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种职责制度规范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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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院各种职责制度规范

各种职责制度规范2012

(五)临床护师(士)职责

1、 在护士长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 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 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 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 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士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 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 办理入、住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 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器械消毒液配制,物资药品材料请领、保管等工作。

(十)护理工作制度

一、新入院病员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摄氏37.5度以上急危重病员应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分为

一、

二、三级护理及特别护理。统称为三级护理制度。

1、 一级护理

凡属危重、高热、昏迷、休克、心力衰竭和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出血,严重创伤,大手术后,精神分裂患者等。此类病者床头卡及病人一览表,应以红色标记。护理主要内容是;患者一切生活应由工作人员料理;保持病床整洁,随时检查病人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如有异常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每班应做病情记录,交班时应注意床头交班等。

2、 二级护理

凡危险期已过,但仍要卧床休息,暂不宜过多活动以及年老体弱的伤病员等。此类病者床头卡及病人一览表应以绿色标记。护理主要内容是: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协助病人在床上或室内做适当的活动;做好晨、晚间护理等。

3、 三级护理

凡经治疗或手术逐渐恢复健康以及病情较轻的患者。此类病者床头卡及病人一览表应以白色标记。护理内容是:病人一切生活自己料理、在护士指导下使自己病床整齐清洁;组织病员根据病情适当参加室外活动和锻炼;鼓励病人发扬互相照顾,助人为乐的精神,并适当参加病区一些卫生管理。

三、特别护理对象:病情危重,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应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护理计划,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四)临床医师(士)职责

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医疗工作,新毕业生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病理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理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时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病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断意见,请其他科室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和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在门诊或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制度进行工作。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预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组医疗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一)院长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卫生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人事、预防、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二、领导和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三、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组织、领导检查临床教学、医疗科研、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医疗工作。

六、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本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八、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督促财政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九、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本院工作的意见。

十、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医技设备等医疗业务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临床医疗及护理情况;并组织必要时领导对危重病人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学习。

五、负责领导全院医疗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领导全院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和医疗业务指标分析与病案情统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了解、掌握全院门、急诊工作及病人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督促保健科做好职工保健,并负责医疗保险的审核工作。

九、做好卫生院分级管理工作和分管的其他工作。

(七)药剂人员职责

一、 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 做好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三、 认真执行药品购进、验收规程,定期养护药品,做好记录。

四、 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使用新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 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八)放射科(B超、心电图)医师、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X线(B超、心电图)诊断、放射和投照工作,做到摄片(描图)清晰,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四、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五、掌握X线机(B超机、心电图)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描图)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精心保管仪器设备,减少故障,严防差错事故。

六、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十一)会计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二、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三、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四、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六、管好会计档案。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十二)出纳人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二、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三、做好各种有价证卷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四、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五、经常复合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六、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十三)收费员职责

一、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令,按照有关的财务核算要求,准确地办理每一项业务,熟悉掌握各种收费标准收取每一笔医疗费用。

二、热情接待伤病员,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无理推诿。

三、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具收据。对公费医疗、特约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病人入院时要按规定收取住院预交金和有效的结算证明,。病人住院期间应定期结算,并配合病区做好病人医药费催缴工作,避免发生呆帐。病人出院时应根据病区的出院通知单办理结算手续。

五、按照会计结算要求,及时编报收入日报表与现金一并上缴财务科,所编报表册中体现的数额应相符,有关项目应填写完整。

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繁忙时应避免离岗或关窗结帐,以免病人久候。

七、严格财经法规,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八、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住院规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指导,服从医疗和护理。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房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得在病区内、外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泼水,不大声喧哗。

三、为了防止意外感染,病人不得乱串病房、互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有关医疗记录。

四、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外宿者作自动出院处理。

五、住院病人不得随意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提出非必要的治疗要求或点名要药,不得随意在院外购药。

六、住院病人可携带必须生活用品,但不能携带酒精炉、电炉、电热杯,贵重物品自己保管,严防遗失。

七、住院病人应爱护公共财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八、主管医师根据病情需要,由护士长发给陪伴证才能留宿,无陪伴证者不能留宿。

九、住院病人可随时提出意见,帮助改进工作,住院病人及亲属不得向医务人员行贿

二、医德医风规范

一、 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

二、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病人一视同仁。

三、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 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互学自尊,团结协作。

七、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召开院务会议至少两次以上,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每月召开全院职工大会1—2次,(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职工要按时出席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请假,要有出席会议登记。

四、院长主持会议,决定会议学习内容,会议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五、业务学习有卫生院主要技术骨干轮流辅导讲座,讲座材料妥善保存,业务学习也可以按科室、小组进行。并鼓励职工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每位职工都要参加通讯医学继续教育学习,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继续教育学分要与聘任挂钩。

