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专项方案

2022-12-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监理安全专项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监理安全专项方案

建筑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初探

摘要:随着时代的改变和建筑事业发展的欣欣向荣,世界各地的建筑事业已变得纷繁复杂,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已注入到建筑设计当中,虽然当下能够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进一步向往,但在这一过程中,同样也会增加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作为一名建筑人,我们必须确保各种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发生或减少发生,那么在一项建筑工程中进行相关的专项安全设计,是我们必须要承担起的重任,只有事前预案、提前防范、过程监管、结果评估,才能更好的在建筑工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文通过初步探索建筑工程安全方案设计的现实性,保证最大化的使之成功,同时也在探索过程中,不断使我们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引言:现如今,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方面涉及到的安全因素愈加愈多,做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前提。专项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能有效预防建筑工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也有利于发现问题,查找缺失,从而更好地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有能力做到減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也能确保和促进建筑行业新型产品和应用案例的推广。同样要注意的是,建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从实际情况入手,按照要点步步进行落实。在设计方案与建筑实操中,人员的安全与意外事故的不发生才是建筑事业发展的第一步,因此,只有进行精确的一步步设计预案,才能及时发现之后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随后才有机会提前预设相应的解决方法,及时止损,获得最大利益。

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措施

施工现场是我们工作的主要战地,其安全防护措施也是我们第一个要考虑的事情,只有现场保证安全之后,我们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程施工,否则任何一项工程都无法正常有序的推进,工程作业更是无法正常顺利开展。所以现场的安全,需要我们前期认真实地勘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防护措施。

二、建筑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电的存在是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的,无论开始哪一项工作都需要用到电,因此电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之一,所以在建筑工程设计中,任何一处电的设计都必须是经过仔细检查或多次检查的。我们必须要确定当用到电时,使用的电流是友好的,是万无一失的。并且在建筑过程中,我们还要时刻检测电的变化,防止其出现问题,若出现了问题,也要有具体相对应的补救措施,因此用电设计十分必要。建筑工程专项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首先要实地监察;接着要各处检查,确保使用的电源、电路保持正常;其次要进行正确的电力负荷运算;根据结果绘制准确的各种电路系统图;然后根据做好的准备事项合理的选择安全的变压器、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最后确保用电防护措施是否完备。

2、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脚手架的设计要根据施工的建筑高度确定具体的设计方案,在实验过程中,基本选择的是落地式脚手架或悬挑式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要绘制出搭建详图;如果搭设高度超过25m,此时落地式脚手架不允许使用木脚类,而是要使用钢管脚手架,同时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m时,要有计划书和详图,并详细标明脚手架在施工时的使用方法。

悬挑式脚手架:此类脚手架必须要设计出与之搭配、与之相对应的设计方案和搭建说明,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3、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工程开始之前都要进行实地考察,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基坑的深度问题。基坑对于施工过程的安全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一旦确定该建设地有地基基坑存在,万不能不管不顾,应该立即确定其具体位置,以及具体的情况并进行专业的考量,做出专业的控制措施。基坑支护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安全相当重要,我们必须保证基坑部分的安全,防止因此出现意外事故。

4、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模板工程设计是指在进行具体施工之前,要根据图纸设计以及场地的具体条件,再进行实际详细的规划、设计与部署,只有提前预计到具体的模板设计,才能够更好的减少或者是避免任何安全问题的出现。在这一组织设计中包括: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以及拆除等多个步骤措施和详细说明。

5、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施工组织设计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事业当中,任何一个建筑工程的设计都要求遵循最新的建筑要求和指标进行设计和实施,只有保证各项指标正常,才能更为有效的保证施工的安全,因此这个过程对于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这两种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具,我们就更佳需要提供完善的相关设计方案。基于国际和我国市场上的井架发展出现了相当大的设计改革,我们更应该朝着最好的设计方案出发,从而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有关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的工作更加方便、高效率。在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的设计中,创造性的运用了国际动滑轮和更好的绳索安全设备,更重要的是还配备了最新的提升机和电梯电子检测装置。在此条件下,高于30m的高层机器实行了最新标准,整合了完整的设备配置。

最后在搭建机器之前,一定要保证和熟悉具体的施工方案设计,在方案的基础之上结合实际,构建安全稳固的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和审核,确保其安全之后就可投入现实使用,这样一来还能明显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

6、起重吊装施工组织设计

起重吊装是整个建筑工程中专业性极高的一项任务,在使用起重吊装之前,要对工程施工进展有一个仔细了解。首先要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没有针对性的作业条件或方案编制过于简单,那么就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所以我们在进行设计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在使用起重吊装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结束语

对于建筑工程,我们必须加强任何一环的专项安全,只有在安全施工设计的基础之上,才能有效预防各种事故的出现,才能真正建造人民放心的建筑工程,才能以胜利的姿态完成每一项建筑工程任务。

参考文献:

[1]谢增菊. 江西建材[J]. 赢未来, 2017:124.

