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复核双检制度

2023-07-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测量复核双检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施工测量复核双检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测量成果水平,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特制定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1.机构及人员设置

1.1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二级管理。 1.2项目经理部设测量站,设主管测量工程师1名,测量助理工程师1人和4名测量人员;负责本标段工程全面测量和管理工作。

1.3施工队配置设测量组,设测量主管1名,2~3名测量人员。在项目经理部测量站的领导小,负责承担工作任务的施工放样测量等基础工作。

1.4各级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页)。

2.测量站(组)的职能和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2.1项目部测量站的管理职能

测量站负责控制测量、放线定位测量和对工程进行复核、检查及其它抽查性测量工作。负责测量桩橛的交接;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给定的控制点,布置施工阶段的测量控制网;复核主要轴线点测设、细部施工放样等工程设计位置计算资料,并把计算成果报送监理站;负责实施竣工测量,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的测量记录;参与验工计价。

2.2队测量组的职能

根据测量站交接的桩橛,进行主要轴线点测设、细部施工放样工作;如实填写测量计算记录,并上报项目部。配合项目部测量站完成其它测量工作。

2.3测量主管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学习实施。熟悉领会标书文件,核对设计图纸及数据,绘制项目的有关样图及施工辅助图,填写项目测量原始资料,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 负责做好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主要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 负责做好施工放样工作,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报监理签认。

负责向施工单位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 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测量标志位置的正确。如因测量标志变位而造成损失,负主要责任。

制定测量仪器专人保管、定期保养等规章制度,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妥善保存测量资料。

指导测量人员正确使用测量仪器,严禁无关人员和不了解仪器性能人员动用仪器。

负责保护好测量仪器,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仪器的防腐、防晒、防雨、防尘,防震动、防盗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得使用缺损的仪器进行测量。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4队测量组测量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在测量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各自工区全面施工测量的技术工作。 编制施工测量工艺、作业指导书,制定测量方案。 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负责确保测量精度和测量数据精确可靠。负责对测量技术报告进行复核审查工作。负责对自己工区的测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测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参加项目部的生产调度会议。 2.5工程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具体的测量技术工作,对测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负责。

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测量技术及操作规程,确保测量数据精确可靠。紧密配合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与施工同步的测量放线方案。

做好测量记录,及时整理资料并编制技术报告。按规定对测量结果实施统计和分析。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汇报施工技术工作。

定期按规定等级对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查,确保测量准确无误。

须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主要部位做好放线、验线工作,并要在审查测量放线方案和指导检查测量放线工作等方面加强工作,避免返工。

验线工作要主动。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线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与有关测量施工事故的调查分析。 2.6测量技术工人岗位责任制

测量工要做到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对测量作业组长负责。 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严格执行测量技术及操作规程。

按照规定的测量精度进行施测,确保精度和测量数据准确。测量时仔细认真安设、调整仪器、读数准确,记录整洁,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施测后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平差工作。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的发放回收工作。

施测后及时对测量仪器进行保养工作。

定期按规定等级对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查,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熟悉所使用测量仪器的性能,管好测量仪器按时进行仪器自检。 施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协助施工工长做好测量方面的技术复核工作。 3.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3.1桩橛复测

(1)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2)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长隧道、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用各分段工程相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发现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

(3)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备用桩橛的相对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备用桩橛。 (4)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5)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6)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3.2测量资料复核

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3.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作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特长隧道及长隧道预先应作贯通测量设计。应先在地形图上选点,用几种网形作比较,并估算其贯通误差,经实地校核落实后,选用合理图形。

3.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3.5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队(组)应配合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总工。

4.测量成果交接

本工程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最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并要做好交接工作。

4.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

项目经理部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交接桩手续办理完毕,立即报请公司测量主管,进行全线复测,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4.2内部测量成果的交接

我部在完成控制测量后,向下一级(施工队)办理测量资料称交手续。我部备存一份内部测量成果资料,并和接方到现场复核数据资料和相应桩橛的实际情况。

4.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先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再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

4.4交接范围

本工程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成果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4.5交接要求

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收。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 控制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资料。最终控制效果的估计精度应高于设计要求。

交接桩手续应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内容准确、字迹清晰,文字简明。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制订的标准和标准式样,交接时必说明。