(一) 门诊工作制度

一、坚持二十四小时应诊,做到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方便病人,随到随诊,检查细心,诊治认真,礼貌待人,文明行医。

二、来诊病人挂号后,应按先后顺序进入诊室就诊。病人就诊后,凭医生处方或检查处置单到药房划价,收款后方可取药、处置或到医技科检查。

三、

急、危、重病人按急诊制度给予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四、

对疑难病人,如三次来门诊不能确诊者,或由于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要及时请有关医生会诊,必要时可向附近上级医院联系转诊。

五、

发现法定传染病人,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县卫生防疫站。

六、

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好门诊工作日记或病志。

七、

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不开人情药方和人情诊断书,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不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

八、

对需入院的病人,应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入院通知书单”,办理入院手续,方可入院。

九、

门诊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改善候诊条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维护卫生院正常工作秩序。

(六)、注射处置室工作制度

一、凡注射(处置)室应按处方(处置票)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病人方可离开门诊。

二、做好处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敷料、器械,手术包要严格消毒备齐待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致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不要让病员站着进行注射或处置。

四、严密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要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领导。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应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用后针管应做好登记、毁型、填埋。

六、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室内每周要消毒一次。

(七)、病房工作制度

一、建立住院病人登记簿,填写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单位、病房号、入出院时间,诊断等各项内容。

二、对住院病人必须填写住院病志,对死亡病员要填写死亡报告。

三、住院医生要坚持每天查房两次(上午查房,下午巡视),对重患者要随时检查,对危重患者要及时抢救,并给予特别护理。

四、病房护士要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五、住院医生要提出疑难、典型、死亡病例,在院长或负责医生主持下,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六、病房设备要规格化,管理要制度化,男、女病员应分房收治。

七、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医务人员和病员、陪护人员均不准在病室内吸烟、煮食物。 检验室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三对四查一注意;

三对:收集标本时对病室、床号、姓名;

四查:检验后查姓名、检验目的、结果、怀疑项目; 一注意:收集标本时注意是否符合要求。 药房查对制度:

一、配方时应严格执行三查、四对。 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 四对:对药品、剂量、含量、用途。

二、发药时应七对一交代。

七对: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用法、日期; 一交代: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放射科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五查二对一注意;

五查:查科别、姓名、年龄、性别、检查目的; 二对:对部位、对片号; 一注意:注意造影剂过敏反应。 二)、考勤制度

一、全院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勤于职守,提高工作效率。

二、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申请,科室负责人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院。院长需请假一天的 经副院长同意,请假两天以上的需经卫生局批准。

四、上班时间若需临时外出办事,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科室负责人或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查无去向的按旷工处理。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和超过批准假期的视为旷工处理。旷工在15天以内的,按旷工实际天数的工资额的两倍处罚(即该同志的月工资总额÷30天×实际旷工天数×2)。旷工连续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第74条第4款规定予以辞退。

六、职工因无法上班,不得擅自请人顶替上班,因擅自请人替班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件等不良后果,应由该职工负责。

七、职工请病假需经本院主要技术骨干医生证明向院长批准病假。请病假一个月以上的需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八、考勤登记工作由会计负责,每天一登记,每月一公布。

九、实行考勤与工资奖惩挂钩。

(二)、急诊与抢救工作制度

一、对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做到组织、人员、设备、药品四落实,抢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亲临现场,组织医疗骨干进行抢救,抢救时要详细记录,抢救后及时总结经验,必要时应上报市、县卫生局。

二、各类急救药品,器材应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保持应急状态。

三、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诊治,严密地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详细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四、凡涉及法律纠纷的伤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司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在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和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六、发药时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七、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方回原处。

八、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三)治安安全制度

一、要建立分级治安防火责任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要与卫生院签定治安责任书。

二、各级负责人要经常向职工、病人及家属进行防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以求保证部门和卫生院安全。

三、人人都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到不赌博、不吸毒和贩毒。

四、贵重医疗器械和电视机、录象机等高档商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剧毒、麻醉药品,现金等都要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

五、全院职工都要关心卫生院,积极同盗窃犯罪扰乱卫生院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以保证卫生院的正常工作顺利进行。

六、各仓库内都要严禁吸烟,管理人员离库时,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全院职工都要维护卫生院公共交通秩序的责任,要自觉将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规定的停放点内。

(四)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经常结合会议宣传消防知识,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在走廊、楼梯堆放物品和设防盗网。

六、禁止在房间内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的电器和使用明火,教育小孩不玩火。

七、加强值班责任制,并做好值班登记。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为及时排查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维护单位安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会议由院务会具体负责筹备。也可以结合在政治学习例会内举行。

