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破解

2022-12-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城乡二元结构破解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之道:基于包容性发展的视角

摘要:城乡二元结构至今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顽症之一,从问题的提出上升为执政党的执政方略倾注了学者、社会公众以及政治家的智慧和心血。包容性发展理论的提出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提供了新的战略方向,而转移型策略、吸纳型策略、解制型策略是当前的策略选择。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包容性发展;破解;策略

一、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缘起

“农民”作为一个阶级称谓,时至今日仍然大量出现在重要政治文献和人们的言谈话语中。政治文献用这一称谓来界定一个群体,并没有改变社会中“非农业群体”对农民“低人一等”社会地位的歧视;同时,“农民工”这个群体虽然在中国的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这种“亦工亦农”的实质身份,并没有因为其在城市里工作而有本质性的改变。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农民工和农民一样,户籍仍然是农业人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农民工这一身份并没有获得彻底的改变,不仅如此,在既有城乡利益分配格局越来越固化的情形下,农民、农民工这一身份有持续固化的可能性,这是城乡二元“刚性体制”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反过来又推动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

“城乡二元结构”是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基础而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一种简约表达,或者说,它是这两种结构的叠加与并存状态,即“维持城市现代部门和农村传统部门二元经济形态以及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相互分割的二元社会形态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制度结构”。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大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一般是指城市居民和农村人口因为户籍或居住地制度的区别,在劳动、收入、消费、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形成了两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单位。

“城乡二元结构”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或者说一个学术语汇,是1988年由郭书田等人提出来的。他们认为:“当今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二元的,一元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元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他们的最大区别只在于是否持有农村户口。这种二元社会结构是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使中国城市和农村一直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不同的社会环境,日益形成了一个高度僵化、严格分离的社会结构”。

经过30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许多社会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基本没有变化,反而有进一步固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严重弱化,等等。与此同时,新的二元结构在原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也逐步形成。正如有学者所言,“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市里又形成了农民工与城市人,‘城中村’与城市社区的新二元分野;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但地方政府‘样板工程’和‘马太效应’又共同催生了‘超级村’与‘落后村’的新二元怪胎;行政主导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尚未退出历史舞台,市场主导型的新二元结构又悄然登场”。

“城乡二元结构”这一概念,自学界提出到进入党和政府的政治文献,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这一过程也反映出我们党和政府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逐步提高。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这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概念第一次写进党的政治文件,即第一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三农”问题。这表明,我们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进入21世纪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深化了对“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成因的认识。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即农村经济体制不完善,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等。

总之,“城乡二元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由学者提出到社会普遍关注,进而上升为执政党予以极大关切的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历经了几十年的时间,表明我们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对国民经济发展、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从“三农”问题到“城乡统筹”的过渡,体现了党和政府从更全面、更宏观的视野来看待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在经济高速发展与社会转型中不断被固化与定型,与此同时,又产生了新型的二元结构形态,这样,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成为了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一块“硬骨头”。因此,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需要持续的制度变革和政策支持。对此,学术界进行了持续而艰辛的探索,以期从理论上、政策上为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破解提出真知灼见。

二、城乡二元结构研究的脉络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央对“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视并将其作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上政策议程后,学者们充分发挥自身的学识和智慧,为国家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献计献策。通过CNKI查询“城乡二元结构”的论文,共获得284条记录(见表1)。

在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学术研究做简单的数量统计之后,有必要从学术研究的内容、领域等方面进行更为详尽的考察,以便对“城乡二元结构”研究现状有更全面、更充分的了解。2004年陈瑞莲等在论文《城乡二元结构理论与国内现实》中就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分析,本文仍然借鉴陈瑞莲等考察“城乡二元结构”文献的分类框架,对“城乡二元结构”文献进行接续性考察。

第一,对城乡二元结构成因的分析,学者们主要围绕着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体制机制而展开。许经勇认为,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基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又源于粮食统购统销。梁謇则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与固化归纳为对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在农村实行集体化制度、在城乡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三个方面。何立胜认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内生于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和农业支持工业的赶超型发展战略。黄琨将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因素归结为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城乡二元制度。

第二,对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的分析。王岩等揭示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的相互影响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周天勇认为,城乡二元结构给中国未来城市化道路造成了种种限制和障碍。马宝成则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处于一种不可动摇的地位,它限制农民人身自由、阻碍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转移、过度提取农村剩余、造成城乡税负的不公,成为农民人均收入相对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

第三,对二元结构演化及制度变迁的分析,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结构演进的脉络、制度变迁的路径以及改革开放后城乡二元结构的进一步固化等问题。朱志萍提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演变,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白琳等认为,建国后我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政治措施,铸成了一个城乡长期隔绝的二元社会格局。改革开放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一度缓解后又出现反弹并在某些方面呈现出强化趋势,城乡差别再度拉大。蓝海涛则提出,经济转轨制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演变分为四个阶段,其主线为制度变迁,辅线为经济发展。

此外,一些学者还利用翔实的数据,对地方或区域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进行了有说服力的研究分析。刘耀森等以重庆为例研究了西部城乡二元结构演化的历程,通过数据分析得出:西部城乡二元结构的反差并未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消减,而是经历了在波动中的逐步改善、逐步加强并进一步强化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一种波动性、缓进性和刚性的新态势。李彩燕则运用1978~2007年广东省第一、二、三产业的总产值和从业人数的数据,预测未来几年广东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会继续存在,虽然有所减缓,但效果不明显。

第四,对破除和改革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探索。研究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原因、演进路径以及影响是为了更好地找出破解和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的策略和措施。对此,学者们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究,既有宏观层面的考虑,又有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对策,但是,他们的研究存在较大的同构性。郑立新认为,要改善城乡二元结构,必须从体制机制人手着力推进农村各项事业改革。王岗峰等则从改革传统的户籍制度、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探讨了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改革。厉以宁提出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在农村迅速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保障制度。吴晓华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战略性转换需要选择切实有效的一整套发展模式和发展政策,例如城乡统筹、城镇化、工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教育、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等。

通过对“城乡二元结构”文献的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

第一,对“城乡二元结构”的演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二元结构”得以缓解并进一步固化,学者们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极大的关注。这有别于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之前,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常和“三农”问题关联在一起的研究思路。而且学界对“城乡二元结构”演进的规律给予了归纳和总结,对演进阶段的划分也十分客观,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需要提出的是:可能鉴于制度和政策文本的浩如烟海,难以从中系统地梳理出导致“城乡二元”分割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文本,所以,对具体制度和政策文本的研究略显不足。

第二,“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演变以至于固化为一种刚性的结构,与“排斥性的制度设计”和“倾斜性的政策实施”有密切的关联。也就是说,后者是生成前者的原因,是一种人为选择的过程。

第三,21世纪初,随着中央对“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视并逐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资和扶持力度,“城乡二元结构”有一定的舒缓,但是,形成于半个多世纪的刚性结构要得到彻底的解决,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对此,本文从战略与策略的层面,试图为此问题的讨论提供一些理论思路。

三、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之战略

笔者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已久。过去,我们对待此问题的态度是:以“发展”来促进问题的解决与差距的缩小,然而,按照这一思路,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有固化与扩大的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改变思路,把“包容性发展”理念引入我们的制度、政策设计中,在我们的诸多制度与政策设计理念上充分地体现“包容性”而非“排斥性”,并以这种“包容性的制度设计”理念来解构我们习惯了的“排斥性的政策规制”,以引导社会大众建立一种“强者包容弱者”、“城市包容乡村”的社会心态,对于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不失为一种战略性理路。

“包容性增长”一词最早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提出的,它是指不能只注重经济发展,要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分享和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人民生活改善全面协调的发展。国家主席胡锦涛一年中在两次国际公开场合阐述了对“包容性增长”的中国式理解,即让更多的人享受全球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胡锦涛主席的积极倡议,既是对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反思,又是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政府致力于“包容性增长”的态度和决心。

就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之道而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提出恰逢其时。首先,相对于市民而言,农民(农民工)一直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和主体权利受到剥夺,需要增强农民的参与主体地位以及权利的公正分享。其次,工业是在对农业过度汲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造成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当前,在工业获得快速发展、积累不断增多的情形下,需要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工业和农业协调、健康发展。最后,“城市中国”和“农村中国”的巨大反差,需要国家和城市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支持,促进城市和农村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与和谐发展。而“包容性发展”的理念就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市民包容农民,其本质是农民或农民工在“参与”、“共享”中获得发展,以期进一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第一,在参与中发展。包容性增长的核心是发展权的公平与平等,让社会成员拥有更公平、均衡的发展机会,即公平参与问题。机会平等是现代市场经济意义上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理念和准则,正如罗尔斯所言,“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亦不管他们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只有当“农民”或“农民工”在社会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及社会建设等领域都具有参与的资格与权利的时候,他们才能获取相应的社会资源和实现其自身利益。

第二,在共享中发展。“收入差距的扩大,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增大改革的阻力和难度,从而制约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甚至危机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在共享中发展是消除收入差距、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葛笑如在《包容性增长的正义品质》一文中将共享视为“包容性增长”的最终目标,并且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个人自尊需要两方面研究了“共享”的重要价值。农民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社会不断进步的助推力量,应该和其他主体一样取得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与此同时,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应该能够分享经济利益以及由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这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最起码的权利之一。

四、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之策略

以“包容性发展”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战略选择,可以分解出诸多具体的策略和对策,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转移型策略、吸纳型策略和解制型策略。

1.转移型策略

转移型策略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将资金和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向落后山区与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的支援性策略,让广大农村地区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转移型策略主要表现在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帮扶援建、工业反哺农业等方面。

第一,农村财政转移支付。“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要求,以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当致力于改善城乡差别,缩小城乡分配两极分化这一根本目标。”税费改革尤其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政府的财力减弱,财政收入更多依赖于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所以,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为此,在原有财政转移间接支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方式,保证专款专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逐步摒弃基数法代之以“因素法”,确保农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改善基本的生存条件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第二,帮扶援建。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帮扶援建模式,其中,既有重大灾难时期的帮扶援建,如各地帮扶援建汶川灾区,又有常态化的对口帮扶援建,如上海对口帮扶云南;既考虑面上的支持,如北京对口帮扶青海,又注重线上的帮扶,如58所高校对口帮扶贵州47所高校;既有资金的支持,又有项目的援建;既考虑支持城镇建设,又特别重视对落后农村山区的帮扶,等等。结对帮扶、一对一帮扶、对口援建、干部联系点制度等帮扶模式成为当前我国富裕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达地区帮扶落后地区,缩小区域差别、城乡差别的重要推动力量。对此,理论与实务部门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帮扶援建”的制度建设,改“运动式帮扶”为“常态化帮扶”,并使帮扶主体在帮扶活动中能获得相应的道德或声誉上的收益,保证帮扶活动具有可持续性。

第三,工业反哺农业。工业反哺农业隐含三层意思:一是经济发展战略要由农业哺育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到国民经济整体格局中去考虑,进一步提升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二是通过“大工业反哺农业”和“建工哺农”的方针,通过财政转移的方式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支持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三是加快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国内外的经验与实际,当前,我国工业对农业反哺,可以在政策支持、资金提供、技术扶持、人才支撑以及体制重构等几方面有所作为。

第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是社会包容的有力体现,更是城市支持农村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长久以来,农民群体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农民处于物质贫困、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三重贫困交织的困境之中,发展的可能和机会极其有限。因而,积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是缩小城乡二元差距的重要途径。为此,应从社会保障权利的法定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加大贫困群体的保障力度等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2.吸纳型策略

吸纳型策略是指农民尤其是农民工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步融入城市、转变农民身份、被城市社会认可接纳的一种城市政府的策略行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30岁的占61.6%。据此推算,200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 900万左右,如果将8 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不同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回不去、融不入的困境下依然选择坚守城市,他们一改过去“过客”的心理定向,期盼着在务工城市长期稳定生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不仅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缩小城乡差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途径之一。这一策略行为体现了城市对农民工的社会包容。

