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2022-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基础工作 提高资助效益

摘 要:阐述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分析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客观认定资助对象、改善资助信息管理、处理好高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资助与育人关系;有针对性进行受助的相关教育,以提高资助效益。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 基础工作 资助效益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务院2007年5月颁发了《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正在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2007年的秋季开始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面,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大学,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有关普通本科高校主要内容是:一是中央完善奖学金制度,提高每生每年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奖励高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增加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的增加了资助比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可见国家的奖助学金的资助比率将达到在校生总数的25%。根据测算我国高校贫困生率约为25%~30%,按照不能重复享受奖学金资助的原则,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国家的奖助学金基本惠及在校的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生还可以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贫困家庭学生在国家的资助体系下通过各种渠道完全可以解决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高校如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真正用于需要资助的学生,做到平衡资助,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文认为要认真做好资助学生的基础工作,处理好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使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贫困生。

一、贫困生的界定方法存在的问题

贫困学生的界定是高校普遍认为较难操作的。目前的做法是学生申请(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学校进行申请贫困学生登记的学生进行校内消费调查,班委评议,各系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贫困学生。这一做法表面看起来是比较规范的,但实际上很难做到比较准确地界定。

1.家庭经济困难统一界定标准,不科学。目前高校没有制定统一的认定标准,存在采用一个标准进行界定,不管来自城市还是来自农村,不管来自贫困地区还是来自经济发达地区都按一个标准,这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同的地区最低生活的水平不一样,比如人均月收入150元在农村可能可以生活,但在大中城市人均月收入150元可能是比较困难的;沿海地区的月收入150元的生活标准可能相当于其他地区的几十元的生活标准。所以用统一标准界定贫困生存在不公平。

2.班委的民主评议没有真正负起责任。学生在同一个班级互相之间比较容易了解情况,但有的采取投票的方式界定贫困生,结果有的人际关系好的得票数多,而有的真正贫困的学生不善于交际,往往就选不上。

3.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没有严格把关。从学生消费调查的情况来看,有的穿着时尚,经调查消费在中等水平的也同样取得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

二、勤工助学双选造成忽略扶困原则

许多高校每年都进行勤工助学双选会,采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的做法来招聘学生勤工助学的学生有欠妥当。

1.勤工助学上岗证发放不规范。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各高校每年提出用于资助学生的专项经费,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绝大部分是为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而设立的,因为岗位有限,不能满足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岗,需要贫困学生持有勤工助学上岗证是在校内勤工助学的基本条件。但勤工助学上岗证发放的过程中把握不严格,相当部分学生干部、与老师关系密切的学生也可以得到上岗证,就造成了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证的持有者不只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勤工助学双选会落选的多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各高校为了使校内勤工助学上岗做到公平公正,每年都进行公开的勤工助学招聘会,以给予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以双向选择的机会。但是,看似公平的招聘会往往落选的是贫困学生甚至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因为用人部门在招聘会上一般是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用人部门常常选择那些口齿伶俐,表现灵活的学生;而那些出生在贫困家庭的学生尤其是特别困难的学生,由于受家庭环境和心理因素条件影响,面对众多的竞争对手表现拘谨在所难免,在招聘会上自然不受欢迎,得不到用人部门的录取。

3.学生勤工助学双选会存在选择的盲目性。一是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一般是一至三年级的学生,许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什么岗位,特别是一年级的学生,即便是学生自己想选择的岗位,但由于数量有限,也不能满足需要。二是用人部门不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一般的管理助理,工勤、服务岗位过于要求应聘的条件,没有考虑除专业岗位的特别要求外,学校一般的管理岗位助理学生都能胜任。

4.“择优录取”忽略了学校的教育职能。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面对的是在校的学生,是学校正在教育和培养的学生,不管学生有哪方面的不足,学校都有责任进行教育和培养,一味追求满足部门岗位的需要选择学生,像社会招聘人才一样选择在校的勤工助学学生,忽略了特别需要关注和帮助的学生,既违背了学校的教育职能,也违背了资助工作扶弱的原则。

5.单对贫困家庭学生“授人以渔”影响正常的学习计划。国家为了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在学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出台了一系列的资助学生的政策,并且要求各高校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但是有的高校的资助管理部门没有找准部门的职能定位,将贫困家庭学生单独出来进行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包括教学活动,使贫困家庭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进行教学教育,影响正常的学习计划。虽然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与回报社会教育是必要的。但国家和高校的资助是为了让学生能融入学校的正常生活,而不是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单独群体实施另一套教育体系。

三、改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实行全国统一的贫困生界定程序制度

1.明确民政部门的认定责任。在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中要求贫困家庭学生填写《学生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当地的民政部门要在表上盖章确认。民政部门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着最基本的作用。要求办证人员要掌握有关的政策,熟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对申请人有基本的了解,严格按照标准办事。

2.落实系(学院)的民主评议。目前国家已经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做了广泛的宣传,并且已经采取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入学时将此表格交到学校,作为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减少了到校后再回生源地办理有关证明的麻烦。因此,民主评议前辅导员要深入班级了解申请学生的情况,要求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个谈话然后组织由班干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采取不记名的方式,由全班学生对本班同学进行贫困程度排名,评议小组成员数一般为评议范围的10%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计排名的数字总和,得出排名顺序;辅导员对有异议的排名进行核查,得出评议的结果,根据评议结果签署意见,然后报系(学院)审核。

3.在全国实行在高中阶段建立贫困家庭学生的界定工作,高中阶段的数据库完成后报送当地民政部门管理, 并建立全国联网的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考上高校的学生入学时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高校根据证明下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资料,建立大学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复核,确定是否继续给于资助。

(二)改善贫困家庭学生的信息管理

1.做好学生经济情况的动态管理。一方面家庭的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入学后可采用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根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二是根据在校期间的消费情况调查,班级、辅导员、各系(学院)都应该认真负责的签署审核的意见,尽量准确确定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

2.及时对资助信息进行统计管理。制定统一的资助信息管理软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经过界定的贫困家庭学生的有关资料应及时输入信息库进行管理。管理系统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二是学生受到资助的有关数据。信息库的内容应以方便统计和有关信息的利用为目的,包括家庭情况的调查表基本信息、学生在校的联系信息包括宿舍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学生受到资助的有关信息要及时的进行登记与统计,主要的内容有资助的项目名称、金额和时间,每学年进行统计,了解掌握学生受到资助的情况,如图表:

3.重视资助登记统计的作用。通过资助统计能掌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特困生受资助的情况。一是掌握特困生的数量与比例;二是掌握学生的受助情况。学生当学年的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获得的资助金额,在统计登记表中反映,了解特困生是否得到资助。掌握资助情况使各项资助政策能按规定落实到资助对象,不因为由于情况不清,造成重复资助,而应该资助的特困生没有得到资助的现象。学生由于没有得到资助造成不能按时交缴学费,不能按时交学费就不能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情绪。有的学生确实是因为经济的困难增加了精神的负担和压力,学习成绩下降,考试不及格的影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不能解决就越影响学习,造成恶性循环,学习每况愈下。及时掌握情况就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学生资助工作的有针对性有赖于学生资助统计信息的分析与整理,对学生采取及时有效的帮助措施,可见资助登记与统计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4.贫困生信息库的管理。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资料输入统一的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基本信息包括学生本人的信息和家庭的信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可变性,学生填写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并经过每学年在校消费调查,经调查转为非贫困生的在信息库里反映,高校的学院(系)每学期报送信息资料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信息库资料一份留系(学院)管理,一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软件设计框架

