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

2023-01-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效力分析

摘要:在我国的商业实践中,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观念的解放,分期付款买卖已在一些消费领域出现,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采用分期付款的买卖方式。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效力有对买受人的效力也有对出卖人的效力。文章从各方面对于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效力进行分析,并且例举案例辅助说明,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效力

引言

分期付款买卖作为一种商品促销手段,是现代工商业发展的产物,它对于调和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和购买欲之间的矛盾,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进市场繁荣具有显著的功效,是信用经济的主要表现形态之一,在发达国家已十分流行。合同效力的概念往往在两个层面上使用,既可指法律对已成立的合同的评价,也可指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上的影响。

1分期付款销售合同的法律规制

1.1合同的书面形式及其法定内容

为促使交易双方在缔约时郑重行事,以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合同应规定为书面形式。书面记载事项应包括标的物的时价、分期付款出售总价、付款期数和每期支付的金额、付款时间与方式等,对此做法定要求的目的在于明确消费者的义务,使其能够充分了解交易的条件与代价。

1.2保护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

冷却期制度是基于消费者信用交易的特殊性而决定的,尤其是在房屋买卖中加以运用。我国在分期付款买卖立法中也应规定在购买高价值耐用品时,消费者有权在一定的冷静思考期后,提出解除合同。事实上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降低银行和销售者无法讨回债款的风险。考虑到销售商的利益可能会因冷却期制度而受损害,对消费者行使该项权利应加上必要的限制,如卖主已经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服务,则消费者不得再以行使冷却期权利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1.3法院管辖问题

从国外的判例来看,大多是以合同约定卖主的本店、支店或其营业所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对于买主为被告的分期付款销售纠纷中,完全依卖主的指定法院为管辖法院,未免对买主不利。所以在以保护消费者为目的的分期付款买卖立法中应指定卖主的本店、支店及营业所所在地以及分期付款销售合同义务履行的管辖法院。

2所有权保留的设定方式

第一,明示方式。采用明示的方式设定所有权保留可以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趋于明确,有效地防止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尤其是在德国,更进一步要求当事人明示所有权保留的类型,即延长的所有权保留、扩大的所有权保留、复合的所有权保留约款必须表达清楚,否则法院会做出严格解释,认定其效力仅限于标的物本身,即视为简单的所有权保留;第二,推定的方式。由法律直接规定,在当事人采用分期付款买卖时,推定当事人之间设定了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不转移。日本分期付款买卖法承认推定的方式,该法第7条规定:利用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分期付款销售的方法销售的指定商品的所有权,在分期价款金的全部支付义务履行之前,推定为保留于分期付款销售业者。

3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效力认定

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效力认定应体现在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之间。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的认定:买受人对出卖物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并享有对出卖物所有权的期待权等权利,同时负有对出卖物的不得擅自处分义务、合理保管义务、税金等费用的承担义务以及风险负担义务等;出卖人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对出卖物的取回权与基于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同时负有不得再行处分出卖物、容忍买受人对出卖物占有、使用和收益而不得随意干预,在条件成熟后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移转手续等义务;其次,所有权保留对第三人的效力则主要体现于登记的对抗力。登记的对抗力因区分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而有所不同,前者指未经登记的所有权保留不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无效,对第三人更没有对抗的法律效力;后者在于所有权保留未经登记只能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对第三人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4所有权保留的形态及立法取向

第一,简单的所有权保留。即规定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之前,该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简单的所有权保留的特点是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买方根据合同所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而不包括买方基于此标的物产生的添附物或轉售所得。简单的所有权保留常运用于买方对标的物仅在于使用、收益而不对其转售、添附之商业场合;第二,延长的所有权保留。即卖方所有权保留的客体扩及于买方对标的物的转售所得或者添附物。这种保留条款一般用于买方系中间商或制造商等情形;第三,扩张的所有权保留。在这种保护条款中,所保障的债权不限于本合同产生的价金债权,而扩张于卖方或其关联方因其他合同或基于其他理由所享有的债权。

一般而言,不同形态的所有权保留各有其相应的适用背景。简单的所有权保留在普通消费者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用于个人或家庭使用时颇显简洁有效。而在工商业运行的链条中,如果买方不以自己消费使用为目的,而是用于转售、添附,那么,延长的所有权保留则有助于防止纷争。扩张的所有权保留一般在买卖双方之间长时期存在交易关系的情形下发生。

