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监管服务平台

2022-09-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产品监管服务平台

基于APP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设计与开发

摘要:2011年江苏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了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与可追溯。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终端大量普及,开发基于APP系统的手机终端系统,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针对现有农产品安全监管中成本高、追溯设备便携性差等问题,設计1种基于APP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设计简洁、应用灵活、交互性强,符合APP智能终端的使用习惯,可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动态和全天候的监管。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监管;APP;智能终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产品供应量与需求量总体上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人们从过去简单追求农产品数量逐渐转化为追求农产品质量。近年来,国内外农产品危机不断,从疯牛病、禽流感、毒生姜到蔬菜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农产品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如何实现农产品生产、储运和销售整个过程的质量追溯和全程监管,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1],是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抓手。2011年,江苏省建立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初步实现了农产品监管检测信息化及产地产品可追溯查询。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网络环境、办公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建立实时、动态的监管。随着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使用,建立1种基于APP智能终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成为可能。

因此,本研究探讨1种APP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它主要由3个部分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用软件(手机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机构管理软件(手机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产基地管理软件(手机版)。消费者可随时通过智能手机客户端,查阅农产品的“电子档案”,监管单位也可通过手机登录,进行随时随地监督管理,不受时间、空间的制约。基于APP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各级监管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增强普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感[2]。

1系统设计

1.1基于APP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设计

普通用户通过扫描APP手机终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二维码,使用无线信号上网,并发送请求到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服务器,服务器根据用户发送的信息进行查询,然后将查询到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信息、农药残留检测信息等反馈到用户手机界面上,呈现到用户眼前。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基地也通过APP手机终端登录相应的管理模块,登录信息通过无线移动网络传送到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登录用户类型,将相应数据返回,并形成适合APP智能终端浏览方式的数据进行展示,实现数据的传输[3](图1)。

1.2功能模块设计

基于APP(手机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用、监管机构管理、生产基地管理软件(图2)。

2系统实现

2.1二维码拍照

启动软件,点击“扫一扫”,系统会自动启动相机功能,将摄像头对准产品追溯二维码(图3)。待拍照窗口清晰显示产品追溯二维码图像后,软件即会自动识别追溯码,并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服务器数据交互,查询相对应的追溯二维码信息,并将查询结果反馈到用户手机显示屏上,可以查询到相应的产品信息(图4)。

2.2系统登录

本研究以生产基地管理系统为例叙述系统的登录流程。输入生产基地的账号和密码,若登录成功,则跳转至主菜单页面(图5)。

2.3数据传输到APP智能终端(以“产品检测”模块为例)

所有模块数据获取方式都是首先向服务发送数据请求,服务器进行消息判断,并在服务器端建立数据查询,将查询的

结果反馈到手机端。以生产基地管理系统中的“产品检测”模块为例,通过代码展示来说明手机端和服务器端数据请求和数据发送的原理。APP手机系统首先向http://www.js-apqt.com/jmob/jmob_allCheckProduct.action服务器地址发送数据查询请求。数据库服务器返回数据,填充aprodcheck页面中,通过用户手机显示出来,测试结果如图6所示。

本模块实现代码如下所示:

产品检测

②function apqt(arges){

switch(arges){

case 7:

window.location.href=“base/aprodcheck.html”;

break;

}

}

③var url=“http://www.js-apqt.com/jmob/jmob_allCheckProduct.action”;

function person(pagenum){

var result;

var post;

var htmlstr=“”;

var checkDate;

post={

‘dept’:window.localStorage.dept,

‘pageNum’:pagenum

}

result=ajax(url,post);

if(result.length>0){

for(i=1;i<=result.length-1;i++){

checkDate=toLocalDate(result[i].checkDate+“”);

htmlstr+=“

检测日期:”+checkDate+“

产品名称:”+result[i].aprodName+“;;结论:”+result[i].result+“

生产批次:”+result[i].batchId+“;;采收批次:”+result[i].receivingId+“

检测机构:”+result[i].orgName+“

”;

3结论

目前,本系统已经完成系统开发与部署工作,正在部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推广使用。基于APP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将会极大地满足农产品监管机构、生产基地及广大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诉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控制,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永红. 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QR Code编码应用与实现[J]. 湖北农业科学,2012,51(23):5486-5490.

