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务管理中心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1篇:政务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三农”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

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热情地引导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组室。

九、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

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第2篇: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推进纪律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纪委统一部署,2011年12月,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务大厅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为认真抓好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弘扬优良传统、纠正突出问题,狠刹歪风邪气、惩处违纪典型,凝聚发展共识,着力构建以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大宁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

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正风肃纪为手段,以健全制度为重点,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主题,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抓手,突出“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加速发展”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县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全面改善工作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性和依法依规行政服务能力。

三、活动内容

结合大厅工作实际,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

根源,分析危害,汲取教训,深化认识,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大厅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充分信赖和认可的审批大厅。

(一)宣传教育。12月14日上午,召开纪律作风整治推进会。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动员,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学习引导。制定好每周

二、五的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袁纯清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在省委十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同志在全省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书记谢海同志在市三届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对教育整顿月活动的重要指示,学习市委书记谢海同志和市纪委书记陈国荣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县委书记刘奎生同志和县纪委书记焦宏文同志在大宁县纪律作风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

基层、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窗口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没有规划好的人生》和《“正风肃纪、创优环境”警示教育资料片》。各窗口单位要组织全体窗口人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努力推动思想认识和行为举止的共同升华。

三是开展“树、比、争”主题活动。各窗口要针对性地在窗口之间、人和人之间大力开展“树、比、争”活动。“树”,就是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部实行挂牌上岗、亮身份服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比”,就是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按审批流程办事,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比服务效率;“争”就是要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更好地服务于转型跨越发展,争当红旗窗口、星级服务标兵。要通过“树、比、争”活动,努力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做到人人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自查材料和整改措施;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智慧,促进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具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总结上报。

(二)集中整治。作风建设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见成效。

一是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各窗口要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党章》、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不搞闲话生非、拉拉扯扯,严禁吃拿卡要。大厅管理中心将严格实行“一天两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

二是坚决查处效能低下、不负责任的人和事,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大厅管理中心要对各窗口的办事效率进行严格督查,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重点查处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私自外出、上班不挂牌以及上网玩游戏等问题,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分析通报。同时,对典型的人和事,进行专项调查处理。

三是及时发现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对 “整肃工作纪律”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按照“五个不准”规定严格要求窗口人员,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加赌博。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继续顶风违纪的窗口工作人员要立即辞退,并通报原单位从严查处。

(三)建章立制。政务大厅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建立和完善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纪律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

上,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特别是把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各窗口负责人要把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年底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大厅成立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领导组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窗口的教育整顿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3篇:在县政务中心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开得很好。刚才,Xx同志宣读了情况通报,Xx同志领学了管理办法,Xx同志作了工作报告,讲的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规划局四个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县委、县政府修建高标准的政务中心,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实现政府工作整体提速,切实改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环境。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1、建好政务中心是转变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审批事项。通过政务中心这个载体,把过去传统行政管理中分散在各有关部门与公众联系紧密的审核、审批等许可事项集中起来,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使前来办事的人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以最便捷的方式办结所办之事。这不仅规范了行政行为,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方便了投资者。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形式。但据我了解,在政务中心搬迁过程中,个别单位思想认识并没有完全到位,对政务中心工作配合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热情不高。今天的会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政务中心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力支持、积极参与政务中心建设。

2、建好政务中心是加快澧县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增强外源性动力、扩大招商引资是一个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区域之间的竞争已经从政策优惠、区位和资源优势的竞争转向环境优化程度的竞争。政务中心作为政府行为的载体和窗口,反映一个地区思想解放和环境建设的水平,是招商引资的鲜活广告和第一品牌。因此,我们要想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但现在少数部门态度生冷横硬,工作推诿扯皮,“一提管理就是审批,一说服务就得收费”。这些问题和现象如果继续存在,必将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阻碍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决心非常大,特别是政务中心建设今年作为优化环境和满意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3、建好政务中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政务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现存经验,要想把党和政府为民办事这一窗口办好,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早在2001年,县委、县政府就成立了政务中心,为改善我县投资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从运行的总体情况看,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当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制度建设不完善,导致该进大厅的单位没有进,有的单位进了中途又退了出去,有些部门人进事不进,窗口成了摆设,群众办事仍然很难。新的政务中心就是在充分总结过去工作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设的,相比以前更加科学合理。现在入驻的部门、项目比原来多了,起点也更高了,但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客商的过程中,我们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需要结合实际、结合群众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真正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