[2]才旦吉. 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J]. 南北桥, 2017(12):166-166.

[3]冷华敏. 建筑工程设计组织与施工[J]. 建筑探索,2018,(3):32.

作者:陈辉

第2篇:某高层建筑工程塔吊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某高层建筑工程塔吊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主要从选择塔吊型号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塔吊作业前准备工作、塔吊安全作业要求、塔吊作业后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安全施工;塔吊作业;安全作业

1、工程概况

本高层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某市某区的健康产业园C区,整个建设项目包含三栋32层住宅,两栋30层住宅,一栋29层住宅,一栋28层住宅,两栋26层住宅,一栋23层住宅,2层配套公建3栋,单层配套公建1栋及单层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68898.38㎡,其中地下38000㎡,地上130898.38㎡。

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BC·MS·02001-010-2003·A版)等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考虑本工程高层建筑较多,规模大,对塔吊的数量、型号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等方面的要求较为复杂,特编制塔吊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2、塔吊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2.1选择塔吊型号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本项目共有9栋高层住宅建筑组成,各建筑总高度在66.35m~99.15m之间,塔吊型号选用9台QTZ80型上回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公称起重力矩800kNm,最大起重量为6t,端部起重量分别为1.24、1.89、2.59t,回转半径40m~55m,非标节尺寸为1.8×1.8×2.8m,首次立塔高度30m,最终立塔高度可达100m以上,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各高层住宅建筑的起重高度、起吊重量、起重半径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

2.2塔吊作业前准备工作

2.2.1组织安排安全交底

施工前由项目工程部、安全部组织塔机班组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自作业工艺及指挥信号,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相关部门发给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指挥。起重指挥人员须佩戴明显标志,以保证指挥信号互不干扰和造成误解。

2.2.2塔吊操作人员的要求

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服从各级管理部门检查。塔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穿明显标志背心、用旗、口哨或手语规范指挥作业。塔吊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塔吊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塔吊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2.3塔吊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认真办好交接班,验看交班记录。检查塔基、塔吊整体结构,各传动机构有无异常。检查吊钩、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应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绳轮穿绕正确。检查各工作机构工作无异常、减速器润滑油适量,各制动器完好,灵敏有效。

对各机构开式齿轮适当添加润滑脂,并按润滑周期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检查电源电压正常,供电电缆应无破损。作业前,需空载试运行后方可作业。塔司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的重量和分布情况全面了解。

2.3塔吊安全作业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工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塔吊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器是否正常。注意各工作机构、电动机及减速器有无异响、异常升温,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按起重性能表,操作机械。严格执行塔吊操作“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和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楞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塔吊性能,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机械,不得越档操作。塔吊在运行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紧固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接触运动部位。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雷雨天气时禁止作业,暴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起重机需将小车移到非工作状态,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指挥时要注意观察塔机的作业位置,塔机吊钩与所吊重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塔吊起吊和回转都要减速行驶。

提升和降落重物时要速度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动作要平稳,回转未停稳不得进行反向回转,严禁负载自由下降。在炎热和雨雪天气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灵敏,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塔吊载运人员。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鋼筋吊运应选好吊点,捆绑结实,防止坠落。小件钢筋必须用吊箱,长短不齐禁止混吊。模板安装前要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严禁大幅度摆动。

大模板每次起吊前应仔细检查吊环有无开焊、断裂等现象,一经发现及时处理;严禁用重物碰击吊环,或用其做支点,严禁私自改变吊环位置。安装或拆除大模板时,操作人员和指挥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意外伤人。模板吊装专人指挥、统一信号、信号工和挂钩人员必须退至安全的地方后,才可起吊。严禁人和模板一起吊运。当大模板就位或落地时,要防止摇晃碰人或碰坏墙体。模板起吊时,应保证模板与墙体距离,防止模板与墙体碰撞,损坏墙体混凝土,导致模板变形;起吊前确保所有对拉螺栓及临时固定的拉结件完全拆除,严防发生意外。

2.4塔吊作业后安全管理

塔吊作业完成之后应将塔吊停于安全地方,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起重臂干应转到顺风方向。关闭操作室内及配电室门窗,切断供电电源,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并锁好电箱。认真填写机械履历书,运转台班时间及维修、保养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

参考文献:

[1]王荣安.塔吊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浅析[J].建材与装饰,2016,28,14-15.

