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困局企业融资论文

2022-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中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受信息不对称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益突出。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小微企业困局企业融资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微企业困局企业融资论文 篇1:

以“互联网+”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思考

摘 要:在中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困局正在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互联网+”的发展,为从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视角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了可能,有助于解决资金来源、交易成本、融资风险、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本文认为要构建基于大数据挖掘和供应链信用体系的“信息流、支付流、资金流、物流”相统一的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小微企业构建融资新渠道,化解融资困局。

关键词:互联网+;小微企业;融资难;第三方支付平台

一、引言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小微企业自改革开放之初就在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改革开放前期如雨后春笋般的乡镇企业,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产业集群企业,再到现在的小微企业,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当中,小微企业一直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根据中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在我国非农业产业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达到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5%以上,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和资产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0%和30%①。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资本少、风险高的特征,一直都是传统商业银行忽视的对象,游走于银行金融服务的边缘地带。而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速发展,为打破传统金融垄断、创新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提供了可能,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破题的一种有效解决思路。

二、小微企业融资的“麦克米伦困局”

“麦克米伦困局”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末英国政府在其国会《麦克米伦报告》中所着重提出的一个概念[1]。英国金融学家麦克米伦爵士在其对于英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调查中发现:在英国的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以银行为代表的资金供给方不愿意以中小企业提出的要求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导致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链缺口。在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麦克米伦困局”一直是困扰世界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在中国企业中,尤其是广大小微企业,因为其特殊的发展方式和规模,难以从遵循“二八定律”的传统金融业中融得足够资金支持自身的发展,从而陷入了运营资金不足的“麦克米伦困局”而不得自拔。资金障碍正在逐渐成为阻碍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具体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小微企业结构性融资不足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多集中在内源性融资,这些融资的成本虽低,但是直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且,这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来源极不稳定,如果出现一定的经济生产波动,就会直接导致企业被迫从合会、地下钱庄等融资成本极高的地方取得资金,前几年温州、东莞等企业的跑路风波就源于此。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65%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25%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自银行贷款,10%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自于民间集资,有2/3的中小企业普遍感到发展资金不足[2]。而传统的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往往严格要求小微企业的抵押资产,严格控制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根据《信息时报》的数据,我国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拒贷率超过56%,在小微企业之中,有接近83%的小微企业迫不得已选择民间借贷进行融资,通过银行融资的部分占其融资总量的不足20%①。正是因为传统商业银行融资结构偏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这部分贷款占据了银行信贷融资供给的绝大多数份额,挤占了提供给小微企业的资金,使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供给不足,从而造成了小微企业的发展资金瓶颈。

(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企

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政府力图通过政策引导的手段,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的现状。但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却始终居高不下。一般情况下,银行给企业的普遍贷款利率为10%左右,大型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在这个比例上下徘徊,但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以目前较为普遍的担保公司担保融资为例,除银行贷款利息外,企业通常还需向担保公司缴纳10%左右的保证金,支付3~5%的担保服务费,融资的成本将达到10~13%,甚至会达到15%左右。这对于平均利润水平在8~10%的中小企业而言存在着较大的融资压力。尽管要付出高额的融资成本,但是以担保形式获得的银行贷款依然难以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饥渴,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经营者往往需要向民间的高利贷借贷,其平均借贷利率高达28%以上。

(三)小微企业融资风控难度较大

对商业银行来说,为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控制往往是需要考虑的第一因素。商业银行所遵循的资产抵押物优良、企业信用良好、生产规模较大等放贷原则,使得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信贷发放中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些企业也正是因为风险较低,风险控制容易从而成为银行放贷所青睐的对象。而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抵押品不足、商业信誉较差,自然就难以成为商业银行贷款的首选[2]。并且,在风险控制领域,小微企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落后,会计制度构建并不健全,财务信息透明度不够,企业经营本身存在较大风险,再加上数量众多,银行风险管理所投入的成本过高,这些因素在客观上制约了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放贷的热情。

