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工作总结

2023-02-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总结是当代年轻人的重要成长方式。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编写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可使我们在不断的反思、吸取教训、目标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改进自身的工作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监执法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安监执法工作总结

安监执法与隐患排查的利器

安监部门如何快速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如何规避执法风险?企业如何进行隐患排查?现在这些问题都可以交由“安卫通”来解决。

2012年底,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力争到2017年……建成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发布的《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标准配置标准》中,也明确要求每2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至少配备1台安监移动执法设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也都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做出了具体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包括: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众多环节。按照执法流程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提高执法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素,确保执法文书的使用质量,是对每个执法监察人员的基本要求。因此,研究如何解决快速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规避执法风险等问题,如何快速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执法中使用无线互联网移动应用还相对比较薄弱,各地安监部门使用的多是基于PC系统的行政执法和隐患排查系统,安全生产业务比较单一,功能弱小,难以实现便携式的移动执法和隐患排查。因此,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服务等信息技术,适应社会信息化加快发展成为执法工作的新趋势。建立安监移动执法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终端与系统,则是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重要方式之一,可实现安全生产的远程、动态、科学监管的有效途径,有力提高事故风险防范能力和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总结各地安监执法和企业隐患排查经验,以及自身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2012年研发了“安卫通”安监移动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终端与系统(以下简称“安卫通”),2013年已成功应用。该系统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为目的,能够满足各地区对安监执法、隐患排查等需求。产品包括专业、实用、高效、方便的移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设备,以及基于WEB端的整体操作管理系统。

主要功能

“安卫通”可实现安监执法计划制定、现场移动执法、政府核查、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上报、日常安全检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案件办理,以及档案管理、危化品查询、应急辅助决策等一系列功能,并在企业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对企业实现差异化监管,可有效协助执法人员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成日常安监执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企业隐患自查及上报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检查计划、隐患自查、整改复查、上级检查隐患查看、隐患管理、隐患上报、检查项管理、统计分析等;企业隐患自查终端软件,主要功能包括现场隐患排查、整改复查、状态提醒、数据同步、意见反馈等;政府隐患排查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排查计划、检查内容管理、隐患综合管理、隐患上报、统计分析等;政府隐患排查终端软件,主要功能包括隐患排查、职业卫生检查、企业上报核查、隐患复查、文书生成打印、数据同步等模块。

移动端安全生产应用包括如下软件:安全检查助手,是一款实现快速查询各类企业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工具类软件,分为综合版及重点行业检查版本。职业卫生检查助手,可实现快速查询各类企业职业卫生检查内容及标准规范要求。重大危险源分级辨识计算器,是实现现场快速辨识重大危险源分级的工具类软件。防火间距计算器,是实现现场快速查询各类建筑、储罐、厂房、设施等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的工具类软件。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是实现机械行业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快速查询及评分的工具类软件。危化品查询,可实现3000多种危化品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信息查询。

主要特点和性能

“安卫通”具备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应急救援提供基础数据信息。产品包含安监执法终端、企业自查终端、后台管理3部分,可便捷地建立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政府监察、核查等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为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信息。

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流程,实现现场快速执法。将安监执法流程进行了提炼总结,使安监执法工作各阶段任务清晰、规范,可实现现场快速执法。

准确匹配检查内容。系统可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类型,自动准确的匹配该类企业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

自动匹配地方法规标准。每项检查内容都有对应的法规依据,在匹配国家法规标准的基础上,系统根据被查企业所属地区及企业类型,自动匹配地方法规标准。

个性化检查项管理。各地方政府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检查重点,在系统提供检查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调整和定制,由中国安科院专家进行复审确认,确保变更或新增内容准确。

解决企业自身隐患整治难题。基于中国安科院丰富的隐患知识库及专家库资源,针对隐患可获取相应的隐患整改建议,并可获得安全生产行业专家专业的隐患诊断及整改建议。

最新、最全的数据信息。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为依托,梳理了2万5000多条隐患排查项内容、3000多个事故案例、4000余部法规标准,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0个门类下151类企业,数据实时更新完善。基于中国安科院云数据服务系统,产品自动检测数据变化并基于WIFI、3G等无线网络自动实时更新,确保移动端数据完整性和时效性。