[2]张翠花.大型建筑施工塔吊群管理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6,11,200.

[3]林王剑.多塔机协同作业技术在杭州银泰城综合体建筑施工中的应用[J].建筑施工,2015,12,1422-1423.

[4]赵珏.自升式塔吊安装施工控制要点[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5,09,63-65.

作者:周永

第3篇:关于建筑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探讨

【摘要】根据规范及实践经验,详细阐述了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重点,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避免事故发生。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在建筑施工中,如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首要职责,也是调整施工人员积极性的必要条件,没有安全的施工环境,便没有施工人员的高度积极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也给受害者及家庭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近年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触电、爆炸等事故,无一不存在危险性。因此,在编制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也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仅全面提高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積极的作用,而且也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劣的一项重要标志。如何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这是人们经常探讨的问题。

1、编制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点

编制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为了施工现场能按照该方案有效实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它具有指导性和实操性,包括以下几方面。

1.1现场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应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现场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具备几个方面内容: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等的线路走向;负荷计算;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和电线类型、规格;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现场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变更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并履行审批手续。

其内容有:在建工程的边缘围护结构与供电架空线路的间距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电压在1kV以上,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严禁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作业棚、建生活设施、堆放料具。机动车道线路与架空线路交叉时,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m,与建设工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5m,否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必须有统一的保护,同一设备可做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与接地体连接应使用不小于6mm2铜芯线连接牢固。各施工用电机械和其他负荷必须近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接三级用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线路架设电杆间距应不大于35m,应装设横担使用绝缘子,严禁架设在树上或脚手架上。严禁使用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电线。引下线按支路排列整齐,严禁把子线乱搭、乱挂、混合架设。总箱、分箱、控制箱应分别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应从箱底进出加设防水弯。固定式配电箱下底距离地面高度为1.3m~1.5m,配电箱前应道路畅通,不能堆放材料及杂物。配电箱应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动力、照明应分路控制,分设漏电开关。临时线路架设完毕后,应经工程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电气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在使用钢管脚手架时,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接做法详图,搭设高度大于25m的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及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51mm、壁厚3mm~3.5mm的脚手架专用钢管,有严惩锈蚀、弯曲、压扁、裂纹或壁厚不够的钢管不能使用。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螺杆滑丝的禁止使用。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垂直度应不大于1/200,立杆间距应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砌筑架应不大于1.2m;装饰架应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应不大于1.5m,钢管接头应错开;脚手架的外侧、平台、上人马道必须设置1m高的防护栏杆和0.18m高的挡脚板和防护立网。架板必须满铺,铺设宽度应不小于1.2m。距墙面不大于0.2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架板搭接应不小于0.2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应不大于0.2m;在架子转弯处脚手架应交错搭设,并且要稳固,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架板厚度应不小于0.05m。架子高度大于7m时应和墙体设置拉接杆。拉接杆设置:水平间距7m,高度间距4m。拉接杆必须与墙体牢固连接,以确保架体的稳定和垂直。脚手架同一立面应在两端和中间每隔15m设立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呈45°~ 60°夹角,从下到上连接设置。必须为作业者上下搭设梯道,坡度应不大于1/3(1:3),宽度应不小于1.5m,防滑条的间距应不大于30cm,两边加护栏和护网。架子搭设好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使用者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的调查和勘察工作,摸清地下情况与地质勘察结果有无出入,然后制定施工方案。较浅层且土质较好的可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擅自敲击。同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械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工作。在有支撑的沟坑中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滑动等危险征兆时,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基坑支护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同建设、监理和设计部门共同审定,并做好审批手续。

1.4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模板施工前,要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模板工程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方可实施。设计要求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应详细说明,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编制施工方案中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检查、验收等措施。

1.5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

塔吊安、拆应由专项资格队伍完成,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施工方案中应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附墙部位的确定、安装与拆卸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与注意事项、特殊情况防范技术措施等详细进行编制,涉及塔吊安全的“四限位”(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高塔的附墙装置和定期检查与验收记录要求等,应逐项进行编写、明确分工,配备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各分项负责人要懂管理,有一定的指挥才能。安装前要组织安装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安装工艺。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熟悉塔机的安装方式、安装过程、安装高度和注意事项。技术负责人对安装人员应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使每一个职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和注意事项;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编写后的方案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

2、结语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安全保证体系。在安全策划中,必须针对不同的专业施工项目,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的各类专项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与施工工艺和方法相结合。经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切实在施工中予以贯彻实施。

作者:黎源兴

第4篇:专项安全监理方案

近日,住建部发布将于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专项安全监理方案。全面实用,监理人员必须Get !!!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理单位依法监理,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对工程实体关键工序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监控,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专项安全监理方案。