学生资助工作的有效管理要求有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有的高校已研究出学生资助管理的模块,但在使用的过程中感觉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最后恢复了原来的管理方法。根据学生资助管理的实践,要求管理模块分四:一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基本信息的管理;资助基本信息包括:贫困家庭学生的信息库。经过认定的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系或学院输入资料提交到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二是助学贷款信息管理;三是勤工助学岗位和工资管理;四是奖助学金评定信息管理。每个管理模块都有统计汇总的功能,只要系或学院将有关学生的资助信息输入管理系统,都会自动汇总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资助管理需要,资助管理中心都可以在管理系统中获得全校的学生资助有关信息。

(四)高校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管理

如何使高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收到资助与育人、资助与提高工作效率三方面的功效,本文认为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内容。

1.资助。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在事业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其中一部分用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这就规定了校内勤工助学的工资发放是为了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的,因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岗的应该是贫困家庭学生,尤其是特别需要资助的学生。如果全部采取竞争上岗,非常需要上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可能不能不上岗,如果完全采取竞争方式上岗就有可能没有达到资助的目的。

2.育人。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上一方面要明确自己要完成哪些工作,一方面要知道如何完成这些工作。学生做的是实质性的工作,从中可以学习到服务的要求、管理的程序,在工作中学到融入社会的待人接物,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因此,要求指导学生的教职工有比较熟悉工作经验,并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受到良好的影响;相反,指导学生的教职工如果责任心不强,只知道让学生做不知道如何指导学生,育人作用可能就会差一些。

3.工作效率。高校的学生勤工助学学生,从学校的管理工作来看,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如何利用这些资源是高校值得研究的问题。学校的岗位分为服务类、管理、研究助理类。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有别于临时雇佣的临时工,他们不能全天或者每天都能来上班,而是利用课余时间每天约为一个半小时左右进行工作,如何在学生每天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安排好工作,是各高校设岗部门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首先部门的设岗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是对无毒、无危险的,同时不是非常重的体力工作,学生在一个小时左右能够完成的,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因此,在高校部门定编定岗时,适当留一些余地,让一些工作留给学生勤工助学来完成。同时要考虑这些工作有相应的教职工进行指导或检查,使学生能按规定完成工作。

(五)坚持助困与育人相结合,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资助要以育人为目的,健全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文件的抓手。通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有爱心、耐心和关心,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资助活动,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活动,使资助工作达到“送温暖、解困难、增信心、长才干”的效果,收到物质助人,精神育人的双重功效。

1.开展诚信教育,塑造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使学生展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一是要求各系定期开展诚信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正确理解非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让学生明白缴纳学费是应尽的义务;做诚实守信大学生的重要意义;二是对学生进行征信知识教育,使学生知道哪些行为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个人的成长与发展。

2.勤俭节约、奋发学习教育。利用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开展教育活动。每学年召开奖学金获得者表彰大会,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热情。结合奖助学金的发放,招集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

3.宣传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回报社会。每学年组织毕业班受资助学生进行受助感想座谈会或感恩报告会,使学生知道是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不仅是在资金上而且是在精神上的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在力所能及时回报社会。

4.各系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的精神,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利用学校开展的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活动,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勇于面对困难,参加勤工助学解决生活费用,同时利用勤工助学的岗位工作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国务院2007年5月《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国教育新闻网(www.jyb.com.cn)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南宁 530003)

(责编:贾伟)

作者:包月辉

第2篇:这些年,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

河南国家助学贷款探索新模式

主持人:国家助学贷款一直是近年颇受关注的话题。2004年6月国家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高校开始实施。今年河南省第一批领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毕业了,在此之前曾经有很多人担心还贷的情况会怎么样,会不会有很多学生不还款,那么到底会怎么样呢,跟我们的记者去看一看。11月1号,记者来到了河南省中医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记者:你们这第一批贷款的学生义工有多少人啊?

河南中医学院教贷中心 李志轩:24位同学。

记者:24人?

李志轩:对。

记者:那这24位贷款的同学,还贷情况怎么样?

李志轩:我们每年都有统计数据,看一下。今年24个贷款学生有14个已经提前还贷。

记者:国家规定的这个还贷期限是多长呢?

李志轩:国家规定的期限是6年。

记者:6年还贷。那他们才毕业不到几个月就已经把贷款还清了?

李志轩:对,是。他们在这三四个月内已经办理完了各项手续。

河南中医学院在第一批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的24名同学里面,已经有14位同学在刚一毕业就提前还贷了。而国家规定还贷期限却是6年,那么这些同学为什么要提前还贷?这样提前还贷会不会对他们毕业以后的工作还有生活造成压力?我们就在这些还贷学生档案资料里随机抽取一份去了解一下。

记者:这是他们第一批还贷同学的资料是吧?

李志轩:对,是。

记者:她现在有联系方式吗?

李志轩:有,在我们确认表里面都有。第二页有确认表。

记者:现在在河南省奥林特制药厂。

李志轩:对。

记者:那就是在郑州,是吧?

李志轩:对,在郑州。

记者要了解的这名毕业生名叫赵小花,现在在郑州一家医药公司做销售工作。赵小花,2006年7月毕业,在校期间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的数额为5000元,2006年10月她在毕业后3个月就提前偿还了这笔贷款。

记者:国家规定助学贷款在毕业以后6年之内还都是可以的,那你怎么想到刚一毕业就把这个还了呢?

河南中医学院毕业学生 赵小花:我现在提前还也是为自己以后铺一条路吧。我们当初借款的时候,就是和银行的这些信用程度都是相挂钩的,以后对我的住房贷款、办理银行卡都有一定影响的,所以我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就先提前还贷了。

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贷款管理中心 戴晓明:赵小花所提到的信用管理体制是通过我们自主开发的一套“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的。河南省所有贷款学生的信息都可以在这里查询到,已经实现了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系统进行对接,对接以后各个银行都能查询到学生的还款记录。

为了向记者说明这套系统,工作人员输入了赵小花的姓名进行查询。

戴晓明:她的全部贷款信息记录都在这里头。

记者:那她的贷款还款记录在哪里,可以看到吗?

戴晓明:在这儿。

记者:那这上面显示,我看她的欠款金额是0,她把这全部贷款都还了?

戴晓明:对,是这样的。

记者:查了一下你的贷款额度记录,当时你的贷款额好像是5000元,对吧?

赵小花:对,贷了5000块钱。

记者:那你一毕业就把这5000块钱还了,会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一些压力呢?

赵小花:工作了3个月吧,还算可以,我自己算了算经济,虽然有一点压力,但还是可以把这个款还上的。其实知道国家的贷款对于我们这些贫困的大学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觉得吧,信用度就是靠我们这些毕业的学生一点一点攒起来的,我提前把贷款给还上了,不就为这个信用度又增加了一分吗。学弟学妹们更容易能够贷到贷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赵小花这样提前还贷的学生不在少数。一个数字颇能说明问题,今年河南省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1万多名应届毕业生中,有4100多人提前归还了贷款,那么以往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主任 宋振:以前的情况并不是如此,其实并不是欠款问题,实际情况是很多学生根本就很难获得贷款。

赵小花:像我吧,我读的是专生本,专科那几年也知道有国家贷款,但是那时候根本就拿不到。

记者:拿不到,这是为什么呢?2004年6月,新的国家贷款政策开始在全国普通高校全面实施,新政策为了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经办银行每年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额的15%,设立风险补偿金。而这个补偿金由地方财政和高校各承担一半,并统一直接支付给银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办银行的贷款风险。然而,新政策实施以后,推进起来却不是那么顺利。

宋振:2004年我们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各商业银行进行招标,确定由哪家商业银行向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由于各商业银行要求的风险补偿比例过高,财政和高校根本无法承受。

那么银行为什么认为15%的风险补偿金低了呢?

