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级吸毒人员管控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村级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范县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为净化我县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工作,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禁毒部门的工作要求,范县公安局自2015年1月XX日起实行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禁毒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戒毒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挥派出所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在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对吸毒人员,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各类管控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禁吸戒毒工作效果,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努力减少毒品对的社会危害。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各种戒毒资源,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实现各项戒毒措施的无缝衔接,把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社区和各类戒毒、康复场所,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充分依托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深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动吸毒人员特别是毒情严重地区吸毒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

三、工作措施

1、各派出所要在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查处收治行动,实行“四个一律”,即对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吸毒成瘾人员一律责令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严重一律强制隔离戒毒,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责令社区康复,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重点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于发现的有吸毒行为人员,要严格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对于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吸毒人员,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强制隔离戒毒资源,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数要力争达到本地现有吸毒人员数的10%。对被责令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禁毒大队负责强制戒毒费用。

2、 各派出所要充分依托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切实加大对社会面,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努力实现社会面无失控吸毒人员目标。

(1)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密切关注本辖区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于社会面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的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加强管理,每两个月要检测一次。严防脱管失控;对于执行期间下落不明的吸毒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尽快查清下落,重新纳入管控。

(2)是切实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县禁毒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充分依托

“大情报”平台的吸毒人员活动信息预警功能,切实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吸毒活动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对于预警发现的有吸毒行为人员,要见面检测。

四、信息报送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派出所对于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送给禁毒大队。

第2篇:**镇2019年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印发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明确每类吸毒人员的管控单位及职责,规范每类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吸毒人员因脱失漏管造成的社会危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完善我镇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降低毒品社会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完善我镇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为目标,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综合干预”的工作原则,通过禁毒、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人社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禁毒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以及禁毒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吸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形成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整体合力,创新服务管理,

增强管控能力,切实杜绝“失控漏管”现象,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禁毒工作。

1、出所必接:公安机关和禁毒办要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运作流程,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实现吸毒人员入所、在所、转所、出所等环节的规范化。禁毒办负责与作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无缝对接,按照管辖权限到上述机关接回戒毒出所人员。同时,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员会成员、禁毒社工、网格员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依据分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分级评估意见,审批确定风险类别进行管控。

2、一人一档: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档案,精准管控,并由管控地禁毒办按上级禁毒部门管理有关标准建档保存。

4、定期尿检:由社区民警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吸毒人员进行尿检,严格落实尿检频率(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及时发现复吸人员,评估风险类别。

5、帮教谈话:禁毒办要对社会面吸毒人员逐一组建一个由镇干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禁毒社工、家属组成的“

五帮一”帮扶小组,结合各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

高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进行查处;其他状态的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带领“五帮一”帮扶小组密切掌握其行踪动向,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帮教谈话,进行一次尿检,发现其具备收押收戒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收押收戒,继续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打击。

中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带领“五帮一”帮扶小组开展走访调查、见面谈话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吸毒抽检。

低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做好动态信息跟踪,了解其活动情况,关注其现实表现。

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帮教谈话,对象不限于吸毒人员本身,对其家属、周边群众、救治医疗机构等了解的情况均列入范围。

6、信息采集: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维护”的原则,建立吸毒人员信息实时采集、动态维护、质量倒查机制。由禁毒办带领帮扶小组共同开展,社区民警负责维护。信息采集必须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算数,必须查清真实身份,必须如实采集现状信息,必须高质量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达到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吸毒人员现状情况真实,管控吸毒人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实;登记上网入库的吸毒人数与公安机关实际掌握的吸毒人数一致,每名吸毒人员在数据库中的信息要与公安机关实际管控工作的现状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务必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尽快作出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调动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推进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列入部门职责,明确主管机构,确定负责人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分工,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结合点,研究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分解细化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部署,群策群力,常抓常议。

(三)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禁毒办、综治办组织召开,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人社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各单位指定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四)严格考核,强化保障。各单位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纳入禁毒工作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应当列管而未列管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吸毒人员严重肇事肇祸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管控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作为禁毒重点整治范围的参考依据。