差异化监管。实可现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排查执行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有效实现差异化监管。

定制专用“四防”终端,适配各类主流机型。防水、防尘、防摔(1.2m跌落)和防压(抗1.5t),可适用于恶劣的工业环境,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也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恶劣环境,如:石油、化工、制药、军工、天然气管道、油库、罐区等具有可燃性和爆炸性气体的场所。此外,终端软件适配各类主流手机和平板电脑。

丰富的安全生产移动端应用工具。具有诸如安全检查助手、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工具、防火间距计算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移动端应用软件,有效协助安监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应用成果

目前该产品已获得国家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登记4项。2013年11月,“安卫通”被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第二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目前,该产品已在全国进行推广,在广西、云南、辽宁、安徽马鞍山等地区的安监部门和企业进行推广应用,使用效果良好。用户反映“安卫通”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数据全面、流程规范、功能丰富、法规全面等优点,可有效提高安监执法工作效能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下一步,项目组将进一步扩展和完善安监移动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终端的功能,如在现有“四防”终端,加载气体检测等功能,实现产品的集成化。 编辑 杨 璇

作者:方来华 陈葭

第2篇:我省安监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目前,我省正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随着国有企业的退出,民营企业将不断发展壮大,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急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专职安监执法队伍。

建立安监执法监察队伍是企业生产安全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不同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专门从事查处和纠正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的队伍,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的专职行政执法监察机构。我省目前的情况: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全省各级安监机构现有600多人,而生产经营单位共有257624个(其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2648个、危险化学品企业3737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78个),平均一个安监人员监管企业数达400多户,监管力量显然有限。二是事故隐患多,整改任务艰巨。据初步统计,已查出的事故隐患10419条,其中重大隐患172条,共有重大危险源1661处。尽管经过去年1—7月份监督检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在89.3%以上,但仍有大量的隐患没有被发现。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启用大量农民工、临时工,这类人群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加之有些企业负责人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投入少或不投入,致使事故隐患不断出现。四是“三违”现象仍然存在。在每次安全检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随处可见。去年1—7月份我省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43起,死亡190人,重伤24人,直接经济损失2556万元。事故原因的98%以上是由违法、违章、违规造成的。因此,从上到下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安全执法监察队伍是目前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

建立安监执法监察队伍的依据。从我省目前安全监管的现状看,确须建立各级安全执法监察队伍,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动态巡查,这也是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2号)第十二条也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王珉省长在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上也曾提出要求:越是加快发展,越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能力。

各地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截至去年6月底,全国各地已组建安监执法队伍690个。虽然各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名称尚不统一(监察大队、监督检查大队等),但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职责等方面却基本相同。例如:北京市安全局的执法监察队,行政编18人。2004年11月成立以来,确定了9项工作职责,其中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巡查市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国家、本市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近一年来,这些身着便装的人员,不断出现在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地方,发挥了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作用。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监察队的管理也开始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我省吉林、通化、白山市已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有10个县(区)建立了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当然,这项工作还刚刚起步,需加快步伐,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全国各地情况看,还是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都应该尽快解决。只有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力度,杜绝和减少各种违法、违章、违规现象,及时查处事故隐患,才能弥补吉林省作为欠发达省安全生产的先天不足,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者系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吉林省安全技术评审鉴定中心主任)

作者:贺敏英

第3篇:安监局执法工作机制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及时、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资格管理对象是指具有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及行使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监督人员,所有参与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县法制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后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能参与行政执法。

第三条 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学习培训分为监督检查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和我单位管理知识业务学习培训三种。

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是指县法制办组织的全县行政执法培训。每年视县法制办的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和本职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参加。

第五条 法制学习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期管理知识学习培训班。 第七条 定期研讨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由执法人员参加的讨论会,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对执法的认识。