一、 临设监理措施

临设监理的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宿舍的管理制度”“卫生制度”。

2、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合格的点、面要示其严格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宿舍有脏、乱、差现象,责令整改。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设的防火工作,如人员不在时,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5、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用100W以上灯泡,或小太阳烘衣物,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齐、 。

7、床铺下不得有杂物,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

8、督促施工单位在宿舍内安排值日表,使职工自觉打扫卫生。

9、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实行单人单铺。

二、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措施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 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照规定配备。

(3) 审查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5)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序各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6) 及时准确的收集安全监理资料,整改安全监理文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二)“三宝、四口”监理措施

安全防护

1、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三宝”;对“四口”安全防护要严格执行。

(1) 平面预留洞口不小于25㎝×25㎝的木板固定牢靠;25㎝×25㎝--1.5×1.5㎝以上,四周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洞口张设平网。 (2) 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在建筑物的几个出入通道口和井架旁搭设双层隔离防护棚。

2、对安全网的搭设进行检查

二层以上拆模时,在建筑物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张设牢固方可拆模。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警示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机械设备

塔机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有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工作休息下班时不准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遇有强风须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三、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土方开挖时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质的 坡度确定,土方开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式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挖土机挖土应在基底至少保留2.3米厚不挖,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需距坑边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四、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塔吊的安装拆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安装前准备工作

拆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检查砼固定基础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砼强度应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1/1000。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立即更换。

(4)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运行。 (5)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等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6)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7)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

3、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对放置起重机属结构下面,必须垫放楞子,防止损坏或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装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聚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回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6)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顶紧力,螺栓、锁、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7)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筋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3、塔式起重机验收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完毕后,塔机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参加验收单位包括塔机的使用单位的安装单位。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司机应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年满18周岁。 (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眩晕、断脂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

(4)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遵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须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1)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

(2)对其基础应检查其砼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3)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5)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6)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8)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6、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2)塔机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

(3)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4)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塔机运送人员,用吊钩直接挂吊物。

(5)风力超过六级时停止使用。

(6)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7)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向零位,切断总电源。 (8)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五、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模板安装的规定

1、安装前要审查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安装拆除方案。

2、施工单位对模板施工队伍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使用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4、竖向模板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

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层楼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辅设垫板。 (3)当采用悬壁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7、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0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8、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更不能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9、垂直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2)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应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不少于四个吊点,必须使用卡环连接。

(3)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10、五级风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11、拼装高度为2米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12、当支撑呈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13、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6㎜,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8㎜。

14、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时,在梁、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准确。

15、支架柱或桁架必须有保持稳定的可靠措施。

(二)模板拆除规定

1、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模板无设计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2、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行发生事故。

3、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4、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5、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拆除的部件及操作平台的一切物品,均不得从高空抛下。

6、当遇到雷雨、雾、雪或风力达到五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得进行滑模拆除作业。

六、脚手架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扣件式脚手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设置纵横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汇处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且尽量紧靠,此三杆紧靠的扣接点称为扣件式脚手架主节点。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

3、在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分布均匀的连墙件,此连墙件应能起到约束脚手架在横向(垂直于建筑物墙面方向)产生变形的支承点,以防止脚手架横向失稳或倾覆,并可靠地传递风荷载。

4、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或过大的沉降。

5、应设置纵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以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纵向,横向整体刚度。

6、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禁止使用。

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透节的不得使用。

8、外脚手架钢管立杆应垂直放在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大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立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部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架子高度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10、辅设架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对接头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得小于2㎝。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架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辅第一块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紧安全带。

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铁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吊作用。

5、现场四周孔洞和危险区域,应安装安全网或栏杆,防止坠落。

八、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方案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尤显重要,为了确保施工的全过程不发生触电事故,消除隐患,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素质,使安全用电达到规范、标准、安全的目的。依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GJ46-88)的要求,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根据现场绘制施工用电总平面图。

(三)施工按平面图布置。线路为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架空线不低于5米,杆距25米-40米,导线距建筑物3米。电缆敷设必须穿钢管埋地,地下严禁接头。

(四)施工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五)配电箱采用铁制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布线正规,门上加锁,回路标示清晰。

(六)配电室或变压器要有围护。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内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七)二级配电箱设置要近距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三级配电箱距设备小于3米。

(八)塔吊电源必须配置独立回路控制。

(九)现场接地干线及分支线由接地网引入,用40×4镀锌扁钢,而且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十)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明显的接地点,手堤式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