中国农业银行河南分行中间业务处处长 赵乐飞:15%的补偿金补偿不了当时存在的风险。实际参与贷款管理的就是银行一家,但是银行的信贷管理和学生的管理也就是和借款人的管理是脱节的,学生毕业以后对这个信贷的风险是不可控的。

没人对学生还款进行管理,银行认为风险大,因此不愿意承担这项业务。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宋振:既然各商业银行认为风险较大,我们在进行调研后又提出新的方案,如果贷款学生的违约金额超过15%,那么超出收入全部由高校负担,没想到这个方案仍没有得到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

赵乐飞:一个学校有几百几千的学生,但就为了几百几千的学生可能就要派驻一个客户经理或者服务人员,这个营业成本是非常高的,额度不大,但是工作量非常大。(它要按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进行运作,它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

记者:管理成本过高,银行依然没有积极性,国家助学贷款的路该如何走下去呢?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蒋笃运:那么陷入僵局怎么办呢?河南省教育厅经过探索就提出了一种不同于过去,也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全新的贷款模式。这种贷款模式的特点就是建立了一种激励机制。

那么这个激励机制究竟是什么呢?它的特点就在于高校和地方财政,向经办银行支付的风险补偿金并不是简单地划拨给银行,而是暂由银行专门管理。如果学生实际的欠贷低于这笔风险补偿金,则剩余部分返还给高校,如果实际欠贷高于补偿金则高出部分由高校省贷款管理中心及银行共同负担。

蒋笃运: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学校也有积极性了,它一方面要联系银行做好有关的业务工作;另一方面就是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督促学生还款。

新的模式得到了银行的积极响应,2005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向首批4.2万困难学生发放了贷款,与此同时,由于学校由第三方变成了管理者,各项管理工作也随即展开,而这样的管理除了通过建立与银行信用体系挂钩的管理系统外,更多的是通过诚信教育来进一步完善。

河南大学学生 张金歌:我刚入学的时候家庭比较贫困,看到师哥师姐他们也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之后就开始很守信用地还贷,我们这一届申请助学贷款就更加容易了。

而在记者的采访中了解到,像这样的演讲大赛,只是河南省各高校长期进行的诚信校园行活动中的内容之一。

10月11日,记者来到了河南大学文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签字程序的现场。

记者:这6000块钱你打算怎么用呢?

贷款学生:除了交学费,剩下的也就是生活费了,平常的日常用品。

记者:学费多少钱?

贷款学生:学费4000多块。

记者:那就是说6000块钱剩下1000多块,你打算作为一年的生活费用?

贷款学生:对,对。

贷款学生:家里情况不太好吧,来的时候就是凑了1000块钱,想的就是到了河南大学之后能上就上,上不了就回去吧,但是没有想到这助学贷款很快就办下来了。

记者:河南大学全校在校生有多少人?

河南大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 郭晓平:我们学校在校生30000人左右。

记者:那今年批了总共有多少人可以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呢?

郭晓平:有5429人。

记者:这个比例大概是?

郭晓平:应该是在18%点多。

记者:这个数字您觉得从您以前做了这么多年学生工作,包括以前也有学生贷款,这个数字算怎么样?

郭晓平:这个数字应该是我们学校的贫困生,所有的欠费问题都应该解决了。

记者:全部都可以解决了?

郭晓平:全部都可以解决。因为我们这次贷款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

而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不仅河南大学,整个河南省在这种新模式的推动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实现了良性运行。

河南省副省长 王菊梅:2005年全省共发放贷款5.7亿元,受惠学生是12.3万人次,约占高校全部在校生的13%。贷款实际发放量是前5年的5.2倍,很好地解决了对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

主持人:很高兴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地拿到了助学贷款,完成了自己的学业。同样高兴的是,当这些学生已经走向社会的时候,他们还款情况令人满意,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循环,让更多的人来受益。

(摘自2006年11月9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实录。文中领导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建立有效助学贷款机制河南倾力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

“我们不仅保证了所有贫困家庭学生进入学校学习,还为新生预留了7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9月23日,郑州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王新建介绍说。该校采取的措施是河南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一个缩影。目前,河南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今年,河南省普通高校70万名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16万人,占23%,特困生5.6万人,占8%。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多,资助任务重,难度大。5月,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分别到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调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抓紧、做好。目前,省政府已建立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高校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今年有了重大突破。河南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建立了“政府推动、银校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和合作模式。上半年已向43所省属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亿元,相当于河南前5年各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总额的2倍,资助困难学生4.2万人。

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也在全省广泛开展。共青团系统组织的“河南省希望工程助学圆梦行动”共募集资金1120万元,工会系统组织的“2005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筹资5866万元,共资助12000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圆了大学梦。

河南还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今年上半年,共发放政府奖学金3447万元,资助2.2万人。全省高校从学费中提取2.9亿元,主要用于奖学金和资助困难学生。

(摘自2005年9月29日《人民日报》,作者:李杰、曲昌荣。文中领导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河南新模式推动助学贷款良性运行

2004年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出了符合河南实际的贷款模式,重点从风险补偿金和还款期限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建立助学贷款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延长还款期限,减轻学生还款压力。今年6月,河南接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首届毕业生离校。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最新数据显示,至2006年7月底,共有4129人提前归还贷款1974.78万元,分别占贷款总人数和贷款总额的3.4%、3.5%。

今年6月,一些银行在媒体上公开表示不仅要向未归还助学贷款的大学毕业生追究法律责任,而且还将其进入银行诚信系统的黑名单。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认为,银行利用公告形式催收贷款合乎法律规范,但逃避贷款的大学生是极少数。这次银行催收的是2002年以前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当时旧体制下的助学贷款模式,还款期限设置太短,管理也不到位,新的助学贷款模式,则对此有很大改进。

据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肖新生介绍,2004年6月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中国银监会批准河南作为全国最早的试点省份,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出了符合河南实际的贷款模式,重点改革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比例,建立风险补偿金支付与各有关单位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绩效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另外,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为毕业后6年还清,这就大大减轻了学生的还款压力。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说,河南4000余名大学生提前还款,说明新的助学贷款模式显现效果。经调查分析,出现提前还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学生信用意识、还款意识增强。二是学校贷款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部分高校为了防范贷款风险、降低违约率,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引导有偿还贷款能力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款。三是贷款家庭经济状况发生转变,主动提前归还贷款。

据介绍,河南对助学贷款的监督措施也更加完备。河南已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河南省教贷中心将与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协议,使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制度化。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的威慑作用,防范恶意违约行为。同时配合人民银行加强宣传,让“守信一生、幸福一生”的观念深入学生心中。

(摘自2006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内参部编,作者:曲昌荣。文中领导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河南模式:让高校来管助学贷款

