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023-02-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钢筋水泥混凝土构建出一座又一座的现代大都市,城市要发展、人要生活相应配套的基础设施供给是必不可少。但目前,我国建筑的给水排水远没有跟上城市化的进程,2021年河南特大洪水给整个中国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这其中有天灾这种无法预料的成分在,但若城市排水通畅,管道安排合理损,失是否会减少?暖气工程同样是保证人民生活质量的另一大标准,要做好建筑的给水排水以及采暖工程最先要做好的就是验收工作,本文将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进行浅析。

关键词:积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施工方法;注意事项

一、引言

进入20世纪以后我国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人口相对农村人口大大增长,科学技术也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由八九十年代的有房住、有衣穿,到住的安全、舒适,城市建筑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睡觉的地方,而是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城市建筑的给水排水以及采暖工程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所以,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人们的生活品质,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必须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尤其是要做好建筑积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这最后一步,打好高品质生活的最后一公里。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的特点

(一)积水排水工程施工特点

建筑排水需要多个工种相互配合,管道施工是其中的重要部分。然而,现如今城市排水给水网络错综复杂,要想做好管道施工这一工作必须要有相应专业化知识作为支撑,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车成为建筑积水排水工程的中流砥柱者。与此同时不同工种之间也应密切合作,俗话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现代社会没有任何一项工作能不与他人合作。所以,与建筑相关的工种之间应该树立伙伴意识,密切合作,每一个工种都要把自己看作是总体中的一部分。例如,在浇筑混凝土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图纸来做预留好管道架设的空间;在管道安装时要同各部门密切沟通,瞻前顾后,否则后续工作将难以有序进行。

(二)采暖工程施工特点

供暖是暖气工程中必要的组成部分,秦岭以北,每年进入11月以后开始陆续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为传统供暖即在家中安装暖气片,第二种为新式供暖即在地下安装管道进行供暖。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在施工过程和后期维修上下功夫,否则居民的居住环境将大打折扣。此外,由于人们对室内装修不断地做加法使得暖气工程的维修难度大大增加。目前,我国暖气工程主要采取竞标制,已经中标的企业会将所竞标获得的暖气工程再分割成小部分外包给不同的公司。之所以要将工程分割开来外包给不同的公司,是因为整个供暖工程过程复杂、程序繁多。单一的一个公司可能无法在限期内完成工程,所以工程分割外包就成为了一种按时完成工程切实可行的方式。所以,整个暖气工程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应保持高标准、严要求,让暖气在真正的投入使用之后尽量保证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尽最大可能降低暖气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率。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的注意事项

(一)建筑给水排水施工的注意事项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大多数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都采取的室内安装的方式,管道大多铺设在厨房、卫生间这些地方。这种安装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人的安装难度,缩短了工人的工作周期。但是,由于其在室内进行施工会占用室内面积,影响房屋功能的发挥,且后期维修不易进行。所以,在今天的施工之中,要尽量采取室外安装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水管铺设对居民房屋内部的影响(降低噪音、增加实用面积)提升居民居住的幸福感。并且要尽可能使用塑料管,这种隐藏在墙体内的塑料管稳定性较高,就算不慎发生泄漏对其他住户的影响相比较锡管要小的多。

(二)建筑采暖施工的注意事项

暖通工程的技术施工要点是暖通工程保质保量完成的必须要掌握的点,包括通暖施工、通风空调材料使用材料检验三个方面。

在我国通暖分为好几种不同的类型,现如今地暖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在地暖就供暖之中最常用的是低温热水地板供热技术,这项技术有着很好的实用性,在实际使用中能做到低消耗高热量,且花费小,属于比较经济适用的一种方式。现如今,这种方式在我国秦岭以北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空调同样在供暖工程之中是不可缺少的成员,在供暖工程之中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因此,在通风空调的安装过程之中要做好统筹调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要求,防止发生因为安装而不当而导致的无法取暖现象的发生。在实施之中工人不仅要严格检查产品,有序严格执行各项工序,还要尽最大可能保证施工过程“零”失误。在实际操作之中要保证两个平直(通风系统中安装平直和空调系统之中水管平直)。

总结:要解决这样一个行业性的问题需要多方努力配和,首先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为整个积水排水及通暖事业树立一个标杆,对行业中的违法乱纪者进行严格的处罚包括(罚款、拘役、判刑);其次各个公司要做良心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做新时代有责任、有担当的新企业;再者广大积水排水及通暖工程的从业者(监理人、施工者)要不断增强自身素养,加强专业知识的培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荣誉感,要树立奉献精神,成为新时代通暖工程的建设者、担当者。如此一来,各方协力配合才能做好验收质量这项工作,打好整场战役的最后一仗,建设出更好、更高质量的房屋,人们才能住的放心、住的安心。

参考文献:

[1]李同虎.浅谈给排水施工存在的问题【J】.科技信息,2011(25)

[2]陈海雁.浅析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J】.硅谷,2009(17)

[3]徐云鹏.民用建筑暖通工程施工问题解析【J】民营科技,2013,05:94

[4]楊培山.民用建筑暖通工程施工要点分析【J】中外合资,2013,13:328

作者:张展

第2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互动探讨

摘 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工作范畴,但是两者的良好互动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成效。本文通过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具体概述,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规范的相互作用来讨论其良好的互动所能产生的巨大的成效,及其对园林绿化工程进一步的发展所产生的深远意义。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互动探讨

1 前言

当前园林绿化工程的蓬勃发展对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建筑、绿化等不同专业的技术标准,并能在工程质量相关问题上做出正确的评定。另一方面,园林设计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不同,不像工业产品那样拥有标准的生产线,较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不同的人设计出不同的园林产品,因此迫切需要统一的验收规范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达到质量标准。可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是密不可分的,两者良好的互动才能对园林绿化工程产生最大的效益。

2 园林绿化工程的概述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在某一空间内,运用工程科学与艺术美学的知识,通过因地制宜的改造包括建造假山、人工引流水渠、栽种花草树木或者是重新设计园林路径,以达到给人带来整体美好感受的天人合一的景象。园林绿化工程产物的社会功能包括观赏功能和游玩功能,观赏功能要求园林中的石山、人工湖以及花草植被要具备观赏性,要符合人工美学;游玩功能则要求园林设计中要有供人们休息的亭台设计,园林路径设计也应以方便游客为主。园林绿化工程遵循三大原则:生态原则、景观艺术、以人为本,追求建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景观。

2.1园林绿化工程的观赏功能

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门实用性与观赏性相结合的工程,观赏功能要求其具备明显的艺术性。因此,衍生出了园林艺术的概念,园林艺术是包括绘画、雕刻、书法艺术在内的多种艺术的整合。园林设计要符合艺术规律,运用借景、框景等艺术手法,追求对比协调、视觉的美感。将传统文化的精华融入到园林设计中,创造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园林意境,使人们可以赏心悦目,缓解身心的疲惫。

2.2园林绿化工程的生物性

园林绿化工程的生物性是其与其他工程区分的重要因素,园林绿化工程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意境决定了其必然具有生物性。通过水流、土壤、植被等基本要素的整体合理的搭配,营造出一个微小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里,利用各种植被的生物学功能,达到降温、隔音及净化空气的功效,形成适合人群休闲的场所。

3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践促进验收规范的发展

随着园林绿化工程的发展,对工程质量监督实践和验收规范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要求下的质量监督,验收规范对自身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对覆盖的范围进行了扩展。

3.1质量监督实践促使验收规范内容增加

种植工程在原有的内容上增加了土壤改良和场地清理等内容,并更名为绿化栽植基础工程。绿化栽植基础工程根据质量监督的具体实践再次进行调整及内容的增加。首先,增加盐碱地排盐和加设隔淋层:沿海地区的土壤盐分较高,不利于植物的生长,而沿海地区的园林规划在整个城市规划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适应监督实践的发现,验收规范增加了盐碱地排盐和加设隔淋层的新内容。其次,验收规范中增加了一些新式建筑和理水的内容:人工湖,引流水渠,各式喷泉的内容较以往明显增加。

3.2质量监督实践促使验收规范增加新理论

将和谐生态设计和节约型园林设计等新理念引入到新的验收规范中,园林设计中的理水部分采用循环用水的设计,以响应节约型园林设计的理念。新的验收规范更加注重园林设计的安全性,比如对人工湖的水深设计、带刺植物的种植位置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区域像人工湖边或是带刺植物区域边缘,都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或者是围栏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3.3质量监督实践为验收规范提供了工作的具体内容