政务中心是优化政务环境的第一窗口,是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必须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以务实高效为工作目标,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

1、要协调联动,做到“两集中三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把经县政府清理向社会公布的县直各部门行政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全部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并整合职能,做到“两集中三到位”:即将部门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部门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成建制向政务中心集中;做到授权到位、项目进驻到位、所有手续办理到位。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情况,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2、要充分授权,严格落实集中审批制。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部门授权充分是成功运作的关键。政务中心的各窗口能否真正代行部门审批权,切实成为能管事、能办事的机构,是衡量中心运作成败的标准。各单位要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使窗口人员不仅能够受理和把好申报材料关,而且有充分的审核、签发权力,坚决杜绝“名进实不进、人进权不进”的现象,最大限度地解决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各单位要将行政审批的重心及职权前移到窗口,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全权负责本单位在窗口受理事项的审批工作,分管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窗口坐班审批,并在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事项在窗口集中办理,绝不能使集中审批流于形式。

3、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审批新机制。创新审批机制,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是维系政务中心生命力的重要支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便民、高效为核心,制定与行政审批方式改革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一是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取消,该调整的要调整,能够下放的事项要坚决下放。对暂未进入,但在实际运作中群众、企业有强烈要求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及时调整,纳入中心。二是要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合法合理、程序规范、高效快捷、方便办事”的原则,减少审批环节,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环节要予以取消。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不需要特殊程序审查的项目,原则上一律实行即时即办,确实不能即办的也要尽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期限。三是要完善和拓展联合审批工作。进一步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做到能合并的项目要合并,能合并的办事环节要合并,能同步审批的项目要实行同步审批。

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县政务中心是综合施政、依法行政的窗口,关乎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办实。

1、狠抓工作落实。一要抓规范管理。从强化日常管理入手,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对已出台的制度,要严格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二要抓机制创新。对已实行的建设项目集中报建和全程代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同时也要紧跟发展的新形势,着眼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新需求,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尽快实施四项联合审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三要抓效能提升。要通过实行最严肃的服务承诺、最严格的限时办结、最严厉的行政问责,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为全县群众和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加强队伍建设。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决定政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一要提高业务能力。窗口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岗位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尤其是窗口负责人要熟悉岗位业务开展程序,成为领导和指导窗口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还要加强政务中心运行规则、规章制度、软件系统待方面的指导和培训,让窗口人员知规程、会操作、有效率。二要增强执行能力。窗口工作具有较强的开创性、系统性。要善于用新方法、新思路解决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从全局思考、谋划政务服务工作,把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提速提质提效的决策和要求落实到窗口服务的细节过程,转化成政务服务的具体成效。三要具备应变能力。要充分考虑社会情况的复杂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条件的有限性和异常情况的突发性,要善于用规则、理智、情感调和矛盾,化解纷争,疏导情绪,变被动为主动,把政务服务做优做好。四要富有亲和力。在窗口工作,要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使窗口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社会的桥梁。要讲究文明,尽心服务,大力营造和谐氛围,真正让办事对象感到“宾至如归”。

3、弘扬政务文化。文化反映的是一个单位、行业或是个体的精神底蕴。政务中心的文化可以归结为“服务为本、便民为先、效率为上、满意为要”。服务为本,就是把服务作为政务中心的生命力和主弦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民为先,就是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首要任务。效率为上,就是要强化提速增效,创造少环节、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满意为要,就是要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中心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各窗口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这“十六字”政务文化内涵,用政务文化来引导、鼓舞、激励人,让每一位工作人员真正把服务当作政务中心的生命,把群众需要作为政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把满意政务落实到窗口日常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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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监督考核。一要抓好日常监督考核。县政务中心、县优化办要切实担负起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责,按照县岗位责任制考核委员会下发的具体考核办法,对各窗口单位和县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运行模式、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等方面实施严格的考核。二要抓好外部监督。为配合政务中心管理,县作风办每天将在“中心”通过向服务对象发放《澧县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虚心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监督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交给投资者。对影响行政审批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优化办要及时严肃查处。三要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考核办法,坚持月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与单位量化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同志们,优化政务环境是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务中心建设,领导重视,社会关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高度,认识上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齐心协力,尽心尽职,共同促进政务中心高效运转,为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政务服务中心纪律管理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为保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政务中心大厅“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的相关要求,现就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凡进驻政务中心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并保持在岗时间相对稳定。

