产从1949年的2300亿斤提高到2008年的10570亿斤,提高了3.6倍。

农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国农业专业科技人才10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近800万人,农业技能人才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各200万人左右。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跟踪式”、“模仿式”比较多,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成果明显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仅有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65—85%的水平;科研、教育、推广三个体系衔接不紧,有的甚至严重脱节,还有一些领域“重竞争、轻协作”问题突出,影响了整体合力。

今后,一是要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重点支持良种培育、生物技术、节本增效、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对2008年启动的转基因重大专项,要争取尽早获得一批重要具有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核心技术,育成一批抗逆、抗病虫、优质、高产和优良品种;要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加快研究开发和推广建设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实用型农业装备和设施。

二是要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和学科界线,努力增强科技合力,2009年农业部与科技部签订了协议,合作共建中国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推进农科教结合。

三是引导和鼓励企业之间加强协作,尤其是良种企业,要从有利于国家利益、企业共赢、强农惠农的大局出发,加强联合,尽快提高我国种业的整体水平。

四是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水平。

五是更好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更多的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五)生产经营规模化

实践证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继续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一个不变和两个转变:一个不变是,即“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两个转变,指发展方式的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经营机制的转变,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一个不变是为了稳定民心,两个转变是为了提高水平,即提高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产量和效益。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一个不变与两个转变的关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同时,通过政府支持引导、企业带动和专业合作、土地流转等方式,不断创新统分结合的实现形式,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使效率和公平、发展与稳定更好地统一起来。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千家万户的生产者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国内外大量实践证明,一方面,家庭经营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和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另一方面,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转变经营机制,创新、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家庭经营如何发展设施农业,如何利用工业化、信息化技术成果,如何统分结合以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绝大多数也是实行家庭经营,一方面经营主体高度分散,同进度组织化程度又非常高,生产经营效率高、效益好。今后应该进一步总结、借鉴和推广国内外好的经验,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和经营模式,特别是引导和支持农民以多种形式自愿地组织起来,提高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产经营规模化,近年来各地已有很多好的经验。比如2009年3月到长沙市长沙县圣毅园现代农业公司调研时发现,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该公司与4个村签订了1.1万亩土地流转合同,每亩耕地公司每年给农民650元(按650斤稻谷计算)。另外,县财政每亩补给农民100元,给公司200元。公司已出资1.3亿元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购买生产资料。这个例子,体现了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意愿和积极性的有机结合。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说明,政府、企业和农民三结合,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生产经营规模化的较好途径。

生产经营规模化,有利于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生产经营规模化,有利于按照“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保护土地、淡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发展循环农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今后,应该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和支持规模化的生产经营。

五、进一步重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问题与上述城镇化、新农村等问题有着密切联系。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已提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解决农民工问题已经起到并将继续起着重要作用。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下面谈谈进一步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些看法。

(一)农民工的概况和重要作用

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继联产承包和乡镇企业之后,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对统筹城乡和地区发展,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对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并将继续做出重大贡献。

农民工既姓“农”、也姓工,是农民和工人的结合体,主要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农民工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长年在城镇居住;另一部分是城乡“两栖”群体。1994年农民工6000万人;2000年8840万人;2005年1.4亿人;2008年2.25亿人,其中外出打工的1.4亿人(其中约20%已经举家在城镇长期定居,逐渐融入了城镇生活,已成为城镇的新型居民,但还没有打工地的城镇户籍)。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认定,“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农民工占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57.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52.3%,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传统意义城镇居民的产业工人。

农民工的重要作用主要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人均土地少,农产品价格偏低,靠经营农业增加收入很有限,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大亮点;促进了城镇和工业发展。在建筑、矿山、加工制造、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包揽了大部分重活、脏活、累活、险活,农民工已成为城镇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已形成的农民、市民、农民工三元人口结构,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镇化和现代化、具有中国特色的阶段性人口结构。