实践出真知,质量监督实践为验收规范的工作提供了可行的措施,避免验收规范缺乏实践的支撑,空有其表而没有实用性。通过实践,指导我们在移植树木时,移植前应进行修剪切根等处理,移植后要注重恢复树姿并适当的给予水分和营养剂,才能提高移植树的成活率。不同的季节要采取不同的防护手段,比如,雨水充沛的汛期,要注重树木的防涝处理,积水及时排除,避免烂根。到了冬季,则要充分的做好树木防寒潮的措施。

4 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规范为质量监督实践提供支持

无规矩不成方圆,验收规范为质量监督实践提供理论依据,让具体的实践工作有理可循。避免质量监督实践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態,验收规范为质量监督实践更加完善更加系统的工作提供了支持。

4.1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规范体现了强制性的规定

验收规范中把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植物生长的项目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并为此提供明确的规定。例如:当使用河道水或池塘水进行灌溉时,水中有害离子的含量不允许超过所规定的树木正常生长的所需要含量的上限值;严禁在水源周围使用可能污染水源和土壤的任何药剂;严禁在开放性绿化场所使用化学毒性除草剂。

4.2验收规范明确了质量监督实践的检查内容

验收规范明确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践活动的主要检查内容,进一步为监督实践工作提供了依据与指导。验收规范规定园林绿化工程首先必须具备科学完整的施工设计图及相关文件;其次,施工企业应达到规定的标准,符合资格并且通过资格审核,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应具备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的全过程都进行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避免出现任何人为的质量问题;最后,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制度,例如劳动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成为合法的施工单位。

5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互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园林绿化工程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生活在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区域内是每个人都向往的,这进一步促进了园林绿化工程的发展。为了更好的使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于社会,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进行良好的互动,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是必要的。质量监督工作掌握第一手的实践经验,它所取得的经验是最直接的也是最繁杂的,我们需要对这些经验进行去粗取精,总结出规律,指导未来的质量监督实践工作。总结出的规律就是以验收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验收规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更为精确的指导。总的来说,质量监督收集最广泛的实践经验,不断地更新内容,验收规范则是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实践经验的规律进行总结归纳并反过来进一步指导实践活动,使实践活动有据可依。两者互为补充,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契合,从而使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工作的工作效率大大地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的良好互动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对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实现,对建设工程技术的更新及实现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6 结语

园林绿化工程的蓬勃发展为其质量监督工作和规范验收工作的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反之,质量监督工作和规范验收工作良好的互动,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育彬.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对策[J].广东园林,2011(6).

[2]周练. 基于生态休闲文化的南亚热带植物园规划研究[D].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0.

[3]徐培迪浅析园林工程质量控制中的设计问题[J].科协论坛,2008(07).

[4]鲍滨福,马军山. 两“园”合一 学用并举——浙江林学院植物园规划设计探索[J]. 中国园林,2014,(5).

[5]胡文芳. 人工与自然的科学结合——体验巴塞罗那植物园[J]. 中国园林,2012(3).

[6]李春娇,董丽. 试论植物园专类区规划[J]. 广东园林,2013(2).

作者:赵维华

第3篇:《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理解初探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为了便于叙述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以来,通过工程施工实践,对房建工程防雷施工中的方案编制、施工安装、质量评价及质量验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表可填,可操作性强。但笔者发现,规范在以下几点仍有待完善,具体有:1、词句表达模糊,有不同的理解(3.2.3条强制性条文);2、条款所表达的意思前后矛盾(3.2.3条与5.1.2条2款);3、规范第6.1.1条1款所对应的附录E质量验收资料部分表格的主控项目漏项;4、建筑物防雷工程新旧施工规范同时使用,施行中容易引起混淆。

关键词:防雷工程;规范;理解;沟通;探讨

第一个问题:词句表达模糊,有不同的理解。

规范第3.2.3条(原文: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属于强制性条文,“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这段句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钢结构建筑物的金属柱子构件。但是,读完整段条文,再翻看所对应的条文说明,才明白“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所表述的不只是指钢结构构件,而是也包括钢筋混凝土柱子构件,贯穿第3.2.3条的主线,所表达的是承力钢结构构件以及钢筋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方式问题。由于条文词句用词欠妥,从纯文字角度理解,把承力钢结构构件与混凝土梁、柱并列来说明严禁热加工连接问题,施工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不同的理解甚至造成误解。因为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规范的其他条款是允许对焊、搭焊等热加工连接的。而对于已经加工好的半成品、成品以及已经安装完毕的承力钢结构构件,严禁热加工连接是必须的。

第二个问题:条文所表达的意思前后矛盾。

规范第3.2.3条,“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如果“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本意所指的不是钢结构构件,而是钢筋混凝土柱子构件,那么构件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方式问题,从文字本身的理解是,兼做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柱内钢筋与钢筋之间严禁热加工连接,强调热加工连接是不允许的。笔者的理解,钢筋常见的对焊方式有电弧闪光对焊;电渣对焊;气压对焊和手工电弧搭接焊这几种,这几种都是热加工连接方式,都在规范3.2.3条(强制性条文)的禁止之列。

与此相矛盾的是,规范第5.1.2条2款(原文:......混凝土柱内钢筋,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扣连接等机械连接或对焊、搭焊等焊接连接),该条款明确了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可以用对焊、搭接焊的“热加工连接”方式连接;以及规范第5.2.1条(原文:利用建筑物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在柱内主钢筋绑扎或焊接连接后,应做标记,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该条款同样明确了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可以用焊接的规定。

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条文中,第4.3.5条6款【强制性条文】(原文: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取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接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第4.4.5条,都明确了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可以用对焊、搭接焊的方式连接。都阐明了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规范了钢筋与钢筋、构件与构件连接方式可以热加工连接。

显然,规范规范3.2.3条与规范第5.1.2条2款、第5.2.1条以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4.3.5条6款和第4.4.5条所表达的意思明显是矛盾的。

第三个问题:规范第6.1.1条1款所对应的附录E质量验收资料部分表格的主控项目漏项;

规范6.1.1条1款(原文:建筑物顶部和外墙上的接闪器必须与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进行等电位连接。),此款为强制性条文,属于主控项目。笔者的理解,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按照施工图设计,位于屋面的,必须与屋面的接闪器进行等电位连接;位于外墙面的、门窗、幕墙支架等,必须与外墙面的接闪器进行等电位连接,同时与经过外墙的引下线进行有效的电气连接。这些连接的施工质量,理应同步在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中反映。但是在施工实践过程发现,与规范6.1.1条1款相对应的附录E质量验收资料表格(表E.0.1-4)的主控项目栏中,该内容没有列入表格。笔者认为,附录E质量验收资料表格(表E.0.1-4)所反映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应该同时包含规范第7.1.1条及第6.1.1条1款的相关内容。否则,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情况没有记录在质量验收资料表格中,等于该项在施工过程中脱离了质量监管,是严重的失误。

第四个问题:建筑物防雷工程新旧施工规范同时使用,施行中容易引起混淆。

把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验收独立制订、修订、编制从而形成本规范,施行日期是2011年2月1日。但本规范实施的同时,并没有取消此前执行多年的的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的依据,即没有取消仍在施行中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24~28条关于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验收的相关内容。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24~28条相比,规范不但增加了屏蔽分项工程、综合布线分项工程和电涌保护器分项工程,而且对原有的分项调整、增加了部分内容,规范了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等等,也就是说建筑物增加了防雷标准,工程投资也相应增加。

显然,本规范的正式施行,加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也于2011年10月1日实施,笔者所接触的新的房建工程的防雷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执行了新的规范。但在市场行为的作用下,如果工程施工图设计没有约定使用本规范作为施工依据,假如某些业主为了节约工程投资,建筑物施工图设计审批不走完正规程序就先开工,继续使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24~28条作为防雷施工的依据也还是效的。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同一个施工内容同时使用不同版本的规范作为依据,且不说是否会造成混淆,起码不够严谨。

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通过对现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的理解和浅见。在施工实践中,通过对规范的学习、分析,加深对规范准确理解和把握,同时发现新的问题,是作为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所在。

施工工程中,施工方案不但是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图设计的具体化、细则化,也是对相关施工规范具体化、细则化,以指导施工。然而,当规范中条文意思含混不清,有不同理解;当规范条文前后相互矛盾;当规范条文没有表达完整;当规范条文内容未能反映到质量验收资料表格中时,笔者以为,准确理解施工规范,便于发现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及时与业主、设计、监理及时沟通和探讨,进而解决问题,是我们应该做的和能够做到的。

参考资料:

[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作者:吉龙桥

第4篇: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基本规定:

1、 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砌体结构施工前,应编制砌体施工方案;

3、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

块体及碎渣的杂物;

4、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墙上留置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

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5、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理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

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6、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

再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预设管线;

7、 当采用后置方法设置拉结筋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对

拉结钢筋进行实体拉拔强度试验;

8、 砌体高度每日砌筑高度控制1.5m;

9、 砌筑前应复核各砌筑部位的底面标高,如有高低不平宜采用

M5水泥砂浆找平,高度超过20mm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平;

10、 采用混凝土砖,蒸压(养)砖产品的养护龄期应小于28d;

11、 拉结筋不小于500mm,未段应有90度弯钩;

12、 墙体顶部空隙14d后才能进行填充封堵;

第5篇: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期的天数。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2.0.7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8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9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缝。

2.0.10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2.0.11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12相对含水率: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13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

2.0.14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2.0.15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3

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3.0.4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

±15

30

±10

L(或B)>90

±20

3.0.5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

3.0.6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

3.0.7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

3.0.8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9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3.0.10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3.0.12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12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12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柱)

(mm)

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风载(KN/m2)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190

-

-

-

1.4

1.1

0.7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1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

,15m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自由高度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当砌体密度小于1300

kg/m3时,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另行验算确定。

3.0.13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体灰缝厚度校正。

3.0.14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应一致。

3.0.1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3.0.15划分。

项目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

质量管理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注:1、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2、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施工。

3.0.16砌体结构中钢筋(包括夹心复合墙内外叶墙间的拉结件或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7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

3.0.18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层进料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3.0.19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1.2m。

3.0.20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

砌体

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0.21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0.22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小于5确定。

3.0.23

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初凝后,块体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砂浆清除后再铺浆砌筑。

3.0.2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各相应记录表填写。

4

砌筑砂浆

4.0.1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抽检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0.2

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0.3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的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及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建筑生石灰》JC/T479、《建筑生石灰粉》JC/T480的有关规定;

2、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为石灰膏,其熟化时间分别不得少于7d和2d;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代替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浆;

3石灰膏的用量,应按稠度120mm±5mm计量,现场施工中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可按表4.0.3确定。

表4.0.3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

稠度(mm)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换算系数

1.00

0.99

0.97

0.95

0.93

0.92

0.90

0.88

0.87

0.86

4.0.4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4.0.5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按表4.0.5的规定采用。

表4.0.5

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70~90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灰砂砖砌体

50~70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轻骨料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60~80

石砌体

30~50

注:1、采用薄灰砌筑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的加水量按照其产品说明书控制。

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确定。

4.0.6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4.0.7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的质量要求。

4.0.8

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4.0.9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3、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的有关规定;

4、干混砂浆及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宜按掺用外加剂的砂浆确定搅拌时间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

4.0.10

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

3

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4.0.11

砌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湿拌砂浆,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并根据气候条件采取遮阳、保温、防雨雪等措施,砂浆在储存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一组或二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③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4.0.13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5

砖砌体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

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5.1.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5.1.6

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l~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要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8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5.1.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

;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人墙内不小于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的起拱。

5.1.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1.11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

5.1.12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1.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1.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

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3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5.2

主控项目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

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

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

一般项目

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3

墙面

垂直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7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等砌体工程。

6.1.2

施工前,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施工中应按排块图施工。

6.1.3

施工采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4

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6.1.5

砌筑小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

6.1.6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6.1.7

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时,不需要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1.8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6.1.9

小砌块墙体应对孔对孔、肋对有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1.10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1.11小砌块墙体宜逐块坐(铺)浆砌筑。

6.1.12在散热器、厨房、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宜在施工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实。

6.1.13

每步架墙(柱)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6.1.14芯柱处水上砌块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芯柱处第一皮砌体应采用开口水上砌块;

2、砌筑时应随砌随清除小砌块孔内的毛边,并将灰缝中挤出的砂浆刮净。

6.1.15

芯柱混凝土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连续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1.8m;

2、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

3、清除孔内掉落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4、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砂浆;

5、每浇筑400mm~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捣实。。

6.1.16小砌块复合夹心墙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1.14条的规定。

6.2

主控项目

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应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2.2

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

小砌块砌体的芯柱在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抽检方法:水平灰缝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6.3.2

小砌块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7

石砌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砌体工程。

7.1.2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裂纹和无明显风化剥落;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石材的放射性应经检验,其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7.1.3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于净。

7.1.4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7.1.5

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6

毛石砌筑时,对石块间存在的较大的缝隙,应先向缝内填灌砂浆并捣实,然后用小石块嵌填,不得先填小石块后填灌砂浆,石块间不得出现无砂浆相互接触现象。

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按分层高度砌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将顶层石块砌平;

2、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7.1.8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人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7.1.9

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砌体灰缝厚度应均匀,灰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

2、毛料石和粗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3、细料石的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5mm。

7.1.10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

、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1.11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宜为300mm

。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7.1.12

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实砂浆。

7.1.13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4皮~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

7.2

主控项目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同类石材抽检不应小于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7.2.2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一般项目

7.3.1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

料石砌体

基础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基础

基础

墙、柱

1

轴线位置

20

15

20

15

15

10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25

±15

±25

±15

±15

±15

±10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3

砌体厚度

+30

+20–10

+30

+20

-10

+15

+10

-5

+10

-5

用尺检查

4

墙面垂直度

每层

----

20

----

20

-----

10

7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

30

----

30

-----

25

10

5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

-----

----

20

-----

10

5

细料石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其他用两直尺垂直于灰缝拉2m线和尺检查

混水墙、柱

----

-----

----

30

-----

15

-----

6

清水墙水平灰缝平直度

----

-----

----

-------

----

10

5

拉10m线和尺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7.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

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

配筋砌体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和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6章的要求和规定。

8.1.2

施工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

8.1.3

设置在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内,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

8.2

主控项目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复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小于1组,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小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8.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2、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

3、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2.4

配筋砌体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及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一般项目

8.3.1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3

垂直度

每层

10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中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且钢筋保护层完好,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3

网状配筋砖砌体中,钢筋网规格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每一构件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过钢筋网成品检查钢筋规格,钢筋网放置间距采用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网状配筋砌体

±10

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位置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组合砖砌体

±5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

±10

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观察检查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墙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1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

填充墙砌体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l

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

9.1.2

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9.1.3

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与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9.1.4

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浸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

9.1.5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l~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

2、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

9.1.6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宜为150mm。

9.1.7填充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设置的沟槽内。

9.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也不得混砌。

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

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9.2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末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2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表9.2.3

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90

5

281~500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9.3

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表9.3.l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m

10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10

冬期施工

10.0.1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①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②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10.0.2

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10.0.3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3、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10.0.5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10.0.6地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并应防止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地基受冻。

10.0.7

冬期施工中砖、小砌块浇(喷)水湿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气温高于0℃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及采用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时,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

3、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当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10.0.8

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10.0.9

采用砂浆掺外加剂法、暖棚法施工时,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

10.0.10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

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

10.0.11

在暖棚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内温度,按表10.0.11确定。

表10.0.11

暖棚法砌体的养护时间

暖棚的温度(℃)

5

10

15

20

养护时间(d)

≥6

≥5

≥4

≥3

10.0.12采用外加剂法配制的砌筑砂浆,当设计无要求,且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一级。

10.0.13

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氯盐的砂浆施工。

11

子分部工程验收

11.0.l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6砌体工程施工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9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10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1.0.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11.0.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执行。

11.0.4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附录A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A.0.1为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特列出表A.0.l-l~表A.0.l-5,以供质量验收采用。

A.0.2

对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除应采用表A.0.l-4外,尚应配合采用表A.0.l-l或表A.0.1-2。

A.0.3

对表A.0.l-l~表A.0.l-5中有数值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检测数据。

表A.0.l﹣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斜槎留置

5.2.3条

4转角、交接处

5.2.3条

5直槎拉结钢筋及接槎处理

5.2.4条

6砂浆饱满度

≥80%(墙)

≥90%(柱)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组砌方法

5.3.1条

4水平灰缝厚度

5.3.2条

5竖向灰缝宽度

5.3.2条

6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mm以内

7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8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mm以内

9窗口偏移

≤20mm

10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11清水墙游丁走缝

≤2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小砌块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4转角、交接处

