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户口档案问题

2023-03-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毕业户口档案问题

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就业:

1、 已签订三方的学生

A、 单位解决户口档案:这一类同学的户口档案按照三方协议上户口转移、档案接收的

地址派遣户口档案,未签三方但是有接收函且单位能解决户口档案的,处理方式等同签订三方协议的。

B、 已签订三方或拿到接收函,但无法解决户口档案的同学可以选择将户口档案放在武

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2、 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不就业拟升学、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同学有两种情况:

A、 户口已转到学校来的同学:可以选择将户口档案放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

代理或户档托管,也可以放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户档托管,还可选择将户口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学们可自行选择。

B、 户口未转到学校来的同学:根据户档不分离的原则,只能将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升学:

1、 保研本校的同学:这些同学的户口档案直接留在学校。

2、 保研、录研到外校的同学:按照调档函上的户口档案派遣地址,直接派到学校,在班上

助理统计信息时,请同学们看清调档函上的地址,若还没收到调档函,就填写学校+学院的名称。(注:请收到调档函的同学马上将调档函交给我)

出国:

1、 现在已经拿到OFFER,马上准备出去的同学,可以将户档放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是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是选择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但如果不是武汉本地的学生,为了方便以后办理出国的手续,不建议将户档存放在武汉,建议最好是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 如果准备明年出国的同学,也可以选择将户档放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是湖北省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是选择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但若是没有将户口迁到武汉就只能选择将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1、 若是选择将户档放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是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

心的同学,学校将在5月30、31日集中在校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当场签订托管手续。请同学们务必前往签订协议。

2、 请同学们抓紧时间将签好的三方协议的第二联和第四联交给我,学校6月1日就截止收

取就业协议了,之后再交的同学就没办法保证户口档案的及时派遣。

3、 请收到调档函的同学尽快将调档函交给我。

4、 后期安排:6月23日毕业典礼授学位,

24、25日办理离校手续,大家到时候办好手续

就到我这里领取报到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3个月。

还有一些信息比如费用之类的可以看我随本邮件一起发的那个户档政策的PPT。

第2篇: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问题

2012届毕业生档案户口问题

一、托管

(一)、只托管档案

这包括没有迁户口来学校的和迁来户口两种情况。

1、没有迁户口来

已在南宁找到工作单位或欲在南宁找工作,可将档案进行托管

2、已迁户口来学校

已在南宁找到工作单位或欲在南宁找工作,但户口想转回生源地,不继续留在南宁,可只托管档案,将户口回原籍。

(二)、托管档案和户口

已迁户口来学校的毕业生,并在南宁找到工作单位,不想将户口和档案回生源地。

注:如若在外地找到工作 ,欲将档案或户口托管在工作所在地的托管单位,由毕业生自行与托管单位联系,交费,并取得同意接管档案(档案户口)接收函交给学校

二、不托管

这包括迁户口来的毕业生和没有迁户口来的毕业生两种情况。

1、迁户口来的毕业生

如若不打算在南宁工作,可以将其户口和档案一并转回生源地。

2、没有迁户口来学校

档案和户口一并回生源地

注:若单位可以接受档案(档案户口),单位开接受证明到学校,可以将其档案户口放在单位

三、费用

(一)只托管档案

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60/每年

(二)托管档案和户口

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0/每年

四、办理托管的相关事宜

(一)只托管档案

一份在南宁市单位的工作单位证明

(二)托管档案和户口

1、四张白底一寸(身份证规格)的照片

2、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3、一份毕业证复印件

4、一份在南宁市单位的工作单位证明

三个方向:

(一) 在南宁发展

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户口、档案的托管或档案的托管

(二) 非生源地的南宁外其他城市

需向招就办说明,让其将你的户口、档案发往指定城市的人才市场。详情请参照前文的注明。

(三) 回生源地的人才市场

有两种方式,一是:以确定回生源地人事局的人才市场,到当地人事局交情托管费用,取得人事局的同意接收函,交到招生就业处。二是:直接回把档案户口回生源地人事局,回去报道的时候和人事局的负责人说要托管在在人才市场。