(二)农民工与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关系

有人担心,年青人进城打工,“386199部队”(38代表妇女,61代表儿童,99重阳代表老人)留守农村,农村会不会缺乏劳动力,对这个问题我们曾做过大量调查研究。

比如,今年国庆长假期间我们到河北涿州调研,在田间问几个五六十岁年纪的农民时,他们讲:儿子和女儿都在外地打工,农忙季节不需要回来;雇人收一亩玉米需60元,耕地、播种都是雇人用机械干;浇水、施肥、剥玉米皮等劳动强度不大的活,五六十岁的人都能干;现在种地与过去不一样了,过去重活靠苦力,现在重活靠机器,过去靠经验,现在靠技术、靠资金,现在种地比过去费力少了、花钱多了,播种、耕地、收获、肥料、良种、浇水等都需要钱,没有钱种不好地,儿女在外打工多挣点钱,老人在家种地多花点钱,才能把庄稼种好。

再比如,2009年11月到郑州调研时发现,一些农民工在城里务工经商买房子后,把农村的老人接到城里住,他们在农村的承包地流转给他人种,对双方都有利。

上述两例调查可以看出,青年人进城打工与“386199” 部队留守农村,二者不仅不矛盾,还有着互补互促作用,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所以,要辩证的分析一些农村“386199部队”留守农村的现象,总体上说是利大于弊,对于存在的问题应该设法解决,比如一些农民文化水平低的问题,要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和示范等加以解决。上述讲到的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技术集成化和生产经营规模化,是大趋势,搞得好了,农业需要的劳动力逐年减少。最近到【下转第40页】【上接第33页】河南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社区调查发现,1050亩地仅用19人经营管理,粮食亩产稳定在1000公斤以上,高产稳产靠得是科学种田和水利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靠得是资金投入。

据有关部门分析,我国农村有劳动力5.3亿人,在现有生产力水平状况下,农业需要1.8亿常年劳动力,尽管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2.25亿人,但这些农民工的就业状态还不很稳定,而且留在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还有1.25亿人。今后一定时期内,考虑机械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和新增农村劳动力等因素,富余劳动力将越来越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十分艰巨的任务,在推进农业农村的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技术集成化和生产经营规模化的同时,必须进一步重视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更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增加收入,才能更好更快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公平对待农民工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要在就业、住房、户籍、社会保障方面,逐步缩小或消除差别,更公平地对待农民工,当前特别要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农民工工资,完善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通过工会、劳动合同等形式,多种形式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力度,增强培训效果;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完善各种安全保障和保险,尤其要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的精神生活条件;城乡两个方面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条件,要按照2010年一号文件精神,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农民工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上述城镇化、新农村和农民工等几个方面,都需要政府、农民和企业增强互动、加强配合,处理好效率与公平、需要与可能、发展与稳定、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多种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趋利避害,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双赢的新格局,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高俊才

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2:

正确认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双轮驱动”关系

摘 要: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关于二者的关系,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一定的误解。本文对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廓清,提出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实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

关键词: 城镇化 新农村建设 双轮驱动

实现城镇化与新型农村的协调发展,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个必经阶段,同时也是必须实施的重要战略之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十一五”时期,各地都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作出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如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的“双轮驱动”战略上,各级政府还没有形成共识,有的地方甚至是割裂二者的发展,认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在资源制约下是矛盾的,是不能同时推进的。这种错误的认识,不仅阻碍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甚至出现了大跃进式的“过度城镇化”和“消灭农村”的极端做法。因此,正确认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双轮驱动”关系,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在整个“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内都显得至关重要。

一、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两个方面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统筹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离开城镇化谈新农村建设,就会把眼光仅仅局限在农村,就会阻碍优质资源向城镇集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将只是一句空谈。不顾农村的发展盲目推进城镇化,会超越城镇的承载能力,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走和拉美国家一样的“过度城镇化”道路,最终影响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居住人口已接近6.66亿,城镇化率达到49.68%,全国已有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与持续推进,在增加就业、改善城镇面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此,一些学者和地方官员开始盲目崇拜和夸大城镇化,否定新农村建设,认为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消灭农村,让农民全部进城,这种大跃进式的思维显然不符合我国是农业大国这一基本国情。另一方面,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新农村建设并不是要放慢城镇化,更不是要否定城镇化,而是有利于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没有农村的发展,城镇的发展将会缺乏有效的支撑。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双轮”,要将城镇的资源和农村的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