(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匹配

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从成本控制的角度考虑,其贷款往往倾向于那些金额较大、放款周期较长、便于管理的大中型企业贷款。根据《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显示,在有借款的企业中,63.3%的借款期限在1年及以下,融资需求具有短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信贷周期较短。借款规模在 50万以下的企业占比超过 50%,其中10~50万规模的企业占比最高,达到 37.2%。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主要出于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通常所需资金数量不大。其特点是数额小、频率高、周转周期短,但这样会无形中加大银行的交易成本,从而使银行缺乏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此外,商业银行复杂而冗长的信贷流程往往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贷款周期短,资金时效性高的特点,这种需求与供给的错配问题也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障碍。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传统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具有难以克服的体制性障碍,在这种障碍的制约下,想通过传统银行业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无疑是十分困难的。而传统的股权融资模式又受限于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小微企业以独资企业与家族企业为主,这样的企业性质让小微企业难以通过股权融资进行资金融通,而其自身规模更是难以达到进入股权交易市场的门槛,因此,迫切需要从新的渠道为小微企业融资破题。

三、“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势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快速普及,特别是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模式[3]。

(一)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

随着货币电子化的发展,银行卡的迅速普及,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出现在金融市场上。进入21世纪之后,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了质的飞跃,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正逐步出现,与传统的线下POS收单普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同,新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基于互联网支付业务,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终端的普及,依托网络技术创新,运用电子化货币手段,面向小微客户和个人客户的端口,直接服务于C2C、B2C、B2B的交易,并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大数据体系、云计算服务系统获得用户粘性,从而形成新一代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4]。目前,国内主要的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有5家(见表1)。

(二)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

支付是人类日常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日常交易的终点,同样也是交易循环的起点,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迅速创新了传统的支付模式,逐步取代了现金交易方式,通过信息流控制从而制约支付流,以支付流控制制约资金流,然后以网络化的方式,提供一体化的新型金融服务,抢夺入口,从而产生了从“小支付”到“大金融”的质的飞跃。

1.解决资金来源

在传统金融当中,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组织,通过其金融服务来实现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金融供给方与金融需求方的信息匹配与交易撮合,从而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垄断地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以其余额宝、招财宝、娱乐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工具,以高于银行业的资金利率优势从公众手上得到了大量的资金来源,从而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以蚂蚁金服的支付宝旗下招财宝为例,其上线四个月规模就突破百亿,全年累计成交超过三千亿,已经达到了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庭抗礼的规模。因此,从资金来源方面看,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在拥有足够的资金为小微企业进行金融融资[5]。

2.降低交易成本

在小微企业融资的过程中,融资成本高企一直是难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放贷成本居高不下,也成为金融机构难以为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关键。商业银行由于其网点费用、人工成本、风险控制成本等多重成本压力,致每一笔贷款的成本都在千元左右。而在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这些高昂的交易成本正在逐步被化解。因为信贷担保的原因,普遍的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15%左右,而以支付宝旗下的蚂蚁微贷为例,其日利率在3.5BP到4.2BP左右,明显低于银行借款成本[6]。此外,其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全程把握小微企业的信用情况,借助芝麻信用平台合理的评价企业信用,让企业可以以远超银行的速度取得信用贷款,免去了贷款担保的烦恼。而在交易成本方面,由于创新型第三方支付机构不需要实体网点,也不需要过多的员工,从而大幅降低了放款成本。蚂蚁微贷的单笔信贷成本仅2.3元,远低于商业银行高达千元的放贷成本。

3.控制融资风险

传统银行融资,风险控制难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金融”的组织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有效的利用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工具手段,在计算机的协助下,对小微企业的供应链上下游进行合理的评估,并能够根据企业的需求数据、支付数据等多重数据分析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对于企业进行合理评估。以支付宝旗下的芝麻信用为例,其通过一整套算法,抓取企业在各个环节的数据流,并形成历史数据分析,通过精密而准确的算法得出比传统的信用评级更加可靠的信用评分,以这个信用评分为依据,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就可以有的放矢,严格的控制信用风险。