二、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并妥善处理。能在本单位化解的,尽量在本级化解,不能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镇政府综治办、县卫生局汇报,请求上级的支持与协助。

三、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做书面形式报给相关领导。

医疗差错登记处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医疗卫生服务,杜绝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有关的诊疗护理操作常规。

二、各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差错,即刻向相关人员通报,并做出处理,同时,向院领导通报。事后做好记录。

三、对重大的差错,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责其做出书面意见。

1、 护士值班制度:

一、负责本班规定的护理工作,对危重、术后、新入院病人要密切观察,发现病情恶化要及时对症处理并报告医生。

二、按时完成当班治疗、护理任务。下班前应向接班人交代病人总数、出入院人数、死亡、转科、转院人数、重要病情变化和处理情况,对危重、术后、产后和婴儿要重点交代。必要时还要进行床边交班;对输血、补液病人应交代病情和输入情况(包括补液、输血总量、已输入量,液体中加入药物的名称、剂量并在输液瓶上明确标记),同时交代急救器械、毒、剧、麻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补充情况,写好护理记录,做好本班应做的工作。

2、 医生值班制度:

一、医生值班实行岗位责任制,负责当班时间的诊疗抢救病人工作。

二、值班医生接班后应巡视所管病人一次。对新入院病人应做好检查处理、书写入院病历或首次病情记录。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下班前应向接班人交代新入院、危重、术后、产后病人的扼要病情、重要变化、医嘱处理以及其他必要交代的问题,完成特殊的处理记录。

(五)药库工作制度

一、药品器材的采购,必须根据本院业务工作范围,储备情况和财力条件,以销定存,有计划的进行购置,防止积压。

二、购入药品、器材必须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实物与发票的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或退换。

三、按药品器材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数量清楚,陈列整齐,定期清点,每月做好养护记录。并要注意温度、通风、光线和有效期等要求,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变、器材生锈等。过期药品未经药检部门检查鉴定,不准使用。

四、药品、器材保管应实行卡片制,必须凭原始单据入库,凭申领出库单出库,并登记物、帐、卡相符。不准凭处方和白条发放药品、器材。

(十五)、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检验单由医生填写,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要注明“急”字。

二、收取标本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取。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

四、特殊标本发出后应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检验后应立即妥善消毒处理。

五、为保证检验质量,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六、腐蚀性,剧毒性药品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七、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努力提高临床检验质量标准。

(十三)、B超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安静、严肃,严禁在室内高声谈笑。

二、需做检查的患者,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危重患者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

三、及时准确地报告检查结果,报告书写要求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楚,描述详细。

四、积极做好随访工作,以便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仪器要建立帐册,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六、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方能出借。

七、执行《母婴保健法》,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除非医学上确有需要)。

八、当进行B超检查时,无关人员不可围观,若确有需要在场的,要在B超检查报告单上签名,在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或家属示意胎儿性别。

(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各项放射线检查,要经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二、重危病人检查时,须有主治医生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三、放射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写出描述准确的诊断报告,签名后发出。

四、透视、照片要分别采取统一编号和登记,并妥善保管。

五、放射线机要定期保养、检修。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注意用电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预算)。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策决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二、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要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计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计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于记帐。

三、收费员根据有关人开出的收费单价结算、收费或记帐,有关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物委批准的标准,估价。

四、收费员要随时对各项收费做到日清月结,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以免造成呆帐。

五、收费处要及时校对好交接班,清点现金,帐、钱相符,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九)、临床科查对制度

1、 :

一、使用药品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质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品、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二、发药时应向伤病员交代清楚,如病人提出疑问,应重新查对一次。

三、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三、每天查房后,长期与临时医嘱转抄完应予查对后方可执行。值班护士接班时查对上一班执行情况,护士长每周全面查对一次。

四、取血、输血时,须查对姓名、血型、质量、日期,准确无误后方可输入。

第2篇:规范各种病事假制度

关于病、事假相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各种病、事假制度,保证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对病事假及相关问题做好如下规定:

1、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婚假加14天。

2、产假90天,晚育(必须由院女工委安排生育时间)产假加60天。享受哺乳假期间,工作时间内确需哺乳者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但需报办公室每天1小时如何安排,每月扣发100元考勤。怀孕期间因早孕反应需休假,上提产假休息。

3、计划生育假一年只批准休一次,假期为15天(必须是在采取避孕措施失败前提下),休计划生育假当月,扣发考勤考绩奖和卫生津贴。

4、探亲假,凡工作年满1年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个城市居住的,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行车单程里程在300公里以外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本院双职工只能有一方享受探亲假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休探亲假当月扣发考勤和卫生津贴。

5、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假3天。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6、病假:应根据有关诊断报告,提前写出请假申请,经科主任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同意后,报医院批准,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期间每

月发400元工资。(外院的诊断证明可以?)