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要保证农民工在城市的各项权益,将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扶、法律援助、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农民工覆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享受城市市民同等的权利。城市社区可将在本社区居住的农民工纳入就业与再就业服务系统,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当地政府积极帮助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保障他们的教育机会公平;各社区积极吸纳常住农民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建设,保障他们的合法诉求;吸引农民工参与社区各种文体组织和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加快他们的融入步伐;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消除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歧视,通过各类活动的举办参与营造一种和谐共生的情感包容关系;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保障农民工权利的落实,使有利于农民工的各项措施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3.解制型策略

解制,顾名思义,即解除制度约束和规范控制、放松规制。本文所讲解制是指,政府应逐步废除和改革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一系列“排斥性制度”,建立有利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公平的制度体系。当今,促进规则公平是推进包容性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规则公平才能给社会成员以真实的公平感,才能产生普遍的社会认同和信任,减少社会隔阂和冲突。如前所述,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排斥性的制度设计”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城乡二元结构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根本性原因也源于排斥性制度规范没有被废止或改变。包容性发展是对社会排斥的坚决摒弃,它体现了排斥性制度废除与公平性制度设计的双重要求。

因此,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无疑是废除排斥性制度规范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公民的自由迁徙权本身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同时,自由迁徙并不能否定公民所享有的国民待遇和福利,这是任何民主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户籍制度的设计在限制公民自由迁徙之余,同样剥夺了公民的国民待遇和福利。因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成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的过渡是必然过程。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目前可考虑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放宽农业户口进城落户的限制和条件,在大力发展小城镇吸纳农业户口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放宽中型、大型城市的落户条件和限制,打破以购买住房及其面积为唯一落户条件的局面,探索根据农民工工作期限长短、缴纳社会保险与否、职业稳定与否等,作为落户条件的多样化落户模式。二是实现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与户籍相互分离,落实国民福利待遇的法定公民权利,而非国民福利待遇的公民身份依托。

此外,应进一步打破农民政治参与的限制性规定,提高农民参与国家重大政治会议的代表比例,完善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保证他们的合法政治权利。与此同时,破除公共资源向城市倾斜的制度性规定,削弱城市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垄断,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

作者:刘祖云 周家明

第2篇: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造

[摘要]文章简要回顾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由来及主要内容,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典型特征,最后提出改造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人本主义思想”。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特征;人本主义思想

[

Dualistic Economic Structure Theory and Dualistic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Jiang Taibi

(College of Economy,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y, Chengdu, Sichuan 610041)

Key words: dualistic economic structure theory; characteristic; human-oriented thought

一、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探源

(一)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由来与内容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结构的理论概括,也是西方发展经济学的奠基性理论之一。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中的二元经济结构实际上是借用了荷兰社会学家J·博克最初提出的社会学中的“二元结构”概念(吴天然等,1993),但后来发展经济学家们借用它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象时,被不断地演化和完善成为现代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的奠基石。

虽然后来的绝大多数学者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中的“二元结构”问题时,都普遍认为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应是以刘易斯于1954年发表在《曼彻斯特学报》上的一篇题为《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为旗帜。但也有学者提出 ,早在刘易斯发表他的那篇论文之前的二十年代,就有前苏联著名学者尼·布哈林以当时的苏联经济为对象,分析了经济落后国家的二元结构现象,并已提出了完整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胡健,1991)。笔者通过比较这两人的研究成果和设计的二元经济结构改造模式,发现刘易斯模式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曾经的发展中国家即现在的发达国家所遵循的模式。因此,一般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时都是以刘易斯模式为标志;相反,布哈林模式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时由于存在一些可操作性难题,似乎仅仅存在理论可行性而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因此,不被人们所牢记。

无论是刘易斯模式,还是布哈林模式,他们在研究和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二元性”问题时都认为,在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般由两个不同的经济部门组成,即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由于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反差性,即传统部门增长速度滞缓,现代部门则快速扩张,结果进一步使两部门之间的差距在二元结构下越拉越大,最终成为制约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二元经济结构改造模式比较

既然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会制约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发展质量,因此,以何种模式来改造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也就成为发展经济学家要研究的主要议题。下面将针对以上提及的两种典型模式——刘易斯模式和布哈林模式作出分析和比较。

从刘易斯模式来看,刘易斯模式(包括1964年的费景汉和拉尼斯、1967年的乔根森以及1970年的哈里斯特和托达罗等人对该模式的修正内容)所设计的解决二元经济问题的理论模式是: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条件下,通过发展和扩张现代工业,即通过工业化道路来实现农村过剩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转移。

相比之下,布哈林所设计的改造二元经济结构的布哈林模式则是按照另一条思路进行的。在布哈林看来,要消除二元经济结构,走工业化之路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何实现工业化呢?布哈林认为工业化不能靠从农业抽调资金去加速工业发展,因为这种工业化过程是把农村当作殖民地进行寄生性掠夺的过程,是一种非均衡的增长模式,不利于农业工业化的发展。因此,在二元结构下实现工业化,不能追求单一的工业增长,而要追求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二元经济的共同增长或平衡增长,其设计的理论模式可概括为:提高农业生产与再生产能力——从而提高农业经济的需求水平——再扩大国民收入的总量并提高社会主义积累的水平,最终实现国家工业化。他认为,按照这种模式来进行工业化,开始时会走得慢一些,但随后可以赶上并超过那种工业一元增长模式所要求的积累速度,并把它远远地抛在后面。可见,布哈林模式的重点是如何提高农业生产与再生产能力,从而提高农业的需求水平,最终实现国家工业化。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渐进的、均衡的增长模式(胡健,1991)。

(三)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及改造模式对我国的影响

通过对以上两种二元经济结构改造模式的比较,不难发现,国外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及相应的改造模式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深远。总的来说,我国经济发展道路在很多方面基本遵循的是刘易斯模式。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角度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在发展之初也存在二元结构特征,只不过那时的二元特征远没现在明显。在当时,我国迫于国际压力必须实行赶超型战略,整个国家压倒一切的任务是超速发展重工业,所有行业都得支援工业建设,农业自然也不例外。为了配合这种赶超型战略的实施,国家又实行了加重二元分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分割经济体制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具有我国特色的资本原始积累方式克服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初期资本积累短缺与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困境,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的工业化模式是通过牺牲农业或靠对农业的寄生性掠夺发展起来的(冯继康、李岳云,2004)。

可见,从我国以主张先发展工业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而言,与刘易斯模式相类似,但又与刘易斯模式存在差别。因为在工业化以后,我们并没能较好地完成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工业转移,以致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经济的二元分化特征反而更加严重。因此,从总体上评价,我国仿刘易斯模式的工业化道路并不成功,关键的问题在于对农业发展和整个农村建设重视不够,没有较好地把城市工业化与农村工业化结合起来。鉴于此,笔者认为,既然我国的工业化道路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没能解决好“三农”问题,那么如果我们采纳主张以提高农业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的布哈林模式的合理建议,也许对我国目前日益严重的经济二元性问题的改善应有所帮助。

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与演化趋势

从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普遍经济现象。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样也面临着以发达的城市和落后的乡村为主要内容和典型特征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一)城乡居民收入的二元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日益扩大的趋势

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二元性,反映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总括情况。因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各主要方面最终都可以通过收入表现出来,通过对城乡收入的二元性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分化程度。同时,由于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符合恩格尔定律的居民消费行为,因此,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二元性,不仅可以从收入的绝对水平上体现,还可以从与收入水平直接相关的恩格尔系数上表现出来。表-1反映的就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恩格尔系数具体数值变化的二元性特征。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 ,中国统计出版社;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

由表-1的数据计算可得,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上升到2005年的10493元。在这27年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29.5倍;相比之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从1978年的133.6元上升到2005年的3254.9元,在比较的基数本身还低于城镇居民家庭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27年中也只增长了23.4倍,如果进一步考虑到计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时还没包括其享有的各种补贴、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收入,而计算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时还未扣减柴草等不可能成为消费基金、“三提五统”和用于再生产的部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差距约为5:1~6:1。并且,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在2006年的《农村经济绿皮书》中预测,到203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才会缩小。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间的二元特征不仅存在,而且还很严重。

(二)国家财政对城乡投入的二元性:财政投资的“城市偏向”严重

在我国曾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政府投资也就成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渠道和社会投入的主要来源。在“城市偏向”战略下,从“一五”到“六五”,我国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资一直处于下降趋势,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农村所获份额很小,相反,国家财政则把大部分资金投向了城市建设和工业固定资产建设上(见表-2)。

资料来源:根据《1986年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整理,中国统计出版社。

如果我们继续把以后年份的相关资料综合起来,政府财政投资的“城市偏向”趋势更为严重(见表-3)。

注: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是农户自己投资的部分。

资料来源: 1985—1995年数据来自资讯行;1995—2005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6》,中国统计出版社。

根据表-3数据计算可知,1985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2.8倍,如果扣除农户自己投资的部分,那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9.4倍;到1995年,以上两个数字分别变成了3.6倍和6.6倍;2000年分别为3.9倍和6.9倍;2005年分别为5.5倍和7.7倍。可见,城乡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同样呈现典型的二元分化特征。

(三)城乡居民福利的二元性:国家福利制度的“市民偏向”严重

我国在工业化建设初期,为确保积累的资金能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和城镇,国家通过以“平均主义”、“大锅饭”等为中心的一系列政策使城乡居民以低消费形式维持高积累率,但这些政策一开始却深深打上了城乡有别的烙印。对城市居民,政府以各种制度(如户籍制度、住宅制度、粮食定量供给制度、副食品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实行大包干,几乎从一生下来到死,无所不包;相反,对农村的农民,政府付给农民的则只是将农民与土地联结在一起,并利用农业是初级产业的特点,以三级所有的“共同体法则”将农民组织起来自给自足,其超过生存水平的剩余部分还被国家以行政方式无偿征走(黄晓丹,1989)。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受益率为88%以上,而农村社会保障受益率仅为3.3%;从绝对数量上看,城市市民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是农村居民的10倍以上。相比较而言,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是一种就业式保障,即只要有一份职业便意味着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一系列社会保障,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则是一种典型的农民家庭自我保障,家庭经营制度是农民生活保障的重要载体(冯继康、李岳云,2004)。

尽管现在针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些福利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并设想未来要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福利制度。但总体上看,至少目前国家对城乡居民的福利待遇仍然存在很大差别。例如,仅就城乡养老保险而言就有巨大差别。在城市,国家财政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对失业的人口还有失业救济(或低保);但在农村,不仅开展养老保险的面窄(见表-4),而且保障的力度也不足。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国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福利二元制度”的结果。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力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

三、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造中的“人本主义思想”

(一)“人本主义思想”的真正内涵

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指出,人类的发展既要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满足人的发展的价值需要,追求规律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强调坚持以人为中心,而且要把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价值目标,即要做到一切依靠人,又要做到一切为了人;在确立社会发展目标时,既要有物的目标,更要有人的目标。因此,我们这里讨论的人本主义思想主要就是指这一时期后发展起来的思想内涵。该思想内涵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包括了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进步。它不仅包括代内之间人们的物质生活绝对水平的提高,相对水平差距的缩小,就业机会的均等,保障体系的公平,流动和迁徙的自由,医疗条件的均衡等,还包括代际之间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着重产业发展的均衡性,主张不能以牺牲农业或掠夺农业来发展工业,认为损害和忽视农业发展的做法,注定会导致产业发展的失衡,也会导致工业化条件的恶化。

3.重视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推动作用。认为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取决于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依赖于人的素质,因此,教育是关键(熊晓华,2006)。