第3篇:猪场乡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禁毒委通„2011‟2号)的要求,结合我乡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作用,切实加大吸毒人员排查、查处力度;依法落实村(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村、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康复、村(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重点推进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戒毒资源,提高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充分依托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提高动态管理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派出所的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禁吸戒毒效果,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少毒品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2011年12月10日前,我乡各村(社区)全面建立健全戒毒(康复)办公室。

(二)落实村(社区)戒毒(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等戒毒措施,大幅提高吸毒人员村、社区戒毒执行率、戒毒场所床位利用率。

(三)落实吸毒人员积分预警工作措施,大幅提升我镇吸毒人员预警信息处臵率。

(四)落实参加戒毒康复场所康复村(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吸毒人员信息交换和采集机制,保证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中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

三、具体措施

(一)积极推进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严格按照《禁毒法》的规定,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卫生院、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法定职责,配合做好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二是成立专门机构。2011年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均要建立戒毒(康复)办公室,实现全覆盖。办公室主任由支部书记担任,成员是村主任和综治专干。三是明确职责任务。卫生院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社会事务办要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司法所要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臵帮教工作,并向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审批和定期检测工作,对违反戒毒规定和戒毒协议的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四是落实工作措施。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与每一名戒毒(康复)人员签订戒毒协议。对违反戒毒协议的要于三日内报告镇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和派出所。五是建立规章制度。建立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戒毒人员定期检测、执行地点变更制度、戒毒人员定期报告、信息交换等制度。

(二)加大吸毒人员查处力度。派出所要充分依托“大情报”平台吸毒人员活动住处预警功能,切实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吸毒活动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加大查处力度。要按照《涉毒人员积分预警处臵规范》,对红、橙、黄、蓝色四级预警信息分别采取抓捕、经营、管控和关注等处臵措施,规范处臵行为。

(三)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各村(社区)要严格依法落实吸毒人员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对吸毒成瘾人员符合戒毒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接受村(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依法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要依法责令符合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进行村(社区)康复。对于被责令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各村(社区)要逐一与其签订戒毒或康复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进行管理。派出所要依法做好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工作;卫生院、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强化吸毒人员信息维护,确保吸毒人员信息真实反映动态管控状态。要严格按照《禁毒法》、《吸毒人员登记办法》、《吸毒人员住处维护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维护更新吸毒人员信息。

1、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吸毒人员住处维护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吸毒人员查获信息及时登录至“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2、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应当主动将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报到、治疗、执行地址变化等信息及时送公安派出所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3、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大情报”平台对吸毒人员活动信息预警信息的处臵要求,对要求核查的吸毒人员进行核查或尿检,将对吸毒人员的查获、处臵情况填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和“大情报”平台:

(1)符合村(社区)戒毒的,应当责令村(社区)戒毒;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并将查获情况、处臵情况、尿检情况等相关住处及时登录至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在查获情况的“查获来源”项中选择“比对预警”,同时将相应信息按“预警指令”要求在“大情报”平台填报反馈。

(2)对于正在进行村(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无证据证明其吸食、注射毒品或严重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派出所应当将尿检等信息登录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的 “社区戒毒”或“ 社区康复”项下的“定期检测”栏中,同时将相应信息按“预警指令”要求在“大情报”平台填报反馈。

(3)对于其他吸毒人员,应当将尿检等相应信息按“预警指令”要求在“大情报”平台填报反馈。

4、司法所、卫生院要定期将参加戒毒康复场所康复、村(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信息报送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应按照《吸毒人员住处维护暂行规定》的要求,在收到吸毒人员信息后三日内核实并维护到数据库。

四、关于村(社区)戒毒(康复)适用对象

(一)村(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1、对吸毒成瘾人员,派出所可以责令其接受村(社区)戒毒。

2、对于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吸毒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其接受村(社区)戒毒: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患有严重疾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因患有严重疾病及危及生命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家庭有婴幼儿、老年人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不宜强制隔离戒毒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3、吸毒成瘾人员,被判处管制、缓刑的,在管制执行或缓刑考验期间,可以责令村(社区)戒毒。

