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2022-03-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马路市场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农贸市场整治方案

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社区农贸市场是反映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加强社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是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味、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惠及千家万户。针对当前农贸市场的现状,我社区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蔡财生同志任组长,蔡志辉、蔡伟平同志任副组长,蔡美福、蔡耀华、蔡秀云任成员。

二、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三、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

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3、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 “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四、建立市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做到把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怪圈,整治结束后,各中队要落

实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并由中队为单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活动,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队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管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4年3月9日

第二篇:关于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

提倡“骑文明车、走文明路”的提案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及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持续上升。而且汽车保有量以每年20%以上速度增长,目前我市平均百户家庭拥有汽车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压力。

交通拥挤混乱、事故频发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并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与焦点。城市交通环境是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是提升城市形象与关系到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骑文明车、走文明路”,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的应有职责,应引起政府自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健全交通文明道德规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促进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和全社会“知荣明耻”风气的形成,推动法治温州、平安温州、和谐温州建设的深入开展。

为此,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鉴南京、上海等其他城市管理经验,采取舆论、行政、经济等手段来提倡“骑文明车、走文明路”。 1

实施内容的重点是提高与规范市民行路、骑车的文明程度,加强“斑马线”意识,加强对行人、骑自行车的文明交通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有序停活动,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交通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行动。市公安部门要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以及相关新闻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文明宣传行动。一是在《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 “骑文明车、走文明路大家谈”专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执法者、驾驶人、市民等不同社会群体成员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室、视频网络,围绕“骑文明车、走文明路”话题,倡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文明交通。二是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文明交通专题系列采访。邀请媒体记者,采取现场观察、主动参与、换位体验等形式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专家、学者、违法当事人、交通志愿者、执勤交警、交通协管员等不同层面的交通参与者进行实地采访,对行人和骑车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产生原因、管理难点和工作建议进行连续深度报道。三是建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的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公开曝光和内部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强化社会全面宣传教育。在网站开设“骑文明车、走文明路”评论网页,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散发宣传材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

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五是深化交通安全活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单位、村镇,广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倡导文明交通。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和专题片,使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营造浓厚的集中行动氛围。

二、统一组织行动启动仪式。全市统一部署,规定某月某日,市区(县、市)统一组织实施“骑文明车、走文明路”文明交通行动启动仪式,开展大规模的宣誓、签名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叫响“骑文明车、走文明路——文明交通”口号,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三、争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公安部门要在市区重点路口持续开展交通秩序宣传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整治的覆盖面,再选择一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加强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 、超越停车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确保达到创建目标,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试行社会单位周边重点路口路段承包责任制,安排专人维护门前路段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协助公安交警维护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团市委协调有关部门,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党、团员和社会热心人士投身到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中,通过志愿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模范行为,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分批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团员、青年学生、

社会群众,不断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交警执勤,对行人和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和宣传教育。

四、从严查纠路口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大路口执法管理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的原则,及时教育遇有红灯不在停车线内依次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占车行道等待过街的行人,及时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强闯信号、态度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要严肃处理,按照处罚标准上限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者要坚决从严惩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坚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组织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片。对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教师不服从管理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增强教育惩戒效果。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发通报,促使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动全社会交通文明水平的提高。

第三篇:农贸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 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无证、溢摊、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垃圾袋装化、卫生保洁等重点、难点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 目前猇亭区内共有成形的农贸市场六个,分别是古老背市场、中心市场、爱民市场、云池市场、虎牙市场、长江市场,共计门面、摊位300余户,摊位使用率88%。除此之外,在桐岭路与正大路交汇处还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水”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交易。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是猇亭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包括露水菜场、非法马路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其中以六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

1、取缔一批非法农贸市场;

???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

3、基本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

4、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 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四、整治实施办法

