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支行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支行

人民银行县支行发展瓶颈及对策研究

摘要: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神经末梢,起着最终传导货币政策和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银监职能的最终退出,人民银行在经济金融中的核心地位不断下降,使得县支行在履职时面临着许多难以绕开的现实和制度瓶颈。这种瓶颈给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文章针对县支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县支行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县支行;履职;金融服务;对策建议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继保监会、证监会分立后,2003年,银行监管职能再度与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分离,成立银监会,专门行使银行业监管职能,这也标志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格局的确立。人行从大而全的监管和服务职能中脱离出来,进而专司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职能。在这种大背景下,人行总行比较顺利、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中央银行的转身。总行集中了技术优势,而且有良好的履职理念,上收了更多的宏观调控权力,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中央、国务院赋予的新职能和新任务。但八年来,分行、省会中支、地(市)中支及县支行职能的转变应该说还没有完成,一直到现在还处于不断调整之中。特别是县支行,其地位不断被边缘化,传统的职能在不断调减,新增加的职能授权赋责不清,地方党政机关对人行的工作也不予重视。加上最近十年县支行实施“不进人”政策,使得基层人才缺乏,人力不足,增加了履职的困难,特别是有些县支行发行库的撤销,保卫人员充斥到营业厅等业务股室之中,还降低了这些股室的综合履职能力。近年来,总行提出建设务虚型调研型央行,这使得县支行除了完成基础业务之外,还要完成更重的调研任务,这也对县支行的综合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的县支行要完成中央、国务院、总行以及地方政府所赋予的职责还存在许多难以绕开的现实问题。

(一)话语权弱化

2003年,人行把仅剩的银行监管权分离出去后,使得人行本来所具有的证券、保险、银行等监管职能全部丧失。金融监管权的丧失,使得人行在当地经济发展的话语权逐步弱化,在金融系统的核心地位也逐步弱化。尤其是县支行,传统业务逐步萎缩,新业务又赋权不清,货币政策的制定又与县支行基本无关,只是从事一些业务性的国库、征信、反洗钱等服务型工作。县域商业銀行认为人行的工作可有可无,地方党委、政府对人行工作的支持也少之又少,这种支持不仅体现在费用的拨解上,更是体现在对人行具体工作的支持上。

(二)传统业务逐步萎缩,基本功能逐步边缘化

县支行的传统业务,如支付结算、事后监督、会计等业务,以至于金融调控的政策工具,有的已经上收了,特别是有的县支行把发行库也撤销了,这使得县支行的传统业务逐步淡出,人行县支行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窄。另外,人行缺乏金融监管权,使得县级人行有效敦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手段和措施乏力,致使货币政策的传导和金融调控的作用十分有限。这种窘境也使得有些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对县支行的关注度不断下降,甚至认为可有可无。

(三)干部的年龄、学识、知识结构难以满足现行人行县支行的履职要求

人行县支行“十年不进人”政策实施到现在,县支行的人员数量在不断减少,人员年龄、学识、知识结构等基本素质也在不断下降,另外,大量发行库的撤销,保卫人员填充到营业部等其他职能股室,这种状况使得县支行难以满足经济金融迅速发展和上级行的需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在职人员的平均年龄达到42岁-46岁;二是干部只出不进,缺乏活力,加之上级行又把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向上级行选调,使得县支行干部的综合履职能力不断下降;三是业务能力相对降低,知识结构陈旧,难以满足履职要求;四是县支行人员的第一学历主要以高中和中专为主,还有一部分退伍军人和其他学历组成,对于职称,绝大多数干部没有职称,拥有中师职称的不到20%,高师几乎就没有。这种年龄、学识和知识结构等综合素质显然是与现行的经济发展速度、总行对县支行的期待以及社会对人行的期待是不对等的。

(四)县支行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由于人行在社会经济地位的下降,财政部、地方党委、政府对人行系统的关注度也在下降,再加上人行独立的养老统筹等问题,使得人行系统的经费相对比较紧张,甚至还出现了部分县支行连起码的基本工资都发不出来的窘境,福利待遇下降得很厉害。相对于目前高涨的物价,干部的日常生活经济压力增大,而近一段时间内,公务员、教师、军人频频加薪的冲击下,使得人行县支行干部对人行的工资待遇很不满意、情绪比较低落,极大地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发展瓶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县域经济逐步发展壮大,需要县支行在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和窗口指导上发挥有力的作用。“三农”是国家经济的基础,其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样,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其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只有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金融的充分支持,为其发展输送足够的、健康的血液,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问题才能得到有效处理,才能做到做大做强县域经济,解决农村问题,最终适应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客观要求。然而,人行县支行的发展瓶颈制约了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有碍于“窗口指导”作用的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往往只关心货币信贷的投放力度,只以信贷的增速来论英雄,而近几年来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政策性银行因业务量太小,逐步退出了县域金融市场。截至2010年底,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突破123亿元,但贷款仅40亿元,大部分资金外流,政府不重视金融,金融得不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形成恶性循环。