[2]赵丽,邢斌,李文勇,等. 基于手机二维条码识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J]. 农业机械学报,2012,43(7):124-129.

[3]刘学馨,郭秀明,吉增涛,等. 基于TD-SCDMA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与质量追溯系统[J]. 中国农学通报,2012,28(35):297-302.罗庆,周军. 基于混合遗传算法的农产品物流配送路径优化[J]. 江苏农业科学,2017,45(12):174-177.

作者:陈熔 俞彤

第2篇:深化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认识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摘 要:本文从目前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引出风险管理理念,阐述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之后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涵义,以及风险分析所包含的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两个重要部分进行分析,提出了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角度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路。

关键词: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质量安全监管

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一个全球认可的理念已在保险、金融、消费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成效显著。将风险管理与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可以有效推动质监系统持续转变产品质量监管模式,从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预防,这将是“十三五”时期产品质量监管领域持续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作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最基础的核心环节,对监管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举措。

1 深刻认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支撑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實际的技术指导层面分析,既为确定监督管理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关键控制点提供技术参考,又能够成为发现新的风险因子的辅助分析工具,还能够判断某类风险因子是否构成安全隐患,总的来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将成为未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法宝。

2 认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涵义,明确其目的和任务是第一步

首先对于产品风险,它是包括产品设计风险、产品功能质量风险、产品入市时机选择风险和产品市场定位风险等。但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产品风险主要针对产品功能质量以及产品设计缺陷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在《产品质量法》中,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定义:即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对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当前评判产品质量是否安全一般是以国际标准或国内有关标准为主要依据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又指产品在整个寿命周期内,总存在的某些由质量问题引发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通过特定形式(通常是事故或不安全事件)对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影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由产品所达到的质量安全标准的程度决定。若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完全甚至优于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则认为该产品相对标准范围内是安全的;若该产品质量的安全性不能达到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则该产品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3 扎实认真开展风险识别,筛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风险识别,简言之为寻找风险源,主要是对产品本身的设计与技术水平、原辅料供应、运输、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识别。在实际的风险识别过程,既要关注产品本身的性能、用途、生命周期,又要关注产品的使用材料和生产工艺,还要关注消费群体的使用习惯、产品的相关舆情报道等,总之风险识别的过程,是对某一产品所有相关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社会因素、人为因素等的一次全面分析。

1)有效运用风险识别的途径和渠道。通过查询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科学技术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统计数据并进行走向分析;国内外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数据库信息,如产品召回通报并进行归纳统计;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消费者投诉举报并进行分类统计;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行业专家、科研人员的研究报告并进行有效应用。2)建立规范化风险识别的流程。根据对某类产品现有的质量安全及其风险的认知水平,识别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影响因素。对风险类别、风险属性、风险源及风险影响因子、影响方式及途径等,包括正常使用或可合理预见的误用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事件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列出风险清单的过程。3)要充分利用多种风险识别的方法。在梳理资料、了解流程的基础上,采用一些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如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价、实地调研、案例参照法,可以提高风险识别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科学合理进行风险估计,评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风险估计包括对风险发生频率的估计和损失发生严重程度的估计。风险发生频率的估计可以采用客观频率估计(历史统计数据或大量试验推定)和主观频率估计(基于经验、知识或类似事件比较的专家推断概率),而损失发生严重程度的估计可以采用专家调查法。

1)善于分析研究相关监测与检测数据。不同时期的监测与检测数据是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或风险发生频率最直接的证据,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做好检测与监测项目变化或调整的对比分析,了解产品在不同时期质量安全风险点,另一方面要对实际检出值偏离标准的程度进行统计分析,如了解检出值的中位数,尽可能获取最接近、最准确的风险偏离程度。

