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2022-10-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根据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作如下制度:

1、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宣传、教育,贯彻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采取封闭、围挡 “人防、物防、技防” 等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要建立门卫值班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4、要加强对施工队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

5、定期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建立治安保卫管理档案。

6、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办证手续。

7、施工现场不能打架斗殴,不能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酗酒、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8、加强现场宿舍管理,住宿人员不能擅自调换房间,不能男、女混宿,亲友来客不能留住。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第2篇: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要建立警卫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袖标,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期间酗酒、躺卧或读书看报,更不准睡觉。

三、值班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客,对需要进场的车辆及来宾必须问明事由,认真填写记录,方可放行;无关车辆及人员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入内;对出场的人员、车辆要仔细检查,携带物品的车辆、人员必须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的放行单,否则一律不准放行;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携带胸卡出入,必须主动配合保卫人员的检查工作,必须按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

四、现场内要成立治安巡逻护小分队,对工地内财务室、库房、办公室、宿舍、食堂、材料堆放场等重要区域昼夜进行巡逻,巡逻人员应掌握重点要害部位的火源、电源和气源,熟悉各类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五、值班人员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部值班领导,遇有盗窃事件要妥善处理,或视其实际情况及时上报或拨打110电话报警;发现初期火险时应立即进行补救或报告项目部值班领导组织补救,必要时拨打“119”电话报警,电话中要准确通报所在方位、地点及火情状况。

六、施工现场内严禁聚众赌博、酗酒、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宿舍内男女不准混居,如有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人:

四川实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第3篇:建工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01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保卫管理制度

1

目 录

1.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 3 2.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管理制度..................................................... 3 3.仓库、料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 4 4.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4 5.财务室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 5 6.外施队宿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 5 7.外施队管理制度 ............................................................................... 5

2 为强化治安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目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1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件保卫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领导负责保卫工作,实行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3现场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消防保卫人员。

1.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并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和备案。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方案、预案。

1.5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厂制度,护厂守卫人员要配备标志,并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1.6锅炉房、变电室、消防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落实责任制。

1.7外施队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与外施队签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1.8现场的重点防范部位(财务室、仓库、机房和职工宿舍)指定专人管理,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1.9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0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组织侦破。

1.11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防火安全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消防工作,建立保卫、消防工作台账。

1.12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1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14工程内不准设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工程内不准住人,要经常检查,明确管理责任。

2.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管理制度

2.1护场警卫人员按规定设置,昼夜有人值班。

2.2护场警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时间不准下棋、打牌、看电视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更不准擅离职守、漏岗、睡岗、扎堆儿聊天等。

3 2.3坚持现场巡逻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范部位加强警卫力量,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汇报,不得误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2.4护场警卫人员不得以工作之便,内外勾结偷窃公物或监守自盗,违者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建立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2.6负责检查出入车辆,对携物外出的职工验证出门条。

2.7认证学习护场、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能力,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扑救初起火灾。

2.8认真审批用火证,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9要熟记“119”火警电话和“110”匪警电话,发生问题及时报警和汇报。

3.仓库、料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3.1仓库、材料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护场警卫人员,昼夜巡逻看守,护场警卫人员在岗期间对仓库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2仓库、料场四周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m,堆放的材料距围墙不少于2m,紧靠围墙的房屋、树木、电杆等均采用铁刺丝加以防范。

3.3严禁无关人员在仓库区域内住宿逗留、乱串。

3.4库管人员必须健全各类物品的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3.5出入库的机动车和载物出库时必须持携物证,经护场警卫人员验证后放行。

3.6仓库、料场要采取全方位的防范措施,特别要加强技术报警防范,上级执法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

4.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4.1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贵重物品的单位和部门,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4.2库管人员应由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库管人员在及时发现、及时排除隐患的同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4.3要制定重点防范部位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4.4要制定重点防范部位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库管人员签订治安防范责任书。

4.5储存、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部门,不得随便搭设易燃建筑和构筑物,物品堆放要整齐有序,防止堵塞消防通道,圈占消防设施。