目前,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的分支机构日益增多,金融同业竞争日趋激烈,金融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单薄,为了创造业绩不择手段拉存款,争客户,投放贷款,加大了风险隐患。米东区农村信用联社,为了争夺贷款客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一年的贷款额度用完,这种过快贷款,必然会加大贷款风险,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加大金融风险。而县支行的不利地位,不利于充分发挥县支行金融卫士的作用,不利于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不利于支行队伍的稳定。

县支行作为央行最基层的组织,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巨大优势,其提供的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以及经济金融调研能为当地政府、企业以及总行决策提供支持。在国家大力发展“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提升县域经济之时,作为县及农村经济金融核心的县级支行渐呈边缘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县支行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管理,切实搞好金融服务

目前,县支行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县支行的管理机制改革,努力提升支行的运行效率,敢于打破以往吃“大锅饭”的恶习,建立一套有效的履职、考核、评价,给予相应的奖惩机制,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和学习氛围。要进一步推进业务机构和岗位的整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按照盘活人员存量、提高效率、激发活力和精简高效原则,优化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实行派驻制和内审上收制,狠抓风险点防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另外,对于一些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也要对其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在处理业务中要积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领导者的姿态,积极投身到金融服务中去。如果依然抱着对过去的无限怀念,把服务当成一种权力,那么金融服务肯定搞不好、做不大,被忽视的命运就不可避免,必将失去未来。今天的县支行要不断发展,就必须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搞好金融服务工作,使自己所提供的服务成为金融市场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县支行的设立要做到依法设立

县支行的设立要兼顾效率和成本,不是每个县都应该设立,而是要按照经济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真正体现“因事设置”的原则,根据辖内金融的现状及工作实际情况,整合人力和物力资源,上收部分职能;辖区内支行众多的中支,可把业务量少、经济发展缓慢的支行的业务撤并到就近的大支行;对于一些经济发展速度快、业务量大的支行,则要发展、壮大、强化县支行的建设。人行县支行的改革基本沿着因地制宜的主导思想进行,不要搞“一刀切”。改革要让县支行的从业人员感到有事业感,有奔头。

(三)加强培训,提高县支行的履职能力

针对目前县支行干部年龄、学识、知识结构难以满足履职要求的现实,要开展多样的培训项目,如县支行自主开展多样的培训科目、外派干部到省会中支、外省进行交流学习等。通过开展多样的培训学习计划,切实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的宣传、传导和信息反馈,做好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推进辖内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支付结算与账户管理、做好国库业务和国库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人民币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币工作、监测辖区内的货币信贷和金融运行情况,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四)有为才有位

正所谓“有為才有位”,就是县支行要在丧失金融监管权的大背景下,只有狠抓落实现有业务,积极作为才能重树以往在金融界的核心地位。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只有依靠自己,积极投身改革,不要妄自菲薄,创造性地、主动地、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扩大其影响力,提升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充分发挥其金融核心地位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党政机关的重视,获得更多的支持,有了更多的支持,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五)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为县支行引进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才

县支行要打破“不进人”政策,招兵买马,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为县支行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其综合履职能力,为县域经济及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祝世京.以一体化的思路加强央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J].南方金融,2009(11).

2、张华.关于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发展县域经济中职能定位的思考[D].复旦大学,2009.

3、霍建华.对基层央行人员岗位整合必要性的探究[J].河北金融,2007(5).

4、石建平.对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定位的管理学思考[J].甘肃金融,2007(7).

