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浦沿街道党支部

2023-07-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滨江区浦沿街道党支部

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文件

椒云政„2009‟1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办、各相关村: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街道辖区森林消防安全,现将做好春节期间辖区森林消防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做好节日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节期间,祭祖扫墓、踏青游玩等活动将急剧增多,野外用火活动呈上升趋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钱等行为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同时,市区山林是一道亮丽的风 1

景线,且山林周围住宅、办公楼等分布密集,市、区和街道等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森林消防安全。对此,街道各办、各有山林分布的相关村及各半专业或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时刻绷紧森林消防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春节期间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要有清醒的认识,拿出最大的精力抓防火,采取最管用的措施推动防火,力争把森林火险降到最低,确保街道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二、落实五项措施,确保森林消防安全

春节期间,特别是农历正月初一,街道辖区群众有“拜坟

岁”的习俗,严格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尤为必要。为此,要落实五方面措施:

一是严阵以待防火。春节前夕,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再次

对扑火装备进行检查,保证各种扑火机具、扑救物资处于即时可用状态;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宣传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扩大森林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街道森林消防指挥所要增添森林消防宣传牌、宣传横幅,增设并刷白涂新各上山口的集中焚烧点,并将焚烧点内的杂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山林中庙宇要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按有关职责要求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二是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正月初一至初三,各

有关村要在各上山口设立“卡点”管制火源,村两委主要领导

要带班参加,每个上山口值班人员要有3人以上。街道也将加强值班力量,主要值班人员要到各“卡点”一起参与管火,管火人员须佩戴值班红袖章。

三是加强巡山护林力量和密度。各有关村护林员要强化责

任意识,增加巡山护林次数,保证巡山护林时间。护林员巡山时要穿、佩戴统一发放的服装、袖章及检查证,并随身携带轻便的灭火设备,能对一些火源等紧急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各村要在原有护林组的基础上,增派正月初一的护林人员,确保每隔一定路段、一定范围有护林员看管,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消除、处置或向区、街道消防指挥部(所)报告。

四是做到文明劝导。正月初一,各卡点人员向每户上山人

员分发缩版后的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严禁携带香、纸、烛、烟花爆竹等火种上山,劝导带火种群众在山脚下的集中焚烧点处理香、纸、烛,大力倡导植树、献花等祭祖新风尚。街道还将采购一批菊花送到各“卡点”,采取用鲜花换火种的人性化管火方式,消除群众抵触情绪。

五是保持通信畅通。要执行24小时森林消防值班制度,

并保持手机等通信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高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除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外,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森林消防指挥所和所在村,并适时启动街道森林消防预案。

三、加强督查,确保森林消防工作到位

各有关村要建立完善辖区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

责,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将森林消防工作纳入街道对村干部目标考核内容。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村、社区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森林消防的有关规定。街道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督查,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森林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或推荐上一级评比先进。对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的护林员,将建议其村委会予以更换;对森林消防工作措施不力的行政村将予以通报批评。

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009年1月12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春节通知抄送:区森林消防指挥部,许良友副区长,邱家正副主任、李新标大队长,街道森林消防指挥所成员

第2篇:永丰街道2007年“大病”互助基金管理意见松江区人(精)

松府永办字〔2008〕第1号

签发人:夏爱军

意 见

永丰街道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意见

各居委会、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巩固街道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医疗康复,促进建设健康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沪松府《2005》73号和松合委《200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松江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对2008年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明建设,确保人人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居民身心健康,保持收支平衡。

二、管理模式

实行“个人投保、政府扶持、集体补贴、住院统筹、门诊包干、超额补偿、大病保险”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

三、投保对象

1、未享受城保、征地养老医疗保险的永丰街道原农村户口人员,及婚嫁人员。

2、已享受小城镇保险人员(限于参加门急诊保险)。

3、单位缴纳合作医疗基金的非永丰街道户口的原仓桥乡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且参加永丰街道农村合作医疗至2007年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四、投保时间