7、事假:提前写出请假申请,科主任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同意后,报医院批准,事假期间停发工资,事假超过15天,停发半年奖金,事假超过30天(含30天)事假期间,停发全年奖金。

8、旷工:旷工期间每天扣三天工资,旷工超过三天,停发半年奖金,旷工超过七天停发全年奖金,旷工超过十五天,视为自动离职。

9、科主任请病、事假需请示院长后,将请假条签字后报办公室,须保证手机24小时通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每月1号之前报排班表,每月5天假,不允许累假、提假休息。连续休假不得超过3天,如因特殊情况需科主任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同意。(国家法定节假日)。需提假、累假休息,提前一周报科主任,科主任同意后,累计假期不允许超过10天,只能横跨2月。其余累计作废。

11、上述所有假期,都没有假中假。

本通知自通知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整顿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1、所有职工必须有强烈的时间观念,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每天早晨需提前10分钟上班(7:50),打扫卫生,不准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违者第一次职工罚款50元,主任100元,第二次翻倍。

2、科室要有严格的考勤制度,科室人员上班期间有事需向主任请假,超过30分钟需报办公室,计假半天,否则视为脱岗,需改假经主任批准后报办公室,主任请假需提前一天报办公室(原则上主任只休星期六星期天)。

3、各科值班人员值班当日上午正常上班,11点到食堂吃饭,中午值班期间在办公室办公,不得在值班室休息,中午值班后下午休息(属24小时值班人员,下午不允许休息),值夜班人员次日下午休息半天。各科室值班人员晚上10点之前需在办公室办公,不得在值班室休息。值班期间不允许除本单位以外的人员留宿,上述情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各科室值大、小夜的护理人员值班后下夜班可休息一天,但值班期间不能睡觉,大夜班晚上11点接班。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自觉维护科室公共卫生,公共财产。

6、保持科室内的地面、墙壁、桌子、门窗干净、整洁,无污渍、无

痰迹、无废弃物。

7、科室内所有物品必须存放有序、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上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挂牌上岗,在岗期间不准穿拖鞋(包括凉拖),不能出现串岗、赌博、吃东西、干私活、带孩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职工在医院范围内不得大声喧哗,职工之间无事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吵架或骂人者,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当事人扣500-1000元。

10、在岗人员工作期间及中午不得饮酒。听班、值班人员值、听班期间不得饮酒(带酒气上岗)。违者罚款500-1000元。

11、严格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不能无故缺席和擅自顶替,如不能按时参会或请假,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及领导。

12、为保证医院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全体职工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职工应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各尽其责,不能以任何借口冷、硬、顶、推患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14、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15、职工上班、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16、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诊。

本通知自通知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3篇:“规范药房药库”的各种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二、药学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实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四级技术岗位负责制。

二、上级药师承担下级药师(士)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有计划地对下级药(士)进行技术培训。

三、对初级职称中,青年药学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要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训练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或选送外出进修,争取在5~10年内达到中高级职称水平。

四、药剂科(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

三、购进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制度

一、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二、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三、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必备资料:

1、首营企业:对方必须提供其合法证照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同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经销人员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及经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首营药品:必须要求厂方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生产的批件(包括批准文号)、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单、包装、说明书等资料。

3、GMP和GSP认证的企业,索取证书的复印件。

三、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或从生产企业购进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的有关规定。

注:首营企业——系指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系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六、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六、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七、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七、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一、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部。入库和发出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计算机登记。

二、有效期药品购入、请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存。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可尽早拆零促销。

三、有效期药品应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对储藏条件的要求,分别置于干燥阴凉处(约20℃或冷藏2~10℃)。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药品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的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单月15号清查一次,逐药按效期整理,对效期在6个有内的药品及时折价、拆零销售处理(保证商品的拆零质量),促销不出导致过期的申请损耗解决。

六、有效期药品在效期内发生变质(如沉淀、变色、潮解)或因某种原因超过有效期者,应停止发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报。

七、人员变动交接时,要清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八、门店员工应熟悉效期商品库存、销售情况,合理做好进货计划,避免过多效期商品进入门店,造成商品过期变质。

九、销售到顾客观存在手中的药必须估计在药品用完之前并不超过有效期。

十、效期商品在每单月15号前要上交。

八、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均为特殊管理药品,应做到以下管理:

一、特殊药品必须凭具备资格的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调配使用。

二、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3日用量,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其他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日不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其他情况用药处方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因涂改或超剂量等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员应当拒绝发药。

九、处方药品调配与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 ,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十一、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十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所含成分及药品成分含量、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11 十

三、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2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13 十

五、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14 十

六、药械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药械质量责任事故即是指药械使用单位因采购、保管养护、设备等原因而导致产生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二、药械的采购程序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市局稽查科追查相关企业或生产厂家的责任。

