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3-01-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1篇: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如何做好疫情复工复产叠加期消防安全工作

摘要:新冠肺炎给全国人民生命安全及国家经济带来重大威胁的同时,亦给消防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政府和企业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战役中,然而,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都不能耽误,正是基于此,本文对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叠加期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疫情;复工复产;消防安全

新冠肺炎(COVID-19)由于其超强的传染力,加之春运大迁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疫情迅速在全国蔓延开来,这给全国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战胜这场疫情,我们国家可谓举全国之力,一再延长假期,推迟学校开学和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单位、企业采取错峰上下班、在家办公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各级政府在全力做好疫情攻坚战的同時,同样面临经济急刹车的局面,为了疫情和经济两不误,各种举措层出不穷,比如杭州政府出资为外来务工人员包高铁,嘉善县政府出钱为返岗员工包飞机,诸如此类。

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拥有一千多万外来人口,据新闻报道,2月中下旬每天返京复工复产人员10万到20万不等。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时段,特别是当前受疫情影响,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不同程度延后,赶工期、抢进度现象将更加明显,有的企业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行,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下面本文就如何做好疫情复工复产叠加期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进行如下探讨:

一、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企业领导工作重心偏移,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和疫情防控上,从而对消防安全管控力度必定有所下降。

(二)防疫期间企业实行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对消防安全通道进行临时封闭,给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带来潜在风险。

(三)疫情防控致使消防设施维保人员无法按照正常计划进入企业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导致部分消防设备带故障运行。

(四)由于此次疫情春节休假时间过长,且疫情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可能导致员工返岗后企业无法集中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弱化。

(五)为了疫情防控,企业要存储75%的酒精等消毒用品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毒,存放随意性增大了引发火灾的可能。

(六)由于疫情的影响,可能导致企业原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企业随意指派员工临时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二、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疫情防控及企业生产的情况下,要切实把消防安全摆在前面,压实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深入推动属地政府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工作,严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中要突出服务保障,切实将执法工作重心放在帮助单位发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涉及的重点场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执法服务保障,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疫情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必须要求到岗值守,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合理调配人员分工,避免出现责任真空。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督促各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动火、临时用电、高空、吊装、动土、断路、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前,要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安全作业条件,严格落实安全审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各企业要对防疫消毒酒精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使用酒精消毒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严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喷洒液体消毒剂。消毒后,要及时开窗通风,严禁与明火接触。

(三)加强重点设施设备和场所安全管理。要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燃气管线、油烟管道、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各企业不得采取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设卡等堵塞“生命通道”方式。要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乱停车、不堆放杂物,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实施靶向宣传,提升企业员工基本安全技能。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常识、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要点、火灾警示案例、消防安全提示等,指导企业通过网络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复工复产前,督促企业组织对全体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新轮岗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使员工掌握本场所、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对于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从事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复工复产后,指导企业每日利用班前会、交班会等时机,提示员工上班时安全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下班前关闭电源、及时清理可燃物品,时刻保持安全警惕,严防一开工、一上岗就出事。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企业落实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消防设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物资。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

(六)进一步灵活运用检查方法。疫情期间,消防部门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执法,可借助视频通话、移动视频会议等手段,由执法人员远程进行视频检查。特别是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远程“会诊”或上门指导服务,及时化解消除。

作者简介:

张才(1981.1.24—),河北人,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职于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四科(重点保卫科),专业技术三级指挥长,工程师。

王麟(1982.3.9—),青海人,毕业于江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医院保卫处消防科科长,助理工程师。

作者:张才 王麟

第2篇: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贞丰县挽澜正大煤矿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正大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罗胜(实际控制人)、曾先树(矿长)

副组长:郑国林(工程师)、赵华禄(生产副矿长)、黄朝伟(安全副矿长)、刘宗强(机电副矿长)