可见,真正的人本主义思想不仅倡导以人为本,主张人的全面发展,更重要的是主张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是这种人本主义思想的真实体现,也是今天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人本主义思想”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改造的意义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虽然有诸多的历史背景和影响因素,但关键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本主义思想”的偏失。因此,在我们进行城乡二元结构改造时,回归“人本主义思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人本主义思想”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别。城乡收入差别的形成,除了一小部分与产业自身的生产和消费等特性有关外,其余大部分都与农产品市场交换是否公平、农民就业机会是否均等以及流动和迁徙是否自由等方面密切相关。按照“人本主义思想”,农产品和工业品一样,应本着公平的市场交换原则进行交易,工、农产品间的“剪刀差”就不应存在;农业自身的生产和消费特性决定的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效率和效益有别,为了均衡产业间的这种差别,国家的扶持和补贴应必不可少;农民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机会或农民自由迁徙和自由择业的机会城乡应该平等,不能城乡有别和有任何限制。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

2.“人本主义思想”有利于协调、统一城乡居民福利制度。我国现行的城乡有别的福利制度,这本身就有悖于“人本主义思想”的要求。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养老保障、医疗条件和福利待遇水平不仅远远好于农村居民,而且城市居民所承担的税赋水平反而还低于农村居民(冯继康、李岳云,2004),形成城乡居民间的“双重不平等”。按照“人本主义思想”,城乡居民间的“双重不平等”应逐步缩小直至消除。因此,贯彻“人本主义思想”,有利于协调、统一城乡居民间的福利制度。

3.“人本主义思想”有助于纠正政府投入的“城市偏向”。按照“人本主义思想”,国家财政投入应城乡统筹、协调,而不是偏向城市和城市产业。农业固有的弱质性,说明农业本应受到国家财政投入的额外关照,而不是被随意“掠夺”。但事实却是,工业获得的政府财政支持不仅远远高于农业,而且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只及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的1/2或1/3。与此同时,政府还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从农业中已隐蔽性地抽走几万亿元资金支援工业和城市建设(冯继康、李岳云,2004)。政府投入的这种“城市偏向”,必然带来繁荣的都市和凋零的乡村二元经济结构并存的现象。因此,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偏向,必须贯彻“人本主义思想”,统筹国家财政的城乡投入。

4.“人本主义思想”有利于重视和发展农村教育。 “人本主义思想”不但重视人的发展,也重视人的作用和贡献,特别是注重人力资本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因为农村的繁荣,农业的振兴,以及现代农业的建设都离不开具有一定科学技术素质的新型农民。要培养和造就这样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重视和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是关键。

5.“人本主义思想”有利于城乡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本主义思想”中的“以人为本”,不仅指以当代人为本,还要以后代人为本,即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的眼前利益,还要顾及后代人的长远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人类发展与自然协调之间的关系,只有处理好了这些关系,才能使包括人自身延续在内的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继康,李岳云.“三农”难题成因:历史嬗变与现实探源[J].中国软科学,2004,(9):1-9.

[2]胡健.试探布哈林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J].人文杂志,1991,(4):83-87.

[3]黄晓舟.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与我国农业发展[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76-81.

[4]吴天然,胡怀邦,俞海,陈伟明.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与我国的发展道路[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3,(4):8-14.

[5]熊晓华.“人本主义”文化的由来及其现实意义[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69-71.

[责任编辑:黄兴豪]

作者:姜太碧

第3篇:对于破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之路径分析

[摘 要]二元经济结构是一国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的重大问题,是任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西方学者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经典理论作一综述,然后梳理了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向一元经济结构的初步转换过程,最后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改造传统农业两个方面入手,对破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路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改造传统农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

二元经济结构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必经的历史阶段,是发展中国家所面对和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即国民经济中含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结构或部门:一种是仅能满足糊口的、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以土著方法进行生产的部门,这一部门以传统的农业为代表;一种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远比前一部门为高的城市工业部门。

当前,二元经济结构依旧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国要完全实现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仍需一个相对长期的历史过程。

1 西方学者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经典理论综述

针对二元经济结构如何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的问题,西方学者从发展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角度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代表性的理论模式和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

1.1 刘易斯模式

刘易斯模式以无限剩余劳动供给为前提条件。无限剩余劳动供给是指城市现代工业部门在现行的工资水平上,能够得到所需的任何数量的劳动供给。

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具有资本非常稀缺、土地相对有限以及人口增长快速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一部分农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数,这部分劳动力即为剩余劳动力。由于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高于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农业劳动者如果不受干涉,自然会有向城市流动的倾向,因而工业部门可以得到来自农村的劳动力的源源不断的供给。当剩余劳动力流出之后,农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得到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也随之提高。这样,工业部门要想得到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就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工资。

刘易斯模式建立在发达国家历史经验基础之上,把经济增长过程和劳动力转移过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当今发展中国家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2 拉尼斯—费景汉模式

拉尼斯、费景汉认为,刘易斯模式有两个缺点:第一,没有足够重视农业在促进工业增长中的重要性;第二,没有注意到由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而出现剩余产品,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流动的先决条件。

拉尼斯、费景汉强调了农业剩余对人口流动的作用,认为如果没有农业剩余,农业劳动流向工业部门是不可能的。他们把农业劳动的流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农业劳动者即“多余劳动力”的流出,在这一阶段,农业平均剩余等于不变制度工资(拉尼斯、费景汉将农业劳动的平均产出即平均收入水平称为不变制度工资,认为不变制度工资是由习惯、道德等制度上的因素决定的),因而农业多余劳动流入工业部门不会产生粮食短缺问题,不会影响工业部门的现行工资水平;第二阶段是边际生产率大于零但小于不变制度工资水平的农业劳动力的流出,在这一阶段,农业剩余减少,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上涨,工业工资不得不随之提高,这样,农业劳动力流出受到阻碍,工业部门的扩张陷于停滞;第三阶段是高于不变制度工资水平的劳动力的流出,这一阶段的劳动力已成为竞争市场的商品。

拉尼斯—费景汉模式尽管存在不足,但它是对刘易斯模式的重大发展,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农业地位、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3 托达罗模式

20世纪60年代的大量事实证明,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尽管城市中的实业和就业不足的现象不断增加,但仍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这种情况表明,以发达国家的旧经验为基础的刘易斯模式和拉尼斯—费景汉模式,对发展中国家的实用性不大。因此,托达罗模式的出发点,就是对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和城市失业同步增长的矛盾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

按照托达罗模式,人口流动基本上是一种经济现象,是一种合乎理性的经济行为。托达罗认为,促使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是比较收益与成本的理性的经济考虑,这种考虑还包含心理因素。托达罗认为,使人们作出流入城市决策的,是预期的而不是现实的城市收入差异。所谓预期的收入差异,包含两个因素:一是收入水平,二是就业概率。如果城市收入为农业收入的1倍,只要城市失业率不超过50%,农村劳动力就会不断地向城市流动。

托达罗模式的一个显著优点,是能够对农村—城市人口流动和城市失业并存的现象做出解释,而这正是刘易斯模式和拉尼斯—费景汉模式所未能做到的。

1.4 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

舒尔茨反对轻视农业的看法。他认为,并不存在使任何一个国家的农业部门不能对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基本原因。但他同时强调,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农业是不能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的,只有现代化的农业才能促进经济增长,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化的农业。

舒尔茨认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实现农业技术变革,引进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针对如何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舒尔茨着重论述了三点建议:一是建立一套适于传统农业改造的制度;二是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为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创造条件;三是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舒尔茨认为,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教育、在职培训以及提高健康水平三种形式。他指出,向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避免先进的物质资本与落后的人力资本之间的不平衡所带来的经济增长限制性因素,而且按成本收益来看,这是一项非常有利的投资。

2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与初步转换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其转换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2.1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受当时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在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下,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战略,以期迅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

当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下,资金匮乏,技术落后,重工业资本密集的特点与中国劳动力丰裕、资本稀缺的资源禀赋特点相矛盾。因此,必须依靠国家计划、统一调配资源的制度安排来保证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以降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并减轻工业化过程中由于劳动力转移而形成的城市化压力。由此,新中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人民公社、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

2.2 中国由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初步转换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很快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粮食购销体制等管理体制改革和诸多限制性政策逐步松动,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使得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推动着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

当前,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市场机制的诱导下,农业生产不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加快了对传统农业改造的步伐;第二,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作用,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中国要完全实现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仍有一个相对长期的历史过程。

3 对破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路径的分析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症结在于农业的落后,中国农业的落后性不仅表现为农业部门依旧在较大程度上采用手工劳动为基础的传统方式,而且还表现为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要转换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必须采取两手策略。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二是改造传统农业。此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1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中国土地要素稀缺,对农业劳动者的容纳力有限。若农业从业者过多,会造成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低下。此外,在相对稀缺的土地上拥挤过多的劳动力,会排斥资金、技术进入农业部门,形成低效率的要素替代,造成农业生产中过多劳动投入与过少资金、技术投入的低水平均衡。因此,必须转移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美国著名经济学家D.盖尔•约翰逊教授(2000)指出,在未来30年里,农业劳动力队伍就必须减少大约2/3。到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应该只有10%从事农业生产。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983—1988年,乡镇企业安排就业6300万人。因此,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提高乡镇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水平,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条可行路径。此外,中国的城镇化依旧很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另一可行路径。

3.2 改造传统农业

洪银兴教授(2007)认为,在中国,要改造传统农业,必须实现生产要素两方面的流动。一方面是剩余劳动力流出农业部门;另一方面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农业部门,形成高效率的要素替代。舒尔茨指出,各种历史资料都表明,农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与其耕作的生产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这样,就必须要从教育、在职培训以及提高健康水平三个方面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舒尔茨认为,向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避免先进的物质资本和落后的人力资本之间的不平衡所带来的对经济增长的限制性因素。

通过下图可以发现,在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占6.8%,小学文化程度占32.7%,初中文化程度占49.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1%。由此表明,尽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但初中(不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仍占有较高比重,这不利于新的生产要素在农业中的推广。因此,在农村中继续推行九年义务教育以及相应的职业教育,显得尤为必要。

4 小 结

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西方学者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经典理论作了相对系统的综述,然后梳理了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形成和初步转换的历史过程,最后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改造传统农业两个方面入手,对破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路径进行了分析。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二元经济结构将是一段时期内国民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使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为一元经济结构。

笔者认为,要实现这种转换,必须采取两手策略。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二是改造传统农业。此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顺利转移之后,农业所得将不再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但农业生产率的改进对于保持中国农业在世界粮食市场的竞争力,对于保证中国不断增加的粮食需求和维护中国的粮食安全,依然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80-99.

[2]洪银兴.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50-178.

[3]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2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5-174.

[4]D.盖尔•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M].林毅夫,赵耀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8-134.

[5]杜书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本:收益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60-61.

[6]洪银兴.二元结构的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7(1):46-52.

