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2023-04-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具有汇报性、陈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的格式,正确编写报告,报告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那么在写报告的时候,应该如何写才能突出的重要性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矛盾纠纷研判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为全面摸排我区各类矛盾纠纷现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根据区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2011全区发生的矛盾及7个社区的矛盾纠纷现状进行了摸排、分析进行了分析,现将相关情况研判如下:

一、矛盾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2011全区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件,其中村 50镇50,大体分为以下6大类,具体分类情况是:借款纠纷1件,占1%;一般民事赔偿纠纷32件,占32 %;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占18%;涉法涉诉纠纷2件,占6 %;林地纠纷5件,占3%;婚姻家庭纠纷10件,占3%。

对我区一年来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体来看,当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涉法涉及诉、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值得

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我区的一些特殊矛盾纠纷,如由借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多,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借款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在国家信访局写信发贴,或串联到省市县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一是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甚至本不属于地方政府解决的事,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二是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一些“好事者”、“歪律师”从中出馊主意,挑拨当事者上访,“打官司”,从而增加了调处的难度。

四是调处的长期性。有些矛盾纠纷处理起来往往要好几个月甚更长时间,一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外出或不愿参与调解,需要较长时间做通思想工作;二是当事人一方或两方自认为通 2

过自己的方式能获取更大的利益,或将损失减到更少,当认为行不通或不划算时,才能接受调解,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区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没有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办事。农村一些农户或私营业业主不按市场经济和法律政策办事。比如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民间借贷等经济活动方面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甚至没有相关手续,由此导致出现种类纠纷。

二是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认为是自己该得的一定想“要”,该尽的义务则想方设法“躲”,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够灵,渠道不够畅,许多矛盾在苗头和萌芽状态没有被排查发现,只有矛盾爆发了才知道,这给处臵带来了困难;重处臵轻排查,一些社区重处轻排,超前排查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积极,往往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清,某些矛盾纠纷本属法院系统解决,但判决后往往又到政府系统上访,致使问题无法解决。

三、鸡冠区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政府借款、涉农保险、失地农民保险领域,可能会发生单个或集体到县上访案;积案中唯有邹克明上访案,仍可能会重访。为此,应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相关群众工作,防止发生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一是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要重视加强居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加大区级部门同乡镇协调配合力度,真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大调解工作需要在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但是,目前县上一些部门未与乡镇这一块“联动”起

来,使大调解未能发挥最大作用。应搞好“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真正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的契机,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知道调解、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

四是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低或者无的现状,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调解差旅生活等补助明确细化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鸡冠区司法局 2011年六月4日

第2篇: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为全面摸排我区各类矛盾纠纷现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根据区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2011年度全区发生的矛盾及7个社区的矛盾纠纷现状进行了摸排、分析进行了分析,现将相关情况研判如下:

一、矛盾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2011年度全区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件,其中村 50镇50,大体分为以下6大类,具体分类情况是:借款纠纷1件,占1%;一般民事赔偿纠纷32件,占32 %;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占18%;涉法涉诉纠纷2件,占6 %;林地纠纷5件,占3%;婚姻家庭纠纷10件,占3%。

对我区一年来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体来看,当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涉法涉及诉、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值得

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我区的一些特殊矛盾纠纷,如由借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多,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借款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在国家信访局写信发贴,或串联到省市县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一是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甚至本不属于地方政府解决的事,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二是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一些“好事者”、“歪律师”从中出馊主意,挑拨当事者上访,“打官司”,从而增加了调处的难度。

四是调处的长期性。有些矛盾纠纷处理起来往往要好几个月甚更长时间,一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外出或不愿参与调解,需要较长时间做通思想工作;二是当事人一方或两方自认为通 2

过自己的方式能获取更大的利益,或将损失减到更少,当认为行不通或不划算时,才能接受调解,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区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没有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办事。农村一些农户或私营业业主不按市场经济和法律政策办事。比如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民间借贷等经济活动方面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甚至没有相关手续,由此导致出现种类纠纷。

二是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认为是自己该得的一定想“要”,该尽的义务则想方设法“躲”,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够灵,渠道不够畅,许多矛盾在苗头和萌芽状态没有被排查发现,只有矛盾爆发了才知道,这给处臵带来了困难;重处臵轻排查,一些社区重处轻排,超前排查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积极,往往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清,某些矛盾纠纷本属法院系统解决,但判决后往往又到政府系统上访,致使问题无法解决。