第八条 法制学习培训考核应与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年审相结合;

凡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市法制办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才能参与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执法大队,应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后,调查核实举报投诉真实性。确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建立案案卷,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实施行政处罚。结案后及时将调查原始材料及处理意见及时整理归档。

2、举报投诉内容较复杂并违法事实清楚的,执法大队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制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利用相关设备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

3、经调查核实,未查实被举报投诉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即告终结。

4、调查时限: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在接到《安全生产监管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的调查时效内,将调查结果及拟处理意见报告局办公会讨论,经局办公会同意后由执法大队落实,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如因案情重大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执法大队应说明情况,但延长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稀“安监局”)职能科室及大同一生一世产监察大队(下称“监察大队”)依法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下称“行政处罚案件”)。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是指安监局各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的或接到的举报、移送的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安监局职能科室和监察大队统称为案件办理单位。负责案件查处的安全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察执法资质,执法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第四条 市安监局成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案审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委员由查关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负责人担任。案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包括5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罚款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安监局职能科(室)或监察大队依法办理;对适用于立案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职科能(室)对需要立案程序查处或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移交表》后,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局有关规定办理。由相关科室参与调查,调查结束后,拟写事故处理报告,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后,提交局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六条 案件办理单位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批准之日即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第七条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或举报的不立即查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又来不及立案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执法人员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第八条 对个 处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下(包括1000元)、单位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折合并处)人民币3万元及以下(包括3万元)的违法行为案件,由案件单位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查批准后,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签发盖章,然后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第九条 对适用下列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提请案审委审理:

(一)个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单位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折合并处)人民币3万元(不合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吊销有关证照:

(二)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需要变更或撤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

(四)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案审委文任、副主任认为需要审理的其他案件。 第十条 案审委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持人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参加安审委会的委员,参会委员不得少于5人,案件经办人应当列席案审委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案审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 对需要局案审委审查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办理单位向案审委办公室提出申请,案审委办公室对案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对案件材料不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需要补充调查的,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后退案件办理单位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对案件材料齐全,具备案审委审议条件的,提交案审委审议。 第十二条 案审委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承办部门汇报案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二) 初审部门汇报案件初审情况; (三) 案审委委员审议;

(四) 案审委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案审委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违法事实是否确凿,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三)适用的法律或条款依据是否正确;

(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处罚意见是否适当;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事实清楚,法律使用适当,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审议中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补充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不予做出处罚决定,在案件办理单位对行政处罚案件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完毕后,重新提交案审委审议。

第十五条 案件办理单位依据会议的审理结果制作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经主持会议的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签发盖章。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输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可经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七条 案件办理完毕后,案件办理单位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结案,并在结案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文书、图表、视听资料等交政府法规科分类立卷归档。

第十八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执法文书,由政策法规科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自行制作。

执法过程中需使用加盖市安监局印章的(空白)执法文书,由政案件办理单位提出数量、种类(不包括进入立案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政策法规科登记并编号,经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加盖市安监局印章。案件办理单位对空白执法文书要妥善保管,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向政策法规科反馈。

执法过程中需使用的封条由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制作、编号和盖章,案件办理单位可直接到政策法规科领用。封条使用情况及时向政策法规科反馈。

第十九条 在局机关作出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关闭或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单独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局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由监察大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政策法规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体讨论制度是指,经执法人员调查终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领导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 凡各执法科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

(一)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累计在3万元以上,或行政处罚在2万元以上的;

(二)处以责令停产停业;

(三)处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 (四)跨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五)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

(六)主管领导认为情节复杂或其他应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四条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以领导办公会的形式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相关执法科室科长及案件承办人员。稽查科负责集体讨论会议记录。

执法科室在召开领导办公会前三日内,应当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交稽查科,由法规科负责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 第五条 集体讨论会议程序:

1、由案件承办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理由、法律依据和拟处罚意见等有关内容;

2、涉案的执法科室发表意见;