(十一)移动式配电箱要有支架安装固定牢固可靠,配线用5芯橡皮软电缆。

(十二)准确计算施工用电的负荷量,根据最大电流量及压降系数,选择开关设备及线径大小。

(十三)用电设备要有试验、检查、验收记录。定期检查要有文字记录。

(十四)照明要单独敷设,穿PVC管暗敷,不能乱拉乱接。

(十五)移动式照明要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小于36V或24V。 (十六)电工持证上岗,电工作业二人,有监护。在配电室工作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接、更换用电设施。

(十八)监理要严格执法,检查巡视,发现不合理的地方立即要求施工方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九、消防安全监理措施

1、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带头,抓消防措施的落实。

2、工程消防设施,要求每二层设一临时消防栓,每消防栓旁设一封闭手动开关,在火警时能启动临时消防水泵。

3、执行三级防火审批制度,严格防火管理,加强防火监护人责任制。

4、施工外脚手架每隔30米设置2台灭火机,每隔一层进行设置,并在机械设备操作棚内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灭火器材必须定人检查更换,保证使用的有效性,对工程消防设施,安全专人负责日常监理和维修工作,确保此重要救险系统不被滥用及24小时操作能正常。

6、消防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并针对正确使用消防器具方面,组织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示范,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规范工地的消防管理。

7、易燃物品专门设立库房,不允许储藏在工程之内。并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堆放。

8、氧气瓶、乙炔瓶分别放置在专门的库房内。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米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是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泵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到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主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古建筑和重要单位等场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5篇:安全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 安全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制:

批准:

山西经新技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绵山墅监理部

年 月

安全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及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制订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6、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分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是否编制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是否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治理。

7、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做好记录、安全台帐登记,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

四、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在旁站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规范检查、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天天抓安全,日日查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监理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做好。

2、按照本监理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记录在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3、监理部每月都集中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标准。每月向公司报告安全排查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六、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目标,把安全隐患彻底“清除”出现场,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我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不懈的抓下去,力求控制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该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山西经新技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绵山墅监理部 年 月

第6篇:安全监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内容大全

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

安全监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意见》,按照“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暗访督查贯穿始终、问责处理贯穿始终”的原则,指导和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实现 “确保„零死亡‟、力争„零事故‟”的目标,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等规定,现决定开展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09年11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

二、专项整治范围

凡在合肥市登记注册、备案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本地、外地进肥监理企业。

三、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召开全市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方案。 各企业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及工作要求逐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阶段(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1月28日)。

市建委百日会战督查组将安全监理行为和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列入督查范围,同步检查,发现问题同步处理。

第三阶段: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5日)

按照差别化原则,对2009年所监理项目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监理企业,进行资质条件符合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监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监理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内容及工作要求

1、监理部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项目总监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2、监理规划是否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职责等。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是否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进行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

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4、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等。

5、是否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措施费用,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等。

6、是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总监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是否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8、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是否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9、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是否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是否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0、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意见》的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等。

11、监理单位有无以下行为:

有无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行为;

有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行为; 有无监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

有无监理工程存在超越施工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行为; 有无监理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行为。

五、处理处罚

对存在严重问题企业和个人,按照合建【2009】142号要求,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理处罚。

1、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所监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百日会战期间企业被记不良行为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在全行业通报批评,暂扣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进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3个月,暂停单位承接我市范围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1-3个月,暂停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3-6个月。

2、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监理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发现隐患未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的及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责令总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直至建议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3、百日会战期间,发现项目总监有一次按规定应在岗却无故不在岗履责的,且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项目总监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暂停其在我市范围工程项目执业3个月。在“百日会战”期间所监理的工程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㈠ 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暂停单位承接我市范围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3个月,暂停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范围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6个月;暂扣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进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3个月。

㈡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第二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暂停单位承接我市范围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一年;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监理资质;暂停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范围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二年;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项目总监注册执业证书。撤销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进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2年内不准进肥从事监理活动。

投诉举报受理地址:市建委建管处,电话:2692762,2692765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12月3日

第7篇: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聚丰国际大厦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公司

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聚丰国际大厦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南昌市井冈山大道945号 1.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0913.31㎡ 1.4 建设单位: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 设计单位:广东城建达设计有限公司 1.7 施工单位: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1.8 勘察单位: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二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三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四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五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措施: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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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2 二. 专项工程特点.........................................3 三. 监理依据..............................................3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3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4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4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发展科技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基地北起州海路,南接英伦路,西临杨高路,东靠加枫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

“新发展科技楼”位于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55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7层(局部8层)、地下1层的建筑,上部8层办公楼组成,地下一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744.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27.88平方米,地上12917平方米,建筑高度37.45米,基础采用柱下多桩承台加防水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570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75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公司 上海浦高桩基础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二 专项工程特点: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4.5m*4.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5.5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4.65m)。