?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取缔非法马路市场,限期取缔“露水”市场。

??? 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辖区内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逐个分析,分别提出整治意见,作出妥善处理。对已按城市规划布局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要在整治期间内处理好相关问题并投入使用。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完全符合市场要求的,在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可以退路进棚入室的自发农贸市场,目前先作露水市场处理,限定期限进棚入室,到期再作取缔处理。对既不能退路进棚入室,又没有必要改为临时露水市场管理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一律在整治中予以取缔。

3、以各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 各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 “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5、以工商部门为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

??? 经整治规范后,各农贸市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施长效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并随时检查督促市场管理者按规定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要严把发照关,对市场外围的门面房禁止从事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以及蔬菜等的交易。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就业矛盾,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或政策,对安排一定比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农贸市场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仍收取农民直销摊位市场管理费的、或不设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市场管理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

第四篇:农贸市场整治方案[模版]

象州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市容市貌,争创更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县中心结合开展“洁净城镇”的工作,以创建“整洁、有序、规范、安全”的市场为标准,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一、成立市场综合整治小组,由金跃林任组长,市场管理股及各市场所所长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

针对各市场经营秩序存在的商品摆放不规则的问题,乱摆乱卖问题,结合市场管理的实际,按照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第一阶段:7月15日至9月 30日为自纠自查阶段。要求各市场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对市场经营秩序存在的问题先行自查自纠,提高思想认识。重点是纠正市场门面、摊位不按划行归市摆放商品、占道经营、擅自加大加宽摊位、乱拉篷布、跨坎经营以及乱丢垃圾等方面。

2、 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根据各市场的市场经营秩序存在问题进行的自查自纠后,对一些存在的老大难问题集中力量给予整治。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经营方式和规模也不断改变,现有的农贸市场已经满足不了市场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东井路及朝阳路的整治成果,营造和维护好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心积极与城管部门联系、配合,购买必要的设备及器材,成立联合整治大队,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洁净城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市场文明程度。

3、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规范巩固阶段。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市场的管理规范及各项制度落实。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定员、定岗做到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严防反弹。

象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第五篇: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4月12日至4月30日。

1、4月12日至4月17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

2、4月18日至4月23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3、4月24日至4月30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市场有权对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应及时整改。

2、《市场进场经营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 第二款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项:根据租赁的面积,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安放位置恰当,走道畅通,经营场所堆(叠)货物内张贴严禁吸烟标记,严禁三合一现象(经营、住宿和明火烧饭)。

3、《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

第五款:乙方不得在其租赁席位(摊位)外堆放货物,不得跨门营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其他公用面积。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款第二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仍不纠正的。

七、工作要求

为了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就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关系:

1、整治工作与工作质量的相互包涵关系,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方针,执行告知、劝说和行动的原则,做到在明确目的的同时讲究手段和策略。

2、整治工作与速度的相互保证关系,坚持协调一致、据理力争的方针,执行定点清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和控制关键环节。

3、整治工作与市场经营的相依相随关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执行统一行动、团队合作的原则,做到在符合规范的同时注意长效管理和不断完善提高。

第六篇:春节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小溪河工商所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1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上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的繁荣稳定,按照市县局要求,我所决定开展一次节日期间市场上的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所成立以所长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节日食品市场的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和上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整治时间: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2月10日

三、整治内容、范围 整治内容 :

(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奶制品、粮、油、面、肉、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调味品和儿童食品等。尤其是要将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奶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食品作为检查的重点品种。

(二)食品包装物安全符合国家规定无假、无虚、无伪、无过期变质以及“三无”等食品,尤其是液态奶标识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奶制品检查的重点;

(三)辖区内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是否全部合法有效、

辖区内无“无照”、“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

(四)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亮照经营率 ;

(五)食品经营活动中,有无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整治范围:

(一)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以小城镇食品经销户,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开展经营户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口。

四、要求

(一)要充分提高认识,要将春节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作为工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体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把专项整治与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过期失效、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加大查办力度,确保奶制品和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春节期间消费者有关食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的情况搜集、图片资料和汇报;检查要有记录、有登记、有被检查人签名的检查表;

小溪河工商所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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