9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正式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关人士认为,今后将有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如何保障贷款能发放到有需要的学生手中?河南省通过积极探索,很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记者了解到,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1999年开始实施,由于采取过去的管理办法,贷款管理的主要责任在于银行,而银行受制于营业网点和人力的制约,无法对数量庞大且日益增多的贷款学生实施有效管理。高校虽有能力承担这些烦琐工作,但却没有权限发放贷款,仅能配合银行的工作,从而导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难以展开,助学贷款迟迟发放不到所有困难学子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省委书记徐光春刚上任不久,就到郑州大学调研河南省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更多地关心、关注、关爱贫困大学生群体。省长李成玉、副省长贾连朝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高校的大事抓紧抓好。

2004年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河南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河南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经银监会批准、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助学贷款工作的省份。河南省教育厅与开发银行紧密合作,在国家新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制度和操作的探索,建立了依托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的管理平台,很好地解决了制约国家助学贷款进展的瓶颈,贷款速度、发放范围均走在全国前列,这一模式因此也被誉为“河南模式”。

据记者了解,目前河南各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由校领导直接负责,并配备专职人员,统一管理助学贷款、奖学金、特困补贴等各种工作。

同时,为了能将贷款顺利收回,“河南模式”完善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激励风险约束机制,只要学校管理得好,由学校和财政支付的风险补偿金可以部分或全部返还奖励给学校。此外,还建立了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纳入全国的个人诚信系统中。这样不仅激发了高校的积极性,也督促大学生遵守诚信原则,主动还款。

目前,除了各高校已经建立的奖、贷、助、减、免等救助措施外,“河南模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救助贫困生的主渠道。在河南高校,每个贫困大学生都能随时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这就是“河南模式”给贫困学子带来的便利。仅2005年,河南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贷款发放范围覆盖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贷款实际发放金额居全国首位。

记者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河南模式”得到了国务委员陈至立和教育部的肯定,教育部、财政部奖励河南省专项经费2700万元。

(摘自2006年10月9日《光明日报》,作者:刘先琴、胡秀兰、毕雪燕。文中领导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风险共担——“河南模式”扭转助学贷款困局

眼下,河南省上百所高校的贷款管理中心正在紧张地审核学生的贷款申请等手续。由于实行了被称为“河南模式”的贷款风险管理新机制,助学贷款业务突飞猛进。据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提供的数字,2005年度,河南将有近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总额近10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相当于全国2004年助学贷款总规模的1/5,与一些省份助学贷款迟滞不前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

河南13万人将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郑州大学“学贷中心”主任王新建介绍,郑州大学特困生有2400多人,此外还有经济较困难学生8000多人。然而1999至2004年5年间,郑州大学一共只有190多名学生得到不足80万元助学贷款,杯水车薪。今年上半年,在新模式下,郑州大学已有2847名经济困难学生喜获贷款资助,2005年度,全校申请贷款的学生为6442人,贷款总额达322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

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宋振介绍,河南近80万普通高校在校生,经济困难学生近16万人,特困生约5.6万人,对助学贷款的需求特别迫切。作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试点,今年上半年起,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在风险补偿金的支付和贷款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创新。仅今年4至6月,按照新的贷款模式,国家开发银行已向河南43所高校发放贷款2亿元,资助困难学生4.2万人,贷款发放量相当于前5年河南各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总额的2倍,资助人数相当于前5年的1.5倍。

“河南模式”的核心:贷款风险、管理成本多家分担

河南省教育厅深入调研发现,高校的助学贷款违约率极不平衡,有的学校助学贷款违约率高达50%以上;洛阳师范学院等学校管理有方,所有贷款无一笔违约。由此,教育厅分析认为,通过高校加强管理可以大幅度降低违约率。在目前国家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承担起贷款管理的职责。

2004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积极介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与河南省教育厅反复磋商,并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最终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成立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各高校成立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贷款受理、审核、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回收等具体事宜。设定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4%,省财政和高校各负担一半。当一所高校贷款违约额高于风险补偿金时,补偿金不足部分由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和开发银行按比例分担;当贷款违约率低于14%时,将风险补偿金差额部分全部返还高校,作为奖励,使高校既有风险压力又有管理动力。

好政策还要有恰当的利益分配模型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肖新生对“河南模式”认为:“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必须有相应的利益分配模型来实现,兼顾各方利益,政府、银行、高校之间必须形成完善、共赢的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按照“河南模式”,开发银行就把本属于其收益的部分拿出来,如果违约率高了,也要承担一部分风险损失。这符合政策性银行的运作原则,是政策性与市场商业性的有机结合。

银行业有关人士认为,助学贷款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受学生就业、社会诚信等多方面的影响,借款学生能否按时归还贷款是检验是否成功的唯一尺度。

对此,宋振介绍,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承担助学贷款管理职责,压力非常大。为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河南省要求在校生规模2万人以上的高校要配备4名以上助学贷款专职管理人员,1万人以下规模的高校要配备2人;督促各高校建立贷款档案和管理台账;同时,组织各高校开展对借款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对毕业生贷款和还款情况通过就业网和毕业证查询网站公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摘自2005年9月15日《新华网·河南频道》,作者:郭久辉。文中领导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河南: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助学贷款1.9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开展助学贷款的第一家试点分行,今年将向河南省92所高校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9.64亿元,受助学生达13万人以上。此次首批发放的1.9亿元国家助学贷款使4万多贫困大学生受益,发放规模已超过各家金融机构历年在河南省发放的助学贷款总和。

据了解,我国助学贷款始于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开展了这项业务。但由于多种原因,助学贷款发放一度几乎陷入停顿。

2004年6月,国家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其中最重要的是设立风险补偿金,并让财政和高校各担一半;同时改变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做法,实行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从信用建设入手,以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为操作平台,将政府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进行专户管理。当贷款违约额低于补偿金时,教贷中心及高校予以奖励,当贷款违约高于补偿金数额时,不足部分由开行教贷中心与高校按比例分担。

(摘自2005年4月29日《人民网》,作者:吴珊。)

河南省助贷模式获温家宝批示

2004年年底,当河南省教育厅在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招投标时,无一家商业银行响应。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成为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唯一合作银行。

两年多来,按照新模式,河南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1亿元,资助困难大学生23.6万人。至去年11月底,提前还款率达42%。

“河南模式”获得了教育部的认同,并确定将在全国进行推广。

[影响]“河南模式”得到肯定

2004年年底,进行了4年的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困境,由于商业银行不愿意再接此项业务,全省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没有了着落。此时,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接过担子,并创建了助学贷款的新模式。

数据显示,2006年,获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已有4000多人次提前归还2000多万元。而至2006年11月底,提前还款率达42%。

“由于效果比较好,国家准备在助学贷款机制失效的地区推广‘河南模式’,也采取和政策性银行合作方式。”河南省教育贷款中心副主任喻剑说。

据了解,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已决定在全国地方所属高校推广助学贷款

“河南模式”,温家宝、陈至立等中央领导也先后对“河南助学贷款模式”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到河南考察后,青海、山西等省份已陆续实行“河南模式”。

[模式]财政高校各出7%风险补偿金

河南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于2000年,最初是和多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承担管理责任,包括申请、放贷、催款催息等,举步维艰。

据省教育厅的统计,当时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为17%。

2004年,当省教育厅对助学贷款合作银行进行招投标时,竟无一家商业银行响应。一时,助贷陷入困境。“银行可能考虑到风险太大。当时,商业银行要40%左右的风险补偿金,还有的甚至要50%。我们觉得太高了,没法合作。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助学贷款没有抵押,也没有担保。”省教贷中心副主任喻剑说。