4 4.6上级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5.财务室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5.1财务室门窗和四壁必须牢固安全,要安装铁护栏、防盗门、防撬锁和防盗报警装置。

5.2现金、支票必须存入保险柜,随时锁好,下班前保险柜必须锁好并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严禁将保险柜钥匙存放在办公桌内。

5.3存放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原因须留超额现金过夜时,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4提取或送交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使用防盗安全箱,两人以上同行,保卫人员押运,并且要用专车运送,中途不得停车办其他事宜,无关人员禁止搭车同行。

5.5严禁支票、印鉴管理,空白支票一律不得事先盖好印鉴,空白支票和预留银行印鉴分开存放。

5.6保险柜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6.外施队宿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6.1外施人员入场后按制定的房间入住,入住人员要相应固定,采取二上墙房间一上床挂牌制度,即:制度上墙,名单上墙,个人名字挂床前,不得擅自调房,禁止铺垫草帘等易燃物品。

6.2外施队宿舍要设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的治安、防火安全工作。 6.3外施队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任何人不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淫秽视听物,不得存放滞留大量现金,现金超过5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或放到保险柜内,以防发生盗窃案件,如不按相关规定存放,丢失后果自负。

6.4外施队的财务室要有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5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必须经现场安全保卫部门批准。

6.6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

6.7宿舍内的火炉及烟囱、风斗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火炉及烟囱周围不得随便挂烤衣服鞋帽,防止发生火灾和燃气中毒。

6.8宿舍照明灯具功率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40w,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非电工不得擅自乱接电线。

7.外施队管理制度

7.1外施队进入施工现场,保卫部门及时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培训,未经保卫部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7.2外施队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治安综合治理,要与外施队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

5 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7.3外施队进场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被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缓刑人员;保外就医人员;劳改劳教场所逃脱人员;无身份证人员;精神病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

7.4 50人以上的外施队建立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班、组要明确1名治保人员。不足50人的要建立治保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破坏事故等项宣传教育工作。

7.5外施队不得乱抄乱拿、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赌博、偷窃、搞违法乱纪活动,如发生上述问题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7.6外施队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出入制度。携物出门,属于公物的,必须由材料和工地领导开具出门条,经护场警卫人员验证后出现场;属于私人物品的,必须有本队负责人开具的证明。

7.7外施队宿舍的门窗要安全牢固,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塞乱放,房间无人时必须锁门。

7.8外施队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要经保卫部门批准,开具用火证。非电气焊工一律不准从事焊割作业。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设专人看护,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防发生火灾。

7.9要爱护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以及成品,严防磕、碰、砸、泡,不准在现场乱写乱画和随地便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4篇:施工现场达标检查治安保卫管理部分

检 查 内 容 说 明

施工现场达标检查治安保卫管理部分,检查内容分现场管理部分和内业资料部分,现对两部分分别给予说明。

现场管理部分。该部分共有六项内容 即:

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施工现场住宿符合规定;易发案部位符合防范规定: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物品:确定重点要害部位;保卫组织、保卫干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一、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达标检查内容中有4条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护场警卫人员、执行的标准按照公司一建综保字【1999】120号文的标准、该文第二条第四款;施工现场消防警卫人员的配备按下列标准执行:

l万平米以下的工程:4人;1——3万平米的工程:7人;3——5万平米的工程:11人;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13人。

此标准为单门的施工现场消防警卫人员设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门口多、用量大、周围社会治安环境不好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消防警卫人员。

2、警卫佩带红底黄字袖标

3、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实行出入证制度、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六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人的制度”和《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施工现场实行出人证制度,门卫应当严格查验证件„„”的规定,实行出人证制度,出入证应贴有本人照片、所属单位、姓名、工种、编号、公章。出人证进行塑封。

4、携物外出应有登记,所有从施工现场撤出的设备,建筑用机具、清退建材应有材料部门的凭证或保卫部门的批准,并收取出门条,在值班记录中详细登记:某年、某月、某日、某单位(部门)、某人携带某物、某部门批准退场,数量、运输工具等项。