成 员:罗伯钊、邓鲲、管富宏、甘继红。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罗胜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曾先树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郑国林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赵华禄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黄朝伟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罗伯钊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邓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赵华禄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黄朝伟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正大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罗胜(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挽澜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罗胜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罗胜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贞丰县挽澜正大煤矿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第3篇:煤矿2017年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贵州某某集团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县某某煤矿二○一七年春节后复工复产

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安办函﹝2017﹞4号)》文件、惠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惠水县2017年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惠安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17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小明(矿长)

副组长:刘 飞(总工)、

赵 鹏(生产副矿长)

梁维平(安全副矿长)

余昌雪(机电副矿长)

成 员:莫先林、黎显付、李碧文、黄喜乐、周朝兵、江顺强、江平安、黄善成、邓依贵、谭玉坤。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邹小明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刘飞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整改方案的编写,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方案及措施,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

生产矿长赵鹏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组织安排,具体任务的分解以及工作任务的落实;

安全矿长梁维平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

机电矿长余昌雪负责井上、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参与职工培训工作。

黄善成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刘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刘飞负责,成员有邓依贵、谭玉坤。 机电运输组:由余昌雪负责,成员有李碧文、黄善成。 采掘组:由赵鹏负责,成员有莫先林、江平安。 地测防治水组:由刘飞负责,成员黄喜乐、周朝兵。 地面综合组:由黄善成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13日向所有人员发出通知,通知所有人员于2月15前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新员工必须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梁维平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由矿长签发上岗证,方可入井。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2月25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2月16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工停产时间较长,前期的整改工作虽已取得成效,不排除井下发生变化情况较大,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矿长、副矿长、及管理人员进行,人员不得超过5人,其中必须有瓦斯检查员一名。

5、开展隐患排查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侦查完后,根据侦查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工作分组进行,井下排查分采掘组、一通三防组、机电运输组共三个组进行,各组在将排查出的隐患形成材料交复工复产办公室统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入井进行整改。

6、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集团公司对整改方案的批复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2月27日前完成。

7、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集团公司申请验收,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再向惠水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8、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正式批复组织作业生产。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效的资格证,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效的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8、排查是否开采各类保安煤柱,防治水机构、人员、装备是否到位,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 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0、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1、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是否真实,断电措施是够可靠。

12、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矿井风量是否满足用风地点的风量需求,通风设施的位置、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13、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隐患排查工作按编制的隐患排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某某煤矿 二O一七年二月八日

注:报贵州某某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4篇: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1)

根据《XX》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矿复产复工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二、工作开展程序

1. 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xx年2月12日返矿进行培训。

2. 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杨君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 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 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

6. 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7. 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8. 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县安监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 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 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长”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 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 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 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 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 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班入井人数是否符合县安监局核定。

9. 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 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 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 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

13. 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4. 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5. 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6. 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 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 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 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 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5. . 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

6. 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 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 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 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 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 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 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 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 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6.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7. 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8. 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2)

xx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实际控制人)、xx(矿长)

副组长:xx(工程师)、xx(生产副矿长)、xx(安全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

成 员:xx、xx、xx、xx。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xx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xx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xx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xx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xx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xx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xx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xx(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xx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xx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xx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3)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根据《xxxxxxxxx》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可靠、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复工开工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17、18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统一在安全科报到注册。到x管委指定医院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我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岗前100小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复训学习。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一禁令”、“四个100%”、“五规定”、20xx年“两个三号文”、重点学习xx安委xx号文、xx安委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x号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复工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将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报监管部门备案。

5、20xx年5月20日前书面申请x管委煤矿监管部门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5月25日前煤矿正常的生产作业。

6、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进行复工复产作业。

成立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及各科室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工;

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工。5、检查安全设施“八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检查内容的落实