[收稿日期]2009-04-30

[作者简介]陈陶然(1988—),女,陕西西安人,研究方向:经济学、金融学;王颂吉(1986—),男,山东潍坊人,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作者:陈陶然 王颂吉

第4篇: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解决和突破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应是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良性互动,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第一产业结构,促进第

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村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城市化是解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根本出路。

(1)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为解决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即现有的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优化区域和城乡结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而且要立足于农业的长远发展。与食品消费结构多元化、高级化趋势相适应,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也必须由以种粮为主和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向多元化、高级化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产业化,通过一体化的利益机制,把贸工农连为一体,可以形成“龙头”在城镇、“龙身”在农村的“龙形”经济,这无疑又有利于促进城市化的发展。要使农民收入继续有较快的增长,必须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扩大农产品市场容量及农业经营规模,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应逐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机会平等。

(2)繁荣农村经济

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途径是繁荣农村经济。要架起农户和市场之间的桥梁,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带来了千家万户的农民如何和大市场连接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连接起来,因而是将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的有效途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民面对的是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我国果品、蔬菜等园艺产品和畜产品在价格上是有竞争优势的,但在出口上也遇到了卫生检疫等绿色壁垒。提高农产品质量是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必须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和大中小城市是一个体系,必须协调发展,并要促进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的结合,加快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在微观层面上要通过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镇)化这“三化”来完成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生活方式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三化”中农民市民化是根本;上在宏观层面,要通过国家逐步改变对城乡的二元宏观政策,实现城乡平等的一体化宏观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

体制的“组成要件”走向城乡一体化,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最终建立和完善。

(3)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要消除城乡差别,纠正城乡失衡,不仅要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制度不公和失当的问题,也要进行制度创新,解决制度无力和失效问题。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从目前来看,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制度,实现政策的统一和制度的公平。必须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推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取消一切不应由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取消农牧业税;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负担其他任何税费;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农地征用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实现城乡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分配。通过改革,消除造成城乡隔离、阻碍城乡融合的制度性障碍,实现城乡之间资金、技术、物资、人才、信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奠定基础。必须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和保护的力度,实现社会的公正。当前尤其应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国家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振兴农村,对农民“少取、多予”。

制度建设不仅要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上的融合,也要求实现和保障农民政治上的平等。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公民权的基础之上的政策和制度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也只有公正的具有合法性的制度才可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可靠和持久的保障。

3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何重要经济意义?

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关系提高农民收入、协调社会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1)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2)只有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才能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后,只有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行统筹,才能明确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向,使较多的资金投向农村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使城乡居民的教育和医疗保健条件更为平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为牢固。(3)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利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4)城乡分割

消除后,生产要素的流动顺畅了,这同样有利于城乡企业的资产重组,从而可以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关闭、合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5)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之

一。只有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8亿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党历来重视“三农”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城乡差距、工农差距仍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加快农村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一)首先要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改革和完善那些导致其产生并存在的有关制度措施;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供给机制,进行制度创新。

(1)彻底取消现有的一切导致二元社会结构产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分割的教育体系、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样在清除了这些人为地导致二元社会结构存在的障碍,就为城乡社会结构的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从制度上改变工农产品定价的“剪刀差”倾向,加大财政支农、金融支农的力度,扩大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农村的诸如水利、道路、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强化农村有形市场的建设,并将之纳人国家统一大市场之中,支持农村各种要素市场发育、建设和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等农村发展所紧缺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尽快将农村的要素和产品市场都纳人国家统一的大市场之中。

(3)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业剩余的转移载体作用。在西方二元理论中,它没有考虑农业剩余转移到现代部门的机制。这对于同时包含着制度变迁的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变来说,显然是不能充分地成立的。市场机制本身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也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因此,农业剩余在中国不仅要靠市场,还要依靠其他的一些手段分配和再分配,转移到现代部门。其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农业剩余的转移起到重要的影响。

(4)创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制度上为农村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约束之一,也是农地抛荒、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的原因之一,其改革势在必行。

(5)农村税费改革必须标本兼治,坚决贯彻执行并从制度上保证,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完善相关配套改革。一是要精简机构,裁减超编人员,压缩经费,从根本上控制“经费需求”。同时要规范政府行为,做到权力与部门利益彻底分离。二是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否则,我们推广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最终也难以走出“黄宗羲定律”下。

(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弥补城乡市场差异;增强农民的购买力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农产品产量、质量,农村非农产业等对农民增收均构成了制约,因此,要着手进行以下六个方面的农业结构调整,切实促进农民增收。一要调整农产品供给结构,实现农产品由低质多量到高质适量的转化;二要调整农产品区域种植结构,实现农产品区域种植从无分工到有分工的转化;三要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中从种植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四要调整初级产品和加工产品比例结构,改变农业初级产品占多数、占主导的局面,实现农业初级产品到加工产品的的飞跃,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五要调整农产品市场结构,实现农民不参与流通、农商分离、由政府主导农产品流通到向由农民自己主导并参与市场流通的转化;并积极进行组织创新,创建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减少市场风险,构建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桥梁和中介,保护农民的利益。六要调整农村第一产业与第

二、三产业比例结构以及第二产业内部比例结构,改变农产品加工、运销等落后的局面,通过内涵和外延性的结构扩张,使农业形成结构层次多样,具有一定规模特点的现代农业结构。进而,通过产业扩张,也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上,从单纯的生产环节中分离出去。

(三)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培育农民的现代意识,从意识形态上消除二元结构,帮助农民完成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

“教育是一个人获得现代性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⑾通过教育灌输社会要求,提高个人认知水平,使农民认识、理解和掌握社会的规范,并内化为个人意识,这是培育农民现代意识的最直接的途径。要消除意识形态的二元结构,教育重点应放在下面几方面:

(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求知意识。学校教育是形成现代性的主要力量。教育与人的意识水平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比较能够接受新的东西,包括新的观念、新的行为模式。愚昧从来都是与保守、惰性联系在一起的,而知识常与进取、求变的心理相互促动。

(2)加强WTO知识教育,培育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规则意识。作为一个国际经贸组织,WTO本身就是一个规则体系,它的权威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规则体现出来的,它的宗旨、原则、规则无不贯穿着开放竞争的观念,但作为WTO的新成员,中国大多数人对WTO都比较陌生,文化素质相对低下的农民更是如此。因此,在农民中进行WTO知识的宣传教育,也就成了培育农民现代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帮助中国农民了解WTO对中国的要求,帮助农民正确分析形势,正视自己的优劣,扬长避短,沉着应对,树立开放、竞争、规则意识,消除城乡意识二元结构,积极参与市场的竞争,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培育市场意识。农民的市场意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了解程度和参与能力,特别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封闭性与大市场开放性的矛盾,常使没有市场意识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培育农民的市场意识,让他们了解市场经济对农民的要求,从而培育农民的市场意识。

(四)城市化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科学合理的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我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

我国承受着数量越来越多而素质较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巨大压力,而城市吸纳能力有限,因此,必须重新审定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方针与发展道路。我们认为,我国城市化模式应采取城乡结合、上下结合、大中小结合的多途径综合模式。所谓“城乡结合”,即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既不能仅仅是职业非农化的乡村就地转移,也不可能是全部依赖城市来吸收的异地转移,而应从城乡两方面共同努力,把“离土不离乡”与“离土又离乡”结合起来,在条件成熟时,将“离土不离乡”的人口转化为“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上下结合”是城市建设投资和发展动力上,把自上而下的国家投资与自下而上的地方投资、集体投资、外资和个人投资等结合起来。“大中小结合”是指在城市规模等级上,要发挥各级城市对产业和人口的集聚作用,不能把发展大中城市和发展小城镇对立起来。

城市化的基本动力和作用机制是市场化机制,既通过市场的引导,通过产业的积聚和扩散功能来实现。在上述各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进行科学规划和加强引导,把城市化的立足点在于国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政府管理面临着挑战,转变管理模式成为城市化能否得以顺利推进的关键。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化进程的管理模式

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农民迁徙而来的“城市人”行为的二元性,也是现阶段城市本身的二元性,它使城市事务具有工业社会和农业社会的混合特征。社会出现分化,新的矛盾和冲突随之产生。面对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事务的新内容和新特点,既不能简单沿用农业社会的传统管理手段,也不能搬用以现代城市为特征的工业社会管理模式。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关系的新格局,有序推进城市化建设,政府需要探索一种适合转型期特点的管理模式,不仅需要行之有效的适合城市化时期的“科学管理”模式,转变政府行政职能,调整行政决策、管理方式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需要形成非科学的“伦理管理”模式,即以伦理关系为基础,注重对“非正式组织”的管理,用伦理的价值管理手段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事务,进而形成“科学管理”和非科学的“伦理管理”的二元模式。

一方面,城市化是传统与现代的纽带,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用科学管理模式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冲突。另一方面,城市化是逐步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城市事务中大量的问题是与农业社会共生的问题,对此,政府管理存在着“控制盲区”。因此,有必要用非科学的伦理管理模式协调和处理“非正式组织”中的矛盾,理顺转型期城市内部的利益结构和关系。

第5篇:城乡二元结构

从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着手

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对如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

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释疑

城乡二元结构,就是传统的农村与现代的城市并存的状态,这是发展中国家从传统农业社会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渡形态。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城市和乡村形成两个相对分割的板块,两者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别,主要包括:城乡两种政策、户口一分为

二、生产要素流动阻滞、农民地位长期低下等一种不平等现象。目前,城乡二元分割分治局面尚未完全打破,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受到限制,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影响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规划体制、公共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经济、财政、金融以及各种社会政策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通过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等举措,为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全国而言,建国以来我们的许多制度和政策措施(例如,粮食购销制度、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不是有助于消除这种二元体制,恰恰相反,而是强化或固化了这种二元体制,致使城乡之间的差异日趋显著,城乡分割亦日趋表现

为刚性化。与此相对应,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整体转型的渐次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发展,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特征亦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表现

改革初期的农村改革使得1978年到1984年间城乡差距出现了暂时性的缩小,但是自从1985年国家改革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以后,城乡差距出现急剧扩大的趋势。“城市建设像欧洲,农村发展像非洲”,这句话既夸张形象而又尖锐地道出中国城乡之间的现实差距。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传统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份额为11.3%,而第一产业劳动力仍占就业总人数的40.8%,农村大约有1.8亿剩余劳动力没有转移到二三产业,这是较为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

三是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农民在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社会救助等各方面都和城里人有着非常大的差距。

二、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背后的成因分析

首先,农村人、财、物资源的匮乏是导致城乡差距愈发显著的根本原因。(1)人均耕地太少。如果拿中国全部耕地除以人口总数和美国的耕地除以人口总数相比,中美之间的人均耕地比大约是1∶9。但如果按农民的人均耕地来

算(美国的农业人口大约占美国人口的2%,中国2009年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3.4%),那么美国农民人均占有土地恐怕就是中国农民的200多倍了。所以,要让农民富,首先要减少农民的人数。这是“物”(耕地)的因素。(2)资金匮乏且流失严重。据统计,199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517亿元,其中城镇为3274.4亿元,农村为1242.6亿元,城镇与农村相比为2.64∶1;1995年这一比例上升为3.58∶1,2000年为3.91∶1,2005年为5.49∶1,2009年竟高达6.322∶1。与之相对的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流向,主要用于办工业、办非农产业,而非发展农业。(3)农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这些年来,我国农村人口的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文化的、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大都到城市去务工,来自农村的高校学生毕业后也都选择留在城市,农村以“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为主,农业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急剧下降。

其次,不均衡发展战略是造成城乡差距愈发显著的政策原因。改革后,为了加速经济发展进程,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中央采取了非均衡发展战略,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在这种不均衡发展战略指导下,国家所有大型交通、电力、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无不紧紧围绕城市中心而展开,从而扩大了城乡差距。

再次,工业化道路的惯性发展是造成城乡差距愈发显著的又一重要原因。据测算,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统购统销等政策,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将大约6000亿—8000亿元农村资金转移给工业和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仅仅是国家通过廉价征用农民土地一项,每年农民损失就达数千亿元,如2001年损失超过8000亿元,超过过去30年(1949—1978年)通过“剪刀差”侵占的农民资金的总和。

三、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对策分析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的结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最艰巨、最繁重的现实任务,也是关键所在。从分析可以看出,当前造成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的基本公共服务结构。因此,从根本上破解城乡二元机构机制,关键在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的对接。下面就促进城乡结构从“二元”走向一体的对策进行粗浅探讨和分析。

(一)切入点: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长期以来对城乡劳动力实行差别地位和差别待遇。以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在收入、劳动时间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为例。据统计,农民工平均月工资为921元,只相当于城市工人平均月工资1346元的68.4%;而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56.6小时,比城