注:办理托管的费用需在报名申请托管的时候缴清;相关的材料需在领取毕业证的时候向招就处提供。

第3篇: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问题说明

各位毕业生:

临近毕业,现毕业生正陆续返校,据了解部分学生实习结束后已离开实习单位,准备重新找工作。为促进就业,学院定于5月27日举办夏季小型双选会,希望同学们本着“先就业,再择业”的阳光心态,积极主动的面对就业。现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问题分门别类,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返校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档案问题

A、有工作单位,且用人单位能签订正式协议书:

已经决定在某公司工作,而且公司已经在人才市场开户,可以接收档案的。请同学们尽快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一式五份(或四份)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齐章后(只盖公司章无效,关键是毕业生调配部门的章),6月5日前交回学校,交回前请与辅导员处联系,以确认手续是否办清。

B、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能签订正式协议书,学校可帮忙办理省人事代理:

按去年政策,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办理的省级人事代理有“河北省人才市场”和“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河北市场”,上述两个人才机构均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毕业生提供的服务项目基本相同,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其一办理。

人才市场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毕业后2年人事档案管理费,自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征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单位委托保管20元/人.月,个人委托保管15元/人.月,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不需要提供其他服务的5元/人.月。 服务内容包括:保存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接转、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出具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1、有就业单位,但用人单位不能签订正式协议书(如北京、天津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办理河北省人事代理,档案放到河北省人才市场。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或五份)需要在用人单位栏盖用人单位章,学校协助办理省级人才代理,户口也可和档案同时放在省人才市场。(第一年落户费230元,第二年起只收户口管理费用30元)。

人才市场的管理很规范,将来保险、公积金等服务可由人才市场办理,工龄从放档案的那天起开始计算。

2、能和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劳动合同的,凭劳动合同复印件(不需用协议书,可留着空白协议书,以备后用),学院可帮忙联系省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建议同学们采取这种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单位托辞等以后再签,希望同学们要明白只要干一天工作,就要有书面的合同为证。

C、没有签约的单位:

1、不办上述手续的档案打回原籍,毕业生在离校前发放一份报到证,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是***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凭此报到证将档案自己放到生源地所在地级市。因各地市政策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并不接受自动打回的人事档案。同意接收的两年之内一般也要求档案需提走,自动打回的很容易出现丢挡、断档的问题,如遇到上述情况,只能自己解决,学校无法协调。

2、为避免出现问题,学生也可办理各市县人才代理。由于各市县政策不同,需要学生自己去询问,办理,很多地市没有工作单位已经不给办人才代理了,能办的话,需要盖托管人才市场的章和市人事局的章。

D、升学的同学

专接本的同学在知道是否被录取前,上述工作已完成,在自愿的原则下,学院可帮忙办理“省级人才市场”档案托管手续,如接上本科后,学校科协省人才把档

案调回学校,没接上本科的可一直放省人才市场。

考上研究生的本科生档案和户口签到录取学校,不用考虑上述问题。

以上主要说明的是档案去向问题,希望同学们要重视起来,因为档案每个同学早晚都需要,如不闻不问不考虑档案问题,丢失或不知去向了,将无法补充,给个人造成很大的麻烦。

为规范毕业生就业,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议只要有工作单位的最好是都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在一些公司找借口说等拿到毕业证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或根本不签订劳动合同。希望同学们能说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返校时带回原件和复印件。

二、户口问题

户口的去向有四种:一是可和档案同放在各级人才市场;二是打回生源地(需提前沟通生源地是否接收,问清具体地址);三是可以放在亲戚家,只要当地派出所同意接收;四是可暂时由学校代管。5月25日前学校登记户口迁往具体地址,请尽快与各班负责人联系填写,不要错过了时间。

三、其它事宜:

1、返校时间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没有具体时间要求,5月底前后都可。离校时间未确定,每年大概6月下旬。毕业论文和毕业总结、答辩事宜和指导教师联系。

