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2022-09-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超常预警制度

上海肛泰医院

抗菌药物超常预警制度

为提高本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对照《上海市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内容如下:

每月初药剂科按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与使用数量进行单品种统计,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20位药品进行监控,抗菌药物使用总金额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公示并通报,随时掌握用药动态,并由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专家进行必要的分析,每月例行向院纪委和有关领导汇报一次。对当月用药量在前十位的抗菌药物详细汇报情况,并提供书面控制建议。

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每月进行监控公示,内容包括: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排名,及使用金额前三名抗菌药物品名及数量。科室使用抗菌药物金额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的,其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居科室用药金额第一位的药品、和用量超常增长的的药品,给予警告限期改正,至停止该药品的使用。

药剂科每季组织对全院、科室、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每季定期报“医院药事委员会” 及时予以干预,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医院药事委员会”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

对门诊医师处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监控公示,内容包括:抗菌药使用率、抗菌药分级执行率、使用金额前10位的药品等情况,其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指标。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个人抗菌药使用率过高,违反抗菌药分级管理执行,使用金额过大或用量超常增长的药品,给予个人警告限期改正,仍至停止该药品的处方权。

每季度对抗菌药物排在连续前三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如有异常用药,则对处方医师、生产厂家、及其供应商进行黄牌警告,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调查后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将给予淘汰。

第2篇: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由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监督,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临床科室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处方点评小组每个月组织对临床科室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为化疗科,外科、妇瘤科及Ⅰ类切口手术的病例,点评结果上报医院。

3、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奖罚和公示,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提出表扬并在全院公示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4、遵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医院今年将加大抗菌药物处方查处力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依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其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附件1 卫生部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强度力争控制 在40DDD以下。静滴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4、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第3篇: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铜陵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考核奖惩制度

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铜陵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从通知之日起开始施行,以往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考核:

一、各临床科室每月结合本科室的医嘱和处方点评,组织对本科室内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进行总体自查考核,考核结果有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考核工作,由院感科、药剂科、医务科和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等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共同完成。

三、各部门要根据《2013年铜陵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次月十日前报医务科,医务科负责汇总后报给核算室对线奖惩。

(二)奖惩

一、临床科室每月没有进行医嘱和处方点评和对本科室内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进行总体自查考核,考核结果没有分析、评价,制定整改措施的,扣除科主任当月津贴。

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按该抗菌药物的处方的金额予以2倍处罚;经查实医师存有滥用抗菌药物行为的,按该抗菌药物的处方的金额予以5-10倍处罚。

二、根据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指标,抗菌药物使用率每升高1个百分点,予以责任科室以50元为基数累计处罚。

三、使用三线药物、联合三种抗菌药物用药及以上而没有药敏检测报告,或未经科主任批准的,责任人按200-500元/每例次处罚;科负责人在没有药敏监测依据的情况下批准使用三线药物的,审批者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没有依据更换抗菌药物及病历中没记载使用理由的,责任人按100元/每例次处罚。

五、门、急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经治医师在处方上不注明诊断或与门诊病历记载不符的,责任人按50元/每例次处罚。当月累计超过10张,累计按处方抗菌药物的金额予以等额处罚。

六、药师不认真审核处方,不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予以登记的,责任人按处方50元处罚,当月累计超过10张,累计按处方抗菌药物总额的10%予以处罚。

七、经核查,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或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累计达三次的医师提出警告、诫勉谈话,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三个月,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一年。

八、根据各临床科室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及病原学检测送检率指标,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每升高1个百分点、病原学检测送检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予以责任科室以50元为基数累计处罚。

九、为了鼓励各级医护人员合理规范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医院将当月处罚金所得全部作为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取得良好成绩的科室奖励金。抗菌药物使用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以50元为基数累计,予以当事科室1-3倍的奖励;病原学检测送检每上升1个百分点以50元为基数累计,予以当事科室1-3倍的奖励。

十、凡在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中因销售商介入,导致药品使用混乱或经检测分析出耐药性和临床无疗效的抗菌药物,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淘汰。

十一、临床常见不合使用抗菌药物有以下现象:

1、指征不严;

2、未按分级或分线使用;

3、预防用药不合理;

4、药物剂量、疗程、给药途径不合理;

5、联合用药不合理;

6、调整用药不及时、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7、不良反应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

8、不参照药敏用药或能送检而不送;

9、无理由单张处方超过限量。上述不合理现象每查实1例扣罚责任医师50元,以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护理部等科室检查统计数据为准。

十二、医务人员违反抗菌药物相关规定,侵害患者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所增加的医药费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同一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严重违规行为的,停止责任人处方权3至6个月。

第4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药菌产生,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一、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药品。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1.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有关使用细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或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一天用量。

3. 临床各级医师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严格掌握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真正做到“安全、有效、经济”。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5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第6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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