5、王洪章.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建设的几个问题[DB/OL].http://www.sina.com.cn,2009.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作者:左 武

第2篇: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如何履行金融风险防控职责

打好防化金融风险攻坚战是人行县(市)支行一项政治任务、经济责任和重大职责,为了促进并从机制建设上保障其忠诚、担当、全面地履行这一职责,岳阳中支调查组开展了辖内县(市)支行履行金融风险防控职责的审计调查。

县(市)支行履行金融风险防控职责的内容和边界

金融稳定与一个地区的经济运行态势、宏观调控政策、法制环境、社会信用程度等密不可分。因此,需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而地方党政拥有行政、司法和经济调配权,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力量,作为支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最有效的手段是依法构建一个“政府领导、人民银行主导、金融单位为主体、相关部门单位共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以此确立人民银行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厘清县(市)支行履行金融风险防范职责的内容和边界,调查认为应注重系统性、社会性和主旨性。

注重金融稳定维护的系统性。

就是要维护辖内整个金融稳定。一是站在更高的位置。从具体金融机构的风险中脱离出来,一切以整体金融体系的健康和稳定运行为目标。二是采取更广泛的视角。兼顾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进行全面综合的风险分析,尤其要重点关注当下“五类”风险的蔓延。三是运用更综合的手段。从金融市场的健康协调运行和一些涉及整体金融稳定的管理规定出发,积极配合上级行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注重金融稳定维护的社会性。

金融稳定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商、财政、司法、审计、社会中介等相关各方的支持配合,也要社会公众和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参与。支行应当积极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争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到金融稳定工作中来,宣传、引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公正从业,引导微观主体和社会公众增强自御能力,共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注重金融稳定维护的主旨性。

金融稳定工作具有明确的职责和要求。支行应当准确把握金融稳定工作的内涵,突出重点,厘清主次,把精力从大量繁琐而又没有法定授权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应当把风险监测和防范作为履职重点,在国家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测指标内,按照审慎原则,构建起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监测、评估辖区金融系统特别是地方性中小金融风险,及时按层级预警、提示风险,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参与处理有关风险。

依据上述判断,结合央行“三定”方案确定的县(市)支行职责和支行现实情况,调查认为,县级支行在履行金融風险防范职责方面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框架含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当履行防控金融风险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一是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辖内金融机构传达习总书记2017年以来就金融风险防控工作8次重要讲话精神及人总行易纲行长、郭树清书记关于人民银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批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出明确的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及时牵头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分工清晰、职责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体外”风险监测联合预警领导小组,建立人民银行与辖内金融机构“双主体”风险联防机制。三是动态掌握辖内金融运行情况和涉及金融安全的风险信息,牵头组织、协调承办金融风险形势或信贷运行分析会、通报会,定期向上级行汇报辖内金融风险管理情况。四是适时组织各类创建活动,如诚信宣传教育、信用环境整治、投资者风险教育、金融知识普及、反假宣传、信用单位评比等等,按要求完成《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报告》。五是促进人民银行与当地政府部门和银保监等部门的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客观、保密地向当地政府、上级行、专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提醒、提示辖内重大金融风险信息。

第二,应当履行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配合上级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配合上级行或根据安排自主开展的专项业务检查。二是对辖内法人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初评。三是配合中支切实做好存款保险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对所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工作。五是加强对辖内金融运行的风险监测。重点是辖内问题类和关注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或者正常类机构的业务专项的风险监测、调研、核查等情况,掌握风险底数和业务开办情况,及时上报。配合上级行做好法人机构或者指定对象的压力测试、专项稳健或全面稳健性评估工作。六是根据职责权限做好开业管理和金融消费者维权工作。

第三,应当履行体系外风险监测预警职责。一是了解所在地金融体系外风险基本情况。二是建立出险企业名录,包括出险企业和大型有问题企业;根据要求进行监测并报送情况。三是确定重点行业监测对象,根据要求进行监测并报送情况。四是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监测机制,按季度建立台账,与辖区金融机构、地方财政部门、政府投融资平台三方数据勾对。五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对接,摸排政府三种债务类型的风险状况,配合地方政府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出台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的应急预案。六是建立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辖内对银行机构可能造成声誉风险的事件。对重大事项,督促受到影响的银行机构把声誉风险降到最低。

提高县(市)支行防控金融风险履职能力的建议

确保宏观政策实施

尽快补齐金融业监管短板。

一是加速推进市、县金融管理局挂牌组建,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系。赋予地方金融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强化对辖区“7+4”类金融机构的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尽快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两头监管体系,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监管。二是促进银行、保险、证券等专业监管机构在县域落地,延伸监管触角,完善金融行业监管体系。建议重点采取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加大对县域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的代理监管。三是消除互联网金融监管盲区。比如网上小额贷款等各类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提高准入门槛,强化业务监管,消除“网上高利贷”,扶优除劣,规范市场发展。

建立金融风险监控平台。

强化各监管部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协作分析,协同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现有风险信息业务系统的强大功能,同时融合地方政府建立的大数据平台,自上而下建立起科学的金融风险综合监测监控平台,拓宽信息搜集渠道,拓展金融统计范围,实现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风险数据的及时共享,全面掌握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管理水平、收益状况及资产流动性水平等,从而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提供准确信息。