(二)村(社区)康复适用对象

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派出所可以责令其接受村(社区)康复: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或假释(实际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判处拘役刑满释放的。

(三)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1、村(社区)戒毒和村(社区)康复人员在接到《责令村(社区)戒毒决定书》或《责令村(社区)康复决定书》后未在15日内到执行地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报到的;

2、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经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两次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

3、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的;

4、擅自离开村(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

二、关于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的

(一)作出决定

对吸毒成瘾人员(包括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查获的)拟予以村(社区)戒毒的,将相关材料一并报区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开具《责村(社区)戒毒决定书》,起始时间按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按执行结束)之日填写,村(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二)文书送达

公安机关对责令村(社区)戒毒或村(社区)康复的,应当制作《责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决定书》和《责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通知书》,并在作出决定后的24小时内送达吸毒人员本人、执行地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执行地派出所和村(社区)戒毒人员家属。

对于决定地与执行地不一致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可先期采取传真等方式通知执行地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再将决定书的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并在回执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三)人员接收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在接到公安机关《责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执行地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报到。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后,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应当向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宣告其权利义务,与其签订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并加盖公章,落实村(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在执行后48小时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和执行地派出所通报执行情况,由执行地派出所24小时内将村(社区)戒毒(康复)执行信息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四)戒毒(康复)措施

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村(社区)戒毒(康复)对象进行登记,通过检测、谈话、戒毒知识辅导、法律援助、就学就业援助、告诫、戒毒(康复)情况定期评估等方式和途径,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

1、门诊治疗。对滥用海洛因成瘾人员,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要动员、监督其参加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期间,无正当理由连续脱失7天以上,由治疗门诊通报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由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给予书面告诫一次。

2、检测要求。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要按规定接受检测。

对接受村(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第一年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二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 次,第三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

对接受村(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 次,第二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三年每6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

3、谈话(家访)要求。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每月找村(社区)戒毒人员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每2个月找村(社区)康复人员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

4、情况报告。村(社区)戒毒人员至少每月向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报告戒毒情况1次;村(社区)康复人员至少每2个月向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1次。

(五)请假外出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村(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如需暂时离开村(社区)戒毒(康复)地点3日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书面报告,填写《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在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同意,发出《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后,方能外出,并必须按时返回销假。请假外出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0日。

(六)戒毒中止

村(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村(社区)戒毒、严重违反村(社区)戒毒协议或在村(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中止村(社区)戒毒程序。

村(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村(社区)戒毒终止。村(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村(社区)戒毒终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释放后继续接受村(社区)戒毒。

(七)地点变更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村(社区)(康复)戒毒执行地的,村(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应当将有关材料转送至变更后的村(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村(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村(社区)戒毒执行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前往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村(社区)戒毒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

变更后的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应当按规定,与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新的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继续执行村(社区)戒毒(康复),村(社区)戒毒(康复)期限连续计算。

(八)期满解除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康复)期满,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经执行地区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予以解除。村(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解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通知书》,并将解除信息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同时通知村(社区)戒毒(康复)本人、作出村(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通知书复印件交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存档备查。

六、关于建立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的要求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有条件的要建立电子档案。内容包括:

1、责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决定书;

2、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

3、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4、村(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5、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6、定期见面/谈话、家访记录;

7、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

8、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记录;

9、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

10、请假审批表;

11、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地点审批表;

12、季度、现实表现评价;

13、解除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通知书。

七、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戒毒(康复)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落实辖区内戒毒(康复)措施。

2、制定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抗毒能力。

3、协调有关部门,为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援助。

4、与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并督促其履行协议。责成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吸毒检测。动员和监督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等戒毒治疗。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信息。

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比例配备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6、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请假离开戒毒地点及时上报镇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需要变更戒毒地点的,及时上报镇戒毒(康复)办公室。

7、对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严重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或者在村(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接受村(社区)戒毒(康复)满三年的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解除意见,报村(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八、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职责

1、准确掌握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制定个性化、分阶段的帮教和戒毒计划,并督促其履行《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2、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3、督促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协助公安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检测。