三、药械的采购程序不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采购主管领导及其采购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因之而受到处罚的,主管领导及采购人员应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养护保管不当而导致假劣药品和医疗药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经济处罚的,应根据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因设备缺乏而导致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而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到处罚的,应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因上述问题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5 十

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药剂科或药房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转账,切实做到账处(账与处方)相符,账实(账与药品)相符、账账(药品的进、销、存)相符。各栏目内容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引产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依法取得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不得采购和使用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商品名:利凡诺、雷弗奴尔)。

在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携带下列原始证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且采购证明必须注明采购相关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

3、采购人身份证。

第4篇: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山亭区人民医院转诊转院制度

1、各科室成立会诊小组:内、外、妇、儿、感染科等,分别成立转诊转院会诊小组,至少二人以上参加会诊并签字,科主任审批后,便民服务中心盖章方可转诊转院。

2、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 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3、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科室医护人员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本科室联系上级120来院接收病人。

4、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诊疗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1

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等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便民服务中心各类印章均由院委会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移交人、保管人、图样等信息。

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分管院长,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二、印章的交接

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三、印章的停用,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科室变动,科室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2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5、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院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院办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四、印章的使用

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登记簿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盖章人、用印日期。

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科主任,必要时汇报分管院长,及时妥善解决。

5、严禁在各种空白证明、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6、罚责

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等行为的发生,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

3

员应做好印章的保管、交接、停用的处理及印章的使用,严格按照《山亭区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承诺签字如下:

4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 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2、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做好消毒隔离及防护,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 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定点医院。

5

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消毒隔离是切断传染病途径的重要措施,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控制疫情,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预检分诊时,如果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地隔离,并认真做好病人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

3、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者后及时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5、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

6、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送入感染性疾病科隔离室就地隔离,然后将患者转入定点医院,并认真做好病员排泄物、分泌物、衣物、用具和其它污染物品的消毒。

6

预检分诊点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来诊病人就诊预检分诊。

2、负责对疾病的初步诊断,在接诊过程中应当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病史等,根据病人的主诉,确定引导病人至呼吸道门诊还是肠道门诊,同时做好登记。

3、为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分诊后对病人接触过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4、病人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理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

7

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4、医疗废物中病理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里直接焚烧。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的置入锐器盒中进行焚烧。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8

首问负责制度

(一) 首问负责制是指工作人员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责任规定。首问人即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首问人职责:

1.办事人询问的办理事宜,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接待,主动告知与相关部门联系,必要时帮助办事人指引或联系相关部门。

3.办事人询问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科室业务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力给予指导和帮助。

4.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医院各项工作,如医院布局、业务范围、开展项目、医院制度、专科疾病、作息时间等。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搪塞。要充分展现工作人员的良好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6、对于不清楚、不确切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分管领导。

(三)责任追究

9

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或引发投诉,一经查实,要依据《山亭区人民医院奖惩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服务承诺制度

1、工作人员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预检分诊、转诊转院、审批盖章、导医咨询、对外协调等工作,直至办理完结。

2、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理时限内,按照有关业务流程受理、整理有关文件、材料,杜绝收转的文件、材料丢失。对办事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并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有关表格及资料。

10

培训学习制度

1、科室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地组织业务知识培训。

2、工作人员要有学习计划,严肃认真地开展自学。

3、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

档案管理制度

1、归档范围: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和制定的各项制度、流程、各类登记簿等资料都属于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实行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调阅后须及时归档;其他科室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整理后,必须及时存放在档案柜中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定期清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1

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思想品德:是否热爱本职岗位,是否信守职业道德,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业务技能:是否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否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否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3.办事效率: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能否保证审批的质量和效果,能否以高度的责任心急服务对象之所急。

4.服务态度:是否使用文明用语与服务对象对话,是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是否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5.遵章守制:是否严格遵守办事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廉洁从政,能否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6.工作形象:是否在工作中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能否树立良好形象。

7、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大厅管理制度,或被举报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谈话、调离岗位等处分。

第5篇:宠物医院各种管理制度公示制度范文

医院公示制度

一、发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示公示栏、电子和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售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病历处方管理制度

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畜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畜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畜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畜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医师不得事先在处方上签字后,交给无处方权者及下级医师;任何人不得幕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和调剂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处方格式、使用和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药剂师无修改处方权,无论是处方中的任何差错和疏漏,都必须经医师修改;如缺药,建议代用品,也必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或修改签字后方可调配;

(四)处方必须经药剂人员进行药学审查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有权监督临床医师用药,对不合理用药,应进行干预和记录;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五)处方交由专人保管,普通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一年,麻醉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三年,保存期内注意防潮、防霉、防蛀,保证处方完整;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处方内容应包括:处方编号、年、月、日、患畜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药价、医师签名;