4.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小微企业因为数量众多,其信息呈现差异化与异质化的特征,使商业银行难以有效的获取企业信息,从而使得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受阻。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挖掘与有效分析是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最具代表性的特征,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大数据挖掘及分析系统、云计算服务体系可以有效的对小微企业信息进行挖掘与分析,从而获得丰富的市场信息与目标客户相关信息,可以更好的分析目标客户的行为特征[7]。通过对目标客户历史行为的分析,再加上对其实时行为的密切监测,可以有效的传递信息,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投资行为作出科学的预判,从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难题。

四、构建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

与小微企业日渐增加的融资需求相比,现阶段的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仅有蚂蚁金服、腾讯基于微信支付的前海微众银行等少数几家,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融资需求。而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拥有进一步发展成为小微企业“资金输血者”的可能。如何构建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就成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关键。参照较为成熟的蚂蚁金服发展案例,主要需构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大数据控制风险

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数据挖掘将是最重要的基础性环节。第三方支付平台几乎很少拥有实体网点,其主要优势就在于网上,而互联网金融P2P的模式,虽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信息沟通的需要,但是“网上撮合+实际调研”的P2P模式却显得较为原始,难以满足大规模信贷的需要。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从数据流出发,构建基于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的风险控制体系,以数据流分析作为主要的方式,以实地调查作为补充,从而更好的实现依托大数据的分析系统。未来的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以信息流为基础,以支付流为核心,构建一体化的大数据挖掘应用体系,以小微企业每天的支付数据为核心,从而有效的评价其风险大小。

(二)以支付构建供应链信用评价体系

在大数据体系构建的基础上,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将会是继大数据挖掘之后,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解决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的关键。以类似淘宝或者天猫的模式,将线上的网上商城交易,与线下的物联网信息有机的结合,通过O2O闭环式的信用合作,将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物流信息,线上的交易信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支付信息有机的结合,构建基于供应链的物联网金融体系,从而进一步精确企业的供应链信用评价,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体化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三)以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综合解决融资难题

在大数据体系与供应链信用评估体系建成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综合一体化信贷融资的推进。第一,在前两个体系尚未建成的初期,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有针对性的,借助互联网金融P2P撮合模式的优点,利用其平台特征,有效的解决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发展初期,引入P2P平台,构建小微企业与资金供给方的平台对接,从而先行解决一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第二,在P2P平台的基础上,借助第三方支付的支付流优势,根据企业精确到每天的支付数据,进行企业信用的实时评定,构建基于支付的综合一体化的信用评价体系,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的“流水贷”体系,以“流水贷”的模式补充P2P模式的不足。第三,在大数据挖掘、供应链物联网金融、P2P模式、“流水贷”体系构建完善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信息流、支付流、资金流、物流等“四流合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体系。通过大数据挖掘提供精确的信息流支持,以供应链管理与物联网金融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以P2P模式取得最初的用户资源,以“流水贷”方式构建第三方支付平台盈利体系,从而实现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小微企业的互惠共赢。

五、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从新的角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局有着显著的意义,而创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其中更是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信息流、支付流、资金流、物流等“四流合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小微企业信贷模式不失为化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一种可行性模式,值得学界与产业界更加深入的探讨。■

(责任编辑:于明)

参考文献:

[1]娄飞鹏.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及启示[J].武汉金融,2014(4).

[2]李光耀,李冰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S1).

[3]刘芸,朱瑞博.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与征信体系深化[J].征信,2014(2).

[4]晏妮娜,孙宝文.面向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决策优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7).

[5]戴东红.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理论与实践—基于小微企业融资视角的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4(4).

[6]徐细雄,林丁健.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6).

[7]茹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新选择[J].经济纵横,2014(10).

