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林招生简章

2023-06-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2015年北林招生简章

2005年北林水保真题

一、

二、

三、

四、 简述水力侵蚀的主要类型和发生原因(40分) 简述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基本步骤(35分) 简述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林体系配置的原则与特点(40分) 简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主要内容和布设原则(35分)

第2篇:2001年北林水保真题

一.斜坡固定工程的主要措施以及目前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如何?

二.概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体系及其作用。

三.小流域治理规划的模型体系包括什么?

四.流域生态经济系统分析的主要内容。

五.我国北方干旱山区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的主要技术措施。

六.风沙区防护林网设计的原则,注意事项和主要技术环节。

第3篇:2008年北林水保真题

一.名词解释

水土保持 机械沙障 风沙流 起沙风速 荒漠化 平均蒸发系数 径流模数 林带疏透度 透风系数 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环境问题 工程固破的种类 近地层 立地条件

二.填空

1. 水土保持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2. 乔灌木混交的主要方式有()()()()()

3. 风沙区沙粒的主要运动方式有()()()

4. 风沙区的主要沙粒类型有()()

5. 我国荒漠化地区总面积有()

6. 沙尘暴指的可见度是()米

三.简答题

什么是立地条件,什么是下垫面?

四.论述题

1.请详细论述小流域治理的综合措施

2.对于目前我国的退耕还林工程,请客观的评价你对他的看法。

3.请论述荒漠化地区植物对风沙的适应性和对风沙的改良作用。

第4篇:北林真题 园林植物_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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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园林植物2010年真题

一、请写出下列园林植物的拉丁学名(每个1分,共20分)

1. 金钱松2. 柳杉3. 二乔玉兰4. 毛樱桃5. 西洋接骨木6. 槲栎7. 旱园竹8. 臭椿9. 栾树10. 五叶地锦11. 大花三色堇12. 雏菊13. 孔雀草14. 芍药15. 葡萄风信子16. 荷花17. 千屈菜18.金琥19. 球根秋海棠20. 万代兰属

二、填空(每空1分,共30分)

1. 北京可露底越冬的水生花卉有(3空)

2. 生长高度可以超过1.5米的草本花卉(3空)

3. 开紫色花的竖线条草本花卉有(3空)

4. 列举5种常见的草坪植物(5空)

5. 写出园林树木中具有花果兼具观赏特性的代表属(4空)

6. 列举竹竿色彩具有观赏特性的竹种(4空)

7. 列举观花木质藤本植物 (4空)

8. 列举园林中耐水湿的乔木树种(4空)

三、 简答题(共45分)

1. 地被植物是选择标准是什么?(5分)

2. 何为室内花卉?从观赏特性角度看有哪些类型?请各举例两种花卉。(6分)

3. 列举天南星科不同属的园林花卉。(6分)

观赏特性属名(至少2个)代表种(至少2个)

大型观叶类

中小型观叶类

观花类

4. 光照是如何影响花卉种子萌发的?请各举例说明。(8分)

5. 松科分为哪几个亚科?列举每个亚科的主要属。(6分)

亚科主要属

6. 简述在城市树种规划中,如何确定基调树种?(7分)

7. 什么是园景树?在其选择和应用时有何要求?(7分)

四、论述题(共55分)

1 温室依照建筑形式可以分为几种形式?选择其中2种常用形式简述其特点。(10分)

2 请举例说明为了保持周年良好的景观和管理方便,园林中如何选用和管理宿根花卉?(10分)

3 试述土壤因子对园林树木的影响;以土壤为主导因子可以形成哪些园林植物的生态类型,举例说明。(10分)

4 拟在你熟悉的某一个城市的现代商业区,建立一个面积约为2公顷的街心花园,请你提出设计原则,并写出植物的选择方案及依据。(25分)

第5篇: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5年02月27日 15:45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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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语言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3.高三外语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以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在所报考专业相关方面有突出表现,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5%(75名),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土耳其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荷兰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国际新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申请注册帐号,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填写就读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模考试成绩、高中阶段作文或外语竞赛获奖情况,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由班主任老师核实并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填报志愿:考生在报考类型一栏选择“普通自主”,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的考生可以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语种的专业。志愿信息打印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4.撰写个人陈述:考生需结合报考专业,撰写自主招生陈述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5.提供推荐与证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学习成绩突出和具有相关学科特长的考生需由年级组长或校长签署推荐意见,以上推荐与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的相应栏目。

6.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书写),并按报名表、志愿信息表、个人陈述报告、中学推荐材料、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工作程序与录取原则

1.材料评审:我校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网上缴费:5月11日—20日,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 5号)。 3.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6月1日—12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选拔测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我校选拔测试,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面试),测试日期为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资格认定:学校根据考生外语笔试(满分200分)与口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与专业,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

6.录取原则: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其选拔测试结果予以录取并进行公示。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

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2015年潍坊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

5一、培养目标 年潍坊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简章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不明白事项及时和张老师联系。招生安排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我校采取笔试及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综合系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各种应用能力等。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进行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第

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对符合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现场确认信息、照相、缴费等),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有关推免生的信息面向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我校对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均给予优先考虑,热烈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我校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流程:考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结果。考生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对填报报名信息时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才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5月底前完成。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未取得学位证者、跨专业报考者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或者外单位。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我校通报其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报相关纪检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规定,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此外,学校也将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学费、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具体实施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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