(七)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相关培训;

二、对医疗度废弃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或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等,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九、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额,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畜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检查、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患畜档案,做好畜主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口含模糊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患畜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后、输液后、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6篇:营养餐工程各种制度、职责

平安县沙沟中心学校 营养餐工程各种管理制度、职责

树尔湾小学

2012年4月

目 录

1、平安县沙沟中心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2

2、学生营养餐工程发放管理制度„„„„„„„„„„7

3、学生营养餐工程留样管理制度„„„„„„„„„„7

4、学生营养餐工程仓储专管员职责„„„„„„„„„8

5、学生营养餐工程班主任职责„„„„„„„„„„„8

6、学生营养餐工程值日生职责„„„„„„„„„„„8

7、学生营养餐工程饮用奶的饮用规范„„„„„„„„9

8、学生营养餐工程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9

9、学生营养餐工程责任追究制度„„„„„„„„„„10

10、学生营养餐食品发放与食用制度„„„„„„„„„11

11、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收验管理制度„„„„„„„„11

12、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储存制度„„„„„„„„„„12

13、学生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13

14、学生营养餐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15、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加工制度„„„„„„„„„„14

16、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4

1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5

18、教师陪餐制度„„„„„„„„„„„„„„„„„16

19、营养餐工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17 20、树尔湾小学营养餐实施方案„„„„„„„„„„„„„20

1 平安县沙沟乡中心学校中小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青教财[2012]6号)文件精神及“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我校召开了“全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乡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沙沟乡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沙沟乡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长:杨得强,全面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组长:仓生年、祁应常、贾拉毛杰,领导和督促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的实施。

员:祁应常、马

强、杨常智、黄才让、李明强,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长:杨得强,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和监督管理。

副 组 长:祁应常,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员:

贾拉毛杰,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档案管理及督查。

陈文录,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的管理及实施情况的评估。

2 仓生年,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

二、统一安排,规范操作

我乡10个行政村,共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小3所、教学点1个,现有在校学生共868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将在全乡5所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完整课间餐”,实行“分校就餐”方式,以保障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01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熟悉政策,加强宣传,召开教职 工代表会议,全面动员,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各类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构。

4月23日各校正式供餐。

四、严格管理,强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我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强化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特提出如下要求。

1、供餐类型及要求:各校统一实行学生完整课间餐的膳食补助计划;按照每生每餐3元的补助标准每餐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课间餐,不得有意克扣;每周末必须制定好下周的每日供餐食谱,且注意分餐调换。以学生营养改善为目标,把每生每天3元钱用好,保证学生每年在校的200天吃得上,吃得明,吃得饱,吃得好。质量第一,确保安全。各校要及时召开家长会做好宣传工作,班主任要了解学生的饮食习惯及因病不能吃的食品。

2、人员配备及职责:各校分别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管、质检、监督等管理人员。

⑪保管,负责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并负责列好进货清单、建好供餐台账;根据配送的食品分类存放,搞好配餐室卫生,要经常检查食品是否发生变质、过期等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⑫质检员,负责对所配送的各类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把关,坚决杜绝霉烂变质、无合法票证的食品进入配餐室。

3 ⑬炊事员,确保饭菜的洗涤干净、搭配合理、食用可口、卫生安全,负责厨房、餐厅、餐具的卫生和消毒,尽责做好学生用餐的服务工作。

⑭会

计,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专账,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3元足额使用,专款专用,一律杜绝克扣及挪作他用。

3、制度建设及管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健全制度,统一管理。

⑪组织建设。各校要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报中心学校备案。

⑫制度建设。各校要切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

①“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把人员上岗关,做到规范上岗,职责分明,杜绝误工窝工现象,确保就餐秩序正常稳定。

②“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做到按单采购,渠道正规,杜绝假冒伪劣及变质霉烂等不安全食品进入食堂。

③“食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把食品质量检验关,做到对采购食品分类验质,防止以次充好,并索取相应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等,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

⑤“食品数量核准登记制度”,严把食品购入数量关,防止克斤扣两,杜绝资金流失,杜绝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⑥“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做到配餐间、食堂、餐厅、餐具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确保每日食品留样,及时杀灭蚊蝇蟑螂,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就餐值班陪餐制度”,严把教师就餐值班关,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明确值班、陪餐人员职责,确保学生就餐秩序,杜绝混乱就餐,随意就餐。

⑧“校长负责制度”,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是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第三责任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要做到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负责,各司其职,并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

⑨“培训考核制度”,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

4 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⑩“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所有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关, 做到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工作过程中以权谋私、渎职违规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处分,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⑬管理流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管理制度→每日清单→支出台账