测量标志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 交接完成后形成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各执一份。 4.6资料保存

工程竣工后,按各行业“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必要时与接管单位协商具体内容。测量成果资料由测量部门负责移交并归档保存。

5.测量资料管理

5.1图纸审核和测量交底制度

A.所有工程总图及结构图均应项目部审核后签发给各测量作业组,正式施工图纸的签发必须完整。设计图纸变更应及时下发到测量作业组,变更通知单中要明确注明变更日期和变更内容,注明新的尺寸、标高、里程、坐标等,避免测量事故的发生。

B.工程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大型主体结构的精密定位施测方法由公司测量负责人确定后,由项目部测量主管向测量作业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对施测方法及所用仪器、工具、设备等向测量作业组进行交底,明确责任分工。测量主管工程师因事离岗,在离岗前除指定临时负责人外,还应向临时负责人作书面和实地交底。

5.2原始测量资料管理

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记注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

⑴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注,根据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不得事后凭回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回读”,以资核实。 ⑵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簿或国家测绘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测量手簿记录,并要填列页码,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

⑶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3业资料管理

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并按月交项目部资料室保管。

6.桩橛保护与复测制度

6.1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体现,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

6.2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

6.3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的活动。

6.4我部难以保管看护的测量标志,如布设于老百姓房顶的GPS平面控制点、水准基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房主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6.5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我部加密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我部测量负责人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和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的同意,经过妥善外理后方可进行。

6.6凡发现有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7为确保工程测量精度,避免造成重大工程事故。特别是地震地区、沉降地区或受扰动地区的三角点、水准点,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沉和位移。因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控制点进行复测。

7.总结和报告制度 7.1总结制度

我部测量站,完成重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的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对工程测量事故,应写出专题报告。

7.2报告制度

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⑵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至上级测量工作主管部门及质量管理部门。 8.测量人员管理

8.1测量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⑴测量站(组)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或相应学历,有丰富的相关工程施工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⑵测量工优先选用测量专业中专生或技校生,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动手操作仪器的能力,并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⑶测量人员应具有工作所要求的文化素质与身体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⑷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铁道部有关的工程测量规范,掌握与工程要求相适应的测量等级标准,在保证有效的测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程测量的精度。

⑸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意图,对所承担的测量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工程设计方或施工方反映,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⑹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本着对工程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尽量减少测量误差,提高测量精度。并对仪器进行自检、送检和保养。

⑺测量人员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精确度负责,测量原始记录和提供的资料应按规定上报项目部资料室存档;各种测量计算应有详细的说明,并按规定进行复核;所有的资料必须由所承担工程测量项目的主管工程师签字,并留底备查。

8.2测量人员的录用、管理

⑴我部的测量工作属于复杂技术工作,从事工程测量工作的人员由公司测量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择优选拔,通过必要的培训、考核聘用。

⑵工程测量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考核。并建立测量技术人员档案。

⑶工程测量工作的时限性强,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各测量技术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并提高工作效率。

8.3培训上岗和考核、登记制度

⑴项目部的所有测量人员必须先培训再上岗。测量工要坚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争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测量人员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和登记。 ⑵不合格的测量人员,必须调换工作岗位。

⑶为适应工程测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需要,以及施工现场的需要,组织不同形式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

9.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9.1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⑴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⑵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⑶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⑷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9.2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⑴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⑵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⑶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⑷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⑸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⑹必须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仪器出库、入库调迁项目,应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⑺对维护仪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因使用不当、保管不良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追究责任,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⑻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⑼测量仪器的申请购买及报废由项目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⑽ 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激光铅垂仪)应规定专人保管,专人专用,专人送检,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

9.3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⑴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⑵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⑶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10.安全规定 为了人身和仪器安全,除了按照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0.1在行车公路中设测站时,应安置醒目的防车标志。 10.2严禁双重作业。

10.3在测站上观测人员不能离开仪器,同时避免测站周围不安全因素(或其它施工的影响)给测量人员及仪器带来的安全隐患。

10.4精密光电测距仪、全站仪、电子水平仪、GPS等,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 11.奖惩制度 11.1奖励制度

发现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移交的中线、里程、坐标、高程有误,并经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认可,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报请建设单位给予嘉奖。

发现设计图纸(坐标、里程、高程、尺寸)有误,并经设计人员认可,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根据工程造价,报请设计单位给予嘉奖。

