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2022-03-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征程之中,一项工作的结束意味着新的工作的开始,而只有好的计划才能让我们在新的工作中找准方向,那么什么才算一份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派驻纪检组工作建议书

派驻纪检组:用“工作建议书”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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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于月底前将学习情况上报纪检组”、“请你单位将信访提到的相关问题做一情况说明,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纪检组”、“以上是效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并于本周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纪检组”。这是派驻第四纪检组发给各监督单位的“工作建议书”。

纪检组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探索建立了“工作建议书”制度,针对监督单位廉政风险内部防范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下达“工作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跟踪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一是精心设计类型内容。为全面掌握监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建议书”包括作风效能、谈话提醒、信访处理、案件处置、工作通报、学习教育和信息报道等建议类型,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纪检组。同时,严格规范行文,将“工作建议书”进行统一印刷、统一编号、统一盖章,确保监督履责有迹可循。

二是严肃开展监督执纪。始终坚持常态化监督执纪,周固定时间到各单位进行实地办公,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问卷、集体座谈、个别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开出“工作建议书”。该建议书一式三份,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一份,由纪检组直接交到个人手中,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督促问题整改。始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工作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当“甩手掌柜”的思想。针对发现的问题,会同监督单位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提升一次能力。

第二篇:150713《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为使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经商中央组织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组在驻在部门按规定征求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意见时,应当按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四、派驻纪检组应当了解汇总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用车、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纪委。

五、派驻纪检组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1 派驻纪检组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

派驻纪检组要将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情况向中央纪委作综合报告。

七、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民主生活会前征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的工作、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明事实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八、派驻纪检组应当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规定,办理涉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十、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

派驻纪检组需要采取上述方式开展工作,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中央纪委批准。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派驻纪检组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并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向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一)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违反党纪问题及其他非正常情况;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纠正意见,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中央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二、派驻纪检组按规定向中央纪委报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中央纪委发函请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或者由中央纪委委托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十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问题,除必须向中央纪委报告的外,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第三篇:纪检组(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工作职责

1.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法规教育。

2.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

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配合党组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报告有关问题。

4.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5.负责一般违纪案件的掌握立案、调查工作。

6.协助县纪委抓好要案查处工作。

7.承办县委和县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工作总结

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组2019年工作总结 X纪委:

20XX年以来,某某纪委监委派驻某某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X委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X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认真贯彻学习“两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X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全体干警、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支部党员学习会上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

2、积极协助X检察院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院党组贯彻落实好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狠抓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X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规范司法行为书承诺书》,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协助院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执纪监督能力。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进步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积极开展督导调研,加强对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按照《X纪委监委“日清周进月结”工作推进制度》的规定,加强与政治部、机关党总支、案管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上半年与政治部共同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检务督察。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庆阳塌方式腐败》《迷失的信仰》警示教育片。通过鲜活的案例警示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力的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的转变。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档分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督查。组织全 X检察干警(包括书记员)500余人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统计表》,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完成全X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处理情况的统计和报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报告工作。同时配合X院政治部完成对各县(市)院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考核、考察工作;

配合省院第二巡视组对某某院临夏市院和临夏县院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步做好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装订工作,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的记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情况。

二、尊崇党章党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严肃政治纪律。按照X纪委和X院党组的总体安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X委和省院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政令检令畅通 2.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加强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査,抓好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对全 X检察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和办公用房超标等现象。

3.认真落实廉政约谈等制度。印发《某某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促进廉政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同硏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民主决策和党内监督水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检察体制改革等省院部署的6项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专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执行约谈工作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话4人次,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0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6人次;

班子成员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2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1人次;

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6人次,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谈话22人次,达到了全覆盖,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对新提拔任用的4名县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填写了《某某检察院提拔任用干部廉洁从检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2名干警进行约谈,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4.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告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1.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问责机制促进规范司法的作用,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院《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办案监督问责工作的意见》,通过对违法行使职权和违纪违法办案行为进行记录、纠正、通报及责任追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加强与办案部门、综合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对接,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

2.抓住检务督察关键举措。采取眀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综合督察与专项重点督察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办案安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信访接待等司法办案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了通报。通过参加部门负责人会议、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分析检察干警思想状况和廉政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早预防、早提醒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按照省院和《某某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规划》的要求,对永靖县检察院和东乡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开展了巡察,要求被巡检察院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阶段性整改情 况报告。

四、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规范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执行《某某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办法》,坚持统一管理、逐级审批、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坚持依纪依规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2.坚持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对上级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件件有结果,及时、按要求上报查办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分析其产生的内在缘由,未雨绸缪,防止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X纪委监委转办的1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院朱检提出的“新六项重点工作”、紧盯年节假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县市院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检察机关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

二是做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长效机制。把功夫下在日常监督,把监管覆盖日常,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动态研判违纪风险,精准提出处置方案。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时机,适时强调和重申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按照《某某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大提醒力度,用好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认真执行约谈工作制度,促进廉政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是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突出政治学习、党性锻炼、思想交流,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院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监督职责,打好“主动仗”,耕好“责任田”,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第五篇:【廉政要闻】大兴安岭纪委开展派驻纪检组述职点评工作

7月25日,大兴安岭纪委第十二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工作述职,这既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的经验总结交流,也是传导压力、提高工作能力的实际举措。地委委员、纪委书记姜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并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进行了再部署。姜宏伟指出,各派驻纪检组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履职尽责,积极工作,创新思路,创新方法,紧紧围绕地委、地纪委的中心工作,抓“两个责任”落实,抓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抓“四种形态”,抓专项治理,抓廉政风险排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了“探头”作用,常委会对各纪检组取得的成绩和工作态度是满意的。姜宏伟要求,各派驻纪检组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发现问题,切实发挥“派”的优势。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工作不到位的意识,努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要敢于大胆探索研究,努力围绕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发现问题。姜宏伟强调,要敢抓敢管,发挥“派”的权威。各纪检组是大兴安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触角的延伸,必须挺直腰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增强监督实效,要求各派驻单位自觉接受监督,对不支持纪检组工作的要进行约谈,充分发挥“派”的震慑作用。姜宏伟强调,要深入践行好“四种形态”,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特别是要践行好“第一种形态”。各派驻纪检组要及时了解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重点了解班子成员、树立“四个意识“、班子凝聚力、选人用人导向、正风反腐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姜宏伟要求,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从汇报情况来看,派驻人社局纪检组、派驻行林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派驻总工会、编办、妇联、团地委纪检组、派驻南瓮河、呼中、双河、绰纳河、多不库尔保护区纪检组等工作抓得实,进入角色快,有创新,有亮点,有经验,希望各纪检组认真学习借鉴。同时,个别派驻纪检组也存在着发现问题不到位、工作不务实、没有进入工作状态等问题,纪委将采取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推进。希望各派驻纪检组要探索方法,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会上,各派驻纪检组汇报了派驻工作情况,各常委对工作汇报进行了点评,各室(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供稿:张

编辑:张

琦图片:张

审核:徐敬业

第六篇: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认识

区编办对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认识报告

红花岗区纪委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作用。我办属于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监督人员是熊明义同志,他负责受理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粗暴、工作推诿扯皮及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投诉。一年来,我办工作人员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而且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我办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都给予了很高评价。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非常重视,下面就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谈谈本单位的认识。

我们认为,要想进一步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工作目的。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驻在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党内的有效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工作任务。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三、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

2 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

四、健全工作机制,把工作完成得更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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