6.2.3条

5斜槎留置

6.2.3条

6施工洞口砌法

6.2.3条

7芯柱贯通楼盖

6.2.4条

8芯柱混凝土灌实

6.2.4条

9水平灰缝饱满度

≥90%

10竖向灰缝饱满度

≥9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水平灰缝厚度

8mm~12mm

4竖向灰缝宽度

8mm~12mm

5顶面标高

±15mm以内

6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7门窗洞口

±10mm以内

8窗口偏移

≤20mm

9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3

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砂浆饱满度

≥8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7.3.1条

2砌体顶面标高

7.3.1条

3砌体厚度

7.3.1条

4垂直度(每层)

7.3.1条

5表面平整度

7.3.1条

6水平灰缝平直度

7.3.1条

7组砌形式

7.3.2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4

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

8.2.1条

2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3马牙槎尺寸

8.2.3条

4马牙槎拉结筋

8.2.3条

5钢筋连接

8.2.4条

6钢筋锚固长度

8.2.4条

7钢筋搭接长度

8.2.4条

一般项目

1构造柱中心线位置

≤10mm

2构造柱层间错位

≤8mm

3构造柱垂直度(每层)

≤10mm

4灰缝钢筋防腐

8.3.2条

5网状配筋规格

8.3.3条

6网状配筋位置

8.3.3条

7钢筋保护层厚度

8.3.4条

8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8.3.4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l﹣5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块体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与主体结构连接

9.2.2条

4植筋实体检测

9.2.3条

见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墙面垂直度(每层)

≤3

m

≤5mm

>3m

≤10mm

3

表面平整度

≤8mm

4门窗洞口

±10mm

5窗口偏移

≤20mm

6水平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7竖向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8拉结筋、网片位置

9.3.3条

9拉结筋、网片埋置长度

9.3.3条

10搭砌长度

9.3.4条

11灰缝厚度

9.3.5条

12灰缝宽度

9.3.5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附录B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

B.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按表B.0.1、表B.0.2判定。

表B.0.1

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

0

1

20

2

3

8

1

2

32

3

4

13

1

2

50

5

6

表B.0.2

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⑴﹣5

⑵﹣10

0

1

2

2

⑴﹣20

⑵﹣40

1

3

3

4

⑴﹣8

⑵﹣16

0

1

2

2

⑴﹣32

⑵﹣64

2

6

5

7

⑴﹣13

⑵﹣26

0

3

3

4

⑴﹣50

⑵﹣100

3

9

6

10

注:本表应用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第3.3.14

条条文说明。

附录C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应按表C.0.1填写。

表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植筋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及编号

试件编号

实测荷载(KN)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

轴线

完好

不符合要求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备注

1、植筋埋置深度(设计);

mm

2、设备型号:

3、基材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

);

4、锚固钢筋拉拔承载力检测值:6.0KN。

复核:

检测:

记录:

说明:以红色字体标明的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第6篇:鲁JJ-147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说明

说明

主控项目:

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钢筋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观察检查。

4.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观察检查。

5~7. 柱中心线位置、柱层间错位、柱垂直度允许偏差。用经纬仪和尺量检查;柱层高垂直度用2m 托线板检查。

一般项目:

1.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 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观察及尺量检查。

2. 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中应有防腐措施。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无起皮脱落现象。观察检查。

3. 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1皮砖厚不得多于1 处。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4. 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 处,且每处不得超过1皮砖。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5.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尺量检查。

第7篇:《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制性条文、条文说明及实施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强制性条文1

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条文说明】

本条与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投入运行前必须作交接试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设备制造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更新,加上进口设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技术要点】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高压的电气设备主要是变压器和高压成套开关柜,高压布线系统主要是高压母线和电缆,而继电保护系统虽然其工作电压属低压范畴,但控制和保护着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运行,以实现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电力是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有着生产(各类发电厂)、流通(输配电网)和消费(各用电用户)三个环节,但电力消费过程的安全与其他商品有明显差异,即电力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会危及流通和生产环节。建筑电气工程属于用电工程,是消费环节,也是高压电网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

【实施与检查】

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和设备型号规格及制造厂规定,按交接试验标准编制试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其中与供电电网接口的继电保护整定参数值和计量部分,要取得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书面确认。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执行,试验结果合格,试验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变配电室的高压部分才具备受电条件。

交接试验时旁站或查阅交接试验报告,以试验合格作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2

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其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需要强调的是直接连接也就是要求不得串联连接,是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施工时应首先确认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导体应为保护导体干线,在建筑物电气设备集中的场所,有可能选用断面为矩形的钢或铜母线做保护导体干线,可在其上钻孔后,将每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用连接导体与钢或铜母线保护导体干线直接连接,电气设备移位或维修拆卸都不会使钢或铜母线保护导体中断电气连通。同样情况在建筑物中每一插座(灯具)回路的保护接地导体(PE线)在插座盒内也不应剪断与插座连接,当然末端插座(灯具)的保护接地导体是要剪断的。其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是设计根据电气设备的技术参数、所处的不同环境和条件进行计算和选择的,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技术要点】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连接,不得串联连接,是防止一旦电气设备基本绝缘损坏后发生电击损害事故,不得串联连接也就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由于施工设计时,干线是依据整个单位工程使用寿命和功能来布置选择的,他的连接通常具有不可拆卸性,例如采用熔焊连接,只有在整个供电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干线包括(分支)干线才有可能更动敷设位置或相互连接处的位置。而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单相三孔插座等)、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与保护导体的连接通常用可拆卸的螺栓连接,在使用中往往由于维修、更换等种种原因需临时或永久的拆除,若他们的连接导体彼此间相互串联连接,只要拆除中间一件,则与保护导体干线相连方向相反的另一侧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它需与保护导体连接的单独个体将全部失去电击保护,是不允许发生的,所以强调不能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选用错误,一旦电气设备基本绝缘损坏时将起不到电击保护作用,本条文涉及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问题,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作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根据以上解释,应根据设计区分保护导体干线与支线。无论明敷或暗敷的保护导体干线,尽可能采用焊接连接,若局部采用螺栓连接,除紧固件齐全拧紧外,可采用机械手段点铆使其不易拆卸或用色点标示引起注意不能拆卸。连接导体坚持从干线引出,分别与电气设备、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连接。至于连接导体截面积材质和规格在施工设计文件上应该明确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施工便是。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区分接地干线与支线,目视检查设备、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的接地端子是否有2根(含2根)以上的连接导体,如有的话,则有可能存在串联现象,拆除后用仪表测量邻近的设备、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导通状态加以验证,并确认设备、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导体是直接从接地干线接出,以验证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3

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条文说明】

本条与本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建筑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供电系统,是由设计决定的,但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可靠连接是指与保护导体干线单独连接且应采用锁紧装置紧固,以确保使用安全;使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相关类似用电设备,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是否需与保护导体连接,是由相关施工设计文件加以说明。连接导体的截面积按本规范3.1.7条执行,是由设计根据电气设备故障发生时能满足自动切断设备电源的条件来确定的。

【技术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的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等用电设备和器具是动力工程中分布面广,应用量大,且为维护操作人员日常接触的设备和器具,若发生漏电事故,存在着较大的电击伤害人身的潜在危险性,正因为如此,施工设计文件必然规定其外露可导电部分要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以迅速切断故障电路,降低接触电压,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本条涉及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问题,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作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合格的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等用电设备和器具,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外壳)都有带标识的专用接地螺栓,施工中要将保护导体干线或分支干线敷设至其附近,按施工设计文件要求选用连接导体连通,施工要确保连接的可靠,螺栓拧紧,防松零件齐全。

目视检查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专用接地螺栓处连接状况。必要时可用专用工具进行紧固检查或用万用表等仪表做连接导通状况的测试,以检查或测试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4

10.1.1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不应少于2处;

2

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未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3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母线槽是供配电线路主干线,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可靠连接是指与保护导体干线直接连接且应采用螺栓锁紧紧固,是为了一旦母线槽发生漏电可直接导入接地装置,防止可能出现的人身和设备危害。需要说明的是:要求母线槽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是在每段金属母线槽之间已有可靠连接的基础上提出的,但并非局限于2处,对通过金属母线分支干线供电的场所,其金属母线分支干线的外壳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因此从母线全长的概念上讲是不少于2处。对连接导体的材质和截面要求是由设计根据母线槽金属外壳的不同用途来考虑的,当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作为保护接地导体时,其与外部保护导体连接的导体截面还应考虑其承受预期故障电流的大小,因此,施工时只要符合设计要求即可。