三、鸡冠区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政府借款、涉农保险、失地农民保险领域,可能会发生单个或集体到县上访案;积案中唯有邹克明上访案,仍可能会重访。为此,应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相关群众工作,防止发生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一是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要重视加强居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加大区级部门同乡镇协调配合力度,真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大调解工作需要在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但是,目前县上一些部门未与乡镇这一块“联动”起

来,使大调解未能发挥最大作用。应搞好“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真正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的契机,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知道调解、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

四是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低或者无的现状,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调解差旅生活等补助明确细化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鸡冠区司法局 2011年六月4日

第3篇:彰加镇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为全面摸排我镇各类矛盾纠纷现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根据县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对2011年度全镇发生的矛盾及十四个村一个社区的矛盾纠纷现状进行了摸排、分析进行了分析,现将相关情况研判如下:

一、矛盾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2011年度全镇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件,其中村 50镇50,大体分为以下6大类,具体分类情况是:借款纠纷1件,占1%;一般民事赔偿纠纷32件,占32 %;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占18%;涉法涉诉纠纷2件,占6 %;林地纠纷5件,占3%;婚姻家庭纠纷10件,占3%。

对我镇一年来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体来看,当前我镇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涉法涉及诉、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值得

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我镇的一些特殊矛盾纠纷,如由借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多,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借款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在国家信访局写信发贴,或串联到省市县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一是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甚至本不属于地方政府解决的事,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二是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一些“好事者”、“歪律师”从中出馊主意,挑拨当事者上访,“打官司”,从而增加了调处的难度。

四是调处的长期性。有些矛盾纠纷处理起来往往要好几个月甚更长时间,一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外出或不愿参与调解,需要较长时间做通思想工作;二是当事人一方或两方自认为通 2

过自己的方式能获取更大的利益,或将损失减到更少,当认为行不通或不划算时,才能接受调解,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镇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没有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办事。农村一些农户或渔塘承业主不按市场经济和法律政策办事。比如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民间借贷等经济活动方面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甚至没有相关手续,由此导致出现种类纠纷。如雄家村土土承包纠纷案。由于时间跨度长,承包业主违约且无支付能力,导致纠纷久拖政不绝。

二是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认为是自己该得的一定想“要”,该尽的义务则想方设法“躲”,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够灵,渠道不够畅,许多矛盾在苗头和萌芽状态没有被排查发现,只有矛盾爆发了才知道,这给处

臵带来了困难;重处臵轻排查,一些村重处轻排,超前排查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积极,往往造成了工作的被动;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清,某些矛盾纠纷本属法院系统解决,但判决后往往又到政府系统上访,致使问题无法解决。

三、彰加镇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镇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政府借款、涉农保险、失地农民保险领域,可能会发生单个或集体到县上访案;积案中唯有邹克明上访案,仍可能会重访。为此,应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相关群众工作,防止发生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一是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要重视加强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加大县级部门同乡镇协调配合力度,真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大调解工作需要在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

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但是,目前县上一些部门未与乡镇这一块“联动”起来,使大调解未能发挥最大作用。应搞好“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真正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的契机,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知道调解、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

四是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低或者无的现状,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调解差旅生活等补助明确细化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彰加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11年六月4日

第4篇:XX人民政府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报告

清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的研判报告

为切实做好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工作,主动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纠纷隐患,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做到源头排查,源头防患,消解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现象,为加快和谐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2011,我镇通过摸排、下级报送、干部下访等方式共调处矛盾纠纷53件。其中重大案件4件,一般案件49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6件,农村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纠纷12件,环境污染纠纷6件,其他纠纷18件,财产纠纷1件;调解成功49件,不成功4件,调解成功率92%。其中,其他纠纷案件包括退伍军人退休及转业待遇问题,危房改造问题,5.12地震重建问题,村务公开及村干部工作问题,低保五保等民生问题。除了土地承包、租赁、拆迁安置等社会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而外,民生纠纷所占比列最大,这跟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社会背景不无关系,但同时也说明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突现和政府使用公权力不到位,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力度不够息息相关。根据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来看,着力做好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将是我镇今后一段时期调处纠纷、化解纠纷的工作重点。