2. 基础配筋Φ20@13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 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6年4月,制造许可证: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

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H=40.00m,塔身宽度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埋深D=-5.500m,基础最小厚度h=1.30m,基础最小宽度Bc=4.50m。 三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1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新发展科技楼监理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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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高速公路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QQQJLA9驻地办

安全监理

QQQ公路JLA9驻地办

二0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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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9

一、监理措施 9

二、安全风险管理 9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5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报验手续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9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1

五、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专项措施 12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9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1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2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3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9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8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1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2

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5、汽车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3

33

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一、监理措施

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检查承包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施工单位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合理工期进行审查。

2、在监理工作中,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做安全检查记录,驻地办每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直到落实信息反馈为止;

3、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一个新台阶。

二、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

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场址及场地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其它专项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爆破作业、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式);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规范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使必务工施工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等。

3、工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4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巡视,旁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可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可签发暂时停工令,直到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应详细调查事故隐患,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并录入安全管理台帐。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各种资料和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①根据驻地办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规模和特点,由驻地办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②按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③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④根据所监工程的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⑤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核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⑥核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的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特许(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自检合格后,报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⑦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5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落实细则。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②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③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④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⑤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⑥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⑦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⑧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览表;

⑨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

⑩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包括: ①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计划; ②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6

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②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④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⑤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内容。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运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

7、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1、安全设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7 ①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

②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

③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满足要求。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单位申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发现施工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间的间距不小于15m。

8

9、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外,并外设围栏。

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7、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载货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场内行驶的有轨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线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

8、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高墩、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9)、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泥石流等)的措施。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9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 ④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⑤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挂篮等构件施工等; 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小净距隧道、瓦斯隧道等; ⑦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

①、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报监理审批,必要时须经专家论证。

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

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的、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③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逐级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0 ④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驻地办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监理工程师对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

安全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

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的组成情况、危险源辨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对事故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应和改进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

11 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是否签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6)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7)施工场地布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8)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日常安全监理

①督促承包人遵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进行施工并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评活动。

②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①采用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 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③签发“工程暂停令” ④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①监理对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情况;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人员配备的检查;

③监理对施工单位三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④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⑤监理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检查;

⑥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

9、根据驻地办管辖范围内工程特点的监理要点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制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度等;

(2)、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9)、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 ,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6)、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7)、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A、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13 B、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C、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D、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E、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F、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9)、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拌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12)、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符合环保要求。

(13)、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并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19)、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施工现场平面

14 图等。

(1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驻地办所辖范围内挖方地段较多,在挖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安全施工。

1、路堑开挖前监理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地质水文和地理环境,特别是高边坡加固防护工程的施工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坍塌灾害;

2、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填筑过程中遵循以下安全控制要点。

1、注意运输车辆的安全以及压实机具的操作安全。

2、应有专人指挥机械、车辆的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3、应加强便道养护、车辆保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9、普夯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结构物或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损害。

6、路基施工中如产生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震或减振措施。

7、采用冲击碾压加固路基时,施工前应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结构物,并根据结构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水平安

15 全距离(U型桥台和涵洞通道5M、其余类型桥台10M、重力式挡土墙2M、导线点、水准点、电线杆10M、地下管线5M、互通式立交桥梁10M)。对于河沟等有明显减震效果的情况,经确认不会造成影响时可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8、冲击碾压施工前对于似保护的结构物,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应设置明显的标记物。冲击碾压范围的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出入。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应采取交通安全措施,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夜间施工时,场地必须设置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与夜间警示标志。

9、冲击碾压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冲击碾压距路肩外边缘宜保持1M的安全距离,行使速度应在10~20km/h。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桥梁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辖区内的桥梁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和挖孔灌注桩两种施工工艺,根据桩基施工工艺的不同,为保证安全,制定如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桩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一般规定:

(1)施工方案要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河流的流水量,季节等情况具体确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

(2)项目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坚持每天施工前安全讲话制;现场监理人员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安全环境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易出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醒、警告;特种工人(起吊.机手.电焊工.架子工)应接受操作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3)所有工地和机械设备安置应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牌、警示牌,规程牌上应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

(9)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及时更换,现场监理人员

16 应随时检查发现一处通知整改一处,整改不到位不得施工,确保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5)工地上的用电器器材应安全可靠。

2、钻孔灌注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钻孔作业面要求平整密实,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 (2)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3)各类钻孔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5)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6)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7)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8)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的稠度,以防塌孔。

(9)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10)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针对于泥浆池内边坡应加固处理防止坍塌,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

3、挖孔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孔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孔口的作业人员必须要栓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钩,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17 应要求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卷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准许正式使用;