【技术要点】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大型公用建筑的变配电室和配电系统采用母线槽已是普遍现象,由于其母线槽的结构特征且安装部位往往是一些维修人员出入较频繁的场所,母线槽一旦发生漏电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强调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与保护导体连接的可靠性要求,及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的要求,由于本条涉及安全问题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作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将符合设计要求的保护导体干线引至母线槽附近,在母线槽组对安装过程中,先将母线槽金属外壳间用锁紧螺栓相互连接牢固,母线槽整段完成后再将母线槽与保护导体用锁紧螺栓做紧固连接。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以符合本条文要求为判定依据,接地导体的连接紧固度可用专用工具进行拧紧测试。

强制性条文5

11.1.1

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2

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的修改。建筑电气工程中的电缆梯架、托盘或槽盒大量采用钢制产品,所以与保护导体的连接至为重要,增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点,目的也是为了保证供电干线电路的使用安全。有的施工设计在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内底部,全线敷设一支铜或钢制成的保护导体,且与梯架、托盘或槽盒每段有数个电气连通点,则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已十分可靠,因而验收时可不作本条2、3款的检查。非镀锌电缆梯架、托盘或槽盒是指钢板制成涂以油漆或其他涂层防腐的电缆梯架、托盘或槽盒,镀锌电缆梯架、托盘或槽盒也是钢板制成的,但是是经镀锌防腐处理的。本条文修改了原规范中要求固定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的金属支架也应与保护导体连接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已与保护导体进行了可靠连接,一旦电缆或导线发生绝缘损坏,泄漏电流将直接通过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保护导体导入接地装置,不可能引起金属支架的带电,故金属支架没有必要单独再与保护导体连接。

本条文要求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包括非镀锌钢材的焊接连接与螺栓锁紧连接两种连接方法。

【技术要点】

金属电缆梯架、托盘或槽盒是以敷设电缆为主的线路保护壳,和金属导管一样是电气线路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需与保护导体连接可靠。通常施工设计文件会指定其与保护导体干线的连接点。本规范规定全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是考虑当梯架、托盘或槽盒为树枝状分布时,为保证其与保护导体有可靠的连接,则每个树枝末端均应与保护导体有可靠的连接。保护导体及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是由设计通过计算来确定的,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选用是施工常识,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作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依据施工设计文件要求,将保护导体干线引至施工设计文件标明的与梯架、托盘、槽盒连接处附近,待梯架、托盘、槽盒安装完成且电缆敷设前做接地连接。镀锌和非镀锌的梯架、托盘、槽盒连接板两端的连接要求应按本条文要求区别对待,但均需保持良好的电气导通状态。

检查时,查阅安装记录,依据施工设计文件核对电缆梯架、托盘、槽盒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点的位置及目视检查连接状态,用仪表抽查非镀锌金属电缆梯架、托盘、槽盒连接处的导通状况,目视检查镀锌电缆梯架、托盘、槽盒连接板两端螺栓紧固状态。如施工设计文件标明在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底部内侧,沿全线敷设一支铜或钢制成的保护导体,且与每段桥架有数个电气连通点,则梯架、托盘、槽盒的连接板两端就没有必要再用保护联结导体进行连接。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用专用工具检查保护联结导体的连接紧固度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6

12.1.2

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条文说明】

本条与本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考虑到技术经济原因,钢导管不得采用熔焊对口连接,技术上熔焊会产生烧穿,内部结瘤,使穿线缆时损坏绝缘层,埋入砼中会渗入浆水导致导管堵塞,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容许发生的;若使用高素质焊工,采用气体保护焊方法,进行焊口破坏性抽检,对建筑电气配管来说没有这个必要,不仅施工工序烦琐,使施工效率低下,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算的。现在已有不少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工艺标准问世,如螺纹连接、紧定连接、卡套连接等,既技术上可行,又经济上价廉,只要依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连接方法,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工艺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这条规定仅是不允许安全风险太大的熔焊连接工艺的应用。文中的薄壁钢导管是指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壁厚大于2mm的称厚壁钢导管。

设计选用镀锌钢导管,理由是抗锈蚀性好,使用寿命长,施工中不应破坏锌保护层,这保护层不仅是外表面,还包括内壁表面,如果导管连接采用焊接熔焊法,则必然引起破坏内外表面的锌保护层,外表面尚可用刷油漆补救,而内表面则无法刷漆,这显然违背了施工设计采用镀锌材料的初衷,若施工设计既选用镀锌材料,说明中又允许熔焊处理,其推理上必然相悖。

【技术要点】

钢导管对口熔焊会导致管内壁产生焊瘤,使导线或电缆在穿管过程中损伤绝缘外皮,引发安全事故。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应用较为广泛,除直埋在土壤中或消防电气配管有特殊要求外,电线电缆的钢导管选用薄壁的较多,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工艺已被推广泛应用,如螺纹连接、紧定连接、卡套连接等,施工时只要依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连接方法,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工艺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同时薄壁钢导管熔焊连接焊接成本大且易管壁烧穿,极易发生潜在的安全风险,所以没必要选用风险太大的焊接连接工艺。镀锌钢导管采用熔焊连接与设计选用镀锌钢导管的初衷是相悖的。本条在施工中涉及面广且易经常发生质量问题,其发生的事故影响面大,危害严重,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根据不同类型的钢导管制定工艺规程,杜绝钢导管对口熔焊和镀锌钢导管熔焊现象。对不同的钢导管采用已被认可的相关工艺。

以目视检查符合本条文规定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7

13.1.1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条文说明】

本条与本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根据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这一原则提出的,目的是保护人身安全和供电安全。金属电缆支架通常与保护导体做熔焊连接,熔焊焊缝应饱满、焊缝无咬肉。

【技术要点】

如果建筑电气工程中供电干线电缆是在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敷设的,采用金属电缆支架敷设是与采用电缆梯架、托盘、槽盒敷设不同的另外一种敷设方式。金属支架与电缆直接接触,为外露可导电部分,所以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电缆沟内金属支架通常与保护导体干线做熔焊连接,施工时应先将金属支架安装完,然后沿金属支架敷设保护导体并将金属支架与保护导体进行熔焊连接。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确认保护导体干线,目视检查金属电缆支架应与保护导体干线直接连接、熔焊焊缝应饱满、焊缝无咬肉,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8

13.1.5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的修改,本条是电缆敷设在钢导管内或电缆固定的基本要求,也是为了安全供电应该做到的。尤其在采用预制电缆头作分支连接或单芯矿物绝缘电缆在进出配电箱柜时,要防止分支处电缆芯线单相固定时,采用的夹具和支架形成闭合铁磁回路。说得严谨一点,钢导管或钢夹具和支架是指可导磁的钢导管或钢夹具和支架。

【技术要点】

选用单芯电缆做捆绑式交流供电干线,其芯线截面积及通过的计算电流必然很大,在目前已很难选择合适的多芯电缆替代。若施工中每根单芯电缆单独用钢导管保护或用钢夹具和支架固定,无论全部或局部,单芯电缆外部套上了一个铁磁闭合回路,当电缆通电运行时,引起钢导管或固定支架处发生强烈的涡流效应,不仅使电能损失严重,三相电压不平衡程度增大,钢导管和固定支架产生的高温迅速使电缆绝缘保护层老化破坏,更为严重的是会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单芯电缆的固定也是同理,且由于固定点多,采用钢夹具和支架固定单芯电缆,等于单芯电缆外部套上了多个铁磁闭合回路。所以施工过程中应引起高度重视,如不严格执行本条文,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施工前认真阅读施工设计文件,交流单芯电缆穿管时可选用非导磁保护管,电缆固定可采用铝或铝合金或塑料材料制成的卡箍,防止交流单芯电缆敷设过程中在其外表面沿圆周形成铁磁闭合回路现象的发生。

以目视检查符合本条规定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9

14.1.1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条文说明】

金属导管、金属槽盒为铁磁性材料,为防止管内或槽盒内存在不平衡交流电流产生的涡流效应使导管或槽盒温度升高,导致管内或槽盒内绝缘导线的绝缘迅速老化,甚至龟裂脱落,发生漏电、短路、着火等事故所作的规定。

【技术要点】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的金属导管内是设计常识,一般建筑工程设计中是明确的。但往往由于施工现场增加用电回路或建筑装修设计滞后原因造成管路敷设困难时,施工中时常会发生此类现象。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敷设在不同的金属槽盒内,则金属槽盒内便有不同回路的单芯交流绝缘导线,当金属槽盒内的三相交流用电量不一致时,则产生的不平衡交流电流所引发的涡流效应将使导管等温度升高,导致绝缘导线绝缘老化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相当于交流单芯电线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其危害程度与13.1.5相同。如不严格执行本条文,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施工过程应严格设计文件变更手续审批制度,加强装修设计图纸的管理,施工时应按回路敷线或穿线,对金属槽盒内敷设的导线施工完成后要按回路进行分段绑扎,以确保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敷设于同一金属槽盒内或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