二、现场住宿符合规定。达标检查内容有三点要求:

在施工程内住人应有上一级消防保卫负责人批准,保卫部门检查认可。

外施队民工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应登记,家属不准许现场住宿。

民工宿舍实行“三定” 。

1、在施工程内住人应有上一级消防保卫负责人批准,保卫部门检查认可,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二十二条:“„„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施工现场实行区域管理,生活区、施工区应当严格分开,区域之间应有明显标志”的规定,特殊需要在工程内安排住人,应由项目经理部写出报告一式二份,并附有工程内住宿房间范围的平面图和治安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制定工程内住人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2、外施队家属进人施工现场应登记,不准在现场居住。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七条“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第

(三)款:“„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人现场的规定”。外施队家属不准在现场住宿,进人施工现场应登记严格掌握确保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民工宿舍实行“三定”制度。

按照市建委和建工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管理办法,对民工居住的生活区,宿舍应加强管理:对外施队居住地点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人、定居住的房间。按照规定确定住宿人数。明确班组和负责人,定床位。床铺固定,有人名牌。

4、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生活区、料场、包库。

三、易发案部位符合防范规定:本项检查内容有四点要求:

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易发案部位都包括哪些?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八条,“更衣室、财会室、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外施队的办公室及民工个人保管的钱、物也包括在内。

l、对易发案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即在这些部位,要落实责任人。

2、安装配备必要的防盗设备。例如:财务,要采取防范措施,门窗安装防护栏和防盗门,使用自动报警的保险柜等。

3、对电动工具,如:手枪钻、电锤、手提式的其它电动工具、电刨等、电焊把线、电缆线,要采取防护措施。如;电焊机要集中安装铁栏或采取整体固定,电焊把线使用后随时拆除,集中保管等办法。

4、工程进人装修阶段,贵重物品安装后要安排人员看守。如:有成品保护人员及时办理成品交接手续。

四、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物品。该项检查内容有六点要求:概括起来1一3为在工程内乱写乱画为一类,4—6三项各为一类。

l、工程内禁止乱写乱画。工程内墙壁禁止写画与工程无关的文字和图画。

2、禁止在施工现场更衣室、工具间、休息室、宿舍等部位,利用麻将牌、扑克牌或其它形式进行赌博。

3、禁止在施工现场酗酒,划拳行令。

4、施工现场”三口”管理,即:出人口、卖饭口、室外升降机或楼梯口。要求不能发生不服从警卫人员查验证件,清点物品而与警卫人员争吵甚至动手殴打警卫人员;也不准出人施工现场门口时成帮结伙起哄或污辱警卫执勤人员、在卖饭口,特别是人员较多的卖饭口,发牛因争抢买饭打架斗殴或群斗群欧事件。要安排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室外升降机或楼梯口处,不能发生因抢上抢下、拥挤、破坏生产秩序或发生打架殴斗的问题,在”三口”处安放有关的告示牌,明示规定。

五、确定重点要害部位:该项检查内容,强调的是做好重点防范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有三点要求:

确定施工现场的重点防范部位。

对危险物品实行专库保管。

重点防范部位要建章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手续工作。

l、确定施工现场的重点防范部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九条:“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规定了哪些是重点要害部位、《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加强要害部位的管理,建立要害部位保卫工作档案,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装置。制定要害部位人员上岗标准,建立要害部位出人制度、值班制度。下列场所应当列为要害部位:

(一)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库;

(二)供电、供水、供气枢纽场所;

(三)存放重要勘察、设计图纸、资料的部位:

(四)放置贵重物品,关键设备的场地;

(五)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

(六)公安机关认为应当列为治安保卫的要害部位。

此项工作应逐部位建立档案,详细登记,并应列为现场治安保卫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对危险物品实行专库保管。《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第十条“„„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保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施工现场谏用已易燃易爆物品,有丙酮、稀料,油漆、防水涂料的甲苯、汽油等均应也单独设度、库房应按消防要求建造。