构建跨界联防联控机制。

推动“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多边金融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对跨部门、跨市场风险的转移与扩散予以特别关注,提高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水平。例如,当前各地政府债务体量较大、偿债压力不断加重,如何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地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建议从顶层设计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债务规模约束机制,以及实践操作中多部门联动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合作、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金融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区域金融监管的协调,共同抵御各类金融风险,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严控金融风险的传染半径。

优化运行机制建设

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一是确认地方政府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主体责任,保证权责的对等与落地,保障区域金融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各类影子银行业务、企业互保联保等风险领域的管理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能力,有效打击违法金融活动。二是强化地方行政长官离任审计中地方债务方面的审计,实施地方债务行政长官终身责任制,即确保地方经济发展,又确保债务的偿还,减少拍脑袋的非理性决策。三是出台地方政府支持金融行业发展政策。地方政府应积极关注发展金融,改善政银关系,促进当地政府与县域金融机构形成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关系,维持和谐的政银关系,降低区域金融风险水平。

优化金融经济运行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抓手,下大力气治理整顿社会信用环境,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二是依法维权,加大债权追缴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支持金融部门按期收贷收息,处置不良资产,特别是要协同司法机关提高金融案件诉讼效率和执结率。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建立防范系统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应急机制,增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见能力,发现区域金融风险苗头要及时研究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反应及处置能力。

强化金融机构自律管理。

一是建立行业内部的信息共享机制。金融机构应将客户风险信息及时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形成由人民银行集中负责协调、通报各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构建良性有序的竞争机制。金融机构应建立良性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共同发展,避免恶性同业竞争,扰乱金融市场稳定。三是加强员工管理。特别是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员工管理制度,在工作之外更多了解员工情况,减少发生内部操作风险的可能性。

强化牵头抓总职责

责任清单,责权匹配。

一是建议出台金融稳定相应的行政规章,明确金融稳定责任清单,确定履职边界,赋予人民银行履责所需的必要手段。二是明确人民银行分支行作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牵头抓总”部门,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应全力配合,并明确其相关职责。三是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对地方政府相关单位、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不配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监管问责,机制落地。

一是应尽快设立县(市)支行金融稳定部门,由县(市)金融稳定部门专门负责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風险攻坚战的政策制度,为基层央行落实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牵头抓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是尽快形成地市及县(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协调机制,降低县(市)支行履职阻力。三是将防范金融风险履职情况纳入县(市)支行行长履职(任中)审计的范畴。县(市)支行行长应对防范辖区内金融风险工作负总责,并将该项职责纳入履职审计范围,扩大县(市)支行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中的影响力。

提升素质,强化担当。

一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把专业能力精、创新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金融稳定队伍中,解决思维老化、综合素养缺失等问题。二是创新人员培训方式。运用学习交流、岗位练兵、案例分析等方法提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参与上级行组织的综合评价、存保核查、专项检查、央行评级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作者:易伯明 李雄文 许伟

第3篇: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两险一金”管理现状及建议

【摘 要】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基层行缴纳“两险一金”情况进行调研,在比较人民银行内部统筹和社会统筹利弊大小的情况下,从有利于单位、职工利益出发,全面推进人民银行基层行的财务工作转型入手,建议将养老保险推向社会,医疗保险单位适度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属地提取和贷款两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应用,结合部门和社会不足之处取长补短,向有利于参保员工利益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两险一金;保障体系;问题研究;政策建议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基层行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除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由人民银行系统内统筹外,其余两项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方统筹。基层行为在职职工缴纳“两险一金”制度经过多年的运作,在切实稳定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生活水平上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显现出了其不足之处。本文以山西省某县支行“两险一金”现状为例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浅见。

一、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两险一金”现状

1.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由人民银行系统内统筹,统筹压力逐年增大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建立了系统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由总行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项储存,且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制度。历经多年的发展完善,养老统筹在维护人民银行事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广大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切身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职工老龄化程度加剧,每年的离退休人员逐年递增,而新录用职工数量较少,致使在职职工人数大量减少。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环境的改善,人均养老金数额也呈上升趋势,导致养老统筹基金支出的增加幅度远远超过基金收入的增长幅度,使系统内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缺口逐年增大。