作者:江瀚 向君

小微企业困局企业融资论文 篇2:

打造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

中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受信息不对称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与当地政府联动合作,在国内首创“一库、一网、一平台、一保护”机制,通过收集整合银企综合性信息、打造助推银企高效合作互联互通服务和融资平台、创新企业公平信贷权益保护机制,对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了探索。

鞍山市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运作分析

2016年,在鞍山市发改委的参与和联动下,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提出了中小微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鞍山方案”,即“一库、一网、一平台、一保护”,具体包括鞍山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鞍山金融信用网及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和中小微企业信用投诉受理四部分。2016年7月29日,鞍山市政府审议通过了由人民银行鞍山中支起草的《鞍山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以鞍山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下发。自此,创建和打造中小微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成为鞍山市创新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点举措。

运作流程

企业融资需求申请。

首先由企业用户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在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将联系信息、财务信息等企业信息进行整合,然后即可通过融资需求模块进行融资申请。在融资申请环节,企业既可以根据已了解的金融产品来针对性地选择申请,也可以独立发布个性化的融资需求由系统进行近似条件智能匹配并由人民银行推送至银行,实现企业与银行的双向选择。

融资对接流程。

银行机构登录账号后,除了可以对本机构(含下属机构)基础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维护之外,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对企业的融资需求展开对接。其中,企业的定向融资申请直接进入“企业融资处理”流程,银行要对该融资申请进行确认操作,拒绝的须填明理由;对于企业的非定向融资申请,银行可利用融资需求检索功能选择欲对接企业,确认对接后同样进入“企业融资处理”流程。

企业投诉处理。

若银行存在对企业提出融资需求不予理睬、反馈速度慢或其他不合理情况时,企业可通过在线金融投诉模块对银行进行投诉,并注明事由和联系方式,由人民银行受理企业投诉、了解和协调实际情况,最后及时给予反馈。

独创优势

在“一库、一网、一平台、一保护”设计框架内,鞍山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鞍山金融信用网及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和中小微企业信用投诉受理等四部分的功能和优势如下。

以海量数据为支撑,降低银行信贷的贷前调查成本。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大数据为后台支撑,全方位延伸和扩展申贷企业综合信息获取的覆盖面,为银行提供了更全面、精准了解企业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可能性。数据库除了企业信贷信息外,还囊括由鞍山市发改委提供整理的源自20余个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非银行信息(如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煤气水电等缴费信息、企业欠税记录和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企业行政许可、获得的认证或资质、奖励记录等),这些信息对银行全面科学评价中小微企业提供了重要补充,为银行贷前调查节约了大量成本。

以精准滴灌为目的,扩大金融产品服务宣传覆盖面。

一方面,金融信用网设有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模块,各家金融机构在其中可按类别发布自家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对浏览网业的潜在企业客户开展针对性宣传和产品展示说明,从而扩大了特定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宣传范围和实际影响力。另一方面,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分类查询和了解感兴趣的产品细节,以便筛选出能够满足其个性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下一步对特定金融机构的选择提供参考。

以网上平台为载体,提高银企对接合作的效率水平。

通过网上融资对接平台, 企业可对意向银行定向发布标准化格式的融资需求信息,经系统推送到达银行端, 由银行进行初步筛查,并经企业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而后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线下对接审查,最终确定能否授信并反馈至平台。实质上,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就是将银企对接推向了线上,构建了一个庞大的金融超市,为各市场主体的投融资行为提供了更加直观、便捷、市场化的选择。作为开放性的对等主体,银行和企业均具备展示自身优势的机会,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和更小的约束范围内进行市场化竞争,最终实现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双向自主选择。长期来看,连续性的对接交易会形成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博弈场,为了从平台获得长期收益,双方有动机主动避免道德风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银企对接机制。

以指导服务为宗旨,保护中小微企业公平信贷权益。

金融信用网特设投诉管理模块,用于受理企业申贷过程中遭遇的银行不公正对待投诉,由人民银行对投拆事项展开调查并督促银行机构依规合理处理,同时及时为企业提供反馈,在最大限度内争取和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公平信贷权益。投诉管理功能客观上制约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可能性信贷歧视,指导和保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公正市场对待。此外,企业投诉的受理使人民银行同银企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为深入了解企业融资诉求、调研企业发展状况、透视经济运行问题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取得成效