发现测量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并及时给予纠正的有关人员,按项目部的奖励办法执行。

11.2处罚制度

凡由于测量的原因造成测量结果与设计不符或精度超限,不论其是否造成损失均属测量事故。

凡发生测量事故后,除及时向测绘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外,在测绘项目部内还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凡隐瞒事故者加重处罚。 弄虚作假、伪造测量成果者,加重处罚。

由于测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办理。 12.作业依据规范

根据工程测量项目,测量人员必须按有关测量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地进行操作,确保工程测量质量。各施工单位应配备以下规范 :

12.1《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96) 1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12.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xx段项目经理部

xx

第2篇: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每项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作施工定位测量及复测工作以保证建筑物、线路、信号、管线、设备等位置和标高限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前桩点、资料交接;施工复测;控制测量;工序各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

2、测量工作应认真执行交接桩、测量资料、工作交接记录签认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测量记录填写要规范化;每项工作在开工前应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接桩工作,在交接桩过程中应对重点部位和处所的控制桩、基线桩、水准基点桩等应用仪器复核,满足精度,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桩手续,并作好交接桩记录格式采用指定记录用表。

3、各种测量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并作好日常保养,保证状态良好。

4、工程因故停建或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5、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6、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项目部办理交接桩手续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好现场施工调查和施工复测工作,并做好定位复测工作,复测无误后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位放线、施工测量。所有测量记录必须填写工作项目、日期、天气和操作者姓名,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并签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

7 施工复测及施工测量均应建立专用测量记录,记录表格采用指定表格。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旺苍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经理部

第3篇:施工测量检查复核制度

项目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1编制原则

为满足业主、公司及项目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 ,提高测量的管理水平,结合测量队的现有人员及仪器,对本测量队的图纸会审及数据复核、实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人员及仪器安排、文明施工等进行前期策划,确定管理模式,对各工区测量队提供指导,为后期项目部或公司对本标段测量队的考核提供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的相关文件。

1.2.2 设计相关图纸及本工程项目所采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1.2.3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测量的工作会议内容。

1.2.4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 1.2.5 项目部下发的关于测量的相关文件。

第二章 执行标准及规范

2.1施工测量的主要技术依据:

2.1.1《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TB 10101-2009 2.1.2《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TB 10601-2009 2.1.3《精密工程测量规范》 GB/T 15314-94 2.1.4《国家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7-2006

2.1.5《国家

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8-2009 2.1.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2.1.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2.1.8《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2.1.9《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测量控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20号)

第三章 项目概况

3.1 基本情况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京沈客专辽宁段TJ-11标位于辽宁省新民市附近,标段起讫里程为DK605+320.95~DK634+404.57,全长29.084km。工程主要项目由2座特大桥、1个站场、2段路基、1个箱梁预制梁场组成。其中,本标段施工绕阳河特大桥78号墩至沈方台,共502个承台和墩身,长16.265km,柳河特大桥京方台至沈方台,共312个承台和墩身,长10.079km。两段路基共计2.739km,一段位于绕阳河特大桥与柳河特大桥之间(621.9m),一段位于新民北站站场处(2106.9m),共划分沉降监测断面69个。路基处还包含5个框架涵,2个旅客通道。箱梁架设共659榀,还有16+24+16m三跨刚构连续梁1处, 32+48+32m三跨连续箱梁1处, 44.5m简支拱1处。

第四章 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4.1机构设置

4.1.1项目部成立精测队,服从公司和项目部统一管理,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各项施工测量工作,应达到能独立胜任本项目结构物施工测量水平,精测队人员配备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定员定编方案进行配置。测量组织管理图如下图:

4.1.2精测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由公司和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和指导。精测队对每个测量工序应制定工序测量复核办法,并遵照执行。队长每月对公司进行测量完成情况汇报,有测量质量问题的,配合公司进行问题源分析,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的,需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人给予指导。

4.2岗位职责

4.2.1精测队长岗位职责

4.2.1.1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安排本项目日常具体的测量工作及测量相关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质量体系的相关程序文件。

4.2.1.2精测队长合理安排项目部精测队所有的人员及仪

器,及时传达业主及项目部相关会议要求,落实精测队每个工区测量负责人的职责,保持与业主、评估单位、监理以及项目部良好的沟通。

4.2.1.3负责本队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及送检工作,及工程完工后仪器设备的转运。