3、进行集体讨论;

4、法规科组织参会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进行表决;

5、参会人员阅讨论记录并签署姓名。

第4篇:安监执法回访工作w

北京市*****局

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回访工作的成效与探索

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结合廉政风险规范,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使执法人员用好手中权,慎用手中权,打造一支清正、廉政、服务为民的执法队伍。年初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建立执法回访制度。

执法回访是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执法事项,区安全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当事人进行一系列回访,并在回访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执法回访重在对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促进执法公正规范的一项外部监督活动。继而完善、深化纪检监察。

截止目前,我局已采取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全区1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当事人等进行了执法回访。其中:邮寄信函200封、电话回访300余次、短信回访870余次。主要针对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回访:1:有无单独一人从事所谓的执法活动的现象;

2、有无接受吃请的行为;

3、有无借助手中的执法检查、调查、事故处理和罚款权力要挟执法相对人,索贿和收受钱财的情形;

4、其他违纪情况等。反馈的结果均为:无上述违纪行为。

从整体上看: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良好。但与上级的总体要求还存在差距,还有进一步深化、细化的空间。结合当前区划调整工作,为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现就前一阶段执法回访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一下粗浅探讨。

一、局机关建立执法回访制度的主要成效。

我局处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第一线,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执法检查、隐患整治、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具体的执法办案行为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回访措施,对完善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约束不良行为、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安监形象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执法回访制度实现了“四个结合”,有利于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减少了执法监督盲区。

今年以来,我局建立执法回访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质量管理、严格执法考核奖惩的重要措施。开展执法回访,就是通过回访当事人,倾听他们对执法人员办案程序、执法态度、处臵依据的陈述和意见,是外部监督机制的拓展和延伸,从而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纳入执法监督。可以有效弥补传统执法监督方式覆盖面窄、监督范围有限的不足。实现了执法人员自我规范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执法科室自查与纪检部门督查相结合、局机关内部监督与当事人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四个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的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的增强。从而封堵风险防范点,推动执法活动的规范、廉洁。

(二)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加强了科室协调配合,形成了执法监督合力。

通过建立执法回访制度,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督察督办、法制等监督科室的回访职责,使得相关职能科室能够提前介入、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监督、教育、保护、惩处的职能。从而整合相关科室、岗位的力量,实现了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有效避免了监督中各自为战、相互推诿、重复劳动等问题,有利地从各个层面减少了执法监督漏洞,加强了薄弱环节。建立起各科室整体联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长效监督网。

(三)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发现苗头倾向,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

长期工作证明,在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和苗头中,绝大部分与执法过程有关。执法回访在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公开的跟踪回访,及时提醒纠正偏差、督促整改问题,切实将违法违纪倾向性问题和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处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从而真正把队伍的管理监督环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有利于防范和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消除误解偏见,树立了廉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全区8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决定了我局在有效控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下,每天都承担着非常繁重的执法任务。由于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认识的层次不同,难免会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执法管理工作不理解,有的甚至产生误解和偏见。同时,有的企业管理者可能只与我局接触一次,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和行为有可能给其留下一辈子的印象,从而影响其周围一圈人对安监工作的看法。通过执法回访,我们可以有效征询企业对我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可以获得主动权,做到了:

1、对企业不理解的,可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主动说服沟通,消除误解和偏差;

2、对执法中确实存在问题和瑕疵,及时予以纠正、整改落实。争取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安全生产执法回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建立了执法回访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削弱了执法监督的作用,影响了执法回访的进一步开展。

(一)执法回访主体力量薄弱,可能导致衔接断档现象。 局机关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有政工、纪检监察、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但我局因人员少、科室设臵高度融合,多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如:纪检监察科科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工作由文件收发岗位兼任、督察督办工作由信息岗位兼任、法制工作由特种作业岗位兼任等。执法回访主体工作由办公室代行牵头,各监督主体多是身兼数职。由于各自工作重点和出发点不一,加之相关规定不完善,岗位之间协调能力不强,互相配合有时存在衔接断档的现象。这种状况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容易延误发现问题,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二)执法回访工作形式、内容单一,可能导致隐性问题存在。