截至2019年3月末,鞍山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已成功采集了涵盖全市31000余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企业的银行信贷信息34633条、非银行信息128576条;金融信用网已接受6688户企业和189家银行(含分支机构)注册,累计发布264款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 融资需求264项,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9.3 亿元,融资对接成功率达59.8%。2018年10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督导组来鞍山市督查,对此项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上报国务院。鞍山市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已成为鞍山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创新的一个品牌, 得到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总行的高度肯定,并拟在辽宁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广范围和效果有限。

在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的大力推动下,鞍山各银行机构都已在金融信息网上完成注册,并在展业过程中对平台的优势和特点进行持续的宣传和推广,使平台对接贷款规模和成功率较创建之初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受制于多种客观条件,目前平台的宣传、推广仅局限在鞍山一地,主体范围局限于银行系统,手段和方式也相对单一,因此辐射力和影响力相对不足,难以取得更大的示范效果。

融资对接延伸性不足。

从前期对接环节来看,目前企业申贷模式自主性较强, 没有形成统一的特征分类体系,且对实体经济支持和服务的现实真实性和未来持续性难以验证。此外,金融产品的展示模式偏于扁平化,仅根据银行录入信息直观显示产品名称,给产品分类选择造成难度。从对接过程和结果环节来看,目前企业的对接局限于单线程模式,对接以成功放贷和答复拒贷说明为终点,对于未成功对接的后续问题关注和服务相对不足。

提升对策

加强多方统筹协作,扩大服务平台影响力。

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须立足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切实将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作为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的重要抓手。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充分用好各类行政服务窗口、网站及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同时扩大信息采集和部门参与深度、加大开发投入和技术支持力度,探索将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纳入区域企业整体政务服务体系,使之成为城市金融服务的亮点和品牌。银行应充分发挥与企业客户的一线关系优势,对企业客户进行尽职宣传和应用指导。金融管理部门可借助政策宣传会、银企对接会等形式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平台应用推介。各方通过加强协调、统筹合力,使平台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和推广,持续提升企业对平台的认知力、认可度和应用率,不断扩大平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更大的融资便利和平等的信贷权益。

发挥平台延伸功能,多点助力银企务实对接。

针对融资对接各个阶段的问题和困难,实施精准应对、各个击破。对于企业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可在金融信用网站开辟专题板块,供政府部门上传和发布重点项目承办单位信息,为金融机构适当节约调查成本。对于金融产品选择问题, 可在银行金融产品维护环节进行系統分类,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侧重点提取金融产品的优势特征标签,以便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进行针对性选择。对于投诉及拒贷, 要深入了解对接失败的原因,必要时将问题移交给有关部门督办处理,尽可能从根源帮助企业寻求方案、破解困境。对于因企业风险而发生惧贷的情况,可进一步在平台中探索完善各种信用增进机制,如引入国内权威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作为银行融资参考,同时对企业可利用的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进行公示推介和适用说明,以促进银企双方的合作。此外,还可在网站特定板块对企业信用情况定期开展激励约束宣传,如公布失信名单对银行,切实推动银企间的可持续务实合作。

作者:宋慧中 李万超 苏婵媛

小微企业困局企业融资论文 篇3:

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探讨

摘 要: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为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基于大量调查数据和案例,力求摸清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探究新形势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重点剖析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机制;政策

文献标识码:A

小微企業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的五项政策措施。2018年6月29日,人民银行召开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政策重点,建立精准支持政策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正向激励和联结机制,加强监测考核评估,完善细化具体措施,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在此背景下,摸清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笔者对河南省8家金融机构、695家小微企业开展了调研,并结合河南省金融业大数据综合统计信息平台中144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的8.3万余笔贷款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结果显示,近年来小微企业总体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较为突/H。