市工人多8.7个小时。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拥有养老保险的占16.3%,城市工人占67.3%;在失业保险方面,农民工拥有失业保险的占6.2%,城市工人占44.5%;在医疗保险方面,农民工能够报销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的占28.4%,城市工人占66.3%。在承认城乡劳动力存在较大差别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这种差别有逐渐缩小的趋势。例如,通过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对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对比分析表明,随着传统劳动力市场向现代、规范、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转变,教育、专业技能、职位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在逐年递增,而身份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在逐年递减并趋于消失。

这说明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不仅是社会转型的客观发展要求,而且在现实中已经具备了实施的基础。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选择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作为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切入点,并建议:(1)逐步打破人力资源市场在城乡、部门之间的分隔状态,取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地域和身份限制;(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清除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改变有关部门重收费、轻服务的做法;(3)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劳动条件恶劣、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4)把农民工及其所携家属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治安管理等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责任范围,并将相关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关注点: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收入差距、就业权利,主要涉及的是人们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平问题,而社会保障则关涉到人的生存权利问题,这方面存在的不公平,尤其值得关注。目前,急迫的问题是要

解决被征地农民、农民工和外来人口、毕业大学生和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为此,(1)统一城乡之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2)优先解决农民工和外来人口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和大病住院保障机制,以及包括遭遇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救济、特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受不公正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在内的社会救助制度;(3)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或代偿助学贷款)、社会保险和岗位津贴;(4)在公共卫生(饮用水、厕所、防疫)、基础教育和环境质量方面,保证国民待遇。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方面,拟以我市农村开展四有工程为例。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束缚,切实将社会保障向农村基层延伸、向广大农民拓展,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四年前,作为江苏农业人口第一市的盐城市从解决广大农民最期盼、最现实的直接利益问题着手,把围绕民生作决策、办实事、求实效,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急需的领域着手,在农村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为主线,在全省率先开展以实现全市农村581万农民“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为目标的村级农民“四有”工程建设,经过2008年的“十村示范”、2009年的“百村试点”,2010年实施的“千村推广”,2011年实施20家四有示范镇建设的创新探索实践,全市村级“四

有”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盐城市委、市政府还把社会保障村级“四有”工程建设连续列入为民兴办的实事项目之一,作为提高广大农村百姓幸福指数、建设幸福盐城的重要举措来抓。四年来,全市通过“四有”村平台建设,共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57.72万人,转移率达到了95.2%以上,扶持农民创业4.6万人;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了295.5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总人数达到了528.91万人;共开展技能培训各类人员49.46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了92.5%。截止目前,在全市2108个推广村中,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已经全部建设到位,已实行微机录入并进行动态化管理的村2099个,占推广村总数的99.6%;全市60周岁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已实现应发尽发,全市新农保适龄对象已参保人员达236.9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9.9%,在江苏省面上提前实现省定参保目标,实现了广大农民新农保参保、农村适龄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和“四有”村建设全覆盖。今年以来,该市按照“巩固提高示范村、重点突破试点村、整体推进推广村、着力创建四有镇”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去年选择了20个乡镇成功创建“四有”示范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平台服务经办功能,以开展全市镇镇“四有”工程建设为目标,从而不断提升全市农民“四有”工程建设水平。

(三)基准点:让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

在所有的公平条件中,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和首要条件。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目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情:(1)逐步解决农民

工子女在打工地平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包括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等,最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育经费按学生数公平分配;(3)全面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当前还应注重采取各种优待政策,鼓励优秀大学生、师范生到基层、农村任教。

(四)关键点: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目前,除了在对农民工权益、乡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以及教育等方面加大投入外,还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转移支付:(1) 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2009年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仅占总支出的0.73%,虽比2007年的0.68%有了较大提高,但相对于7.13亿乡村人口来说,投入明显偏低。因此,政府应依据国家财力及其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对农业建设的预算内投资,确保对农业建设的投资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力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方式要按照其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运用“绿箱”规则,加大对农业科学研究、动植物保护防疫和无公害生产的投入;利用“黄箱”政策,增加对农产品的补贴水平,据统计,在此方面我国大约有1500亿元的补贴空间可以利用;完善农业制度,提高对农业的金融支持等。

(五)突破点:积极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国务院早在2006年前后就组织14个部门的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部分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调研组认为,户籍改革的时机基本成熟。那么,如何改革?总结这

些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的改革措施以及实际效果,认为应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1)推进户籍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城乡户口性质统一问题,让户口回归本位。(2)应取消附着在户口本上的各种经济利益和权益,这是户籍改革的难点和核心。(3)剥离这些附加利益,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分清先后顺序、轻重缓急。

最后,从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看,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目标和重大战略。为此,要把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着力推进包括县镇财政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制度改革进程,在逐步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加快城乡各项体制机制的对接,从而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束缚,真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6篇: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摘 要:城市是一定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城镇化进程,是非常关键的环节。文章从分析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城市建设存在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思路与方法。确定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明确城市发展方向、目标与措施,对城市特色进行准确定位扩大城市规模,调整功能分区,建设新区,打造建筑特色建设绿色城市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城镇化 城市特色 城市定位 经营城市 绿色城市

城市的涵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一定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地域空间的集聚性。现代城市集聚了人口,集聚了科学和文化,集聚了社会活动。加快城镇化进程特别是加快以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的城市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乡一体休的必要保证。承德市是国家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国44个重点风景区之一,是我国十大风景名胜之一,避暑山庄、外八庙又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丰厚独特的历史文化与风景名胜资源,使得承德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开发与文化研究价值,也使城市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

一、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行政区划分的不尽合理是首要因素。由于城市区划不尽合理,城市规模过小,对经济拉动不强,造成城市功能不全、经济辐射不够,纵观承德经济发展的历史,之所以经济欠发达,原因很多,其中城市区划不合理、功能不全、规模过小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因为城市区划不合理,限制了城市外延的发展,阻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致使一些中小城市不应有的城市病过早在承德出现,并且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

2、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作用不强。突出表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缺乏统一性、计划性,城市建设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很多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确定,不是根据市总体规划,而是凭小区域利益、部门利益和长官意识,造成城市建设出现短期行为,甚至存在改变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的情况。

3、建筑设计思想不活跃,城市建筑形式呆板、色彩不鲜明、风格不突出,缺乏生机和活力。从全市建筑总的格局看,仍没有摆脱直线加方块的模式。

二、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目标与措施

(一)对城市特色准确定位

1、城市的个性是一个城市独具的魅力所在,是城市的标志和城市的名片,每一座城市都应有自己的特色。从承德城市形成的历史看,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就是城市之魂,是城市之核心。因此,城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山庄外庙,烘托山庄、外庙,一切影响、破坏山庄、外庙,影院景观的建设活动都必须停止。城市的各类

建筑,应以突出山庄外庙,为出发点,与山庄外庙,融为一体,相得益彰,丰富和弘扬山庄外庙的内涵。

2、加快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就必须明确城市建设方向和目标,对城市进行准确定位。根据承德城市的自然、地理状况,结合中央、省对承德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城市定位为:建设以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为核心的山水园林城市。城市性质定位突出以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为核心,是承德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决定的,城市建设一定要紧紧围绕保护、突出、烘托山庄及其周围寺庙而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城市的魂。

3、承德的城市结构为带状分散组团式的布局,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确定以后,在城市建设中,要突出城市的特点,从城市的总体空间布局,到局部地段建筑的群体设计和重要建设的单体设计,不但要科学合理,而且要注意艺术水平,深入了解城市自然景观资源,详细研究城市历史风貌,突出体现承德特有的清代历史文化、藏传佛教文化、多民族文化、塞外风光等特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心构思城市建设,形成鲜明的城市个性。

(二)打造承德建筑特色,为后人留下城市建设可循之则

城市建设总体思路和城市建设的目标确定之后,要坚持数年、数代、逐步形成承德的建筑风格与特色。相关专业部门要认真研究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现状,地域特点、历史沿革,城市个性。城市设计要以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为核心,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国际著名旅游城市以及京津后花园为目标,以清代历史文化、藏传佛教文化、多民族文化、塞外风光为主基调,充分体现清王朝陪都、清代全国第二政治中心的特点。表现历史与现实相融合、古典风格与时代风貌、人文和自然相统一的特征。应确定承德各类建筑的主色调,逐步形成独特的城市建设风格。

(三)大打生态牌,建设绿色城市

在全国众多的城市之中,承德是以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而闻名国内外。避暑山庄独特的造园艺术,市域内众多的生态旅游资源,为我们建设绿色城市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城市绿化建设投入少、见效快,是建设生态型城市的一条有效径。目前,我市在绿化建设上,存在很大差距,市区除山庄绿化外,城市绿地较少。空出规划的“龙头”作用,采取多层次、多品种、多形式布局,以城市公共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为依托,以街头绿化为点缀,坚持绿化与美化同步,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结合,全方位提高城市绿化的水平与档次。

三、采取经营城市的原则,拓宽城建融资渠道

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的新路子。在职市经济条件下,城市本身不仅具有价值,而且经营得好还可以增值。我们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观念,深化改革,走“经营城市”新路子。这既是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有效措施,更是不断推动城市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的重要途径。一是政府要对拟开发建设的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经营。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一方面有利于城市规划有效实施,另

一方面也能筹集一笔巨大的建设资金,为城市发展备足后劲。二是政府要统一经营城市地下公用设施,从根本上避免目前普遍存在的因多头建设多头建设多头经营而出现的“开膛破肚”现象。三是利用市场机制开展资本经营。比如运用好市场经营权、城市公共广告空间使用权、城市各种设施及地名冠名权。主要应用的方式方法:

(一)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方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建设最大的制约因素仍然是资金。要将城市新增资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集分类,逐步开放市场,积极采用国际上通用的BTO(建设、交还、经营)、BOT(建设、经营、交还)、BOO(建设、经营、享有)方式动作。

BTO,项目由私营公司投资建设,并根据合同,在建成后交给政府。政府再把设施出租给私营公司经营。私营公司通过使用费回收投资。BOT,项目由私营公司投资建设,并根据合同,在建成后的一定年限内享有使用权,通过使用费回收投资。期限一到,则把所有权交还政府。BOO,项目由经营公司投资建设,并根据合同,在建成后的一定年限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样做,私营公司乐于长线投资和追加投资。

(二)坚持公平竞争

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不走市场化的路子,其结果只能是企业亏损,财政不堪重负,公用事业发展进入死胡同。要按照“行业管、社会办”的原则,建立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经营许可制度,在管住管网和线路的前提下,即目前除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的管网等大型项目必须由国家控股外,其余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项目,都允许或者鼓励社会资本和私营企业投资,使各种经济万分和经济组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与竞争。

(三)盘活基础设施存量

就城市建设而言,盘活存量就是围绕产业化经营,盘活城市实物资产,使城市基础设施资本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把“死钱”变成“活钱”,实现以资产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一是将项目的特许权出让和转让。二是对附属在基础设施上的廷伸性资源的经营。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基础有偿使用和有偿服务。

(四)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市政公用行业的大中型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革,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科学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等单位享受的政府补贴可实行定额补贴,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年递减。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机制,适当调整水价,适时调整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收费标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价格体系。

第7篇: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范文模版)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 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 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 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 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 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简介

解决和突破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应是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 实现城乡良性互动,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

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 高农村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城市化是解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根本 出路。

编辑本段 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为解决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 即现有的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 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优化区

城乡二元对比系数

域和城乡结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难的问 题,而且要立足于农业的长远发展。与食品消费结构多元化、高级化趋势相适应,我国 农业产业结构也必须由以种粮为主和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向多元化、高 级化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产业化,通过一体化的利益机制,把贸工农连为一 体,可以形成“龙头”在城镇、“龙身”在农村的“龙形”经济,这无疑又有利于促进城市化 的发展。要使农民收入继续有较快的增长,必须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打 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扩大农产品市场容量及农业经营规模, 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增加农民收入。应逐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机会平 等。

