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报废处理

2023-05-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公司产品报废处理

公司产品报废处理

产品报废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3.0 职责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产品报废申请单》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 质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4.0 作业内容 4.1 报废品类型

4.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 由销售计划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 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销售计划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仓库列出清单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质管部确认其品质状况。如质管部确认可以申请报废,则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财务部、销售计划部(涉及客户的)、总经理签核,然后将产品物料放置于报废区。

4.1.3 生产(质检)过程中拣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0个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 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挑选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管部接获上述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供应部,再由供应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5.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质检部

第2篇: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一、目的: 为有效的利用仓库空间。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客供品、包装物料)均按此规定作业。

三、定义:不良品与报废品区别

不良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可进行返修或可降级使用并出货的产品。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时,无法进行返修或返修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无法降级使用的产品。

四、作业内容:

1. 报废品处理标准

1.1各相关部门将不合格品标识后送至不合格品区,由品保部门判断是否要返工处理。 1.2由制造部门返工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返工后所剩余的无用品列为报废处理。

1.3报废品处理标准也可以参考内部文件QP20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产品报废申请单》也见此文件。 2 报废品类型

2.1 不良品库形成的各类型需报废产品;(超出三个月客户返回产品)由仓库部、质保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

2.2客退品:品质部在接到客户退回的不良品时,由品质工程师进行判定,能修复且客户又要 求补回的,则修复后直接开单检验并入库,对不能修复客退品应分类清理做报废处理。

2.3 包装物料;因市场原因需更换内容、外形、颜色等原因形成的报废;由销售部为主和仓库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2.4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生产部门为仓库部、质保部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

3.报废处理流程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组织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鉴定、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跟踪领导审批签字、形成有效单据后转到仓储部门。仓库根据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内容,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并录入报废内容后将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给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单据;

3.2 质保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 。

4. 报废品控制

4.1 仓储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3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4.4 报废产品残值处理;应由申请报废部门经办一人、库管一人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所有现金收入由主导经办人24小时内上交财务部

第3篇:生产加工型企业生产产品报废的处理

【问】我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我公司每月生产的产品有7%左右不合格,每月比较均衡,请问,这部分报废产品的原材料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报废的产品需要税务部门做认定才能在所税税前扣除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在增值税处理方面, 由于贵公司生产不合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又依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贵公司所发生的上述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亏损

第4篇:产品报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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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3.0 职责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产品报废申请单》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 质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4.0 作业内容 4.1 报废品类型

4.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 由销售计划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 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销售计划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仓库列出清单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质管部确认其品质状况。如质管部确认可以申请报废,则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财务部、销售计划部(涉及客户的)、总经理签核,然后将产品物料放置于报废区。

4.1.3 生产(质检)过程中拣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0个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 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挑选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管部接获上述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供应部,再由供应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5.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物料报废处理流程

物料判定、报废处理流程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生产、加工、使用后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各部门退回物料的判定归集工作,对物料合格品、不良品、报废品判定过程、处置过程的进行控制,使其运作过程有依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序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各部门退料。

三、 定义

1、 合格品:经判定为合格,其使用功能健全且无坏损,满足全部质量要求的物料。

2、 再利用品:经判定为合格,经改造、加工后可继续使用并满足质量要求的物料。

3、 维修品:经判定为不合格,其外观、功能、标识等存在缺陷或者瑕疵,但还未影响到主要功能,经过修理可以达到技术标准的不合格品。

4、 废品:经判定为不合格,并被判定为丧失相应功能,且不可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不合格品。

四、 职责

1、 检验部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其他部门退料判定的组织、协调、实施、记录工作。视情况需要如不能独立判定时应及时邀请技术、工艺等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判定工作,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积极配合,判定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检验部对判定结果负责。

2、 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的申请判定工作、判定后合格品、再利用品的申请入库工作、维修品实施返修、申请返修工作及报废品申请报废工作。

3、 接收部门负责已退回物料的申请判定工作、判定后合格品的申请入库、维修品申请返修及报废品申请报废工作。

4、 采购部负责对判定为维修品物料的返厂维修工作,通过返厂维修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领取返修物料工作;负责对判定为不合格品物料的返厂退货工作。

5、 申请部门、仓储部负责对判定为报废品物料的保管及处置工作。

6、 公司建立再利用品区、废品区,各车间建立剩余料、闲置料存放区域由各车间专人监管,检验部建立退料待检区存放各部门退料并负责监管工作。

五、 流程

1、 生产部各车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应统一存放在指定区域,定期按规定填写《物料处置判定单》对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向检验部申请物料判定;生产部、其他部门的退料应存放在检验部指定区域,按批次及时填写《物料处置判定单》向检验部申请物料判定。

2、 检验部在接到提交的《物料处置判定单》后,及时委派检验员组织、协调、实施判定工作。

(1)对生产部物料的判定:检验员应及时到生产部剩余料、闲置料存放区进行判定。判定后的剩余料、闲置料加注标识,并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填写判定时间、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处理方式等信息后签字确认。

(2)对各部门退料的判定:检验部应及时组织、协调、实施判定工作,杜绝物料过久堆积、浪费存储空间的情况发生。将判定后的物料分类存放加注标识,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填写判定时间、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处理方式等信息签字确认并建立台账。在物料被判定为维修品的,应联合技术、工艺部门向申请部门提供维修方案。

3、 对物料的品质判定工作必须在提出判定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物料的判定过程中,检验部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判定工作时,相关部门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必须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判定结论,与检验部共同完成物料的判定工作,参与判定的人员均应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写明各自判定结论并签字确认。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检验部应上报到公司管理层做出最后判定。

4、 判定确认后,检验部应及时将《物料处置判定单》返还申请部门,申请部门在接到《物料处置判定单》后及时到物料存放区对判定后的物料进行处置。处置方式视判定结果分为:

(1)合格品。被判定为合格品的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仓储部负责对物料归集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

(2)再利用品。被判定为再利用品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向成本控制中心递交《再利用申请单》办理再利用品的存放手续。成本控制中心在接到申请部门存放申请后监督申请部门将再利用品放入指定的再利用区。各部门如需对再利用品进行生产利用时,应向成本控制中心申请并说明使用理由并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领取再利用品。 (3)维修品。被判定为维修品的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维修方案除本部门维修外,需要其他部门维修、返厂维修的均应及时填写《维修申请单》将申请单中的物料名称、材质及规格型号、数量、所属产品名称、产品状态、厂家等信息填写清楚后交予维修部门,维修部门接到《返修申请单》后,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组织、实施维修工作。维修品经返修后,维修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接收返修品,接收部门接收后应再次报检验部对维修品作重新判定,判定后合格品由申请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4)报废品。被判定为报废品的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向成本控制中心递交《报废申请单》办理废品的存放手续。成本控制中心在接到申请部门存放申请后监督申请部门废品放入指定的废品区并通知仓储部将报废品进行处理、变卖工作。报废品处理完毕后,成本控制中心在《报废申请单》上填写处理完成的确认签字及完成时间。

5、 物料处理完毕,申请部门将填写完整的《物料处置判定单》、《维修申请单》、《再利用申请单》、《报废申请单》递交到成本控制中心存档备案。

第6篇:原材料报废处理

原材料报废如何做账

材料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二)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即:发现报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进项税要转出)

批准后分情况: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 借:原材料

(残料收入)

其他应收款

(应由个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用费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 借:原材料

(残料收入)

其他应收款

(应由个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制造厂里零件的损害属于正常的损耗,不用做处理,领用新零件时,需要: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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