4、经常性地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抗毒能力。

5、发现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反《村(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及时批评教育并报告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6、完成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是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规定动作,也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岁末年初全镇社会平稳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建立戒毒(康复)点台账,明确办公地点、人员、联系方式等,并报镇戒毒(康复)办公室备案。

(二)密切协作配合。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涉及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宣传办、民政办等多个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

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检测:具体由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前书面通知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何时到派出所接受尿检,派出所民警应对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液检测并及时将尿检结果录入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及时将尿检情况作记录并将法律文书复印存档,同时并相关资料上报镇戒毒(康复)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将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评范围。我镇将推动此项工作纳入本镇“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村(社区)戒毒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社会热点的,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第4篇:关于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情况总结

***镇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

工作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和《****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我镇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最大限度地提高对我镇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

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我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深入到各村(居)走访,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出租屋、饭店和车站等场所,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进行严格的排查登记,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认真排查摸底,我镇今年尚未发现新增吸毒人员。

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上报派出所并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同时,派出所也认真开展了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二、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

一是依法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发现的吸毒人员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二是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对于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我镇要求各村(居)委会按照《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逐一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进行管理。派出所也依法做好对社区戒毒和社区

1 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工作,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协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妥善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在生活、医疗、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切实提高戒毒和管控效果。

三是切实提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维持率。在工作中,我镇切实提高社区在治人员的维持率,努力减少脱管失控;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服药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及时将服药人员的登记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切实做好服药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提高动态管控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社会面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各项戒毒措施的人员的管理,严防脱管失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通过网上临时布控、异地协查、组织查找等办法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对于强制隔离戒毒期满的出所人员,戒毒场所及时通报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建立无缝衔接制度,依法做好后续管理;对于有吸毒经历、尚未发现复吸毒品已经满三年的人员,依法不再纳入动态管控。

二是保持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不放松。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吸毒活动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提高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水平。

总之,通过此次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我镇切实做好了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这对于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意义重大。下来,我镇将继续创新机制,明确职责,服务到位,全力构建富庶美丽和谐幸福****。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第5篇:近期吸毒人员管控和娱乐场所涉毒

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2011年6月8日省禁毒办主任陈少波同志在全省禁毒重点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建党90周年、深圳大运安保工作,拟定近期吸毒人员管控和娱乐场所涉毒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为确保深圳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切实形成严密的“环深禁毒安保圈”,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工作。

(一) 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收戒力度

近日,我支队口头请示省厅禁毒局是否将新增药物维持治疗吸毒人员人数纳入2011年收戒指标一并计算,省厅答复新增药物维持治疗吸毒人员人数不纳入2011年收戒指标计算。因此,在6月份开始,在印发各分局、县级市局的全市禁毒工作月报中,暂不将新增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数量纳入今年收戒指标任务一并统计。大队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职能,密切掌握、跟进全市及各区分局、县级市局每月强制隔离收戒工作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单位督促其加大强制隔离收戒力度。

(二) 严密管控吸毒人员

大队认真做好以下严密管控吸毒人员措施的指导协调工 1

作: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派出所应与街道、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最大限度管控社会面吸毒人员,充分发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的作用,切实把辖区内的吸毒人员管控当地,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

二是各区分局、县级市局要加强社会面巡查工作力度,对在所属辖区巡查中发现的吸毒人员,尤其是流浪吸毒人员要及时处臵,符合条件要送强制隔离戒毒,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根据省禁毒办要求,从7月1日起至8月底,凡深圳市公安机关对查获的无固定住所、无业、难以在深圳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或因吸毒而导致精神问题或有暴力倾向的外地籍吸毒人员,抓获的外地籍涉毒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携带婴儿以及患有艾滋病、严重传染病的特殊人群,需交由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回管控的,如户籍地在我市,所在地的分局或县级市局要及时接收,不得推诿拒收,并要落实好管控工作。

(三) 开展吸毒人员数据维护工作

根据公安部、省厅关于抓紧对上网吸毒人员信息数据进行集中核查和维护吸毒人员期满出所信息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各区分局、县级市局开展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信息数据的清理核查、维护工作。要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核对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发现信息存在虚假、错误的,根据规范数据删改流程及时予以纠正。收集全市2010年11月以来核查工作的情况、进度表及本次开展数据核查工作情况。