编辑本段 繁荣农村经济

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途径是繁荣农村经济。 要架起农户和市场之间的 桥梁,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 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带来了千家万户的农民如何和大市场连接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连接起来,因而是将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的 有效途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

国农民面对的是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我国果品、蔬菜 等园艺产品和畜产品在价格上是有竞争优势的, 但在出口上也遇到了卫生检疫等绿色壁 垒。提高农产品质量是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必须

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和大中小城市是一个体系,必须协调发展,并要促进小城 镇和乡镇企业的结合,加快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 在微观层面上要通过农民市民化、 农业工业化、 农村城市 (镇) 化这“三化”来完成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生活方式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三化”中 农民市民化是根本;上在宏观层面,要通过国家逐步改变对城乡的二元宏观政策,实现 城乡平等的一体化宏观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要件”走向城乡一 体化,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最终建立和完善。

编辑本段 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要消除城乡差别,纠正城乡失衡,不仅要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制度不公和失当 的问题,也要进行制度创新,解决制度无力和失效问题。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为 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从目前来看,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消除城乡之间在 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 制度,实现政策的统一和制度的公平。必须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 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 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 应尽的义务; 推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 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取消一切不应由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 取消农牧业税;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创造条件逐 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负担其他任何 税费;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 有关收费;改革农地征用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及 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实现城乡公 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分配。通过改革,消除造成城乡隔离、阻碍城乡融合的制度性障碍, 实现城乡之间资金、技术、物资、人才、信息

、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更大程 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奠定基础。必须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和保护的 力度,实现社会的公正。当前尤其应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国 家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振兴农村, 对农民“少取、多予”。 制度建设不仅要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上的融合, 也要求实现和保障农民政治上的平 等。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公民权的基础之上的政策和制度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也只有公 正的具有合法性的制度才可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可靠和持久的保障。

编辑本段 重要经济意义

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关系提高农民收入、协调社会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 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1)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 (2)只有逐步改 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才能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后,只有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 要求进行统筹,才能明确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向,使较多的资金投向农村教 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使城乡居民的教育和医疗保健条件更为平等,经济社 会发展的基础更为牢固。 (3)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利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 断改善,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 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 的全面进步。 (4)城乡分割消除后,生产要素的流动顺畅了,这同样有利于城乡企业的

资产重组,从而可以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关闭、合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5)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任务之一。只有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目标。

编辑本段 解决 “ 三农 ” 问题 解决“ 三农”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 8 亿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没有农 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 村。我们党历来重视“三农”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城乡差距、工农差距仍呈不断扩 大的趋势。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 和解

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 必须更加注重加快农村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 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一)首先要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改革和完善那些导致其产生并存在 的有关制度措施;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供给机制,进行制度创新。 (1)彻底取消现有的一切导致二元社会结构产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户籍制度、 劳动就业制度、分割的教育体系、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样在清除了这些人为 地导致二元社会结构存在的障碍,就为城乡社会结构的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从制度上改变工农产品定价的“剪刀差”倾向,加大财政支农、金融支农的力 度,扩大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农村的诸如水利、道路、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 强化农村有形市场的建设,并将之纳人国家统一大市场之中,支持农村各种要素市场发 育、建设和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等农村发展所紧缺的生产要素市场的 快速发展,以尽快将农村的要素和产品市场都纳人国家统一的大市场之中。 (3)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业剩余的转移载体作用。在西方二元理论中,它没 有考虑农业剩余转移到现代部门的机制。 这对于同时包含着制度变迁的中国经济的结构 转变来说,显然是不能充分地成立的。市场机制本身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也是一个基本 的前提。 因此, 农业剩余在中国不仅要靠市场, 还要依靠其他的一些手段分配和再分配, 转移到现代部门。其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农业剩余的转移起到重要的影响。 (4)创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制度上为农村的规模经 营和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 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约束之一, 也是农地抛荒、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的原因之一,其改革势在必行。 (5)农村税费改革必须标本兼治,坚决贯彻执行并从制度上保证,进一步巩固农 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完善相关配套改革。一是要精简机构,裁减超 编人员,压缩经费,从根本上控制“经费需求”。同时要规范政府行为,做到权力与部门 利益彻底分离。二是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否则,我们推广实行的农村税费改 革最终也难以走出“黄宗羲定律”下。

(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弥补城乡市场差异;增强农民 的购买力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农产品产量、质量,农村非农产业等对农民

增收均构 成了制约,因此,要着手进行以下六个方面的农业结构调整,切实促进农民增收。一要 调整农产品供给结构,实现农产品由低质多量到高质适量的转化;二要调整农产品区域 种植结构,实现农产品区域种植从无分工到有分工的转化;三要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 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中从种植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四要调 整初级产品和加工产品比例结构,改变农业初级产品占多数、占主导的局面,实现农业

初级产品到加工产品的的飞跃,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五要调整农产品市场结构,实现农 民不参与流通、农商分离、由政府主导农产品流通到向由农民自己主导并参与市场流通 的转化;并积极进行组织创新,创建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推动农村市 场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减少市场风险,构建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 桥梁和中介,保护农民的利益。六要调整农村第一产业与第

二、三产业比例结构以及第 二产业内部比例结构,改变农产品加工、运销等落后的局面,通过内涵和外延性的结构 扩张,使农业形成结构层次多样,具有一定规模特点的现代农业结构。进而,通过产业 扩张,也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上,从单纯的生产环节 中分离出去。

(三) 积极转变思想观念, 大力培育农民的现代意识, 从意识形态上消除二元结构, 帮助农民完成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 “教育是一个人获得现代性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⑾通过教育灌输社会要求,提高 个人认知水平,使农民认识、理解和掌握社会的规范,并内化为个人意识,这是培育农 民现代意识的最直接的途径。 要消除意识形态的二元结构, 教育重点应放在下面几方面: (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求知意识。学校教育是形成现代性的主要力量。教 育与人的意识水平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比较能够接受新的东西,包 括新的观念、新的行为模式。愚昧从来都是与保守、惰性联系在一起的,而知识常与进 取、求变的心理相互促动。 (2)加强 WTO 知识教育,培育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规则意识。作为一个国际经 贸组织,WTO 本身就是一个规则体系,它的权威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规则体现出来的,它 的宗旨、原则、规则无不贯穿着开放竞争的观念,但作为 WTO 的新成员,中国大多数 人对 WTO 都比较陌生,文化素质相对低下的农民更是如此。因此,在农民中进行 WTO 知识的宣传教育,也就成了培育农民现代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帮助中国农民了解 WTO 对中国的要求,帮助农

第8篇: 新形势下我国城乡二元结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阐述:“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城市、乡村以及二者关系是世界近现代乃至当代的重大社会课题之一,我国的城乡关系发展也历经了漫长的道路,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新形势下的发展探索,城乡间的互通与流动逐年加大,随着人口基数的增长,城市和乡村大量劳动力的出入往返,给城乡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和新机遇,同时对于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对于国家政府对城乡关系的掌控,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研发制订,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一、城乡二元结构内涵

城市和乡村是构成社会两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城乡二元结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产物,自城市产生后,城乡关系便随之而产生。城乡关系是广泛存在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普遍联系与互动关系,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政治关系、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等诸多因素在城市和乡村两者关系的集中反映。

马克思提出了未来社会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的一些论述和构想,主要包括:城乡对立说、城乡对立的消失、“城乡融合”概念、重视生产力发展在消除城乡对立中的作用、重视城市和城市化的积极作用。这些城乡关系发展理论也将指导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走向,非常值得借鉴和思考。

二、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

建国后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关系发展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在建国初,城市与农村区分明显,由于传统思想观念和社会安全问题,人们不随意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地区。文革后,在毛主席的号召下,大规模的上山下乡活动开始,大量城市居民离开自己的家乡,来到偏远的农村,使得农村人口急剧上升,相对应的,城市人口大量减少,特别是上海,四川等地。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期,随着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开放大环境影响下城乡关系与时俱进的发展,大量知青开始返城,这一“回流”现象造成了我国建国后第二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社会生产结构和社会分工发生了分化和改变,90年代后半期开始,农村里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这批人陆续前往东南沿海等发达城市打工赚钱,并由此出现了农民工、农民潮等概念,至此,第三次的人口流动宣告开始,这也导致了一系列城乡发展的新问题,比如:城市人口过多,社会负担过重,农村劳动力不足,“人去村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城市里,随着农民工的定居和转移,也衍生了大量的问题,例如农民工居住问题,工资拖欠问题,安全隐患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安全隐患问题等等。这一切,造成了城乡关系发展的迟滞。

三、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城乡发展的启示

党和国家领导人全面认清新形势下我国“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解决中国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在我国过去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即将走到尽头,所形成新的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完善的形势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的给出了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新方法、新创造、新道路。

城市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试验田,而农村则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带动我国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另一架马车,我们将努力营造好城乡经济一体化割据,创造二马腾飞的新局面。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认识城乡发展所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既而党的十七大首次强调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十八大又对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和探讨。这不仅是对统筹城乡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还是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提出的方向和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城乡关系一体化格局将成为我国解决社会问题、带动经济稳定增长,促进综合国力提高,彻底改变“农村真难,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复兴大计。这条道路也准确反映了我国城乡关系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彰显了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关键在农村的发展,因此必须高度解决好“三农”问题,在顺应农村深刻发展变化的同时,要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实现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我们必须抓住我国在农村体制改革过程中取得的重要经验,保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局,以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为目标,加快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高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大旗,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挖掘农业自身潜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民自身创业积极性。加快构建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投资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的带动功能,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和融合,促进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推进城市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统筹产业发展,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统筹城乡建设,着力推动农村繁荣。

城乡关系的发展问题是我国一直持续关注的社会重大问题之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将大力破除不良因素,全面营造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格局,为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人民生活的富足,特别是农业的繁荣、农村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第9篇:从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

学术论坛专题

从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

——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回顾与展望

刘学勇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城乡关系调整是我国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近期,《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到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机制基本建立”。这是我国城乡关系调整在突破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后的再次起航,需要人们立足于新的社会经济背景,战略性地思考城乡关系从何处出发要走向何方。而城乡关系变迁是我国1978年改革以来社会转型中的重要社会过程,研究城乡关系的特征、运作逻辑和转型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议题。站在转型社会学和发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一转型过程的研究可以成为“当代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源泉”(孙立平,2002)。因此,无论从当下的改革需要,还是从社会学的发展来看,回顾、总结我国三十年来城乡关系的发展过程及相关研究和改革逻辑的演进过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二元分割与农村中的“三农问题”

改革初期,人们对城乡关系的关注及国家对城乡关系格局发展远景的种种设想,其逻辑起点是一种不言自明的事实,即中国自1949年以来逐步成型的二元分割的城乡社会格局——以社队制为载体的总体性农村社会和以单位制为载体的总体性城市社会彼此分立。建国初期,中国面临十分有限的就业机会与规模庞大的城乡劳动力之间的矛盾,城市失业问题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并存,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工业化道路无法解决日益增长的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了缓解城市失业问题并阻止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我国逐步构建了城市与 作者简介:刘学勇,男,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

乡村的体制性边界。有学者指出,“为了使新兴的工业城市一开始就具有与西方不相上下的现代气质,我们也不得不依靠行政之手建立户籍、粮食供应之类的制度,强行构筑城乡分割的高墙,以防止农村人口大规模地涌入,分享城市居民的利益,降低城市生活的现代化水平”(吴怀连,1991)。我国城乡差别由此呈现出体制化特征,它们分别采用不同方式组织社会生活,并以不同逻辑整合到国家政治与经济生活之中。不过,处于分割状态的农村与城市都采取了集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国家控制了劳动力、资源和资本等社会生活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过程。当1978年中国开始农村改革时,决策者和研究者很自然地将“城乡二元分割”作为思考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起点,试图在严格控制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中心城市和不废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通过小城镇建设和乡村工业化在农村地区构造一个平行于城市的现代社会。