前一阶段,为提高执法回访效率、覆盖率,我局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短信群发方式,成批次地对执法对象进行非现场回访。鉴于短信篇幅所限,回访内容上仅侧重廉政风险防范点的质询。这种方式很难发现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端倪。比如,对扣押财物(危险化学品)是否开具法律文书、扣押清单上登载的财物数额与实际扣押数额是否相一致、执法人员行为是否文明规范等问题,此类违法侵权问题很难通过短信回复的方式暴露。

(三)如不能处理发现的问题,可能导致执法回访流于形式。 当前,市局对各区县制定了较高的执法指标,并开展执法评比工作。为完成任务指标,执法工作采取提高人员专业水平,简化执法流程,大大缩短了执法案件处理周期。如果执法回访不及时,一些案件由于时间间隔较长,对当时的事实真相难以说清和查实,性质难以认定,同时,顾及执法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处理难度大,无法开展,流于形式。

三、我局完善执法回访工作的进一步措施

随着区划调整到位,我局工作人员将有所增加,这为深化执法回访工作,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提供了客观可能。我局抓住重点监督环节、提升执法回访效能的原则,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回访工作:

(一)加强执法回访主体组织建设

结合此次区划调整,在我局拟单独成立纪检监察科、法制科,依据各科室职责分工,建立由纪检监察科牵头组织执法回访工作,办公室、法制科、执法队等相关科室各负其职、整体协作的组织体系。在这一组织体系中,回访工作的主体包括:

1、牵头科室。由纪检监察科作为牵头执法回访工作的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回访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执法队需向纪检监察科报执法计划、临时工作安排,防止瞒报、漏报情况;纪检监察科按月汇总执法情况,及时组织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回访监督,确保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将回访发现的问题个别约谈、定期通报,以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2、相关监督科室。由具有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职能的科室组成,包括办公室、法制科等。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执法回访工作制度的要求,将执法回访工作纳入科室的职能工作,从自身职能出发,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执法问题,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科协调处理。

3、执法队。执法队的内部管理是执法监督的第一道关口。为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在执法队内每个执法单元建立专职或兼职法制员,负责对本执法单元的执法质量进行先期把关,具体负责执法计划、执法结果、执法风险点等相关信息的报送,从而前移执法监督关口,真正把回访监督工作落实到一线。

(二)明确、规范执法回访的对象事项

针对执法易出问题的环节,依照回访对象的不同,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

1、企业当事人。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间、执法态度、现场取证、执法结果等情况,以便对执法人员行为是否规范实施监督。

2、行政相对人。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行为是否合法、强制措施是否依法使用、是否履行了执法办案告知义务、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对处罚结果有无异议、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便对执法办案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涉法举报人员。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是否存在“不该立案而立案、不该处罚而处罚”等乱作为情形,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以便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监督。

(三)执法回访的方式

1、纪检监察科的回访方式。一是根据执法部门每月提交的执法计划、完成记录单等,对行政相对人通过电话、走访、短信质询等方式进行回访,并做回访记录予以注明。二是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执法考评指标库,每月牵头召开相关监督科室执法考评会,为每名执法人员(包括科、室、队负责人)进行例行考评。

2、相关监督科室的回访方式。监察、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相关监督科室发挥其的职能优势,结合工作特点,随机抽取案件开展约访、回访工作,进而拓宽回访渠道,提升回访效能。

3、执法部门的回访方式。一是采取回避方式,定期交叉抽取行政案卷,以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二是对行政处罚金额较大、处罚金额变更等案件必须进行现场回访,回访结果记入案卷。

(四)执法回访的结果运用 执法回访制度要真正落实到位,需要相应的执法责任机制与之相配套。重点要做到“三个纳入”:

1、将回访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核。依据执法考评指标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执法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扣分,记入考评成绩。

