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调研报告(精选2篇)

2022-04-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服务行业调研报告(精选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行业调研报告1

一、从“管理”到“服务”转变对行业的影响

1.有利于整个行业工作理念的转变

所谓物业管理,应是服务与管理的结合,首先是物业企业对业主的服务,其次才是物业企业对物业的管理。长期以来,物业企业处在一个严重的角色错位中,大量的物业纠纷产生在主次关系的颠倒上。物业企业在戴上“管理”这顶帽子的同时,便以“管理者”自居,不仅将小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建筑物“管理”了,还一并把小区的业主也“管理”了。现实中,他们不仅仅是来管理小区,而是来管理业主的,真正的管理者事实上被异化成了“被管理者”,成为事实上的弱势。实践中,很多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矛盾都是由于“管家”以“主人”自居,角色颠倒造成的。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虽然只是文字上的变化,其中蕴含的理念转变却是深刻的,这是国家对物业企业的明确定位。明确了物业企业的性质是服务而非管理,标志着物业管理彻底从传统行政福利性的房管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模式的转变。有助于让物业企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有助于物业公司恪守份内职责,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工作理念的转变,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不正确认识。

2.催化优胜劣汰,行业洗牌临近

“管理”更多体现的是物业企业与建筑物、设施设备、场地等“人与物”的关系,而“服务”才能真正体现企业与客户之间“人与人”的关系。《物权法》、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无疑会带来物业服务的改革,将物业企业由原来的管理者定位于服务者的位置,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更多优秀的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物业服务,可以明显提升物业品质,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有利于丰富业主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业主的生活品质。对开发商而言,可以为开发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物业企业来说,重新定位,以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为中心,已成为物业企业的立足轴心。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明确了物业管理的服务性质,促使物业公司为了自身生存不得不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物业管理公司走市场化、专业化甚至是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因此,物业企业将面临洗牌,展现优胜劣汰的格局。

二、"物业管理"如何走向"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涉及公民的物权。因此,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对《物业管理条例》做出相应调适十分必要。不论是物业企业的职能由“管理”变成“服务”,还是将“业主公约”改称为“管理规约”,都是为了使新《条例》更接近权利本位。过去有关物管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的各种争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物业和业主对自己的定位与双方之间的权责关系不甚明晰。变“管理”为“服务”,物业企业明确了服务的职能定位,业主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双方关系的处理也就有了明确的指导。但是物业由“管理”如何向“服务”转变,不应只是文字上的变化,还要有实质性的变革。这有赖于业主民主法制意识的全面觉醒,更有赖于相关部门对于物业服务从业者的管理和规范。

首先,认真贯彻新《物业管理条例》,将业主拥有的民主自治权利落到实处,保证业主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利不落空。业主自身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民主自治权利维护意识,同时,要尽到责任义务。

其次,物业企业要真正做好服务职能的定位,从注重对物的管理向对人服务的理念转变。服务业主是企业的价值核心,要树立以业主为导向的服务物业意识。在促进物业企业服务职能定位方面,政府职能转换的示范作用不可或缺,政府要促进“管制型”向“服务管理型”职能的转变,推动物业行业服务职能的实现,彻底解决物业企业以管理者自居,缺少服务意识的现状,让“物管”真正走向“物服”。

三、从"管理"变"服务"任重道远

将物业定位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意义重大,这是中央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体现出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业主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源于公民的物权。业主在自己购房的住宅小区中所拥有的各项合法权利不容侵犯,应当获得有效的保障。然而,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的观念根深蒂固,业主权益受到侵害且维权艰难。比如,业主针对物业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行为,要告物业企业,但往往困难重重;反过来,某些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但拿着合同告业主拖欠物业费时往往“一告一个准”。比如,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业主的权利,但常常遭到物业服务企业或明或暗的阻挠。比如,业主们拥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但不少企业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进行压制,媒体屡屡曝光的“带头业主”被殴打伤亡的案件,往往就发生在业主试图选聘或解聘物业企业过程中。