⑭操作流程。供应商→验收→储存→班级领取(留样)→分发→学生食用→回收垃圾

⑮就餐管理。学生就餐期间,各班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亲自负责本班学生的就餐秩序,坚守岗位直至学生就餐完毕。

⑯相关要求。各校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每个炊事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即上岗证)持证上岗。

五、杜绝事故,应急避险

为保障我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通常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各校必须制定《学生就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做到统一指挥,组织有序,行动迅速,有备无患。

2、在学生就餐过程中,值班教师必须严密注视学生的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学生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施救。

3、当个别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值班教师直接送往学校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4、当大批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校长及时组织相应数量的教师和运输工具按症状先重后轻及时有序送至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5、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按照《学生就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⑪、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及县、乡人民政府。

⑫、临危不乱,全力协助医护人员进行人员救治。

5 ⑬、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并按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⑭、加强事故发生当时的安全保卫工作,把握事故态势,及时做好家长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确保秩序稳定,事故处理及时、高效。

⑮、及时认真撰写事故报告,实事求是反应事故真相,追究事故原因,检讨管理失误,总结事故教训。

⑯、根据事故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迅速恢复供餐。

六、结合实际,逐步完善

我乡现有学校5个,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结合我校实际逐步完善和改进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就餐环境。

平安县沙沟乡中心学校 2012年4月11日

6 学生营养餐工程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课间操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组织学生并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5、其它事宜参照《学生营养餐食品发放与食用制度》。

五、台帐管理:

1、学生签字确认:每周周五,学生对一周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生活处,存档备查。

学生营养餐工程留样管理制度

一、“营养餐”库房管理员负责留样工作。

二、“营养餐”食品分隔留样。

三、“营养餐”食品进库后,管理员随机抽取留样食品进行

留样。

四、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五、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

六、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情况。

七、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限不少于48小时。

八、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营养餐”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九、留样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存档备查。

学生营养餐工程仓储专管员职责

一、代表学校与学生营养餐食品供应商沟通。

二、协助校长传达国家“学生营养餐工程”工作要求。

三、汇总学校的订单,接收产品、检查品质,安排安全存储及在课间按班级分配学生营养餐食品等工作。

四、统计全校各班的分发情况,及时通知供应商送货。

五、管理与落实学生营养餐食品供应商与学校具体协调工作。

六、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营养餐工程各类宣传、培训工作。

学生营养餐工程班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班级“营养餐工程”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做好本班级学生营养餐食品的统计工作。

三、组织日常学生营养餐食品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四、做好如何正确食用营养餐食品的宣传工作,监督、指导废包的回收。

五、积极与家长沟通,及时为家长答疑解惑。

六、及时向专管员反馈本班学生食用营养餐食品情况。

七、发现食用问题立即与学生饮营养餐食品专管员联系。

学生营养餐工程值日生职责

一、负责领取本班级的学生营养餐食品,并核对品种和数量。

二、分发前检查营养餐食品包装,看是否是问题包装,发现问题包装及时向老师要求更换。

四、食(饮)用时应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禁止同学的不规范食(饮)用。

五、检查监督同学食(饮)用完后压扁包装袋(盒),并按要求将

8 废包回收到指定地点(垃圾桶)。

学生营养餐工程饮用奶的饮用规范

一、拿到牛奶,要检查是不是县政府招标的“圣湖”牛奶。

二、拿到牛奶,要检查外观,如果发现胀包、外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以及外包装被损坏的产品(吸管包装膜破损)应当要求更换。

三、饮用要求“一洗三查慢慢品”

一 洗:洗手后饮用;

三 查:查外包装(吸管是否脱落)、查胀包、漏包、查出厂日期,保质期。如发现问题牛奶,应立即报告老师,要求更换。

慢慢品:喝牛奶时,应小口慢慢品尝喝,若口味异常,应立即停止饮用,报告老师要求更换。

四、及时回收废包:

喝完后,将空盒四角伸开,轻轻按压,放入专用的垃圾桶内。

学生营养餐工程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知情人员须第一时间告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中心学校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学校迅速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到现场,安抚学生,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

八、集中患者,以便组织车辆能迅速运输患者。相关人员到现场维护秩序,关闭校门,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对学生实施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相关人员或教师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学生营养餐工程责任追究制度

一、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营养餐工程资金、食品的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否则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要追究学校主管领导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0 学生营养餐食品发放与食用制度

一、学生“营养餐”食物发放由学校指定专人发放给教师,再由教师发放给学生。

二、“营养餐”食物以校为单位集中储存,规定时间,统一发放,由各班班主任领取,以班为单位向学生发放,班主任负责好学生食用的全过程,并填写发放、食用及学生过敏登记册。