施工时按交流回路进行检查,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为判定依据。钢导管内穿线或金属槽盒配线应按回路进行敷线,金属线槽内配线的绝缘导线应按回路进行分段绑扎。

强制性条文10

15.1.1

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条文说明】

本条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2010中第5.5.1条强制性条文等效。塑料护套线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不便观察和监视,易被老鼠等小动物啃咬,且检修时易造成线路的机械损伤;敷设在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装饰面内等隐蔽场所,①导线无法检修和更换;②会因墙面钉入铁件而损坏线路,造成事故;③导线受水泥、石灰等碱性介质的腐蚀而加速老化,或施工操作不当损坏导线,造成严重漏电,从而危及人身安全。

【技术要点】

塑料护套线一般是沿建筑物墙体表面或在槽盒内敷设,以沿建筑物墙体表面敷设居多,因此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在建筑物墙体表面敷设时应等墙体粉刷完成后才能敷线,在槽盒内敷设时应在槽盒安装完成且盒盖未盖前完成。但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会出现因建筑物顶棚、墙体已施工结束,电气配管遗漏或堵塞而无法弥补的现象,试图用塑料护套线替代导管配线,将其直接敷设在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等隐蔽处,这显然是不允许的,其理由条文说明中已叙述清楚,施工中或使用中均易发生安全事故,是要杜绝的。如不严格执行本条文,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施工时要按设计图进行配管,并及时检查管路的畅通状况,对发现堵塞的管路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补配。配线工程应与装修工程同步进行,对建筑物顶棚内或墙体内等隐蔽部位的配线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管路畅通检查或及时进行敷线,合格后才能交与装修单位进行工程隐蔽收尾。

施工时目视检查,以符合本规范要求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11

18.1.1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2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

【条文说明】

本条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中第3.0.6条和4.1.15条强制性条文等效。由于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不具有像膨胀螺栓的挈形斜度,无法促使膨胀产生摩擦握裹力而达到锚定效果,所以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不应用其固定灯具,以免发生由于安装不可靠或意外因素,发生灯具坠落现象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通过抗拉拔力试验而知,灯具的固定装置(采用金属型钢现场加工,用φ8的圆钢作马鞍形灯具吊钩)若用2枚M8的金属膨胀螺栓可靠地后锚固在混凝土楼板中,抗拉拔力可达10kN以上且抗拉拔力取决于金属膨胀螺栓的规格大小和安装可靠程度;灯具的固定装置若焊接到混凝土楼板的预埋铁板上,抗拉拔力可达到22kN以上且抗拉拔力取决于装置材料自身的强度。因此对于质量小于10kg的灯具,其固定装置由于材料自身的强度,无论采用后锚固或在预埋铁板上焊接固定,都是可以承受5倍灯具重量的载荷的。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其固定及悬吊装置应该采用在预埋铁板上焊接或后锚固(金属螺栓或金属膨胀螺栓)等方式安装,不宜采用塑料膨胀螺栓等方式安装,但无论采用哪种安装方式,均应符合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且按照本条文要求全数做强度试验,以确保安全。有些灯具体积和质量都较大,其固定和悬吊装置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可能采用多点固定的方式,施工单位可按固定点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但应编制灯具载荷强度试验的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灯具所提供的吊环、连接件等附件强度已由灯具制造商在工厂进行过载试验,根据灯具制造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中

4.14.1条的规定,对所有的悬挂灯具应将4倍灯具重量的恒定均布载荷以灯具正常的受载方向加在灯具上,历时1h,试验终了时,悬挂装置(灯具附件)的部件应无明显变形。因此标准规定在灯具上加载4倍灯具重量的载荷,则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施工单位现场安装的)就须承受5倍灯具重量的载荷。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是由施工单位在现场安装的,其形式应符合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固定及悬吊装置安装完成、灯具安装前要求在现场做恒定均布载荷强度试验,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固定及悬吊装置安装的可靠性,考虑到灯具安装完成后固定及悬吊装置承受的是静载荷,故试验时间为15min,试验结束后,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无明显变形或松动。

【技术要点】

灯具安装在高处且大量采用玻璃制品,安装不牢固或不可靠发生灯具坠落,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一般属花灯,有的达上百公斤以上,还有的因造型结构复杂特殊,需操作人员在灯具上进行布置安装,因此,这样的灯具固定及悬吊装置施工中要预埋有关部件。另一方面由于该类灯具一般安装在人们公共活动场所的正上方,如各类厅堂的中央位置,就是民用住宅一般也是安装在客厅、餐厅的正中间,如固定不可靠牢固,坠落伤人的概率较高,况且擦拭修理时操作人员会使灯具受到附加力,轻度地震、大风吹拂摆动均会使悬吊装置受到动载荷。考虑到灯具安装一般采用多点均匀固定,规定做过载均布试验是必要的。若不执行本条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其影响面大、危害严重,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对施工设计文件或灯具随带说明文件中指定安装用吊钩的,可用手拉弹簧称检测,吊钩不应变形。对施工设计文件有预埋部件图样的灯具固定及悬吊装置,灯具安装前应将灯具全重5倍的重物吊于悬吊装置上,做恒定均布载荷强度试验,时间15min,目视检查固定装置的固定点应无松动、悬吊装置变形等异常情况。请注意试验时过载悬吊用重物高度不要太高,一般离地20cm为宜。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抽查已安装灯具的固定件,参与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恒定均布载荷强度试验的旁站检查,以符合本规范要求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12

18.1.5

普通灯具的Ι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条文说明】

本条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中第4.1.12条强制性条文基本等效,在该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要求。按防触电保护型式,灯具可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Ι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基本的附加措施,即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固定的保护导体上,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防触电保护器将在规定时间内切断电源,不致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这类灯具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Ⅱ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Ⅲ

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且不会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正常条件下不接地的灯具。因此特别强调Ι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要求。接地导线的截面积要求是与《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16895.3之543.1.1条款相一致的。

而作为电工电子产品,按防触电保护要求可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

0类产品采用基本绝缘作为基本防护措施,而没有故障防护措施。(电源线里只有相线(在专业术语中称为“相导体”)和中性线(在专业术语中称为“中性导体”)没有接地线(在专业术语中称为“保护导体”、“保护接地导体”),电源插头没有接地插脚的产品就属于这类产品。因此这种产品只能用于非导电场所或采取特殊措施的场所,不能用于一般场所。)

Ⅰ类产品采用基本绝缘作为基本防护措施,采用保护联结作为故障防护措施。这些产品的金属外壳应接到保护联结端子上。(我们经常使用的有金属外壳的电工电子产品如电冰箱、洗衣机的电源线有将金属外壳连接到保护联结系统的接地线,电源插头有接地的插脚的产品就属于这一类产品。)

Ⅱ类产品采用基本绝缘作为基本防护措施,采用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能提供基本防护和故障防护功能)作为故障防护措施。(我们使用的电视机属于这类产品。这类产品用外壳作为附加绝缘,因此对产品外壳的绝缘性能要求高。)

Ⅲ类产品是将工作电压限制到特低电压值作为基本防护措施,而它不具有故障防护的措施。(这类产品的工作电压限制到特低电压值(在干燥环境是交流电压50伏以下;在潮湿环境是交流电压25伏以下),因此大大限制了他的使用范围,家用产品中很少使用。)

【技术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中大量使用的是Ι类灯具,分布面广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也是经常接触的、触电危险概率较大的用电器具,有着较大的潜在伤害人身的可能性。如不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认真阅读施工设计文件,检查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专用接地螺栓的符合性,根据灯具电源线的导线截面积等同选择接地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接地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干(支)线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且连接紧固。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用专用工具检查接地铜芯软导线连接可靠紧固或必要时对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做电气导通抽测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13

19.1.1

专用灯具的Ι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条文说明】

本条文与本规范第18.1.5条的条文说明一致。

【技术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中采用的专用灯具分布面广,用途不同,有用于消防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游泳池及类似场所的水下灯、橱窗内的霓虹灯、屋顶上用的航空障碍标志灯、手术用手术台无影灯及建筑物景观照明灯等,安装部位复杂,有水下、屋顶、室外及装饰用安装的灯具,安装部位较复杂,涉及不同的人群,且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有密切的关系,也是经常接触的潜在触电危险概率较大的用电器具,有着较大的潜在伤害人身的可能性。如不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认真阅读施工设计文件,检查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专用接地螺栓的符合性,根据灯具电源线的导线截面积等同选择接地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接地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干(支)线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且连接紧固。