二、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不等于统一化

提到城镇化就是搞大拆大建,新农村建设就是新民居建设,这是当前很多地方官员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一大误解。城市都是高楼林立,乡镇都是整齐划一的新民居,这种趋同化的城乡面貌不仅在河北随处可见,即使在全国也是司空见惯。缺乏地方特色的城乡规划不仅是对我国丰富文化、地域资源的否定,同时也不利于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20世纪80年代日本有117个市镇村被政府指定为个性地域;90年代以来,先后又有22个具有历史、地理、风土、文化等不同特点的市镇村被政府指定为个性地域,成为个性地域的发展样板。以大分县为例,上世纪80年代初,大分县发起了“一村一品”运动,鼓励运用地方资源生产本地产品,本地产品既包括农产品,也包括历史遗址、文化活动和旅游名胜等。通过个性地域的发展模式,日本小城镇一改以往资源分散、结构趋同等局面,向地方化、田园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小城镇的地方文化和产品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浓厚的地方特色,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还避免了城镇化过程中产业趋同、千城一面的现象。我国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人口城镇化表现出不同于发达地区的模式特征,因此对于我国各地区城镇化发展目标和政策的制定,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必须要基于现实条件来寻求推进城镇化的可行之道,不同地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目标。

三、城镇化水平应与工业化进程相适应,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

一方面,城镇化不等于城市化。城镇化意味着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农村城镇在地域上有一个按照梯次合理的分布。有的学者认为,城市规模越大效率就越高,主张中国应该大规模地城市化,即农村人口应尽可能地向大城市集中。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水平比我们要高,但大多数都在80%以下。比如,在日本,虽然农民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约有1/4的人生活在农村。德国的情况也很相似。这说明,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大量人口仍应在农村生活。所以,并不是不种地的人都要进城。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恶劣影响。推进城镇化,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量力而行,不能超前。城镇化速度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可承受能力相适应,否则可能会出现过度城镇化或虚假城镇化的现象。但一些政府官员却往往缺乏应有的成本意识。这导致欠发达地区政府在制定城镇化目标时,出现忽视经济支撑能力追求城镇化率过快提高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引入市场的成本—收益分析,并将这一原则运用到政府的政策制定过程中,以使发展目标与经济能力、工业化水平相匹配。

四、城镇化不是要消灭村庄

把城镇化等同于消灭村庄,这是当前很多地方官员的一种错误认识。好像只有消灭了村庄,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才高。所以很多地方官员热衷于通过政治运动和行政强制来迫使农民集中居住,彻底地消灭村庄。城镇化既不是单纯的农民进城,也不是单纯的城市规模扩张,更不是“县改市”、“乡变镇”。加快城镇化建设并不意味着放弃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或者把农村建成城市,使农村居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生活水平。新民居建设本来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但现在却成为一些地方官员谋取政绩、增加工业用地、提高城镇化率的一个工具。大量农民“被上楼”,表面上农民从低矮的平房住进了宽敞明亮、整齐划一的楼房,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但是农民上楼后无耕地、无社会保障、无就业机会,产生了大量的新“三无”人员,生活水平不升反降。农地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很多村庄都承载着独特的地方文化,有的村庄是地方戏的发源地,有的村庄还有自己的文化产品,如泥塑、剪纸、彩绣、杂技等。这些村庄都有自己的文化价值,理应得到保护。消灭村庄,无异于消灭传统文化。虽然城镇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通过保护村庄来保护农村文化,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五、城镇化的主导力量是市场不是政府