2、将回访结果纳入队伍管理考核。对侵犯当事人权利的问题,责令执法办案科室妥善处理,消除影响,化解矛盾。对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应加强诫勉谈话,及早提醒,防止问题变大。对违法违纪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惩。

3、将回访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执法人员和执法科室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重大问题一票否决,计入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科室的绩效考核,依据人事相关规定,与季度奖金、年终评优、晋升职级挂钩,切实发挥回访的作用。

目前,执法回访工作虽已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处在起步阶段,有待于完善。只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执法回访制度一定能为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提升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巩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区政治、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5篇:安监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成效,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xx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xx镇安监所xx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

顺利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突破市安监局下达的各项事故控制指标,杜绝3人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村(居)的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村(居)、各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四级标准化创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新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化企业,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2、按照xx市“四个率”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4、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持证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一般员工培训。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1、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采石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对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喷涂企业、金属粉尘作业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主要负责人、安管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房屋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工伤事故多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等5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5、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参与上级部门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项行动。

2、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

(五)倡导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搞好安全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教育活动。应用主流媒体和各类宣传、告知标牌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曝光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道。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调各村(居)、各企业充分利用和整合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台风、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镇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评估、定期报告和监控的执行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镇长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安监所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结合实际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至2次监管执法和检查。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强监督,提升意识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第6篇:双桥区安监局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局的有力指导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创先争优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开展机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为突破口,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百日执法行动为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普及面;同时加强培训教育,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高,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严肃事故处理和隐患的整改。突出做好“三强化”:即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结合“两节”、“两会”、“五一”、“十一”、行动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的形式,对全区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抽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大队成立以来,全区共开展联合大检查10次,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建筑工地、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其中开展专项整治3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283余家,下达整改指令155份,立案12起,实际结案12起,结案率为100%,处罚违法单位12家,罚款29.8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强化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进行了查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我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与依法治安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总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高,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有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镇、街道办事处不能很好的发挥执法监察作用,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失之于宽;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这些问题,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一是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观念。任何行政职权的取得和行政权力的运用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运用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符合法定职能界定要求;同时确立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三是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同时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这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养成,在安全生产实践的磨练中造就,在安全监管系统形成学法、讲法、守法和从严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执法务必从严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安全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违法执法的人和事,不管涉及什么机关、什么职位,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予以追究。不仅要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作为的行为,还要追究违法不作为的责任;不仅要追究违法机关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执法分析制度,全面掌握执法动态,评估执法效果,研究和改进行政执法的方法和措施,调整执法工作的重点,做出正确的执法决策,减少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年度、季度和月执法工作超前做出决策,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执法工作。采取定期综合性督查和不定期专题督查等方式对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定期督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化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难度和阻力,重要措施之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水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很多,必须多管齐下,互相补充,互相促进。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加大学法、普法力度。今后,分层次举办各类培训,包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力求经常化,规范化。同时要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培训效果。搞好日常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典型,曝光违法行,通过生动的事实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全社会抓安全的强大声势,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社会氛围,使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双桥区安监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7篇:县安监局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安监„2012‟**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大队:

经局办公会同意,现将《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察执法 工作要点 报:市安监执法支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2年1月12日 印

(共印60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2012年,执法大队将在市支队的业务指导下和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局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的指示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查,逗硬违法查处,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拟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日常监察执法为主线,以事故查处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的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2 计划;全年执法工作无重大失误,案件结案率和归档率达80%以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信访、稳定等其他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以实现“一个目标、加强两项建设、实现三个突破、开展四项工作为重要抓手(一个目标即全年无错案、执法无重大失误、案件办理归档无逾期;两项建设即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三个突破即执法队伍战斗力提升上有突破、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上有突破、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上有突破;四项工作即开展日常监察执法、专项执法、事故查处和案件结案归档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日常监察执法。一是按照《监察执法计划》分行业分时段对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监察执法。以突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重点抓好高危行业,尤其是非煤矿山等三大直管行业“三同时”审查,三岗人员持证,教育培训,职业健康,职工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等内容的执法巡查。对发生事故、隐患突出、管理松散、人员素质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查、反复查和跟踪查。加大对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罚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统计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和安全监察管理台帐,动态更新企业安全基础信息,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实