(3)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周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2M以外的地方,堆放高度不超过1M,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凡孔内有人作业时,5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 (9)挖孔作业现场四周需设置隔离护栏,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安全标志。

(5)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项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桶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垂直运土时吊桶内装土不得超过桶口高度; (6)检查孔内气体的安全要求:挖孔人员下孔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的呼吸有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的措施; (7)孔下有人作业时,孔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孔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20M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15min联络一次 ;深度超过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话系统;经常与孔下保持联络; (8)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吊绳等方式上下孔,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10)孔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时将安全带栓挂在自孔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上,并配备专用软梯于各作业孔中,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11)人工挖孔采用砼护壁时,应对护壁进行验收,第一圈护壁要做成沿口

18 圈,沿口宽度要大于护壁外径30CM,口沿处要高出地面20CM至30CM,护壁厚度和砼强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9、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9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9)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参加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如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有障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处理。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往下扔东西。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

19 随时联系。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5、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吊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6、各种起重工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并有专人统一指挥。

8、起吊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9、墩柱及盖梁、桥台、台帽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扣碗脚手或Ф90钢管脚手架或门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脚手架下部地基应密实,具有一定的承载力,设有方木垫板,每隔5m应设置95度斜向剪刀撑,每个桥墩灌注砼前顶部应设置作业平台,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

10、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备及装备,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11、模板的吊装需专人指挥,吊装作业时闲杂人员应撤离现场,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栓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2、拆除模板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13、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吊斗提升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面的作业

20 人员必须躲开,上面的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禁止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19、施工现场应悬挂临时安全警示牌,位置应明确。

15、遇大雨、大风或大雾等气候条件,应停止施工作业,以确保安全。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预制及存梁场地应压实整平,检测压实度及承载力,通过试验数据验算确定地基处理方案,确保地基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做好地基的防水、排水设施,以防沉陷保证梁体安全。

2、梁体堆放不得超过2层,支点应上下垂直、平稳,防止倾覆。

3、预制场地用电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采用三级配电结构、两级漏电保护,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设置龙门架时,铺设轨道的地基应进行检测、验算及处理,制作拼装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进行静载试验和等载试运,观察龙门架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5、梁体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在模板上作业。采用起吊设备浇筑时,运送、卸料应有专人指挥。采用泵送时,管路布设要平顺,架设牢固防止串动位移;操作人员应熟悉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定。

6、张拉现场有明确标志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油泵运转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在有压情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的螺丝。

8、油管和千斤顶油嘴连接时应擦拭干净,防止砂堵管,新油管应检查有无裂纹,接头是否牢固,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喷油伤人。

9、预应力张拉时,千斤顶常压工作时,正面不能站人,且不可拆卸液压系统中任何部件。

10、压浆泵使用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安

21 全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压浆作业人员应穿雨鞋,戴防护眼镜。

11、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挂牌作业,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驻地办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梁体采用平板拖车运输时要设专人指挥,行进速度应缓慢,时速应控制在5KM/h以内,梁体除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装卸车应选择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2、架桥机安装梁体时,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的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3、起重吊装梁体时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分工。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两台和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梁体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额定起重能力。起升或降下梁体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9、对于负责梁板安装的技术设备操作等人员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人员配置全面、合理。起重机、电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工程师事前应进行检查;

5、架梁时使用的手拉葫芦、电葫芦、千斤顶、钢轨、枕木、配重设备等机械设备材料均处于完好状态,并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同意方可使用;

6、为保证架梁的质量和安全,操作人员应为专业队伍,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

22 安全警告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使用钢轨的,钢轨的两侧必须有限位装置,现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限位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施工;

8、作为架梁时工作人员行走的“天桥”,必须设置严格、规范的防护栏杆,确保施工安全;

9、经常性的检查所有设备滑轮运转情况,滑轮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每天施工前例行检查必须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10、加强起重吊装设备检修,对所以起重、运输工具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修,特别是重型吊装机械,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浇支架施工为高空作业,支架的搭设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过严密的荷载验算,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验算并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施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要承包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对整个施工工序及操作要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所有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操作技术,主管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限期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须设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现场监理人员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9、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所以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滑鞋,设上下扶梯,扶梯周围挂安全网;

5、支架的两侧应有工作平台,边侧设高度不小于1.8m的安全防护栏,侧面满挂安全网,梁翼缘下的支架上应铺脚手板,并与支架连接成整体,不得留有空

23 头板,脚手架的端头设有栏杆和安全网。安全栏杆、脚手板、爬升梯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专门设计,各种安全防护材料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护设施完成后经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跨路不能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侧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到行车道上,确保行车安全。

