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2022-09-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代位权制度

(一) 代位权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该债权专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代位权。代位权指债务人不按时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后, 债权人为了保证属于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以自己的名义去行使这一权利, 以保护自己本身的财产。

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代位权不是一项主权利, 而是属于债权的从权利, 它的存在必须依附于主权利, 它不会单独的消灭、转移和发生。其次代位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这给与了债权人自由行使的权利, 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债权人在行使自己代位权的时候, 也受一定的限制, 不是随意的, 如果因为债权人的行为给债务人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债权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不会支持债权人超范围行使代位权。最后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 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代位权制度行使的范围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是否应该以保全债权的范围为必要限制。当今学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认为应以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债务为限, 二认为应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为代位权的范围。笔者认为债权人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可以代位行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但是如果只要行使一个代位权就可以保全全部债权,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不可以行使其他代位权。法院在处理时对债权人超过必要范围行使的代位请求数额部分不予以支持。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主要是指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对性、内容具有相对性及责任具有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只有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才会产生合同关系, 一个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合同关系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由合同的双方对彼此才能提出此项权利, 第三人由于不与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不可以根据二者的合同向当事人提出此项权利。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了合同另有约定, 或者法律的其他规定, 合同的此项权利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享有, 当事人还有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不可以主张关于合同的权利, 也谈不上承担合同上的义务。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债务是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 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取决于合同的义务具有相对性, 所以合同债务是表现在合同义务之中的。

三、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一) 主体方面的突破

代位权制度有条件的允许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次债务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这体现出了在主体方面可对合同的相对性有突破。说明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发生在第三方身上。

(二) 内容方面的突破

法律规定只能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设定的权利才能享有此项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就体现了代位权的相对性原则, 代位权使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二者之间形成了法律关系, 并且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可以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 因为这种法律关系不是基于合同建立的, 这就在内容上体现了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四、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突破原因和意义

随着生活中经济交往日益频繁, 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以及多样化这就导致了债权债务关系也更加错综繁杂, 这使得有些债权人或债务人利用合同的相对性不积极行使债权或履行义务, 损害债权人利益。长期下去, 这不仅会阻碍我国现代化社会的进程, 还会严重破坏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使得债务人的财产得以保全, 保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减少, 从而也就保证了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 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债务人的角度来看, 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债务人借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虚假建立合同关系, 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不履行债务, 甚至逃避债务, 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将会演变为三角债, 连环债, 这不仅使交易方利益难以实现, 而且破坏市场经济稳步发展。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 达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 我国设立了代位权制度。文章就代位权制度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作粗浅探讨。

关键词:代位权,合同相对性,突破

参考文献

[1] 潘劲松.论合同相对性及其突破[J].宿州教育学院院报, 2010 (13) .

[2] 马超, 邵和平.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原因、内涵与价值[J].河北法学, 2013 (07) .

[3] 周霖.浅论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其突破[J].法制与社会, 2014 (07) .

[4] 游戈.论合同相对性原则效力的扩张[J].法治与社会, 2015 (34) .

上一篇:沙格列汀治疗单用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控制不佳2型糖尿病患者疗效及安全性研究下一篇:完善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