2)采取多元化方法开展风险估计。风险估计是将专家研判、调研考察、数学统计等多元化方法相结合应用的过程。其中最直接、最便捷的是:采取问卷调查结合专家打分并绘制风险矩阵图这一方法,以此实现对不同风险因子风险程度的评价。在实际操作时,要注意一方面要对风险发生频率和损失发生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及情况描述。另一方面要将风险识别过程获取的风险名称、风险源、风险因子、风险描述清单设计形成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内容,筛选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对风险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进行打分。最后对风险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的打分结果要进行标准差分析,确保专家打分的稳定性和集中性。

5 结束语

作为产品质检机构,在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认识水平,扎实做好产品质量风险分析工作,形成有说服力的风险分析结果,更加努力和高效地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1] 罗云.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2] 黄国忠.产品安全与风险评估[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余清(1980-),女,福建宁德人,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分析。

作者:余清

第3篇: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要求,切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的调整安排,确保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特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总体原则

(一)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两部门“三定”职责的规定和相关分工意见。

(二)两部门现行实施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涉及对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

(三)对于职责明确的监管领域,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尽可能避免两部门职责交叉。

(四)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均应力争做到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负责,尽可能避免监管空白或漏洞。

二、关于食用农产品范围的界定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监管的主体

《食品安全法》规定,除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适用《食品安全法》外,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四、关于特殊产品的监管分工

(一)监管环节的基本划分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二)特殊产品监管

1.食用动物及其产品。农业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养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食用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监督货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依法监督屠宰企业按照规定对屠宰的畜禽及其产品实施肉品检验,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规定依法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采购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食品经营者和采购食用动物产品的食品生产者查验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严禁食品生产者采购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用动物产品。

2.食用农产品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以下简称“三剂”物质)的管理。在“三剂”物质中,属于食品添加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并组织制定合理使用规范和最大使用限量标准。属于农药兽药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审批并组织制定合理使用规范和残留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兽药范畴的,由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安全评价、登记管理、科学使用、残留限量标准等管理要求,保障产品安全、使用规范、残留合规。在执法监管上,农业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3.豆芽菜。在国家层面,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农业部加强对豆芽菜安全性的监管。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层面,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豆芽菜生产经营实际和监管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豆芽菜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并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对豆芽菜监管部门及职责的分工意见,对口指导开展豆芽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关于构建畅通的食用农产品监管合作机制

(一)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分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共同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以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查验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业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研究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业部门负责建设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配合农业部门推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实现与农业部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衔接。

(三)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根据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由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已经建立的批发、零售市场(含超市、专营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实施指导管理。建在市场外的检验检测资源,以农业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建在市场内的检验检测资源,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可以共享使用农业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四)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两部门定期和不定期交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两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根据监管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两部门共同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两部门密切开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两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两部门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共享。两部门根据需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同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合作领导小组,负责两部门合作事项的统筹、审定、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负责领导小组审定事项的落实和相关事项的提出,代表两部门加强日常联络工作。联络组组长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司长共同担任。联络组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会商相关事项。

(三)严守保密规定。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妥善使用相互传递、保存的相关信息,履行保密责任。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个人。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联络组提出建议提交合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各一份。

(三)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履行。

第4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

天演维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采用RFID、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GIS技 术,双向校验及商品身份码防伪等技术,以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投入品、产地环境、农资等)、生产作业过程监管和监测信息集成监管为核心,各级监管部门的监 管信息(包括准入的农资经营备案信息;千家万户分散的农业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基地信息,投入品采购、储藏、使用信息,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信息;分布在各地 的农产品检测信息;农产品流向及销售信息等)互联互动、及时分析、快速预警、有效决策,实现对全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与监管,真正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风险可预警、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溯“的集“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体系。

天演维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主要是由农资经营管理系统、农业企业质量内控管理系统、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检测评估预警系统、农产品加工信息管理系统、诚信经营综合评价系统、移动执法管理系统、消费者溯源信息查询系统等8个系统组成。

2.1 农资经营管理系统

农资经营管理系统主要供区域许可农资经营企业使用,经营企业可在本系统内记录我市准入农资的供销信息,从源头上记录农资的基本信息。包括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经营品目信息管理、农资销售实名制档案管理、统计报表、举报投诉等功能模块。