2、毕业生清考已结束,请同学们关注自己的成绩,如不能在毕业前拿到毕业证,下半年还有最后一次考试机会,再错过就永远领不到毕业证了。

3、同学们记着返校时带上实习鉴定书,鉴定书盖上实习单位章,写上评语。

4、到毕业离校这段时间要遵守学校纪律,注意交通和财务安全,不允许酗酒滋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严加处理。

5、档案和户口放省人才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血型、身高;

已办过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户口迁移证、2张1寸白底彩色大头照片、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转至:“河北省人才市场”或“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河北市场集体户”。

只托管档案的准备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党员档案放省人才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或“中共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河北市场流动人员委员会”。

注意:以上政策只是建议,最后如何决定视同学情况而定。政策如有变动再随时通知,有不明白的或特殊情况尽快和辅导员沟通。

第4篇: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解惑

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基本知识 (请认真了解,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决定自己户口、档案去向)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 1 、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2 、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

3 、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 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4 、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 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5 、问: 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6 、问: 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关系一律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当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7 、问: 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

8 、问: 是 2003 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

10 、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 60 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 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 1 )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 2 )有兰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

14 、问: 是 2004 届毕业生,爱人是兰州市的户口可以迁往爱人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16 、问: 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 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 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62010219780112014X,和我以前的编号620102780112014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62010219780112014X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位后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

1、

2、3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位数编号主要使用于计算

机管理。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基本政策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我们学校说的不能留在学校貌似是违反规定的)。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三、关于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问题

一、托管的对象及相关注意问题

(一)可以托管的对象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即无权接受户档)的非武汉市毕业生;

2、已届毕业期限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户口、档案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即是否托管自愿、选择何种机构自愿。

2、户口、档案的去向一定要确定,不能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更不能随身携带。

3、户口、档案的去向原则上不一定要求同步,即户口、档案可以采取分开处理。

4、生源地为武汉市的毕业生并在武汉就业的,户口要么落实在用人单位,要么回原籍,但档案可以选择托管(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除外)。

5、回武汉市以外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档案的去向在当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机构进行确定。

6、生源地为非武汉的毕业生,在武汉就业或准备在武汉找工作的,户口也可以选择在本市亲属进行挂靠而不托管。否则,在用人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好选择托管处理。

7、在6月份,保卫部将毕业生的户口从公安机关下下来,等待去向的确定,如果在三个月内,毕业生没有明确户口去向,户口将自动回原籍(生源地)。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人才机构。

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如何确定户口、档案的去向?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就业协议书》第一面第二大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户口迁入地址”要详尽填写,如果是空白或不详,学校将视其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只有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如果在“毕业时户档去向”一栏没有进行选择或选择第①、④项的,视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四、关于户口、档案相关的一些建议

毕业时,档案最好不要将档案留在学校,最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去向确定。不留在学校,而选择托管的好处或功能在于:可以认定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可以评定职称;可以办理跨省调动手续;可以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可以出具各类相关证明。这些功能对学校来说,学校是无法具备的,这样会给毕业生的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建议不亦将档案选择留在学校。

同时,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机构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四、可以选择的人才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有哪些?

(略)如想进行人事托管,请直接联系相关机构,并问明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5篇:应届大学毕业生档案和户口问题

2010-10-14 20:02 | (分类:默认分类)

首先是大学毕业后的人生基本规划(本处所指为非在职考研、考博、考公务员等同学):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举例如2008年6月毕业7月正式工作者,其从08年7月到09年7月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三方协议、报到证(派遣证)、干部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

什么叫三方协议?网上答案都有,随便查查就知道了。但再深一些说呢,肯定有人不知道了。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你过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干部身份: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很多农村来的朋友家里都希望孩子通过念大学而改变祖辈农民的身份(这里没有贬低农民朋友的意思),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就很多农村朋友来讲)。

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三方协议,靠派遣证。派遣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

也许很多人说:我不会被提干,那我要干部身份干嘛,我就想挣钱。

那么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职称评定了。其中也涉及到关键一年的具体事宜。

大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相当于中专、大专

的实习期)。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三方、派遣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参加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试来决定你是否能评上职称。当然有些职称评定也不排除某些单位内部的人为原因。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第十年,评定高级职称(具体可上网查)。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10年就可以当上“高级工程师”。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所以从此看出,就算你不当官,你只挣钱,那干部身份对你来说还是有用的。