很多人认为,城镇化是政府的事。很多地方也都通过政府来推进城镇化工作,出现了政府通过强制措施迫使农民进城居住或集中居住的现象,从而导致了农民“被上楼”、“被城镇化”,这显然是对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作用的误解。城镇化首先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特别是非农产业发展的结果,是在农村工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且农村工业开始向城镇集中,从而增加了城镇就业机会后,自发地吸引农民进城就业的结果。如果非农产业得不到发展,任凭政府怎么努力,也是无法推进城镇化的。所以城镇化的主导力量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政府必须顺应经济发展的形势来支持、辅助城镇化,而不能成为城镇化的主导力量,更不能自封为城镇化的决定者。但这也并不是说,政府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中就可以无为而治,政府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和升级,并积极改革破除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保证农民、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城后有工作、有生活、有社保、有尊严,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综上,一个地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究竟选择哪种模式,要从省情、市情、县情、乡情出发,超越经济发展阶段、盲目进行城镇化建设是不可取的。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双轮”,二者不能割裂,既不能单纯走以发展大城市为主的城镇化路子,也不能单纯走以发展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路子,更不能仅仅在农村层面上进行新农村建设。我们必须实施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战略,只有这一战略才能保证城乡之间的均衡和协调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城乡的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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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阎东彬

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3:

贵州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

摘 要: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日趋明显。但对于贵州省来说,城镇化速度相对于全国其他省、市、地区显得滞后,农业基础薄弱,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城乡分割特征更为明显,成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亟待突破的现实瓶颈。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既需要内生力量的迸发,也需要外在力量的推动,两股力量的有效整合形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通过对规划引领机制、互联互动机制这两大动力机制的探讨,对于解决贵州省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城乡协调;动力机制;城乡融合

引言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日趋明显。但对于贵州省来说,城镇化速度相对于全国其他省、市、地区显得滞后,农业基础薄弱,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城乡分割特征更为明显,成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亟待突破的现实瓶颈。只有推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贵州三农问题,才能真正实现贵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确保贵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迎头赶上。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既需要内生力量的迸发,又需要外在力量的推动。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在空间上向农村扩展,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农村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农村经济繁荣离不开城市的带动,农业现代化需要城市提供技术与信息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和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愿望需要通过城市提供就业岗位和城市既得利益流向农村来实现。城市与农村发展的内在需求催发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内生力量,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需要则构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外在力量。内生力量是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外在力量是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激励因素和实现条件,两股力量的有效整合形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两大动力机制,即规划引领机制和互联互动机制。

一、规划引领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合理的规划犹如力量巨大的引擎,牵引着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向正确的方向迈进。科学合理规划的制定要求做到“三个兼顾”,即兼顾战略与战术,兼顾宏观与微观,兼顾时间与空间。战略性规划要求从宏观的视角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战术性规划则要求从微观的视角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要做好时空的周密部署,时间上要循序渐进,空间上要打好区域差异化战略。因此,做好总体规划的思路设计与不同区域的战略重点分析成为必然要求。

1.总体规划思路。构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既要立足于城镇化,又要立足于新农村建设,做到宏观布局均衡,微观安排合理,横向优势互补,纵向相互依存。宏观布局均衡是指从全省范围来看,大、中、小城市以及县城、镇、农村的分布应达到相对均衡状态,微观安排合理是指不同区域的城市、城镇、乡、村的协调发展要作好具体的安排与部署;横向优势互补是指同一层次的城市、城镇、乡、村在功能上应是有所区别的,以利于发挥优势互补,纵向相互依存是指上一层次的发展以下一层次为基础和依托,下一层次的发展有赖于上一层次的影响和带动,彼此是相互依存的。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总体思路,对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分工、人口布局、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一、科学的规划[1]。贵州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较大,黔北和黔中地区发展条件相对较好,其他地区则相对落后,这就决定了贵州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不能同步推进,只能打差异化战略。就实质而言,推进贵州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需要建构一个“核心增长极—大中城市—黔中城市群—县城与中心镇—农村”呈阶梯状的分步推进的战略规划体系。