一、河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截至2017年底,河南省共有45.9万户小微企业,创造增加值1.4万亿元,占全省GDP的31.6%;实现税收1199.3亿元,占全省税收的51.5%;吸纳就业人数954.6万人。可见,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方面贡献了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5月末,河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060.8亿元,是2012年同期的3.1倍。其中,单户授信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921.7亿元,是2012年同期的1.5倍。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分别较2017、2016年同期回落了0.1、0.5个百分点。尽管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总体上不断增加,利率也呈下降趋势,但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缺少明显改善,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收紧迹象

近年来河南省银行信贷投放集中于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信贷集中度不断提高。其中,河南省大中型企业贷款余额为1.6万亿元,占河南省企业贷款余额的六成以上,河南省贷款余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有81家,占河南省企业贷款余额的31.2%。由于大中型企业占用了大量的倍贷资源,小微企业融资未得到明显改善。2017年,河南省45.9万家小微企业贷款仅占河南省贷款的21.1%,2018年后,小微企业融资状况一定程度上还在进一步恶化。2018年5月末,河南省小微企业综合授信余额10751.8亿元,占全部企业综合授信的31.1%,较2017年底下降了2.1个百分点,其中表内贷款由于授信标准相对严格,紧缩迹象也更为明显。截至2018年5月末,河南省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为20.5%,较2017年末下降2.5个百分点;前5个月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为225.2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9.4%,也较2017年末下降16.7个百分点。除了银行贷款,小微企业通过股市、债市场融资难度更大。如新乡市3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截至2017年末仅有12家成功在“新三板”融资,其中6家融资额不足2000万元,最少的仅融资120万元。

(二)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分化,“真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尤大

一是从企业类型来看,小微企业贷款中仍有相当比重流人房地产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此次调查的695家小微企业中,包括了小微型房地产公司15家、小微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8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1家,上述34家企业仅占到样本比重的4.9%,而贷款余额合计77.9亿元,占到了被调查小微企业贷款合计的14.5%。尤其是18家小微型地方政府平台贷款合计60.1亿元,本质上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虽然仅占到样本比重的2.6%,贷款却占到被调查小微企业贷款的11.2%,户均贷款达到3.3亿元,而剩余的661家“真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仅为0.7亿元。二是从行业分布上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数量集中的行业贷款增长回落。截至2018年5月末,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为40.7%,较上年同期下降3.3个百分点;较年初减少3.3亿元,同比多减61.1亿元。三是从授信额度上看,授信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严重被压缩,2018年5月末单笔授信小于500万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21.7亿元,同比下降7%,仅占到各项贷款2.1%,较上年末回落0.5个百分点。

(三)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依然较高,财务费用增长过快

截至2018年5月末,河南省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高于同期大型、中型企业1.4、0.7个百分点。除贷款利息外,贷款企业一般还需支付担保费、抵押费、到期转贷资金费用、资产评估费等多种费用,如开封某饲料企业在中国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利率为6.7%,但为办理该笔贷款,企业还支付了保险费、评估费、抵押费、借新还旧资金占用费等,导致综合融资成本上升0.7个百分点至7.4%。被调查的695家小微企业2017年企业财务费用较上年增长34.8%,分别高于同期净利润、贷款增速13、10个百分点。

(四)授信审批长,满足不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需求

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审批仍采用与大中型企业相似的流程,主要包括客户准人、尽职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信贷作业、监督放款等多个环节。由于小微企业管理不健全,在准人环节、审查审批上往往需要比大中型企业更长的观察期,获得贷款至少需要1个月以上,很难满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特点。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

(一)从小微企业看,抵质押物不足、信息不透明、生命周期短等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溢价偏高

