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023-01-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大型煤炭码头扬尘综合防治措施研究

摘 要:本文以某大型煤炭码头工程为例,介绍了煤炭码头常规的防尘措施。具体来说,装卸过程要做好水噴淋降尘;输送系统的输送带要保持密闭,转运站要采用干雾抑尘和袋式除尘;堆场要布置防风抑尘网,做好喷淋工作,合理控制堆垛高度,并加强周边绿化。在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有力的前提下,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

关键词:煤炭码头;扬尘;防治措施

煤炭码头是为煤炭用户提供中转、储运、配送等公共服务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大型煤炭码头对改善煤炭运输和供应条件至关重要。但多年来,煤炭码头的扬尘控制问题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及码头运营单位的主要环保问题。经过科研机构、码头运营单位等各方长期不懈的技术研发和实践,目前已有较多较为成熟的抑尘技术,煤炭码头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本文选取的典型大型煤炭码头案例中,其采取的扬尘综合防治措施在码头运行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

1 项目概述

1.1 煤炭装卸系统

该煤炭码头位于长江下游,主体工程由码头工程和陆域堆场工程构成,其中,码头工程包括外线码头(外线装船码头和外线卸船码头)和内线码头(装船码头)。外线码头建设1个10万吨级、1个5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和4个5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内线码头建设6个1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陆域堆场建设6座条形煤堆场。该项目年设计吞吐量为2 700万t。

该工程的煤炭装卸系统由卸船机、装船机、堆取料机、带式输送机等组成,装卸系统主要设备详情如表1所示。

1.2 码头装卸、输送工艺

两个卸船泊位的煤炭卸船入场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规格为带宽1 800 mm、带速4.0 m/s、额定输送能力3 600 t/h。两路入场输送线沿引桥进入陆域转运站内中转后,可通过入场的双路输送线进入任一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进行煤炭的堆存。

出场装船共有四路带式输送机,对应水域的4台装船机,陆域的5条斗轮堆取料机根据流程需要,可分别对水域4台装船机的任一台进行供料,完成装船任务。

卸船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装船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

1.3 堆场堆取料工艺

该工程共有6座条形煤堆场,其中宽度为45 m的堆场有2条,宽度为79 m的条形煤场有4条。堆场采用堆取功能一体的斗轮式堆取料机进行堆取料,共设5条斗轮机作业线,作业长度为545~580 m,堆取料机轨距为10 m,悬臂回转半径为48 m,满足卸船进场、出场装船的要求。堆场占地面积为27.72 hm2,堆存容量为120.75万t。

2 煤炭码头扬尘污染源

煤炭码头的扬尘污染源主要是煤炭在装卸、输送、堆取、存放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或大风吹起堆场、道路表面煤炭粉尘所产生的粉尘。扬尘产生量则取决于煤尘自身物理、化学性质及其装卸工艺、堆存方式以及地面风况。

煤炭码头扬尘是港区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颗粒大小一般低于100 μm,飞散到空气中能较长时间悬浮[1]。根据调查,煤的逸散量占整个煤运量的0.02%[2],按该工程年吞吐量2 700万t计,则年损失煤炭5 400 t,可以看出,不控制扬尘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扬尘一般污染范围大、时间长,防控难度较大,长时间暴露在扬尘超标的环境中,会对港区工作人员健康、机械设备造成损害,也会造成植物作物减产或死亡[3-5]。

3 抑尘措施

3.1 装卸过程降尘措施

该煤炭码头在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抓斗处安装水喷淋装置。水喷淋降尘是一种常见的除尘技术,水通过喷淋管和喷嘴喷出形成水滴状,煤尘与水滴碰撞、凝聚,当水滴中所含煤尘较多、凝聚颗粒较大时,其就会沉降,从而起到降尘作用。但水喷淋对粒径较小的细微粉尘处理能力低,因此,相比干雾抑尘和袋式除尘来说,水喷淋降尘的耗水量大;进入煤炭的水分量较多,易造成煤炭含水量增加较多,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水雾颗粒较大,不能和细微粉尘很好地结合,抑尘效果相对较差[6-7]。