2.2 农业企业质量内控管理系统

农业企业质量内控管理系统主要供农业企业、合作社使用,实现企业农产品质量重点管控环节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和自主核查。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企业产地环境监测信息管理、企业生 产基地信息管理、农产品生产计划信息管理、企业农事作业信息管理、企业内审管理、企业投入品管理(采购、储存、使用)、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

2.3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

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供区域农产品政府监管单位使用,系统以农业生产信息监管、农资经营信息监管、农产品检测信息监管、农产品防伪追溯码段管理等子系统为核心,建立多级多 层次的质量监管机制,可对农业企业的农事活动、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区域农业公共品牌产品的产品包装等信息进行全面的监督管控。

2.4天演维真农产品质量检测评估预警系统

农产品质量检测评估预警系统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能与各区域现有的检测系统、检测设备实现有效对接,实现区域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检测数据的实时传递和采集汇总,通过建立科学的检测信息评估预警机制,基于对检测数据的挖掘分析和风险评估,实现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预警和处置,防患于未然。

2.5农产品加工信息管理系统

农产品加工信息管理系统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主要用于采集农产品的加工环节信息。主要包括原材料管理员工健康信息管理、加工环境检测管理、农产品加工信息管理、农产品包装信息管理、成品检测等功能模块。

2.6诚信经营综合评价系统

诚信经营综合评价系统主要用于对区域农业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的诚信等级进行综合评价,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失信惩罚机制,以起到“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的作业。主要功能模块包括:评价指标管理、信用状况发布管理、惩罚处置信息管理、投诉举报等。

2.7 移动执法管理系统

移动执法管理系统主要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使用。相关执法人员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对农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农产品的生产作业信息、产品检测信息、产品销售信息等查询 功能,日常监管巡查和现场核查等功能,以及案件审批和信息提醒等事务管理功能。提升质量监管和执法的便捷化和网络化,提升监管的效率。

2.8 天演维真农产品溯源信息消费者查询系统

天演维真农产品溯源信息消费者查询系统是丽水市农业公共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查询和发布的平台,根据追溯码,消费者能够通过上网、二维码扫描等多种方式,快捷地查询到农产品全程的质量安全信息。企业农产品溯源信息显示界面可定制。

第5篇: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调研思考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调研活动。结合我分管的质量监管工作,通过下基层、下企业了解基层单位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以及企业的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中存的突出问题,重点就基层质监局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市委、局党

组统一安排,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听辅导、计座和自学以及参加区局组织的外出培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转变和提高监督管理方式和水平。结合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就如何完善质量管理和监管方式服务企业,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职责,突出以质量为中心,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保证了全市生产领域的食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市、县两级质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为了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和与市政府签订的《**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书进行分解和细化,与相关科室和各基层局也实行了目标管理,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同时,全市质监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市、县质监局与辖区内155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对410家“两证”齐全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开展“ 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和“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全市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宣贯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投入10余万元建成局域网和**市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网络系统,提高了监管层次,扩大了宣传面。三是创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全市质监系统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同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了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以“三员四图”(三员即:专业监管员、政府协管员、企业化验员;四图即: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图、企业监管责任图、食品安全警示图、企业变化动态图)、“两书一报告”(两书即: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一报告即:向当地政府提交食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我市生产企业也受到严重影响,如何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危机,走出经营困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质量监督部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质检总局在有关重大部署中进一步强化了质监部门的职能,这既是对基层质监局地位的强化,同时又对我们的质量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基层质监局的监管方式和工作模式亟待转变和更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进一步更新质量监督和监管理念,加快实现“转变”,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做到职能要到位,服务不缺位,是摆在各级质量监督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对此,应当说,我们从事质量监督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同志,思想认识是清醒的,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并在积极地进行研究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不论是在思想观念还是在监管方式以及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仍然滞后。过去,尽管在监管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方式,但只讲监督与监管,不重服务,思想观念的滞后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质量监管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监管方式方法不适应。比如,我们目前普遍采取了巡查制度,但是巡查内容、巡查方法等缺乏深度和针对性,有的巡查仅限于检查一下是否有,而不会通过巡查发现了解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的产品质量深层次问题。三是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存在差距。近年来,我们尽管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企业数据等基础数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使静态的数据动起来,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效能,效果还不理想,尤其是在应用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监管方面差距还较大。