3、材料部门应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保卫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重点防范部位检查表,规定整改期限。并按整改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此项工作按照保卫工作要求,应建立内业资料保存。

六、保卫组织、保卫干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该项检查内容中有四点要求:

1、发生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做好保护案发现场的工作,首先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抓紧了解情况,简单询问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人数、何人、何事、掌握第一手的情况,为以后查破处理做准备, 其次是及时安排人员做好警戒、劝阻围观群众,不要接近现场,防止发生其它的意外,警戒线距现场要远一些,距离一般在围观的群众看不到现场内所进行的工作。在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中就应启动事先已制定好的应急方案。警戒组、抢救组均应及时到位。再次,在现场保护过程中,抓紧时间查找案件的直接目击者,并简单询问目击者的情况,问明姓名、单位,为公安机关取证做准备,同时也为向公安机关介绍情况收集材料。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施工现场发生案件应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的主管领导(公司保卫处)报告:讲明在何地、何时、何事、何果、何人、何因、何利。七个要素中最主要的是讲明何地、何事、何时、何果,便于上一级领导组织人员,携带查破案件的勘察器材以及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间越早越好,越快越好。只要讲明发生了什么事,在什么地方,产生了什么后果,就可以争取时间为查破案件创造条件。

3、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上级保卫部门、公安机关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寻找证人。确定案件嫌疑人,了解案件发现发生的经过、扣留嫌疑人。安机关到达后。将所做的现场保护情况做详细的汇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施工现场发生案件,经公安机关查处后应及时填写案件登记表。

第5篇: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分工见附件,加人员分工),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项目部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项目部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项目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五、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施工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施工单位对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六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XXXXXX项目部

第6篇: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遵循严格控制的原则,阻止与施工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可疑人员,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限制。

1.本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出入

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进出现场,凭有效证件出入;无有效证件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外来人员的出入

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有事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需经项目部同意,未经项目部同意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经项目部同意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需填写外来人员会客单并出示有效证件。

3.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限制

下列人员严禁进入:

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人员;

②身份不明、衣冠不整的人员;

③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④未经允许擅自参观的人员;

⑤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车辆的出入

除运送材料的车辆或经过项目部同意的车辆外施工现场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包括业主、监理、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的车辆以及办公人员驾驶的车辆。运送材料的车辆需有项目部人员在门口接车方可进入。

二、施工现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物资出入管理要求

(1)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物资出工地时都必须持有项目物资部开具的《出门证》,无《出门证》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携带物资出施工现场。《出门证》必须有项目物资部及安全部签字方可生效。

(2)保卫人员仔细核对项目部出具的《出门证》,并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出门证》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出门证》上没有标注的物资禁止携带出场。

2.进入工地的物资应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对于进场的油漆、汽油、柴油及其他易燃品,应存放在绝对安全的地方,同时配置各类消防器材。

3.夜间禁止一切货物出施工现场,特殊情况下的确需夜间出场的,需经项目物资部和安全部同意并持有《出门证》,经保卫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出场。

4.禁止出场的人员及物资

(1)人员、车辆拒绝检查者。

(2)物资出场无《出门证》者。

(3)出场物资与《出门证》标注不符者。

(4)有《出门证》但未签字盖章者。

三、施工区域内巡逻制度

1.工地大门口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设专人巡逻现场,做到至少每2小时巡查全场一遍,重点是仓库、生活区、场地周围存放物品材料的场地以及成品半成品保护。防止偷盗、意外事件的发生。

2.楼内大厅设专人看守,由保安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对进出大楼的人员进行检

查。夜间设专人巡逻大楼,做到每2小时巡查楼内一遍,重点是三楼、四楼办公室、仓库、设备机房、配电室、地下室以及成品半成品保护。防止偷盗、意外事件的发生。

3.楼内27层以上金螳螂施工部位由金螳螂安排专人昼夜进行巡查,重点是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易燃部位以及成品半成品保护。防止偷盗、意外事件的发生。

4.警卫、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夜间值班认真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必要时报派出所处理。

xx公司

xx项目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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