3 现监管与服务并重。三是加强对乡镇委托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

2.加强专项监察执法。一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执法活动,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二是适时开展园区企业“三同”、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监察执法。三是开展重大挂牌隐患整治专项执法。四是协调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

3.积极参与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事实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依法逗硬查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和群众举报案件。在事故调查中反应迅速、准备充分、调查及时、证据齐全、建议准确、处理到位。

4.做好案件结案及案卷归档工作。一是案件限时办结。对已立案的安全事故案和一般违法行为案,要落实办案人员责任制,在规定时间限时办结。二是整理案卷及时归档。案件结案后,办案人员要及时整理案卷资料,做好档案的装订和归档。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要求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县市区大队的执法业务交流,学习先进的执法工作经验。

6.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争取局领导的支持,添置电脑、打印

4 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不断完善执法手段。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大力培养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建立风清气正的安监执法队伍。

8.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围绕安监局党组、行政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确保政令畅通和有所作为。密切配合局各股、室做好其它工作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措施,严格执法。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对象、次数。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流程,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和准确把握自由裁量幅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建立案件办理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树立安监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

5 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执法工作中,加强调研,撰写出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

(三)强化学习,提高水平。建立执法人员内部培训和学习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安监执法队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安监执法队伍。

(四)加强指导,全面统筹。加强对各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通过分解执法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第8篇: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201*年,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监察执法总队的具体指导下,各县(区)安监局及执法大队密切配合,狠抓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建设,以高危企业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和事故多发企业为监察重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通知》(川编发[201*]46号),四县(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落实了监察编制26人(市支队7人,巴州区5人,南江5人,通江5人,平昌4人),监察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今年6月,全市有11人进行了公选、公考考试,并已到岗26人。巴州区、南江县成立了乡(镇)安全监察执法中队,配备了部分的装备,落实了一定的工作经费,相关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各县(区)对各乡(镇)都进行了委托执法(巴州区还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进行了执法委托),构建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监察执法网络,确保了全市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抓好队伍建设

年初,在通江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各县(区)就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作了经验交流,总结了201*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并明确了201*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重点,随后下发了《201*年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制定了《20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中的《监察执法分细则》。今年我市支(大)队共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煤矿监

第 1 页 共 7 页 察自由裁量权、高速公路建设、支(大)队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批次;配合省执法总队,参加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执法监察;规范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整理归档了执法档案;开展了执法文书档案质量评比、执法情况交流、执法问题探讨,互通情况信息;监察执法人员撰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施工中的地位和作用》、《破解尸检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障碍》等调研文章在《安全生产报》上发表,通过开展以上具体活动,使我市、县(区)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三、切实履行监察职能

全市共有生产经营单位3396个,其中煤矿27个,非煤矿山251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5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家、批发企业10家、零售经营网点1198户;建筑及开发企业113家,水电、隧道施工企业21家,市属重点建设项目13处,道路运输企业43家,车站101个(一级客运站1个,二级客运站3个,三级客运站5个,农村客运站92个),渡口码头206处,旅游景点27处,游乐设施61台套。

今年以来,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287个,监察次数1303次,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231份,查处事故隐患521处,实际完成整改隐患423条,停产整顿11个,关闭非法生产2个,关闭非法经营25家,实施经济处罚72.7万元。在监察执法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市支队、县(区)大队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各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直管企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

第 2 页 共 7 页 度,“三同时”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较大危险源、危险因素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十六项制度,要求企业逐一完善制度、建立档案,支(大)队进行检查、登记,一企一档,做到安全档案重规范、多覆盖,确保安全管理不漏管,责任查实不漏项。