目前,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纳上,和总行保持统一步调。某县支行作为山西省偏远山区的一个小支行,2014年6月在编职工为16人,职工养老保险按17%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4%,从1999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首次参加保险统筹的职工,以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数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基数调整為单位参加保险统筹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从2011年开始,由于该县支行工资水平偏低,部分职工工资不达人民银行系统平均工资的60%,按上级行的统一规定,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达最低限的部分要按照人民银行系统平均工资的60%补齐。因此从2011年以后,支行养老金补缴人数逐年递增,2012年该县支行有10人按此规定补缴养老保险,2013和2014年除4位资深职工外,其余12人均不达最低限。

2.职工医疗保险按属地原则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职工医疗保险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2005年某县支行开始执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和职工依照属地规定按季共同缴纳,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5%,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不低于地方规定标准,如2012年为1995元,2013年为2247元。

3.住房公积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

基层行的住房公积金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后交由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目前,某县支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为个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资的6%缴纳,单位按12%缴纳,全部纳入个人账户专项储存,且有近70%的职工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建、装修等用途,在符合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按比例提取或按照相关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不同期限的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职工住房、提高职工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两险一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养老金账户逐现入不敷出状况

由于地方财政工资水平不断上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近年来某县支行养老统筹出现缺口且逐年增大,主要因为:

(1)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截止2014年6月,某县支行共有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人员9人。预计到2016年9月,支行退休人员将增加到13人,按现有人员计算,那时将会出现14名在职职工供养13名离退干部,养老保险缺口会逐年加大。

(2)规范津补贴,养老金支出增幅较大。从2007年以来,离退休人员的津补贴按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出现了不小的增幅。部分统筹外津贴、遗嘱补贴、离休职工医药费等需要占用单位经费,这就使得原本按人头下拨经费的某县支行雪上加霜。如2013年某县支行支出统筹外离退人员津、补贴7.6万元,离休职工医药费0.4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12.9万元,共计20.9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支行财务负担。

(3)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缴费率低。某县支行从2006年至今,除了每年定量增长的薪级工资外,还未实行过政策性调资,而二、三十元不等的级差,在逐年增长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冲减下,定量增长额在职工工资中几乎无法显示,甚至实发工资还会出现减少的情况。工资增长缓慢,使得养老保险缺口加大。

(4)现行混合管理方式的保障体系,使统筹基金占用个人账户资金有了可能。现行人民银行系统内职工保障体系,实行基金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基金由总行统一管理,专项储存,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在统筹基金出现缺口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并运行很容易发生管理上的混乱。为保证离退休金的足额发放,个人账户被基金账户挤占成为可能。

(5)基层行职工养老统筹体制不甚合理。由于一直沿用按退休前核定的工资来确定其基本退休费、增加退休费和其他津补贴做法。对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没有区分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资金筹集渠道和有区别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而是统一在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这种政策上的不匹配无法调动养老参保人员积极性,不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

2.职工医疗保险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1)缴费基数低,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門诊基本医疗费用。近年来,由于经费原因,基层人民银行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低于实际应缴的工资总额,造成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个人账户可支配余额不能满足日常的普通门诊支出。某县支行在职职工2013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属地人均不低于2247元的标准缴纳,个人账户按2%缴纳,职工个人账户每人每年平均仅有500多元的缴存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捉襟见肘。

(2)报销比例降低。从2014年开始,属地医疗保险对于住院治疗费用的比例较前均有所下降。之前参保职工在县内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9%,转本市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5%,转本省、外省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7%,现在上述比例分别下降为82%、78%、72%-76%。在报销医药费时先扣除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和起付线再按比例计算。

(3)提取比例不足。一是由于基层行职工工资较低,如按全部货币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提取医疗保险,会减少职工的账面收入。二是实际计提医疗补助基数低于应计提医疗补助基数,造成医疗补助金缴存不足,职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基层行经费不足,增加缴费基数的同时也使单位的经费支出更加拮据。

3.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不能完全起到应有的使用效果

(1)公积金使用时提取比例低。该县地方政府规定在购买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内储存余额的60%。对人民银行基层行职工来说,一个参加工作20年的职工,账户余额大致估算仅为8万元左右,按60%提取额为4.8万,当地普通房价每平米3600-3800元,按购买100平米毛皮房计算,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占购房价款的10%多,显得微不足道。

(2)公积金贷款跨区域使用受限制。在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过程中,现在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都是由各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首次买房和二次买房对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缺乏灵活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缺乏跨区域使用的功能,造成了许多购房者处于“有钱没法用”尴尬境地。