核对施工设计文件,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用专用工具检查接地铜芯软导线连接可靠紧固或必要时对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做电气导通抽测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14

19.1.6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拦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的修改。随着城市美化,建筑物立面反射灯应用众多,有的由于位置关系,灯架安装在人员来往密集的场所或易被人接触的位置,因而要有严格的防灼伤和防触电的措施。

【技术要点】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高度有高有低,其中一部分易与人们相接触,如安装在可上人的屋顶女儿墙上、人行道上、庭院地面上,还有通过钢索或构架安装的,如建筑物立面轮廓用钢索固定安装的灯具和各类落地支架上的反射灯具等。这些景观照明灯具大多装于室外易受潮湿,且较多的易于人们无意间触摸,有的灯具表面温度较高容易灼伤人体,有的灯具安装在金属构架上,其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为外露可导电部分,为此规定了防护措施和防电击措施。如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将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区别灯具性质是否属于景观照明灯具,注意安装场所及其防护措施。

核对设计图纸,以符合设计要求、目视检查合格、用工具拧紧检查连接处已紧固或必要时进行接地导通抽测合格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15

20.1.3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3

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4

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补充了第4款。本条第3款规定“保护接地导体

(PE线)在插座间不应串联连接”,是为防止因PE线在插座端子处断线后连接,导致PE线虚接或中断,而使故障点之后的插座失去PE线。建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

13140标准要求的连接装置,从回路总PE线上引出的导线,单独连接在插座PE端子上。这样即使该端子处出现虚接故障,也不会引起其他插座失去PE保护。“串联”与“不串联”做法如图20.1.3。

PE线

PEPEPE

图20.1.3a

PE线串联连接的做法

图20.1.3b

PE线不串联连接的做法

图20.1.3

PE线在插座端子处“串联”与“不串联”连接的做法

本条第4款规定“相线与中性导体(N线)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即要求不应通过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并接线路,以防止插座使用过程中,由于插头的频繁操作造成接线端子松动,而引发安全事故。

【技术要点】

是对插座和导线接线位置按每根导线功能做出的规定,符合国际上的统一规定。接至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线)必须单独敷设,不与零线混同。由于插座有并列多个安装的情况,为防止PE线串联连接,进一步明确在插座间PE线的连接必须遵守本规范3.1.7的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中存在着面广量大使用多的插座,插座是连接可移动用电设备使之受电运行或工作,而可移动用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需通过插座获得接地保护,可移动用电设备所带的电源插头接线位置是否合格,或者说是否符合制造标准,是以插头插入插座后用电设备运行功能是否正常来判定的,如PE线得到正确的连通,相线接入用电设备所附控制开关的电源侧,零线接至规定位置,则用电设备运行就正常。若插座不按本规范接线,必然会失去保护控制功能,还会造成触电事故。同一场所三相插座相序一致,使有相序要求的可移动用电设备能正常使用,保持功能不致损坏。本条规定涉及可移动用电设备运行功能和使用安全问题,若不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后的影响面大,危害严重,故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插座接线前应判定接入导线的性质,PE线、相线、中性线区分清楚,三相的导线相序应鉴别清楚,并按本规定进行导线连接。

以专用检验器或仪表抽测接线正确性为判定依据。

(报批稿)强制性条文16

23.1.1

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条文说明】

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是沿墙或沿竖井内明敷的接地导体,用于变配电室设备维修和做预防性试验时的接地预留,以及电气竖井内设备的接地。为保证接地系统可靠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其连接应可靠,连接应采用熔焊连接或螺栓搭接连接,熔焊焊缝应饱满、焊缝无咬肉,螺栓连接应紧固,锁紧装置齐全。

【技术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中的接地干线,设计上除作为今后检修用的保护导体外,大部分是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用于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连接和设备的等电位接地连接,接地线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应采用熔焊连接或螺栓搭接连接,连接可靠与否涉及建筑电气装置的运行安全及使用功能、建筑设备的运行安全、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其他弱电工程的功能和使用安全问题,若不严格执行,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也会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故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连接应采用熔焊连接和螺栓搭接连接,接地装置施工隐蔽前应按设计要求将接地装置引出线引至接地干线附近,并预留足够的搭接长度,同时应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检测方法按所使用的仪器仪表说明执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对接地装置进行隐蔽。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采用熔焊连接的应三面施焊,采用螺栓搭接连接的应不少于2个防松螺帽,并用力矩板手拧紧。

核对设计图纸,以符合设计要求且连接可靠为判定依据,目视检查熔焊连接焊缝应饱满、外表光滑;螺栓连接用力矩板手检查,应已紧固。

强制性条文17

24.1.3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条文说明】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点(处)数量由设计确定。本条规定主要是强调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及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连接点(处)的连接要求,以确保相互连接的可靠性。

【技术要点】

接闪器属防直接雷击的外部防雷装置,众所周知,经接闪器的雷电流是通过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入地的,由于雷击时产生的雷击电流从几百千安到几千安不等,如果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或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没有可靠的连接,如此大的雷电流所产生的冲击足以使建筑物或设备受到严重的摧毁,这是不允许发生的。为保证其连接可靠,不因接触电阻过大而提高闪电压降,导致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的损坏。如不严格执行本条文,便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有较高的概率爆发而酿成事故,故本条确定为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实施与检查】

施工时应先将接地装置和引下线施工完成,最后安装接闪器,并与引下线连接,这是一个重要工序的排列,不准逆反,否则要酿成大祸,若先装接闪器引雷,而接地装置尚未施工,引下线也没有连接,建筑物遭受雷击后引发的事故损失将更严重。对利用屋顶钢筋网等符合条件的钢筋作为接闪器时,在板内钢筋绑扎后,按设计要求与引下线可靠连接,经检查确认后,才能支模。

核对设计图纸,以符合设计要求且连接可靠为判定依据。目视检查熔焊连接焊缝应饱满、外表光滑;螺栓连接用力矩板手检查,应已紧固

第8篇:《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编制工作概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65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主编,会同武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历经1年,共同编制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工作始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编制原则为基础,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结合钢结构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的整体思路是按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体系改革原则,将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和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套改成一个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相协调;与《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协调;与其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标准相协调;为施工工艺和评优标准等推荐性标准留有接口,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规范标准体系。通过1年多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召开了8次工作会议,另外还有3次编制组长会议,先后完成7稿,在建设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大力支持下,编制组顺利完成编制工作。

3 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规范规定的原则进行划分。

(1)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②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允许偏差项目中最大超偏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③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2)钢结构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②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②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③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④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4 强制性条文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写和审查会要求,本规范在全部157条检验项目中,强制性条文12条,占7.5%。以下为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 (1)第4.2.1条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2)第4.3.1条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3)第4.4.1条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 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第5.2.2条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

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第5.2.4条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

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 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6)第6.3.1条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见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7)第8.3.1条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 钢尺检查。

(8)第10.3.4条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9)第11.3.5条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 (10)第12.3.4条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检查数量:跨度2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 弦中央1点;跨度24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1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水准仪实测。

(11)第14.2.2条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 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 5μ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12)第14.3.3条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测针和钢尺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标准的规定及附录F。

5 主要问题说明及建议 5.1 钢结构工程的划分

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将大型钢结构工程视为单位工程验收,主要是考虑工程实际和评优等因素,这种处理为我国钢结构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专业验收规范相一致,且本次规范只设立“合格”标准等因素,本规范回避了该问题,并希望在以后新的评优标准中考虑。

5.2 抽样方案

目前使用的抽样方案,虽然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但从工程实践来看,还是可行的。希望在今后的修订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的要求,能比较完善地解决此问题。

5.3 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

原验评标准规定了一个百分数,允许一定比例的检查点值超出,但没有规定极限值。本规范规定一般允许偏差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制定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主要是考虑钢结构对缺陷的敏感性,有利于控制工程的质量。

5.4 与相关规范的协调

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大多是80年代颁布的,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钢结构技术中有关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标准规范正在制订中。以上原因在内容上制约了本规范编制,待相关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后,本规范再行修订,力求保持同步性。

第9篇: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下列属风管配件的是 。 A、风管系统中的风管、风管部件、法兰和支吊架等。

B、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 C、风管系统中的吊杆、螺丝、风机、电动机等。

D、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答案D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下列属风管部件的是 。 A、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B、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 C、风管系统中的吊杆、螺丝、风机、电动机等。

D、风管系统中的风管、风管部件、法兰和支吊架等。 答案B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

