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调查

发布时间:2013-05-03 01:17:06来源:未知 作者:匿名

“施工扬尘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具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治理扬尘污染仅靠突击远远不够,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扬尘整治的长效之路。”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张炬说出了施工扬尘治理的难点所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从环境管理的阶段来看,当前的扬尘管理可以说是环境污染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混合的阶段。环境改善是目的,污染控制是手段。治理扬尘,就要强化控制,严格执法,严格准入。

柴发合指出,扬尘管理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的联动,但是如何联动是个重要问题。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实施联动,但是由于部门职责不清晰,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要管好扬尘,必须建立良好的机制。

同时,扬尘管理手段落后,虽然多个部门管理扬尘,但是依然不能迅速发现扬尘,不能很好地监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实际上,对于扬尘的监管,完全可以利用交通系统的监控设施。环保部门可以联合交管部门,增加道路监控的扬尘监控功能,利用庞大的社会化监控手段,及时发现扬尘现象,及时处置。

目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征收扬尘排污费、扬尘处罚等措施,但是缴费和罚款都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控制扬尘,改善环境。当前有些地方存在的问题是,企业或单位缴了罚款之后就不再治理扬尘,或者缴费免责的现象。实际上,可以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市场杠杆来管理扬尘。比如,运输车辆不达标不发放运行许可证等。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扬尘治理的一项调查报告建议,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在资质审核方面,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建设单位应该承担整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实施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与工程款相挂钩等措施。一旦企业违反扬尘管理规定,除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对其违规情况进行记录,重点是将企业是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实行企业和单位市场退出机制,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目前,有些地方的扬尘治理在严格准入方面已经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今年4月,江苏岩土集团的君泰国际工地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南京市住建部门挂红牌警告。而今年6月,正因为这张“红牌”,这家企业虽然已经在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的项目中中标,也被取消资格。今年1~7月间,南京有7家企业被挂红牌,24家企业被挂黄牌,按规定,被挂红牌的工地施工方3个月内不能在南京市场参与其他项目招投标,其项目经理被要求不能到其他单位担任项目经理。

柴发合表示,扬尘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不能认为扬尘治理是哪个部门的责任,不能将扬尘治理看成一个单独的问题,而是要把扬尘治理与生态建设联系起来,预防与监督相结合,从长远考虑,从机制完善出发,在根本上管住扬尘。

第2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准备阶段扬尘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

3、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系统,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尘。

6、施工现场应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洒水车,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重污染天气、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保持路面湿润。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洒水,保持不起尘。 建筑工地土方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严格按照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

2、施工现场存放回填土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或采用固化、绿化措施。

3、基坑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绿化。

4、土方作业过程中,应采用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泥土,使路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土方施工期间,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现场混凝土或砂浆中转倒运应设置封闭的站点。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周边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临边防护栏杆底部设置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产生扬尘。

3、楼层清理垃圾式,预先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垃圾。

4、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再进行清扫,集中密闭堆放在楼层内,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

5、屋面进行保温层施工时,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建筑工地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装饰施工期间应在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池,并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2、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等材料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装具,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废料等。

4、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装袋,并入库集中管理。

建筑工地室外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随挖随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严禁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3、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挡,必须拆除的须设置临时围挡。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出现扬尘飞砂现象。 建筑工地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治理标准

木工机械作业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等,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日产日清,及时处置。 建筑工地材料堆放加工区扬尘治理标准

1、砂石设置专用料场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应封闭是存放。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多孔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措施,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封闭仓库内以减少污染。 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扬尘治理标准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密闭遮挡,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第3篇: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推进“美丽合肥”建设,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和防溢座的,需设置警示牌。

2、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并指派专人对工地周边,以及出入口两侧50米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3、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工地出入口内侧要求设置高压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现场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组织清运,如48小时内无法清运完毕,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长期闲置裸露泥地,施工单位可酌情进行绿化或铺装。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6、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掷、扬撒。在进行石灰消解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7、风力达到5级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灰土和混凝土拌和、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室外作业。

8、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9、沥青摊铺前基层清理应使用洗尘式设备,不得使用鼓风机,避免扬尘。