1、由安全矿长负责,文照军及瓦斯检查员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2、由机电矿长负责,电、钳工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地面安全后勤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煤坪矸渣场、食堂、澡堂、水池、火工品、防雷设施、职工房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4、井下安全检查由矿长负责,安全矿长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5、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负责,技术员协助,对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进行不少于100学时安全学习,并编制考卷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6、由后勤矿长负责,办公室协助,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完善,并清查参保人员,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参保。

7、由矿长负责,生产矿长协助,对全体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安排召开春节后的收心安全会,对20xx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注意环节进行布置、强调。

8、由总工负责,通防副总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

9、由安全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火工品库房进行核查,完善领退台帐,物帐相符。

10、由矿长组织人员,安全矿长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1、由通防副总负责,通防科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全矿井测风,确保风量满足要求。

五、安全技术措施

㈠、瓦斯排放措施

瓦斯排放前,排放单位应将排放地点及瓦斯情况等如实报告调度室,以便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排放时间和控制人员入井。排放时,必须有一名矿长,职能部门负责瓦检员和值班电工在现场监护,以便及时处理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排放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扇风机及开关附件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设备和电缆无失爆和破损等现象,方可启动局部扇风机向排放地点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瓦斯。在排放事先未敷设风筒的巷道、溜煤眼及其它作业场所积聚的瓦斯时,应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逐段敷设风筒采取逐段排放的方法,且排放人员应随时保持面部面向风筒出口,敷设风筒人员必须待瓦检人员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向前(或向上)送风筒,排放人员应在敷设风筒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接风筒继续排放前段(或上段)积聚瓦斯。所有参加排放人员都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进入回风流中,并随时将自己岗位的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汇报。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且稳定三十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通风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再下达命令,首先恢复回风系统的供电(供电前应对回风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各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在0.5%以下)再安排作业人员入井。

(二)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0.75%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后,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三)放炮安全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安全技术资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2、当班需用的炸药、电雷管由当班放炮员持证限量领取,所领取的电雷管必须经检测合格并扭结后装入雷管箱,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清退、领用制度。

3、放炮员领取炸药、电雷管后,直接将炸药、电雷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装箱上锁,不得乱丢乱放。

4、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照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或者伞儋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6、装药采用正向装药,即从炮眼由里向外为被动药卷、起爆药卷、水炮泥、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8、爆破前,当班班组长(当放炮员兼班组长时,由班长指定一名作业人员代行班长职责)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并在警戒牌上注明准确的放炮时间,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9、启爆点必须设置在进风巷中,距局部通风机进风侧300m的安全地点。

10、放炮线必须使用专用放炮线,专用放炮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规定,放炮拉接线中,不得与任何电缆或导体接触。

11、放炮时严禁擅自关停该巷的局部通风机,严禁将作业碛头的通风设施拆除后放炮。

12、放炮后,必须间隔30分钟待炮眼吹散后,跟班瓦检员和放炮员才能一起进入作业碛头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或其他工作。

(四)、维修整改措施

1、听从上级指挥,对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任务要接受快,完成好,并符合要求。

2、维修队应按自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出维修计划,在维修时应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维修。

3、充分发挥每个职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专研业务技术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维护井巷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重点地做到不完成任务不下班。

4、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狠反“三违’’,上班时必须坚持有两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

5、班前会必须由带班矿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

6、维修中运巷、主运输巷、联络横巷支架时,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操作,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8、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实,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0、在维修巷道相架时,如遇下方有采空区,必须先检查采空区下方安全煤柱是否完好,再确定维修顺序,若下方安全煤柱破坏严重,必须先将上方巷道箱架打好脚撑,然后检查采空区通风是否良好,瓦斯浓度是否超限,顶底板是否完好,待先整改隐患,支护好煤柱后再