3.2 煤炭输送系统抑尘措施

该工程煤炭输送系统的除尘措施主要为输送带密闭、转运站配置干雾抑尘和袋式除尘措施。

煤炭输送过程采用密闭式皮带机,可避免水平运输过程中煤炭的逸散,该工程在引桥至转运站、转运站之间、转运站至堆场均采用密闭式输送带。但在码头平台,由于装船机、卸设机操作需要,码头平台的输送带未密闭,此水平运输段存在煤炭逸散问题。

干雾抑尘则是通过气水混合,产生直径在1~10 μm的水雾颗粒,对悬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特别是对直径在5 μm以下的可吸入颗粒进行有效吸附,使粉尘受重力作用沉降,从而达到抑尘作用。

袋式除尘是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通过滤布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降尘效率超过98%。

3.3 堆场抑尘措施

3.3.1 防风抑尘网。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其作用是控制和改善堆场内的风流场,减小堆场内的风速、减小堆场区风流场的紊流度,尽量控制风速降至低于起尘风速,减少起尘量。工程的防风抑尘网总长为2 368 m,高度为19 m,设计综合抑尘率为80%。

3.3.2 喷淋装置抑尘、降尘。堆场设置了防尘喷枪和导煤喷雾装置等喷淋装置,以提高煤炭表面含湿率,减少煤堆起尘量,同时起到降尘作用。防尘喷枪沿斗轮机作业线的基础布置,安装间距约为40 m,以一排为组,共有10组。建设单位制定了《煤场喷淋运行规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喷淋系统,喷枪每日喷洒次数按2~3次设计,同时可开启的喷枪为4支,每一组同时工作的喷枪不超过2支。

3.3.3 其他措施。为强化粉尘防治效果,进一步减缓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加强了对煤炭堆垛及堆场的防控措施。一是降低堆垛高度,控制在12 m以下;二是对堆存时间较长的堆垛采取苫盖措施;三是加强绿化,在堆场周边、厂内道路两侧设置灌木带,灌木外种植常绿乔木,树下铺植草坪,厂界绿化隔离带的宽度不低于10 m。

4 结语

该工程在装卸、输送、堆取料、堆存等过程的起尘点均采取了抑尘措施,综合防治工艺设置合理、措施技术成熟,从多年运行情况看,整体抑尘效果较好。为进一步完善粉尘防控措施,建议码头平台皮带机两侧布置挡风板,减少无组织煤尘逸散;使用單一水喷淋措施的改为干雾抑尘或水喷淋、干雾抑尘相结合的措施;有条件的开展堆场智能化抑尘系统研究,采用科学的监控方法结合有效的抑尘手段,实时监控堆场内的粉尘浓度分布,按需控制堆场喷淋系统,实时可靠、持久地控制扬尘。

参考文献:

[1]闫伟,康招纳,杨照东.散货码头和堆场环保综合技术应用[J].中国港湾建设,2019(9):55-59.

[2]曾德芳.我国煤码头粉尘污染及其防治[J].世界海运,2005(5):45-47.

[3]王伟.干散货码头粉尘控制浅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9(15):128-129.

[4]邓如勇.散货码头卸船机干、水雾抑尘系统设计及应用[J].华电技术,2019(5):62-64.

[5]胡慧慧,徐小龙,王磊.散货码头粉尘污染防治管理能力研究[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42-45.

[6]王伟.散货码头转接塔除尘系统方案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7(7):27-28.

[7]陈晓笛,李少泽.浅谈散货码头粉尘治理[J].中国水运,2012(5):205-206.

作者:周鑫鑫

第2篇: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调查

发布时间:2013-05-03 01:17:06来源:未知 作者:匿名

“施工扬尘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具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治理扬尘污染仅靠突击远远不够,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扬尘整治的长效之路。”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张炬说出了施工扬尘治理的难点所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从环境管理的阶段来看,当前的扬尘管理可以说是环境污染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混合的阶段。环境改善是目的,污染控制是手段。治理扬尘,就要强化控制,严格执法,严格准入。

柴发合指出,扬尘管理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的联动,但是如何联动是个重要问题。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实施联动,但是由于部门职责不清晰,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要管好扬尘,必须建立良好的机制。

同时,扬尘管理手段落后,虽然多个部门管理扬尘,但是依然不能迅速发现扬尘,不能很好地监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实际上,对于扬尘的监管,完全可以利用交通系统的监控设施。环保部门可以联合交管部门,增加道路监控的扬尘监控功能,利用庞大的社会化监控手段,及时发现扬尘现象,及时处置。