2、扎实开展日常安全监察

今年全市监察执法工作以“安全治理年”为活动主线,加强源头治理,以日常监察执法为抓手,以专项和重点监察执法为突破口,改过去。“事故调查为主”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传统模式,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为落脚点,对今年的元旦、春节、“五一”、“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十一黄金周”的重点时段,进行了安全生产重点时段执法监察,切实抓好了今年“三项行动”中的“执法行动”,认真落实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3、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今年全市开展大型专项执法监察6次,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道路运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巴乐铁路、广巴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水利建设施工企业等。在实行专项安全监察的方式上,我们采用国家、省、市、县同步的方法,使我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两路”建设、水利建设项目在省总队发出的行政监察内容基础上,市(县)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及时反馈给省总队,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推动,共同促动。特别是今年5月,在巴州区组织60余名执法人员,对存在已久的小东门13家“老大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彻底取缔;对2家未进行规范化

第 3 页 共 7 页 建设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迅速启动了重建;关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各1家;对5家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成品油加油站进行了限期整治;对11个尾矿库,邀请了安全专家到现场鉴定和专门设计,进行了专项治理;对28家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停产治理;对全市64家建设施工工地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23家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6家工地进行停产整顿。真正使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有序,效果明显。

4、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监察,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吸取教训、研究对策,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依据。今年我市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共6件(有5件属非生产安全事故),6件较大安全事故都已调查完毕,5件结案,1件等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建议追究刑事责任3人,追究行政责任5人。各县(区)及市安监局成立了案审委员会,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备案,全市无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执法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

5、通过监察促培训,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来访

要实现安全本质化,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的技能是关键。为此,通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有效促进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全市组织的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有1450余人次参加,通过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觉培育起“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的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提高了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意

第 4 页 共 7 页 识和安全技能。同时,为了保证全市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5人次,办理群众上访案件53起,接受群众举报案件16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市安全稳定。

四、严格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首先认真学习贯彻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狠抓监察执法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禁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同时杜绝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执法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严肃了执法纪律。其次是严格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被罚主体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案卷归档规范。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廉洁勤政、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全市没有安监执法人员因廉政、效能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有错案发生。

五、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

1、监察执法机构设置较晚,监察人员未完全配备到位,监察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执法机构设施设备缺乏)。

2、监察执法队伍中新手较多,安全监察执法还停留在眼看、耳听、鼻闻、手摸的低层次水平上,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3、部分县(区)监察和监管职能混淆,监察职责由监管人员代替。

4、市监察支队如何在业务上指导、统领各县(区)监察大队,县(区)监察大队如何指导、统领各乡(镇)监察中队,使市、县

第 5 页 共 7 页 (区)、乡(镇)三级监察执法网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工作有序、成果共享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5、进一步处理好监察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把握监察执法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关系,出现使“我要监察”到“要我监察”新的格局发生。

六、今后的初步打算

20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我市明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加快发展保驾护航,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明年应作好以下工作:

1、总结成绩,广泛搜集意见,召开一个会议,安排布置201*年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2、以日常监察执法为基础,以专项监察执法为手段,理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做好重点行业与一般行业、特殊时期与一般时期的安全监察工作。使煤矿与非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不出事,水电、隧道、路桥、房屋建设、道路运输、旅游、商贸等行业少出事;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春运期间)、煤矿、非煤矿与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期间、重点工程生产任务突击期间的安全监察。使安全监更具有合理性和实效性。

3、创新监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监察执法体系的纵向联动、协作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执法机构(建设、经商、交通、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横向密切联系,更要加强与同级安监系统职能科室横向沟通与配合。

4、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加强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培训。适时组织赴兄弟市(州)参观学习,市内交叉交流学习,到省里

第 6 页 共 7 页 学习、到国家学习,学习相关安全技术理论,做到检查隐患有根有据,案件证据确凿充分,办案程序环环相扣,法条引用准确无误,法定时限严格控制,处罚幅度按责强处。

第 7 页 共 7 页

上一篇:党章知识测试题答案下一篇:黑龙江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