三、相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促进基层人民银行职工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目前虽然实行“全额预算、收支挂钩、明确职权、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但实际上基层行财务预算支出仍有缺口,资金紧张矛盾突出,成为落实职工养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政策的短板。为此,基层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预算管理、分级核算、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本行人员变化和工资调整及其他政策因素,细化预算编制,使其能切实体现人民银行系统对“两险一金”政策的财务支出需求,在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的同时,促进体现基层行特点的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努力实现财务预算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2.实行养老补贴,提高缴费比率,逐步完善养老统筹政策体系。建议一是按照个人缴费台账和统筹账户合计数与实际支出之间的差额,向财政申请一定的资金,来弥补养老统筹基金面临的缺口,解决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收入与支出之间、在职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间的矛盾。二是依照社会平均缴费比率适当提高基层行养老金缴费基数和比率,缓解支出压力,进而缩小基层行职工收入与社会保障体制下同等级之间的差距。三是提高系统内职工统筹层次,与社会养老保险接轨。在执行系统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地方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统筹体系模式,取长补短,不断完善。

3.实行系统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都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员工提供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参照地方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的相关制度,人民银行系统可以采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方法,即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2%的比例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每月3-5元的标准缴纳,当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时,系统给予适当补贴费的办法。如果能够实行适合系统实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发生医疗支付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即可按照规定的门诊和住院比例,享受超过部分的医疗补贴,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个人部分的支出压力。

作者简介:

王峰(1971-),男,汉族,山西晋中人,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作者:王峰

第4篇: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证 明

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情况如下: 票号:131 000 51/219 970 38

出票日期:贰零壹叁年壹拾壹月捌日

出票人全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110 101 335 810 000 9257

付款行全称: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收款人全称:广西鑫龙钢结构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210 211 230 930 1022801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禄支行 全额:47714.00元,大写:肆万柒仟柒佰壹拾肆元整。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肆年伍月零捌日

因我公司书写被背书人时因财务人员疏忽漏写“晨玄”二字特此说明并出证明,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贵行给予解付。

上海晨玄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5月4日

第5篇: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1、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古路芳群园二区1号楼,方庄环岛的西南角,方庄邮局南。

2、路线图

3、电话 010-67635839

第6篇:北京银行平谷支行实习总结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我有幸来到北京银行平谷支行进行我的假期实习。虽然真正上班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天,但在这里,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我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竞争激烈的求职也摆在了面前,对于像我这样从来没有走出校门接触社会的学生来说,这次实习无疑是一次重要的体验,为我今后的职场生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我被安排在大堂工作,上班第一天,主任就告诉我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大堂工作人员要整天和客户打交道,代表着银行的形象与信誉,所以一切要谨小慎微。随后,大堂经理又给我做了简单的培训,告诉我办什么业务需要填什么单子,刚开始,我觉得这项工作很简单,可是时间长了我却发现有些经常用的单子我特别熟悉了,那些不经常使用的我却不是特别了解,甚至有时候客户问我怎么填的时候,我还是需要不停地向大堂经理请教。我觉得自己这样太不专业了,于是我把那些不经常用单子自己亲自填写了一遍,加深记忆,熟识单据上的每项内容,这样才能更好地去辅导客户填写。慢慢的,我又学会了给企业拿回单,给客户开户,入资增资等业务。大堂里客户流动量很大,每位客户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我要主动并尽全力为客户解决问题,提供一流的服务,维持大堂秩序,减轻柜员的工作量,提高银行整体服务效率。

实习这一个月正是学生存学费的高峰期,取号机每天发放四五百号,我不仅帮助大堂经理向贵宾理财室疏散客户,还帮助持卡的客户在ATM机上存款,从而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率的服务。在ATM机,大堂和贵宾理财室之间穿梭,说句实话,有的时候真的感觉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可是每当帮助客户解答完一个个问题,完成一项项任务时,心里不由得产生一种满足感,再苦再累也值得。记得有一位家长带着孩子来存学费,大堂人有些多,我便把他们带到了自助存款机前,家长说我们都没用过啊,我说您放心,我帮您操作,于是我边帮他们存学费边告诉他们如何操作。办完业务后,家长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姑娘服务态度真好,明年我们存学费还找你。我知道这是客户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这种肯定激励我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初到大堂时,我觉得在这里就是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每天我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客户,我要帮助他们解决不同的问题,每天都在和不同的人接触,不仅锻炼了我与人沟通的能力,还培养了我随机应变的能力。

实习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参加了全行的一次晨会。这次晨会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北京银行平谷支行是一个非常温暖和谐的大家庭,这个家庭里的每位成员都在为这个家的美好前景奋斗着,就像行长所说,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我们应该活得有激情,有斗志,一切艰难险阻都磨灭不了我们奋斗的决心。