目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征收扬尘排污费、扬尘处罚等措施,但是缴费和罚款都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控制扬尘,改善环境。当前有些地方存在的问题是,企业或单位缴了罚款之后就不再治理扬尘,或者缴费免责的现象。实际上,可以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市场杠杆来管理扬尘。比如,运输车辆不达标不发放运行许可证等。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扬尘治理的一项调查报告建议,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在资质审核方面,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建设单位应该承担整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实施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与工程款相挂钩等措施。一旦企业违反扬尘管理规定,除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对其违规情况进行记录,重点是将企业是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实行企业和单位市场退出机制,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目前,有些地方的扬尘治理在严格准入方面已经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今年4月,江苏岩土集团的君泰国际工地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南京市住建部门挂红牌警告。而今年6月,正因为这张“红牌”,这家企业虽然已经在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的项目中中标,也被取消资格。今年1~7月间,南京有7家企业被挂红牌,24家企业被挂黄牌,按规定,被挂红牌的工地施工方3个月内不能在南京市场参与其他项目招投标,其项目经理被要求不能到其他单位担任项目经理。

柴发合表示,扬尘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不能认为扬尘治理是哪个部门的责任,不能将扬尘治理看成一个单独的问题,而是要把扬尘治理与生态建设联系起来,预防与监督相结合,从长远考虑,从机制完善出发,在根本上管住扬尘。

第3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准备阶段扬尘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

3、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系统,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尘。

6、施工现场应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洒水车,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重污染天气、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保持路面湿润。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洒水,保持不起尘。 建筑工地土方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严格按照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

2、施工现场存放回填土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或采用固化、绿化措施。

3、基坑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绿化。

4、土方作业过程中,应采用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泥土,使路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土方施工期间,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现场混凝土或砂浆中转倒运应设置封闭的站点。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周边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临边防护栏杆底部设置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产生扬尘。

3、楼层清理垃圾式,预先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垃圾。

4、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再进行清扫,集中密闭堆放在楼层内,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

5、屋面进行保温层施工时,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建筑工地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装饰施工期间应在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池,并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2、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等材料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装具,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废料等。

4、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装袋,并入库集中管理。

建筑工地室外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随挖随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严禁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3、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挡,必须拆除的须设置临时围挡。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出现扬尘飞砂现象。 建筑工地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治理标准

木工机械作业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等,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日产日清,及时处置。 建筑工地材料堆放加工区扬尘治理标准

1、砂石设置专用料场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应封闭是存放。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多孔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措施,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封闭仓库内以减少污染。 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扬尘治理标准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密闭遮挡,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第4篇: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推进“美丽合肥”建设,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和防溢座的,需设置警示牌。

2、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并指派专人对工地周边,以及出入口两侧50米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3、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工地出入口内侧要求设置高压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现场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组织清运,如48小时内无法清运完毕,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长期闲置裸露泥地,施工单位可酌情进行绿化或铺装。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6、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掷、扬撒。在进行石灰消解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7、风力达到5级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灰土和混凝土拌和、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室外作业。

8、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9、沥青摊铺前基层清理应使用洗尘式设备,不得使用鼓风机,避免扬尘。

10、施工区域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杂草及其他产生烟粉尘物质。

二、严格建筑渣土、散装物料运输规范化管理

1、必须选择具备密闭和覆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

2、所有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需在冲洗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行驶路线运输,在规定弃土场倾倒建筑渣土。

4、运输建筑渣土及白灰、水泥、沙石等散流物体时,必须做到装载均衡平稳,遮盖密闭,不得沿途撒落。对运输灌装水泥的车辆,必须采取随车收集措施,杜绝出料口沿途撒落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是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合同签订应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监理企业应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3、市重点局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采用定期、不定期等方式随机开展抽查,切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4、要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范畴,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求,确保工作实效

针对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参建单位,将采取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处罚,以及通过媒体曝光多多种方式,严管重罚。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17日

第5篇:建筑工地扬尘方防治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对于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生态× ×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集团作为× ×花园开发商,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决心在×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迅速动员,立即行动。大会之后,我们将立即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分解细化任务,完善责任分工,落实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把准备工作做得更细,把劲鼓得更足,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充足的信心投入到扬尘治理中来。