投保时间为2008年1月1日—2月28日。

五、基金标准

(一)个人基金

1、未享受医疗保险的,每人180元/年。

2、已享受镇保医疗保险的,每人120元/年(限于门急诊医疗保险)。

3、非永丰街道户口单位职工(含下岗、退休职工)每人180元/年。

(二)集体基金

1、涉农居委会:按投保人数每人5元/年在集体收益中列支。

2、事业单位按投保人数每人240元/年。

3、企业扶持基金由街道财政部门负责收取。

4、街道办事处扶持基金每人90元/年(按松江农村合管委制定的08合作医疗实施意见执行)。

六、基金交纳

1、个人部分:由所属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收取,统筹基金于2008年2月底前一次性交街道合医办。

2、事业单位、居委会承担部分:由街道合医办于2008年3月底一次性收取。

3、企业扶持基金由街道财政部门负责托收。

七、参保原则

1、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坚持以指导、鼓励、自愿为原则,做到应保尽保。

2、凡未享受城保、小城镇保险、征地养老的家庭成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必须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中途不办理投保。

3、凡婚入人员,须凭结婚证、在一个月内补办好参加合作医疗统筹的有关手续,逾期作自行放弃。

4、上未参加投保,当要求参加投保的对象,补缴当个人基金的10%方可投保,但不享受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八、基金使用

1、实行互助互济、住院统筹、门诊包干、超额补偿的合作医疗制度。

2、凡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投保对象,50%作为门诊包干基金,50%作为住院统筹基金。

3、凡已享受镇保投保对象,90元作为门诊包干基金,30元纳入门诊超额补偿基金。

4、2008年个人门诊包干结余基金,可转存到下一继续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也不得充作下一合作医疗投保的个人基金。如2009年无故不投保,2010年又要求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其门诊结余基金不作转存,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报销制度 实行逐级转诊报销制度

1、永丰街道社区卫生室

2、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松江区级医疗机构:(区中心医院、方塔医院、乐都医院、区妇保院、区精神卫生中心、泗泾医院)。

4、上海市级医疗机构:(上海市第

一、

五、

六、

八、九人民医院、瑞金医院、华山医院、新华医院、儿科医院、肿瘤医院、耳鼻喉科医院、国际和平妇保院、传染病总院、胸科医院、结核病总院)。

5、医疗费报销凭原始发票、转诊单及出院小结。报销时间,住院每月一次,门诊每周一次。

6、投保人员外出期间患病急诊发生的医疗费,须凭病史记录卡、医疗发票报销。

十、报销范围

1、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医疗费用中的中、西药、化验、手术、材料、麻醉、接氧、X光透视、拍片、心电图、B超、CT、血透、放疗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分娩费。

2、计划生育中单上环,带脱环人流、绝育手术,由街道计生办和各单位按原办法负责报销。

3、未列入报销范围的其他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 十

一、报销比例

(一)门诊部分

1、永丰街道社区卫生室80%,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0%,松江区级医院60%,上海市级医院40%。

2、凡年内发生的门诊可报医疗费,先在其个人户中结算。个人帐户基金用完后,其超额门诊可报医疗费用,永丰街道社区卫生室70%,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松江区级医院50%,上海市级医院30%。每

3 人每年补偿封顶额为5000元。

3、尿毒症、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在区、巿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凭逐级转诊单报销,比例均为70%;尿毒症的门急诊透析、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病人的门诊化疗及放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进入区“大病”住院风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为70%。门急诊大病医疗费用年补偿封顶总额60000元。

(二)住院部分

1、报销比例

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松江区级医院:60% 上海市级医院:50%

2、5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区“大病”风险基金中报销,其比例为70%。年补偿总额60000元封顶。

3、限报项目:住院期间取消治疗费的封顶限额;住院期间手术材料费每次限在15000元以内;各类检查费每次限在2500元以内。

十二、基金管理

1、投保基金须如期交纳,严禁单位及个人移作他用。

2、严格按照制度结报,做到准确无误。

3、加强基金的筹措和严格管理,贯彻以支定筹、量入而出方针,做到收支平衡。

4、坚持审计制,年内对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 本意见具体由街道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解释。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07年12月28日

抄报:区初保委 抄送:区初保办

第3篇:2014年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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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城管协管员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其中女性1名),具体详见芜湖市弋江区政府网站(http:///)《2014年白马街道城管协管员招聘方案》。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杨河路28号,乘坐50或218路公交车至“白马街道办”站下)。

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相关加分证明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咨询电话:0553-4830836。

白马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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