分解纠纷,归口调处。在镇司法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整合调处人力资源,社会矛盾纠纷每周按责任领导,稳控领导,分管领导及驻村干部和问题类别,分别划归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梳理工作,加大督促调处速度和力度,全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扼杀于“摇篮”之中。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的信息,调处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事关民生问题的纠纷。同时,做好,调处书面材料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奖惩分明,强调责任。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不仅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还要有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才能保障调处工作的有效施行。切实贯彻执行好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调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同时以调处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补充,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抓好五进,扩大队伍。今年是“五进”专项活动实施年,做好“五进”工作,是对归口“死角”的有益补充。农贸市场,物管小区、客运车站都是社会矛盾纠纷突发集中点,实施好“五进”专项活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范围,为进一步网格化调处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利用好五进活动调处资源,积极探索调处工作方法,创新管理和调处。按照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参照政府管理,把五进调解室、联络点及调解人员纳入政府常规管理,安排部署好纠纷调解工作,确保“五进”专项活动的有效施行。

创新调处,做好服务。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着力形成一支各有所长的专业调解队伍,联动调解,积极探索调解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创新调处。同时,做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做好政府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民生工作,确保辖区内民生问题的社会纠纷从源头上减少。其次,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我镇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清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5篇:XX人民政府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报告

清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的研判报告

为切实做好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工作,主动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纠纷隐患,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做到源头排查,源头防患,消解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现象,为加快和谐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2011年度,我镇通过摸排、下级报送、干部下访等方式共调处矛盾纠纷53件。其中重大案件4件,一般案件49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6件,农村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纠纷12件,环境污染纠纷6件,其他纠纷18件,财产纠纷1件;调解成功49件,不成功4件,调解成功率92%。其中,其他纠纷案件包括退伍军人退休及转业待遇问题,危房改造问题,5.12地震重建问题,村务公开及村干部工作问题,低保五保等民生问题。除了土地承包、租赁、拆迁安置等社会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而外,民生纠纷所占比列最大,这跟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社会背景不无关系,但同时也说明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突现和政府使用公权力不到位,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力度不够息息相关。根据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来看,着力做好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将是我镇今后一段时期调处纠纷、化解纠纷的工作重点。

分解纠纷,归口调处。在镇司法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整合调处人力资源,社会矛盾纠纷每周按责任领导,稳控领导,分管领导及驻村干部和问题类别,分别划归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梳理工作,加大督促调处速度和力度,全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扼杀于“摇篮”之中。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的信息,调处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事关民生问题的纠纷。同时,做好,调处书面材料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奖惩分明,强调责任。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不仅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还要有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才能保障调处工作的有效施行。切实贯彻执行好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调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同时以调处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补充,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抓好五进,扩大队伍。今年是“五进”专项活动实施年,做好“五进”工作,是对归口“死角”的有益补充。农贸市场,物管小区、客运车站都是社会矛盾纠纷突发集中点,实施好“五进”专项活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范围,为进一步网格化调处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利用好五进活动调处资源,积极探索调处工作方法,创新管理和调处。按照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参照政府管理,把五进调解室、联络点及调解人员纳入政府常规管理,安排部署好纠纷调解工作,确保“五进”专项活动的有效施行。

创新调处,做好服务。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着力形成一支各有所长的专业调解队伍,联动调解,积极探索调解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创新调处。同时,做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做好政府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民生工作,确保辖区内民生问题的社会纠纷从源头上减少。其次,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我镇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清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6篇:XXX司法所7月份矛盾纠纷和稳定形势研判报告

XXX司法所

七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稳定形势分析

研 判 报 告

七月份是麦收农忙的延续时间,就全月来看整个形势比较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月到街道直接上访或反映问题的数量继续明显减少,比6月份减少近2成,比5月份减少近6成。

2、村级排查、调处案件数量也有明显减少。共有4个村报告有调处案件,1个村上报有苗头性上访案件,分别占全处23个村的21.7%和4.3%。

3、没有发生比较大的集体访、越级访或其它恶性案件。这一方面主要与季节特点有关,另一方面更与各级的重视有关。

下步,随着农忙季节的结束,敏感节庆时间段的到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案件增多的趋势。为应对这一形势,必须对这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性不动摇,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对老上访户、缠访户要稳控到位。回顾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这部分人是政治敏感时间段最活跃的人员,是最大的不稳定隐患,必须对症下药,责任到人,盯紧靠牢,切实抓好稳控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段时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上访案件的处理情况,对处理还没有到位,处理结果明显不公正、公

平的,要采取挂帐销号的办法,逐一解决到位,防止激化矛盾,新增不稳定因素,酿成大的案件。三是要紧抓矛盾纠纷排查不放松。对重点村实行两天一电话上报,一般村两一次排查上报,每月26日召集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专题汇报、分析的工作制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处理的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刑事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落实好走访和汇报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不出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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