说到这里,基本上一般的情况都讲完了。但有些人会问了,我不是本地生,我户口不能留这,没公司给我签三方,你说的都是屁话。呵呵,那你就错了。为什么不变通的想想呢?例如:你在北京上学,但毕业后没有公司解决你的户口,怎么办?好办!在家里找公司签三方。因为你不能留京,所以你的户口会打回原籍,而档案与户口不能脱离,所以你的档案也要打回原籍,而如果你想保住干部身份(但想在北京工作),那你就托人也好,请客也好在家找个单位把你的三方签了。然后其他和上边一样,只是一年后记得回家去办转正与职称评定。如果嫌麻烦,没关系,你就回家就业,别担心回不来北京,因为如果你有职称,那么你就可以以后来京找工作,而你也会属于人才流动,这时只要你提出单位也会适当解决你的户口问题,否则凭你打工者的身份要求单位解决你户口,梦吧你!

三方协议的签署是没有限制的,与任何公司或单位签都可以,不一定要国企或事业单位,否则每年那么多大学生就业,还不80%都要丢了干部身份,国家还不成白痴了。但要保证一点,就算是三个人的小公司也能签,但不要在一年内倒闭,否则你就没有人给你签转正了,切记切记。

又有人说了,我想考研,我明年要考,我就不签三方了,随便找个活干干,挣点钱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记住,不论任何时候,别放弃你的身份!

如果你要考研,那么你属于在职考研一类,我们分类说一下。

假如你考上了:你6月大学毕业,7月到单位报到。第二年7月,你转正,初级职称评定。研究生9月入学。当你研究生入学时,哥们已经是有身份的人了,3年研究生读完,哥们出来直接拿正常工资了(进私企),没有见习期一说了(研究生毕业也有3个月的见习期)。如果你进国企或事业单位,那么研究生3年算工龄(我不知道私企是不是,但国企或事业单位绝对是),你出来就可以评中级职称了,哥们又赚了一大笔。所以你说你该不该保你的干部身份?假如你没考上:

没考上更简单,直接继续工作,回头等着评中级,没差什么。

很多人总是怕麻烦,其实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我打的不简单),如果你做了,那么也许我的话会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没做,那么就当给我捧场,也谢谢你,我们又少了一个竞争对

手。不过要记住一句话,别因小失大,谨记!毕业生就业指南(转载)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2.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它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也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遗失报到证怎么办?

毕业生毕业当年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书面说明原因,毕业生所在院系出具意见后,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可为其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报到证丢失,补办”字样。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后遗失或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不予补办,但学生可以提出开具证明的申请,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向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遗失报到证的证明》。

4.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介绍信、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校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通过机要局邮寄)。

毕业生持以上证件到单位报到后,还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办理);关心查询个人档案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什么是毕业生的档案?档案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6.毕业生档案内一般包括哪些材料?

毕业生档案内一般包括:《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记录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及实验、实习、设计、劳动等成绩的《学习成绩表》;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毕业生报到通知书(白色报到证副本)。

毕业生落实档案去向的同时应向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档案的同志确认档案袋内材料是否齐全,如有错漏及时与学校学生处学生档案室联系。

7.毕业后档案去向哪里?如何转寄?

毕业生毕业后的档案去向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移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期限两年。②在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落实就业的,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其他性质单位就业并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挂靠的,档案寄到相关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③申请出国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地人事局。④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⑤《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当地人事局。⑤延长学年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学校学生档案室,于学生完成学业时根据具体情况寄出。

8.户口有什么作用?

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结婚、身份证遗失、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明、失业证明等。

9.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入学时户口迁入到学校的毕业生需要迁移户口的到学校保卫处(行政楼1楼)登记户口迁

出地址,由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到学校的毕业生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后凭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便可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10.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是否可以分开?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不能分开。但以下特殊情况可以分开:到非生源地工作的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需要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经用人单位和生源地户口管理部门同意,其户口可以迁回生源地;在同一个城市户口挂靠到亲戚朋友家中的,必须到接收单位(或人才市场)和挂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两者同意后,方可迁到亲戚朋友家。

11.党团组织关系如何办理转出?