危急之中,国家开发银行来到河南,接过助贷重担,并确定了新的合作模式。

按照新模式,银行、学生、高校、教贷中心签订四方合同。其中,高校要承担起几乎全部的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还要成立助学贷款中心,并以1∶2500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新模式还确定了14%的风险补偿金,财政和高校各出7%。违约额低于风险补偿金时,剩余部分奖励给高校。相反,高校不仅要如数缴纳风险补偿金,还要掏超出部分的50%;另外50%由省教贷中心承担10%,银行承担40%。

[效果]银行高校学生政府“四赢”

喻剑还算了一笔账。根据政策,高校还必须拿出学费的10%补助困难学生,而风险补偿金可以从中扣除。“我们算过了,以贫困学生占20%,每人可贷5000元,人均收学费4000元来计算,高校负担的风险补偿金仅相当于学费收入的1.75%,高校并未增加负担。”也就是说,过去直接发放给学生的困难补助,现在成了风险补偿金,支付给了银行。

对于银行方,喻剑则认为,就像房贷一样,助学贷款完全可以成为银行的优良资产。他说:“银行只需要投入很小的精力,就可以收稳定的利息。相对来说,助学贷款新模式的投入可能比房贷更低。”

两年多来,按照新模式,河南省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1亿元,资助困难大学生23.6万人。

(摘自2007年3月8日《中广网》)

突破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瓶颈”

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出台,河南积极组织招投标但以流标告终。今年10月,教育部在河南省召开国家助学贷款会议,推广河南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新模式。两年时间,河南如何取得突破?

如今,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河南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在该省2006~2007学年度的贷款申报中,全省11.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了贷款,申请金额5.4亿元,较上一学年度增长46%,这些贷款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而河南这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背景

2004年6月,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河南省教育厅及时制订了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了招投标工作。由于各商业银行要求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过高且对高校提出许多附加条件,该省国家助学贷款招标业务以流标告终。

针对商业银行提出的违约率等问题,该省进行调查并得出三条结论: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违约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的统计数据,这种差异源于统计方法的不同;管理较好的高校违约率较低而管理不好的学校违约率偏高,表明高校通过加强管理可以降低违约率;在目前国家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只有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主动性才能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

突破

河南大胆提出了新的风险金补偿方案,若违约率超过省政府批准的15%的补偿比例,超出部分全部由高校负担。该方案从根本上消除了经办银行的风险,加大了学校的责任,促使学校加强管理。但同时,他们也深深体会到,国家助学贷款推进难的原因除违约风险外,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经济效益差也是重要原因。

针对商业银行不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现状,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从关注社会热点、解决社会瓶颈问题、推动社会诚信水平提高的高度,积极介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经国家银监会批准,在河南省开始业务试点。经双方共同努力,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5年4月26日,该省按新机制首批发放贷款1.9亿元,资助困难学生4.2万人,随后又陆续发放贷款两批。2005年,该省按新机制共发放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次,贷款发放金额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分别是前5年的5.2倍、4.1倍。贷款发放范围覆盖了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所有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均获得了贷款。

模式

河南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模式,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将风险补偿金的支付与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两个平台”,即以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三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改革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办法。该模式对风险补偿金实行专户管理,分校核算,专款专用。贷款到期后,若学校管理得好,贷款违约额低于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剩余部分奖励给高校;若学校管理得不好,贷款违约额超过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高出部分由教贷中心、高校和开发银行按比例分担。同时,用风险补偿金补偿后的违约本息由高校继续催收,回收的贷款本息及罚息返还高校。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比例为14%。

建立“两个平台”。即以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全面管理对学生的贷款受理、审核、汇总、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催收、贷款信息管理等事宜。这样,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大大地分散了银行方面的工作难度和压力,同时克服了管理和责任相互脱离的状况。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持,该系统不仅要满足银行业务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国家助学贷款信息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衔接。

管理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考核制度。该省出台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考核指标体系。在每年春季对上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分“贷款条件落实、日常管理、管理绩效”三类一级指标以及“领导重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比例、违约率、满意度”等11类二级指标。

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

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厅与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协议,将贷款学生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管理系统的威慑作用,防范恶意违约行为。同时配合人民银行加强宣传,让“守信一生、幸福一生”的观念深入学生心中。

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河南省制订了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宣传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今年上半年,该省举办的“诚信校园行”短信大赛共有83所高校参赛,历时近50天,参赛作品达10多万条,经学校选拔上报组委会的作品达600多条,参加网投的人数达18.2万人次。

目前,该省利用开发银行的技术援助贷款230万元进行系统建设,该系统在2006~2007学年度的贷款发放工作中已投入使用。

(摘自2006年11月29日《中国教育报》,作者:姜乃强、宋振)

河南在新模式下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6.6亿元

11月8日至9日,河南高校2007~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5.5亿元人民币陆续发放到各高校11.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在新贷款模式下,国家开发银行在3年内共向河南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6亿元居全国其他省市首位。

据了解,经过3年的实践,由河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运行良好。新贷款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使得河南贷款发放渠道通畅,河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肖新生表示,河南高校贫困生占20%,特困生占6%,国家贷款资助完成学业已经起到主渠道的作用,并会在今后的时间里越来越起到主渠道的作用,国家贷款资助会在河南覆盖越来越广。在新的贷款模式下,争取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失学。

国家助学贷款的受助对象和最终受益学生陈宜闪告诉记者,国家助学贷款让她能够在学校安心的学习,使她在求学的道路上充满信心和勇气、不再犹豫和彷徨。她要把压力变为动力,以勤奋努力的实际行动和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肖新生指出,随着大学生内在素质的提高,加之外在因素如“诚信校园行”系列教育活动的宣传,使河南高校已初步形成了诚实守信的良好校园氛围,贷款回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2007年10月底,提前还款率达49%。

(2007年11月10日《中国新闻网》,作者:倪玉慧)

河南“教育助贷模式”领跑全国

统计数字显示:2004年底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共在河南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1亿元,资助困难大学生23.6万人。至去年11月底,提前还款率达42%。这种与政策性银行合作“责任捆绑”的“河南模式”,得到了温家宝、陈至立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获得了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的一致认同,并确定将在全国进行推广。

据了解,2000年河南省开始搞国家助学贷款时,曾与多家商业银行合作。由银行承担包括申请、放贷、催款催息等管理责任。由于风险制约机制的不完善,银行家家亏损,合作不欢而散。河南省教育厅统计的当时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高达17%。所以,2004年,当河南省教育厅再次对助学贷款合作银行进行招投标时,无一家商业银行响应。为了降低风险,一些商业银行“开出了40%~50%的风险补偿金”作为先决条件,河南助学贷款一度陷入“搁浅”。

“关键时刻,国家开发银行接过助贷重担,并确定了新的合作模式。按照新模式,银行、学生、高校、教贷中心签订‘四方合同’。”有关业院校负责人说,按照合同约定,高校要承担起几乎全部的管理工作,当然也是责、权、利相结合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还要成立助学贷款中心,并以1∶2500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新模式还确定了14%的风险补偿金,财政和高校各负担7%。违约额低于风险补偿金时,剩余部分奖励给高校。但如果高于规定的风险补偿金标准,高校不仅要如数缴纳风险补偿金,还要承担超出部分的50%;另外50%由省教贷中心承担10%,银行承担40%。即如果学生贷款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为140万元,高校要出70万元。只要学生违约额超过140万元,这70万元就打了水漂。多出140万元的违约贷款,高校还要加付50%。