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A、分部。 B、子分部 。C、分项。 D、子分项。

答案C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 验收及认可签证。

A、监理人员 B、项目经理 C、甲方人员 D、设计人员 答案A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 的考核合格证书。

A、初级上岗 B、普工岗位

C、特级钳工 D、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

答案D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 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 A、建设和监理单位 B、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 C、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D、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答案A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排烟系统风管钢板厚度可按 执行。

A、中、低压系统 B、螺旋风管的钢板厚度 C、高压系统 D、中压系统 答案C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

,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A、不燃材料 B、阻燃材料 C、难燃B1级材料 D、难燃材料 答案A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的手轮或扳手,应以 方向转动为关闭,其调节范围及开启角度指示应与叶片开启角度相一致。 A、水平 B、反时针 C、顺时针 D、垂直 答案C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 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A、3C产品标准 B、消防产品标准 C、当地质量检验部门标准 D、专业产品标准 答案B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 1A、单咬 B、联合角咬口 C、转角咬口 D、按扣式咬口 答案C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下列图形是 咬口的连接形式:

A、单咬口 B、联合角咬口 C、转角咬口 D、按扣式咬口 答案D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下列图形是 咬口的连接形式:

A、立咬口 B、联合角咬口 C、转角咬口 D、按扣式咬口 答案A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下列图形是 咬口的连接形式:

A、立咬口 B、联合角咬口 C、转角咬 D、按扣式咬口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金属矩形风管连接时,边长≤1250㎜的高压风管的角钢法兰连接时,适用 ㎜的螺栓?

A、M6螺栓 B、M8螺栓 C、M10螺栓 D、M12螺栓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金属矩形风管连接时,制作边长≤1250㎜的高压风管连接法兰 需要用 的角钢?

A、∟25×3 B、∟30×3 C、∟40×4 D、∟50×5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 C形插条类的平插条连接形式,适用风管(金属矩形风管)边长为 。

A、低压风管≤630㎜ 中压风管≤450㎜ B、低压风管≤1000㎜ 中压风管≤630㎜ C、低压风管≤1250㎜ 中压风管≤630㎜ D、低压风管≤1000㎜ 中压风管≤630㎜

- 3《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圆形风管直径≤140时,风管的法兰材料使用 。 A、25×3角钢 B、20×4扁钢

C、30×3角钢 D、40×4角钢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不锈钢板风管所用的不锈钢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1㎜时,板材拼接应采用 ;板材厚度大于1㎜时,宜采用氩弧焊或电弧焊接,不得采用气焊。

A、气焊或电弧焊接B、咬接或铆接 C、对接或角接 D、承接或插接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铝板风管所用铝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5㎜时,板材的连接可采用咬接或铆接,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板厚大于1.5㎜时,应采用 或 焊接。

A、按扣式咬口或气焊 B、氩弧焊或气焊 C、气焊或电弧焊接 D、氧焊或电弧焊接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铝板风管焊接的焊材应与母材相匹配。焊前应清除焊口处的 ; 焊缝不得有未熔合、烧穿等缺陷焊缝表面应清除飞溅、焊渣,焊药等。 A、油渍、水渍、灰尘及杂物等 B、氧化膜及脱脂

C、飞边和毛刺 D、油渍、氧化膜及脱脂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玻璃纤维复合风管组合前,应清除管板表面的 。槽口处应均匀涂满胶粘剂,不得有玻璃纤维外露。

A、油渍、水渍、灰尘及杂物等 B、切割纤维、油渍、水渍

C、飞边和毛刺 D、氧化膜及脱脂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风管安装前应对风管 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结构的预留孔洞位置应正确,孔洞应大于风管外尺寸100㎜以上。

A、制作要求、规格型号、长度进行 B、位置、标高、走向进行技术 C、规格型号、长度、走向进行技术 D、位置、安装要求、长度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风管内不得敷设各种管道、电线或电缆,室外立管固定拉索严禁拉在 上。

A、走栏和柱子 B、避雷针或避雷网 C、门框和窗框 D、钢柱或钢梁 答案B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风管与建筑结构风道的连接接口,应 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A、水平 B、反气流 C、顺气流 D、垂直 答案C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风机的安装应检查其基础、消音装置和

并应符合工程设计的有关要求。

A、叶轮机壳 B、电器线路 C、防震装置 D、零部件 答案C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份、直接通大气的进口,其 在试运转前应安装完毕。

A、电器设备 B、防护罩(网) C、接地保护装置 D、气体净化装置 答案B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离心通风机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将机壳和轴承箱拆开清洗转子、轴承箱体和轴承;但 的风机可不拆卸;

- 5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非金属风管垂直安装,支架间隔不应大于3 m。( ) 答案√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时,宜设独立的支、吊架。 ( )

答案√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 ) 答案√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负载下的联合试运转调试。( ) 答案×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机械运行正常),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 答案×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 答案×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规程》规定,排烟防火阀平时处于关状态,电动打开时动作正常,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排烟防火阀打开信号;手动能复位。( ) 答案×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

答案√

多选题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风与空调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 B、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C、系统经过试运行 D、系统经过调试

E、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答案A、B、E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形网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或总表面积大于4㎡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B、正方形风管边长大于700㎜,管段长度大于1300㎜圴应采取加固措施、

C、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管段长度大于1250㎜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中、高压风管大于1.0㎡,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D、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E、全部采用外框加固。

- 7D、外加固型材的高度不宜大于风管法兰高度,且间隔应均匀对称,与风管的连接应牢固,螺栓或铆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20㎜。外加固框的四角处,应连接为一体。 E、风管内可用外框加固,长度应与风管边长相等。 答案B、C、D、

根据《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风管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明装水平风管水平度偏差应为6㎜/m,总偏差不得大于40㎜; B、明装水平风管水平度偏差应为3㎜/m,总偏差不得大于20㎜; C、明装垂直风管垂直度偏差应为2㎜/m,总偏差不得大于20㎜; D、明装水平风管水平度偏差应为5㎜/m,总偏差不得大于25㎜; E、暗装风管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答案B、C、E

根据《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金属风管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横担接触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B、矩形风管立面与吊杆的间隙不宜大于150㎜,吊杆距风管末端不应大于1000㎜ C、风管垂直安装时,其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000㎜。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单根直风管至少就设置4个固定点。

D、水平弯管在500㎜范围内应设置一个支架,支管距干管1200㎜范围内应设置一个支架。

E、风管垂直安装时,其支架间距不应大于6000㎜。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单根直风管至少就设置2个固定点。 答案A、B、D 根据《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金属风管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横担接触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B、矩形风管立面与吊杆的间隙不宜大于250㎜,吊杆距风管末端不应大于1500㎜ C、风管垂直安装时,其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000㎜。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单根直风管至少就设置4个固定点。

D、风管垂直安装时,其支架间距不应大于6000㎜。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单根直风管至少就设置2个固定点。

E、水平弯管在500㎜范围内应设置一个支架,支管距干管1200㎜范围内应设置一个支架。 答案A、E 根据《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轴流通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动机转向应正确;油位、叶片数量、叶片安装角、叶顶间隙、叶片调节装置功能、调节范围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风机管道内不得有任何污杂物;

B、叶片角度可调的风机,应将可调叶片调节到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启动角度; C、运行时,风机严禁停留在喘振工况内; D、盘车应无卡阻现象,并关闭所有人孔门

E、应启动供油装置并运转2小时,其油温和油压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答案A、B、D、E 根据《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启动时,各部位无异常现象;当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并应消除; B、风机安装 C、系统调试

D、启动后调节叶片时,其电流不得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E、运行时,风机可以停留在喘振工况內。 答案A、D

- 9C、全部采用外框加固。

D、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管段长度大于1250㎜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中、高压风管大于1.0㎡,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E、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答案B、D、E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的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B、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C、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面。

D、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 E、风管表面应平整、两端面平行,无明显凹穴、变形、起泡。

答案A、B、C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5m,若超过5m,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B、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C、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同在一侧;

D、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保护工作; E、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答案B、C、D、E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

B、薄钢板法兰形式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300㎜,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C、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 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D、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夹平整、无明显弯曲。

E、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1个系统。 答案A、C、D 防排烟系统工程包括下列分项工程: A、风管与配件制作 B、部件制作 C、风管系统安装 D、风管与设备防腐

E、风机安装

答案A、B、C、D、E 根据《通风管道技术规程》规定,风管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A、薄钢板法兰风管宜轧制加强筋,加强筋的凸出部份应位于风管外表面,排列间隔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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