4.2.1.4负责建立健全本队测量设备及小型器材台帐,及时记录设备修理、校验情况和性能状态。

4.2.1.5负责本队的测量安全质量工作。 4.2.1.6负责制定测量工序复核办法。 4.2.1.7完成项目部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4.2.2精测队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4.2.2.1精测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各个工区所有的图纸会审及计算数据复核,编写相关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专项测量方案等。

4.2.2.2计算数据经精测队复核无误后,精测队技术负责人负责把计算数据与相关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专项测量方案一起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核,审核无误后精测队技术负责人报请精测队长后下发各工区实施。

4.2.3各工区测量员岗位职责

4.2.3.1一工区测量组长牛建刚负责一工区范围内所有测量内、外业工作,杨斌、郑阵负责桩基放样、护筒检查及刚构连续梁放样工作,刘冬冬、李晗负责承台开挖、承台角点放样、承台模板检查工作,于鹏、范行敏负责墩身角点放样、墩身模板检查及垫石放样工作。

4.2.3.2二工区测量组长于小航负责二工区范围内测量内、

外业及箱梁架设放样工作,梅勇、王辉负责梁场前期大临建设放样及箱梁预制模板检查工作。

4.2.3.3三工区测量组长陈硕负责三工区范围内测量内、外业工作,张贵平、胡建桥负责桩基放样、护筒检查、承台开挖、承台角点放样及承台模板检查工作,曾海、刘奎负责墩身角点放样、墩身模板检查及垫石放样工作,陈硕、陈浔负责连续梁、简支拱、伸缩梁、区间路基及框架涵放样工作。

4.2.3.4四工区测量组长张萌负责四工区范围内所有测量内、外业工作,刘丙言、张锋、童晨浩负责新民北站路基及框架涵放样工作。

4.2.3.5孙阳坤、周乐平、张伟负责本标段内所有资料处理工作。

第五章 测量复核管理制度

5.1施工测量放样数据必须实行和坚持三级复核制度,即各工区测量组长的复核制度,项目部精测队复核制度,公司复核制度。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放样计算资料和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提交公司,由公司组织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5.1.1 桩基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

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2 承台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3 墩身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4 墩身模板检查及墩身竣工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5 箱梁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6 桥梁附属工程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7 涵洞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8 路基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9 路基附属工程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10 站场工程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1.11 轨道工程放样数据由工区测量组长复核后,上报精测队复核,责任人为:精测队长。

5.2 施工测量放样原始记录数据必须实行和坚持二级复核制度,首先实行现场测量人员对外业原始记录进行自检和互查制度,各工区测量组长对外业原始记录复核制度。

5.2.1 所有现场放样点位及放样原始记录由工区测量组长

组织人员进行复核,责任人为:工区测量组长。

5.2.2 精测队长组织人员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复核测量,或各工区测量组长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上报项目部精测队进行复核。上报责任人为:各工区测量组长。

第六章 控制网复核制度

6.1 控制网首次复测与加密由公司负责组织。测量施工放样、沉降观测、竣工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核等测量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开工前,制定贯通测量和控制网复核测量计划。复测完成后整理测量成果书,测量成果书经公司测量主管部门审批后,形成有效文件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6.2 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6.3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做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6.4 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做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涂改、撕毁;必须使用专业记录簿逐项记录测量数据,如有误可用横线划去另起行记录,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作人签字。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并附有相应附图。

6.5 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用GPS RTK进行放样时,必须在测前、测后进行就近控制点复核检查,测前、测后都检查合格后,放样点才能作为施工依据。

6.6 进行临时转点时,在转点上置仪时必须有第三个检核条件,且检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测。

6.7 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施工测量方法。在使用全站仪等测量仪器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6.8 重要结构物的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并报请精测队审核、签认后执行。

6.9 坚持贯彻“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上一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时,不得继续施工”的原则。 6.10 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转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后,才能利用,已知点(平面桩、高程桩)的检核点数及检核精度应符合相关测量规范、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