(四) 督导吸毒检测和成瘾认定培训工作

要求各有关单位继续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办案民警开展吸毒检测和成瘾认定培训工作,并指定由参加4月20日市局吸毒检测和成瘾认定培训班及通过考核的民警担任教员,于6月25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工作。大队已下发了培训资料和试题,将派员对各单位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培训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并于培训工作结束后将我市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民警名单报省厅禁毒局备案。

二、娱乐场所涉毒管理工作

近期的娱乐场所涉毒管理工作,围绕在我市开展新一轮“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开展治理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彭伊霖副局长任组长,禁毒支队刘志岳支队长任副组长,市局

十、十

五、十六处,各区分局、县级市局,广州港、白云机场公安局各派1名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负责督促、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禁毒支队黄

小勇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分局、县级市局也要相应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能,责任到人。

(二)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应用。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我市娱乐场所及其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并建立完善档案制度。同时依托市局“大情报”平台,梳理、分析、排查出与涉毒人员联系密切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单,评估该从业人员及场所的涉毒风险,及时对场所涉毒重点人员进行检查清理,从源头上阻止毒品向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渗透。近期,大队将召集各区分局、县级市局禁毒大队负责情报工作的民警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培训,使禁毒大队增强情报导管的工作理念和提高情报收集和应用的能力。

(三)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我市娱乐场所(尤其是城郊结合部、边远街、镇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格处理一批涉毒娱乐场所,打掉一批在娱乐场所从事涉毒违法犯罪的吸、贩毒人员。暗访应在吸毒人员聚众吸毒的重点时段、重点场所进行,并将暗访情况建档备查。

7、8月间,我大队将会同市涉毒治理办其他单位对全市娱乐场所进行全面的清查行动。

(四)强化禁毒教育。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娱乐场所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禁毒培训工作,提高其发现和举报毒品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物建场所尖子特情及推行涉毒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对我市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阵地控制。

(五)推行“一案一评议”制度。继续推行“一案一评

议”制度,同时,为避免对涉毒场所的处罚决定在后期评议时才发现畸轻畸重等问题,应将评议工作提前进行,即公安机关会同相关禁毒执法部门对查获的场所涉毒案件先进行“一案一评议”,再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以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近期,大队将会同市涉毒娱乐场所治理办的其他成员单位一起对近期查处的越秀、番禺、花都涉毒娱乐场所进行一案一评议,并要求场所所在地分局根据省、市治理办的精神对涉毒场所作顶格处理。

(六)确保完成指标任务。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指标任务为各区、县级市每月至少查处1家涉毒娱乐服务场所,并明确网吧不再纳入娱乐场所统计。各区分局、县级市局要联合工商、文化等禁毒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查处涉毒娱乐服务场所,确保指标任务的完成。

(七)强化责任追究。各派出所,各区分局、县级市局禁毒部门要落实对每个娱乐服务场所的直管责任;市禁毒支队,各区分局、县级市局要落实对场所的监管责任;市局禁毒支队要落实对各区、县级市局禁毒部门的督导责任。对于涉嫌包庇、纵容涉毒娱乐场所经营,或在涉毒场所的处理中存在明显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八)落实案件报备和工作情况报告。从6月开始,各区分局、县级市局于每月5日前向市局禁毒支队填报《查处娱乐场所案件报备汇总月报表》、《查处其他公共场所涉毒案件报备汇总月报表》、《娱乐场所清查、打击及报备情况汇总月报表》。各区分局、县级市局要如实上报情况,杜绝虚报、漏报、假报、瞒报等现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第6篇:人员管控方案

关于生产一线员工的管控方案

目的:加强生产一线员工管理,降低公司生产一线员工流失率 适用范围: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

近两年,我公司员工离职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高离职率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大大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久而久之还会使公司进入用工难的恶性循环。因此我提出了以下方案,希望能对降低公司生产一线的员工离职率有所帮助。 员工招聘

根据空缺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招聘要求和招聘人数。

加大公司形象、企业文化对外宣传的力度,增加求职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改善公司在求职者心目中的位置。