5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担保问题

5.1设定抵押权

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购买者,同时在该标的物上设定卖主的第一顺序抵押权。在抵押权担保的分期付款买卖中,买主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作为抵押人,如果要转让标的物,必要告知抵押权人,并征得其同意。抵押物的转让不得影响抵押权的存在及效力。如果买主未经卖主同意而转让抵押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行为无效。当出现买主不能或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或其它重大违约情形时,抵押权人对低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实际的分期付款交易中,设定抵押权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采用。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设定抵押手续麻烦,还必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二是抵押权实现的手续相当烦琐,效率不高。

5.2设定保证的方法

即由购买者占有、使用标的物,由保证人对价款全部付清向销售者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时候或什么情况下所有权转移,由买卖双方合同中约定。设定保证的方法,优点是简便手续,方便客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国内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保证力度不足的问题。此外,如何约束保证人与买主的恶意行为也是要注意的。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因为所有权的转移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故设定保证的方法有可能与所有权保留合并使用。

5.3所有权保护的方法

即让购买者对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所有权由卖主保留的担保方式。从目前情况来看,所有权保留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首先表现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处分权问题。在所有权保留条款中,大都附有禁止处分标的物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不得处分标的物,如有违反,会丧失期限利益或被解除合同;其次是卖主取回权的行使问题。当买受人已将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占有,卖主可否基于所有权保留权,对第三人请求标的物的返还及损害赔偿。另外,当买受人破产时,买主的其他债权人对标的物查封时,卖主可否对第三人提出异议。

6案例分析

甲与乙于2016年8月20日签订一份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板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出售太阳能电池板100台给乙,总价款1千万元,并约定在乙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保留该批太阳能电池板的所有权。合同签订后,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交付了全部货物,乙投人发电厂使用并无任何质量问题。截至2017年8月15日,乙总计支付了甲货款850萬,尚欠甲货款150万元。甲多次向乙请求支付货款,均被拒绝。甲逐于201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违约未付清货款,按合同约定请求收回价值15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板货物。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甲的请求,判决乙在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甲价值150万元的货物。判决生效后,乙却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返还货物的义务。甲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并在执行中要求查封该批太阳能电池板货物,收回货物所有权。法院在执行中了解到乙现处于停产整顿阶段,经营困难确无还款能力。同时查明乙已于2017年4月期间,乙已将包括该批太阳能电池板货物在内的其他资产一并抵押给某商业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查封。

上述案例中,甲和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乙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保留该批太阳能电池板的所有权保留,该意思表示属于所有权保留。但该所有权保留没有进行登记,在采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该所有权保留对甲和乙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对抗后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银行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本案中,作为第三人的银行对该批货物具有抵押优先权,甲不能获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只能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相关立法对策和建议

第一,对第三人的权利应采取合理的政策。对受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束的购买者能否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应具备怎样的条件时才能转移所有权至第三人,应充分考虑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第二,应对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担保作出规定:应尽快完善对分期付款销售的担保制度,对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的具体操作,可以考虑建立正式的所有权登记机制,以增加这种担保方式的有效性。要将担保与保险的结合加以规制,实现风险的转移。应完善和加强担保执法力度,从法律上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敦促债务人依法履行付款义务。

结束语

总而言之,将所有权保留制度适用于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保障也并非万无一失,因为它亦有可能遭遇来自主客观诸方面的损害和风险。当然,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还有其他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作为相关学者研究人员应该加强对其关注,积极探索其中存在的缺陷并进行解决。

参考文献:

[1]吴文芬.所有权保留制度的适用——以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分期付款买卖及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为视角[J].人民司法,2015,(07):52-56.

[2]孙瀚之.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谈所有权保留的性质[J].商,2016,(32):254.

[3]万方.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司法判断与法理研究[J].中国法学,2017,(02):256-275.

作者:何婷婷

第2篇: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特别提示:出卖方已将本合同的内容及条款的向买受方进行了充分的释明,请买受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并深刻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后签字盖章。

买受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并完全理解了所有条款的真正含义。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所有权登记公司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___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分期付款手续费: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 仠___ 佰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元)。

③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__日前交至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分期付款合同终止前甲方为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七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

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2、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3、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二○ 年月日

第3篇: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特别提示:出卖方已将本合同的内容及条款的向买受方进行了充分的释明,请买受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并深刻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后签字盖章。

买受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并完全理解了所有条款的真正含义。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过户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第4篇: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合格证号为: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拾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元整,(小写)¥: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分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 , 同壹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二○ 年月日

第5篇: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协议书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协议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二○xx年月日

第6篇: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7篇: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 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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