我们肩负着质量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使命光荣,岗位重要,在

第6篇: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农质〔2016〕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通过搭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有效决策。

二、平台功能

根据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需具备下述四大功能:

1、生产经营企业数据档案规范化功能。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实现农业投入品采购销售使用、质量管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数据实时上传,便于区镇两级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指导,提高全区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乡镇农业部门初审及检测数据上传功能。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通过平台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督促各生产企业规范化生产。将对辖区内生产企业抽样检测数据实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3、区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时监管功能。区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通过平台对各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掌握全区主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情况,对违规、不符合农产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二维码审核发放管理。加强自身人员队伍建设,对区级人员、职能、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4、产品追溯功能。运用现代二维码技术,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详细了解产品来源、产品品质特点、投入品使用及质量安全实验室检测情况,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三、平台系统建设

依据上述平台功能要求,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应包含以下系统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对纳入示范点建设试点企业要求对农业投入品采购及使用、防病治病、日常生产等过程通过追溯平台实现生产档案电子化录入,提高政府质量监

- 2围绕农业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对投入品信息、生产档案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产品流向信息、溯源条码的应用,以及农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备案、传输、核实等方面建设果蔬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畜禽质量安全溯源系统,便于消费者扫码查询。

四、实施步骤划和经费预算

(一)实施计划

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2016年底前完成招投标及系统软件开发建设,2017年试运行,前期拟将下列主体纳入系统:

1、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目前全区注册家庭农场30余家,农业合作社具备条件的?家,拟全部纳入系统,通过平台建立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销售等电子化档案,推进生产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电子档案录入情况与今后项目安排挂钩,提高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平台系统使用积极性。

2、三品一标企业:目前全区三品一标资质企业3家,具有较好的网络使用基础,通过企业产品信息网络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

3、生产基地:包括新江蔬菜生产基地、权翔生态有限公司、区实验茶场,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奖补额与年终平台使用考核情况挂钩。

4、镇检测室:全区5各镇检测室电脑全部实现联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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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

农质发[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各地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结合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但是由于起步晚、基础弱、建设步伐严重滞后,目前大多数乡镇仍处于“缺机构、缺人员、缺手段”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其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监管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11年底,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基本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建设、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使其有明确的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任务,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切实全面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

三、建设方式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主要依托现有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单独规划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也可以跨乡镇建立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具体建设方式由地方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确定。鼓励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四、职责任务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编办、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程。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加强综合协调和业务工作指导。地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细化建设方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每个乡镇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编制不足的,要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工作。要加快建立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人员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所需经费要依法统一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规范机构管理。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实施联合建设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统一纳入农业技术推广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的管理;独立建设的,要参照农业技术推广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的管理模式,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特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抓紧制定本省(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规范。

(四)强化监督检查。农业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地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考评、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对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成绩突出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人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8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论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 你我他共同责任 ——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杨兴虎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它不仅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改变了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法制化的轨道。本文阐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问题 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明确了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确立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主体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已经从吃饱向吃好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现出来,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1 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现状及问题 1.1在生产环节,生产者重产量,轻质量。

1.1.1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影响,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特别在当前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安全农资价格过高、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生产者为追求防治效果,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盲目用药。在用药时,大剂量、高浓度、多种农药混用,不仅造成浪费,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甚至有部分种植户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安全生产间隔期内采收农产品上市,这也是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1.1.2标准化生产要求生产的各个环节均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而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生产是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主,由于经营分散、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以及企业和种植大户的示范带动,所以农产品生产难以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管理,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 1.2在流通环节,经营者重利益,轻责任。