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财经学院等校方领导认为,这样多方联责的制约机制果然灵验,它不但锻炼了学生的诚信意识,而且,还成了学校用以对考试作弊、高消费等劣迹学生是否取消贷款机会的衡量尺度,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自我约束意识。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建立了“个人诚信系统”,如果不及时还贷,将影响到将来的房贷、车贷、信用卡透支等。

(摘自2007年3月11日《中华工商时报》,作者:全四清、牛卫国、白洁)

全国将推广河南助学贷款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不仅很好地解决了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也给全国其他省份提供了一个好的信息。”10月24日,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题会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高度肯定了我省的做法。全国其他省市负责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与会人员也表示,将把“河南模式”带回去进行深入研究并推广。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自20世纪90年代末推出后,在很多省份开展得都不理想。我省于2004年年底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出新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后,顺利走活了这盘棋,仅在2005年,开行河南分行就向我省83所高校的12.3万人次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69亿元,发放金额居全国第一。

目前,2006~2007年度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也已经完成,11.35万名学生申请贷款金额5.43亿元,较去年同期3.7亿元增长46%。贷款将于11月8日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

(摘自2006年10月26日《河南日报》,作者:王晖)

国家助学贷款推广河南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不仅很好地解决了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也给全国其他省份提供了一个好方法。”昨日,在郑州举行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题会议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高度肯定了河南省的做法,专程到河南省取经的全国其他省市与会人员也表示,将把“河南模式”带回去进行深入研究并推广。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自20个世纪90年代末推出后,在很多省份开展得都不理想,而河南省于2004年年底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出新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后,顺利走活了这盘棋,仅在2005年,国开行河南分行就向河南省83所高校12.3万人次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69亿元,发放金额位居全国第一位。目前,2006~2007年度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共有92所高校参与国家助学贷款,11.4万名学生申请贷款金额5.4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

由于成功破解了“国家助学贷款难”这一课题,河南省的这一工作也被全国同行誉为“河南模式”。贵州的一位代表说,河南国家助学贷款能取得成功,与河南教育部门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合作有关,还与河南创造性地设立风险补偿金、在高校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做法有关。“河南模式”对于其他省份来说,很有借鉴意义。

(摘自2006年10月25日《大河报》,作者:王曦晖)

责编:赵 东

第3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能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对高校学生资助育人现存的突出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树立全新理念,提升学生资助育人水平;规范管理,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育人;发挥学生主体意识,增强学生感恩自强观念;多措并举,主题突出,培育学生资助文化等措施。对新形势下研究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育人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必须牢牢把握“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型、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高校学生资助育人现存的突出问题

1.制度育人层面的缺失。在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很多高校多依据学生在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为了尽快完成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所以在大一新生刚入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班级和学院就必须上报贫困生名单,这就造成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会产生情况了解不全面,为了评定而评定。还有的班级评定会成了声泪俱下的哭诉会,部分学生形容自己的家事极其夸张,使广大同学感受不到资助制度的“暖心”。

2.获助学生感恩意识淡薄。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一特殊的学生群体里,家庭经济学生在面对着繁重学业、生活压力和就业竞争压力,在获取国家、社会及他的资助与关心下,应该要有感恩意识。而目前家庭经济困难这一群体的学生感恩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国家、社会对自己帮助缺乏感恩。总认为国家、社会给予的帮助是理所当然,对他人的帮助不思回报,甚至不愿提起,对国家的助学贷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偿还。二是对教师的教诲缺乏感恩。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师长们对自己的辛勤付出视而不见,对教师缺乏最起码的尊重。三是对父母的养育缺乏感恩的心。有的学生对父母的养育不但不抱感激之情,还对自己的出身环境不满,将自己家庭经济的拮据归由于自己的父母没本事。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攀比心较强,高消费,买名牌衣服、手机、电脑及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在大学期间荒废学业,不求上进。以上种种淡薄的感恩意识已经成为各高校德育工作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3.贫困学生诚信缺乏。高校大学贫困生诚信的缺失的主要体现在助学贷款的偿还上,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大概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无论是那种助学贷款都是信用贷款,在校学生无需担保或抵押,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还款。目前高校有一部分大学生贷款不守信用,缺乏偿还意识,特别是在毕业后,工作流动性比较大,部分学生由于工作岗位调整以后,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后,不主动和银行、学校联系,从而使银行损失巨大。为此,高校应以国家助学贷款为载体,培养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信自强的品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科学性。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以学生在校期间月平均消费和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档次的做法缺乏科学性。由于地理环境差异,区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有差异,所以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也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存在贫困生困难程度的差异。其次,贫困生评定程序缺乏公平性,而且评定操作性不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中家庭情况一般都是靠学生自我陈述,班级学生共同投票,进而导致班级拉票的现象严重;而且,贫困生证明材料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有些民政部门工作的不负责任现象,加之学校每年按照40﹪左右的比例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导致学校无法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第三,学生自身的诚信意识不足,提供虚假评审证明材料。一部分非贫困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情况时弄虚作假,凭借关系,开据虚假贫困生证明,从而达到获取资助的目的。而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因为无能力开具当地相关的贫困生证明,而丧失了减免学费或获取资助的机会。操作层面的空间为学生不诚信提供了“可乘之机”,而认定了贫困生资格,后续就会有助学金等补助金额,也会使其他同学产生心理的不平衡。

2.资助体系分散。资助工作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按国家政策规定,各高校应设置独立的学生资助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但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独立的学生资助部门或者对资助工作仍缺乏有效管理缺乏优化组合,资助政策交叉重叠。目前资助体系中各项资助政策虽然都指向经济困难学生,但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统一规划,使其在整个体系中应占的份额、应发挥的作用和应处的位置模糊不清,不同资助政策经常孤立地执行,这使现行政策交叉重叠和学生重复受助现象非常突出,资助不足或遗漏现象同时并存,致使资助的育人整合作用没有发挥到最大。

3.高校对贫困生助困教育针对性不强。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工程中更注重以经济资助工作为主,而对贫困生的精神资助的关注比较少。在资助过程中,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大部分按部就班,每年都是按照国家的资助政策和高校的相关评定组织开展年度评定工作,下发通知,由班级所谓的民主评议推荐,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报送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这一流程把学生资助作为一项普通的学生工作去完成,而对于学生的精神资助关注较少。平时在开展的感恩教育中,因为场地、经费等原因,开展的活动多以大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内容的针对性、新颖性缺乏。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身因素。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社会、家庭、高校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的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身主观因素影响和制约着贫困学生的心理发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每年占全校总人数的40﹪左右,有的少数民族高校地区的比例更高,这么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在校生,由于来自贫穷地区,家庭条件不好,他们在普通的同学和老师的眼里存在自卑、自尊心不强的现象,他们不能摆脱目前家庭经济窘迫的现状,不能对自身进行客观的评价,反而把国家或社会资助给予的帮助看为是一种施舍。因此,他们不想与他人沟通,内心通常是敏感、脆弱的,面对巨大的学习、生活以及毕业就业压力时感到无能为力。