三、班主任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惩处。

四、教师在发放食品前要组织学生洗手,养成良好的用餐卫生习惯。

五、教师将剪刀消毒后,把牛奶袋剪开,逐一发放给学生饮用,严禁学生用牙自行撕咬袋子。

六、教师指导并检查学生剥净鸡蛋壳后食用,防止蛋壳卡喉。

七、学校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筐、篮或塑料袋等。

八、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奶袋及鸡蛋壳等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筐)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九、学校随时对各班的食用过程进行检查,对不按流程操作,不按制度执行的人员要批评教育,严重的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收验管理制度

一、收验时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二、供货商配送“营养餐”食品到校后,供货商向学校收货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三、收货人根据报告单,查看食品品牌、出厂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少量及以次充好的产品,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1、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

11 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四闻(或品尝):是否有异味。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是否新鲜。

四、坚持由验收员和食堂相关责任人多人验收,有验收入(出)库记录,做到每入每出必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保质期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

五、“营养餐”收货负责人及时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质量严格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拒收。

六、查验完毕后,由供货商填写加盖供货方公章的一式三联供货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向中心学校送交一份,完成“营养早餐”食品交接手续。

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储存制度

为确保营养餐食品储存的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营养餐”配餐室专库专设,专人专管,配餐室管理和分发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二、配餐室内干净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分,避免阳光直接照。门口悬挂防尘帘,窗户安装防尘网,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

三、堆放要求:离墙、离地、限高、正面朝上。奶垛离墙壁30cm,奶垛间距50cm。码放时,不能直接码放在地上,要求离地上架(离地面至少20cm),码放在专用的托板上。码放时,垛高不能高于8层。

四、“营养餐”食品分开存放。

五、营养食品进配餐室都要查看并留存定货单、同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检查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如实填写入库食品的种类和数量,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入库时间等。

六、每天打扫卫生,通风换气,检查食品是否有变化。

七、发现变质、污染、破损食品要及时处理,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的立即报告,留存实物等待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严禁“三无”食品入库,严禁非规定品牌入库,严禁变质、污染、破损食品入库,严禁非库管人员入库。

九、由于保管不善导致合格食品变成不合格食品,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管理责任。

十、严格食品领取,按实际需要由工作人员签字领取食品。 十

一、供货单、质检复印件及食品进出库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生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

三、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四、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考虑继续提供货物。

五、不进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六、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七、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配餐室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九、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一律不交到下工序加工。

十、营养餐食品配餐室不得储存营养餐食品外的其它物品。

学生营养餐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营养餐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餐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

13 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营养餐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自然月份存放。

五、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营养餐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七、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餐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八、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餐工程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九、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工程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十、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加工制度

一、加工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加工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加工时不得吸烟、吐痰,穿戴整洁的工作服装。

三、加工鸡蛋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工时发现腐坏变质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五、加工蛋奶的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六、鸡蛋要熟,牛奶要热,并按规定留样。

七、专人加工,不得其他人员进入。

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营养餐工程食品及其原料库房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 责管理,对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二、实行食品及其原料进、出库验收制度。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入库房的每批次的食品进行感官检查验收,并向供货方索取该批次食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三、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出库房的食品分类建帐,详细并及时登记每批次每个品种食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出库日期及消耗情况。

四、食品实行分类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入库房的食品按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进货日期先后顺序,上架或台、柜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五、加强食品库房的安全管理。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入杀虫剂、消毒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料无关的物品;库房内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杀虫或灭鼠,保障食品安全。

六、加强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

15 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领导小组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环节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每天要有一至二名领导巡查学生就餐情况,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教师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教室),维护学生就餐纪律,监督学生就餐

3、让学生在就餐地点全部用完营养餐,不能把营养餐带出就餐地点,以免学生与其他食物混吃发生意外事故。 陪同就餐人员安排:

一年级:殷

祁重斌

二年级:贾生海

李延花 三年级:李之峰

马占卿 四年级:星福元

刘海云 五年级:李

赵国发 六年级:祁秀珍

赵英桂

16 养餐工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在贯彻执行“营养餐工程”过程中,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青海省、平安县“营养餐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一旦发现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眩晕、泛力等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检查治疗措施,及时送乡卫生院、县中医院治疗。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营养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生中的突发“营养餐工程”事件的防治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营养餐中毒”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广泛深入地开展“营养餐”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营养餐中毒”突发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送到医院就诊。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营养餐中毒”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治疗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留存营养餐检验等工作。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营养餐中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7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营养餐中毒”突发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学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营养餐中毒”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校长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将学生尽快送进医院。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

18 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营养餐的食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营养餐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长:马强 副组长:马跃明

员:殷青

贾生海

李之峰

星福元

李悫

祁秀珍

2、财力和物资保障

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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