与业主的各项合法权利缺乏有效保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物业企业的“权利强势地位”,其背后既有物业企业从开发商那里继承来的先天缺陷问题,更有相关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的不当定位问题。在一些人的思想深处,物业企业就是帮助政府管理小区居民、维护秩序稳定的组织。真正确立起物业服务职能的定位,从"物业管理"变成"物业服务",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尚需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要走。法规的出台只是第一步。落实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方面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司法、执法机关应当切实转变物业管理观念,采取有效得力措施,使新物业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使业主的各项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物业小区的和谐、稳定才能真正实现,物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物业才能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服务行业调研报告2

家政服务业在我国是新兴产业。它是指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提供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产业组合。家政服务分为三种:一种是初级的“简单劳务型”服务,如煮饭、洗衣、维修、保洁、卫生等;第二种是中级的“知识技能型”服务,如护理、月姨、育儿、家教等;第三种是高级的“专家管理型”服务,如高级管家的家务管理、社交娱乐的安排、家庭理财、家庭消费的优化咨询。__镇现就针对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做了探索与思考。

从区劳动局了解到,全区通过劳动部门登记的非公益性的中介机构共有8家,大部分为个体创办。公益性中介机构大多设在社区,而且没有登记注册,也不是专门的家政服务机构。

通过走访了解到,家政服务普遍存在供不需求、用户多、服务员少的情况。连续几年出现了“保姆荒”,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经__市__好阿姨家政服务培训中心介绍,目前已有几个家政服务员在我镇签订合同,但她们的流动性仍比较强,找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比较多,合同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通过实地了解,家政服务从业规范、从业标准、培训机制、权益保障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处于起步阶段。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家政业的发展前景广阔,而暴露出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发展来解决。一是家政服务业还没有产业化。人们还没有从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业还不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市场管理还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二是市场不规范,影响家政服务发展。家政服务业零零散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家政服务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在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各项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及保护,无法用《劳动法》来规范,由此,家政服务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因此也造成了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就业地位,影响了家政服务员的归属感,导致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偏低、工作流动性大。

从家庭用工调查的结果来看,离退休人员占53%,上班族占47%。离退休人员大多数子女不在身边,虽然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但是过惯了俭朴的生活,只要身体允许,家务活自己能干的不想去麻烦别人,也不愿意外人介入自己的生活,不需要雇保姆。而需要雇保姆的老年人,又不舍得出过高的工资,也不愿承担服务员的各项费用。而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多数都不需要保姆,个别想雇保姆的家庭主要是需求定期清洁卫生、钟点工等家政服务员,同样在工资方面与服务人员的期望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不愿承担服务员的保险费用及介绍费。

对于亟待就业的人员来说,从事家政服务也存在诸多顾虑。一是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择业观也需转变。家政服务业受传统保姆文化和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有些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产生自卑感,不愿去从事这项工作,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家政服务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有些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与用户的要求相比有差异。有些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对雇主所提出的要求认为很苛刻,对雇主的高要求存在胆怯和不好相处的心理负担,宁愿找理由辞职不干,不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缺乏对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要求,这与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三是工资水平整体偏低。从事家政服务大多是下岗职工,需要自己交各种保险,交保险后工资所剩无几。四是工作时间长。比如照看小孩、照顾老人、月嫂等,基本上中午都要在用户家,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在9—11个小时。

根据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可见,打造妇联巾帼家政品牌大有可为。一方面,家政服务就业门槛低,特别适合年龄偏大,就业技能单一的“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女工;另一方面,针对家政服务的高端市场需求,开展护理、营养、月姨、育婴早教、家教服务等技能型家政,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1、实施巾帼阳光工程。一是依托__市妇联__好阿姨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由妇联组织师资、劳动部门组织人员开展失地农民技能培训。二是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经过技能培训,对学员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三是规范家政服务中介机构。

2、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服务。以“巾帼家政,为您解忧”为宗旨,为下岗失业妇女服务、为家庭服务,发展一支具有妇联特色、妇女特色、家庭特色的家政服务员队伍,主要包括“五嫂”、“三工”服务。“五嫂”即“月嫂”、“护嫂”、“厨嫂”、“保洁嫂”、“保育嫂”,“三工”即钟点工、日工、长期工。保证服务质量,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巾帼家政的宣传力度。与新闻单位积极合作,引导现代家政消费理念,扩大家政消费群体,鼓励下岗失地人员和农村妇女从事家政工作。同时寻求通过媒体

招商,发掘妇联资源,与有志于家政服行业的知名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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