6.11 仪器对中整平,在一个测站的测量中间至少应检查一次棱镜及仪器的对中和整平,以保证棱镜及仪器的对中整平正确,防止对点错误的发生。

6.12 测量放样必须按正式的设计图纸、文件、修改通知进行。

6.13 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测绘、收集、整编竣工资料。 6.14 精测队独立进行加密的控制点,须报监理站测控中心签字方能使用。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内容如与集团公司、铁路总公司、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施工测量管理制度封面

成昆线广通至昆明段扩能改造工程 (DK1013+300~DK1023+990)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昆铁路工程指挥部

第三项目部

2007年11月16日

第5篇:机场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昆明新机场施工测量A1标段过程施工,为能及时、快速、准确地为各施工段施工提供现场控制线(包括标高线、控制轴线),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制定本制度。

2、 施工测量内容包括:

(1)外业:控制点引测(导线测量)、场地平整、建筑物定位、基础定位、施工过程测量、监控测量、过程沉降观测与部分构件变形观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1、 测量组由项目总工办直属领导,配合施工生产部门,测量组长分管工程测量工作。

2、 项目部设立测量组,测量组长、测量主管、测量员、班组配合测量员。

第三章 测量员的素质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吃苦的精神、愿意从事测量技术工作。

2、技术精湛,作风优良、能解决昆明新机场测量业务中的技术难题,独立完成每一次测量任务。

3、积极配合包括:施工员和劳务班组。有问题不得推脱,理智思考解决,不做纸上谈兵,实地勘查仪器操作

4、在测量领域要有创新。

5、身体必须健康,无隐患病症。

第四章 测量管理人员职责

1、测量组的职责:

(1)、与业主测量部门沟通、与各专业分包联系、与其他标段策略机构取得联系、参加业主主持的全体测量会议。

(2)、实施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坐标、水准点引测,取得业主给定的关于昆明市测绘资质单位下发的文件,且业主签章。

(3)、过程测量积极配合,资料及时整理归编。

(4)、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管理,维护、修理、清洁工作。

第五章 工程测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1、 做好放线准备工作。

(1)工序的间断性,决定测量的间断性,测量人员不得离开施工期 (2)各仪器在施工测量放线的前一天,查看:仪器的稳定性、电池的全满状态、对讲机的电满状态、棱镜无损坏、脚架的牢固、对中杆的偏差。

(3)施工部门必须前一天通知测量组第二天的防线内容,测量员及时去了解现场的施工情况,即使施工员没有通知,也要手到擒来。

2、 工程定位测量。

(1)测量放线分两种:从控制点坐标、水准点直接引出进行坐标放线;从内控点向上穿过放线洞进行投射,班组测量员协助。

(2)测量放线同时,测量员应做好记录,完毕后及时编制正式测量成果,交总工复核,确认无误后测量员向监理单位的测量组提出复核,双方甚至业主加入3方复核。

(3)测量报验、测量记录表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填写。记录表格应留足存档要求的数量,其中至少一份为碳素笔填写。

3、 施工过程测量放线。

(1)施工过程测量放线包括土方测量、基础(基坑、桩位等)测量放线、抄平,结构工程各楼层轴线投测、标高引侧、垂准测量以及各工序施工过程中测量。

(2)各工序施工过程测量一般有:模板支设、架子搭设、构件安装、预埋件布置、楼地面标高、门窗安装、吊顶标高、轻质隔墙安装、幕墙骨架安装以及各种管道安装等测量。

(3)项目测量员应按交底要求随时配合施工测量,前提是在合理的技术条件下。

(4)各施工过程测量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进行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应执行局《技术复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当建设单位(或监理)由要求时,应邀请其共同参与技术复核。

4、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1、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1)昆明新机场是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的项目。 (2)因昆明新机场处于地震带、而且有1800个隔震垫。 (3)中心区以及西指廊属于回填区域

(4)A1在A

2、A3两合同段中间,设有伸缩沉降缝。

2、昆明地震院有资质测绘单位进行了观测,应公司要求我单位建立自己的观测记录。

3、项目应将沉降观测方案提交公司测量员,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

4、沉降观测应固定人员进行。当观测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有观测交接记录。

5、测量员观测后,应整理观测记录成果。

第六章 测量仪器的管理和使用

1、 测量员提供测量仪器的价位信息给公司技术部门。

2、 在用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员负责使用保管,测量员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其失准,同时做好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清洁处理,存放地点应防潮、防腐蚀、防损坏。