1.缺乏抵质押物。从河南省金融业大数据综合统计信息平台的逐笔贷款信息看,河南省144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中,抵押贷款仅占18%,且90.6%的抵押贷款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品。由于小微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土地、房屋、存单、股权等抵质押物明显不足,难以满足金融机构放款条件。如郑州某轻钢房屋工程公司,纯利润率在20-22%之间,属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但将现有固定资产全部用于抵押融资后尚有2000万元的资金缺口无法得到满足。部分小微企业为获得融资,选择用实际控制人自身的房产作为抵押,但融资规模非常有限,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2.信息不透明。小微企业多为家族式或个人式经营模式,企业仅对控制人负责,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外部监管,甚至存在财务造假、多套账目的情况。即使是已经在新三板上市,实力相对较强的企业,也难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如某生物公司是中原银行的授信客户,2014年12月在新三板上市,由于未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数据,已从2018年5月2日起连续停牌至今。由于无法掌握真实的财务数据,资金往来支付缺乏有效凭证,金融机构无法有效评估和防控风险,对资金流向也难以监控,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难度。

3.生命周期短。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显示,企业注册规模越小,存活率相应也越低,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下的企业5年内死亡率达到20-35.5%,注册资本在100萬以下的企业2年内死亡率即达到17.7%。由于小微型企业生命周期短,破产机率高,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只敢投放短期贷款。从河南省金融业大数据综合统计信息平台的逐笔贷款信息看,2018年前5个月,河南省144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中,一年期以下的占到了75.9%,续贷难是多数小微企业持续面临的问题。

(二)从金融机构看,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收益难以实现匹配,缺少支持小微的内生动力

1.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偏高。2018年5月末,河南省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4%,高于全部企业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如将关注类贷款考虑在内,河南省小微企业问题贷款(不良+关注)率高达10.3%,极大地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投放。一是当前经济下行期,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承压,风险偏恶上升,为避免不良贷款大规模暴露,对小微企业的惜贷倾向明显加大;二是金融机构计提拨备、核销不良都会直接侵蚀利润,为覆盖预期损失,金融机构只能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定价;三是金融机构在处置不良时,往往会对信贷员实施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导致业务人员对开展小微企业业务普遍持谨慎态度。

2.小微企业授信成本偏高。一是从金融机构投入来看,由于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金融机构在进行尽职调查,贷款审批时,收集信息、审查贷款的费用和人力成本要明显高于大型企业。调查显示,金融机构为解决信息不对称,一般要从多种外部渠道收集信息,例如从工商、税务、海关、公安等职能部门获取信息,以全面了解企业真实情况。由于我国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共享相对滞后,金融机构必要时需要通过第三方公司购买获取,如某国有银行河南省分行推出了基于小微企业纳税情况的信用贷款产品,每利用税务数据向小微企业做成1笔贷款业务,需向第三方公司——微众税银缴纳700元。这些付费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最终也会通过贷款定价转移到小微企业。二是从成本——收益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笔数多、平均金额少,与投放大企业贷款相比,规模效益不高,加上较高的不良率,在金融机构内部很难产生利益驱动。

3.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诸多限制。近年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内部闭环的交易场景和大数据信息,为平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中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结,取得了明显成效。传统金融机构也积极效仿,如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专利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根据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的中标情况,推出“政府采购贷”;以上市公司为核心,为其上下游小微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与河南省科技厅建立合作发放“科技贷”等,但体量上还十分有限。如河南某传媒集团是一家处于上升期的企业,下属5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计划3年内在香港上市,2017年分别中标河南移动18个地市的2年物料供应、河南联通2018年度全案业务、宇通客车2年度战略合作等,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但由于合作企业多为国有或大型企业,在合作中处于强势地位,不愿意配合对应收账款进行确权,导致目前该企业3000万资金缺口无法得到满足。又如郑州银行根据客户需求,正探索开展物业使用权质押贷款,但存在缺乏登记机关、没有明确的价值认定机构等问题。再如某银行河南省分行利用大数据信息开展的小微企业线上小额贷款业务,对河南省1442家小微企业授信,贷款余额刚刚突破1亿元。

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但由于政策定位不精准、过于强调债务融资、风险缓释机制缺少差异性,没能切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症结关键。