10、施工区域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杂草及其他产生烟粉尘物质。

二、严格建筑渣土、散装物料运输规范化管理

1、必须选择具备密闭和覆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

2、所有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需在冲洗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行驶路线运输,在规定弃土场倾倒建筑渣土。

4、运输建筑渣土及白灰、水泥、沙石等散流物体时,必须做到装载均衡平稳,遮盖密闭,不得沿途撒落。对运输灌装水泥的车辆,必须采取随车收集措施,杜绝出料口沿途撒落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是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合同签订应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监理企业应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3、市重点局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采用定期、不定期等方式随机开展抽查,切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4、要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范畴,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求,确保工作实效

针对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参建单位,将采取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处罚,以及通过媒体曝光多多种方式,严管重罚。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17日

第4篇:近期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存在主要问题

前一阶段,省政府已抽调全省环保系统110名人员、公安系统110名人员组成环保公安联合督察队伍,在此基础上,7月8日,省政府再从河南警察学院抽调1000名学员,利用假期两个月的时间,与环保公安联合督察混编分成10个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千人计划”专项行动。

昨天清晨,派驻我市建筑工地的36名环保督察志愿者完成培训,进驻我市。昨天上午,我们与省环保督导组进行了对接,随机抽取了市区15个工地,开发区3个工地,每个工地安排2名志愿者。同时完成了工地路线、点位的认领。今天上午,就会陆续进驻工地开始督察。

而且,现在抽取的工地每周更换一次,大家不要攀比,2个月时间,总是会轮到你的工地的。环保志愿者统一着警服,佩戴胸卡,不仅对蹲点工地进行督察,还会向周边辐射,还会组织暗访夜查。大家要高度重视。昨天省环保厅的领导专门交待,不管去哪个工地,都要保障志愿者的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都是年轻的学员,血气方刚,还有一部分女同志,大家一定要安排好,保证有呆得住的地方,交通、吃饭、住宿,都不用我们管,省里统一安排。

通报第一批被抽取的工程项目:

星海国际,平原体育会展中心,松江帕提欧,惠邦华恩城,伟业中央公园,金辰国际,褐石公园,玫瑰榕园,尚都国际,马小营棚户区改造,十里铺棚改项目,东水东棚改项目,金鼎花园,兰亭大厦,紫星花园。

督查内容:(在新闻上看到,有什么变化再说)

一是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重点督察施工工地开工前是否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施工过程中是否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是否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其他三项是各类道路扬尘、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

督查方法

一是现场督察。对建筑工地,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开展现场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同时,督察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履职尽责情况。

二是问题上报。各督察组以日报的形式报送所属区域的省环保、公安联合环保督察组,然后以日报形式报送省环保督察办公室。

三是问题交办。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定期汇总整理各督察组上报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明确督办问题,整改要求和落实时限,督促各级政府整改落实。

四是问题整改及后督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报送整改报告。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开展后督察,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

处罚办法

李和平厅长在会上透露,要解决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教育、政策教育、经济处罚,这还不够,必须加一个依法处置。

有些人,尤其是一些大企业负责人,他们不在乎你罚那几万块钱,但是他就怕你给他拘留起来。不说刑拘,就治安拘留,给他弄到拘留所里15天,他首先人面失尽,出来就会入木三分,入脑三分。他会教育他的集团,董事会,经理层,咱可得好好干。施工企业,你拘留项目经理三天,他就乖了,就会遵守“6个100%”抑尘措施。

从近期支队巡查、排查的情况,以及省厅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地,在扬尘防治方面,认识到位、行动积极、措施得力,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是,仍有个别工地,在当前环保问题如此突出,我市大气环境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不重视。个别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做到扬尘防治与生产作业、工期进度的一并安排布置,一起检查落实,心存侥幸,等待观望。一方面,一些企业有时会问,扬尘工作啥时候会松一松,督导组啥时候会来,啥时候走。这些举动,都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的表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终点,必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正是有这种思想观念,导致现场覆盖、洒水保湿等问题,一直出现反弹。

观念陈旧,重工程进度轻扬尘防治思想存在,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扬尘防治意识薄弱,导致现场裸露覆盖等问题极易反弹。

二是压力传导不均衡。从近期的一些事例分析,扬尘防治工作压力传导不均衡,我们每次召开的会议,来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否将会议精神向公司老板汇报、是否向项目部进行传达、是否向作业班组进行安排布置,一些项目,我们予以了行政处罚,罚款是谁交的?是否真正是公司所交?公司老板是否知道?