3、除全站仪外,水准仪与50米钢尺的外借需要经过测量组同意,并签写外界记录。如有损坏由借仪器人(留名人)赔偿。

第七章 工作责任

1、测量员由于测量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测量员、技术负责人等的责任。

2、由于测量设备精度等失误造成测量质量事故,应追究公司测量班和项目测量员的责任。

3、无测量员资格证的测量人员进行测量,发生质量事故时,应首先追究人员任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第6篇:施工测量的总则、任务、测量资料编制、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及奖惩制度

施工测量的总则、任务、测量资料编制、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及奖惩制度.txt如果你同时爱几个人,说明你年轻;如果你只爱一个人,那么,你已经老了;如果你谁也不爱,你已获得重生。积极的人一定有一个坚持的习惯。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无论是工程设计还是工程施工,其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施工进度也随之加快。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测量质量,特制定本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测量成果是各项工程设计、施工的依据或工程质量的反映,为了保证工程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具有周到的服务,并建立各种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测量规范和工程要求的相应等级进行测量,合理组织测量人员,配备精良的仪器设备,执行有效的检测程序,在满足测量精度的基础上积极为工程服务。

第二章工程测量的基本任务

一、 程测量的基本任务为:

a) 桥梁和道路工程三角控制网的布设和复测。

b) 桥梁和公路导线网的布设和复测。

c) 地形测量。

d) 桥梁、公路工程和涵洞工程等施工测量。

e) 施工测量监督。

二、 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有:

a) 地形、地貌、河流纵横断面测量。

b) 施工期间的水文测量(含河床测量)。

c) 确定结构物坐标位置、高程的控制测量。

d) 结构物(含施工结构)的放样。

e) 结构物成品、半成品的竣工测绘。

f)有结构物或设备安装后的沉降、位移等变形观测和形变测量。

g)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测量和测量监督。

第三章测量人员的职责

一、测量人员应具有工作所要求的文化素质与身体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二、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规范,掌握与工程要求相适应的测量等级标准,在保证有效的测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程测量的精度。

三、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意图,对所承担的测量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工程设计方或施工方反映,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四、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本着对工程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尽量减少测量误差,提高测量精度。并对仪器进行自检、送检和保养。

五、 测量人员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精确度负责,测量原始记录和提供的资料应按规定上报项目部;各种测量计算应有详细的说明,并按规定进行复核;所有的资料必须由所承担工程测量项目的主管工程师签字,并留底备查。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主任测量工程师

各工区负责人

一工区技术主管二工区技术主管三工区技术主管

主任测量工程师责任制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全面测量工作。负责、主持重大工程测量方案的研讨工作;负责人员、仪器设备组织与调配工作;负责协调各测量队、测量组工作。 二及时、准确掌握工地测量进度、安全质量情况,科学地安排施测程序,合理地组织测量工作。

三、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素质。同时,加强施工纪律教育,教育职工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搞好相互间的协作、促进工作。

四、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对于出现质量事故,应负责主持,并组织公司领导、技术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有权对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罚款、调整工作岗位。

各工区负责人

一、负责本项目部的全面施工测量工作,对主任测量工程师负责。

二、负责本项目部各作业组工作的协调。

三、主持各工区的安全会议,制订公布各工区的各项安全规定,对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主持编制本项目的测量方案,并做好本项目部的测量技术交底。

五、主持本项目的生产调度会议。参加项目经理部的生产调度会。

六、负责本项目的测量质量监督、检查。

七、参与测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本项目的贯标、双文明建设工作。

测绘项目各工区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

一、在测绘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各自工区全面施工测量的技术工作。

二、编制施工测量工艺、作业指导书,制定测量方案。

三、制定统计、技术编制计划及测量资料格式。

四、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五、负责确保测量精度和测量数据精确可靠。

六、负责对测量技术报告进行复核审查工作。

七、负责按程序文件进行测量技术交底、资料管理及资料审核。

八、负责对自己工区的测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制定测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十、负责各自工区的贯标工作。

十一、参加项目部的生产调度会议。

工程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具体的测量技术工作,对测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负责。