(一)小微企业政策体系定位不精准,导致存在激励偏差

当前所有的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都是基于工信委、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对企业的划型结果,划型主要依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中的一项或多项指标。如融资平台公司主要依据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划型,中型以上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从业人员大于100人、资产总额大于8000万的要求,部分资产总额很大融资平台由于人数较少而被划为小微型。

由于划型基础缺乏差异性,对企业吸纳就业、创新等因素未加考虑,财政奖补和监管部门激励政策又以全部小微企业为对象,导致存在激励偏差。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投向具有政府背景、抗风险能力强的融资平台公司,而对“好”小微支持不足。参与调查的695家小微企业中,18家小微型地方政府平台贷款合计60.1亿元,虽然仅占到样本比重的2.6%,贷款却占到被调查小微企业贷款的11.2%。特别是在年末等考核时点,部分金融机构甚至通过购买小微企业票据做大融资规模,而在考核时点过后卖出,使得考核效果大打折扣。

(二)金融政策过于强调债务融资,不符合小微企业发展规律

金融政策多是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债务融资支持,这类融资往往需要抵质押物。而初创型、技术型的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信息不透明的特点,土地、房屋、存单、股权等抵质押物明显不足,难以满足金融机构放款条件。国外对这类企业主要由创投、风投、政府引导基金等给予股权形式的支持,但当前我国股权市场融资功能较弱,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发挥不足,难以契合小微企业特点给予资金支持。

(三)风险缓释机制缺少差异性,成为制约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直接原因

以债务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又面临风险高、缓释难的问题。计提拔备、处置不良都会直接侵蚀金融机构利润,导致金融机构缺少支持这类企业的内生动力。据郑州银行反映,小微企业贷款整体属于高收入的业务,但由于高风险、高不良率而缺少业务开展动力。现有的政策体系缺少差异性,未针对小微企业高不良状况制定单独的核销、处置方案,政策奖补资金也不能用于直接冲抵不良贷款,小微企业风险溢价高,金融机构风险收益不匹配问题难以根本解决,制约了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

(四)社会服务体系严重滞后,金融机构缺乏业务开展基础

一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共享不足。近年来我国在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合作方面做出了一些实践探索,但与美国开展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模式相比,我国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合作进程还有一定的差距。据受访的金融机构反映,在判断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时,难以直接获取小微企业纳税、吸纳就业、排污、创新等数据信息。二是担保体系建设不完善。对于缺乏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担保也能够实现风险缓释效果。2018年5月末,河南省144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第三方保证担保贷款余额2247.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0.2%;组合担保贷款余额959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1.4%。由于政策对构建多层次担保体系的引导不足,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数量有限,民营机构担保能力低下,如信阳市16家融资担保机构2017年末担保平均放大倍数仅为2.4倍,难以对小微企业融资形成有力支撑。

四、政策建议

(一)增强政策针对性和差异性

一是细化政策支持对象。避免支持政策“一刀切”,从仅考虑小微企业规模、授信额度的政策,细化到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创新能力等,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更多更加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二是增强政篥针对性。针对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确权难、不良贷款处置难等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体系,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各个环节。

(二)完善小微企业风险缓释机制

一是设立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基金。省级政府牵头,各级政府配套设立风险缓释基金,省级政府设立管理部门,出台具体的风险缓释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金的风险缓释和撬动作用。二是健全小微企业担保机制。壮大政府背景的融资担保公司,规范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不断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三)提高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运用科技力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强对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进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成本,拓展服务覆盖面。二是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结合小微企业实际开展产品创新;提升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

(四)健全小微企业外部支持

一是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丰富和拓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加强对小微企业主征信信息的征集和披露,全面披露小微企业信用状况。二是完善对失信债务人的惩戒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逃废债企业和企业主的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约成本。三是加大公共信息共享力度。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排污、吸纳就业等信息的披露,为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综合评估小微企業状况提供数据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突破“瓶颈期”与“危险期”迎接成长关键期——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分析报告[J].中国发展观察,2013(9):28-32.

[2]王敏.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及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基于黑龙江和新疆两地调研的思考[J].征信,2018(2):1-6.

作者:任远星 袁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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