凡毕业生党员必须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离校毕业生党员必须在离校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所在学院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单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要填写相关联系资料,报所在院系和学校组织部备案。

12.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哪些离校手续?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必须完成下列与就业工作有关的事项:

(1)接受毕业教育;

(2)进行身体检查;

(3)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4)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和所借公物;

(5)归还在学期间贷款或办理缓还手续;

(6)交纳超标用电费;

(7)上缴借书证和医疗证(应撕下个人相片); (8)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9)领取户口转移证明、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3.劳动合同和协议书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83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前者属于部颁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律。

(2)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一般是学生到单位报到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负责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签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

(6)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同时失效。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在于: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就业协议书有关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可以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这些条款必须有列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认可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继续生效。

14.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2.“三险一金”具体指什么?是怎么计算的?

'三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三险一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它也是使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三险一金”的缴纳标准:养老保险金=工资×6%+工资×25.5%;医疗保险金=工资×1%+工资×5.5%;失业保险金=工资×1%+工资×1%;住房公积金=工资×7%+工资×7%。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处理

为适应“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户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高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精神,对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采取了多样灵活的处理方法。毕业生档案及户口的处理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毕业生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部分高校的就业工作人员和部分毕业生对档案及户口如何处理并不是十分明了。针对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就业压力增大的现状,国家教育部出台了放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年限,延长毕业生择业期的政策。

在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户口的处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档案及户口管理的处理;二是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的处理;三是对于升学的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的处理。

一、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和户口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

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盖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的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而是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管理,其档案及户口处理与未落实就业单位处理方式基本相同。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的迁移地是一致的,但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也可以不相统一,即在灵活就业时,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属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而用人单位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此时,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转寄至用人单位;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上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其户口迁移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用人单位接收,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志愿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就业代理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

三、升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对于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和考取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可以做以下处理:

1、对于升学的毕业生,其所考取的学校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所毕业学校转寄档案及户口关系;

2、升学的毕业生所考取的学校不接收毕业生的户口的,毕业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将档案转寄到所考取的高校,并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后,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一部分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一部分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极少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于主客观原因需改变就业去向;尚未落实就单位的毕业生寻找到就业单位后要重新办理就业手续;上述毕业生再办理就业手续通常称改派。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均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时需提供一下材料。(1)毕业生原来的报到证。(2)原接收单位的退函,用人单位应在退函上说明毕业生改派的原因。“原接收单位”是指签发在报到证上的、毕业生应去报到的单位,包括用人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3)同就业单位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从用人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可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后,可持重新办理的报到证办理档案关系及户口,将档案及户口转到改派地。

档案在个人手中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如超过时限会给报考公务员或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带来诸多麻烦。

第6篇: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明细范文

最佳答案

这是和你提问相关的一个政策,,你可以参考。。。

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市出台了鼓励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下简称换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基本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换保障)的政策,下面就农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1、换房和换保障坚持什么原则?

换房和换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计划管理”的原则。

2、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换房和换保障:

(1)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

(2)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农村宅基地;

(4)自愿永久放弃全部经营权(含自留地)。

3、公寓房安置地点在哪里?

农村宅基地换房地点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首期安置房暂定名“景春苑”,建设地点在缔艺家西侧(见附图)。

4、公寓房的户型分哪几种?

建筑设计户型面积分为60㎡左右、80㎡左右、100㎡左右、120㎡左右四种。

5、换房可享受多少面积?