二、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测量技术及操作规程,确保测量数据精确可靠。

三、做好测量记录,及时整理资料并编制技术报告。

四、按规定对测量结果实施统计和分析。

五、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六、及时向技术主管汇报施工技术工作。

七、定期按规定等级对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查,确保测量准确无误。

八、参与有关测量施工事故的调查分析。

测量技术工人岗位责任制

一、测量工要做到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对测量作业组长负责。

二、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严格执行测量技术及操作规程。

三、按照规定的测量精度进行施测,确保精度和测量数据准确。

四、施测后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平差工作。

五、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的发放回收工作。

六、定期按规定等级对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复查,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七、施测后及时对测量仪器进行保养工作。

八、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自检自校。

九、施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章工作制度

一、 图纸审核制度

1、 所有工程总图及结构图均应项目部审核后签发给各测绘作业队

2、 正式施工图纸的签发必须完整。

3、 设计图纸变更应及时下发到测量作业组,变更通知单中要明确注明变更日期和变更内容,注明新的尺寸、标高、里程、坐标等,避免测量事故的发生。

二、交底制度

1、工程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大型主体结构的精密定位施测方法由测绘负责人确定后,由测绘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向测量作业组进行技术交底。

2、各测绘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对施测方法及所用仪器、工具、设备等向测量作业组进行交底,并明确责任分工。

3、各测量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因事离岗,在离岗前除指定临时负责人外,还应向临时负责人作书面和实地交底。

三、复核制度

1、所有工程测量及计算资料,必须经过测绘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复核签认无误后才准使用。

2、所有控制测量、放样定位及竣工测量复核除重复原方法外,还需采用不同的测量方法进行复核。

3、出具的所有测量资料经过复核后,由测绘项目部主管工程师核准签发。

四、交接和保护制度形

1、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移交的控制网点(平面、高程)需现场交接,办好交接手续,签字后,各测绘作业组才能使用。

2、所有测量用三角点、水准点等除必须按规定办法设置外,还应加设保护措施。

3、测量桩、志未经测绘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或拨除。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4、引用其他单位设置的三角点、水准点应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除资料外还应对三角点、水准点实地交接,必要时还应进行同等精度的复测。

五、复测制度

特别是地震地区、沉降地区或受扰动地区的三角点、水准点,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沉和位移,为确保工程测量精度,避免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应随时与项目部联系,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复测。各测绘作业组自己布置的临时控制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复测。

第六章仪器、工具的保养和使用

一、各测绘作业组应派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确保仪器运转正常,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二、仪器、工具的存放地点应有防尘、防潮、防晒、防震、防冻、防高温的措施,以保持干燥通风、整洁、安全。精密仪器箱内应装有有效的干燥剂(变色硅胶),并定期自检自校。 使用测量仪器的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仪器性能和懂得测量规则的专职测量人员,非专职人员不得使用。仪器在使用中应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日晒雨淋。

三、测量仪器应按规定定期检校,鉴定证书应上报项目部。若发生故障,不得自行拆卸,应立即送检,送检修单位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七章安全制度

一、为了人身和仪器安全,除了按照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二、在行车公路中设测站时,应安置醒目的防车标志。

三、严禁双重作业。

四、在测站上观测人员不能离开仪器,同时避免测站周围不安全因素(或其它施工的影响)给测量人员及仪器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精密光电测距仪、全站仪、电子水平仪、GPS等,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章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发现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移交的中线、里程、坐标、高程有误,并经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认可,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报请建设单位给予嘉奖。

2、 发现设计图纸(坐标、里程、高程、尺寸)有误,并经设计人员认可,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根据工程造价,报请设计单位给予嘉奖。

3、 发现测量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并及时给予纠正的有关人员,按项目部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处罚制度

1、 凡由于测量的原因造成测量结果与设计不符或精度超限,不论其是否造成损失均属测量事故。

2、 凡发生测量事故后,除及时向测绘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外,在测绘项目部内还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凡隐瞒事故者加重处罚。

3、 弄虚作假、伪造测量成果者,加重处罚。

4、 由于测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办理。

第九章作业依据规范

根据工程测量项目,测量人员必须按有关《测量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地进行操作,确保工程测量质量。各施工单位应配备以下规范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 TJ 041- 89)

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 TJ 033- 95)

3、《国家

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 91)

4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93)

注意:所有“规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因此希望测量人员要随时注意使用新“规范”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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