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22-04-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二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紫金县人民医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粤府〔2006〕37号),现结合实际,制定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卫生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级财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卫生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第三条 卫生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 卫生专项资金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户或专账核算。

第五条 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 使用卫生专项资金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内容、任务、执行时间、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措施和监督评估要求。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应提出资金分配原则,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在实施中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应报送市财政局和卫生局审定、备案。

第七条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核,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单独设立账户或专账,按、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应明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项目经费支出有效和财务管理的连续性。

第八条 项目财务人员应遵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根据卫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记录、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方法正确、记账准确、内容完整、符合时限,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协同项目执行人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考评。

第九条 项目资金应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用途,主要是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设备和药品费、耗材试剂费、培训费、宣教费、管理费、人工费、工作补助、救治补助和其他等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应控制在项目资金预算额度内,严格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项目经费使用支付应明确项目方案名称、、下达资金文号、资金用途和支付额度等;提供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统一正式收据或发票,且内容完整、清楚;劳务费、讲课费、人员费用、工作补助等发放给个人的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领款人签字和相关信息;培训经费开支必须有培训记录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报账凭据,应有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的签名和签署日期,负责人签名应当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报账。

第十一条 卫生专项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应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严禁变为私有财产。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和基建等,严禁用于发放各种福利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使用,应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项目完成后,应对项目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考评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管理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为依据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等完成情况;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等;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四)项目实施的效果,包括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持续影响等;

(五)其他。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要求开展自评和考评工作,定期对本单位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项目组织管理、财务状况及项目成效进行考核、分析;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考评,并提交考评报告。

第十六条 医院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篇: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章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测试题

一、选择

(一)单选

1、对投资额较大的涉农项目,由( A )实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决算制度。P76 A县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B乡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2、涉农项目拨付的项目启动资金一般不超过( B )。P77 A20% B30%

C40% D50%

3、单项涉农项目投资额在( C )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招标。P78 A15 B20

C25 D30

4、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对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按要求在项目资金中扣除( B )的质量保证金。P78 A5% B10%

C15% D20%

5、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按项目和补贴资金额在村组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 C )天。P80

A3 B5

C7 D9

6、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镇申报的农民直补资金组织督察组深入实地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 B )。P80 A5% B10%

C15% D20%

7、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 A )范围内上下浮动。P85 A10% B15%

C20% D25%

8、各地要严格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补助的规定,补助村级比例应不低于( D )。P87 A5%

B10%

C15% D20%

(二)多项选择

1、按照涉农资金补贴的对象可将其分为( AC )。P74 A对项目补助资金 B生产经营类资金 C对农民直补资金 D民生保障类资金

2、财政支出涉农绩效评价工作层次包括( ABCD )。P76 A财政涉农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B单位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C部门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D财政支出涉农综合绩效评价

3、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可供选择的方式包括( ABC )。P85 A按计税面积补贴 B按计税常年产量补贴

C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 D按规划种植面积和产量补贴

4、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五保供养经费由( ABCD )级财政负担。P88 A省 B市 C县 D乡

二、填空

1、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要实现“五严格”,即(严格报账制度 )、( 严格专户管理 )、(严格资金拨付 )、(严格报账办法)、( 严格核算办法)。P77

2、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实行( 分期拨付 )( 直接补贴 )办法。P77

3、涉农项目资金按(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P77

4、对农民直补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 公正)和( 农民直接受益 )的原则。P79

5、县区金融代办机构要为各农户开设一个存款账户,采取(一折通)的社会化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财政直补资金。P80

6、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分配方案,从(涉农资金专户)划入乡镇财政在基层金融机构设立的(结算账户)。P80

7、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根据统一拨付的程序,采取( 财政-银行-个人 )的封闭运行模式,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P81

8、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公示采用(村委会)和(乡镇)两级公示法。P86

9、种粮农民凭(《粮食补贴通知书》)和( 身份证明 )领取粮食直补。P87

10、村级补助资金是指取消农业税附加后,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村干部补贴 )(农村五保供养)(村办公经费)等必须支出的补助资金。P87

11、村级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明细到(村)。P88

三、判断

1、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要求,批准开工拨付10%—30%启动资金。 ( √ )

2、为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经乡镇政府汇总后,由乡镇政府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和补贴金额在乡镇政府公示。解析:以村为单位在村组公示 ( × )

3、对农民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拨付,封闭运行,分工负责,财政监督,一折发放”的管理办法 ( √ )

4、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 √ )

5、村级自有收入加上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应使村级经费达到以下保障水平:大村(2000人以上)每村每年3万元,中村(1000-2000人)每村每年2万元、小村(1000人以下)每村每年1.5万元 ( √ )

四、简答

1、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义。

答:第一,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好、放放好、使用好,把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诸成效,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共同建设社会会主义新农村。

第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克服涉农资金发放弊端的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信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克服发放弊端,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惩治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其基本思路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切实形成不想、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廉洁之风,进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改革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2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兑付与要求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第一,补贴标准。省统一规定每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单位面积基准补贴标准。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1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第二,补贴时限。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第三,粮食补贴的要求。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年初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农民凭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不允许集体代领。

第四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公司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集团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审批:财务处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帐户,并及时到各级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公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时公司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公司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按时完成建设(或试验)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竣工(结体)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按期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评价材料,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

六、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XX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五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补助给培训机构。省级补助资金30%用于发给农民的教材及资料费;60%用于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误餐费、绩效考评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支出;1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费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提取任何管理费用、工作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县财政局在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前预拔项目经费的30%用于前期准备和开展工作。培训机构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培训经过情况、参训人员数量、经费支出明细等,经县农业委员会审核后,集中到县财政局统一报账,报账资料中必须提供教师讲课费(包括交通费、误餐费)发放清单、购买资料及印刷资料的详细清单等。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预算结余和报账结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增加培训场次支出。

第六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 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 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 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 或向国家、 省、 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 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 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 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 申请及报批工作, 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 验收与对外对上汇 报工作,负责对项目 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 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 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 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 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 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 项目 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项目, 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 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 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 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 /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 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 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 对获批项目 及时移交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 /审批:财务部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 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跟踪、监 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 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工程 (或试验) 完毕 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公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承担单位、 财务部及相关部门, 开展项目竣工(结体)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按期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评价材料,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检查,保证资金转款专用,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

六、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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