小城镇是介入农村和城市的之间特殊的社会实体,从改革一开始就被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作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本出路。费孝通指出,“中央领导早就看到了小城镇问题的意义,要把小城镇建设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小城镇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口出路的一个大问题”(费孝通,1983/1999:198)。1980年10月,我国确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战略,这为严控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提供了合理论据。在具体政策上,国家采取堵疏结合的方针。一方面,国家严格控制“农转非”以防止城市人口剧增。1979年6月国务

院批准了公安部、粮食部《关于严格控制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意见的报告》,要求15

学术论坛专题

各地继续从严控制“农转非”。直到1990年代中期,国家对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农转非”的态度仍然是强调“控制”和“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国家允许农民有条件地迁入城镇,并努力重建小城镇在连接城市与农村上的功能。1984年中央1号文件宣布农民可以自带口粮迁入集镇落户,同期有关商品流通等方面的改革又逐步恢复了小城镇作为农副产品集散地的重要地位。但是,恢复小城镇的流通职能只是小城镇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费孝通指出,“我曾经产生过一种错觉,以为是农副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促进小城镇的复苏。后来经过实地调查,才发现,吴江小城镇兴盛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是社队工业的迅速发展,而不能说是多种经营、商品流动的结果”(费孝通,1983/1999:211)。就是说,农民在1978年农村改革后兴办的各种工业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的繁荣。小城镇往往是乡镇工业最集中的地方,乡镇工业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并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样,很多农村地区的农、副、工三业在乡镇工业兴起后开始齐头并进,小城镇真正成为了农村地区商品流通中心、农副产品加工或手工业活动中心、文化与政治活动中心。

然而,乡村工业化一开始并未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料到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邓小平,1998:238)。但是,这种工业化道路后来被证明具有重要意义。“从具体历史发展来看,并不是理论上推论出来的结果,而是农民群众在自己实际生活中的创造,经过了多年实践的检验,‘实行几亿农民离土不离乡,积极发展乡镇企业’,终于被肯定为从我国国情出发的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方针”(费孝通,1984/1999:350)。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我国最终显示出数种不同风格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一是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苏南模式。“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人民公社传统和社队企业的早期成就脱不开关系。正因为社会主义集体的传统和成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16

会遇到本地农民的普遍抵制,‘公社制度这班车’才得以接着往前开,并一直开进了市场”(潘维,2003:243)。二是以基层政权为中介、以外资为推动力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珠三角模式。珠三角的农村工业在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前,已随着港资流入而兴旺起来,两田制和延续的集体权力使农村工业可以毫不费力地以低价获得土地(王琢,1994)。而且,珠三角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一开始就采取了资本主义工厂的组织模式,农村基层政权对香港企业家来说是可靠的生意伙伴,他们通过农村集体可以获得低价土地、有组织的劳动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进出口许可证,甚至可以逃税或诈取出口退税。三是以家庭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温州模式。在基层政权的庇护下,极具商业传统的温州人依赖家庭内的资本积累或“地下金融市场”,成功创建了具有惊人灵活性的家庭工业(王小强、白南生,1985:69-93)。在这些乡村工业道路中,农村通过集体力量打破了它与城市之间长期以来被固定化了的产业分工和职业身份,部分实现了与城市的市场化连接。

毫无疑问,早期研究者的战略性思考和国家的改革逻辑是非常成功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释放出的农民主体性、财税体制改革后“公司化了的地方政府”的创新精神①与改革初期巨大的市场短缺结合在一 ①“公司化了的地方政府”也被翻译为“地方政府公司化”或“地方法团主义”。戴慕珍提出“地方政府公司化”这个概念,用来分析中国1978年至1988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功。戴慕珍的分析把财政改革作为改革的基础,极富洞察力地在经济动态演进中融合了制度分析的成分,即由地方政府对经济事务和所有权进行组织安排与控制把关,从地方福利角度进行再分配,因此是中央放开了指令体系促进了强有力的地方官员群体及公有制企业或集体企业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共同存在。这一分析路径与市场转型理论大为不同,后者更强调市场力量而不是地方官员群体的创业精神,把指令体系向市场体系过渡看做是改革的基础。在本文中,笔者仅视地方政府公司化为农村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相关讨论可以参考戴慕珍的“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制度化基础”(载于甘阳、崔之元编,《中国改革的政府经济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林南的“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中国社会地方发团主义之实际运行”(《国外社会学》第5-6期),边燕杰主编的《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三联书店2002年出版)。

学术论坛专题

起,主导了中国改革开放早期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运动。农村集体企业产值在1978至1990年期间年增长26.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33.75元增至629.79元,1994年的乡镇企业产值按照1990年的价格计算为4.3万亿元,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大格局。②到1993年底,乡镇企业共吸收了1.2亿多农村劳动力,占当时中国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5%。③改革开放的前五年,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明显缩小,中国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从1978年的2.4:1缩小到1983年的1.7:1(朱庆芳,2002)。如此巨大的成功激发人们去寻找乡村工业化的动因和机制,人们发现:苏南的活力有赖于社队工业和农工相辅的乡村社会传统、农民的创造性和周边大城市的辐射作用;温州的繁荣有赖于小商业传统、社区内的关系网络和地方政府对私营经济的庇护,珠三角的起飞有赖于外来资本和地方政府在组织地方经济上的协同行动。而海外学者更关注经济从再分配向市场的转型和地方政权在财税体制改革后的创业精神,以及转型过程中乡村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动。它也促使人们长期关注乡村社会中经济组织方式变迁与乡村文化及传统社会结构的互动,研究者观察到乡村结构和文化传统在工业化过程中适应并改造经济运作方式,从而产生了单位化现象(毛丹,2000),或者造就了一种非农非城的“超级村庄”(折晓叶、陈婴婴,2000),也有研究者观察到农民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重组了他们的生计活动,并重新调整外在的和内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庄孔韶,2000)。这些研究提醒人们注意农村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和社会结构维度,暗含了乡村结构、传统文化能否与经济现代化同步的城市化命题。

二、城乡社会冲融与城市中的“新三农问题”

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城乡关系调整的重要方式,但发展条件有限的广大农村不能依靠本土资源走上工业化道路,这些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只能以“离土又离乡”的方式,跨地区流入城市地区、珠三角等对外开放的 ②数据来自《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6)。 ③数据来自《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2-2002)。

前沿地区和长三角等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在1990年代,我国体制改革的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对外开放的区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城市逐步扩大至绝大多数地区,在市场转型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断扩张的城市经济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来了新的就业空间,中央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全面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废除粮食供应制度)又为进城农民提供了生活机遇。恰在此时,农村社会经济形势对劳动力产生了一种析出效应。1994年,在“产权明晰化”的诉求下,农业部发布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要求乡镇企业“转制”,地方政府于1997年中共十五大后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大力推进转制,其后果之一是削弱了小城镇与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④而整个九十年代国家对农村的过度索取又严重降低了农村经济的自主发展能力,农民除了“日常形式的抵抗”或“依法抗争”之外,更为个体化的抗争方式便是进城务工。于是,在农村劳动力长期严重过剩的背景下,人口迁移的推拉机制促成了1992年中国突然出现的4000万农民工的民工潮,并且民工潮在香港回归后伴随着港澳台制造业向珠三角、长三角大规模转移而变得更为波澜壮阔。如今,农民工已成为城市社会中的重要社会阶层。2008年2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中离开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1.3亿,外出从业劳动力中近半数去省外从 ④有关乡镇企业转制政策在学术界长期存在着很大争议。部分支持转制的学者认为乡镇企业模糊的产权造成乡镇企业严重亏损和过度负债,企业管理层在产权模糊的情况下缺乏创造利润的动力,甚至贪污浪费、假公济私或侵吞集体财产,乡镇企业支配集体产权加重了乡镇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由此这些学者主张乡镇企业“产权明晰化”。部分学者强调政府自上而下推行乡镇企业转制政策的客观原因,大环境销蚀了乡镇企业赖以生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基层政权组织,私营企业兴起后逐渐形成了与集体企业竞争的能力,亚洲金融危机压迫中国的出口给私有化支持者提供了接口,国有大企业大规模倒闭给部分乡镇企业较为沉重的打击,因此必须转制以再造乡镇企业。而有学者认为乡镇企业转制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政府比企业家和农民更积极地推动转制,支持改制的学者们普遍对乡镇企业缺乏科学、政治的判断,推动改制的直接原因是“产权明晰化”这一意识形态以及国企改革。

学术论坛专题

业。⑤这些农民工直接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被整合进城市社会分工体系,乃至被整合进全球化的产业链条。

城市的扩张不仅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还直接吞噬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在1990年代的开发区热和2001年后的房地产开发热中,官员的政绩冲动和产业资本扩张对土地需求的膨胀一拍即合,导演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圈地运动,促成了临近中心城市的农村地区的快速城市化运动。在由农村变成城市功能区的过程中,一种征地方式是政府征用村落中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地,在彻底涤荡村落社会的一切痕迹之后建立现代城市社区。浦东大开发就采取了这种征地方式,地方政府拆除低矮的农民住宅而代之以高楼大厦和标准化厂房,废除乡镇企业和小农经济而代之以现代社会的工商业活动,粉碎农村的权力结构和熟人关系而纳入城市体制。这种征地方式产生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失地农民群体,他们往往陷入到“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有官员在2005年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现在累计的失地农民可能已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人民日报专访,2005)。另一种征地方式是政府只征用部分农地,为农民保留宅基地和部分集体发展用地。珠三角大开发的征地就是如此,它产生了“城中村”问题。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共同在农地上建造起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失地农民则利用狭窄的自主性空间将村落改造成巨大的“城中村”。“城中村”的内部秩序非常混乱(马中柱,2000),它的物理结构也与城市形态格格不入(李培林,2005),但这些“都市村社共同体是已经走进城市生活的特殊‘村民’群体之利益与权益高度依附于其中的独特场 ⑤数据来自网易新闻:“统计显示我国共有1.3亿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

[Z]http://news.163.com/08/0222/00/459371GS0001124J.html笔者最后一次浏览此网页的时间是2008年12月4日16时。 18

域,是‘村民’群体及其社区谋求发展与实现城市融合的重要倚赖”(蓝宇蕴,2003)。

从宏观层面来看,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城中村现象显示出城市内部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意味着城乡社会的某些片段和部分以某种方式融合在一起。两个社会都必须突破原有的体制来组织人们的社会生活,也意味着存在于农村内的“三农问题”被直接带入城市空间中,“三农问题”也是城市里的社会问题。这样,城市内部的社会过程必然对农民和农村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后果,比如城市经济发展过程导致了村落的终结,城市义务教育体制产生了城市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等等。然而,这种融合仅仅是经济层面的简单整合,它遵循着一种经济学逻辑,卷入市场中的农民和农地被化约为城市发展所必须的生产要素。“要劳动力、要农地而不要农民”的城市化方式高度扭曲了“在城农民”的生活空间,并引发了种种冲突。农民工不得不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候鸟式迁徙,或者依靠内部资源在体制边缘的薄弱处组织起来,形成诸如“浙江村”、“韩河村”这样的庞大聚居群落。这些聚落中的“村民们”依靠社会关系在城市空间内展开自己的经济行为,只能以某些分散的接口链接上城市社会(项飚,2000:510-512)。而在征地过程中连挨“四闷棍”⑥后的失地农民,既不能被整合进新体制,又无法退回到旧体制,也不再拥有社会生活与经济发展的自主空间(李友梅,2007,1999;刘学勇、李友梅,2005)。⑦“城中村”则像农村社会在城市里的一个个孤岛,这些农民依靠狭窄的自主空 ⑥指土地转换过程中的不公平,城市就业市场的残酷竞争,原有社会生活网络的改变,城市人在心理、文化和利益上的排斥(南方周末报道,2002)。 ⑦有关浦东大开发中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变迁的过程和机制,以及大开发中失地农民在融入城市社会过程中所遭遇到的种种困难及其背后的文化制度因素,可参见李友梅、刘学勇等研究者的相关论述。浦东大开发过程采取全面清除农村社区的方式,该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原本就业于较为发达的乡镇企业和集体经济,并依靠农地、自有住房和集体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来组织社会生活。在浦东实施大开发中,乡镇企业被迫关停或转移,农地被征用,村落被拆迁,农民丧失了原有的社会生活空间,同时却不能进入引进的跨国企业内就业,也难以获得足够的社会生活保障,只能在旧体制和新体制的夹缝中生存。