2.以贵阳市为极核,致力于发展大中城市,增强城市的承接力与辐射力。贵阳市作为全省的省会城市,无论从地理区位、交通条件来看,还是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水平而言,都可当之无愧地成为全省的极核中心,应充分发挥其极核效应,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领头羊”。除贵阳市以外,我们还需要在全省其他地区培育几个大中城市作为次中心城市,一方面可以有效承接来自极核城市的辐射,另一方面可以将自身的聚集力向县域小城市扩散,使全省城市体系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规模适当,最终形成理想的城市结构体系。目前,我们应致力于将遵义、安顺和六盘水这三个中等城市打造成大城市,积极发展都匀、凯里、铜仁、兴义四座小城市,使之成为所处区域的中心城市和全省范围的次中心城市。只要这些城市根据规模大小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依托特色资源选择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将产业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就能在增强自身辐射带动力和就业吸纳力的同时,推动所处区域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3.大力打造黔中城市群,实现城市抱团发展,发挥整体规模效应。城市群超越行政区划,其实质就是要突破城际间的利益格局,谋求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按照点—轴开发理论,黔中城市群具有一核(贵阳市)、二次核(遵义市、安顺市)、二极(都勻、凯里)、三轴(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组成的空间组织结构,是由一个核心城市和4个区域中心城市构成的区域城市群。从主要城市构成来看,黔中城市群是一个环状组团式城市群。这样的城市群结构非常有利于城市相互抱团发展,形成整体规模效应。从战略定位看,黔中城市群是贵州城市体系核心主体部分,是贵州经济核心增长极,是贵州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基地、贵州旅游文化产业中心,也是贵州生态城市建设示范区、贵州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示范区、贵州现代农业示范区。做强做大这个区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所在,对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重大战略引领和带动作用[2]。

4.加强县城与中心镇的建设,充分发挥“启承转接”的作用。黔中城市群仅覆盖了全省4个县级市、24个区和县城,也就是说,黔中城市群对区域外的其他县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会随着区域的扩展而逐渐减弱,因此,加强县城的建设很有必要,一方面可以增强县城自身对周边大中城市辐射的承接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本地城镇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协调与融合。县城要扮演好“启承转接”的角色,就应对外加强与大中城市的联系,主动接受外来的智力支持与市场辐射,对内利用“溢出效应”将资金、技术、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流向小城镇与农村。不同城镇在自然生态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基础设施、人文风貌、等方面都存在客观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城镇的发展不可能同步推进,只能走非均衡发展道路。同一县域内,可选择区位优、基础好、实力强、潜力大的城镇作为中心镇进行重点培育,使之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节点。

5.搭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平台,努力实现城乡六个融合。城乡协调发展的最高形态是城乡融合,所谓城乡融合就是指城市与乡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以及空间布局等方面都能实现整体性的协调发展,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和态势。为此,需要搭建好城乡空间融合、城乡产业融合、城乡基础设施融合、城乡人口融合、城乡制度融合、城乡文化融合等六个平台。

二、互联互动机制

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城镇和农村本就是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流、物流、信息流各自按照各自的方式合理地流动,从而使得城乡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互相滲透,互相依赖[3]。就我国而言,城镇化推进的历史相比新农村建设更早一些,前者以发展城镇为核心,通过人口结构、地域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念从农村向城市的转化来推进城镇化和现代化,后者则以发展农村为核心,根据二十字方针,通过改造农村生产生活的硬件、软件环境,从“五个方面”实现农村的全面提升。虽然这两大战略的发展起点不同,发展重点相异,但就本质和最终目的而言,二者又是高度一致的,都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实现社会和人的现代化,而充分发挥城镇的“拉动力”与农村的“支撑力”,形成城与乡的互联互动机制必将加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进程。