为何不给老板汇报?这里面的原因,我就不说了。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也正是不给老板汇报,就不会引起老板的真正重视,直接导致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力,比如,购买防尘网、采购设备领导会不会给审批,扬尘防治与工期进度的冲突、矛盾问题领导层面能不能理解。

三是制度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六个百分之百、20条标准,这里面,既有软硬件的要求,也有制度层面的规定,比如,大气法中的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湿法作业,20条标准中的每天洒水4次,这些落实的都不是很好。尤其是土方开挖和桩基施工阶段,大家或许都在抱怨没有办法解决。不是没有,而是观念滞后,制度不落实,分段作业,为何要这样规定,那就是要求开挖不能大面积铺开,开挖的施工作业面打开防尘网,挖完以后立即覆盖防尘网;择时施工,就是有风易扬尘的天气不要进行土方施工,我市规定白天不能进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就是挖土装车的时候,或者桩基施工的时候,覆盖的防尘网打开以后,要有喷雾设备进行喷雾,或者挖土前要对土方含水量进行判断,含水量低的情况下,要提前进行洒水,增加含水量,不能出现扬尘。再有,项目部也制定了防治方案,方案对各个班组也提出了要求,比如,现场堆放的砂石物料,工人在使用后应及时覆盖。等等,这些都是制度,落实了没有,恐怕只有我们现场人员心中有数。

四是人员不到位。当前,绝大部分现场,公示牌中均填写了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员,但是,这些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履行职责,专职人员是否真正专职?管理人员是否真正管扬尘了?特别是监理人员。

五是设备不启用。雾炮、喷雾设备形同虚设,不启用 一是涉土施工,裸露黄土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打开后的防尘网不覆盖或者覆盖不及时,再则就是覆盖标准不高,没有按照20条标准的要求,进行20公分搭接、接缝处用钢丝绑扎。白天施工晚上盖、晚上施工白天盖,作业面以外全覆盖,砂石物料随时盖。场内道路和基坑坡道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基坑内大量砂土裸露未覆盖,而且现场搅拌混凝土,扬尘污染严重。西安采取了基坑坡道必须硬化处理的措施。我们也可以采用

二是作业时覆盖的防尘网打开过大。比如基坑挖土、基坑放线、抄平以及护坡施工作业时,没有执行分段施工的规定,防尘网大面积揭开,一旦揭开,后续管理一旦跟不上,就会造成覆盖不及时。

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20条标准中明确规定,楼层垃圾随进度清理,模板拆一层、垃圾清一层、地面冲一层,并没有做到位,再则,楼梯周边的建筑垃圾也没有及时清理。

四是洒水保湿及路面清扫问题,个别工地只做表面文章,大门口能够清扫、定时洒水,但是工地里面,道路上,清扫不及时,尤其是装卸加气混凝土砌块,洒落的垃圾,清扫不及时。

五是护坡喷浆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 六是仍有个别工地现场搅拌砂浆。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二是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

第5篇:建筑工地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5.2(1)

兴住建字〔201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树立建筑行业的文明形象,按市住建委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我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措施,推进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建筑扬尘防治责任

建设单位要落实在建筑扬尘防治中的组织协调职责和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落实在建筑扬尘防治的全面管理职责、监理单位要落实在建筑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职责。

(二)强化建筑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1.保障建筑扬尘防治的经费来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28号)的要求,单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并专款专用。

提高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手册》的要求,使用密闭容器及时转运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提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 2

的消纳能力。

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治措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清理排水系统,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泥浆漫流。

三、工作目标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目标

所有工程施工现场全部设立连续固定的合格围挡(围墙),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全部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且确保100%使用;停止施工达15天以上的区域的裸土覆盖、固化或绿化或处置率达90%以上;设备密封式垃圾站,使用密闭容器、密闭通道转运楼层内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洒,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设置科学有效的降尘、喷淋、洒水等设备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目标