学术论坛专题

间实现他们的利益,维系着由血缘、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和乡规民约等深层次社会网络连接而成的村落社会。这三大群体的遭遇显示出城乡二元社会的排斥性仍旧保持着刚性稳定,“处于强势的社会核心组织边界封闭功能强大,而处于弱势的边缘群体则不具有整体向核心集团融入的能力。而且,这种状况并不会因经济发展而得到改善。恰恰相反,经济的发展只会为强势的核心组织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料来加强其边界的排斥能力”(于建嵘,2008)。由此,1990年代以来农民工在劳资关系领域内展开的日常反抗和以法律为武器的权利斗争(李静君,2005),失地农民因征地补偿不足和生活困难而在经济交换领域内进行的集体抗争,以及最近数年来农民对“城中村改造”⑧的抵制,都具有双重的社会政治含义,必须同时放到农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关系、农村社会与市场的矛盾的制衡关系中才能理解。换句话说,这些抗争和抵制既是农民和农村社会对市场化过程的初步回应,也是他们对城乡二元体制的积极行动。

城市结构的变迁消解了人们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思考城乡关系格局的逻辑前提,两个总体性社会及其相互分立格局在市场转型和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冲击下已大为松动,城市的发展与农村地区的现代化也不可能在两个相互隔绝的社会空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各自的方式独立展开,全球化和中国的快速转型使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状态处于同一个发展空间。这首先要求人们在新的现实基础上重新界定“三农问题”的具体领域,并寻找思考城乡关系的新的逻辑起点。为此,人们将视线从农村移向城市深处,挖掘那些深入城市的“三农问题”所 ⑧“城中村改造”表面上关系到村落社会制度和村落物理结构两方面的变化。具体来说,它指户籍上村民变为居民、行政上村改为社区居委会、经济组织方式上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城中村建筑改造为现代城市社区。这些变化在更深层次上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于农地及相关建筑在城市化过程中增殖的分配体制,农民转变后市民后国家对农民的福利渗透方式,以及国家对集体经济的财税政策等方面。在“经营城市”的开发模式中,农民的利益述求较难获得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合理回应,这往往成为冲突的缘由。

蕴含的社会政治意义。具体来说,近十年来的研究热点从“旧三农问题”转向“新三农问题”。李培林将“农民工问题”、“失地农民问题”和城市化地区内“村落的终结”归纳为“新三农问题”,并指出“新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热带”,也是改善农村面貌和改善农民生活的“前线”,也切入到了当前城乡关系最重要的“连接点”(李培林,2006)。同时,人们开始站在城市内部城乡社会冲融的角度上,甚至开始超越原有的现代化框架站在全球化视野上思考城乡关系,问题域不再局限于农村地区从传统到现代的嬗变过程、传统农民向“现代人”的发展过程,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如何发展出一个与中心城市并行的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等问题,而是提出了以不同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民如何被锻造为城市市民、选择不同发展方式的城市如何整合进城农民的问题。总之,人们提出问题的逻辑起点从城乡二元分割变为城乡社会冲融和城乡整体化地融入全球社会,思考的焦点从“农村是否能城市化”转移为“农民是否能市民化”、“农村如何面对全球化”。而整合城乡关系的国家力量也开始跳出农村寻求解决农村问题的途径,并确立了新的推动方向和政策着力点:推行“新农村建设”以实现“城市反哺农村”的城乡关系模式,逐步完善农民工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权益保护机制以帮助“在城农民”融入城市社会,并在更深层次上变革农民(国民)与国家的关系。

三、城乡一体化与走向新的权利安排

综上所述,经过近三十年来的市场转型,我国城乡关系变革的诸多层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城乡总体性社会都从固化社会走向了流动社会,社会诸要素乃至人都一定程度地呈现出流动的现代性;再者,城乡社会正以不同方式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两个社会在对外开放中逐步模糊化了边界,并较高程度地实现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城乡融合,并在不同程度上衔接了全球经济体系;其三,城乡社会都出现了结构上的分化,国家吞没社会和经济的体制格局受到市场改革的严重冲击,从国家中析出的经济甚至获得了按市场原则重组的空间,社会阶层结构和

19

学术论坛专题

利益群体也呈现出分化特征。这些变化是当前城乡关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城乡关系从经济衔接走向全面协调,最终形成一体化的整体社会,这也要求人们从城乡融合并共同实现高层次现代化的角度提出推进城乡关系发展的新逻辑。

然而,审视人们在过去三十年来关于城乡关系变革的种种思考,可以发现其未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基本方向。从开放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普遍关注城市如何应对来自乡村社会的冲击,或农民如何融入城市,即站在城市向农村开放的视角看待城乡关系演变,而相对忽视了城市向农村的渗透。从利益分化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主要从经济层面考虑引导农民进城就业、提高农民工收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等问题,即在就业和经济层面由城市整合农民,但农民工利益表达渠道匮乏、针对农民工的种种制度性社会排斥等问题,不断提醒国家必须重视文化、政治和社会等层面的整合。从流动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集中在农民进城门槛、农民进城后的身份合法性、农民在城市定居等问题,即站在经济增长中心持久、产业结构稳固的视角去设计城市吸纳农民的方式,忽视了市场经济中资本与劳动力不断流动、相互追逐以至于地方社会不断重组的基本事实。2008年,珠三角和长三角等传统经济增长中心在遭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打击后,农民工纷纷踏上返回农村之路,显示出经济现代化的不稳定性为构建稳定社会带来的困境。而当前我国城乡之间经济融合与社会政治隔离已经集聚了空前巨大的结构性张力,农民工、城中村及失地农民等新三农问题和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显示出这一张力在寻找迸发的突破口。因此,重新起航的城乡一体化既要能促使城乡居民的社会政治整合,又要能通过全面整合形成抵御市场化后资本流动和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社会生活风险。从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城乡一体化就是要通过社会政治整合发展出相对分离的、有组织的整体社会,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合理关系格局。从转型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整体性社会既是“能动社会”,20 又是“公民社会”,它们将共时态地生产出来(沈原,2007:273-300)。

通过何范畴才能贯通“能动社会”与“公民社会”呢? 从理论上说,可能有很多方式把它们联系起来,但在我们看来最切近的却是通过“公民权”建设来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这必然要求突破现有的社会政治体制,采取一种新的权利安排,赋予城乡居民充分、完整、平等的公民权,在权利层次上削平城乡差别,建立联系紧密、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公民权”(citizenship)是马歇尔社会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马歇尔认为“公民权是给予那些一个共同体的完成成员的一种地位,所有拥有这种地位的人就这种地位所授予的权利和义务而言是平等的”(Marshall,1992:18)。基于对英国社会的历史考察,马歇尔阐述了公民权的三个层次和相关的制度安排,其中的民事权(civil rights)由个人自由所必须的各种权利组成,政治权(political rights)指作为政治权威机构的成员或此种机构成员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社会权(social rights)指从享受少量的经济和安全的福利到充分分享社会遗产并按照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Marshall,1992:8)。按照公民权社会学的思想,我国应发展出与公民权三种要素相应的制度结构来保障城乡居民的权利实现。

从这一角度出发,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城中村拔地而起意味着农民在一定程度实现了自身的民事权,分享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成果;失地农民、“城中村”村民维护地权走向抗争,农民工在劳动领域内针对低薪、工伤和由制度安排生发出来的歧视所进行的维权运动,则在争取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地位,尤其是争取平等的市场交换权和获得国家福利的社会权。而从改革的逻辑出发,如果说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是释放被国家吞没的市场,赋予农民以一定的民事权,让农村社会中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进入市场,今天的重新起航必定是释放出被国家吞没的社会,并通过新的制度安排进一步保障民事权、建设社会权和政治权。国家从2005年前后提出“和谐社会”“、社区发展”

学术论坛专题

和“社会建设”,到近期又提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就是在流动社会、开放社会和利益分化社会等背景下,试图通过释放出被国家吞噬的“社会”来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在具体政策上,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福利制度上的改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等正是国家调整相应的制度机构,提升公民权的制度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1]Marshall.T.H.1992.“Citizenshipand Social Class.” In T. H.

Marshall

&

Tom Bottomore(eds).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 Lodon:Pluto Press. [2]边燕杰主编,2002,《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 [3]戴慕珍,1997,“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制度化基础”,载于甘阳,崔之元编:《中国改革的政府经济学》,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4]邓小平,1998,“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载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5]费孝通,1983,“小城镇,大问题”,本文是作者在1983年9月21日南京“江苏省城镇研究讨论会”上的发言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现载于《费孝通文集》第9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出版。—1984,“小城镇,再探索”,作者1984年4月在1983年12月初稿基础上改写而成,现载《费孝通文集》第9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出版。 [6]林南,1996,“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中国社会地方发团主义之实际运行”,《国外社会学》第5-6期。

[7]蓝宇蕴,2003,《都市里的村庄:关于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失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博士论文。

[8]李静君,2006,“中国工人阶级的转型政治”,载李友梅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9]李培林,2005,《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福建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二期。

[10]刘学勇、李友梅,2005,“自由行动者缺席与集体行动的困境——以上海浦东新区‘列车工程’为例”,《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 [11]刘学勇,2000,“大城市征地农民失业问题探讨

——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城市问题》第3期。 [12]李友梅,2007,《快速城市过程中的乡土文化转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浦东新区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问题研究——以严桥镇及其管理的社区为案例“,《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13]马中柱,2000,“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需要”,《广东精神文明通讯》87-88期专刊。 [14]毛丹,2000,《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阐释》,上海:学林出版社。

[15]秦晖,1994,“离土不离乡:中国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也谈乡土中国重建问题”,《东方》年第1期。

[16]南方周末报道,2002,“‘流民’的诞生”,4月18日第949期。

[17]潘维,2003,《农民与市场》,北京:商务印书馆。

[18]人民日报专访,2005,“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12月9日第十六版。

[19]沈原,2007,《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孙立平,2002,“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

[21]王琢,1994,“南海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财经论丛》第3期。

[22]王小强、白南生,1983/ 1985,“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动向:温州农村几个商品产销基地的考察报告”,原载《人民日报》1983年12月8日,现载王小强等编,《农村,社会,经济》第三卷,北京:知识出版社1985年出版。

[23]吴怀连,1991,“工业化、城市化能救中国吗”,《读书》第11期。

[24]项飚,2000,《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北京:三联出版社。

[25]于建嵘,2008,“转型期的社会冲突:对当代工农维权抗争活动的观察与分析”,《领导者》第2期。 [26]折晓叶、陈婴婴,2000,《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7]朱庆芳,2002,“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协调调度解决快慢混行”,《中国企业报》1月11日。 [28]庄孔韶,2000,《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北京:三联书店。 ■

21

学术论坛专题

22

上一篇:未选择的路公开课下一篇:机房管理员工作计划