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唯利是图,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消费者的人身安危于不顾,不但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还使用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加剧了农产品的有毒有害性。特别是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肆无忌惮地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产品。经营者由于缺少社会组织机构或政府机构监督,一些不法商贩违规使用和销售禁药,造成农产品再次污染。

1.3在消费环节,消费者重健康,轻意识。

部分消费者缺少食品安全意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名优产品等认知度还不高而且价格相对较高有难以接受,“放心菜”优质不优价,消费者和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有效监督力度不大等种种因素。盲目消费、优价不优质消费、处理降价消费甚多,势必影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推广。 1.4在管理环节,管理者重职能,轻配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消费等多个环节,需要农业、工商、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监督。但实际上,进行多部门联合管理,繁多无序低效的交叉管理现象,并未能体现“1+1>2”的成效。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 3 负担,还培养了政府部门相互推诿且无作为的惰性,降低效率,严重影响了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威信。 1.5在检测环节,检测者重建设,轻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各省、市都建立了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但由于省、市级检测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源头及消费终端没有直接作用,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多的是依靠县(区)级或以下的检测机构进行保障。而我国目前的县(区)级或以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普遍滞后,仅少数较发达县、区的检测机构具备定量检测水平,其他地区的县(区)级检测机构要么缺失,要么就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检测设备不配套、检测队伍不健全、检测水平较低、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2、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点建议

1.1在生产环节,建立长效的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指导、使用体制。

加强对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指导,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实力雄厚,生产经营网络健全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它们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在生产资料上包供、生产技术 4 上包教、生产产品上包销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最终以优质农资换得优质农产品。

1.2在流通环节,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采取对加工类农产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对初级农产品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等措施。从重堵轻疏中摆脱出来,在禁用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时,也要相应地开发一些实用的绿色、无害农业投入品,群众认可后,就不会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了。要增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份额,就要在“疏”字上多下功夫。可以考虑把几十万亩的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起来,改良土壤或生产饲料;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量,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1.3在消费环节,消费者多渠道自主掌握农产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消费者要经常通过市场、网络、新闻媒体、监测机构等途径,自主了解和掌握近期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安全生产和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方面的信息,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这样不但可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也能使消费者知晓哪些东西可放心购买,哪些东西要谨慎购买。

1.4在管理环节,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

可从立法上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如对农产品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产品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等,按一个部门

5 监管一个环节的方式进行理顺,彻底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1.5在检测环节,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建立了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同时开展了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各地区也建立了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生产基地。即使如此农药残留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础薄弱,且数量少,检测技术落后,监督约束机制不全。使许多认证后的品牌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引发公共健康危机和突发性中毒事件,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做到从源头抓起,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面监管,就必须从设备、制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全民性问题,凭企业或个人的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提高民众认识,整合全社会的可用力量,共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

6 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3、雷百战 郑玉燕 肖广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农业科技2008(12)期

第9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汇报-修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斜店乡共有34个行政村,1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6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2个农药经营门市。为切实加强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县农业局指导下,于2012年8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5名,并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了一名农民质量安全信息员。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网络

乡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作来抓,当做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重新调整了斜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任副组长,农技站、水利站、林业站、畜牧站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技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每村设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负责本村的日常监管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配备检测设备、设施

今年共投入12万元用于购买检测车辆、设备、办公桌椅、试验台等,做到了检测有设备,交通有车辆,培训有场地,满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需要。

三、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乡农安全办人员和村级信息员、基地信息员每年到县、市至少培训两次,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学习最新农业技术。农安办人员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 1

年以来,共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40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5000余份。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3.15”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在宣传过程中面对面解答群众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五、增强日常监管,制定应急方案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督促专业合作组织和基地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二是建立健全了生产记录制度,做好生产环节的记录形成完整的生产档案。三是进行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食品安全。在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农贸市场等每月进行1次例行监测,建立健全检测台账。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及时反馈、报告并妥善处理。截止目前,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40余个,合格率达100%,未发生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举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处理,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追究各基地、村信息员的责任和各包片农安办人员的责任。

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使我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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