按规定维修巷道箱架。

11、维修溜煤眼应作好以下方面工作:(1)、设置好护身板,胶踏板;(2)、清理好退路;(3)、系好保险绳;(4)严禁在同一溜煤眼内上下同时维修和左右相邻两个溜煤眼同时维修,严格坚持同一溜煤眼由上往下一次维修,从维修第二个起,必须将上方溜煤眼下口皮或上口皮用半园木遮护密实,同时应在维修的溜煤眼下方与中间巷接合部,设置警[换行]戒和提示上方溜煤眼下在维修之间的警标,以防矸石滚动落伤人;(5)、维修溜煤眼作业时,上方严禁倒煤;(6)、维修溜煤眼时,下方溜煤眼上口皮必须加设适当挡板(防止人员坠落,挡住大块矸石)

(五)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入内,打眼前、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及时清理危岩、浮矸;迎头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2、工作面支护严格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支护,严禁由里向外支护;

3、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时每循环进尺不超过3.0m,顶板破碎时掘一排支一排;

4、每班必须严格检查后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锚杆失效时应及时补打锚杆;如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顶板有响声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施工;两帮位移加大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中补打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加强支护;修复支护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遇有地质条件变化时锚网支护巷道应缩小锚杆(索)间、排距加强支护,并及时向矿生产技术部汇报;

6、安全质量检查员、技术员要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的要求;

7、做好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安装顶板离层观测仪,及时记录顶板变化情况,做好顶板预测预防工作

(六)机电设备和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检查检验检修制:当接到送检通知书后,开工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工场,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工场、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工场。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和台账。

7、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和淘汰的设备入井使用;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机电设备;抓好机电“三大保护”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禁失爆和淘汰的电气设备入井工作;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在0.5%以下,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8、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大于是2Ω。

9、严禁带电搬迁,拆除和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度。

10、停送电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斜井提升必须搞好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清楚、可靠;人力推车时,保持30米以上的车距,严禁放飞车;在提升巷严禁跟车和搭乘矿车;

12、搬运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严防设备坠落伤人。

13、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14、绞车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5、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16、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17、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18、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19、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硐室内。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不能为了抢进度、抢工期而冒险蛮干,马虎了事,忽视安全及工程质量;

2、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工人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熟悉措施、制度,杜绝“三违”作业;

3、加强现场督促指导,每班至少一名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作业,现场指挥,督促检查到位;

4、工作中出现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问责,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做到小事故不放过,大事故处罚不能手软,分清责任,及时教育处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第5篇: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

实施方案

所属各矿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公司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强化整合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标准及适用范围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等有关规定。

二、验收程序

(一)矿井复工或复产前,矿井首先要制订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

(二)公司批准进行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后,矿井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进行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孝义公司提出复工或复产验收申请。报告要写清本矿井概况,做了哪些隐患排查工作,还存在哪些隐患。

(三)公司按有关规定申请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复建前的隐患大排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部下发同意复工或复产通知书,矿井接到复工或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三、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建设矿井

(1)审批手续不全的;

(2)未制订复工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5)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足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部门建档登记的;

(6)存在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7)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或未在省、市、县煤炭行政部门备案的。

2.生产矿井

(1)所持证件(即“六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至少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未实现正规壁式开采、生产能力在60万吨/年以下未实现一井一面生产或采掘计划未经批准的;

(4)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5)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6)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7)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8)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10)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1)按照分类监管公布为C类矿井未整改完毕的; (12)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3)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4)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批矿井的复工或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二)在复工或复产验收中,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四)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第6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

********采石场 复工复产方案 ***年**月**日 *******采石场 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机械设备地排查隐患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国礼的带领下,对全厂的供电系统、破碎系统、边坡、排水沟以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业人员跟踪验收,坚决做到“零隐患,零风险”。

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我厂拟定**月**日正式复产,人员在**月**日全部到岗,安全员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四、安全管理

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月**日我厂生产设备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已全部检查维修结束,并通过了所在地安监站的验收,员工通过了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完全具备,现拟定**月**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

*******采石场 ***年**月**日

第7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方案(范文模版)

五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

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1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 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

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 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 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 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 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

2 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 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 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 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 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

3 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

1、忻州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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