对求职者公开公司空缺岗位及需要人数、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生产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岗位。

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及时补充空缺岗位。 入职管理 入职培训。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让员工更加清晰了解企业文化,让员工了解公司基本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加强员工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入职手续办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同时为员工安排住宿,帮助员工熟悉餐厅位置,以及就餐流程。

厂服管理,在入职培训时明确厂服领取、更换以及归还的相关规定,在员工入职时先为员工发放离职人员的旧厂服,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再为员工发放一套新厂服。在员工离职时需要把新、旧厂服都清洗干净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后勤管理。加强后勤考核力度,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安全、环境管理。安排专门的人员不定期检查员工宿舍,对私自调宿,私自入住,对宿舍造成安全隐患的人员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指定专人对于员工的后勤问题进行回应解决,并跟进问题处理进度。对于不及时处理员工后勤问题的、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的后勤人员给与考核,保证员工在工作时没有后顾之忧。 由专人负责跟进监督新员工入职后的各项工作执行进度,如有故意刁难、超过正常程序所用时期的,给与相关负责人考核通报。 生产车间管理。

6.1一线员工由生产车间的班、组长直接领导监督,班、组长应每天清点到岗人数,记录并上报考勤状况、掌握所负责的班组生产人员流动量,并记录相关数据。车间资料员应根据班、组长提供的考勤记录、人员流动数据,统计汇总,做到对一线生产员工人数的准确记录。 6.2班组长在新员工入职时应安排对工艺流程熟悉的老员工辅导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内容,并在生活上给与指导。

6.3分厂、车间可以在不影响生产进度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员工开展一些内容积极向上的、可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娱乐活动,来减轻员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

6.4公司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员工进行休息,防止员工不间断工作或长时间重复一个动作。生产员工每连续工作2小时应该安排员工休息至少10分钟。公司应保证一线生产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月至少休息4天。

6.5分厂应开展丰富多彩的员工关爱活动,以多种形势表现出公司对员工的重视以及肯定。在夏季落实车间防暑降温措施,公司可以提供绿豆汤、酸梅汤以及淡盐水等解暑饮品。温度较高的岗位可以配备风扇、冰块、藿香正气水等物品。班组长需注意员工的健康状况,员工身体不适的时候应及时采取措施。

6.6分厂领导、班组长应与员工保持密切的沟通,建立企业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发现员工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改正;及时听取员工提出的建议并做出回应。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必须要对员工进行奖励,并在全公司发出表扬通报。 薪酬福利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体系。参考当地物价水平、同行业相同岗位平均薪资水平,及时调整本岗位薪酬标准。

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实行弹性福利制度,根据员工的需要选择福利形势。增加岗位补贴、艰苦岗位津贴、交通补助、餐补、高温补贴、通信费用补贴等补贴力度。遇到中国传统节日,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物品。 建立完善的员工关爱制度。全方位解决员工在公司遇到的一切问题。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员工关爱措施的落实。每月举行一次体现员工关爱的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在工作中感受到温暖。对于遇到困难的员工,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与帮助。

四、企业文化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加企业文化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员工对于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识,定期举行与企业文化相关的主题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以激励的方式让员工认同企业文化,并通过企业文化影响员工的日常工作。推广并灵活运用微信公众账号,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定期更新公司的先进个人、新进集体以及各项活动的表彰成果,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或者集体一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公司进行宣传表彰,激发员工的潜能。 形成重视员工的企业文化新内容,激励员工提出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让员工参与决策,弱化员工对公司的敌视心理,逐渐减小员工对公司的不满,营造轻松舒适的企业文化氛围。 定期举办员工技能挑战赛,激励员工提升自身技能以及工作熟练度。

五、监督体系

建立完善的、独立的监督体系,并与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体系相挂钩。设立独立的监督管理岗位,专人专岗负责各方面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到位,保证实施效果不打折扣,实施过程公平公正不延期。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于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的考核。 监督体系直接向公司领导负责,保证监督过程以及结果公平公正。如果监督人员出现工作不到位,消极怠工或者不作为的情形,由公司对其进行考核。 路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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