二、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在确保工作时间不缺岗,不影响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请销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如临时有事可A-B角互换顶岗。

2、窗口人员如遇私人紧急事情短暂耽搁(半天以内)又不能互换顶岗的,写明特殊事由并将假条交给政务局纪律管理人员核准后报县监察局备案,同时,由管理人员在其窗口挂上“暂停办公”牌子。请假半天以上的,必须互换顶岗或由请假人请示本单位重新安排其它胜任窗口业务工作的人员临时顶岗。

3、窗口人员确因本单位工作安排需请假(一天以内)又不能互换顶岗的,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将假条交给政务局纪律管理人员核准后报县监察局备案,同时,由管理人员在其窗口挂上“暂停办公”牌子。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互换顶岗或由本单位重新安排其它胜任窗口业务工作的人员临时顶岗。

4、窗口人员无论因公事、私事请假或临时外出,需互换顶岗或本单位派人顶岗的,必须在顶岗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否则,视为违纪。

5、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程序的,统一填写《彝良县人民政府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单》,假期到限或提前复岗,执行销假制度,撤除“暂停办公”牌子。

三、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通过电脑或手机看电影、打游戏、浏览娱乐节目,或在工作岗位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窗口工作人员凡出现一次被上级检查发现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黄牌警告,将情况通报原单位,年终考核不能参与评优。本内连续两次出现被上级检查发现违反纪律规定的,年终考核以不合格上报处理。

五、窗口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行为经政务局检查发现的,给予口头告诫,记入考核。经告诫再次违规的,通报原单位。内出现三次违规的,退回原单位,由原单位重新更换工作人员。

四、本制度自2016年4月5日起执行。

第5篇:政务服务中心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保洁工作流程,提高保洁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单位办公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中心领导,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主任、副主任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楼梯、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事大小厅、四楼会议室的清扫保洁。

4、负责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1 5.负责花坛、花盆的日常养护保洁,确保无烟头、茶叶渣等垃圾。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走廊、楼梯、大小厅的清扫标准:

1.大小厅的桌椅、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楼梯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四)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内的设备设施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3 3.会议室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3.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5.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7.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8.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第6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藏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服务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 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二)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三) 对全??各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四条 ??政府向社会公告的??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暂不具备条件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须报经??政府批准。

第五条 已经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

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及时报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并提出意见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各部门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办事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核、批准权限。

第八条 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实行“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开。

第九条:??监察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

第三章 窗口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窗口工作实际需要向??政务服务中心遣常驻工作人员(统称“窗口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规定派遣,并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编人员身份。

第十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定期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员顶岗工作时,应事前征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和发放渠道不变。窗口工作人员的临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的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其中年度考核意见应作为派出部门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对各窗口的年度考核意见,作为??政府对其所在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第十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品德:是否热爱本职岗位,是否信守职业道德;

(二)业务技能:是否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应履行的审批和服务手续;

(四)服务态度:是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是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五)遵纪守法: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是否秉公审批、不徇私情。

第二十条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二)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金融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四)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得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不得占用服务对象的通讯、交通工具;

(七)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活动。

第二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要求派遣部门及时调换。

第四章 审批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需要,在办公服务窗口使用审批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 审批专用章的启用、变更和废止由各部门决定,并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审批专用章的统一规格为直径为4.0cm的圆型印章,字样为:“甘孜藏族自治??×××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藏、汉文两种文字,字体为宋体。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及时提出批评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服务窗口之外另行受理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过错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给予行政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调离窗口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监察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投诉窗口,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各部门及其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违规违

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并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经??政府批准,??级有关部门单独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服务大厅,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可以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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