城区中心区域的工程全部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合格围挡、警示标示,规范设置施工场地出入口;工程沿线配备满足压尘保洁需要的洒水车辆及人员;施工用灰土、泥浆集中堆放、有效覆盖、禁止漫流,建筑渣土集中堆放、及时转运,设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扬尘防治目标

新、改、扩建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环保配套设施配备率达100%。

四、工作步骤

(一)运动部署阶段:2017年5月1日前,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管理现状,查找问题,细化对策,制定工作方案,同时签订《2017年宜昌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承诺书》(附件1)。

(二)落实措施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4月至6月、10至12月,县住建局将结合上、下半年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两次扬尘防治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局长黄祥龙任组长,副局长李军海任副组长,乔长义、陈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由建管股乔长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根据鄂政办发〔2015〕28号文、宜市住建文〔2015〕28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含拆除工程发包单位)牵头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建设施工扬尘控制方案,负责在建和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的 4

组织协调,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内容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含拆除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制定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保证所需费用的投入,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的管理,并对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承担连带责任。项目经理是建设施工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备专职人员,严格实施防治方案,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检查及防治记录台账。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

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住建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于现场文明施工及 5

扬尘防治不到位的施工现场要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对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据《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诚信记录;情况严重的施工现场,要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2017年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承诺书

为加强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污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湖北省住建厅《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鄂建办〔2016〕81号、市住建委《关于提高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2015】84号),以及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市住建〔2014〕11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落实现场扬尘防治设施,加强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大门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洒水降尘;悬挑脚手架的首层或塔吊的起重臂安装喷淋装置,并保证能够正常、适时使用。

4.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该设置相应的泥 7

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6.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楼层内的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不凌空抛洒。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宜昌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7.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并自觉遵守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的规定。

8.施工现场无焚烧垃圾、树叶、沥青、橡胶、塑料等现象。

三、如未能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职责,被宜昌市大气办下达督办通知书的,自觉接受诚信扣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所列内容,逾期未改正的,自觉接受诚信扣分。

以上是我工程参建各方对扬尘防治工作的承诺,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第6篇:全方位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共)

“锦甸平铺鸭绿水,白云飞动蔚蓝天。”清风拂面,西北湖清澈的湖水映入眼帘,跑步、遛狗、跳舞、打拳,晨练的人状态饱满,舒适的环境也使得人心情格外的愉快。一位老爹爹在一旁笑着说:“你莫说啊!现在江汉区的空气质量还阔以!比以往那是强多了”。

扬尘治理工作一直都是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管控的重点难点,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江汉区建筑管理站紧抓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多方施策,扬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扬尘治理方案,加强在建工地治理。

江汉区建设局建立了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江汉区建设局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江汉区建管站对辖区40多个在建工地开展了全面检查,每天安排专人对工地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琢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倡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强化工地围栏标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入口道路建设,建筑工地围栏实行标准化管理,工地主要出入口全部实现硬化。对建筑工地出入口周边道路形成粘带泥土污染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冲刷保持清洁。

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抑制扬尘

(1)塔吊附壁式喷淋

区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对青洲盛汇项目实施的塔吊喷淋试点,现场进行了专项检验!这是我区首次在建筑工地塔吊臂上采用喷淋设施降尘的项目,随着塔吊臂的转动,水雾从天而降,笼罩着整个施工现场,经检测,空气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我们持续观察其使用情况,将在辖区内陆续要求有条件的施工项目进行推广,以此配合围墙喷淋设施,最大程度的抑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二)建设社会生态围墙

截止目前,江汉区各在建工地项目为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工作,整治在建工地围墙和社会空地围墙共计10000多米,其中辖区在建工地整治8000余米,闲置空地生态绿植围墙工程制作安装为2000余米,投资总计为600多万元,江汉建管精心塑造了生动和谐的在建工地建筑群体形象,提高了江汉区城市整体品味。

三、加强扬尘管控宣传,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建筑工地施工围挡等宣传平台,积极悬挂文明城市建设标语和文明提示语,并结合道路周边的用地性质特点,汲取国内外街道景观设计的优秀经验,为了构筑优美、明快的城市环境,强化城市的文化气氛,营造既具时代特征又独具个性的城市风景线。

上一篇: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下一篇:资助政策宣传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