1.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拉动作用。从总体上看,新型城镇化增强了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快新农村建设[4]。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大“拉手”,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贵州农民贫困、农业薄弱、农村落后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镇的拉动力不强造成的。所以说,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离不开城镇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具体而言,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拉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通过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贵州省“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无论对于从农村转移出去的农民,还是仍然留在农村的农民,城镇化的发展都是他们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其二,通过构建不同模式的城乡产业结构体系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尤其是周边城市的辐射和带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条件的差异,建构起符合地区特色的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结构体系和经营模式是拉动本地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着力点。随着中心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受产业集群和级差地租的影响,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向周边城镇转移。同时,由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散落村的中小企业也会向小城镇集中,农村城镇化使一些区位条件较好、经济基础创新能力较强的城镇逐渐成为区域经济要素聚集的中心和扩散枢纽。在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下,这种双向流动逐渐调整了中心城市、城镇、村的功能布局,形成一个符合各自不同资源禀赋特点的、高效的产业分工和协作体系[5]。

面对贵州省整体城镇化率偏低的现实,中心城市的影响与辐射力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显然是极为有限的,在当前条件下,小城镇作为联系城乡的纽带和桥梁,是城—镇—乡一体化的支撑节点,肩负起统筹城乡的使命。通过加大对小城镇的建设力度,增强小城镇对城市产业和技术转移的吸引力,增强小城镇对乡镇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我们就可以增强小城镇对城镇化的推动力和对农村的带动力,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2.大力夯实新农村建设对城镇化的支持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缩小城乡差别的根本途径,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6]。城镇化的推进同样离不开农村的支持,农业不发达、农村不繁荣、农民不富裕是城镇化进程的掣肘,没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撑,城镇化如折翼之鸟难以腾飞。城镇化的推进需要作为其腹地的广大农村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农产品和土地等资源要素支撑、市场基础支撑、以及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支撑。具体而言,新农村建设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支撑。国际城市化的经验已经证明,人口的流动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普遍现象,劳动力从低收入地区流向高收入地区、从贫穷落后的地区流向发达先进的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口流动的必然趋势,又是城镇化向前推进的一大动力。从劳动力流动的过程来看,它实质上是生产要素中的主体要素与生产环境之间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过程,是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重新优化组合创造新的生产力的过程。同时,劳动力的流动不是孤立进行的,通常会伴随、诱导着其他要素的流动。因此,通过劳动力的流动可以促进要素在城市空间的聚集、组合,推动城镇化的进程[7]。

其二,现代农业的推动。城镇化的发展对农产品及相关资源要素的需求无论在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提高,显然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农业是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需求量和需求层次的。因此,只有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才能支撑城镇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的大量聚集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农村提供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对于贵州省而言,可选择基础较好的农业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合理调整农业结构,重点扶持特色农业示范村建设,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满足周边城镇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的需求。

其三,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携同促进。农业产业化是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再造和创新,它既是城镇化的重要内涵,也是城镇化的载体和基本依托,为我国的城镇化提供了全新的动力[8]。农业产业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小城镇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业结构的安排与布局又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合理安排农业结构与布局就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城镇发展的首要任务。

对于贵州省而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应本着“有利于农业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城鎮发展”的原则进行全面统筹和协调规划,农、林、牧、渔各业比例适当,突出地域差异,在重要农产品和经济作物加工上推行多元化战略,大力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使各产业间形成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格局。值得重视的是,农业结构的调整不应将眼界局限在初级生产范围,而应考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向纵深拓展,同时加强与其他经济活动的横向联系,通过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结语

事实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只有与推进城镇化更加紧密地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的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才能更好更快地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互动互促、相得益彰的效果。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良性互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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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8页)

[8] 陈学云.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一体化路径研究——基于新农村建设平台[J].经济学家,2011,(3):63.

[9] 宋峰,等.农村城镇化与新农村协调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1):378.

The Motive Mechanism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and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LIANG Ying

(The Faculty of Public Management,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550025,china)

Key words:urbanization;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motive mechanism;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作者: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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