(六)、桥面铺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桥梁边缘设置栏杆,挂安全网,施工人员进场戴安全帽,在桥梁边缘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

2、桥头设栅栏,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JLA9驻地办管辖范围内隧道进出口围岩稳定性差。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现场监控量测应在隧道施工作业环节中进行,各方应紧密配合,既为测量作业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

3、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示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的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

24 证性能良好;测量人员进洞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随时跟踪量测结果,分析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体系;根据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设置洞顶截水沟及洞口其他排水;在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时,应做到永临结合,初步形成畅通的排水系统;

5、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并及时做好临时防护;

6、开挖中应严格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随时监测,检查边坡和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7、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8、隧道洞身开挖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施工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确保施工安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洞内作业的工序衔接,工序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隧道开挖作业应合理安排支护等其他工序的顺序。软弱围岩施工必须先护后挖,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铺底作业应及时跟进,保证道路情况良好;

(3)钻眼:钻眼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拱顶及拱腰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弄清楚地质特征,如有松动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作业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9)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使用支架

25 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大型钻孔台车进场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6)当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等情况出现时严禁爆破;

(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一是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二是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三是检查拱顶、拱腰有无松动石块;四是检查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应设警戒线,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清场情况,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运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9)隧道双向开挖接近30m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进行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相互规定爆破时间,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改为单向开挖,并将两端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直到贯通为止;

(12)装渣与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进入隧道的机械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通风状况良好时,方可采用汽油机械车辆;

(13)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通风与防尘工作,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19)掘进20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风机功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大直径风筒压入或通风。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通风

26 管道出口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并做好爆破时风管的保护工作。长大隧道放炮后须进行喷雾和洒水,出渣前用水淋透渣堆;

(15)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电线敷设应整齐,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10V以下的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900V时应大于2.5m,6-10KV时不应小于3.5m;

9、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初期支护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不间断地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通过监控量测分析、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段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经常检查初期支护情况,应要求施工人员在软岩施工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

(3)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栏杆。 (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

(5)注浆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仰拱与铺底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地质破碎带及软弱地段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应跳格进行开挖,一次开挖范围不应过大,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应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受力状况,保障安全;

(3)仰拱及填充施工期间要保证洞内高压风、水管、排水管、供电线路、通风管及洞内交通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11、二衬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7 (1)洞外衬砌台车的拼装严格按照有关起重和构件吊装及组装顺序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坠物伤人;

(2)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3)衬砌台车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2、 工地爆破器材临时库房的要求

(1)库房宜为平房,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2)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3)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 (9)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

(5)应设独立的雷管房,并与炸药房有安全距离。

3、 库房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波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

9、工地临时爆破器材的存放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5、爆破器材的日常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

28 目,做到账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6、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7、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

8、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9、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0、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11、做好工地爆破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 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

13、在爆破施工作业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19、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1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16、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29

1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19、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20、瓦斯隧道开挖时,须严格按照爆破规程组织施工。特别是天坪寨隧道(瓦斯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组织: a、成立负责通风、瓦斯检测、防治处理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救护等的专门机构。

b、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用沙等消防设施。 c、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d、制订防治瓦斯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B、瓦斯工区钻爆作业:

a、工作面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得小于0.3m。装药前炮眼就清除干净。

b、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高瓦斯工区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的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的地段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采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级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应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后一节炸药中,严禁反向装药。

c、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不得并联或串并联。

30 d、起爆电源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离。同一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e、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时,不得进行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然性材料作炮泥。

f、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佩带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查看爆破效果、检测瓦斯浓度、巡查通风及电路,如有煤尘超标、电路破损、通风死角、瞎炮残炮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在确认安全方可通知送电、开启局部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解除警戒,允许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保养中,要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损坏或不安全可靠时,应处理或更换。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推土机上下坡时,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以确保安全。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上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在垂直边坡的

31 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发生碰撞。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应接近和停留在作业的危险范围之内。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夜间不宜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人土中。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一定距离。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臂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箱。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以免在牵引中出现事故。

5、汽车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

32 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在雷雨夜晚运送爆炸物品。在装有长物件时,如装运钢筋、钢管,必须扎牢,以免下溜伤人,在转弯时,必须减速,以免长物因转动半径过大而出事故。物尾应扎红布作为示警标志。装运土石,应装量适当,特别是在公路和穿过城镇时,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环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问题。

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以保安全: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可靠、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箱栏板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起动亦应平稳。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 振动压路机作业时尚应遵守下述规定: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二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

33 好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工作。

(2)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踏步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3)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9)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南充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5度;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滑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2)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3)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QQQJLA9驻地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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