在这一个月的实习期里,我得到了领导和前辈们的帮助,让

我不但学会业务知识,还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北京银行平谷支行的这段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受用的无限财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初读此句时,我没有什么特别感觉,然而就在这不长的实习后,我不仅真正明白了它的意义,更深切体会到它的内涵。对我而言,社会和工作才是最好的大学。

刘蕊

2010年8月24日

第7篇:中国人民银行广汉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广汉市支行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综合业务科、基础业务科四个职能部门。从1985年起专门行使中国人民银行基层支行职责,其主要职责是: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承办支付清算、结算管理、经理国库、外汇管理、再贷款管理、利率管理、账户管理、反洗钱、征信管理等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广汉市支行致力于培育“团结、勤奋、务实、争先”的支行精神,切实履行基层人民银行职能,有效促进了辖区经济金融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近年来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成都分行“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基层党组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四川省“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等殊誉。

第8篇:中国银行民权支行

2009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商丘”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我行行风评议工作,根据县纠风办《民权县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现提出2009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全市“讲正气,树新风”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充分依靠和动员广大员工和客户参与评议工作,实行评上与评下相结合、内评与外评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法,以不断提高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爱心系客户,服务零投诉”主题实践活动为支撑,以强化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为手段,以客户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推进行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加强我行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使我行各部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服务行为,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社会评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我行构建和谐企业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评议对象

支行的评议工作在当地政府纠风办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支行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各部门为营业部、业务发展部和综合管理部。

四、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3)推行行务公开情况;(4)依法经营、廉洁自律情况;(5)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6)为客户办实事办好事情况;(7)加强职工队伍作风建设情况;

(8)遵守职业道德情况;(9)落实行风评议工作要求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行风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全行行风评议工作由支行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当地纠风办的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1、 动员部署。按照全县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健全评议工作领导小 1

组,制定实施意见,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2、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我行聘请的行风监督员进行组织培训,加强对行风监督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3、开展对外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根据2009年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结合当前我行在产品创新、流程整合和机制建设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对外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加大对外服务承诺的宣传力度,推动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承诺内容要突出我行行风建设目标、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的提高、便民利民措施及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同时,要将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主动接受客户监督。

4、在全行开展“爱心系客户,服务零投诉”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政府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行的实际,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省市行“贴近客户,满意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指导,制订我行的《“爱心系客户,服务零投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培养员工树立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依法合规、尽职尽责、勤勉奉献、恪尽职守、方便快捷和准确高效的服务理念。

5、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主动接受广大客户和群众的监督。

6、设立和公布评议意见箱、评议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市行举报电话:2510890、2520292。支行举报电话:8523622

7、征求意见建议。通过行风监督员、政风行风热线、评议电子信箱、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至10月30日)

1、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检查方案。结合我行实际和行风评议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按照县纠风办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检查方案,检查方案要有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组织领导、实施步骤、检查记录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等内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开展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和自查自纠。根据上级统一印制的行风评议问卷,逐级开展调查,统一收集,归纳整理意见和建议,反馈各单位,作为整改的依据。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广泛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并记录在案。

3、在全行开展“三个一”活动。围绕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开展一次客户座谈会、一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一次社区走访“三个一”活动。同时

要针对行风调查座谈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4、整改反馈。根据政府纠风部门反馈的评议结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双线任务分解”、“双线整改落实”制度,在全行建立综合治理整顿的工作机制和格局,从组织和机制上充分保证整改工作的落实。针对反馈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客户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日常举报电话等反映的问题,要随时报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1、报送材料。及时向市行及县纠风办报送2009评议工作总结,总结要具体到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自纠自纠情况、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报道情况、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

2、综合考核。按照县政府纠风办要求,把我行问卷测评客户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测评情况、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作为依据,建立规范的考核档案,主动接受纠风办的考核监督。

3、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各部门和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考核。对客户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客户满意度低、综合排名差的部门,予以通报,并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六、组织领导

行风评议工作在市行党委及县纠风办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抓好落实。支行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把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切实纠正损害客户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要坚持评议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客户满意是标准,将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健康发展,取得实效。

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磊(行长)

副组长:李世生(副行长)

朱冬梅(副行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风评议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主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是促进我行为基层、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提高我行知名度和声誉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行风建设摆到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对外服务承诺,提升服务质量,积极研究探索行风评议工作,创新评议体制和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把评议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统筹兼顾,相互结合。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既不能脱离当前工作孤立地抓行风建设,又不能因为任务重、工作多而不认真开展行风建设,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行风评议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结合,在争做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表率方面求突破,二是坚持行风评议与业务发展相结合,在服务客户上求实绩,三是坚持行风评议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解决客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求实效,四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健全完善机制上求长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客户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解决发生在基层、客户身边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客户。