三、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思考

1.树立全新理念,提升学生资助育人水平。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内容,以“提升能力、意识、素养”为核心任务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的新思路。学生资助工作突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励志相结合,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品质以及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的道德情操,寓教于助。提高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学生的爱党爱国意识、奋发进取意识、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感恩奉献意识,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2.规范管理,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育人。各高校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本校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以确保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认定的相对准确性。要于每学年初开展每年一度的认定工作,之后才开展各类资助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对不同系统在学校不同部门设立的奖、助学金,归口到一个部门(如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或学生工作处)按统一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这样既可避免资助工作的互相扯皮,又可避免学生重复申请和获助以及出现困难程度与资助额度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开发和建立操作性强的学生助学管理系统,此系统应包括网上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修改、数据统计和查询等功能,并能够根据不同的获助条件对网上申请进行限制,从技术层面上避免学生重复申请和获助,从而使助学工作更加准确、快捷、高效。

针对一年级新生对比其他年级的学生没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机会比较低的情况,各高校可在新生中设立新生奖学金,给予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奖励,奖励金额可与学校的奖学金持平,亦可高于学校的奖学金;在助学金等级设立中,可向新生倾斜,同时在设立社会助学金时,可与捐赠方协商,设立针对一年级新生的助学金,以弥补国家资助政策覆盖面的不足。

3.发挥学生主体意识,增强学生的感恩自强观念。由于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原属于“发放式”性质,资金少、获资助难度大,因而获助学生基本上是由教师指定的、认为是学业成绩最好或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学生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资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学生主动申请资助的积极性,容易使学生产生自卑心理以及“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因而在目前资助资金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学校要从物质上、思想上和心理上全方位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念,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克服困难的勇气,建立对自我潜能的积极肯定认识,从而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强化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根据学校的资助政策,结合自己的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个人特点来自主选择符合自己的帮困助学措施,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促进自身全面健康的发展。

4.多措并举,主题突出,培育学生资助文化。贫困大学生不仅需要经济上的支持,更希望得到精神、心灵上的帮助。高校应以培育资助文化为抓手,以感恩、诚信、励志、社会责任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生活、心理、人际交往等扶助工作,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他助到自助的重要转变。

高校在培育学生资助文化、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要体现出资助育人文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整合校内资源,实现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纲要中,要融入大学生资助文化培育内容,比如校内文化宣传部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部门要统筹校内外文化资源,加强对学生资助文化培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通过设立创业型勤工助学实践活动,打造特色助学文化。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活动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树立劳动观念,培养职业能力。在开展勤工助学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本校特色的资助文化特质,增强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实现家庭困难学生的自立和自强。三是结合学生自身需求,开展学生资助文化活动。在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活动中,要结合家庭困难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以受助对象为主体、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资助文化活动。比如通过举办“校园自强之星”和“勤工助学服务之星”评选以及“助学政策主题征文”等活动,提升在校受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真正实现大学生资助工作文化育人的功能。

参考文献:

[1]黄少玲.论“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8):25-26.

[2]李岩.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策探讨[J].理论导刊,2007,(11):48.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立项课题《西部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优化与模式构建》的研究成果之一(2012ZZ004)。

作者简介:农庆能(1979-),男,广西百色人,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助教,桂林理工大学2011级思想政治教育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作者:农庆能

第4篇: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 年)精神,完善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面向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终止资助: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四)坚持整体联动原则。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

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由教育、财政部门牵头,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学校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审批,健全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申请,严格审查推荐资助对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妥善保管资助档案资料,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资助工作责任制,学校安排不少于 1 人(资助专干)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三)建立资助工作办公场地,配置办公设施。

三、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凡属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受助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困难程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

3.特别规定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

⑴、持有农村或县城镇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⑵、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 882 元的家庭子女;

⑶、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⑷、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

⑸、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⑹、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⑺、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⑻、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需要资助的学生。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学校组织家访。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提出资助学生名单。

3.学校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统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明细公示表》,须在学

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基本选定为本期受助名单。

4、上报审核。学校基本确定本期受助学生名单后,上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资助金发放。资助金到位后及时发放,造册签名。

6.学校建档。要建立专门档案,将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建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分担责任。各学校要按照确定的资助金,及时、足额落实发放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投入资助力

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三)强化资金管理。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每年要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四、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学生资助的审核、认

定、发放工作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到不少报、多报、错报一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进一步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档案,确保各种材料齐全、完整、规范。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

要进一步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同时要倾听家长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丰富资助工作内涵。将资助政策宣传、受助对象的确定、资金的发放系列德育化,让贫困学生得

实惠、师生受教育,培养学生“知恩、感恩、报恩”和团结互助的优良品德。

(五)加大监督力度,严禁违纪违规。

在今后的资助过程中,我们将采取资助政策及时宣传、受助名单及时公示、受助信息及时上网、资金拨付及时审计、资金发放及时检查”的方式,严禁虚报、冒领、克扣、挪用、贪腐等现象发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努力实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确保资助这一民心工程阳光、清正、廉洁。

第5篇:学生资助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为切实做好X年资助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各项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特举办X年县资助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培训内容

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培训

X、非寄宿制四类学生生活补贴相关事宜

X、州政策保障和学生资助宣讲

X、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培训

三、培训时间

X年X月X日—X日(三天)

四、培训地点

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

六、参会人员

各校园管理资助业务的教师参加

七、培训经费。

①培训教师生活统一由局上安排午餐、晚餐。②培训教师住宿费回学校按规定报销。

八、培训议程

X、局长主持开班典礼宣讲全国及州资助工作政策。

X、分管副局长就非寄宿制四类学生生活补助申报进行讲解。

X、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理论与操作培训。

九、要求。

X、参会业务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及学生基本信息。

X、参会人员在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如违反纪律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6篇: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学校

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3﹞18号)要求,我校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具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3年6月21日—2013年9月18日

二、宣传内容:

1、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就读中职学校的重大意义;

2、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3、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作法和创新经验;

4、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以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针

采取“两时三点,一线贯通”的宣传方针。即“两时”为把握招生前及毕业前两个关键的宣传政策时间,及时宣传政策的利好,消除因经济困难问题而导致放弃学业的现象;“三点”指的是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三个重要场所,即家庭、学校、社会,要求资助政策的宣传要深入的各学生家庭,以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消除家长的疑虑,让学生有信心、有勇气、有理想地去学习。“一线贯通”,即指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场所、各种平台,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家长和学生的内心,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方式

1.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及平面广告宣传。 2. 招生时期及毕业前发放宣传单或纪念册。 3. 招生专干深入各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4 在招生及开学关键时期设立现场咨询台及咨询热线。 3.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4. 不定期通过学校通信平台致信学生及家长关注资助信息。

5. 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的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6. 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漏补缺。

三、活动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日

1.将中职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学校落实资助政策的做法及获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受助生励志成人成才事迹、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等编印好宣传资料,并送发到各初中及相关媒体。

2.在学校网站更新发布中职生资助政策。 3.在校内更新、完善资助政策的平面宣传。

(二)宣传攻坚阶段:7月2日—9月10日。

1、在学校网站进行政策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

2、在招生宣传的信息传递中凸显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意义,对毕业生发放政策宣传单或纪念册

3、培训招生专干,利用到各中学、各乡镇招生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为学生和群众解疑释难。

4、充分利用我校在读学生的资源,将中职生资助政策宣传到各乡镇和农村。职校生有很多都是来自农村,并且他们及其家庭均已充分享受到国家对中职生资助政策的成果,他们也更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中职生的重视与关心。因此,职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宣传的“生力军”,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5. 在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咨询处或设立专门的咨询人员,并且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咨询热线。通过学校已建立的校讯通平台,定时发布相关的资助政策,及时反馈资助工作的最新进展。 6. 在开学初,组织各班级召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专题班会,充分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政策知识,为同学们解疑释难;学校召开家长会议,反馈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工作落实情况,为家长们解疑释难,让家长们指导监督。