第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按标准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督导施工单位规范堆放施工物料,对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或者围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进行洒水,预防风蚀起尘;采取综合措施,增强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单位对工地内车行道进行硬化,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池、配备冲洗装置,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

第三,积极配合,高效运作。我们将根据× ×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搞好对接,集中攻坚破难,合力推进工作,坚持以大局为重,服从、服务于大局,把扬尘治理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切实做到思想上统

一、认识上一致、行动上同步。

各位领导、同志们,遏制扬尘污染、净化空气质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公司责无旁贷,我们将自我加压,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建立长效管理,始终扭住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放松,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生态优良、创业宜居的美丽× ×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6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自查报告

县城乡规划建委: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布置

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二、 具体要求

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巡查力度。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工地进行督查,

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放出,严禁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

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地防尘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

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

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

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5、巡查队伍不健全,质监站人员有限,暂时还未能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

四、工作落实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完成扬尘整治任务的,我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分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扬尘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站派专人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督促,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重点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营造争创“绿色文明工地”的良性氛围。

2、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3、加大暗访、督查、处罚力度。我站将在此前检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明确相关责任,加强暗访和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4、加强长效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质监站 2016年7月8日

第7篇:最新临潼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临潼区扬尘专项治理时间节点:

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17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17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相关行动方案,依据《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分级管理、专项督查、综合整治,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完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区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施工围档、出入口道路硬化与基坑坡道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与使用、远程视频监控安装与使用、清运车辆密闭、拆除过程中使用专

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裸露地面与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扎实有效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加强现场监管。向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作业现场派驻监管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7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杜绝“黑车”和未经审批的车辆参运。

(三)对全区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四)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批准允许动土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五)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区)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区通报。

三、责任分工

(一)区建住局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对各相关

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于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并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工地(非城棚改)、出土工地、绿化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以及渣土清运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检查、考评。对于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出土、拆迁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绿化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三)区城改办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城棚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城(棚)改项目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交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其他道路开挖、管线敷设等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五)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六)区建住局负责地铁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地铁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七)国土分局负责全区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的扬

尘污染防治工作。

(八)规划分局负责全区违反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十)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对辖区建设工地实行挂牌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31日)。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地按照“6个100%”和“7个到位”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38号)、《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市政办发〔2016〕53号)、《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规范围墙围挡设置,并对残损处及时进行整修; 2.对建设工地大门及时进行清洗或定期用油漆刷新; 3.及时清理建筑工地大门和围墙围挡上的各类广告、过时的通知、公告及其他宣传标语,确保整洁;

4.冲洗台、冲洗设备、视频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对不能正常

使用或达不到效果的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良好使用;

5.对工地内的裸露黄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或垃圾及时用密目网覆盖,对破损的密目网及时进行更换;

6.对施工现场损坏的道路及时进行修补;

7.建筑工地加强工地门卫管理,配置足够的保洁人员,对工地或厂区围墙及门前卫生及时进行清扫和保洁;

8.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9.督促建设工地制定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制度; 10.建筑垃圾消纳场按照规定硬化出入口道路,设置洗车机、洗车槽、沉淀池,配置各种机械设备,对已消纳区域进行覆盖或绿化,对消纳区域定期洒水抑尘。

(三)挂牌阶段(5月1日—5月30日)。按照红、黄、绿牌制度,由区级各责任单位对建设工地初验后提出挂牌意见报市级责任部门复检后予以挂牌。

(四)巩固保持阶段(6月1日—12月底)。对集中整治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保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红黄绿牌制度,对建设工地挂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建住局设立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区城市管理局设立建设工地(拆迁、出土阶段)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区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清运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项负责本单位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建设工地管理台账,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对辖区的每个建设工地都要有扬尘污染治理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确保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准确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企业单位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项巡查组,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促进建设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工作主体责任。

(五)加大惩戒力度。各责任单位对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的建设工地,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视情节分别予以约谈、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首次检查出现问题的,由街办、园区管委会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

人进行约谈,多次出现问题的,由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约谈。依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作为文明工地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严格考核问责。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月度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予以警示。各责任单位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坚决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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