(四)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对行风评议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考核追究三个环节,对不认真落实评议责任制、领导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以保证行风评议活动的顺利健康发展。重点要抓好队伍建设,对在评议工作中发现服务投诉、监管不力引发的问题及有损中国银行形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戒骄戒躁,再创佳绩。行风评议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我行当前所取得的成绩,不能盲目自满,裹足不前。要按照县政府纠风办和市行的要求部署,顺着成绩找差距,对照镜子查不足,认清形势,明确思路,振奋精神,采取措施,奋勇争先,为我行构建和谐企业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权支行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第9篇:中国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 州 市 财 政 局 文件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台银发〔2016〕83号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台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业担保

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办,开发区财政局,台州湾循环经济集聚区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台州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台州市分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分行,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路桥农村合作银行,路桥富民村镇银行:

— 1 —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台州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 2 — 抄

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台州市委、 市政府,省农村信用联社台州办事处。

内部发送:行长室,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

— 3 — 附件

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杭银发〔2016〕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5〕2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结合台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相关经办银行发放的、由当地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由当地政府按规定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第三条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发放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法人经济组织自愿为创业者提供担保。

— 4 — 第四条 创业担保贷款中“一类贷款”经办银行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当地人民银行会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综合评定。其他银行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均为“二类贷款”。

第二章 贷款条件和用途

第五条 初次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第六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

(二)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

— 5 — 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第三章 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至50万元。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并在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规定内执行。

第十条 借款人、经办银行应当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和资金周转情况约定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要建立创业担保基金,用于“一类贷款”的担保及代偿。台州市金融办从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可承保额度中给予2亿元额度用于台州市创业担保基金,用于台州市级(包括开发区、台州湾循环经济集聚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范围内经办银行发放“一类贷款”的担保及代偿,并根据信保基金服务区域及“重点人群”融— 6 — 资需求,适时调整台州市创业担保基金规模。暂未设立信保基金的县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筹集建立创业担保基金,各地应适时补充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第十二条 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联合评定一家或多家“一类贷款”经办银行,并确定每家经办银行可使用的创业担保基金规模,根据经办银行业务开展情况每三年重新评定。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 “一类贷款”到期后,出现逾期或资产形态出现不良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并提出代偿申请,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含约定贷款期限内发生的未获清偿的利息的80%,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

第十四条 发生风险的“一类贷款”经创业担保基金代偿后,经办银行仍应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回收的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代偿比例分别受偿。

第五章 贷款管理

第十五条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

(二)人力社保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证明;

(三)借款人凭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和相关贷

— 7 — 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四)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资金使用、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向创业担保基金报送相关资料,由创业担保基金出具保函。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借款人每次只能向一家经办银行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只能申请一次“一类贷款”。

第十七条 经办银行要制订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前调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有效把控贷款风险。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当年“一类贷款”累计代偿金额/当年累计发放“一类贷款”金额)达到5%时,应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贷款(“一类贷款”),经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当地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同意后,方可恢复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一类贷款”)业务。已发放未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由创业担保基金继续提供担保至贷款到期为止。

第十八条 对出现逾期的贷款,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相关信息数据库中予以记录,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的信贷业务信息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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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贷款贴息

第十九条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财政按以下方式给予贴息:

(一)对“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借款人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50%贴息,贷款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

(二)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中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借款人凭经办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贴息、手续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筹集,在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类科目列支。创业担保贷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的,不给予贴息。

第二十一条 对按规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当地财政按不高于当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的1%给予手续费补贴,主要用于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机构、人员的补助和奖励。对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5%的经办银行,取消财政补助资格。

第七章 部门职责

第二十二条 人民银行负责会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共同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经办银行创业担

— 9 — 保贷款业务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统计和监测制度,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共享。

第二十三条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配合经办银行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及催收逾期贷款等工作;积极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受益面。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门人员,通过“全省创业担保贷款数据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金融机构手续费补贴等财政资金保障,加强对财政贴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暂未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的县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创业担保基金。

第二十五条 金融办负责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与台州市创业担保基金的对接,做好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对创业担保基金可担保额度的保障。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产品,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回收的主体责任,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后跟踪、贷款催收、追偿等工作,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贷款审批发放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通过“全省创业担— 10 — 保贷款数据平台”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等部门上报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台帐,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四个部门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考核力度,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台州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

第二十八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进行外部审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通过互联网方式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当地人民银行、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办认定后,可参照本办法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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