7. 与学校广播站联手推出宣传栏目,播报中职资助政策,并出版相应的板报、宣传栏。

8. 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举办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收集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三)宣传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认真总结好宣传活动情况,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一份、宣传活动中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材料和宣传活动的图片于9月18日前报送教育局。

********学校 ****年*月**日

第7篇:XX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引进监督机制,加强常规管理,扩大社会捐资助学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工作目标

.拟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儿童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2.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3.拟资助普高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4.做好中职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发放中职助学金X万元,免学费资金X万元。

5.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力争各级各项资助资金X万元,资助大一贫困新生X人。

以上五项资助资金共X万元。

6.营造氛围,广辟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7.全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8.开展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立志成才”演讲赛。

9.做好资助调研工作,撰写资助论文,争取在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

三、重点工作

.做好做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摸准情况,摸实对象;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尤其是孤儿的资助力度,尽量做到免除他们在校的所有学习生活费用,特困学生继续按小学阶段1200元/每期,初中阶段X元/每期给予资助,对于那些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是通过以上资助还不能保障其在校顺利就读的学生,在每学期期末可以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及学校证实困难情况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呈报局领导批示,给予适当金额的特困补助。

2.全面落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按普高在校生X%的比例落实国家助学金。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督查工作,并鼓励和发展XX职业教育。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工作力度,按照“应贷尽贷,不留空白”的原则,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做好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大一贫困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

6.开展好“立志成才”演讲大赛。号召各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7.力争论文在省市研究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8.探索建立县教育基金会的方式和途径。

四、主要措施

.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之深入民心。一是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学生资助工作明白卡》和海报,并发放到每一所学校;二是各个学校每期至少要办好一期学生资助宣传栏,重点宣传资助政策,受资助的基本条件、资助工作流程等;三是联合新闻媒体按学段、分类别、多角度对全县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宣传和阶段性总结,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能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2.明确资助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民生实事。一是制定《XX县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将民生实事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学校,明确校长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二是实行资助项目的月报制,各校将学生资助进行情况在每月最后一周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是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根据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每学期全面督查

一、二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总结和推广经验。

3.抓好资助队伍建设,规范资助流程。一是加大对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学校资助队伍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并尽可能改善资助工作的条件;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作为考核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学校每项资助必须按资助程序进行,最后经资助中心审核后,方可发放资助金。

4.严格监管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一是学校所有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校长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各中小学校长与教育局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以示负责;二是所有资助资金(含师生捐款、社会捐赠)都必须进入专户,专款专用;三是各项资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普高、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款实行资助卡(或粮补卡)打卡发放模式。

5.捐资助学要出成效。以县总工会、县政协、XX海诚集团教育基金、XX爱心教育促进协会和深圳市XX商会以及XX市XX商会为龙头,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平台,县本级力争与市局及各爱心单位共同筹集社会助学资金100万元以上来资助贫困学生,在全社会掀起捐资助学的氛围。

6.社会监督见公平。一是主动邀请媒体参与进来,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二是招募成立助学义工组织,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级。每年年末根据考核方案内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分别评选出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资助工作一档、二档学校。

第8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校办字[2010]78号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省和市、县(区)按比例分担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为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民生[2010]1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第 1 页 共 5 页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第 2 页 共 5 页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附件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

第 3 页 共 5 页 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附件4)。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附件5)、《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附件6)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附件7),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

第 4 页 共 5 页 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 5 页 共 5 页宿州二中

O一O年十二月十日

第9篇: 北京工商大学2018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资助宣传与舆论导向,认真做好2018年度各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2018年全国学生资助年度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要求,同时结合我校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总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的整体工作部署,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系统推进资助政策宣传和成效宣传,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推进资助育人,不断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水平。

二、 主要任务

全面统筹规划我校资助宣传任务,丰富宣传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健全宣传工作保障机制。抓好节点、突出重点,提升实效。加强教育引导和资助育人力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努力营造正面声音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工作舆论环境。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增强资助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 宣传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关于学生资助工作部署精神及其解读。

(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请办理程序。

(三)学生资助工作重要部署及工作安排。

(四)励志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

(五)贷款相关知识、诚实守信观念、自强自立观念。

(六)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果。

四、宣传方式

(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等传播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推送宣传信息、发布学生资助时工作讯息,播报资助热点新闻,营造舆论氛围。

(二)通过邮寄、集中发放、人工传递等方式,确保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资料随学校录取通知书发放。

(三)利用展板、横幅、海报、宣传册、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传递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工作信息。

(四)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班级等为单位,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答疑解惑。

(五)利用监督检查、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在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开展资助宣传。

(六)通过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七)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各类受助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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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措施

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教育部组织的“助学·筑梦·铸人”等专题活动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做好以下常规、创新资助宣传工作:

(一)校级层面

1.组织我校资助战线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提高广大资助工作者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各级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资助宣传工作负责人和资助工作通讯员,并逐步建立从班主任到校资助中心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3.暑期及新生入学期间,开设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组织、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重点资助项目,在新生入学期间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4.组织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工作,遴选和培训北京市“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组成宣讲团,进村入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向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述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励志成长的鲜活案例。

5.加强学生资助宣传素材采集报送工作,对各学院在贯彻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优

3 秀作品等宣传素材及时采集、宣传和上报。

6.评选表彰2018年度我校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及优秀学院。 7.做好“BTBU资助”微信公众号、zzzx@pub.btbu.edu.cn公共邮箱以及热线电话咨询求助答复工作,保障学生、家长的咨询求助得到及时有效答复,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8.北京市校园开放日及高考学生填报志愿期间,设立资助政策解答热线,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关于能否顺利入学的担忧。

9.根据全国及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好各项年度宣传任务 (1)1月-2月,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回家学生“送温暖”活动、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我把十九大带回家”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全国学生资助中心两会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积极报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情况。

(2)3月-6月,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配合全国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各学段政策及成效宣传。开展“诚善其身,信行天下”诚信主题教育活动。

(3) 7月-9月,做好《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同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工作。进行北京市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系列宣传,“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系列宣传。

(4) 10月-12月,配合全国进行北京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宣传。进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2017年先进学生典型宣传、资助育人成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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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级层面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1.积极落实开展资助中心组织安排的各类宣传活动。 2.建立从班主任到校资助中心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宣传队伍成员要积极参加资助中心开展的各类宣传培训。并及时将培训中的资助政策等传递给本院学生。

3.如学院有资助相关微信号,请安排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组专人负责,保障所推送资助方面信息的正确性。

4.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组对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部(或同等组织)要组织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紧急培训。

5.自行组织开展形式丰富、主题多样的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活动。确保每一位学生及时了解资助政策。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强化资助宣传经费保障。学校从工作经费中安排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经费,保障资助宣传工作的顺利开。

(三)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考试、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和重大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

(四)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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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向学生公布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

(六)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各学院资助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并作为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重点之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措施落地。

(七)统筹安排,注重过程,及时总结。各学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指定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建立学院资助宣传工作管理台账,统计日常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任务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含新闻、图片等),并将其作为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依据。全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于考核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日常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于活动结束后一天内以新闻形式上报。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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