换取的标准面积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40㎡,每户标准内总面积不超过260㎡,超标准面积不超过40㎡,每户换房数量不得多于3套。

6、安置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换取的标准面积内部分的价格确定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签约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房价由住宅标准面积、超面积乘以相应的价格和层差率加车库面积乘车库价格(标准面积内住房销售价格减半)构成。层次差价系数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相应标准执行。

7、换保障可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经营权换保障政策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海政发[2004]51号)执行。换保障户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的人员,不列入置换生活保障范围。以换保障签约的时间为基准日,对未达到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下)的人员,每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7000元,达到和超过劳动年龄段(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政策,为其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第二档标准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参照享受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15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管理、大病医疗统筹、生活补助费发放、丧葬费标准、就业培训、档案管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等均参照被征地农民相关政策执行。

8、到市区置换公寓房是否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

农户以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不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但属于连户成片搬迁的(可包含搬迁至所在镇、街道“1+X”点的农户),市财政对置换市区公寓房户进

行奖励补助,对连户成片3户以上的每户奖励3万元,5户以上的每户奖励4万元,10户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整组的每户奖励10万元,整村的每户奖励15万元。补助资金通过与换房总价款差额结算办法奖励到户。

9、换房换保障政策执行至何时,什么时候受理报名?

换房换保障政策实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时间以签约日为准。全市换房和换保障户数总量实行计划管理,每年集中申报两次,申报时间为3月和11月。首期报名截止2010年4月30日。

10、如何办理换房换保障手续?

(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统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宅基地和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诺书》,承诺书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家庭成员签名,并提出换房和换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同时提交家庭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

(2)公示。经所在村初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审批。经初审和公示后,符合换房和换保障条件的户由村汇总,并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名册》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名册》,连同《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并报镇(街道),经镇(街道)核实同意后于每年的4月和12月报市统筹办,由市统筹办分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4)签约。经批准后,由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落实换房和换保障户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房委办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协议书》,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劳动保障局签订《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协议书》。并由镇(街道)代为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如原已取得合法建房许可而未建造的户,同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预付房款。换房协议签订后15日内办理预付房款相关手续。换房面积在120㎡(含120㎡)以下的,每户须预付房款5万元;120㎡以上的,每户须预付房款8万元。

(6)选房。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公寓房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换房户户主及购房人办理公寓房选房手续,并开具公寓房选房《抽签通知单》。购房人凭①《抽签通知单》;②镇(街道)开具的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证明;③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抽取《选房顺序号》。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市房委办按照换房户的置换申请面积和预付房款情况分别提供60、80、100、120平方米左右四种不同户型的住房。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等资料,按《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的顺序和规定参加相应户型的选房,选定房号后,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选定协议书》、以下简称《选定协议书》),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7)签订换房合同。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定协议书》公证书等资料,签定《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合同》(以下简称《换房合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换房户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签订时由镇(街道)将收回的原住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报市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土地使用权相应收归集体组织。同时给予每户4个月的自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户每月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

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及时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购房户必须按《换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房款(可按揭贷款),否则将按合同条款办理。

(8)自行拆旧和退回承包土地。换房和换保障户在签订换房合同后4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住房(含生产用房及地面附属设施),逾期作自动弃旧处理,同时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退回村级集体组织。

(9)交房和办理保障手续。换房户在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自行拆除原旧房和退还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且经市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预付房款、未达到劳动年龄段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总额、连户成片奖励等和换房总价款实行货币差额结算后10日内,与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签定钥匙交接通知单,凭钥匙交接通知单和《换房合同》复印件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由换保障人员所在村以户为单位,持《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人员名册》,携参保对象的公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需有公安机关的户籍备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6张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办妥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享受待遇。在取得公寓房产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迁的,根据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核准,将换房户家庭成员户口迁往其合法固定住处或置换的公寓房内。

11、换房换保障户立户条件是什么?人口如何认定?

立户条件:按海政办[2000]21号文件执行。夫妻双方离婚满5年、或离婚满2年且另一方已登记结婚的,可立户安置。

人口认定:按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为准)确定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下列人员可计入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数:

(1)已领取本市有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婚嫁,其独生子女可按2人计算。两户以上共同赡养的老人可分摊进行计算;

(2)户口外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需凭学校有效证明);

(3)因土地征迁而户口迁移至城镇的人员(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4)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已提干的军官除外);

(5)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立户及人口认定均以换房换保障四方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

12、公寓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如何上市交易?

公寓房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购房户在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后,可自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但换取的公寓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取得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抵押除外)。

本政策解答由市“两新”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7288660 872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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