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的提供

2022-08-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监理资料的提供

报建需要甲方和监理提供的资料

安监需要办理资料

1、

2、 东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在在质监组办理) 市或区批准建设在有关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东城建筑工程建设各方通讯录一式2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一式4份

4、

5、 东城区建设工程劳资管理协调备案登记表(在劳资组办理) 50%措施费支付证明(措施费的50%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另50%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城建办监管支付给施工单位)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预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6、

7、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设计图纸一份(建施、结施)、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审查合格书

8、 建设单位提供由区规划建设办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款现金保证担保”的依据。(原件) 办理质量监督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计划批文(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红线图或承诺书(甲方签名、盖章);

3.东莞市建筑企业新建工程项目面积核定表(提供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和结构师章的全套施工图一套;包括平面布置、定位图;(房地产项目需由设计单位提供户型面积计算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5.勘察、设计承包合同(非莞籍企业注明双方单位驻莞电话号码及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填写报告上野外编录人姓名及电话);

7.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及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

8.东莞市建设局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登记表一式16份(施工员一栏填写工地负责人姓名及手机)http://办事指南)下载表格,填写完整相关内容后再打印成册,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监理公司办理安监提供资料

1、 监理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3、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办理质量监督提供资料

1、监理合同原件及项目总监任命书、项目总监在该公司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建设工程见证人员授权书(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各一人,注明双方手机号码)、见证人彩色1寸相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在该工程竣工之前如见证人变更,须由变更方提出申请,另一方加意见及公章后,携带原证到质监组重新登记办理);

第2篇:施工方需要向监理方提供的资料

1、开工前应该向监理提供的资料

1)单位资质(包括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上岗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 3)施工组织设计;

4)基准点、基准线复测资料; 5)水平控制网资料 6)开工报告。

2、建设方应向监理提供的资料;

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书、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建筑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单位监督方案,工程施工合同。

3、 施工方应向监理提供的料;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施工证书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表、工程开工报审表,

3)模板、脚手架、大体积砼、土方施工专项方案及报审表,深基坑施工及基坑护壁施工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4)高大模板施工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5)临时设施专项方案、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报审表, 6)材料进场记录及材料报审表, 7)电梯施工安装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检验批、隐蔽工程记录。 9)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及施工总结。

第3篇: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需提供的资料:

1、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原件)

3、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4、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须经审批同意,资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5、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及安全保护性施工技术措施(须经审批同意)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原件)

7、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验原件)

8、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验原件,在巴南区社保局办理)

9、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验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

10、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须经审批同意)

11、农民工资保障金缴存凭证(验原件,施工方缴纳中标价2%)

12、建设工程预伴砼供应合同(原件)

1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原件)

1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资料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资格证(原件,工程竣工退回)

15、施工单位关于该工程项目部组建的通知(原件,公文形式,含关键岗位人员)

16、综合服务费缴纳凭据(验原件,施工方缴纳中标价千分之2.05)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办理下来以后才可以领取

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是和资质证书的范围相同的

或比资质证书的范围要小一些(构件、劳务企业是不需要安全生产许可的)

向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和环保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4篇:资料员部分进场材料报审需要提供给监理的产品资质

一、钢筋

a、热轧圆盘钢筋:复试;每捆盘条应拴有吊牌;

b、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复试;每根钢筋上应轧制标志,每捆钢筋两端栓有吊牌;

c、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复试;每捆钢筋两端栓有吊牌; d、冷轧扭钢筋:复试(每批不大于10t);每捆钢筋两端栓有吊牌;

e、预应力混凝土钢筋(钢丝、钢绞线、钢棒):生产许可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每捆钢筋两端栓有吊牌;

f、钢材(角钢、槽钢、工字钢、螺纹钢等):质量证明书

二、混凝土

a、商品混凝土(预拌):备案证明;质量证明书;配合比通知单;制作试块并复试;现场实测坍落度试验并记录

b、混凝土外加剂:外加剂、膨胀剂、掺合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备案证明;包装袋上标识;

c、混凝土掺合料: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备案证明;包装袋上标识;

d、混凝土防冻剂:3C证明;外包装袋上标识;

三、水泥(自2004年起,上海市所有城乡区域,禁止使用包装水泥,砌筑、地面、粉刷均采用商品砂浆)

a、水泥:备案证明;出厂水泥报告单(3天、28天);包装袋上标识;复试(按批送检,用于结构:袋装200t/散装500t;用于砌筑:同一批号;用于装饰:同一企业)超过3个月普通水泥要重新复检;

四、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a、商品砂浆(砌筑、地面、抹灰用预拌砂浆):备案证明;用于墙体砌筑、地面水泥砂浆面层时应制作试块并复试(每砌筑250m³砌体所用砂浆为一组,留置试块并送检); b、商品砂浆(干粉砂浆):备案证明;质量证明书;包装袋上标识;

c、抹面砂浆:质保书;复检报告(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d、抗裂砂浆:质保书;复检报告

五、骨料

a、建筑用砂:备案证明; 质保书;复试(按批送检,每批<=600t);

b、建筑用碎石:备案证明;质保书;复试(按批送检,每批<=600t);

六、墙体

a、

第5篇: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供以下资料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招标文件(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预算书(复印件) 施工合同(复印件) 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复件) 特殊工种人员证书(复印件) 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10、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11、 安全施工制度

12、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4、 施工测量放线记录

15、 施工测量放线记录报审

16、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报审

17、 水泥物理检验报验

18、 沙子报验、石子报验、钢材报验、砖报验、其他建材报验

19、 施工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20、 水泥物理检验报告

21、 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砖、钢材、等其他建材试验报告

22、 工程联系单

23、 图纸会审记录

24、 月报表

第6篇:节能保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需向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节能保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需向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备案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节能材料备案(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登记使用现场核验单);

3、节能产品质量保证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防伪核验单(2年内);

4、现场保温层检测厚度报告;实体检测有旁站记录和音像资料;

5、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节能施工内容;

6、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包含如下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和具体技术措施、样板间制作计划、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计划(一个检验批面积不得大于3000平方米)、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材料进场复验复试计划、现场实体检验计划。

7、节能分部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单;(见附表);

8、样板间(样板件)书面确认证明记录单;

9、节能专项检测方案;

(该方案必须经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或总监

签字)。

10、检验批报审表(附检验批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

11、工程材料报审表(附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报告);

12、保温砂浆试块报告;

13、节能分部验收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a、检测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检测报告确认证明;

b、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节能材料(系统)数量和质量合格确认证明;

C、审图单位对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审查复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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